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案管理制度

时间:2024-11-15 10:10:42 赛赛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病案管理制度(精选24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病案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病案管理制度(精选24篇)

  病案管理制度 1

  为保障病案科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发生后,各项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病案损失和对社会的不良影响,切实提高病案科工作人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救援工作的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自救与团结救助相结合;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依靠科学、反应及时、措施果断;

  (三)救助中,要坚持先主后次、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的原则。重点保护病案。

  (四)病案科所有工作人员都有责任和义务参加或配合应急救援工作,并服从统一指挥。

  二、报告程序

  工作时间内,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现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向科室领导、分管院长和相关部门报警,同时积极组织自救。节假日、8小时外,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发生后,值班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向科室领导和相关报警部门报告,同时组织保安人员自救。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医院病案管理应急救灾小组,组长由分管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医务部主任、病案科主任,成员由病案科全体成员及医务部成员和后勤部相关成员组成。

  (二)职责:医务部、病案科负责病案安全保护、抢救工作,后勤部负责消防、搬运等环节的.组织实施和后勤保障工作。

  四、突发事件应急措施:

  (一)火灾

  1、办公场所发生火灾时,应积极自救,扑灭火灾,同时立即拨

  打“119”报警。报警时要说明单位、地点、物质燃烧种类、是否有人员被围困、火势情况,请求灭火,报告人姓名,并记录报警时间。

  2、报警后要安排人员到指定地点迎接消防车,引导消防车辆人员到达指定位置。

  3、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后,现场指挥员要向消防负责同志报告情况,移交指挥权,协同公安消防做好灭火工作。

  4、要按照现场指挥的要求边救火边负责内外警戒,维护公共秩序,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保证人员通道畅通。

  5、火灾扑灭后,要组织人员负责保护好火灾现场,配合消防人员调查火灾发生的原因,检查病案和统计资料损毁程度。并组织维修人员迅速检修、恢复各系统设备的正常运行;保洁人员负责清洗打扫现场卫生。

  (二)突发洪灾或漏水

  1、发生洪涝灾害或工作人员发现漏水事件后,应及时报告科室领导,并通知后勤维修人员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

  2、后勤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视漏水情况,妥善采取紧急应对措施。若水势过大漏水严重,应切断电源,防止漏水漏电伤人。在条件充许的情况下,尽量将漏水点控制住(如关闭水阀、用水桶接住漏水点等)。

  3、要在第一时间内组织工作人员保护和转移现场病案和重要统计资料、电脑信息系统,并指定人员看管,防止丢失。

  (三)盗窃案件

  1、在工作中遇到或发现有盗窃案件时,为保护医院病案安全,发现人要立即向科室领导和医院保卫处报告,同时封锁办公楼的各个出口,重大案件要立即拨打“110”电话报警。

  2、要保护好案发现场,任何人不得擅自触摸和移动任何东西,待公安部门人员勘察现场或勘察完毕后,方可恢复原状。

  3、要记录好被盗病案和物品的名称、价值等情况。

  (四)停电

  1、工作中出现停电现象及时打电话通知后勤处维修

  2、拔掉复印机、电脑等电器电源插头,防止供电恢复时损坏机器。

  (五)灾情消除后,立即整理、补救、修复病案信息资料,将损失降到最低,统计并做好相关登记、记录,查找原因,总结经验教训。

  病案管理制度 2

  一、医院病案统计室负责做好全院住院病案的收集、整理、存档、保管工作。门诊病案由门诊病人自行保管,急诊观察病案由观察室保管。

  二、病案统计室工作人员每天收集病案,在病区依序整理的基础上,对病案进行复核、整理,将符合要求和稍加整理就符合要求的病案装订成册,及时做好计算机的'病案首页内容输入和计算机分类索引输出工作。

  三、病案统计室工作人员要将不符合要求的病案及时反馈给各病区的病案质量专管员,在两周内病区完善后,再及时收回,并做好登记、签名手续。

  四、每月定期按病案借阅制度清理借条或借阅登记本一次,对到期或超期未还者进行催讨。

  五、建立病案归档奖罚制度。住院病历应在病人出院后5个工作日内送交病案室,节假日顺延。

  六、建立医院病案质量管理、病案借阅、复印等规章制度(另订)。

  七、住院病案原则上保存30年。

  病案管理制度 3

  1、在医教管理处领导下工作。

  2、工作人员必需坚守岗位,不得随意脱岗,管好病案,防止丢失。

  3、严格遵守病案借阅制度,热情接待外来查访人员。不许利用工作之便随意为他人私拿病案。

  4、对按规定外借的病案,应定期催还、归档,保管好病案信息资料。

  5、对疾病编码要认真仔细,遇到模糊的疾病分类,应阅读病程记录或与临床医生联系,保证疾病码准确,减少误差。

  6、定期检查上架的病案,对插错、漏档、破损的.病案及时纠正和修复。

  7、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保守病案的一切秘密,不得随意泄漏。

  8、保持病案架清洁、整齐,做到室内通风、干燥,防止病案霉烂、虫蛀、火灾。

  9、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病案管理质量。

  病案管理制度 4

  1、本院工作人员因医疗、教学、科研等需要借阅病历,填好借阅卡,由科主任签名,请在二周内归还。

  2、借阅再次入院病人的病历,需携带本次入院病历的首页,填好借阅卡,科主任签名,限在一周内归还。

  3、实习生因教学检查需借用病历,应提供准确住院号,由医教科签字。不得反复抽调、翻阅,限在一周内归还。

  4、病历质量检查发现书写错误或书写不完整,需修正或补填的,应在病案室内完成,不得拿出室外。

  5、公安、司法部门因办理案件需查阅或复印病历,必须凭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经医教科同意签字后,在病案室内查阅、复印病历。

  6、申请复印者为保险机构的.,应提供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保险合同复印件,患者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及患者近亲属同意的法定材料,由医教科同意签字后方可复印。

  7、患者复印病历,需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病人家属复印病历,应出示患者、家属的有效身份证及相互间关系的法定证明。填写好病历复印申请单,由医教科签字后方可复印。

  8、为死亡患者复印病历,需提供患者死亡证明、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以及患者与近亲属之间关系的法定证明。

  9、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将病案借出院外,一经发现将予以相应处罚。对造成不良后果,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10、本院人员因工作调离、外出进修、出差等离院时,必须办妥病案归还手续。

  11、所借病历必须妥善保管按期归还,不得任意涂改、毁损、丢失。如发生以上情况,视情节轻重处以:

  (1)遗失病历,每份扣100元,并设法补回。

  (2)病案严重毁损,每份罚款50元,并设法补回。

  (3)对逾期不归还者,每份每日罚款5元。

  病案管理制度 5

  一、加强病案保护

  1、严格执行借阅、复制规定,复制病历一律填写申请单并出示相关证明或委托人证明方可办理。

  2、本院医务人员进行科研教学一律在病案室阅读不外借。

  3、病案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开放或扩大病案利用接触范围。

  4、未经患者同意,病案不允许他人或组织阅读。

  5、监督科研人员在临床医学报告及研究中,未经患者本人同意,不得用患者的真实姓名、片对外公开报,也不得作为文学作品的方式报道。

  二、加强病案监督

  1、加强病案管理,严格按规定收集、理、档,防止病案丢失,造成患者隐私的'泄露。同时对病案要进行分类管理,在利用时也应区别对待。

  2、维护病案安全、实、始性,不允许任何组织、人篡改病案内容和外形特征,也不允许任何个人随意“鉴别”病案。

  3、加强监督管理,由专人负责,明确监督职责,规范依法监督的程序和方法,要定期进行检查,对于违规行为,要采取及时纠正,并按情节严重程度给予不同的处罚,对给单位或患者造成严重损失的要从重处罚,甚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病案管理制度 6

  1、病案管理

  1)病案室在医务科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病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2)住院一天以上的病员应有完整的病案。病员出院(死亡)时,由医生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病案室应定期回收并注意检查首页各栏是否完整,同时填好分类卡片,依次整理,装订成册并按号排列后上架存档。

  3)本院医师因工作需要一般只限于病案室阅览。对借用的病案,应妥善保管和爱护,不得涂改、转借、拆借、拆散和丢失。病案原则上不予外借,必需二人以上持有介绍信,经医务科批准,可以在病案室借阅和摘录病史。

  4)住院病案原则上应永久保存。

  2、病案编目

  1)凡出院病案一律由编目人员按病案分级编目。

  2)每月整理所编目录一次,每年进行一次总编目,并作好统计工作。

  3)严格遵守登记和目录组织规划,编目前要核对病案资料,编目后要核对登记资料,防止差错,使差错率降低到最低限度,病案号登记差错率为零。疑难问题不得盲目编目,应重新审定病案或请责任医师负责解释。

  4)凡登记过的条目和病案在封面上做标记,防止漏编和重编,做到漏编率和重排率为零。

  5)做好目录查阅登记工作。

  3、病案资料管理、借阅、登记

  1)病案必须由病案室实行统一管理,必须及时有序地入档保存,以备临床及其他方面调用。

  2)病案借阅原则上须在办公时间内办理,其他时间除住院、急诊病人临诊使用外不办理借阅手续,未经医务科许可不得从病案室或其它环节拿走病案。

  3)病案的使用权属于院内有关人员,如负责临床、教学、科研工作的医务人员和医技科室的'人员、管理人员等。非以上人员借阅须经医务科领导许可或病案室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在病案室内借阅。

  4)进修生借用病案,须经所属科室带教医师签字同意,病案室核准后方可在病案室内借阅,不得借出病案室。

  5)研究分析病案、填写未完成的病案记录以及一般使用的病案,须来病案室使用,病案不得借出病案室。

  6)如有下列几种用途,病案可借出病案室,但不得携出院外,且必须于当日归还,用途指:临床病案讨论会;*射线诊断讨论会;尸体检查及特批者。但需医务科、病案室负责人批准。

  7)使用病案过程中应小心爱护,保持整洁,病案内各种记录、报告单、相片等资料,不得自行涂改、拆散、撕毁或遗失。用后放回指定地点,由病案室专人上架,不得转借他人或转移新地点。

  8)新出院或死亡病人的病案,须经病案整理装订后方可借用,不得从病案室或其他环节直接拿走。

  9)病人住院时,其病历由病区护理部负责统一保管(最好指定护士负责管理),医生只有使用权。

  10)出院病历移送病案室前,须先由科主任审查评分后再行移交病案室,一般于出院三日内由病案室收回。病区护士必须将出院病案整理好放置固定地方,以便病案室及时收回。

  11)病案室内建立的目录体系(卡片式、书体)及统计资料等可以参阅,但不得借出病案室。

  12)原始病案系医院的内部资料,具有保密性,必须由院内工作人员传达。在任何情况下,不许将病案交给病人或利用病人、院外人员传送病案,以免病案丢失或发生其他问题。

  4、病案质量检查

  1)病案质量检查:病案移送病案室前,先由科主任审查评分,移交后由病案室再核查,病案管理委员会定期抽查并开展评比活动。检查人员要认真、仔细。不循私情,严格把关,不合格的病案一律不准上架。

  2)病案质量检查应以江西省《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用)》为标准,凡不符合规范标准的应及时通知责任医师来病案室补记,直到符合标准为止。

  3)临床各科应按事先规定的时间定期来病案室复核病案质量。

  4)病案质量检查后应进行质量评定,划分等级,并进行登记,定期把检查结果分析总结后向医院管理部门汇报。

  5、病案室管理、防火安全和计算机使用、管理

  1)严禁在病案库、计算机房内吸烟和使用一切明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进入病案室。

  2)库房内无人把守时要把门锁好,下班时必须检查门、窗、水、电安全情况。

  3)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工作及防火设备的检查,节日前尤应做好水、电的安全检查。

  4)教育宣传重视安全防火工作,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5)非本室人员不得私自进入病案库,进入病案库要衣帽整洁,穿软底鞋,着工作服。

  6)定期打扫病案库卫生,保持整洁。

  病案管理制度 7

  一、日常管理

  (一)负责集中管理全院病案。

  (二)凡出院病案,应于病人出院后三日内(包括死亡)全部回收病案室。

  (三)负责出院病人病案的整理、查核、登记、索引编目、装订以及保管工作,在与病房交接病历时,逐一登记住院号、姓名、出院日期、上交日期,并在每次交接登记处由交接双方签字。

  (四)计算机组与病案管理员进行病案交接手续,认真进行病案录入及核对工作,按月造表及打印台帐。

  二、病案保管与供应

  1、负责临床、教学和科研以及个别调阅病案的供应和回收工作。

  2、负责办理院际病案摘录和经过医务处同意的外调接待工作。

  3、配合统计人员做好有关统计资料的整理、分析。

  4、把好病案书写质量的初查关,促进病案书写质量的'不断提高。

  5、切实做好病案储藏室的安全和对病案内容的适当保密工作。

  6、住院病案一律由病案室长期统一保管,负责各种资料收集、整理、分类、统计、登记、顺号上架,不得丢失和破损,要保持清洁,妥善保管。并准确及时的供应医疗、教学、科研所需要的资料,以及接待外来查访和持有批准手续的借阅、抄录病历等。

  7、医疗统计工作的原始资料应以病案为主,只有病案内容所反映的情况才是最真实、最确切的,所以在医院中统计工作与病案管理工作应密切配合。

  8、病案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保守病案中一切秘密,不得随意泄露。

  9、病案室工作人员应认真检查病历质量和内容是否系统、完整,从中提出存在问题,不断提出改进办法。

  10、患者门诊须要参阅住院病案时,由门诊医师到病案室查阅。

  11、提高科研分析用的病案,应在病案室内阅毕归档,必须借出时,须经医政处批准,办理借阅手续,方可借出,两周内归还。逾期不能归还者,应到病案室续期,但不得超过一个月。

  12、院外和本院非医务人员,不得查阅病案,进修医生查阅病案,须经科主任批准,但不得借出病案室。

  13、本院医生不允许查阅与本专业无关的病历。特殊原因需要,须经医政处或医患办签字。

  14、复印归档病历,按卫生部《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要求可以复印20xx年9月1日后归档病历。复印时,病案室工作人员根据复印证患者或家属到指定地点,按规定复印相关内容,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和复印病历。

  15、任何科室及个人在病案室内讨论、查阅病案必须办理手续。

  16、病人及其陪护人员不得翻阅病案。病案在院内各部门间的流动,应由有关工作人员传递,不要让病人或其陪护人员携带。

  病案管理制度 8

  (一)医院必须建立病案室,负责全院病案(门诊、住院)收集、保管工作。

  (二)门诊和住院病员应有完整的病案。病员出院(死亡),医师应按规定的格式次序、时间整理好病案,由病案室定期收回,填好卡片、病案号码,装订成册存档。

  (三)本院医师借阅病案,应办理借阅手续,阅后按期归还。院外医疗单位借阅病案,必须有介绍信,经医务科批准。对借用的`病案,应妥善保管和爱护,不得徐改、转借、拆散、丢失。

  (四)住院病案原则上应永久保存。

  病案管理制度 9

  一、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二、严格遵守防火、防盗安全制度,严禁用火,严禁在科室内吸烟。

  三、病案库房应备有灭火器材,每位工作人员都应掌握一般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经常维护保养。

  四、电器设备和供电线路经常检查,破损设备和电线须及时维修和更换。

  五、做好防尘、防虫、防光、防辐射、灭鼠等工作。

  六、保持工作间的清洁,不得将可燃、易燃物品与病案资料混存。

  七、工作人员下班前,须进行防火、防盗等安全检查,切断电源,关好门、窗,才能离开。

  病案管理制度 10

  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病历必须单独管理。

  二、医院必须为医保患者建立门诊及住院病历,医保病历单独管理,就诊记录应清晰、准确、完整,并妥善保存备查,门诊处方和病历至少保存2年,住院病历至少保存15年。

  三、合格的病历装袋后按编号上架保管。

  四、凡出院患者病历,应于病人出院后72小时内全部回收到病案室。

  五、病历排放的时间、编号要清楚,以方便查找。

  六、病案室要保持卫生、清洁,注意档案架的.使用和保护。

  七、保持病案室通风,病志摆放整齐,完好无损。

  八、病案管理人员必须会使用灭火器材。

  九、严守病案资料保密制度。

  十、特殊病、转诊、转院病人的病案单独管理,包括异地治疗的病历及相关资料复印件。

  病案管理制度 11

  一、医保患者必须符合《辽宁省综合医院住院病人诊断标准》方能住院,需持医疗证、身份证和住院通知单到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由医保科审查人、证是否相符。

  二、医保患者住院后,到医院医保科登记备案在24小时内上报上级医保中心。

  三、医保患者住院后,应早诊断、早治疗,疑难病要在三天内做出诊断。为医保患者提供优良的医疗服务,不得无故推委。

  四、各种辅助检查要合理,坚决杜绝不必要的辅助检查及重复检查,所有的辅助检查必须下达医嘱,必要的.重复检查及重复检查,所以的辅助检查必须下达医嘱,必要的重复检查病志要有记录。凡病人使用基本医疗保险《目录》之外的诊疗项目和药品须经治医生提出申请,患者或家属同意签字,科主任、主管院长同意签字,医保科审批后方可实施。

  五、在治疗上要做到合理用药,所有用药必须有医嘱,不使用与本病无关的药品,如病情需要,病志中要做详细的记载,严格执行《药品目录》,使用目录外药品须经治医生提出申请,患者或家属签字,科主任、主管院长同意签字,医保科审批后方可使用。

  六、要严格加强住院管理,不准挂床住院、通勤住院和顶替住院,出院带药不超过三天量。

  病案管理制度 12

  一、凡满足《辽宁省综合医院住院病人疾病诊断标准疗效评定标准》条件的需住院的医疗保险患者,由住院处审查人、证、卡须相符,ic卡由住院处保管(急、危、重症来持证、卡者,须24小时完成补办手续)。

  二、病人住院后,一般情况下当日做出诊断,确定治疗方案,疑难病要在三天内确定诊断,要做到不延诊、不误诊、不漏诊、早诊断、早治疗。

  三、凡需要会诊的病人,按医院会诊制度执行。

  四、各种辅助检查要合理,坚决杜绝不必要的'辅助检查及重复检查,所有的辅助检查必须下达医嘱,必要的重复检查病志要有记录。凡是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须由经治医生提出申请,科主任签字后,家属或患者签字。到医保科审批后方可实施。

  五、在治疗上要到合理用药。所有用药必须有医嘱,不使用与本病无关的药品,如病情需要,病志中要做详细记载,严格执行《医保药品目录》表,在《药品目录》内的需药品须由家属或患者签字及科主任签字医保科同意,医保中心批准方可使用,不得使用“回扣”“促销”药品,否则后果自负。

  六、严格按《辽宁省综合医院住院病人疾病诊断标准、疗效评定标准》安排参保人员入院、出院,不得以任何理由分解住院或挂名住院,不得推委患者。对出院患者在《门诊手册》中记录出院小结,防止重复住院。同一种病15日内不能重复住院,对于符合转诊条件,须科主任签字,医保科登记,主管院长审查登记盖章,报医保中心同意后方可外转,转出医院须是上级定点医疗保险机构。

  病案管理制度 13

  1、病案科病案库由病案室管理人员专人管理,非本科室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库房。

  2、库房内设置必要的设备,记录温、湿度,根据季节变化及时调节,保持适宜的`温、湿度。

  3、必须做好库房防火、防盗、防光、防尘、防虫、防霉等工作,及时更换防虫、防霉药物。

  4、严格遵守防火、防盗安全制度,严禁用火,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房,严禁在库房内吸烟。研究在病案库房内使用违禁电器,严禁在库房内手机、蓄电池充电灯。病案库房应备有灭火器材,自动消防系统,每位工作人员都应掌握一般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能维护保养。电器设备和供电线路须经常检查,破损设备和电线须及时维修和更换。

  5、定时做好库房内唯独记录,配备专业的除湿器和温度计,控制库房温度在14°C-24°C之间,相对湿度在45%-60%之间。白痴病案室库房自然通风和自然光线充足,绝对不设置成“死库”。当照射病案光线太强时,窗帘关闭,而光线不足时,照明系统开始工作。

  6、兵安徽的排水管路须经常查看维修,确保存放病案的库房干燥。

  7、病案室密集架不直接落地,以防病案跟地面直接接触。

  8、定期用杀虫剂和灭鼠药进行杀虫灭鼠处理(杀虫剂、灭鼠药长期存放在病案架上,如有过期,及时更换。)

  9、库房内不得存放食品和和堆放杂物,应经常进行清扫,保持库房内清洁。利用病案盒、密集架存放病案。定时进行卫生打扫(每天清扫地面,每2各月彻底清扫地面、密集架、窗户、病案盒)。保持库房清洁卫生。

  10、经常检查库房内各种安全措施,及时排除隐患。档案人员离开库房时,要关好门窗和关灭电,需进行防火、防盗等安全检查,确保库房安全。

  11、库房内病案资料应分类存放,排列整齐,标号有序。

  12、对库房内档案应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解决。

  病案管理制度 14

  1、住院病案由病案室负责保管。

  2、病人出院、转院五日内,经各级医师和护士审核、签字、整理完毕,并由科主任签字后,放在规定地点,由病案室人员按时回收归档。

  3、各科室应建立病案签收登记本,指定专人负责,与病案室人员做好病案交接工作。

  4、科主任、护士长、医疗组长应严格把好病案质量关,指导和监督各级医师按《浙江省病历书写规范》要求书写病历,并定期检查和讲评病案质量。

  5、有关科研课题病案的原始资料,必须随原病案交病案室保存,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从中抽出擅自保存。

  6、病案室应对回收病案进行初查,发现问题及时催补。存在医疗、护理记录缺陷的.病历,一律在病案室补全,不得借出病案室。

  7、阅病案按借阅制度执行。

  8、病案管理人员对病人的医疗情况要保密。

  9、编制病案号时应做到准确无误,不得有重号、漏号、错号,书写时要字迹清楚。

  10、保持病案库房清洁卫生、适当温度,并按安全制度执行。

  病案管理制度 15

  一、医院应加强病历管理,严格遵循《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法规,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

  二、医院必须设置专门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全院病案(门诊、急诊、住院)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至少要为医疗与工伤保险、急诊留观与住院患者建立病历及保存病案。有条件的医院应为所有患者建立与保存病历。

  三、对病历应有适宜的编号系统,病历编号是患者在本院就诊病历档案唯一及永久性的编号。

  四、医院要求医师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的规定书写病历,并加强病历的内涵质量管理,重点是住院病历的.环节质量监控,为提高医疗质量与病人安全管理持续改进提供支持。

  五、病人出院(死亡)时,由医师按规定的格式填写首页后,由病案管理人员在出院(死亡)后24 至72 小时内回收病历,并注意检查首页各栏及病历的完整性,不得对回收的病历进行任何形式修改,同时要做好疾病与手术名称的分类录入,依序整理装订病历,并按号排列后上架存档。

  六、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该患者的病历,借阅病案要办理借阅手续,按期归还,应妥善借用病历保管和爱护,不得涂改、转借、拆散和丢失。除公、检、法、医保、卫生行政单位外,其它院外单位一般不予外借,持介绍信,经医疗管理部门核准,可以摘录病史,

  七、有病历的安全管理制度、设施与具体措施能到位,病历封存,或提供病历复印服务应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法规的规定。

  八、本院医师经医疗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借阅死亡及有医疗纠纷等特定范围内的病历,但不得借阅本人亲属及与本人存在利益关系的患者病历。

  九、住院病历原则上应永久保存,门诊病历至少保存15 年,住院病历至少保存30年,涉及患者个人隐私的内容应按照《统计法》予以保密。

  病案管理制度 16

  一、防火:病案室不准用明火、吸烟,下班前切断电源,并配备

  消防器材,灭火器。

  二、防水、防潮:病案室密集架上的病案不直接落地,以防病案跟地面直接接触。

  三、防尘:定时进行卫生打扫,擦拭密集架等。

  四、防虫:定期用杀虫剂进行杀虫处理。

  五、防光:配备遮阳设施。

  六、防有害气体:病案室每天进行空气流动,无异味,保持空气清新。

  七、防不适宜的温、湿度:病案室配备专业的除湿器和温度计,保持室内干燥,特别是在梅雨季节。

  八、防盗窃、防止丢失:做好防盗门窗等防盗设施,下班前栓查门窗、锁好门。收取或归还病历做好登记工作,借阅病历力、理相关手续。

  九、防止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保护病案信息的`安全性。不得随意谈论或非法借阅、使用病历资料,防止患者隐私的泄漏。

  病案管理制度 17

  一、病案复印人员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要求认真接待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保险机构,公安、司法机关,并按规定对申请复印人员身份及有效证件进行审核,并将其身份证明及关系证明、委托书等进行复印存档。

  二、到病案室抽调需复印病历,做好复印病历出库登记,并保管好抽调病历,防止病历丢失、缺页情况。

  三、区分被申请复印人员的要求和内容进行复印工作,将复印件与病历原件认真核对,并要求申请复印人员在复印病历登记本上签字后,对每一张复印件加盖本院“病历复印专用章”,同时工作人员要在病历首页上标记病历已复印等相关内容。

  四、复印完单后,病历及时归还病案室,做好入库登记。

  五、严格遵守医院《医德医风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

  病案管理制度 18

  1、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固定资产管理及执行情况。

  2、每年第三季度审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下年度预购置仪器、设备、办公用品等品目、数量和经费额度。

  3、每年审查固定资产“三帐一卡”制度落实、设备使用登记、日常保养和维修记录。

  4、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出租、出借固定资产的`数量、用途,按规定缴纳国有资产收益。

  5、统筹协调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超标配置、低效运转或者长期闲置的固定资产的使用。

  6、监督审核因技术问题确需报废、淘汰的固定资产和已超过使用年限而无法使用的资产。

  病案管理制度 19

  一、所有病历执行48小时回收制,即患者出院后48小时内(工作日时间)住院病历应回收至病案室。遇节假日可适当顺延,但应在正常上班第1日回收。

  二、死亡患者病历要求执行48小时回收制。回收前未进行死亡病例讨论的,需由科室重新将病历自病案室借出,借阅执行《病历借阅制度》中相关规定。

  三、病人报出院24小时内,科室做好交接。科室进行病历质控、排序、装订。

  四、病人报出院第二个24小时科室将病历送至病案室,出院证、出院小结送至住院处。

  五、所有回收病历均要求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及质控医师签字,科室质控在回收前完成。

  六、超过时限未能回收的病历进行未回收病历登记,按评分标准纳入病历质量总评内实施相应的奖惩制度。

  七、病历回收至病案室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为科室完善病历期限,不能完成者将纳入考核进行处理。

  病案管理制度 20

  一、病案资料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患者的病历(包括患者及家属)。

  二、涉及医疗纠纷或案件,在未作出鉴定处埋之前,应由医务部妥善保管,任何个人未经医务部批准,不得转借、转抄或复印。

  三、住院病历因医疗活动或复印等需带离病区时,应当有病区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携带和保管。

  四、医务人员借阅病案必须办理借阅手续,对借阅的病案应妥善保管,不得涂改、转借、拆散和丢失。对丢失或损毁病案者按情节轻重进行扣罚。

  五、住院病案一般不准外借。如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病历资料时,必须由医务部批准,并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证件后予以协助。

  六、病案室应当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印病历资料的申请,复印时参照病案管理规定,出具相应证明。

  (l)患者本人或代理人

  (2)死亡患者近亲属

  (3)保险机构

  (4)公安司法机关。

  七、复印病历资料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复印件需经病案室盖章生效。

  八、病案管理保存期限为30年,留观、门诊病例保存年限15年,遵守病案资料保密制度。

  病案管理制度 21

  一、病历属于医院的特殊档案资料,实行封闭式管理模式。

  二、患者无权借阅及携带本人病历。

  三、其他医疗机构无权借阅医院病历。

  四、所有借出病历1周内必须归还,如需再次使用,应力、理续借手续。其中医务部、医保办等处调阅的病历应在检查完毕后当日归还。

  五、借阅病历时需填写在住院病案借出登记本上登记,所有容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字迹工整、易于辨认。

  六、病历封闭式管理中根据特殊要求保留以下3个途径,原则为只能借阅归档后的`病历,对于未归档的病历一律不得出借。

  (一)经治医师调阅再次入院患者病历时,借阅者必须为经治医师,如为非经治医师或实习(进修)医师,则须持有经治医师签字的借条,执行双签字制后方可借阅。

  (二)进行临床教学或死亡(疑难)病例讨论时,借阅者必须为死亡(危重、疑难)患者所在科窒医师,如为实习医师或进修医师则执行双签字制后方可借阅。

  (三)特殊隋况需借阅病历的,需持有医务部盖章的借阅申请方可借阅。

  七、除第六条规定的三种情况外所有病历不得流出病案室,包括以下情况。

  (一)病历的返回完善。

  (二)护理部及各科室护士(长)对护理记录进行质控检查。

  (三)药剂科查阅相关资料。

  (四)医保办质控检查。

  (五)所有病历复印工作。

  (六)本院医师从事科研课题研究需查阅病历时,仅允许在病案室内进行,且只能查阅本人经治患者的病历。

  (七)除此以外未说明的其他情况。

  八、对借阅的病历应妥善保管,严令禁止涂改、拆散、丢失、转借他人、带离院外、复印或者复制,如出现此类隋况,经核实后将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并予以相应处罚。

  病案管理制度 22

  1、建立和完善社会民主监督组织、制定评议管理办法。

  2、设置意见箱、意见簿、监督电话、开展满意度调查等多种形式,加强社会民主监督。

  3、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社会民主监督员会议,通报工作情况,听取工作建议。

  4、对各项意见建议及时登记、汇总、分析,并进行调查处理、督促改正。

  5、监督结果与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挂钩。

  6、定期公示社会民主监督情况。

  病案管理制度 23

  1、监督检查信息统计工作质量,满足社区卫生工作需求,并提供业务指导。

  2、监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统计信息原始记录,各种医疗登记、医疗质量统计、信息资料的收集、保管情况。

  3、监督信息资料的保密制度执行情况,统计信息需有相关部门批准。

  4、监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计算机网络平台的.构建、升级、维护工作,保证软件、硬件安全。

  5、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各种法定统计报表及信息统计资料上报的及时、准确、完整性。

  6、对所辖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信息化建设应做到统筹规划、统一标准、联合建设、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病案管理制度 24

  1、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质量管理部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及保障落实措施。

  2、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医务人员进行质量安全教育和知识知晓情况。

  3、每年至少一次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的'工作质量、技术规范、服务流程及基础质量指标达标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4、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三基”(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础技能)“三严”(严格要求、严密组织、严谨态度)岗位练兵活动。

  5、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风险防范预案与医疗风险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6、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差错事故和医疗纠纷投诉的登记、报告、处理、分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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