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4-10-26 18:25:41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4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4篇)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

  为加强对生产的安全管理,保障生产的`顺利进行,故制订以下安全管理规定:

  1、加强明火管理,生产区内禁止吸烟;

  2、危险作业如动火、登高、进入密闭场地等须事先申请危险作业许可证;

  3、不准使用天那水等挥发性较强的易燃液体擦试机器设备、工件、衣服;

  4、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或者防护用品穿戴不规范,不准进行相关作业,不配戴适当的防护用品,不准接触有毒有腐蚀的物品;

  5、未有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不齐备及安全装置失效的设备,不准使用;

  6、停机修理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使用;

  7、维修、检查设施时,必须执行锁机/挂牌制度;

  8、不是自己分管或使用的设备,未经主管批准,不准使用;

  9、检修设备时,没有安全措施或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10、不准将水倒在电气设备和线路上,以免破坏绝缘,造成事故;

  11、不戴安全帽及安全带,不准登高作业;

  12、不准在消防通道上堆放机件、产品及器材;

  13、不准在电机的开关、消防器具放置场所及进出口等放置货物;

  14、不准在机器设备上放置工具和物件,不准在车间堆放油布、废油料及易燃、易爆、易腐蚀之物品;

  15、不准在焊接作业场所逗留;

  16、非电工不准乱动电气设备,不准直接将电线插入插座接驳电源,车间不准使用万能插座;

  17、在用机器设备的动转部位和危险部位,不准触摸、擦试;

  18、机器设备发生故障或异常时,不准不停机进行故障处理;

  在工作过程中,若遇自身力量不能完成之作业,一定要借助工具来进行,不准强力而为,野蛮作业;在使用搬动工具时,应小心操作,不准运行过快,遇转弯及进出口时,应鸣号示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酒店内发生火灾时,立即组成火场指挥处,下设四个组:通讯联络组、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各组职责:

  通讯联络组:拨“119”向消防队报警,同时通知其它各组人员到位,到主要路口迎接消防车的到来。灭火行动组:利用酒店(宾馆??)现有的灭火器材组织灭火。

  疏散引导组:负责组织疏散人员离开火场,抢救受灾物质。负责火灾现场的警戒,及时疏散无关人员和车辆,保障消防车直接迅速进入火场扑救,维护火场灭火、疏散物资的良好秩序。

  安全防护救护组:做好火灾现场安全防护工作,如有人员伤亡,及时拨打“120”抢救伤员。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

  一、为贯彻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针对办公室的环境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二、办公室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为企管部负责人,负责办公室消防工作的督促检查和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三、办公室的电器设备较多,如电脑、打印机、扫描仪、饮水机等,其插座要使用优质插座,从源头上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四、使用便携式插座供电时,需注意其最大载荷,切忌插用电器过多,以免造成插座、插头啮合不良、插座过载印发的'发热失火。

  五、不能只使用最方便顺手的某些墙体插座,闲置其他墙体插座,造成该插座电线加速老化,甚至因电流过载导致;插座、插头损坏要及时更换。

  六、不私接、乱接电气线路,使用质量可靠的接线板;不在普通线路上使用超过负荷的大功率用电设备。

  七、便携式电器一般体积较小,散热性差,容易产生自燃事故,使用时应远离桌面、台布等可燃物体,并随时注意其工作温度。

  八、将智能电器的电源管理设成省电模式,不用时自动“休眠”降低功耗避免产生火灾隐患。

  九、不要让电器长时间待机,否则容易造成电器损坏或诱发火灾。

  十、电暖器、饮水机、空调等大功率电器,不能长时间不间断使用,应间断使用或调到较小功耗使用。

  十一、电脑显示器和机箱散发热量比较高,应该保持良好的散热通风环境,电脑周围应保持10-20厘米的空间。

  十二、雷雨天要及时关闭电脑等办公用品的电源。

  十三、下班必须关闭电器开关,确保办公室内电气设施电源全部断开。

  十四、不得在办公室燃烧废纸、文件、资料或使用明火照明。

  十五、办公室禁止吸烟,吸烟区不得乱扔烟头,烟头应扔进防火烟灰桶,以免引起火灾事故。

  十六、保持消防疏散通道畅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

  十七、禁止私自挪用、损坏灭火器和消防设施。

  十八、禁止携带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

  1、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日常防火宣传,管理和维护本单位所属的灭火器材,检查火险隐患和组织整改工作,切实加强消防工作的领导。

  2、加强全体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火意识的遵守消防法规的自学性,明确“预防和扑救火灾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每个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依法做好防火工作。

  3、利用黑板报、墙报、广播、班会课广泛宣传消防法和防火安全知识。

  4、制定消防管理制度,制定突发安全疏散方案,并定期组织疏散演练。

  5、建立全员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全体教师都应当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会拨火警电话、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学生疏散,每位老师都要熟悉各班、各功能室的学生的疏散线路。使每个教师都必须做到“三懂三会”即:懂本校火灾的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方法。会处理险肇事故;会扑灭初起火灾;会报警。

  6、每条安全通道装上标志牌,每人每个部室配置灭火器,保证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7、消防设施、器材不得挪作他用,严防损坏、丢失。

  8、楼梯、走道和安全出口等部位要保持畅通无阻,不得擅自封闭,不得堆放物品,每天值日教师把检查楼梯、通道、安全出口等工作作为值日重点工作之一。

  9、不得将带有火种的杂物丢入垃圾桶,严禁在校内烧废纸杂物。

  10、各场所要做好通风排气工作,有利于降温、防爆。

  11、每学期做好两次消防设施检查工作,做到及时维修、及时保养。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公安消防机构颁布的有关消防法规,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

  本制度旨在加强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通信设备、企业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

  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第二章

  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

  第四条

  公司、分公司及各部门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安全责任人。本公司的防火安全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分公司及各部门的防火安全责任人由各部门行政主要领导担任。

  第五条

  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公司设立相应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此外,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第六条

  各分公司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而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蔓延或把火势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第三章

  防火安全职责

  第七条

  公司全体员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明确消防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

  公司防火责任人和各分公司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公司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

  第九条

  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

  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

  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行为。

  4.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

  第十条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

  1.处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

  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

  4.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第十一条

  各施工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门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

  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第四章

  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

  加大检查和整改力度,除每周组织专项检查外,每天都要有保卫部三级巡查制检查防火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第十四条

  各部门在生产和工作中,均须严格执行公安消防机构颁布的有关防火规定,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采取具体措施。

  第十五条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每年组织全体员工进行灭火疏散演练不少于二次。做好重大节日期间防火工作,并制定专门的防火保卫方案。加强火源、电源的管理,落实好天然气、液化气的检查制度,电气线路设备的检查制度,及时清除火险隐患。坚持做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专项治理和检查工作。保障消防设施设备在位,完整好用,并落实维护责任人。

  第十六条

  各施工生产班组、要害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其他各部门每星期做一次检查;各分公司的防火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检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抽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便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第十七条

  各办公大楼原设计安装的消防设施,如消火栓、软管卷盘、烟感报警器,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证有效,此外,还应给各班组和要害部门配置充足的消防器材。上述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条

  对从事电工、烧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操作。

  第十九条

  施工作业中需用明火的,事前按规定由动火单位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并按不同级别进行审批。一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一般性火灾事故,由安全技术和保卫人员提出意见,经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二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由保卫室提出意见,经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核,报总公司保卫部主管审批;三级动火责任人提出意见,经总公司保卫部审核,报总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要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后发给《临时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并要在动火前做到“八不”,动火中做到“四严”,动火后做到“一清”和下班前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全体员工不论在宿舍或工作区,一律不许使用电炉等电热电器。

  第二十条

  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应分门别类堆放整齐并留出行走通道,由专人堆放和管理。

  第二十一条

  任何人发现火情,都要及时、准确地向公安消防机构报警(火警电话119),并积极投入参加扑救。

  第五章

  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二条

  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检查评比,对取得下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1.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条件,促进安全生产的。

  2.坚持执行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于同违章行为作斗争,保障生产安全的。

  3.不怕危险,勇于排除隐患,制止火灾事故发生的。

  4.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的。

  5.其他对消防工作有贡献的。

  第二十三条

  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的单位或个人,应视情节给予处分,必要时可给予经济处罚。

  第二十四条

  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在部门的防火责任人追究责任,触犯刑法的,还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6

  一、管理组织

  1、超市消防工作以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根据商场的特殊性,实行由店总经理到各班岗位的逐级防火责任制原则:即“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

  2、商场成立以店总经理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各部门负责人为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商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商场防损部设立消防督查组,协助消防第一责任人开展消防管理工作,主管商场消防安全,落实消防安全管理防火规章制度,并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4、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消防管理制度》及各种防火规章制度。督促本部门员工加强消防知识的学习,发现隐患问题及时整改,配合、协助防火督察组开展管理工作。

  5、商场内所有员工必须遵照执行《消防管理制度》,自觉维护商场消防安全,保护商场消防设施,报告火警,无条件参加灭火工作的义务。

  二、防火监督制度

  1、商场在营业时间,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将安全出口门上锁,通道堵塞。严禁任何人任何时间在商场内吸烟。

  2、安全出口通道、楼梯口应设置符合消防法规要求的应急灯光照和应急疏散指示灯。

  3、按消防法规配置足够灭火器材、设施、设备及报警电话,不得擅自损坏、挪用消防设施;不得圈占、埋压、堵塞消火栓;不得在消防器材上放置、装贴、悬挂任何与消防无关的物品;不得乱用消防专用电源、消防水,喷淋头下50厘米内不准堆放物品。防火卷帘门下面严禁堆放任何物品。

  4、消防控制中心必须保持24小时有人值班,值班人员必须由专人操作监控设施、设备,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值班室。当报警时,当值人员立即派人前往查看原因,确认火情后,立即通过广播和警铃疏散人员,通知单位领导和义务消防队员,并启动相应灭火设备。

  5、配送中心仓库管理人员,负责仓库的防火安全,遵守《仓库防火管理规定》,生鲜处加强液化气灶、气房的管理,严格遵守《液化气灶管理规定》,操作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准违规操作。

  6、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每月不得少于次对商场的消防安全进行大检查,防火督察组每周不得少于一次组织本部门和相关部门的消防安全检查,检查时必须有部门负责人亲自带队,参加检查时按照《消防安全检查规定》进行。

  7、各部门必须遵照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需要更改或增设线路时,需由工程部正式电工操作,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时,工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营业时间结束后工作人员关闭所有必须关闭的.电源。

  8、专柜装修必须按照《专柜装修管理规定》执行,严禁在商场营业时动火作业,如必须动火时,须通知防火督察组,填写临时动火申请单,按照临时动火申请单,按照《临时动火管理规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方可动火。

  9、商场出售气体打火机、摩丝、甲烷等商品时,只准少量存放,最多进货量不得超出两天的售量,并且集中专人保管。禁止出售烟花、爆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及各类有毒物品。

  10、防火督察组负责商场防火宣传,收集有关的消防信息,制定宣传计划,布置宣传内容。

  11、商场内所有员工必须接受消防知识的培训、教育,参加灭火技能训练,遵守《消防安全培训管理规定》。

  12、商场必须成立义务消防队,防损部所有的防损员为义务消防队员,其余各部门的消防骨干为义务消防队员,义务消防队必须参加消防知识的学习,接受防火技能训练,防火督察组负责义务消防的培训、教育工作。

  13、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每年不得少于一次组织所有员工参加消防学习,防火督察组负责制定消防演习方案,即《火灾应急方案》、《人员疏散计划》等,要求全员动员,责任到人。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7

  1、保持营业、办公现场安全出口的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综合办为防火责任人。

  3、坚持三个月和不定期检修用电设备及线路、开关,切实杜绝和避免电气设备和线路故障引起火灾。

  4、加强教育和培训,逐步建立起定期对各班组进行消防防火教育。

  5、各班组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对违反消防条例,玩忽职守造成火灾的或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和通知的班组和个人给予处罚。

  6、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管理原则。

  7、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监督班组消除火灾隐患,设立具有消防专业知识消防监督安全员。

  8、任何班组和个人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9、任何班组和个人不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

  10、在宿舍区内,严禁燃烧容易引起火灾的东西。

  11、不准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公司。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8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室、办公室、学生宿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馆、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9

  消防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对中学生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尤为重要。为抓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加大学校消防知识宣传力度,预防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教育,针对学校的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和火灾逃生教育。让学生了解各种常见火灾类型,知道火警电话(119)和其他报警方式。教育学生懂得在公共场所和山林不玩火,了解起火原因,能认识和使用一般的灭火器,初步掌握轻微火情的扑灭方法和逃生自救常识。

  2、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学校需要焚毁的资料和物品,不得随便乱烧;要选择远离建筑物的'空地,并有专人负责焚烧,须等余烬完全熄灭后方能离开。

  3、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学校或其他公共场所。学校用于做实验的易燃易爆物品、药品,要专人分管,有专用库房存放,严格保管制度,及用及领,用后立即清理,全部归还,做到不漏不失。

  5、按照消防管理规定配备一定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管理,爱护消防设施设备,要经常检查学校水、电、气等设备。经常检修电路和各种电器,保证学校不因电路老化和用电器故障等引导火灾。

  6、严禁在学校空屋或其他房檐边堆放易燃柴草和物品,严禁在学校库房、实验室、微机室、厨房等地吸烟和乱扔烟头。

  7、学校要组织进行消防演练,了解不同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在火灾中能迅速组织学生逃生避险,不组织未成年学生参与救火。

  8、做到安全用电,严禁在学校内违章乱搭用电线路,注意提醒教职员工经常检修自己家庭的用电器和用电线路,预防因电线老化而导致火灾。

  9、严禁在学校教室、办公室使用蜡烛、油灯等照明。

  10、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0

  1.0目的

  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

  3.0职责

  3.1行政部

  3.1.1制定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实施。

  3.1.2制定消防安全专项预案并组织演练。

  3.1.3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并监督落实整改。

  3.1.4负责消防器材申购,指导各部门配置符合标准消防器材。

  3.1.5组织开展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

  3.1.6负责各部门火警和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以及火灾事故统计上报工作。

  3.2基建工程部

  3.2.1负责消防供水系统日常维护、维修。

  3.2.2负责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系统的维修、保养工作。

  3.2.3负责新、改、扩建项目消防设备、设施的招标、建设和验收工作。

  3.3公司各部门

  3.3.1负责本部门消防安全管理、防火安全检查及员工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

  3.3.2负责本部门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维护、使用和送修工作。

  3.3.3制定本部门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0工作内容

  4.1现场防火安全管理

  4.1.1公司园区内除总装、冲压、焊装厂区域以及后勤厨房内允许必要动火外,其他区域为禁火区域。

  4.1.2生产、生活需要架设临时用电线路时,严格按照公司《危险作业审批制度》执行,线路的安装和使用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4.1.3厂、仓库、办公室等场所下班时除公共走廊、楼梯、道路等区域处的照明灯外,应关闭所有照明灯具、电气设备,并切断室内总电源,做到人离灯灭,关闭电源。

  4.1.4餐饮厨房内抽油烟排风管道内积油每半年至少清理一次,灶台周围及抽油烟管道入口处积油必须每天清理干净。

  4.1.5因生产和工作需要在危险区域进行明火作业时,应按公司《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办理危险作业审批手续,确定动火地点、时间、范围,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派人现场监护,方可进行明火作业,严禁无证动火。

  4.1.6仓库车行道宽度不小于3.5m,人行道宽度不小于1m,且通道线明显清晰,路面平坦,无积油积水,无绊脚物。

  4.1.7仓库内要保持整洁,仓库内散落的'危险物品要及时清理干净。

  4.1.8仓库管理人员必须了解所贮危险物品的性能,懂得消防知识,在仓库现场显著处悬挂有危险化学品告知卡,应有出入库的管理制度,应并定期检查物品的贮存情况。

  4.1.9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m2,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m,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m,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0.3m。

  4.1.10库存堆垛存放一年以上的可燃物资要定期翻垛倒库,防止可燃物资受潮分解、积聚热量而发生自燃。

  4.1.11重点防火区域管理责任部门应根据物质特性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每年必须组织一次消防应急演练。

  4.1.12生产车间内用过的油抹布、油棉纱及沾满油的手套等应置于带盖的铁桶内及时清洗和处理。

  4.1.13消防器材设施必须放置在显眼且易于取用的地方,消防通道、电气控制柜(箱)通道及消防器材设施通道不得堵塞。

  4.1.14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畅通。

  4.1.15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火灾事故报警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检查、测试和维护。

  4.1.16进行焊接作业前,应仔细检查周围情况,确保焊接作业点周围10米内无可燃和易燃物品。

  4.2消防器材、设施管理

  4.2.1消防器材、设施包括各类灭火器具、水带、水枪、消防栓、防火标志等,由行政部根据公司消防工作实际需要来购置和发放。消防器材是消防专用设施,定点设置后不得随意搬动,或改变其用途。

  4.2.2消防自动报警、灭火控制系统责任部门应定期组织维护、保养工作,确保系统处于正常状态。

  4.2.3消防器材、设施由所在单位负责保管、使用和维护保养。保管使用单位对每具消防器材均应指定责任人进行管理。责任人应对消防器材进行每周点检;班组对消防器材进行每周检查并记录;车间每周进行抽查,每月进行普查一次;行政部每月进行抽查。

  4.2.3.1检查内容:

  a)灭火器瓶体是否完好,无锈蚀凹陷;拔销、铅封是否完好;压力是否正常,压力表读数是否清晰可辨;橡胶喷管喷嘴有无老化、开裂;是否在有效期内,出厂维修日期标识是否完好;

  b)消防栓内水带、水枪有无缺失;水带缠绕良好、干燥、无漏洞;接头、卡口、水枪是否完好;箱体、扳手或控制阀完好、无锈蚀、无渗漏现象;

  c)消防器材表面卫生是否清洁,取用通道有无堵塞,消防标志是否完好等。

  4.2.4因火警而动用消防器材和设施时,器材的保管和使用单位必须于8小时内报告行政部,并送到指定收集地点,以便及时补充和维修,确保消防器材和设施随时处于有效战备状态。特殊情况使用需经行政部同意

  4.3消防安全教育

  4.3.1人力资源部、行政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和火场逃生知识教育,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3.2各部门应积极组织本部门员工参加操作规程和消防知识的教育培训。

  4.3.3新入厂员工,实习生、临时工以及相关方在园区内生产人员,应参加人力资源部组织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

  4.3.4行政部每年应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技术培训和考核,并开展灭火比武活动,以增强防火灭火的能力。

  4.4消防安全检查

  4.4.1行政部对公司生产区、办公区、库区、生活区每月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

  4.4.2车间每周组织一次防火安全检查;班组每天下班前应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

  4.4.3消防安全检查可以结合安全检查一起进行。

  4.4.4检查的内容:

  a) 火灾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b) 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挥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c) 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d) 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e)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现象;

  f) 危险化学品使用、贮存区域作业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和消防制度的执行情况;

  g) 消防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h)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摆放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规定;

  i) 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的火险隐患应立即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并书面报告安委会办公室,由安委会办公室协调安排有关部门限期整改。

  4.5火灾扑救

  4.5.1公司生产、办公和生活区域内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首先按有关火灾现场处置措施展开灭火救援和组织人员疏散;同时立即报告部门领导或公司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公司消防安全管理部门立即启动相关火灾应急预案,并及时拨打“119”电话向消防队报警;报警后必须安排专人到公司门口等待消防救援车辆,将其引导到火灾事故现场。

  4.5.2发生火灾时,义务消防队员应迅速组织和实施灭火作战,将火灾扑灭在初期阶段。

  4.5.3公司行政部负责组织或参加火警和火灾事故的调查和统计上报,火灾扑灭后,积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的火灾调查,并严格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4.6有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均按照《安全环保奖惩制度》进行考核。

  4.7火灾事故处理

  有火灾事故发生的,根据人员伤亡情况及财产损失,则依据《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处理。

  5.0相关文件

  《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安全环保奖惩制度》 灭火器点检表

  消防栓点检表

  消防栓灭火器点检表.xls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1

  为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保证员工人身及企业财产安全,保障企业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监督检查

  1.厂部每月组织一次对全厂的消防检查;

  2.每日当班班长对本车间进行消防巡查。内容包括:

  2.1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2.2消防设施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好;

  2.3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对查出的不符合、隐患,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及时整改。

  二、管理要求:

  1、各车间对配置消防设施进行挂牌编号,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2、车间负责本车间消防设施的统一监督管理。各的消防设施由岗位人员负责日常维护保养管理,确保各种消防设备、设施、整洁、卫生、完好。岗位人员必须了解本岗位所配备消防设施的性能、构造和注意事项,熟练掌握其适用对象和操作方法。

  3、配备的消防设施应由有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确保其完好有效。

  4、任何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使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5、严格执行用火、用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等制度,做好防火防爆工作。

  三、宣传、教育、培训与演练

  1、各车间认真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活动,将员工消防培训教育纳入到本车间安全教育培训中。结合119宣传日、重点节日及季节特点,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灭火技能。

  2、培训内容包括:

  2.1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2

  一、消防设施器材维护实行定期维护保养制度,具体由安全部组织实施,各部门发现消防设施器材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安全部报告,维修不及时或管理不当将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二、消防设施器材日常管理实行部门归口管理,各部门对本责任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情况负责,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

  三、每月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填写保养记录,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功能检测,确保其正常使用。

  四、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探测器投入使用2年后进行清洗,以后每3年清洗一次。

  五、灭火器至少每年委托维修单位对所有灭火器进行一次检查。凡使用过和失效不能使用的灭火器,必须委托维修单位进行检查,更换已损件和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必须落实灭火器报废制度,超过使用期限的.灭火器予以强制报废,重新选配新灭火器。建立灭火器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六、每两年对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全面进行检查,修补缺损和防腐处理;每年对水源的供水能力进行一次测定;每月对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及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水位和压力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消防水泵每月启动运转一次并模拟自动控制启动运转一次;每月对全部喷头进行一次外观检查;室外消防栓、室内消防栓每月进行一次检查。

  七、不准随便动用火灾区域报警器、自动喷水灭火报警阀等,发现损坏要及时报告。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3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江苏省消防条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员工须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制度,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安全职责,保障公司消防安全。

  第一章消防安全责任

  第三条公司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成立公司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网络。

  第四条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

  (七)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五条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五)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六)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

  (七)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八)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第七条公司各位员工均须自觉学习和掌握消防科学知识,严格遵

  守消防法规和公司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积极主动做好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二章消防安全培训、教育

  第八条在新入公司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中须包含消防安全教育的内容。使员工知道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安全教育卡”由技安科存档。

  第九条各级领导和各部门要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第十条在各部门定期开展的安全活动中,须加强消防安全教育,使员工知道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预防火灾的措施以及火灾事故的处置方法,会报警、会灭火、会组织人员疏散与逃生。

  第十一条加强电工、焊割工、仓库保管等特殊工种人员的消防知识、技术的学习和训练,并必须持证上岗。

  第十二条定期(每半年)组织公司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及消防安全竞赛;定期组织模拟消防演习。强化员工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第三章消防安全检查

  第十三条在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的'领导下,定期开展由技安科及各部门负责人、义务消防队员参加的消防安全检查;并根据需要(如年度大修、技改项目、高温天气、冬防等)组织专项检查。坚持公司月查、部门周查、班组日查的三级检查制度。

  第十四条消防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六)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七)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八)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储罐区和化学品库、成品仓库、DCS工艺楼等场所的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室、MCC室等的防火安全情况;

  (九)防火巡查情况;

  (十)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第十五条公司每日由专职人员进行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灯、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五)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巡查中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公司、部门负责人汇报。

  第十六条公司假日及夜间值班人员负责值班期间的消防安全检查。

  第十七条检查、巡查出存在问题,对能当场整改的责令当场整改,对不能当场整改的及时下发《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

  第十八条检查、巡查必须做好书面记录,检查、巡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岗位)负责人签字备案待查。

  第四章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

  第十九条根据消防法规要求设置消防设施、配齐灭火器材,并按其性能和配置规定定点存放、定人管理、定期检查。

  第二十条技安科负责对公司消防设施、器材登记造册,并组织定期检查督促、指导各部门加强日常维护保养等事项。

  第二十一条公司的消防泵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水喷淋系统、火灾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等消防设施由技安科专责管理,并定期测试性能或试运行。

  第二十二条公司的移动式灭火器材由各分管责任人维护管理,经常检查,做到“三定”(定点、定型号和用量、定专人

  第二十三条技安科每年组织对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测一次,对消防器材进行换药冲装,确保完好有效。

  第二十四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拆除、损坏、停用消防第二十五条设施及器材。

  每周对消防应急灯、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等设施进行一第二十六条次全面检查,如发现不亮,及时更换维修。

  消防水池每三天进行检查一次,确保消防水源充足,防止无水。

  第二十七条公司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火灾隐患所在部门负责人是隐患整改的责任人,对由于不及时整改而造成的事故后果负责。

  第二十八条三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各部门应责成有关m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一)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二)携带火种进入生产、储罐区域的;

  (三)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在吸烟室外的公司区域吸烟等违反禁令的;

  (四)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六)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七)违章使用、玩弄消防设施的;

  (A)违章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机动车辆、设备、地坪和衣服等;

  (九)将使用过的油棉纱、油纸等易自燃的擦洗材料乱放的;

  (十)公司区内办公室、更衣箱(市)违章存放酒精等易燃、可燃液体的;

  (十一)氢气、氧气、乙烘等气瓶混放在一起等;

  (十二)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违反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二十九条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由技安科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十条对既暂时无法整改,又无法落实可靠防范措施、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有可能引发火灾事故的危险部位应立即停产整改。

  第三十一条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技安科确认后存档备查。

  第六章动火、用火、用电的消防安全

  第三十二条用火、动火作业,执行《动火、用火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条用电消防安全管理,除执行《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外,尚须执行以下规定:

  (一)临时用电线路要加强防火措施,严禁未经批准乱拉乱接导线;且应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安全防范,使用完毕后须及时拆除。并应根据具体环境特点,正确选择导线类型和导线截面,合理配线。

  (二)加强落实照明设备的防火措施,防止照明灯具发热引燃周围可燃物。

  (三)公司内各种电热设备,须由专人管理和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遵守执行。

  (四)高低压配电室应保持清洁,不允许堆放其他物品,特别是堆放衣服、手套、回丝等可燃物。

  (五)在粉料、原料的输送过程中,严格采取接地措施,防止静电的产生。

  (六)熔断器应根据设备负荷正确使用。

  (七)安装和修理电气设备,必须遵守有关电业规定和技术规程,不准违章作业。

  (八)定期(每季度一次)组织由保全科、技安科等部门参加的电气设备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

  第七章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的防火防爆第三十四条生产现场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领用量不得超过一昼夜使用量。

  第三十五条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仓库应实行“五专”(专库、专位、专管、专领、专帐)制度。

  第三十六条堆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应有禁示标志,物品包装应有危险标识。

  第三十七条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库房和储罐区域严禁动用明火;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视机等电气设备。

  第三十八条夏季高温度以上天气,点至点应停止装卸作业。

  第三十九条闪点低于度的易燃液体,仓库室温应控制在度以下,有冷藏要求的危险品要经常检查库温,露天堆放应采取防爆晒,高温冷却措施。

  第四十条新品种、新原料应及时向主管部门书面汇报。

  第四十一条运输危险品的车辆在厂区内不得停靠在人员密集、要害部位、交通要道以及非指定地点。

  第四十二条进出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仓库、堆场、罐区人员、车辆必须建立登记制度。使用、保管、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人员必须持证上

  第四十三条岗,熟悉危险品的性质、注意事项,安全防范措施。

  第四十四条防通道不得占为它用。

  第四十五条《危险品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企业消防安全,避免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和公共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的火灾应急和消防安全管理,包括建筑物、设施、消防器材、员工培训等。

  第三条 根据国家、地方、行业和企业的不同情况和要求,本制度可以进行适当修改或补充完善。

  第四条 企业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本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并在企业内部进行公示和宣传。

  第二章 制度执行主体和职责

  第五条 企业消防安全管理的执行主体为企业总经理,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本制度。

  第六条 企业总经理负责全面组织、协调和监督企业消防安全工作的开展,依法确定和下达消防安全管理的目标和任务。

  第七条 企业管理人员对消防安全工作的开展应加强领导,加强督导和考核,并适时组织和参与消防安全演练。

  第八条 企业各部门应加强协作,互相配合,完善相关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指导和培训员工学习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三章 目标和职责

  第九条 企业应制定和实施消防安全预案,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预案,并进行监测和持续改进。

  第十条 企业应制定和实施建筑物和设施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和维护消防设施,确保消防器材和消防水源的完好有效。

  第十一条 企业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加强针对性的培训和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第十二条 企业应开展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三条 企业管理人员违反本制度的规定和消防安全管理要求,造成火灾事故和人员伤亡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对于未能按照本制度要求执行消防安全管理的人员,应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和岗位调整。

  第十五条 对于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制定整改措施,按照整改要求进行整改。

  第五章 制度执行程序

  第十六条 本制度的修改和完善,应征求企业内部有关职能部门和员工的意见,经企业总经理审批后实行。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企业总经理负责监督和检查,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员工应仔细阅读并按要求执行制度。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对于本制度未能覆盖到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和实施,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执行。

  第十九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由企业总经理和职能部门共同负责解释。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01-09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09-16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06-22

(经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0-29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07-01

宾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06-12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03-06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03-29

网吧消防安全管理制度03-23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