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私营企业规范化的难点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大陆出现了一批知名企业,也造就了一批知名民营企业家,然而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一个令人深思的现象,就是一些企业崛起迅速,衰落也迅速。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在这些企业中看不到职业经理人的影子,基本上是创业者亲手毁掉自己的家业。本文对此现象进行了初步分析。一、中国私营经济本身产权并不清晰
中国目前的私营资本,具备了私有的基本性质,但还不是纯粹的私有;具备了资本的基本属性,但还不是完全的资本。中国私营资本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其他许多问题,在管理上和成长中遇到的许多局限,大都直接或间接地与这种产权制度特征相联系。对于中国的私营资本,刘伟教授曾经做过深刻的分析,他认为当代中国私营资本企业产权的超经济性质表现为通常所说的“三缘”性,也就是说,相当一部分中国私营资本在产权主体上带有强烈的血缘、亲缘、地缘性,这使私营资本在产权主体上不能不具有浓厚的宗法色彩。显然,具有宗法性质的企业产权,在运动中不能不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受宗法规则支配,而不是严格地受市场规则约束。这是当代中国私营资本中的相当部分之所以难以适应市场竞争的重要制度根源。
所谓资本的“血缘”性是指相当一部分中国私营资本在创业和原始积累过程中是以家庭血缘关系为基本纽带联结成为统一的创业积累主体,家庭成员共同成为企业资本的所有者,家庭成员在企业资本中的权利位置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服从家庭宗法、伦理关系的制约,家庭关系笼罩着企业产权。如果说国有企业存在着严重的政企不分,那么,这种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结成的私营资本则从一开始便是家企不分;如果说国有企业的政企合一是以财产制度上的政资合一为基础的,那么,这种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结成的私营资本则从一开始便以家资合一为基础。这就使得企业的竞争活动和管理等不能不受“家长”意志的左右。这种家企合一的产权,无论是从其产权的家庭血缘关系本身固有的封闭性上,还是从其产权运用中的家长制式的宗法关系上,均可能与现代市场经济竞争产生深刻的矛盾。
所谓资本的“亲缘”性,是指以家庭亲缘关系为基础形成的联合体,共同成为企业的所有者,但各自在企业权力网络中的位置,除取决于各自对企业的作用、贡献外,往往同时还受其在家族中地位的影响,受其与企业核心人物的血缘、亲缘关系远近的影响。这种以亲属家族关系为背景形成的产权主体,必然具有族企不分的特征,成为企业制度现代化的障碍。
所谓资本的“地缘”性,是指在所谓“离土不离乡”,或“离乡不离地”的条件下形成的、或者是由原来农业中游离出来的资本,虽然转入非农产业,但仍未离开自然村落,仍未脱离本乡本镇;或者虽然是在城市中发展起来的私人资本,但并未脱离诸如街道、本市县等地方性的社会网络。甚至正是借助于本乡本地的种种社会关系,寻找到了特别的发展机会。而地方性的复杂的社会关系之所以为其提供便利,除多年形成的朋友亲情关系的呵护外,重要的是相互间也比较了解,信息较为充分,也容易建立信任关系,同时,在经济利益上也容易相互渗透。然而,社会关系的支持,也是要索取回报,任何一种支出都是一定的“投资”,当企业成长到一定程度,这种社会关系对企业的索取压力便会日益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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