韩国的职业教育
近30多年来韩国经济的飞速发展,是同重视教育、发展教育事业有着密切关系的。“培养具有先导未来能力的韩国人”是韩国职业教育的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韩国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并为这些措施的落实做了很多努力。韩国的职业教育,分为高中阶段和大学阶段两个层次。高中教育可分为人文高中(普通高中)、实业高中(职业高中)、职业专门学校这三种形式。其中,人文高中和实业高中由教育部门主办,而职业专门学校由韩国产业人力公团(国家劳动部所属的培养产业技术公民的机构)、地方自治团体、公共团体和事业主主办。人文高中以传授基础知识为主,学生学习主要是为了升入大学。实业高中以讲授专业课为主,注重实际技能的学习,以培养中级技术人才为目的,学生毕业时颁发技能等级证书的同时发学历证书。实业高中的学生毕业后大部分就业,只有少数人升入大学。职业专门学校则以培养中级技术人才为目标,学生毕业后只颁发技能等级证书而不发学历证书。
在初中毕业生中,升入人文高中和实业高中的比例一般各占50%。职业专门学校的招生对象虽然规定具有初中文化程度,但实际上是高中三年级时分流出来的学生。因此,这一类学校的招生只进行面试。学制有半年制和一年制两种。在这些学校不学文化课,着重进行专业技能训练。
大学阶段的职业教育是以培养适应高度产业化社会需要的技能长、适应产业现场的技术发展和变化的多技能技术人才等高级技术人才作为目标的。这一层次的职业教育也分为教育部门主办的和劳动部门主办的两种类型。中央劳动部门所属单位主办的技能大学主要招收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人,技能大学在校生中,不仅有人文高中、实业高中毕业生,也有高中毕业后就业几年的技术工人,还有大学毕业后为适应就业的需要来学习专业技术的。技能大学的学制比较灵活,既有全日制二年的和一年的,也有二年制夜校。
韩国发展职业教育的主要经验可以概括为如下几点:
第一,完善立法,为职业教育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韩国为实现《教育立法》和《尖端产业技术立国》的战略目标,加强了职业教育方面的立法工作。制定了《产业教育振兴法》、《技能大学法》等法律,还颁布了《为产业内劳动青少年所设置的特别班级标准令》。各地方政府也制定了与国家法律相应的职业教育方面的地方法律。
第二,保证投入,为提高职业学校的经营水平提供充足的资金。为实现《教育法》的战略方针,韩国政府对教育进行大量投资。1992年的教育经费占国家预算的22.8%。对职业教育的投资也相当可观,且有逐年增加的趋势。如京畿道各种实业学校有114所,在校学生86000名。其规模不太大,但所投资金不少。1994年投入15 3.49亿韩元(相当于人民币1.68亿元),而1995年则增加到241.60亿韩元(相当于人民币2.64亿元),增加57%以上。投入职业教育的资金主要来源是:国库的投入占50%,地方财政的投入占1.5%,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的赞助占48. 5%。由于经费投入比较充足,办校条件不断地得到改善,学校经营水平也在不断地提高。这些学校都是环境优美,校舍和教育设备完备,师资质量也很高,学校各种设备都很先进。比如安城女子技能大学在两年前买了80台386型电脑,而1995年把它全部换成486电脑。
第三,以优惠政策鼓励人们到职业学校学习。其优惠政策主要有:一、不管初、高中、大学毕业生、在职职工、技术人员,谁都可以到职业学校学习;二是除私立职业学校外,其他职业学校一律不收学费和宿费,只收伙食费;三是政府专门指定一部分职业学校招收低收入家庭的子女、生活保护对象者子女、未就业或未升学者、对国家有功人员子女到这些学校学习;四是对优等生颁发奖学金。由于采取上述各种优惠政策,到职业学校学习的学生比普通学校学生还要多。比如京畿道,职业学校和人文高中的在校生比例在6∶4和7∶3之间。
第四,培养目标很明确。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设置专业、决定培养规格,特别注意学生实际技能的培养。韩国的职业学校都根据该校所在地区的经济和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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