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价管理制度

时间:2023-04-21 11:38:13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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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定价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定价管理制度

定价管理制度1

  第一章估价

  第一条

  估价要求

  1.本公司估价活动必须遵守本制度之规定;

  2.新产品、改良产品,应由制造部门、设计部门或其他部门累计成本后,再予以慎重地估价;

  3.估价的方式,必须经有关专家予以确认后可择定;

  4.销售经理必须仔细看估价单。

  第二条

  掌握情报

  1.估价单提出以前,必须尽量正确地收集顾客及竞争对手(有估价竞争时)的情报;

  2.要积极地使用各种手段来收集情报;

  3.必须慎重考虑有无洽谈的必要及洽谈的方式。

  第三条

  估价单的回收

  1.估价单提出后,必须保证正确而迅速的反馈;

  2.根据估价单的存根,进行定期或重点研讨。

  第二章订货价格

  第四条

  本部分旨在为营销人员接受订货过程中的价格决策确定明确的规范。

  第五条

  本公司的标准品、新产品和特殊产品的成本及销售价格的确定,由成本研究委员会负责。

  第六条

  成本室根据成本研究委员会确定的价格水平编制成本表和销售价格表,并负责检查营销人员交付的订货所列示的价格是否正确。

  第七条

  订货价格的决定可分为两类:

  1.由营销人员自行决定;

  2.由总经理决定,或由成本研究委员会审定。

  第八条

  营销员在确定订货价格时,需兼顾本公司和客户的利益及业务关系,避免任何一方受到损失。

  第九条

  在接受订货时,应认真调查客户的.支付能力,以免货款无法收回。

  第十条

  营销员依据自己的判断,能够自行决定订货价格的范围包括:

  1.以公司统一确定的价格接受订货;

  2.订货额在××万元至××万元之间,且降价幅度为×%的标准品订货;

  3.订货额在××万元以内,且降价幅度为×%的标准品订货。

  第十一条

  订货单由营销人员交成本室审核后,报销售主管核准。

  第十二条

  营销人员在第七条规定范围内进行折价销售时,应填制“折价销售传票”,一式四份。

  第十三条

  折价销售传票处理

  1.折价销售传票,由营销人员手存,以作折价销售凭证之用;

  2.折价销售传票,由营销人员交付客户;

  3.折价销售通知单,由营销人员交付财务部;

  4.折价销售统计单,由销售主管转交事务部作统计资料之用。

  第十四条

  特价处理

  下列各项营销人员无权自行决定订货价格,须由总经理或成本研究委员会审议决定。

  1.非标准品折价销售;

  2.特别订货品;

  3.因产品质量问题要求降价销售;

  4.因交货时间迟延而要求降价销售;

  5.因大批量订货而要求降价销售;

  6.外购产品;

  7.新产品订货;

  8.其他与上述各项相关的情况。

  第十五条

  订货价格决定

  在特别价格各项中,营销人员都需向成本室提交订货单,并经销售主管审查。销售主管审定订货单内容后,属前面四项内容的交总经理决定订货价格,属后面四项内容的交成本研究委员会确定订货价格。

  第三章成本研究委员会

  第十六条

  为准确地确定本公司产品价格,特设立成本研究委员会,委员会由下列成员构成:总经理(主任)、常务董事(副主任)、销售主管(委员)、财务主管(委员)、采购主管(委员)、制造主管(委员)。

  第十七条

  会议召开

  1.例会每月固定时间召开;

  2.临时会议需要紧急确定订货价格时召开。

定价管理制度2

  一、目的

  为了加强配套协作关系,理顺零部件定价操作流程,明确定价标准,保证协作方的合理收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20xx年4月26日止,未定价的外购(外协)新品零部件。

  三、外加工零部件定价流程

  外加工零件定价流程

  开发部门

  采购部门

  配套单位

  综合科

  拟定新品开发建议

  组织合同评审

  拟定工艺技术资料

  备案作快报报价

  外协布点

  拟定零件价格表

  负责通知配套单位提供相关报价资料

  提供报价书及零件实物、图纸

  确认差异

  协商定价

  报上级主管审批

  价格发布

  说明

  一、工艺技术资料包括:1、产品图纸,2、产品零件材料规格书(含零件材料明细,零件工艺定额,产品零件明细),3、工艺流程(含使用设备,工装,报废率,加工难度系数,装饰面积及标准等)

  二、报价书按金仑规定格式,反映零件使用材质规格,下料规格尺寸重量,消耗重量,余料重量,零件净重,加工工艺流程及使用设备的规格,模具投资及分摊情况等。

  三、双方按金仑公司外加工零件定价原则协商定价。

  1、凡是通过合同评审的产品,在立项20天内,由开发部门提供技术资料给综合科,用于拟定零部件核价表,即按主机厂开发部门设计方案预测产品成本和零部件价格。

  2、在立项20天内,由采购部门提供新品零部件的外协加工布点情况给综合科,并负责通知配套单位提供相关的报价资料,包括报价表,图纸和零件实物到综合科核定价格。

  3、综合科根据零部件实物及图纸资料对外协厂家的报价进行审核,对差异进行确认,特别是工序方案与下料尺寸上的差异,必须取得主管技术员的确认,有必要,可组织对配套厂进行现场核实,原则是以可行的最优方案执行核价。

  4、综合科组织配套单位按主机厂定价原则和标准协商定价,在两件核价表上签字认可。

  5、综合科将核定价格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以书面形式发布。

  6、发布对象包括财务科,采购中心,配套单位。对变更零件价格,以最后一次发布价格为准,即新价覆盖旧价。

  四、外购(外协)零部件定价原则

  总原则:按零部件加工的真实变动成本水平核定零件成本价格基数,其中材料费扣除废料价值,加工费包括直接工人工资,设备折旧,电力,直接辅料消耗。模具费按固定原则核定摊消费,然后将材料费成本与加工费成本分别乘以规定的.边供系数再加模具摊消费,确定最终价格。

  1、加工费成本核定参考《常用工序加工成本费用标准》执行。见附表

  该表只针对常用工序和设备的加工成本单价进行了拟定,特殊零件、特殊设备、特殊工艺可参照此标准适当增减。该表价格为无税价格。

  2、材料费成本的核定(材料消耗和材料价格核定)

  a、按实际可行的下料尺寸,确认最经济的排料方式,并将宽度大于50mm的片料余料重量从消耗中扣除(管材余料长度大于200mm的作扣除)。

  b、板材消耗不计废品损失,管材零件按以下原则核定废损:零件下料长度>=200mm时,考虑1%的废损率,若需要双头扩管再计废损率5%,单头扩管再计废损率2.5%,其他管件不计损耗。

  c、材料价格按当期主机厂公司在市场上的同类材料采购价格上浮2.5%执行(考虑付款打点的帐务处理因素),如果没有主机厂公司的同期同类物资采购价作参考,可上网查询或由配套单位提供原材料采购发票等依据。

  d、按材料消耗减零件净重计算废料重量,按本公司当期废料销售价格计算废料价值,从零件材料费中扣除废料价值。

  e、当材料价格的市场波动超过10%时,对零件价格的材料费作相应的调整。调整原则是:以钢厂的发布材料价格波动幅度为准,按其50%调整零件价格中的材料费。

  3、模具摊消费的核定

  小型零件均不考虑模具摊消费(如隔板,尾盖,管件等),复杂零件(模具投资大于等于5000元以上的)可适当考虑模具投资分摊费(如消声器壳体,消声器护罩,大型支架等),模具费由外协单位报价,主机厂核定,并按5万件分摊计如零件价格,累计供货达到5万件时,由主机厂自动从零件价格中扣除模具分摊费,同时约定,凡是主机厂担了模具分摊费的零件,外协厂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该零件的供货,一旦查实外协厂违约,主机厂将立即取消该零件价格中的模具分摊费,并追溯扣除原已经结算价格中的模具分摊费。

  4、边际贡献的核定

  边际系数分别按材料与加工费进行规定核定,其中材料按5%的系数计算边供,加工费据零部件的工艺技术复杂程度和质量等级要求按15%-25%的系数计算边供。零件最终定价边际贡献率不超过20%。

  5、零件最终定价=材料费成本,材料边供系数5%+加工费成本,加工费边供系数15%至25%+模具分摊费。

定价管理制度3

  一、目的

  为了加强配套协作关系,理顺零部件定价操作流程,明确定价标准,保证协作方的合理收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20xx年4月26日止,未定价的外购(外协)新品零部件。

  三、外加工零部件定价流程

  外加工零件定价流程

  开发部门

  采购部门

  配套单位

  综合科

  拟定新品开发建议

  组织合同评审

  公司外加工零部件定价管理办法

  拟定工艺技术资料

  备案作快报报价

  外协布点

  拟定零件价格表

  负责通知配套单位提供相关报价资料

  公司外加工零部件定价管理办法

  提供报价书及零件实物、图纸

  确认差异

  公司外加工零部件定价管理办法

  协商定价

  报上级主管审批

  价格发布

  公司外加工零部件定价管理办法

  说明

  一、工艺技术资料包括:1、产品图纸,2、产品零件材料规格书(含零件材料明细,零件工艺定额,产品零件明细),3、工艺流程(含使用设备,工装,报废率,加工难度系数,装饰面积及标准等)

  二、报价书按金仑规定格式,反映零件使用材质规格,下料规格尺寸重量,消耗重量,余料重量,零件净重,加工工艺流程及使用设备的规格,模具投资及分摊情况等。

  三、双方按金仑公司外加工零件定价原则协商定价。

  1、凡是通过合同评审的产品,在立项20天内,由开发部门提供技术资料给综合科,用于拟定零部件核价表,即按主机厂开发部门设计方案预测产品成本和零部件价格。

  2、在立项20天内,由采购部门提供新品零部件的外协加工布点情况给综合科,并负责通知配套单位提供相关的报价资料,包括报价表,图纸和零件实物到综合科核定价格。

  3、综合科根据零部件实物及图纸资料对外协厂家的报价进行审核,对差异进行确认,特别是工序方案与下料尺寸上的差异,必须取得主管技术员的确认,有必要,可组织对配套厂进行现场核实,原则是以可行的最优方案执行核价。

  4、综合科组织配套单位按主机厂定价原则和标准协商定价,在两件核价表上签字认可。

  5、综合科将核定价格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以书面形式发布。

  6、发布对象包括财务科,采购中心,配套单位。对变更零件价格,以最后一次发布价格为准,即新价覆盖旧价。

  四、外购(外协)零部件定价原则

  总原则:按零部件加工的真实变动成本水平核定零件成本价格基数,其中材料费扣除废料价值,加工费包括直接工人工资,设备折旧,电力,直接辅料消耗。模具费按固定原则核定摊消费,然后将材料费成本与加工费成本分别乘以规定的边供系数再加模具摊消费,确定最终价格。

  1、加工费成本核定参考《常用工序加工成本费用标准》执行。见附表

  该表只针对常用工序和设备的加工成本单价进行了拟定,特殊零件、特殊设备、特殊工艺可参照此标准适当增减。该表价格为无税价格。

  2、材料费成本的核定(材料消耗和材料价格核定)

  a、按实际可行的下料尺寸,确认最经济的排料方式,并将宽度大于50mm的片料余料重量从消耗中扣除(管材余料长度大于200mm的作扣除)。

  b、板材消耗不计废品损失,管材零件按以下原则核定废损:零件下料长度>=200mm时,考虑1%的废损率,若需要双头扩管再计废损率5%,单头扩管再计废损率2.5%,其他管件不计损耗。

  c、材料价格按当期主机厂公司在市场上的同类材料采购价格上浮2.5%执行(考虑付款打点的帐务处理因素),如果没有主机厂公司的同期同类物资采购价作参考,可上网查询或由配套单位提供原材料采购发票等依据。

  d、按材料消耗减零件净重计算废料重量,按本公司当期废料销售价格计算废料价值,从零件材料费中扣除废料价值。

  e、当材料价格的市场波动超过10%时,对零件价格的材料费作相应的'调整。调整原则是:以钢厂的发布材料价格波动幅度为准,按其50%调整零件价格中的材料费。

  3、模具摊消费的核定

  小型零件均不考虑模具摊消费(如隔板,尾盖,管件等),复杂零件(模具投资大于等于5000元以上的)可适当考虑模具投资分摊费(如消声器壳体,消声器护罩,大型支架等),模具费由外协单位报价,主机厂核定,并按5万件分摊计如零件价格,累计供货达到5万件时,由主机厂自动从零件价格中扣除模具分摊费,同时约定,凡是主机厂担了模具分摊费的零件,外协厂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该零件的供货,一旦查实外协厂违约,主机厂将立即取消该零件价格中的模具分摊费,并追溯扣除原已经结算价格中的模具分摊费。

  4、边际贡献的核定

  边际系数分别按材料与加工费进行规定核定,其中材料按5%的系数计算边供,加工费据零部件的工艺技术复杂程度和质量等级要求按15%-25%的系数计算边供。零件最终定价边际贡献率不超过20%。

  5、零件最终定价=材料费成本,材料边供系数5%+加工费成本,加工费边供系数15%至25%+模具分摊费。

定价管理制度4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工程建设招标活动,加强对招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司利益,保证项目工程质量,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材料及设备采购等招标事宜。

  三、招标组织机构及小组成员

  1、公司成立招标管理领导小组,常务副总经理任组长,法务监察部部长任副组长,成员分别由总工程师、工程项目部经理、财务部经理、经管部经理组成。

  2、招标管理领导小组职责:负责管理公司工程项目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材料及设备采购的招标定价。主要职责是确定招标方式、招标日期,资审方式、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签署授权委托书(公开招标)等。招标管理工作也可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完成。

  四、小组成员工作职责

  1、经管部负责办理招标备案、发布招标公告、编制和审查招标文件(包括制定和审查评标办法)。具体编写或审查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投标文件商务标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确定投标报价的范围、确定合同价格的方式、合同价款的调整的条件和方法、工程变更的确认和工程竣工结算等内容。

  2、工程部拟订或审查招标文件中有关技术标的条款和内容,编写招标工程的工程综合说明,确定工程地点、建设规模、结构类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工期、招标范围,各专业工程工作界面的划定、现场环境及地质条件、投标人资质及合格条件、技术规范等内容。工程部资料员负责发售招标文件、收取图纸押金、编写招标文件清单、做好收发记录。

  3、工程项目部、经管部组织勘察现场、进行资格预审、召开投标预备会。

  4、财务部拟订投标人有关财务状况的招标规定,确定和审查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提交方式及担保书格式、资信情况等财务方面的内容。

  5、采购部人员拟订甲供材料及设备的招标规定和要求。确定甲供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等内容。

  6、法务监察部对拟定出的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内容、程序、权利和义务等方面进行审查和规范。

  五、招标范围及规模

  1、由公司开发建设的工程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上时,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或材料及设备采购(单项采购价款在10万元以上)招标应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时投标人不少于5家,邀请招标时投标人不少于3家。

  2、有特殊要求的项目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后可直接发包。

  3、为便于工程项目的管理、减少各承包商间的推诿和各专业工程的交叉施工、提高工作效率,工程招投标应尽量减少单项工程的分解招标。

  4、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下的零星工程和维修工程一般不采取招标形式,由公司工程维修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确定招标方式:

  工程项目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根据具体的招标内容和规模,采用何种方式由招标领导小组确定。

  1、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由经管部办理招标公告的发布;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家以上具备施工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施工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2、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至少载明下列内容: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招标项目的内容、规模、资金来源。

  ●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工期。

  ●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和时间。

  ●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

  ●对招标人的资质等级的要求。

  七、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采取资格后审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载明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标准和方法。采用资格预审时投标资格的确定详见第4条。

  2、资格审查的内容。资格审查应主要审查投标人或者潜在投标人是否符合下列条件: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企业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3、实际考察。资格审查过程中如需要,招标领导小组也可对潜在投标人已完工程和在施工程以及机械设备等组织现场考察。

  4、投标资格的确定。采用资格预审的,资格审查由工程部牵头,经管部、财务部、法务监察部共同组成评审小组,从参加预审的单位中选出不少于3家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由评审小组在《工程招投标资格预审审批表》签署意见并呈报常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批准后,由工程部向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告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

  八、招标文件的编制

  1、招标文件由工程部牵头,经管部、财务部、法务部等共同拟订。

  2、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投标邀请书(附投标邀请书格式)。

  ●投标须知:包括工程概况,招标范围,资格审查条件,投标单位资质等级,工程资金来源或者落实情况(包括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标段划分,工期要求,质量标准,现场踏勘和答疑安排,投标文件编制、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投标截止日期,提交、修改、撤回的要求,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有效期,开标的时间和地点,评标的方法和标准等。

  ●合同的主要条款(附合同协议书、专用条款与补充协议、通用条款)。

  ●投标文件格式及附录(附投标文件投标函格式、商务标格式、技术标格式、资信标格式)。

  ●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

  ●招标工程的技术要求。

  ●设计图纸。

  ●投标辅助资料。

  3、招标文件的审查和批准

  (1)招标文件的`审查由经管部经办,审查意见由评审领导小组人员签署意见并填写在《工程招标文件评审表》中,评审表和经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呈常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批准并在招标文件上签字盖章。

  (2)招标文件批准后(采用公开招标的,招标文件应报招标管理部门审查备案),工程部方可组织招标文件的发售和邀请投标人投标。

  九、开标、评标和中标

  1、开标。本公司的各类项目招标的开标,由公司授权的招标人代表负责主持。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1)采用公开招标的工程,对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案。

  (2)采用邀请形式招标的工程,评标委员会由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和经营管理单位等方面的人员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的单数。由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对邀请招标的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合同总价、工期承诺、工程业绩、社会信誉等相关情况进行评审后确定施工单位。

  2、评标

  (1)评标委员会组成。采用公开方式招标的,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的确定,应当遵照招投标管理部门及有关法规的规定;采用邀请方式的,评标委员会由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及其成员组成。

  (2)评标应严格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执行。在评标过程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评标可以采用综合评估法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

  3、投标文件评审

  (1)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应当对投标文件提出的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投标价格、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投标人及项目经理资质、服务承诺、社会信誉及以往业绩等,能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和评价标准进行评审和比较。

  (2)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应当在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中,评审出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但投标价格低于其企业成本的除外。投标价格低于企业成本价(经管部核定)的投标,不予选择。提交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人少于三家的,应当重新招标。

  4、定标

  (1)评标委员会(评标小组)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推荐1―3个排序合格的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1―3个排序合格的中标人,由经管部负责按《工程招投标中标单位审批表》报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确定。

  (2)根据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签字的《工程招投标中标单位审批表》确定的中标单位,经管部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3)以公开方式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工程部负责向政府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十、授予合同

  中标人确定后,由经管部经办,相关部门配合按照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日期以中标价与中标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评审见《合同管理制度》。

  十一、招投标工作纪律

  (1)招标人及公司相关部门、各职能工作人员不得向投标人及其他第三方透露有关招标的任何情况。

  (2)经管部门编制的工程标底,编制人员应负责保密,不得向其他部门及任何无关方透露。

  (3)招投标领导小组及其小组成员、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接受投标人任何形式馈赠。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和相关人员公司监察部门将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二、本制度解释权、修订权属公司法务监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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