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公司合同管理办法,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1
1.确保合同的完整和妥善保管;
2.确保合同台账的'及时更新;
3.组织合同谈判,确保合同谈判的顺利进行;
4.确保起草的合同文本能有效规范法律风险。
5.负责编制合同管理制度,报领导审批后执行并监督落实;
6.协助合同经办人起草合同文本,确定主要合同条款;
7.组织协调合同谈判工作;
8.参与合同谈判工作,执行合同风险防范措施;
9.整理汇总合同谈判资料、价格资料和合同文档;
10.建立合同台账,实现对合同的全面管理;
11.负责收集、流程发起、保管合同;
12. 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2
第一章法律法规学习制度
1、每季度由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组织一次法律法规的系统学习,邀请公司法律顾问出席,作专业的讲解,使公司管理人员切实认识到切实执行各项法律制度的必要性和必然性。
2、每次学习应做好记录,出席人员应在签名表上签到。
3、公司信用(合同)管理人员、销售、供应、财务等部门业务人员应经过合同法规的系统培训。
4、公司信用(合同)管理员应当取得相关培训合格证书。
5、公司信用(合同)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活动,结合实际工作中碰到的问题,学习新法规,解决新问题;组织研讨会、案例分析会等,并做好记录。
第二章信用(合同)管理机构、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公司信用(合同)管理事务,设专职的信用(合同)管理员。
一、信用(合同)管理事务
1、组织宣传、贯彻合同法律法规条例,培训信用(合同)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2、制订、修订公司信用政策、信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信用管理工作。
3、对客户进行资信调查,建立客户信用档案。
4、与财务部门配合,进行应收账款管理:控制应收账款平均持有水平,日常监督应收账款的账龄,对潜在的不良账款及时采取措施,防范逾期应收账款的发生。
5、与财务部门配合,进行商账处理:建立催账程序,及时制订对逾期应收账款的处理方案,并组织有效的追账。
二、岗位责任制度:
1、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职责:
(1)重视公司信用管理工作,协助解决信用管理工作中的重
大问题;
(2)定期了解公司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2、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的主要职责:
(1)组织合同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组织信用管理研讨会、案例评析会;
(2)制订、修订公司信用政策、信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信用管理工作;
(3)对公司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行为进行监督;
(4)日常监督、分析应收账款的账龄,防范逾期应收账款的发生;
(5)建立标准的催账程序;
(6)协调与供销、财务、技术等部门的关系。
3、信用(合同)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1)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2)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3)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合同承办人员处理合同履行中的问题或纠纷;
(4)发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及时向所属领导报告;
(5)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
(6)定期向直属领导汇报信用管理情况;
(7)参与商账催收;
(8)配合有关部门共同搞好信用管理工作。
三、信用(合同)管理员考核与奖励
1、考核范围:本公司专职或兼职信用(合同)管理员。
2、考评时间:公司每年年终组织一次考核评审活动,在对各相关部门(信用)管理工作检查基础上进行考核。
3、考核内容序号考核内容
序号考核内容应得分
一1、掌握合同的有关法律、法规的应知应会基础知识。
2、认真参加部门或公司举办的业务和有关法律法规学习。
二1、检查所签订合同符合“三性”(合法性、真实性、可行性)。
2、检查所签订合同符合“五审查”(对方主体是否合格,授7权代理是否合法,资信是否有保证,经营范围是否超出,合同结算方法和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3、检查除即时清结外,是否签订了书面合同。
4、检查使用各类合同文本的正确性和合同内容合法、条款齐全、手续完备。
5、检查签订合同人员的有效代理范围和权限。
6、检查杜绝无效合同的出现。
三1、经常督促合同的履约情况。
2、全面了解本部门的信用管理情况。
四1、检查本部门的合同变更、解除手续的及时办理和手续齐全。
2、协助做好信息反馈和信访工作。
五1、做好相关资料的保管和归档工作。
六1、在信用(合同)管理上有所创新。
合计100
4、考核部门
公司信用(合同)管理员的考核评审工作由公司企业管理办公室在进行公司年度绩效考核时统一进行。
5、奖惩方法
信用(合同)管理员的奖励等级设三等:即先进(95分以上)、优胜(90—95分)和表扬(80—90分);获奖者以精神鼓励为主,并分别给予适当的物质鼓励。
考核总分首次达不到60分者,由部门给予教育或扣发奖金,考核总分两次达不到60分者,取消信用(合同)管理员资格。
第三章法人授权委托及合同签订前的评审制度
一、法人授权委托管理制度
(一)被授予“法人委托书”者的条件
1、必须是公司经营活动中确需签订合同并具有经济工作经验的业务人员。
2、应当经过《合同法》培训。
(二)“法人委托书”的管理
1、凡持有“法人委托书”的对外签订合同者,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制订的信用(合同)管理规定及相关配套制度。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
(1)“法人委托书”授权内容变更;
(2)证件有效期届满,不再续展;
(3)持证人因工作变动不再对外签约;
(4)持证人因调离公司、退休或死亡;
(5)持证人违反公司管理制度,情节严重的;
(6)其他
3、“法人委托书”遗失的,持证人应书面向部门领导报告,将部门领导批示意见送信用(合同)管理员,由其作出处理。
(三)责任
1、各部门应加强对持证人的教育和管理,发现严重违反公司有关制度规定签约或利用证件进行违法活动,或失职、渎职等导致公司重大损失的,应依规定追究责任。
2、持证人应当严格按照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签订合同,如因超越授权范围或者期限发生纠纷,其经济及法律责任由持证人承担。
第四章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制度
一、合同签订管理
1、合同承办人签订合同前应当对对方主体资格、代理身份、代理资格、履约能力及合同可行性进行审查。
2、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是法人或者取得营业执照的非法人经济组织。
3、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进
行。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4、除即时清结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5、合同及其有关书面材料,应当用语规范,字迹清楚,条款完整,内容具体,用语准确无歧义。
6、订立合同,合同条款应当完备。合同条款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和报酬,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7、订立依法可以设定担保或者对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没有把握的合同,应当要求对方当事人依法提供保证、抵押、留置、定金等相应形式的`有效担保。
8、订立依法应当办理批准、登记、见证、鉴证、公证等程序的合同时,应当依法办理特别手续。
9、合同承办人应当将合同的副本一份及时送交财务部门备案,作为财务部门收付款物的依据。
二、合同履约管理
1、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合同的履行。合同承办部门和人员具体负责其订立合同的履行。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根据情况的变化,应当对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进行跟踪调查。发现问题的,合同承办人应及时处理。
3、接受标的必须经过严格的验收或商检程序。对不符标准的标的应在法定期限内及时提出书面异议,依据具体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4、合同结算必须通过财务部门进行。合法有效的合同,财务部门应当在约定期限内结算,未经合法授权或超越权限签订的合同,财务部门有权拒绝结算。
5、信用(合同)管理员负责监督检查合同履行情况。
三、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变更和解除由合同承办人与信用(合同)管理员一同参与进行。
2、对方当事人作为货款接受人而要求变更接受人的,必须有书面变更协议;
3、我方当事人遇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无法履行合;
4、发现对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合同;
5、我方当事人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当及时以书;
第五章客户授信与年审评价制度
1、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掌握客户的信用信息,对客户实行分级管理,分别制订不同信用等级所对应的信用额度、信用期限、信用折扣。
2、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制订客户信用申请表、客户调查表、客户信用审批表、回复客户的标准信用函等表格;受理客户信用申请;采用对客户进行走访、调查、向有关部门收集客户资信状况资料等方式掌握客户信息,填写客户调查表,对客户进行信用评级,确定信用等级,并及时回复客户。
3、对客户实行跟踪管理,根据年审报告及时调整客户信用等级与授信额度。
4、各业务人员应及时收集客户信息并向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反馈,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应定期将客户信用状况评价结果反馈给各相关部门。
第六章客户信用档案建立与管理制度
1、信用(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完整的合同档案。
2、承办人办理完毕签订、变更、履行及解除合同的各项手续后一个月内,应将合同资料移交信用(合同)管理员。
3、完整的客户信用资料,包括客户信用申请表、客户调查
表、客户信用审批表、回复客户的标准信用函、客户信用表单、授信资料、年审评价报告等,并附客户概况、财务状况、商帐追讨记录、往来银行、经营状况等调查资料。
4、配备具有数据库检索服务能力和经验的人员任专职档案管理员。
第七章应收帐款与商帐追收管理制度
1、建立应收帐款帐目,明确应收货款,分期应收帐款和应收票据的数额、期限、应付款人等内容。
2、依照应收帐款帐龄将应收帐款进行分期,制订相应的催收措施。
3、对应收帐款加强日常监督,根据实际情况每周或每月打印出会计帐上全部接近到期的应收帐款记录进行分析,对每笔帐款作出处理意见。
4、制订商帐追收办法,培训催收、追收人员。
5、设计商帐追收工作流程,包括内勤提示、外勤催收、法律诉讼等程序。
第八章失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
1、对方发生失信违法行为的,可酌情采取下列措施:
(1)取消赊销条件;
(2)停止供货;
(3)取消供货资格;
(4)诉诸法律。
2、本公司发生个人擅自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并违约或骗取款物、产品合格率未达标、拖欠货款及其他失信违法行为的,可依据具体情形,作出纠正措施:
(1)及时书面告知对方,说明原因;
(2)依法赔偿对方损失;
(3)撤消过错当事人职务、开除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合同纠纷处理
1、发生合同纠纷,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应立即报告分管领导,并通报信用(合同)管理机构,提供材料。
2、为解决合同纠纷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应当确保在法定诉讼时效内进行。
3、合同纠纷发生后,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合同承办人员应配合好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参加仲裁或诉讼。
4、发现对方当事人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等犯罪活动时,应当立即向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报告,向公安机关报案。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3
前言:
随着集团公司对移动网络建设工程管理的加强,对移动网建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工期、质量、工程验收、入账、资产转固等工作内容的要求更加明确也更加严格,已经细化到对各省移动网络建设管理的考核指标中。
为了适应集团公司管理要求,也为了更加有效地实现对全省移动网络建设项目的工程施工管理,同时,为规范工程建设各环节人员的行为准则,也为实现工程建设管理的“公平、公正、公开”,结合20xx年已发布的各项工程管理相关各项管理制度,公司制订并发布本管理办法,要求全省各州市分公司及省公司各相关部门严格执行。
一、关于合同签订。
1、合同的种类及签署流程。
合同分为四类,第一类是土建施工合同,第二类是电力施工合同,该两类合同由地市分公司自行招标并选择施工单位,向省公司物资采购与管理部门报备即可,施工合同的金额在100万以内的由分公司自行审批及签署,金额超过100万的需要经过省公司审批核准后再由分公司签署。第三类是设备安装合同,该类合同由省公司统一招标,由省公司选定中标施工单位并制定工程份
额,施工合同由各州市分公司与具体分配的中标施工单位签署,合同审批的原则与第一及第二类相同,受100万金额的审批权限制。第四类是室内覆盖安装合同,该类合同由省公司统一招标,由省公司选定中标施工单位并制定工程份额,施工合同由各州市分公司与具体分配的中标施工单位签署,签署室内覆盖安装合同必须具备2点:
1、完成物业协议的签署;
2、审核通过的设计方案。室内覆盖安装合同受100万金额的审批权限制。
2、合同签署的时点。
合同签署由于受到不同的启动条件限制,可以按照:工程启动会后、工程开工通知发布后、或项目初设批复后,以先到来的时点为准,该时点之后就可开始施工合同的签署。
3、合同签署的'时限要求。
开始启动合同签署之后,签署的合同涉及到与项目总体工程量之间的匹配关系及相关要求如下:
开始签署合同后1个月内,签署合同所包含工程量应不少于总工程量的30%;
开始签署合同后2个月内,签署合同所包含工程量应不少于总工程量的70%;
开始签署合同后3个月内,签署合同所包含工程量应不少于总工程量的90%。
4、尚不具备签署条件的合同,可暂不签署,但应向省分移动网络公司网建部报备。
5、省分移动网建部及各州市分公司都要按照招投标的结果对各施工方进行工程份额、工程量进行分配及安排。
6、如果施工方在超出合同签署的时限要求时,并且应该已经具备签署条件的情况下不签署施工合同,则州市分公司需要向施工方发出“合同签署催办函”,要求施工方及时按招投标结果签署施工合同,如果超出“合同签署催办函”要求时限时,可以由各州市分公司发起书面申请,报请省分移动网建部、省分物资采购与管理部审批同意后才可更换。
7、当发生因施工方对招投标的结果不满意而不愿意签署施工合同的情况时,施工方要向分公司提交书面说明;分公司针对此情况需要更换新的施工方,由各州市分公司发起书面申请,报请省分移动网建部、省分物资采购与管理部审批并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才可更换。
二、关于合同执行的工程实施。
1、合同签署之后,合同各方因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
2、对于分公司签署的施工合同,因为施工方的原因导致的工程开工时间、工程进度情况、工程施工质量、存在转包情况等等因素而影响合同执行的,需要变更合同或终止合同,分公司需要提交书面申请给省分移动网建部及省分物资采购与管理部,获得批准并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才可实施。
3、对于省分物资采购与管理部牵头签署的施工及供货合同,因为施工方或供货方的原因导致的供货时间、供货量、工程开工时间、工程进度情况、工程施工质量、存在转包情况等等因素而影响合同执行的,需要变更供货比例、改变供货商或变更合同及终止合同,省分移动网建部需要提交书面申请给省分物资采购与管理部,获得批准并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才可实施。
三、关于合同执行的款项支付。
1、正常付款流程:州市分公司工程实施部门发出付款申请----?报省分移动网建部项目负责人审核批准,同意之后将相应金额放到下月拨款计划中----?下一个月内款项支付到施工方。
2、州市分公司的施工合同签署后,第一笔款项的支付与工程实施情况关系不大,省分移动网建部督促各州市分公司按合同约定请款并拨付相关款项给各州市分公司。
3、各州市分公司要加强工程进度的管理,按工程进度及时支付进度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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