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工管理制度

时间:2024-07-08 16:14:34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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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工管理制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停工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停工管理制度

停工管理制度1

  停工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中一项至关重要的管理措施,旨在规范生产或服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停工情况,确保企业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生产效率的稳定。它涵盖了停工的定义、原因分析、预防措施、处理流程、责任追究等多个方面。

  内容概述:

  1、停工定义:明确何为停工,包括计划内和计划外的停工,以及各类可能影响生产的'事件。

  2、原因分析:对导致停工的各种因素进行分类和深入分析,如设备故障、物料供应、人力资源、工艺流程等。

  3、预防措施:制定预防停工的策略,包括定期维护、备用资源调配、员工培训、流程优化等。

  4、处理流程:设定停工发生后的应急响应机制,包括停工报告、问题解决、恢复生产等步骤。

  5、责任追究:明确各部门和员工在停工事件中的责任,建立奖惩制度,激励提高生产效率。

  6、数据记录与分析:对停工事件进行记录,定期分析停工数据,以持续改进管理。

停工管理制度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炼化生产装置的开停工管理,保证生产装置在开停工过程中安全、平稳,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述装置正常开停工是指按计划、指令预先安排的停工和开工。紧急停工是指生产装置异常情况下的被迫停工。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股份公司所属炼化企业。

  第二章 管理职责和要求

  第四条 地区分公司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负责地区分公司级开停工文件的签发和组织实施。地区分公司生产运行部门是生产装置开停工组织实施的具体责任部门。

  第五条 地区分公司下属厂生产副厂长负责厂级生产装置开停工文件的审查和组织实施。厂生产运行部门是生产装置开停工组织实施的`具体责任部门。

  第六条 车间(装置)主任负责组织生产装置开停工规程的编写和开停工过程的实施。

  第七条 开停工文件包括装置开停工审批单、技术方案和操作规程。具体管理程序为:

  地区分公司级开停工:车间(装置)填报开停工审批单,并附操作规程和必要的技术方案,由地区分公司相关专业管理部门审核,地区分公司主管生产副总经理批准。

  厂级开停工:车间(装置)填报开停工审批单,并附操作规程和必要的技术方案,厂生产运行部门负责人批准。下属厂生产副厂长应到现场监督协调,有关专业部门进行专业管理。

  第三章 装置开工条件确认

  第八条 装置开工必须进行条件确认。确认程序为:

  (一)生产装置开工前,首先由车间(装置)组织内部验收,合格后,向地区分公司(厂)生产运行部门提出开工条件确认申请;

  (二)地区分公司(厂)生产运行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对开工条件进行进一步确认,并履行签字确认手续;

  (三)确认合格后,车间(装置)根据地区分公司(厂)生产运行部门的开工安排组织开工。

  第九条 正常开工条件确认内容包括:

  (一)开工领导小组已成立,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达到任职上岗条件。

  (二)工艺技术规程、开工规程、安全环保预案等技术资料、管理制度齐全。

  (三)装置开工所需的原料、燃料、三剂、化学药品、标准样品、备品配件、润滑油(脂)等种类、数量满足,并按照要求装填到位;产品的包装材料、容器、运输设备就位。

  (四)安全、工业卫生、消防、气防、救护、通讯、劳动保护等器材、设施配备到位,完好备用;岗位工器具已配齐;保运工作已落实;巡检路线及标牌已设置。

  (五)检维修后的设备恢复完毕;容器、管线等设备检验合格,并有相关记录。

  (六)设备、管线吹扫试压试漏合格,转动设备完好备用;装置盲板管理责任落实。

  (七)安全环保设施(安全阀、压力表、可燃气体报警仪、硫化氢报警仪等)安装完毕,检验合格并投用;装置下水系统完好;有毒有害化学品存放及防护情况良好;开工中可能出现的退油、不合格品、“三废”及污染物等非正常状况下的环保应急设施达到正常运行水平。

  (八)仪表系统、各类联锁自保系统调试完毕,具备投用条件;能源计量表启用;设备标志、管道流向标志齐全、准确。

  (九)电气设备调试合格,具备送电条件。

  (十)取样设施完好,化验分析准备就绪。

  (十一)施工现场清理干净,装置区施工临时设施已拆除,设备、管线保温基本结束

  (十二)公用工程、油品储运、火炬系统等外部保障条件确认完好。

  (十三)装置通过由地区分公司组织的安全风险评估。

  第十条 新建、改扩建装置首次开工必须执行股份公司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 新建、改扩建装置开工前必须进行风险评价,确定相应的风险控制和削减措施。

  第四章 装置停工状态确认

  第十二条 装置停工必须进行状态确认。确认程序为:

  (一)生产装置正常停工后,首先由车间组织内部状态确认,合格后向地区分公司(厂)安全主管部门提出停工状态确认申请。

  (二)地区分公司(厂)安全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对停工装置进行进一步状态确认,并履行签字确认手续。

  第十三条 正常停工状态确认内容包括:

  (一)按停工规程将工艺管道、塔、容器、加热炉、机泵、换热器等设备内部介质全部退净,并按规程要求完成相应的吹扫、热水蒸煮、水顶线、酸碱中和、化学清洗、氮气置换、空气置换等处理,管道设备吹扫置换干净,“三废”及噪音排放做到有效处理,达到规定标准。

  (二)必须按隔离方案完成交检装置与公共系统及其它装置彻底隔离。隔离方案中盲板表与现场一致,加盲板部位必须设有“盲板禁动”标识,指定专人负责盲板管理。

  (三)装置隔油池、污水池要在停工交检前将所有污油清出,污水排空。装置内污水井进行封闭,出装置污水与外界隔离。有条件的对装置内污水线要在停工交检前进行处理。装置地漏要在停工交检前进行封堵。

  (四)fes等自燃物、易燃易爆危险品须制定专项方案进行专门处理,采取防护措施,并完成专项安全检查。

  (五)装置地面、设备、平台、管道外表面无油污、杂物和易脱落保温铁皮等。装置内及周边无任何油桶、化学药剂及停工排放物和工业生活垃圾。

  (六)装置消防、安全设施完好备用。灭火器、空气呼吸器、防毒防烫、防尘物品齐全完好,蒸汽胶管、水带摆放整齐并随时可以投用。

  (七)有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高空作业等安全环保专项方案制定完毕。

  (八)装置通过由地区分公司组织的安全风险评估。

  第五章 装置紧急停工及恢复运行的管理

  第十四条 装置临时发生较大的操作波动或异常情况下,按照事故处理预案退守到工艺、设备和人员安全的稳定状态,防止发生事故。

  第十五条 装置退守到稳定状态后,由车间对装置操作波动或异常原因进行分析,初步确认是否具备恢复条件,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具备恢复条件则按开工规程恢复运行,否则按停工规程做进一步停工处理。

  第十六条 装置紧急停工后,必须对装置进行全面分析、检查和问题处理,消除工艺、设备安全运行、环保隐患,按开工管理要求恢复生产。杜绝问题处理不彻底导致装置反复发生非计划停工的现象。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规定由股份公司炼油与销售分公司、化工与销售分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规定印发之日起施行。

停工管理制度3

  开停工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保障:防止因操作失误导致的设备损坏、人身伤害及环境污染。

  2. 生产效率:有序的开停工流程能确保生产活动快速、高效地进行,减少停机时间。

  3. 设备维护:规范的停工步骤有助于设备保养,延长使用寿命。

  4. 法规合规: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避免因违规操作引发的法律风险。

停工管理制度4

  停工管理制度,包括其涵盖的各个方面,讨论其重要性,并提出实施方案,以确保企业在面临停工状况时能有序管理,减少损失,保障企业运营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内容概述:

  停工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停工原因识别与评估:明确可能导致停工的各种因素,如设备故障、原料短缺、市场变化等,并进行风险评估。

  2、停工通知与沟通:建立有效的通知机制,确保员工、供应商及客户及时了解停工情况。

  3、停工期间的.工作安排:规划停工期间的员工工作内容,如培训、维护保养、项目规划等。

  4、成本控制与财务规划:制定停工期间的成本控制策略,预测和准备可能的财务影响。

  5、复工计划与预案:设定复工的标准和流程,制定应急预案以应对可能的延迟或复现问题。

  6、法律法规遵从:确保停工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法律风险。

停工管理制度5

  开工、停工、复工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旨在确保企业的生产运营活动有序、安全、高效地进行。该制度通过对开工前的准备、停工期间的维护以及复工时的检查,有效地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降低运营风险,保障员工的安全,同时也有助于优化资源分配,提高生产效率。

  内容概述:

  1、开工准备:包括设备检查、工作环境评估、人员培训、安全规程的制定和执行。

  2、停工管理:涉及设备保养、场地清理、安全防护措施的实施以及停工期间的`人员安排。

  3、复工审查:涵盖设备重启测试、工作场所安全检查、人员状态确认以及应急预案的更新。

  4、沟通协调:确保开工、停工、复工的信息及时准确地传达给所有相关人员,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5、监督与反馈:通过定期检查和审计,确保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改进。

停工管理制度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炼化生产装置的开停工管理,保证生产装置在开停工过程中安全、平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述装置正常开停工是指按计划、指令预先安排的停工和开工。紧急停工是指生产装置异常情况下的被迫停工。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格尔木炼油厂。

  第二章 管理职责和要求

  第四条 格尔木炼油厂主管生产的厂领导负责开停工文件的签发和组织实施。工艺技术科及生产运行科是生产装置开停工组织实施的具体责任部门。

  第五条 车间(装置)主任负责组织生产装置开停工方案及相关文件的编写、提交和开停工过程的'实施。

  第六条 开停工文件包括装置操作变动审批单、开停工通知单、开停工方案、开停工规程(操作卡)以及开停工条件确认的相关确认文件。

  第三章 装置开、停工条件确认

  第七条 装置开工必须进行条件确认。确认程序为:

  ㈠ 生产装置开工前,首先由车间(装置)组织内部验收,合格后,向工艺技术科提出开工条件确认申请;

  ㈡ 工艺技术科组织设备管理科、质量安全环保科对开工条件进行进一步确认,并履行签字确认手续;

  ㈢ 确认合格后,车间(装置)根据生产运行科的开工安排,按照开工方案、开工规程(操作卡)组织开工。

  第八条 开工条件确认内容包括:

  ㈠ 开工领导小组已成立,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达到任职上岗条件;

  ㈡ 开工方案、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安全环保预案等技术资料、管理制度齐全;

  ㈢ 装置开工所需的原料、燃料、三剂、化学药品、标准样品、备品配件、润滑油(脂)等种类、数量满足,并按照要求装填到位;产品的包装材料、容器、运输设备就位;

  ㈣ 安全、工业卫生、消防、气防、救护、通讯、劳动保护等器材、设施配备到位,完好备用;岗位工器具已配齐;保运工作已落实;巡检路线及标牌已设置;

  ㈤ 检维修后的设备恢复完毕;容器、管线等设备检验合格,并有相关记录;

  ㈥ 设备、管线吹扫试压试漏合格,转动设备完好备用;装置盲板管理责任落实;

  ㈦ 安全设施(安全阀、压力表、可燃气体报警仪、硫化氢报警仪等)安装完毕,检验合格并投用;装置下水系统完好;有毒有害化学品存放及防护情况良好;开工中可能出现的退油、不合格品、“三废”及污染物等处置手段完备;

  ㈧ 仪表系统、各类联锁自保系统调试完毕,具备投用条件;能源计量表启用;设备标志、管道流向标志齐全、准确;

  ㈨ 电气设备调试合格,具备送电条件;

  ㈩ 取样设施完好,化验分析准备就绪;

  (十一) 施工现场清理干净,装置区施工临时设施已拆除,设备、管线保温基本结束;

  (十二) 公用工程、油品储运、火炬系统等外部保障条件确认完好;

  (十三) 装置通过相关专业部门的安全验收。

  第九条 新建、改扩建装置首次开工必须执行股份公司有关规定。

  第十条 新建、改扩建装置开工前必须进行风险评价,确定相应的风险控制和削减措施。

  第十一条 装置停工必须进行条件确认。确认程序为:

  ㈠ 生产装置正常停工前,首先由车间(装置)组织内部停工条件确认,合格后向工艺技术科提出停工条件确认申请;

  ㈡ 由工艺技术科组织设备管理科、质量安全环保科对装置停工条件进行进一步确认,并履行签字确认手续;

  ㈢ 确认合格后,车间(装置)根据生产运行科的停工安排,按照停工方案、停工规程(操作卡)组织停工。

  第十二条 装置停工条件确认内容包括:

  ㈠ 停工领导小组已成立,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均达到任职上岗条件;

  ㈡ 停工方案、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安全环保预案等技术资料、管理制度齐全;

  ㈢ 安全、工业卫生、消防、气防、救护、通讯、劳动保护等器材、设施配备到位,完好备用;岗位工器具已配齐;停运工作已落实;巡检路线及标牌已设置;

  ㈣ 需要检修的装置检维修准备工作已落实,可以按照计划实施检维修;

  ㈤ 装置盲板管理责任落实,并有相关记录;

  ㈥ 安全设施(安全阀、压力表、可燃气体报警仪、硫化氢报警仪等)安装完毕,检验合格并投用;装置下水系统完好;有毒有害化学品存放及防护情况良好;停工中可能出现的退油、不合格品、“三废”及污染物等处置方案齐全,并有相关记录;

  ㈦ 公用工程、油品储运、火炬系统等外部保障条件确认完好。

  第十三条 开、停工方案的内容必须包括:领导小组及组织机构、详细的技术方案、风险评估及消减措施、环境因素评价、开停工统筹图、盲板表等。

  第十四条 开停工过程必须严格按照开停工规程(操作卡)的要求和步骤进行,并严格执行步步确认签字。在开、停工过程中,每达到一个稳定状态,必须由车间(装置)主任进行签字确认。

  第五章 装置紧急停工及恢复运行的管理

  第十五条 装置临时发生较大的操作波动或异常情况下,按照事故处理预案退守到工艺、设备和人员安全的稳定状态,防止发生事故。

  第十六条 装置退守到稳定状态后,由车间对装置操作波动或异常原因进行分析,初步确认是否具备恢复条件,并上报生产运行科。具备恢复条件则按开工规程恢复运行,否则按停工规程做进一步停工处理。

  第十七条 装置紧急停工后,车间必须对装置进行全面分析、检查和问题处理,消除工艺、设备安全运行隐患,尽快恢复生产。

  第六章 考核

  第十八条 开、停工方案未按要求编写,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及时上报的,扣业绩考核分1分。

  第十九条 在开、停工过程中,未严格执行开、停工方案,每发现一次扣业绩考核分1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厂纪厂规处理。

  第二十条 开、停工过程中操作规程(操作卡)的执行和步步确认签字按操作卡的相关管理办法进行考核。

  第二十一条 车间(装置)未及时提出开、停工条件确认申请的,扣业绩考核分1分。

  第二十二条 在开停工过程中,未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条件确认的,每发现一次扣业绩考核分1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厂纪厂规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工艺技术科负责解释、修订。

停工管理制度7

  根据省煤炭工业厅10月10日晋煤办发【20xx】1401号文件要求,全省所有建设矿井从即日起一律停止建设进行全覆盖安全大整顿,为确保我公司停工期间的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安全管理措施。

  一、重大危险源及危害因素辨识

  序号

  危险源/作业

  活动

  危害因素

  危害结果

  控制措施

  1

  未培训取证

  作业人员未参加学习、

  培训,无证上岗

  违章操作,伤人

  上岗前必须参加学习、培训,考试合格后,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证

  2

  矿压监测

  矿压观测不及时

  顶板冒落伤人

  及时观测

  3

  检修

  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

  人员被电击

  检修、搬迁设备必须闭锁开关

  停电后没有对电气设备验放电

  人员被电击

  必须对电气设备验放电

  没有采用专人停送电

  误送电伤人

  停送电由专人看护开关

  4

  局扇管理

  局扇管理不到位

  无计划停风

  派专人看守

  5

  水灾

  涌水量增大

  发生事故、人员伤亡

  及时汇报、排水、撤人

  6

  火灾

  出现火源

  发生事故、人员伤亡

  杜绝失爆、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及时汇报、灭火、撤人

  7

  瓦斯

  瓦斯监测不到位、瓦斯涌出量大

  瓦斯超限发生事故、人员伤亡

  做好瓦斯检查,及时

  汇报、撤人

  8

  煤尘

  煤尘堆积、飞扬

  发生事故、人员伤亡

  按规定定期冲洗巷道

  9

  顶板

  离层、片帮

  发生事故、人员伤亡

  做好顶板离层观测,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及时汇报、撤人

  10

  煤与瓦斯突出

  瓦斯动力大、喷出、突出

  发生事故、人员伤亡

  严格执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措施,及时汇报、撤人

  二、公司成立停工期间领导组

  组长:郭建明侯贵明

  副组长:苏连生雷同王爱民李晓红

  潘坚刘广华董书明张灵高

  成员:各副总工程师及各部室、队组主要负责人

  组长职责:全面领导公司停工期间安全管理工作,处理在停工期间出现特别重大的问题。

  副组长职责:全面处理涉及公司停工期间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各项措施的落实与实施,协调各系统之间的工作。

  成员职责:按照公司停工期间安全管理工作整体要求,具体处理涉及到各自职责范围内的问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停工期间的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安监部,办公室主任由安监部部长兼任。

  三、停工期间工作安排

  1、工作安排:停工期间,只进行矿井通风、排水、瓦斯检查工作,安排安全员、瓦检员、看风机人员、检修人员、瓦斯抽放人员、排水人员、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下井工作,其他人员不得下井工作。

  2、安全员、瓦检员、看风机人员、排水人员、中央变电所值班人员必须坚持8小时工作制、现场交接班,并严格执行 “一班三汇报”制度,即:班前、班中、班后三汇报。

  四、技术要求

  (一)通风系统管理

  1、加强通风设施管理。通风队负责派专人检查井下各地点所有的通风设施的完好,发现问题及时向调度室汇报,确保通风系统合理、稳定、可靠。

  2、合理配风。风量严格执行配风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保证各用风地点瓦斯不超限。

  3、停工期间所有动力电源必须全部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开关手把打到零位并闭锁。

  (二)瓦斯管理

  1、停工期间,通风队必须安排人员对瓦斯及二氧化碳进行检查。

  2、强化现场瓦斯管理,通风队要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发现异常及时汇报通风部和调度室,并及时采取措施。

  (三)防灭火管理

  1、停工期间,加强井下密闭墙的各气体及温度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值班领导及调度室汇报。

  2、加强巷道闭墙管理及防火预测制度落实。

  3、对井下的消防器材全面检查,不合格的灭火器进行更换,配齐沙箱、铁锹、消防桶等设施。

  (四)防尘管理

  1、维护好井下防尘设施,出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矿井各条巷道洒水喷雾装置必须按要求正常使用。

  3、对所有的供水管接口、阀门进行检查,严谨停工期间由于管路破裂造成巷道积水现象。

  (五)顶板和防治水管理

  1、工作面停产前必须支护完好,浮煤(矸)出净,积水排完。

  2、工作面机头处、巷道水仓每班必须配备专人负责正常排水,确保无积水。

  3、每天安排专人对主要巷道顶板和排水情况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必须上报调度室,调度室组织人员及时处理。

  4、巷道修护作业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5、每天必须有人到井下巡查。

  6、水泵房每班安排专人进行排水,水泵正常检修,保证水泵正常使用。

  (六)停送电管理

  1、公司矿井停送电工作由机电部负责,需要停送电时,机电部首先向公司值班领导请示,等井下各地点瓦斯浓度降到规定时,才可向井下送电。

  2、遇到主通风机停电停止运转时,停止井下供电,主扇风电闭锁功能必须正常。

  (七)管路和线路管理

  1、所有悬挂线路要符合作业要求,且保持干净,对于送电线路要保证其干燥、干净,线路中的接头开关保证悬挂起来,防止地面水浸泡和片帮煤的掩埋。

  2、管路上的所有阀门都要正常运转保证其没有淋水,对可能泄漏的地方要及时采取维护措施,保证开工后管路能正常运行。

  (八)文明生产

  1、所有巷道要一致打扫干净且工具摆放整齐,保证巷道内所有线路无尘土。

  2、所有设备统一摆放,且巷道内的碎矸要统一清理用胶带输送机带出去,已坏的工具要全部返回地面。

  3、施工队组、部室文明生产区域按已划分的责任分解明细执行。

  (九)加强职工培训工作

  1、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业务技能,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继续巩固“三个百分之百”和“三个全覆盖”达标工作,安监部每周二、五下队检查各队组“双三”的培训学习情况,要求各队组完善 “双三”各类学习记录、登记台账,加强对不合格人员的培训。

  3、职教部根据具体情况,随时制定培训,抓好培训工作。

  五、安全技术措施

  1、停工期间,公司矿井主通风机保持正常运转,机电部进行日常检查与维护,保证双回路供电,风机能够正常切换。

  2、公司矿井下上班人员工作期间必须互相合作,不得单独行动,井下开泵排水前必须有瓦斯检查员在场,经检测瓦斯浓度符合规定后才能开泵,安全员、瓦检员巡检时必须结伴而行,井下各地点每班检查三次瓦斯,并做好记录。

  3、加强井口管理,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严防外来人员误入井内导致事故发生。

  4、加强瓦斯监测监控工作,监控室要有专人24小时值班,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值班管理人员。

  5、必须对井下各系统、各环节进行全面自查自纠,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必须切断矿井内除排水外的动力电缆,对照明、排水供电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杜绝机电设备失爆现象。

  6、通风机房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一旦主要通风机出现故障,必须立即通知调度室,并对主要通风机进行检修,及时撤出井下人员,恢复通风20分钟后,瓦检员对井下所有通风巷道进行瓦斯检查,发现瓦斯超限或积聚向公司值班人员汇报,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7、各队组要将所有压风、供水装置,要认真检查一遍,保证能够正常使用。

  8、停产期间,下井人员必须自觉佩戴安全防护用品,严禁携带烟火、穿戴化纤服装及酒后下井,检身人员做好检查工作。

  9、停工期间要保证矿井通风、安全监控、井下排水正常进行,搞好井下各地点的通风工作,防止瓦斯超限现象发生,一旦发生停电、停风,必须执行停电、停风应急预案,做好安全送电与安全复风工作。

  10、公司矿井停产期间,主要通风机、主排水泵均要正常运行。

  11、公司停工期间,必须加强局部通风机管理保证局部通风机正常运转,局部通风机一旦出现故障临时停风,恢复通风时必须检查瓦斯,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瓦斯浓度均小于0.5%时,方可启动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12、搞好入井人员的清点和检身工作,入井人员必须佩戴自救器。

  13、机电硐室及其他地点均按正常通风管理。

  14、保卫部要加强公司保卫工作,防止少数人搞破坏,积极作好安全保卫工作。

  六、停工期间的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1、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条例等法规,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等有关部门的文件规定,强化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

  2、公司成立停工期间的安全领导组,坚持矿领导、安全管理人员跟班作业制度,每天井上下必须有矿领导、安全管理人员值班,井下进行安全巡回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3、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排查安全隐患,遏制事故发生,切实提高对目前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意识,实现公司停工期间的安全监管。

  4、各级领导要把精力放在排查影响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上,针对当前的特殊时期,从系统和环节上超前分析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

  5、停工期间,公司安监部要组织各专业部室,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对发现重大隐患的个人和单位,公司将给予奖励和表彰;对存在重大隐患,隐瞒不报的部门和单位将通报批评,并对责任领导进行处罚,对在此期间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和领导,公司将按《安全管理特别规定》从重处理。

  七、避灾路线(附图)

  1、煤尘、瓦斯爆炸

  迎着新鲜风流走。

  2、遇水

  往高处走。

停工管理制度8

  停工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

  1. 降低损失:通过提前规划,减少因停工导致的生产延误和经济损失。

  2. 维护稳定:保证企业内部秩序,避免员工恐慌和不确定感。

  3. 提升效率:利用停工时间进行设备维护和员工培训,提高复工后的生产效率。

  4. 保护企业声誉:通过有效沟通,维护企业形象,避免客户和合作伙伴的`疑虑和不满。

停工管理制度9

  1.建立停工指挥系统,领导安排任务同时安排安全工作。

  2.认真组织学习停工方案,做好停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3.严格按停工规程进行,坚决反对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4.要安全平稳停工,降温降量要缓慢,各环节要协调配合,以防大幅度波动。

  5.要做到不跑,不冒,不超温朝压,不着火,不爆炸,不随地放水放烃,放瓦斯,做到安全停工。

  7.严把停工吹扫干净前严禁乱开放空以免造成负压,形成爆炸,混合物发生爆炸。

  8.引汽前要先排凝后给汽,给汽要缓慢有序,逐渐开大,以防止水击损坏管线,设备。

  9.向塔内给汽或吹扫要防止蒸汽量过大,吹翻塔盘损坏设备。

  10.管线吹扫要合理,吹扫干净的`管线,设备要切断伐要关死,防止瓦斯及烃类乱串。

  11.要保证逐条管线,逐台设备吹打干净,彻底,不留死角,为安全检修创造良好的条件。

停工管理制度10

  停工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保障生产连续性:有效减少非计划停工,保证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

  2. 提高资源利用率:通过预防和快速恢复,减少资源浪费,提升企业效益。

  3. 降低风险:对潜在问题提前预警,降低因停工引发的安全隐患和经济损失。

  4. 促进团队协作:明确职责,增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提高问题解决效率。

  5. 持续改进:通过对停工数据分析,找出瓶颈,推动企业流程优化和管理提升。

停工管理制度11

  开停工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确保企业生产活动的安全、有序进行。它涵盖了从设备启动到停机的全过程管理,包括前期准备、启动操作、正常运行、紧急停机以及恢复生产的各个阶段。

  内容概述:

  1、前期准备:详细的工作计划、设备检查、安全培训、应急预案的.制定。

  2、启动操作:明确的启动步骤、操作人员职责、安全监控。

  3、正常运行:日常维护、性能监测、故障处理机制。

  4、紧急停机:快速响应机制、事故报告流程、安全疏散程序。

  5、恢复生产:故障排查、修复策略、再次启动的条件确认。

停工管理制度12

  第一条各检修装置在检修期间要有专人负责环保工作,从装置停工-退料-吹扫-检修-水试运-开工的全过程、全方位抓起,禁止污染物违章排放。各生产装置停工扫线过程中,对塔、容器、热换设备、贮罐、管线机泵等内残存物料安排退路,禁止排入下水,如确实需要提前二天征得质安环处同意,否则按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管理制度要求处罚。

  第二条各生产装置在停工,开工过程中,凡有蒸汽、净化风、非净化风等放空的`地方,必须使用消声器,对确实没有条件使用消声器而又需放空设备。需质安环处同意方可放空。

  第三条装置检修要把环保设施列入检修计划进行同步检修、同步开工,若配套的环保设施检修质量不合格,原则上不准开工,直至合格为止。

  第四条装置检修时对本装置环保分级控制的采样井井盖修补好,气相采样样口安排得当,做到采样安全、方便,若不具备监测采样条件要限期整改,在限期内没有按规定整改的单位,不予监测责任自负,由于不能正常监测,对应监测的项次而没有监测的按不合格项次计算合格率。

停工管理制度13

  开停工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确保了:

  1. 生产效率:避免因操作不当导致的设备损坏和生产延误。

  2. 安全保障:预防安全事故,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资产。

  3. 节能环保:规范操作减少能源浪费,符合环保法规要求。

  4. 法规合规:遵守相关行业标准和法规,避免法律风险。

停工管理制度14

  1. 安全保障:有效的开工、停工、复工管理制度能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资产。

  2. 生产效率:合理的停工维护可以延长设备寿命,减少故障率,从而提高生产效率。

  3. 法规合规:遵守相关法规要求,避免因不合规操作导致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4. 企业形象:良好的管理制度展现企业的专业性和责任感,提升企业形象,增强客户信任。

停工管理制度15

  开停工管理制度是对企业生产运营过程中启动与停止生产活动进行规范的管理规定,旨在确保企业生产安全、高效、有序地进行,预防和减少因开停工操作不当引发的事故,保障人员安全和设备完好。

  内容概述:

  1、开工前准备:包括设备检查、工艺流程确认、安全风险评估、人员培训及应急措施设定。

  2、停工程序:涵盖正常停工、紧急停工和临时停工的步骤,包括设备关闭、物料处理、现场清理及安全检查。

  3、开工操作:明确开机步骤、试运行阶段的.监控和异常处理方法。

  4、健全的记录制度:确保所有开停工活动有详细记录,便于追溯和改进。

  5、责任分配:明确各部门和岗位在开停工过程中的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6、定期审查和更新: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定期评估和修订开停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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