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管理办

时间:2024-06-25 15:55:16 管理办法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优秀)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绩效考核管理办法1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教育员工遵守国家法规和政令,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程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制订原则是:

  1.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分,有奖有惩,奖惩严明,赏罚有度;

  2.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各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贯彻并督察实施情况。

  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奖金”、“记大功”、“记功”、“嘉奖。

  (一)员工有下情况之一者,可用于“奖金”或“记大功”

  1.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

  2.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成绩者。

  3.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

  4.在恶劣环境下,冒着生命危险尽力职守者。

  5.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的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

  6.研究改善生产设备,有特殊功效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于“记功”

  1.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具有实效者。

  2.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限完成者。

  3.协且(一)项1至3款人员完成任务确有贡献者。

  4.利有废料有较大成果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嘉奖”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恪尽职守者。

  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命名生产不致中断者。

  4.品行端正,遵守规章、指导,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5.节省物料,有显著成绩者。

  (四)其他对本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亦予以奖励。

  第六条

  员工奖励,以嘉奖3次等于记功1次,记功3次等于记大功1次。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与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和市场竞争要求相适应的机构效益评价和员工管理机制,我市农村信用社员工薪酬分配办法,发挥员工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员工是指与市联社签订《劳动合同》的中层(含)以下在岗干部职工;所称机构是指市联社直管的信用社(营业部、贷款中心)和分社。

  第三条机构等级员工等级是指根据预先设定的考核指标体系,采用百分制考核方式,通过对直管机构及在岗员工进行定性和定量考核而确定的机构经营管理级次和员工综合素质等级。

  第四条机构等级是确定机构负责人年薪标准及员工等级占比的依据,员工等级是确定员工年薪标准的依据。

  第五条实行员工等级年薪遵循的原则:

  (一)以业绩为中心确定员工等级,体现不同等级员工薪酬有别的原则。

  (二)以效益为中心确定信用社等级,体现不同等级社之间负责人薪酬有别和各等级员工比例有别的原则。

  (三)实行等级年审、考核制度,薪酬随级别波动的原则。

  (四)等级评定和薪酬考核公开透明、公平合理的原则。

  (五)薪酬核算和支付坚持先审计,后兑现的原则。

  第二章机构等级的确定及待遇

  第六条信用社(含直管分社,下同)等级考核方法

  (一)信用社等级依百分考核得分多少确定。具体标准如下表:

  考核得分120分以上(含)100-119分(均含)80—99分(均含)79分(含)以下

  机构等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二)信用社等级考核指标分为计分指标和倒扣分指标,其中:计分指标为100分,倒扣分指标为30分。

  第七条信用社等级按自评申报-联社审定的程序进行。

  第八条确定等级信用社待遇遵循信用社等级越高,负责人待遇相对高,本社高级别员工占比相对高,反之则低的原则。不同等级信用社负责人各年度薪酬标准依据全辖经营效益状况确定。不同等级信用社员工级别比例分配见下表:

  机构等级一级员工二级员工三级员工四级员工五级员工六级员工

  比例比例比例比例比例比例

  一级信用社联社评定255025—联社评定

  二级信用社联社评定15403510联社评定

  三级信用社联社评定10304515联社评定

  四级信用社联社评定5205520联社评定

  联社机关联社评定3050,联社评定

  第九条城区各单一组织资金的分社等级确定及待遇。

  (一)同时具备存款总额3000万元(不含)以上和人均存款600万元(不含)以上条件的,比照三级信用社各等级员工比例确定员工级别,负责人享受一级员工待遇。

  (二)低于第(一)款标准任何一项的,比照四级信用社各等级员工比例确定员工级别,负责人享受二级员工待遇。

  第三章员工等级确定及待遇

  第十条员工等级确定

  员工等级确定程序按照公开考试,自评申报,民主测评,业绩考核,单位负责人评价,信用社评定小组评定,市联社终审定级的步骤进行。

  各社评定的各等级员工数量不得突破市联社下达的计划。

  第十一条全市信用社员工共划分6个等级。各等级员工薪酬标准依据各年度经营效益状况合理确定。

  第十二条20xx年起,因年龄限制不再担任中层管理干部正职和具有特殊贡献的员工及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可评定为一级员工,其评定权在市联社,因年龄限制不再担任中层管理干部副职的员工挂靠二级员工待遇标准。现任联社中层干部正、副职任职期间享受岗位职务年薪,离职时若无升、降级情节,统一确定为二、三级员工,享受已定级别相应的年薪工资待遇。

  凡具有以下情节的员工为六级员工:岗位技能考试不及格的末位2名员工;因违规违纪受记过(不含)以上处分的员工;试用期满并转正,首次确定等级的员工(试用期内执行省联社规定的工资政策)。

  第十三条为照顾山区信用社员工待遇,凡在山区和半山区信用社工作的员工等级年薪标准,按所评定级别上浮0.5—1级执行。

  享受上浮一级的单位有:潘湾信用社、王畈信用社。

  享受上浮半级的单位有:聂河信用社、五眼泉信用社、松木坪信用社、高坝州信用社、红花信用社、洋溪信用社、大堰信用分社。

  第四章员工等级年薪考核计发

  第十四条等级年薪的构成:等级年薪标准由等级基薪和风险年薪两部分组成。

  (一)等级基薪是年度工作的.基本报酬,根据员工等级确定年薪标准,等级基薪占等级年薪总额的30%。

  (二)风险年薪是年度工作的风险报酬,根据员工等级确定年薪标准,风险年薪占年薪总额的70%。

  第十五条员工等级年薪考核,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考核,按季兑现”,即:市联社根据各单位不同等级员工数量和年薪工资标准,核定各单位工资总额,依据市联社各年度制定的经营管理绩效考核方案执行。单位负责人等级薪酬由联社直接计发到人,一般员工等级薪酬由各单位依据内部《责任书》进行考核分配。

  第五章等级升降和年审制度

  第十六条实行等级年审制度。信用社等级和员工等级按自然年度为考核期进行年审,在年审时以已评定级别为基础,结合升降级情节,确定员工下一年度等级;依据信用社等级评定标准,结合当年经营管理绩效,重新确定下一年度信用社等级,年审截止时间为次年2月底以前。

  第十七条实行员工等级升降制度。

  (一)凡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员工,联社考评委员会可给予适当降级处理:

  1、受到警告或记过处分的员工等级降低1级;受到记大过处分或年度考评不合格的员工,在处分期内执行六级员工待遇标准,解除处分或正式上岗后重新确定级别。受到留用察看和待岗处分的员工从处分次月起,每月只发280元生活保障工资,解除处分或重新上岗后,执行六级员工待遇。

  2、当年单位出现“四类案件”和经济案件及重大责任事故,责任

  人以外的所有员工普降1级。

  3、当年经营目标考核平均得分在65分及以下或出现经营亏损的信用社员工等级从次年起普降1级。

  4、出现违反规章制度行为或对违规行为知情不报,视情节对相关责任人等级降低0.5—1级。

  (二)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员工,经联社考评委员会批准可给予适当升级奖励:

  1、当年工作受到地市级总结和推广的信用社,奖励20员工提高一级的指标,各等级员工之间平均分配,连续两年考核为优秀的员工优先享受奖励晋级。

  2、其他有突出贡献者,由考评委员会决定可给予提高一定级别的奖励。

  (三)同时具有升、降级多种情形的,均择其高的标准执行,同时具有升级和降级情节的,按只降不升的原则执行,升级最高到一级。

  第十八条实行信用社等级升降制度。根据对等级信用社年审结果,对其级别进行升降,升级最高到一级,降级最低到四级。符合第十七条第二款第1.2.3项条件的信用社,在评定的等级信用社考核得分基础上分别奖励5分、10分、15分后确定信用社下年度等级。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各种专项奖金的兑现办法原则上比照本办法员工等级年薪标准差别系数考核计发,上级对联社领导班子奖励按奖励单位的分配要求执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不得参与本单位职工的工资和奖金分配。

  第二十条员工调动到本市内其他信用社,其已评定等级依然有效,从调入日起,上浮级别执行调入单位的级别上浮标准;

  第二十一条员工因公负伤休假、病假、事假和女职工生育期间的薪酬待遇按《宜*市农村信用社劳动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对在实行等级年薪过程中有虚报、谎报等弄虚作假行为骗取年薪所得的单位和个人,将取消当年实行等级年薪资格,对已发年薪予以追回,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经联社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修改和解释权在市联社考评委员会,与本办法有关的《办法》、《细则》和《方案》均为本《办法》组成部分。在实施过程中若与上级管理部门规定相抵触的,按上级管理部门规定做相应调整。

  第二十四条各单位可以在不突破联社考核兑现年薪总额的前提下,结合实际制定内部考核实施细则并报联社批准后实施。

  一、目的

  1.1实现公司的经营战略,完成公司的年度经营目标;

  1.2客观评价员工的工作成果和工作表现,帮助员工改进工作业绩,提升本公司整体绩效水平;

  1.3通过绩效考核使员工和上级领导加强沟通,就工作职责、工作期望、能力要求、公司和员工未来的发展等达成共识;1.4了解员工的培训需求,为培训工作提供明确的依据;

  1.5为员工的薪酬调整、职位调整等提供客观的依据。

  二、适用范围

  2.1公司内全体职能人员;

  2.2绩效考核所有相关事务。

  三、职责与权限

  3.1人力资源部负责绩效考核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并对本制度拥有最终解释权;

  3.2人力资源部负责整个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监督和改善,并对考核结果进行统计分析,考核结果为其他人力资源政策、决定提供依据;

  3.3人力资源部负责对考核指标的确定提出建议并设计相关考核表格;

  3.4各部门负责人根据本部门绩效考核目标和业务特点,拟订相应绩效考核指标,然后把指标分解到本部门岗位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考核,并制定相关的考核细则;

  3.5各部门负责人及人力资源经理负责绩效面谈,帮助相关人员提高绩效;

  3.6个人对当月绩效进行客观自评,并按时向直接领导提交考核表;

  3.7总裁对整个绩效考核工作进行监督,对考核体系的建立、组织以及考核结果的运用,总裁有建议和决定权。

  2.0考核内容

  4.1员工绩效考核内容分为两部分,业绩考核和素质考核,其中业绩考核占80%,素质考核占20%;

  4.2业绩考核指标和考核标准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年度绩效目标以及岗位职责制定,考核指标应

  含盖所有该职位的关键性任务,考核评分标准应尽量明确、详细,尽可能地将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量化、明确化,加强评价的客观性。素质考核指标和考核评分标准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制定,各岗位通用。目前素质考核暂时由“工作态度与责任心”、“团队协作精神”和“组织性,纪律性”三部分组成。

  5.0考核工作流程

  5.1绩效目标和考核指标制定:

  5.1.1每年初,公司高层领导提出年度规划,从而设定年度绩效目标,并将目标分解至各部门。

绩效考核管理办法2

  一、目的

  1.为使员工考核有所依循,为公司人力资源的开发与规划提供合理依据。

  2.为工资奖金报酬的决定以及职级晋升,培训教育等人事决策提供依据。

  3.推动员工潜能开发与能力提升,增强凝聚力,让员工在公司中得到更大的价值实现。

  二、范围

  在线QC。

  三、权责

  1、品控部长、生产部长负责绩效考核的组织与监督。

  2、品质工艺员负责在线QC岗位人员的考核与计算积分。

  3、当班班长负责考核QC上班迟到,早退的考评。

  四、管理办法

  1、人事绩效管理

  1.1绩效考核原则:

  1.1.1考核人员必须公平合理,严肃认真,不得营私舞弊或遗漏,不得凭感觉,印象,力戒主观意断。

  1.1.2事实求实地发现员工工作的长处,短处,以扬长避短,致使员工有所改进,提高。

  1.1.3绩效考评所依据的事实必须与所承担的工作有关,工作者的非职务行为,不能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

  1.1.4考评者应该把绩效考评当作一项管理工作或管理手段,指导,约束,帮助与激励被考评者做好工作。

  1.2考核分类:为月度考核,平时考核,试用考核,年度考核四种:

  1.2.1月度考核:每月底各级主管对所属员工应就其工作效率,操行,态度,技能及出勤状况,奖惩,教育训练缺席等进行考核。

  1.2.2平时考核:主管人员对员工有特殊功过者,随时可进行考核,给予奖惩。

  1.2.3试用考核:依照公司规定,任聘人员均有试用期1-3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试用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呈报解雇或延长试用期。

  1.2.4年终考核:每次年1月中旬对员工进行一次年终考核,针对全年度该员工的工作表现,工作业绩,及对公司的贡献度作一次全面考核;总记奖惩状况,缺勤次数为加积分;年终考核期限为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在公司服务不满一年的员工,其考核以连续工作月数得分的平均分为参考得分。

  1.3考核等级及奖金系数:

  员工绩效考核成绩分为优.良.中.差.极差五种:

  1.3.1考核分等系数

  得分90分以上80-89 65-79 50-64 50分以下

  等级优良中差极差

  工资系数1.5 1.3 1.0 0.7 0.3

  1.3.2员工绩效考评为极差者,部长必须强化内部管理压力,并实施加强提升之教育训练。

  1.4考评要素:

  1.4.1对在线QC的绩效考核主要为一下方面:处事能力,责任感,协调性,积极性,工作态度,工作技能,作业品质,工作勤惰。

  1.5有下列情况不得参加月度考核。

  1.5.1受解雇或开除之人员。

  1.5.2触犯国家法律法规之人员。

  1.6本月工作日不满7天者,不参加月度考核,也不扣该月基本工资的10%,其他情况必须参加月度考核。

  1.7有下列情况不得参加试用考核:

  1.7.1进厂不满试用期限者。

  1.7.2进厂后受惩罚3次以上。

  1.7.3迟到、早退3次以上。

  1.7.4旷工2次以上。

  1.7.5不参加教训训练2次以上。

  1.7.6月考核有被评为差(含)以下记录之人员。

  评定不参加试用考核之人员,给予延长试用期、辞退或调离岗位等处理。

  1.8考核表(见附表)

  1.9考核程序

  1.9.1由班长、品质工艺员考核,品控、生产部长复核,生产经理核准。

  1.10月度考核加积分标准

  1.10.1扣分标准

  无故迟到、早退一次扣2分

  旷工1天扣10分

  记警告1次扣2分

  记小过1次扣5分

  记大过1次扣15分

  辞退或开除全扣。

  1.10.2加分标准

  月统计无请假,迟到,早退,旷工加2分。

  记嘉奖1次加10分

  记小功1次加20分

  记大功1次加30分

  1.10.3工伤假、丧假、婚假、产假、年度探亲假不予扣分。

  1.11试用期考核的加积分数依月度考核的'总平均分数为考核成绩;无请假迟到早退及惩罚者加10分。

  1.12年终考核加积分标准

  1.12.1扣分标准

  全年合计请事假满15日者扣5分

  全年合计请事假15日以上20日以下者扣8分

  全年合计请事假20日以上者扣10分

  按规定的探亲假期休假者不扣分,超过一天扣0.5分.

  1.12.2加分标准

  全年无请事假,旷工、迟到早退加10分

  嘉奖1次加5分

  记小功1次加10分

  记大功1次加15分

  附表:在线QC人员考核表

  项目及考核内容配分

  工作能力(30分)

  经验学识(10分)

  学识经验较为丰富,突出10

  肯上进接受指导,尚能应付工作8

  不甚求上进尚需继续训练5

  对工作要求茫然无知,工作疏忽3

  工作技能(20分)

  具有极丰富的专业技能,能充分完成本身职务20

  有相当的专业技能,足以应付本身工作9

  专业技能一般,但对完成任务尚无障碍8

  技能程度稍感不足,执行职务常需请教他人6

  对工作必需技能不熟悉,日常工作难以完成3

  创造力(10分)

  经常提出可行性建议10

  有时提出合理化方向性建议, 8

  他人设计,可在高效保质生产方面提出参考意见8

  很少有提出建议和参考意见5

  责任感(20分)

  任劳任怨,竭尽所能完成任务20

  工作努力,能较好完成分内工作19

  有责任心,能自动自发18

  交付工作需要督促方能完成10

  敷衍了事,无责任心,做事粗心大意5

  协调性(20分)

  与人协调无间,为工作顺利完成尽最大努力20

  爱护团体,常协助别人19

  肯应他人要求帮助别人18

  仅在必要与人协调的工作上与人合作10

  精神散漫不肯与别人合作,其他部门投诉8

  积极性(20分)

  奉公守法足为他人楷模20

  热心工作支持公司方面的政策19

  对本身工作感兴趣,不于工作时间开无聊玩笑18

  工作无恒心,精神不振不满现实10

  态度傲慢,常指使别人向厂方作不合理要求8

  重大奖罚事件记录

  出现批量产品质量事故

  技能抽查不达标

  超过3次被其他部门投诉工作质量事件

  不按工艺计划规定执行操作、监督不到位出现质量事故

  同样的问题屡教不改

  月考核结果评价

  考核人:xxx复核:xxx审核:xxx

绩效考核管理办法3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逐步建立集团职能部门绩效考核办法,完善工作计划的量化、跟踪、落实、总结和反馈机制,改进管理方式,促进沟通和协作,提升集团公司总部的整体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原则:

  绩效考核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提高部门绩效为导向,严格依据部门实际工作业绩和管理成效表现,进行定性、定量相结合的多角度考核。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直属职能部门及各职能部门的第一责任人(部门经理)。

  第二章 考核组织管理

  第四条 职能部门绩效考核管理委员会职责:

  由集团副总裁、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各子公司总经理和专业考核人员组成。其职责如下:

  1、负责制订集团各职能部门及部门经理的半年度、年度考核管理办法;

  2、审阅、评价职能部门月度、半年度、年度工作绩效;

  3、对考核过程中出现的违反考核办法的行为进行终裁。

  第五条 集团考核小组职责:

  作为绩效考核工作的具体组织执行机构,主要负责:

  1、对各项考核工作进行培训与指导,并为各职能部门提供相关咨询;

  2、对考核过程、结果进行跟踪、监督与检查;

  3、对各职能部门月度、半年度、年度考核工作情况进行汇报;

  4、组织实施考核,统计汇总部门考核评分结果,并严格保密;

  5、建立考核档案等。

  第六条 集团职能部门经理职责:

  1、负责本部门考核工作的整体组织和协调管理;

  2、负责协助考核管委会、直属上级制定考核指标;

  3、参与月度、半年度、年度绩效考核表的自评工作;

  4、负责针对本部门的绩效考核的短板制定有效的改进计划。

  第三章 考核方法

  第七条 考核周期:

  考核分为月度、半年度和年度考核。其中月度考核于下月五日前完成;半年度考核于每年二季度结束后十五日内完成;年度考核于次年一月二十日前完成。

  第八条 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分:直属上级评鉴性考核、相关同级评估性考核、考核小组复核评价等几类。

  1、直属上级考核:一般指部门的分管副总裁对下属职能部门或职能部门第一责任人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管理绩效、综合能力等给予评价;

  2、相关性考核包括:同级相关部门考核、有工作关系下属子公司根据被考核对象在协作性工作中的成绩、效果等方面给予评价;

  3、考核小组复核:指考核小组根据任务绩效、管理绩效各项考核具体指标制定的定量、定性的标准,对各职能部门月度工作完成、部门管理等各方面情况给予检查性的复核评价。

  第九条 考核维度:

  绩效考核维度是对被考核对象考核时的不同角度、不同方面。包括任务绩效维度、管理绩效维度、周边绩效维度。每一个考核维度由相应的测评指标组成,对不同的职能部门、不同考核期间采用相同的考核维度、不同的测评指标。各项指标既相互独立,又兼顾彼此的关联性,整体上融合考核的理论要素:绩效、管理、创新。

  1、任务绩效:体现部门月度、半年度、年度工作计划及对应职责完成的结果。根据各部门特点与集团公司发展目标,制订不同的任务绩效指标以及适当的重要性基数标准;

  2、管理绩效:体现职能部门对部门职责、岗位管理职能的发挥;

  3、周边绩效:体现集团各被考核职能部门团队协作精神的发挥。

  第十条 任务绩效指标设立的原则:

  1、可控性:指标能够测量或具有明确的评价标准,必须为被考核对象所能影响;

  2、当期可测量性:指标能够测量的最短周期应与考核期一致;

  3、重要性:半年度指标项不宜过多,注重于对公司业绩有直接影响的关键指标,一般为5—8个;

  4、一致性:各层次目标应保持一致,下一级目标要以分解、完成上一级目标为基准;

  5、挑战性:指标值应综合考虑集团公司的.整体发展目标以及部门目前的资源配备,不宜过高或过低,应使被考核对象经过努力达到。

  第十一条 任务绩效指标的设立:

  1、年度任务由各职能部门和直属上级根据集团公司的发展目标、计划要求、被考核对象部门职责规定的工作任务,共同协商制订被考核对象当期工作计划和考核指标,报分管副总裁审批后实施;

  2、月度计划任务由职能部门自行根据年度计划进行细化、调整,月度例会讨论确定;

  2、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和考核指标的更改需其直属上级审阅后,报分管副总裁批准;月度和临时计划任务的调整,由部门自行申报,在月度例会上通报。

  第十二条 考核指标的权重和基数:

  权重表示单个考核指标在所在指标体系中的相对重要程度,以及该指标由不同的考核人评价时的相对重要程度。

  重要性基数反映了各项工作内容在整个工作计划中的相对重要程度,一般采用10分制。

  第十三条 考核记录:

  考核小组应对被考核部门的月度和年度考核指标、考核维度和指标充分了解,建立日常记录台账,按月跟踪、督促、检查,作为考核依据,在被考核对象有疑义时作为原始凭证,以便考核管理委员会进行最终处理。

  第十四条 指标评分:

  考核指标(定量、定性类指标)均分为五个等级分数,按百分制或等级进行评分。

绩效考核管理办法4

  驾驶员绩效考核是企业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旨在通过公正、公平、透明的评价机制,提升驾驶员的工作效率,确保行车安全,优化运输服务。本文将探讨如何编写有效的驾驶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一、考核内容设定

  规章制度包括哪些

  考核内容应全面涵盖驾驶员的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1.安全驾驶:记录无事故行驶的时间、次数,处理紧急情况的能力。

  2.车辆维护:定期保养的执行情况,车辆清洁度,故障报告及时性。

  3.时间管理:准时发车、到站,遵守交通规则,避免延误。

  4.客户满意度:乘客反馈,服务态度,解决投诉的'效率。

  5.节能减排:燃油消耗,环保驾驶习惯。

  二、考核标准制定

  怎么制定

  制定考核标准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1.明确目标:设定可量化的绩效指标,如事故率、准时率、客户满意度得分等。

  2.公平性:考核标准应适用于所有驾驶员,避免偏袒或歧视。

  3.可操作性:标准应简单易懂,便于执行和评估。

  4.动态调整:根据业务变化和反馈适时更新标准。

  三、考核周期与频率

  根据企业的运营模式,考核周期可设置为月度、季度或年度。频繁的考核有助于及时发现问题,而年度考核则可以全面评估驾驶员的整体表现。

  四、考核流程

  1.数据收集:通过监控系统、乘客反馈、上级评价等方式获取数据。

  2.评估分析:依据考核标准,对各项指标进行量化评分。

  3.结果反馈:向驾驶员提供详细评估报告,说明得分原因。

  4.沟通改进:与驾驶员讨论改进措施,提供培训资源。

  5.奖惩实施:根据考核结果,调整薪酬、晋升机会等激励措施。

  五、规章制度格式要求

  【规章制度格式要求】规章制度的格式应清晰、规范,包含以下要素:

  1.标题:简洁明了,体现制度的核心内容。

  2.引言:简述制度的目的和背景。

  3.主体:详细阐述考核内容、标准、流程和奖惩机制。

  4.附则:包括修订、解释权归属等条款。

  5.签署:由负责人签名,注明制定日期。

  在制定驾驶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时,企业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兼顾人性化与制度化,确保制度的执行性和有效性。通过科学的考核,激发驾驶员的积极性,提升整体运营质量。

  【规章制度怎么写】编写规章制度时,务必确保内容清晰、逻辑严密,注重实际操作性,同时留有一定的灵活性,以便适应未来可能出现的变化。制定过程中,要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确保制度的公平性和可行性。只有这样,才能确保规章制度在实际运行中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和意义。

绩效考核管理办法5

  1.按考评时间分类

  按考评时间的不同,可分为日常考评与定期考评。日常考评。指对被考评者的出勤情况、产量和质量实绩、平时的工作行为所作的经常性考评;定期考评。指按照一定的固定周期所进行的考评,如年度考评、季度考评等。

  2.按考评主体分类

  按考评主体的`不同,可分为主管考评、自我考评、同事考评和下属考评。

  (1)主管考评。指上级主管对下属员工的考评。这种由上而下的考评,由于考评的主体是主管领导,所以能较准确地反映被考评者的实际状况,也能消除被考评者心理上不必要的压力。但有时也会受主管领导的疏忽、偏见、感情等主观因素的影响而产生考评偏差。

  (2)自我考评。指被考评者本人对自己的工作实绩和行为表现所作的评价。这种方式透明度较高,有利于被考评者在平时自觉地按考评标准约束自己。但最大的问题是有“倾高”现象存在。

  (3)同事考评。指同事间互相考评。这种方式体现了考评的民主性、但考评结果往往受被考评者的人际关系的影响。

  (4)下属考评。指下属员工对他们的直接主管领导的考评。一般选择一些有代表性的员工,用比较直接的方法,如直接打分法等进行考评,考评结果可以公开或不公开。

  (5)顾客考评。许多企业把顾客也纳入员工绩效考评体系中。在一定情况下,顾客常常是惟一能够在工作现场观察员工绩效的人,此时,他们就成了最好的绩效信息来源。

  3.按考评结果的表现形式分类

  按考评结果的表现形式的不同,可分为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定性考评的结果表现为对某人工作评价的文字描述,或对员工之间评价高低的相对次序以优、良、中、及、差等形式表示;定量考评的结果则以分值或系数等数量形式表示。

绩效考核管理办法6

  1.范围:

  薪酬分配管理办法明确了企业的薪酬分配原则、薪酬结构及支付方法、日常考核管理、薪酬调整与晋升等内容。规定了各类新入厂人员的工资评定办法,各类假期的工资待遇及企业各部门二次分配的基本原则。

  本办法适用于企业各部门和全体员工。

  您

  2.组织机构:

  人力资源部是公司薪酬

  分配管理的专门机构,负责公司薪酬分配制度规章的草拟和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公司薪酬分配制度和规章,并且有监督检查的责任。

  3.参考文件:《劳动法》及配套法规

  4.内容:

  4.1薪酬分配的基本原则:

  4.1.1薪酬分配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逐步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

  4.1.2本着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精神,不断完善企业薪酬分配体系,逐步建立和规范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收入能增能减,有效激励的薪酬分配制度。

  4.1.3坚持“两低于”原则,即企业工资总额的增长低于利税的增长幅度,员工工资的增长低于企业劳动生产率的增长幅度。

  4.1.4坚持员工薪酬分配与绩效挂钩浮动的原则。

  4.1.5坚持工资指导线制度。

  4.2薪酬形式与结构

  4.2.1公司实行基本工资与奖金配套的薪酬分配形式,按市场经济和改革发展的要求,将不断增加岗位工资在薪酬中的比重,逐步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的薪酬体系,即:以岗位工资为主要内容以浮动工资为有效补充的薪酬分配体系。

  4.2.2薪酬结构公司薪酬由基本收入和浮动收入两部分构成。

  4.2.2.1基本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和补贴。基本工资由技能工资和岗位工资组成,补贴由年功工资和书报费组成。

  4.2.2.2浮动收入主要由奖金、岗位职务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组成。浮动收入还包括按规定计入工资总额的质量奖、安全奖、劳动竞赛奖、承包奖及其它一次性奖励等。

  4.3薪酬分配管理

  4.3.1基本收入管理

  4.3.1.1技能工资技能工资是薪酬分配制度的重要组成部份,与员工积累贡献直接相关,技能工资实行等级制,其调整按《技能等级标准表》执行。

  4.3.1.2岗位工资员工的岗位工资随岗位的变动而变动,调入新岗位,实行三个月的试岗期,试岗期间执行新岗位工资标准的B档;试岗结束经考核合格,从次月起执行A档标准。

  4.3.1.3年功工资年功工资是企业给员工在工作时间方面的补贴,每年元月份调整一次。其计算方法为:年功工资=(当年-连续工龄计算的参加工作年+1)×2元

  4.3.1.4书报费书报费是公司给员工在学习新知识、新技能方面实行的补贴。依据不同职务和职称确定不同的档次。从任命或职称被聘用的.次月起执行。

  4.3.1.5新入公司人员在试用期内执行初期待遇,不执行岗位工资、年功工资。

  4.3.2浮动收入管理

  4.3.2.1公司浮动收入实行两级分配,由人力资源部按绩效考核结果分配至各单位,各单位按分配原则制定二次分配办法,考核分配至员工本人。各部(室)、分厂二次分配方案制定要广泛听取员工意见,集体讨论确定。坚持向科研、管理、生产骨干倾斜。要做到以丰补歉,接受监督。应发给员工的薪酬收入不能用于其它活动的开支。

  4.3.2.2公司内部调动人员,应根据调动通知,上半月调动的在调入单位计发浮动工资,下半月调动的在原单位计发浮动工资。

  4.3.2.3分配来公司的大中专毕业生,实习期间不计发浮动工资。

  4.3.2.4凡招收进厂的合同制员工,在试用学徒期内的浮动工资由各单位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确定,转正定级后全额计发浮动工资。

  4.3.2.5新调入本公司的员工,实行半年的试岗期,试岗期内不计发浮动工资。

  4.3.2.6对退休及各类离职人员,以调令时间为准,凡上半月离开公司的,当月停发浮动工资;凡下半月离开公司的,次月停发浮动工资。

  4.3.3各类假期的薪酬管理员工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期间,公司按有关规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员工因病、工伤、事假、迟到、早退、旷工、产假期间工资按有关文件执行。

  4.4各类人员薪酬确定办法

  4.4.1新入公司人员基本工资确定

  4.4.1.1新调入公司人员:由调入员工携带调出单位开据的“工资介绍信”办理工资转移手续。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结束填写“员工定岗审批表”经考核合格次月起,执行所在岗位的工资标准。

  4.4.1.2新入公司复员兵:持“新进人员通知单”办理工资手续,培训期间发放生活费,由培训单位代为管理并实施考核发放。培训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填写“员工定岗审批表”执行所在岗位的工资标准。

  4.4.1.3新入公司转业军人:持“人员调动供给介绍信”办理工资手续,试用期半年,试用期结束填写“员工定岗审批表”,经考核合格次月起执行所在岗位的工资标准。

  4.4.1.4新招聘大中专毕业生:持“报到证”办理工资手续,试用期半年,半年后填写“大中专毕业生定级定岗审批表”,试用期待遇根据招聘形式按当年制订的标准执行,定级定岗后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执行所在岗位的工资标准。

  4.4.1.5其他新招收人员:持“招录通知书”办理工资手续,试用期由人力资源部根据招录岗位及录取员工培训情况确定,试用期结束填写“员工定级定岗审批表”,经考核合格次月起执行所在岗位的工资标准。

  4.4.2企业内部转岗人员基本工资确定

  4.4.2.1根据工作调动通知,下达“职工工资变动通知单”并调整其岗位工资为新岗位的试岗工资,试岗三个月后填写“员工转岗审批表”,合格者从次月起执行新岗岗位工资标准。

  4.4.2.2员工因岗位变动而发生工资关系变动的,以工作调动通知为准,次月起在新单位计发工资。

  4.4.3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费确定凭退休通知办理相关手续,次月起停发工资,由社区退休人员管理机构负责管理并发放生活费。

  4.4.4短期合同工及返聘人员工资确定签订短期合同及返聘合同的员工,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实行日工资或月工资,工资标准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劳动力市场价位及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报主管领导批准执行。

  4.4.5其他人员工资管理

  4.4.5.1分流人员:工资管理按公司有关文件执行。

  4.4.5.2其他离职员工:由本人持“离职人员通知单”办理工资手续。因个人原因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者需先支付违约赔偿金。

  4.5薪酬调整按照工资指导线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的经济效益并结合企业改革的实际,人力资源部提出工资调整意见,经董事会通过,员工代表大会讨论后,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

  4.6薪酬支付

  4.6.1工资以法定货币支付。每月14日支付当月基本收入,每月28日支付上月浮动收入。

  4.6.2日工资、小时工资的计算日工资=月基本工资/20.92;小时工资=日工资/84.6.3加班工资的支付

  4.6.3.1员工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员工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4.6.3.2员工在休息日工作,首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员工日工资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4.6.3.3员工在法定休假日工作,按员工日工资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4.7下列项目由公司在员工工资中代扣代缴

  4.7.1个人所得税;

  4.7.2员工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4.7.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7.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在工资中扣除的其它费用。

  4.8特别支付员工死亡或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一次性结算员工工资,并结清经济补偿金或违约赔偿金。

  4.9监督检查

  4.9.1人力资源部将会同财务部等相关职能处室不定期对各单位进行工资性收入核查,各单位应积极配合。

  4.9.2各单位工资性收入发放表必须有领用人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4.10薪酬计发程序

  4.10.1各单位每月于3日前将“月工资数据变化采集卡”报人力资源部。

  4.10.2短期合同工、返聘人员等月工资明细表于每月5日前报人力资源部。

  4.10.3综合计划部每月15日前将商品工时月报表及承包合同兑现通知单报人力资源部。

  4.10.4制造部每月15日前将公司各单位经财务部审核后的劳务兑付通知单报人力资源部。

  4.10.5财务部每月15日前将各分厂民品毛利情况及储备基金、奖励基金、内部存款、未分配利润等情况报人力资源部。

  4.10.6绩效考核办公室每月20日前将绩效考核结果报人力资源部。

  4.10.7综合计划部每月20日前将各单位业务考核结果报人力资源部。

  4.10.8人力资源部负责各类考核指标及嘉奖、扣发浮动工资的汇总统计,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于每月26日前报财务部。

  1.目的

  绩效考核是评价、量化每个员工工作业绩、工作效率和效益的基本办法,是计发员工劳动报酬、奖励晋升的基本依据。

  2.范围

  本办法明确了绩效考核的原则、方法和程序,适应于公司每个部门和所有在岗员工。

  3.定义

  绩效考核指标:是考核单位和员工绩效的基本要素,是考核期内衡量单位和员工所承担的与公司总体目标相一致的一个或多个重要任务完成情况的量化表现。

  4.内容

  4.1基本原则

  4.1.1绩效考核必须与公司总体经营目标相一致,为实现经营目标服务。

  4.1.2收入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的原则。各单位确定的绩效考核指标与该单位的收入直接挂钩,提高员工的竞争意识,奖优罚劣,逐步建立收入能增能减的分配机制。

  4.1.3员工绩效的评价与单位指标的分解应按照尽可能量化的原则进行,减少主观因素对绩效考核结果的影响。

  4.1.4绩效考核程序化与制度化相统一的原则。以员工所在室(组)的考核为基础,量化指标完成情况为依据,最后由单位考核小组评定,绩效考核应持之以恒地进行,考核周期可分为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

  4.1.5绩效考核的反馈原则。各单位绩效考核结果应及时准确的反馈给被考核单位和员工本人。

  4.2组织领导

  4.2.1公司设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副总经理担任,领导公司开展全员绩效考核与员工绩效考核仲裁工作。

  4.2.2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下设绩效考核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主要负责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修订,督促、检查绩效考核的实施,负责员工绩效考核信息反馈,员工个人申诉。处理绩效考核工作中的相关问题及绩效考核的日常管理工作。

  4.2.3各单位要设立由主要领导组成的绩效考核小组,负责本单位绩效考核工作,按照公司绩效考核办法,结合本单位生产(工作)任务,制定具体绩效考核细则,定期对本单位员工实施绩效考核。

  4.3单位绩效考核

  4.3.1为实现公司全年生产经营目标而选取被考核单位一个或多个重要指标纳入相关单位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在年度内进行考核。

  4.3.2根据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按照与时俱进的精神,由绩效考核办公室提出对绩效考核指标的修改,绩效考核指标应尽可能量化。

  4.3.3选取的绩效考核指标及指标考核值由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4.3.4各项绩效考核指标的考核办法由各指标主管单位制定并实施考核,考核办法报绩效考核办公室备案。

  4.4员工绩效考核

  4.4.1各单位要结合生产工作实际,健全考核机构,量化考核标准,制定本部门员工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并报绩效考核办公室备案。

  4.4.2各单位在实施绩效考核时,可按照不同岗位分别制定不同的量化考核标准和考核方式,实行每季度考核一次。

  4.5绩效考核程序

  4.5.1各单位的绩效考核指标的考核结果于次月15日前报绩效考核办公室。

  4.5.2绩效考核办公室对上报的绩效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并拟定初步奖惩意见,报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批准后予以兑现。

  4.5.3按照逐级考核的原则,副总经理和副总师级领导由总经理考核,各部门领导分别由主管副总经理考核,部门领导实施对本部门室主任、工段长考核,各室(组)、工段负责对员工考核。

  4.5.4各单位绩效考核小组按照公司统一要求,在各室(组)、工段对员工绩效考核的基础上,确定员工的最终考核结果,并于季度末的次月10日前上报绩效考核办公室。

  4.5.5年度绩效考核应在季度考核的基础上进行,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于当年12月15日前报绩效考核办公室。

绩效考核管理办法7

  第一条、通过绩效管理持续不断地提高和改进公司、部门和员工的工作业绩,确保集团战略、目标的达成和相关政策、制度的有效实施以及员工的发展。

  (绩效管理的内涵和外延)

  第二条、集团的绩效管理包括公司战略框架的确定和分解、绩效指标的建立、绩效考核、绩效沟通、绩效分析改进、绩效结果的应用等六个方面。

  (绩效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推进实施)

  第三条、集团人力资源部是集团绩效管理体系的设计和管理部门,是集团绩效管理体系的推进和实施部门,其他各部门负责绩效管理的具体实施。

  第四条、集团领导班子负责组织公司战略框架的确定、绩效指标的建立;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沟通、绩效分析改进和绩效结果运用。

  (绩效管理体系的主体思路)

  第五条、原则上集团所有子(分)公司、职能部室、员工的绩效考核都有自己的计划目标。其中,各子(分)公司计划目标分为两部分:一是集团重点考核指标:包括利润、产量、销量、销售收入;二是监控指标:包括制造成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煤耗、电耗、质量,物质采购价格、销售价格,公司定员、工资总额等。集团部室计划目标,除了要完成本部室基本职责外,还必须完成集团确定的项目课题。每年具体的计划目标详见《各计划目标实施方案》。

  第六条、每年年底集团组织专门人员研究制定下一的计划目标实施方案,内容包括集团生产经营和项目投资计划,各公司、集团部室计划目标和经济运行规则。计划目标实施方案报经集团领导和董事会批准,在集团职代会或工作会议上正式颁布实施。

  (不同层级的绩效管理)

  第七条、根据集团目前组织机构设置的特点,将集团的绩效管理体系分为三个层级:集团领导班子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级高层管理人员的绩效管理;子(分)公司经营班子、集团部室负责人经理(副经理)级中层管理人员的绩效管理;其他员工级的绩效管理。

  (绩效管理的周期)

  第八条、根据集团经营管理的特点,绩效管理的周期设置如下:

  1、集团领导班子和子(分)公司经营班子成员每考核一次;

  2、集团职能部室、工程建设项目、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项目经理级人员(包括副经理)每考核一次;

  3、其他所有员工每月度考核一次。(计划目标的建立)、第九条、计划目标的建立。

  1、每年12月底之前,集团销售中心编制集团及各区域销售计划,子(分)公司编制下一生产计划、技改计划上报集团公司,集团组织专门人员按照集团经营战略目标和部门职责组织建立各子(分)公司和职能部室的计划目标,经集团总经理和董事会审批同意后发布实施;

  2、各子(分)公司根据集团下发的计划目标制定自己的的计划目标实施方案,经集团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同意,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3、各子(分)公司和职能部室的计划目标经集团总经理审批同意后,在集团领导干部会议上予以发布。第十条、监控指标的建立。

  1、监控指标的设立是为了通过过程控制,确保计划目标的顺利实现。在不同阶段,以及在公司进行战略调整、监控指标发生变化时,将做出相应调整,考核的重点应有所不同。监控指标主要是根据公司的管理思想、管理原则并参照公司的管理制度、管理流程确定的管理指标。

  2、在集团的战略目标和计划目标确定后,集团领导组织相关人员对公司的管理现状进行评价和分析,找出管理的薄弱环节,依据公司的制度和流程制定各子(分)公司的监控指标。

  3、监控指标经集团总经理审批同意后,在集团工作会议上颁布实施。

  (绩效管理的时间)

  第十一条

  根据集团经营管理的特点,绩效管理的时间设置如下:

  1、考核的要求在下一开始后的20个工作日内结束。待审计确认后兑现奖惩。

  2、月度考核的要求在下一月度开始后的10个工作日内结束。

  (绩效管理的原则)

  第十二条

  在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的基础上,强调绩效管理的客观性、责任性、激励性和结果导向。

  1、稳定原则:公司在确定了考核指标和监控指标后,在一年财务内,绩效考核的指标、考核标准和分配方式基本不用发生大的变化,需保持相对稳定。

  2、自主原则:集团只对子(分)公司和职能部室的计划目标进行考核,据此形成集团各子(分)公司及职能部室经理级(包括副经理)的考核结果,并作为绩效薪酬一级分配的主要依据。集团各子(分)公司及职能部室可以制定相应的考核规程和评价标准,形成自己内部的考核实施细则,由经理(副经理)自主实行内部二级分配。

  3、公开原则:各级指标(含项目、达到状态、权重和评价标准)的制定与过程调整,均需由目标承担者与其上级主管共同协商讨论完成,员工有知晓并充分了解自己的详细考核结果的权力。

  4、客观原则:要做到用“事实说话”,对被考核者的任何评价都应有明确的评价标准与客观事实依据,考核要客观地反映实际情况,坚决避免由于趋中倾向、印象偏差、亲近性、以偏概全、对比排序等现象带来的误差。

  5、参与原则:被考核者有参与制定本岗位考核指标、考核标准的权力,同时在考核过程中,有进行自评和获知上级评价意见、评价结果的权力。

  6、反馈原则:过程监控结果和考核结果要及时反馈给被考核者本人,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并提出今后努力改进的方向。

  7、过程原则:集团人力资源部对各子(分)公司及职能部室的绩效考核要进行过程监控,并对过程监控信息进行记录,过程记录的信息是最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8、申诉原则:被考核者认为有失公正的地方,可以要求进行必要的解释或申诉。当部门或岗位的考核指标因为其它部门或岗位的主观原因或职责没有有效的履行,而受到严重影响时,部门或岗位可以在该项工作完成前5~10天内提起申诉。

  9、激励原则:各级主管要切实做到激励先进、鞭策落后,并使优者多得、差者少得或不得。

  10、结果导向原则:坚持成果主义的宗旨,集团只对各子(分)公司及职能部室的经营管理结果进行评价,不评价过程。

  (绩效考核的责任者)

  第十三条

  高管人员的考核由总经理协助董事会进行考核;对各子(分)公司及职能部室的考核由集团财务管理部和人力资源部协助总经理进行考核;对员工的考核由经理(副经理)负责进行考核,必要时经理(副经理)可将考核责任委托给相关人员负责对部分员工进行考核。

  (绩效与薪酬委员会)

  第十四条

  绩效与薪酬委员会由公司董事会成员、总经理、外聘专家、人力资源经理和部分员工代表组成。

  (绩效与薪酬委员会的职责)

  第十五条

  绩效与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集团发展战略,提出公司绩效与薪酬管理的主

  要指导思想;

  2、对绩效考核工作定期进行评估;

  3、对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计算过程中出现的重大争议问题做最后裁决;

  4、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计划目标的制定办法)

  第十六条

  计划目标的制定过程是一个从上而下的分解过程,各层级间计划目标要体现其与集团战略目标导向和支撑的关系。

  第十七条

  在制定计划目标时应充分考虑现有的人力资源、设备资源和其他条件,在符合成本控制的`原则下,制定合理的考核指标和监控指标值。对需要追加的资源必须明确其来源和需要配合的部门和个人。

  第十八条

  计划目标的制定与过程调整,均需按规定进行审批。

  第十九条

  计划目标在制定过程中,为便于过程监控和业绩评价,部分监控指标应同时制定月度分解指标。

  (各级计划目标制定过程)

  第二十条

  三个层级的计划目标制定过程如下:

  1、高层管理人员:由集团领导班子根据公司的总体发展战略予以制定。

  2、中层管理人员:子(分)公司经营班子、职能部室负责人经理(副经理)级计划目标来源与集团领导班子级计划目标,是集团领导班子级计划目标在子(分)公司经营班子和集团部室负责人中的具体体现和实施。

  3、岗位计划目标:各岗位人员根据部门计划目标进一步分解,确定岗位的计划目标(包括考核指标和监控指标),但并非每个岗位都有监控指标。

  (计划目标分解过程的注意事项)

  第二十一条

  对计划目标的作用要做宏观了解,要特别清楚计划目标的各种显性要求和隐性要求,切忌一知半解、断章取义。

  第二十二条

  弄清楚每个计划目标与子(分)公司经营班子和集团部室负责人之间的关系:哪些是强相关,哪些是弱相关,及强弱相关到什么程度。

  第二十三条

  弄清楚计划目标实现的三个环节:计划目标的输入(资源、技术、支持条件等)是什么;计划目标的转换(实现流程、监控节点)是什么;计划目标的输出(形态、评价标准等)是什么。

  第二十四条

  在分解计划目标时,切忌三种极端的做法:一是脱离实际的夸大;二是不负责任的推脱;三是无所谓的随意。任何一种做法都将导致经济技术指标的分解不能完全到位。

  第二十五条

  经理(副经理)、集团部室负责人是子(分)公司和集团部室承担计划目标的第一责任人,在分解计划目标时要充分发挥自我思考问题的能力,切忌“等领导分配工作”“靠领导指示”“领导怎么说就怎么办”的思想。

  第二十六条

  切忌闭门造车,必须加强横向和纵向沟通。计划目标的分解过程是一个“横向分解+纵向分解”的过程,计划目标的分解关联性强,必须经过集团和各个子(分)公司、职能部室间的反复、多次的沟通。没有良好的沟通根本不可能把计划目标分解好。

  第二十七条

  分解计划目标时要考虑时间进度、量化指标、权重、评价纬度、测量方法、评价公式、实现计划目标的必备资源、需其他部门配合的相关要求、实现计划目标的主要流程和主要方法等,尽量不要有遗漏。

  (计划目标的评价标准)

  第二十八条

  计划目标的评价标准详见各计划目标实施方案中的《考核奖惩规定》。

  第二十九条

  计划目标的主要评价标准是利润、时间(效率)、数量(产销)、质量、成本。

  (专查组)

  第三十条

  专查组由集团职能部室主要骨干组成,包括集团调度监控中心、技术中心、财务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安全法规部等。

  第三十一条

  专查组的职责:

  1、专查组在集团各自分管领导指挥下,负责不定期对各子(分)公司和职能部室的考核指标和监控指标进行检查。

  2、负责考核指标和监控指标系统的不断完善和改进。

  3、负责考核指标和监控指标数据的信息采集。(高层管理人员的考核)

  第三十二条

  在每一个考核结束后,集团总经理助理级以上高管人员进行述职,集团绩效考评委员会进行业绩评价。评价的纬度包括两个主要方面:第一是具体分管指标的完成情况,第二是直属部门的工作业绩。两部分考核成绩的加权总和就是高管人员的业绩系数。其中,经济指标的考核由集团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工作业绩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最后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将以上两个方面的考核结果进行汇总,报集团总经理和董事会批准后执行。具体的考核办法和评价标准详见各计划目标实施方案中的《考核奖惩规定》。

  第三十三条

  高管人员的绩效薪酬根据事前签约的经营责任状、绩效薪酬系数和本人的业绩系数由集团财务管理部综合进行计算后一次性发给本人。

  (对中层管理人员的考核)

  第三十四条

  每个考核结束后,按照规定时间,各子(分)公司经营班子成员和集团职能部室经理(包括副经理)根据本单位和部门工作实际完成情况进行自评并写出述职报告,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后交集团交人力资源部。集团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对子(分)公司计划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审计考核,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对职能部室计划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以上两项考核结果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集团人力资源部汇总。

  第三十五条

  集团人力资源部将汇总的考核资料报送总经理,总经理通过个别谈话或会议的方式,与经理级人员进行绩效沟通,沟通的时间一般不少与15分钟。沟通时总经理需肯定该子(分)公司和职能部室业绩,指出存在的问题、缺点,并听取被考核人对本次考核的意见,在达成充分一致后,双方在考核表上签字生效(必要时,总经理可授权主管人事行政的副总经理对各子(分)公司和职能部室经理进行绩效考核,但最终结果需报总经理并由总经理做最后确认)。

  第三十六条

  集团人力资源部将总经理签字后的考核结果汇总交财务管理部作为计算绩效薪酬的依据。集团财务管理部依据最终的考核结果按计划目标实施方案中的规定核算个人绩效薪酬后一次性发给本人。

  (对销售人员的考核)

  第三十七条

  对销售中心实行与销售总量挂钩的计件制。根据销量完成情况,决定销售中心领导班子年薪的增减,决定销售提成的增减。每年具体的考核提成办法详见集团计划目标实施方案中的《考核奖惩规定》。销售中心可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具体的销售人员二次考核提成及工资分配办法并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对项目人员的考核)

  第三十八条

  对工程建设项目人员、工程设计人员和新产品开发人员实行目标奖励考核。集团只对工程建设、工程设计、新产品开发的工期、投资、质量、达标达产情况进行考核,具体的考核奖惩办法详见集团计划目标实施方案中的《考核奖惩规定》。相关部门可根据具体项目完成情况制定二次考核分配办法并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对普通员工的考核)

  第三十九条

  对员工的考核由子(分)公司和职能部室经理组织进行,依照按月度考核的方式进行。完成月度计划目标,按集团核定的月度工资总额计发,各子(分)公司和职能部室可根据自己制定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二次分配,《绩效考核管理办法》须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集团职能部室每月初按规定时间将本部门上月的考核结果及二次分配方案报送人力资源部,作为核发员工月度薪酬的依据。

  (绩效考核资格的认定)

  第四十条

  集团总经理助理以上级高管人员绩效考核资格的认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绩效考核资格,不计发绩效薪酬:

  1、完成指标的90%以下时;

  2、本系统出现重(特)大事故次数超过计划目标中该项规定值的;

  3、高管本人有严重失职行为的;

  4、任职时间少于3个月的;

  5、直接管理的下属人员出现严重违反公司一级制度并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6、副总在绩效考核中弄虚作假的;

  7、其他经总经理认定应取消绩效考核资格的。

  第四十一条

  子(分)公司经理级员工绩效考核资格的认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核资格,不计发绩效薪酬:

  1、完成利润指标的90%以下时;

  2、公司和部门内发生重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3、触犯法律法规,被追究刑事责任者;

  4、经理本人因监控指标被有效投诉次数超过4次(含4次)以上,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5、任职时间少于1个月的;

  6、在绩效考核中弄虚作假的;

  7、经理本人出现严重失职行为的;

  8、其他经总经理认定需取消绩效考核资格的。

  第四十二条

  集团职能部室经理级员工绩效考核资格的认定。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考核资格,不计发绩效薪酬:

  1、部室内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的;

  2、部室百分制考核的得分低于90分者;

  3、部门人员出现严重违反公司一级制度,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4、其他经总经理认定需取消绩效考核资格的。

  第四十三条

  普通员工绩效考核资格的认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员工的月度考核资格,只发生活费(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1、考核月度内因工作失职,严重影响考核指标实现的责任人;

  2、考核月度内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受到警告以上处罚的员工;

  3、考核月度内请事假累计超过10天的员工;

  4、考核月度内请病假超过30天(含公休日)的员工;

  5、当月工作时间不满15个工作日的员工;

  6、在绩效考核中弄虚作假的;

  7、员工个人严重违反公司一级制度,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8、其他经经理认定需取消绩效考核资格的。(绩效工资的计算)

  第四十四条

  人力资源部每月按照集团规定的绩效薪酬标准值和绩效考核结果计发月度绩效薪酬,年终按照部室绩效考核成绩和个人考核成绩计发年终奖。

  第四十五条

  月度绩效薪酬总额的计算办法。除按销售提成和项目奖励制结算外的一般部门:

  子(分)公司月度绩效薪酬总额=当月实现利润总额×万元利润工资提取比例;

  集团职能部室月度绩效薪酬总额=∑员工月标准绩效薪酬×部室月度考核得分。

  第四十六条

  经理绩效薪酬计算办法:

  经理年实得绩效薪酬=绩效薪酬基数×绩效考核系数-月度绩效薪酬总额。

  第四十七条

  员工月绩效薪酬计算办法:

  员工月实得绩效薪酬=员工月标准绩效薪酬比值×员工月绩效考核分数;

  其中:

  员工月标准绩效薪酬比值是指该部门月标准绩效薪酬总额与部门内部月绩效考核总分的比值。

  部门月标准绩效薪酬总额=∑部门月员工标准绩效薪酬。部门内部月绩效考核总分=∑部门月实际参加绩效考核员工分数。

  (绩效沟通)

  第四十八条

  绩效沟通是整个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它主要任务是改善及增强考核者与被考核者的上下级融洽关系,分析、确认、显示被考核者的强项及弱点,帮助被考核者善用强项与改进弱点。明晰被考核者发展及训练的需要以便以后承担并更加出色有效的完成工作。同时也是反映被考核者现阶段的工作表现,为被考核者订立下阶段的目标及前瞻,作为日后工作的标准。

  第四十九条、考核沟通应有考核人和被考核人单独进行,时间以15分钟为宜。集团人力资源部根据需要可选择参加部分职能部室的绩效沟通工作。

  第五十条

  在绩效沟通中,可能会发生被考核者不认可自己某些缺点的争执。这要求考核人应事前根据自评结果找出可能产生争执的项目,并对相关内容进行客观广泛的调查,在解决这些争执时,才能做到有凭有据。

  (绩效结果的应有)

  第五十一条

  绩效管理的结果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为员工绩效薪酬的发放提供依据;

  2、为员工的薪酬调整提供依据;

  3、为员工的层级和职位调整提供依据;

  4、为管理者和员工之间提供一个正式沟通的机会,促进管理者和员工的相互了解和信任,加强相互协作,提高管理的穿透力和工作效率;

  5、让员工清楚企业对自己的真实评价,使员工明白自身的优势、不足和努力方向;

  6、使公司能及时准确的获得员工的工作信息,为管理提供有效依据。

  (绩效分析与改进)

  第五十二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在每年1月30日前编制出上公司绩效分析报告,报告应包括绩效管控系统及运作的现状分析、部门及员工绩效水平描述和需要改进的问题和解决方案。

  (考核中的注意事项)

  第五十三条

  超过规定时限不提交考核结果的部门,人力资源部有权对部室考核成绩进行扣分处理。

  第五十四条

  在考核期内发生晋升、降级、工作调动等人事变动的员工,一般应以在该考核期内工作时间比例大的岗位进行考核。

  (其他注意问题)

  第五十五条

  任何员工初入公司时,本考核制度都将作为其基本的培训内容,做到员工人人知晓。

  第五十六条

  任何从事考核工作的人员都必须接受集中培训,掌握考核的方法和沟通技巧,保证考核的有效性。考核负责人在第一次开展考核工作前要参加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的考核培训。

  第五十七条

  绩效管理过程中的任何评价和考核资料都将严格保密,考核结果只对考核本人、主管经理和人力资源部,对其他人员一律保密。

  (附则)

  第五十八条

  本管理制度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归口管理,并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九条

  本管理制度从颁布之日起执行,与此同时其他相关制度不再生效,一年后人力资源部将全面检讨本制度的适用性和有效性,并根据需要做出修改。

绩效考核管理办法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集团公司年各项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贯彻各项工作“重在计划、重在落实、重在执行、重在结果”的重要经营管理思想,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树立典型,体现多劳多得、以人为本和能者上、庸者下的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考核及薪酬支付模式

  第二条本考核办法根据集团目标预算管理系统中分解到12个月的年度目标任务的权重和完成年度目标给予的奖励方案为考核依据,并根据考核的结果和各被考核单位在年度目标任务书中约定的高管薪酬支付模式(2:8、2:3:5或2:4:4等比例)发放该考核单位或集团职能部门高管的薪酬。

  第三章考核原则及指导思想

  第三条以年度目标任务分解成的关键指标、月度工作计划及岗位职责为主要依据,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科学合理,坚持上下结合、左右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第四条通过考核,全面评价高管的各项工作表现和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依据考核结果兑现高管薪酬,促使高管不断改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推进项目开展、确保集团效益最大化。

  第五条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和现代企业薪酬支付的要求,力求使考核做到反馈化、差别化、客观化和相关性,最终使高管的薪酬、待遇与自己的工作业绩相吻合。

  第四章考核范围及对象

  第六条高管人员、事业部、子公司负责人、集团规定的其他被考核人。

  第五章考核内容

  第七条高管绩效月度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高管所负责经营单位或部门在目标预算管理系统中的经济指标和非经营性指标及权重、项目进度完成状况、费用控制指标、《一日工作条例》贯彻执行情况、服务支持指标、下级对上级绩效评价。

  第六章考核时间及方法

  第八条定期考核分为十二次月度考核和年度一次考核。

  第九条绩效考核采取自我考核与绩效考核管理办公室综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十条各被考核人在向绩效考核管理办公室提交月度自我考核情况时,同时提报下月度需要调整的目标任务和下月需要完成的目标任务。

  第七章考核程序

  第十一条各单位或职能部门在每年的12月制定下一年的年度目标任务,同时将下一年的年度目标任务分解到12个月,并将下一年度目标任务和分解后的'月度目标任务向集团公司目标预算管理系统、绩效考核管理办公室提报。绩效考核管理办公室在绩效考核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对下一年度目标任务和分解的月度目标任务进行审核。

  第十二条各被考核人在每月3日前根据《绩效考核表》(见《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目标向绩效考核管理办公室提报自我考核情况,绩效考核管理办公室根据被考人自我考核情况进行考核,并在每月12日前将上月绩效考核得分报送人力资源管控中心。

  第十三条各被考核人在每月25日前根据上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向目标预算管理系统和绩效考核管理办公室提报下月目标任务。

  第十四条每年的年终考核将在下一年的1月上旬进行,并依据年度目标任务书约定的考核指标及权重进行年度综合考核。

  第十五条集团公司各个职能部门、事业部、子公司参照集团高管薪酬绩效管理办法拟制本单位的绩效管理办法和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并将本单位的绩效管理办法和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报绩效考核管理办公室审核后,对本单位的管理人员及员工进行绩效考核,同时将考核的结果报绩效考核管理办公室备案。

  第八章组织领导

  第十六条公司成立绩效考核管理委员会,下设绩效考核管理办公室,负责高管(集团要求的被考核人)绩效考核的全部工作。集团公司规定被考核人的考核人为集团绩效考核管理办公室,集团董事长为总裁考核成绩的审核终评人,总裁为其他集团分管领导绩效考核的终评人。

  第九章考核评估与反馈

  第十七条绩效考核管理办公室及时向被考核人反馈考核结果,通过对高管绩效结果的反馈,激发其改进现在绩效水平的意愿,并为高管在制定下一期绩效指标时提供参考。

  第十八条分析绩效差距与确定改进措施。绩效考核管理办公室对高管绩效差距进行说明,通过表扬与激励,维持与强化高管的高绩效行为。还要通过对低绩效行为的归纳与总结,准确地界定高管绩效差距,绩效考核管理办公室协助各被考单位认真分析产生低绩效的原因,共同努力解决问题,推进绩效目标的达成。

  第十章考核纪律

  第十九条高管薪酬绩效考核工作应当遵守如下纪律:

  (一)绩效考核管理办公室在考核时必须公正、公平、认真、负责,不可以做出过高或过低的评价;绩效考核管理办公室成员不负责任或利用职务之便进行不公正考核者,一经发现将给予降职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二)被考核人应积极配合考核工作。考核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报相关考核材料。被考核人不按时报送绩效考核表者,扣其考核总分的15%;弄虚作假者,一律按总分的100%扣分,并追究相应的管理责任。

  (三)被考核人在对本单位管理人员及员工进行考核时,出现不公的现象,一经查实,扣发当月的绩效工资,情节严重者将追究相应的责任。

  第十一章附则

  第十九条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向绩效考核管理办公室提请解释或复议;对解释或复议结果仍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集团绩效考核管理委员会申诉。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集团绩效考核管理办公室解释、补充完善,自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第二十一条此前所颁发执行的有关高管薪酬绩效考核的规定、制度、管理办法等与本办法有抵触的部分自本办法生效之日起废除。

绩效考核管理办法9

  1、绩效考核奖励兑现分为责任利润完成奖励和超额利润奖励两个部分。完成责任利润的奖励应交额的3%,奖励总额不低于30万元,同时全额返还风险抵押金和年度奖励余留部分;完不成责任利润的'按完成比例扣罚风险抵押金和年度奖励余留部分,直至全额扣罚,并处欠缴部分2%的罚金。

  超额完成责任利润的,按超交额度分区间进行奖励。如:超交利润500万元,项目部可兑现150万元奖励,超交1000万元,可兑现275万元奖励,超交1500万元,可兑现375万元……奖励上不封顶。

  2、奖金分配比例:项目经理30%、项目书记15%、项目总工10%、项目其他人员45%。

  3、考核兑现分三阶段实施。

  (1)第一阶段考核兑现。项目通车试运行、对下结算全部完成并且完成上交款指标时,可兑现不超过应奖励金额的30%。

  (2)第二阶段考核兑现。项目同业主确权完成、内部竣工审计完成,可兑现不超过应奖励金额的60%(累计)。

  (3)第三阶段考核兑现。项目质保金回收完成,兑现剩余奖励部分,返还风险抵押金。

  (4)达到上述条件时,由项目部向公司提出申请,公司予以及时考核兑现。

  4、为开拓或巩固市场,以及为维护公司资质所投的战略标等,经测算责任利润为负值的项目,实现扭亏的参照本办法奖励。

  5、代局指项目考核分为集团公司责任利润、公司责任利润两个部分,集团公司责任利润执行局办法由集团公司考核,公司责任利润部分按照集团公司和公司两个办法计算后取奖励高的兑现,不重复奖励。

绩效考核管理办法10

  1.总则

  制定目的

  为了对员工的工作业绩、能力、态度进行客观评价,达到调动员工积极性,促进工作效率提高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

  部门经理及以下在册人员。正副总监、正副总师(含总助)以上职务人员由总经理负责。试用期人员不参加考核。

  权责单位

  (1)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的起草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2)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由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管理单位

  人力资源部为本办法管理单位。

  考核机构

  (1)公司考评委员会由公司领导组成。

  (2)部门考评小组由部门经理和主管以上人员组成。

  考核权责

  (1)正副总监、正副总师(含总助)以上职务人员,由总经理直接或授权有关部门进行考核。

  (2)主管以上干部由直接主管负责初考,总监(或分管副总)负责复考,人力资源部备案。阶段考核和年终考核由考评委员会审核,总经理批准,人力资源部备案。

  (3)员工由直接主管负责初考,部门经理复考,再由总监审核,人力资源部备案。

  2.考核规定

  考核区分

  考核分月度考核、阶段考核、年终考核三类。

  每阶段和年度考核结束后,公司将依考评结果组织召开例会或以简报的形式予以通报,总结上期工作,明确下期任务。

  月度考核

  (1)考核统计周期为自然月度周期,月度考核于次月1日~2日进行。每月15日之前(含15日)试用期结束的员工参加月度考核。

  (2)总监依据月度KPI指标完成情况对下属各部门进行考核。

  (3)月度考核主要依据工作能力及态度进行考核。绩效考核表于每月2日前送人力资源部备案。其中,对部门经理考核时KPI考核项目所得的分值等于部门考核的分值。

  (4)每月3日人力资源部将考核后确定的部门绩效薪资额度通知各部门,由总监、部门经理填报《员工月(阶段)考核薪资发放表》或《干部月(阶段)考核薪资发放表》,于5日前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发放。

  阶段考核

  (1)阶段考核统计周期:

  “五.一”为当年2月份~4月份;

  “十.一”为当年5月份~8月份;

  “春节”为当年9月份~次年1月份。

  (2)阶段考核定为“五.一”、“十.一”和春节前,时间另行通知。

  (3)考核步骤同月度考核。考核内容主要依据经营业绩、对公司贡献程度及预算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年终考核

  (1)每年初进行上一年度的考核。

  (2)考核步骤同月度考核。考核内容主要依据经营业绩、对公司贡献程度及预算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3)进公司不满半年的人员不参加年终考核。

  考核评分标准

  .1考核评分标准如下:

  考评指标的.评分为5分制,即满分为5分。5、4、3、2、1分别代表其区间得分标准。按照考核项目的实际值计算出应得分数(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

  上区间标准值点-实际值

  应得分数=上区间标准值点对应分数-----------------

  上区间标准值点-下区间标准值点

  例1:

  指标得分标准资料来源

  当月销售收入1500万元1300万元1100万元900万元700万元财务部

  销售部门当月销售收入1250万元,则其得分的计算方式为:

  1300-1250

  应得分数=4---------=

  1300-1100

  例2:

  指标得分标准资料来源

  人力资源规划规划超前,极好的辅助经营活动开展规划合理,完全满足经营活动要求规划基本合理,基本满足经营活动要求规划存在问题,不能满足经营活动要求规划发生偏差,妨碍经营活动开展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规划工作成果介于5分和4分之间,则该指标当期考评得分为~分(保留一位小数)。

  .2出勤考核

  公司月份出勤情况依据所设条件予以考核和计算:

  (1)全月迟到四次以内,且无早退、旷工或其他事病假记录者,纪律性项可不扣分;

  (2)全月迟到两次以内,无早退、旷工记录,其请事病假记录仅一次,纪律性项可不扣分;

  (3)全月迟到两次以内,请事病假一次以内,自第三次迟到或第二次请事病假,按纪律性项扣三分之一分,至全额扣除为止;

  (4)全月凡有早退或旷工(全月迟到超过六次也以旷工论),纪律性项不予给分。

  考核得分计算方法

  (1)月度考核得分即为当月考评分数。

  (2)阶段考核得分计算:

  阶段考核得分=本考核阶段内各月度考核得分的平均分*系数

  1阶段考核评分≥;

  系数= 1<阶段考核评分<;

  0阶段考核评分≤1;或者出现月度考核得分≤1。

  例:“十.一”阶段考核得分计算:

  设其中5月、6月、7月、8月的月度考核得分的平均分为4分。

  如阶段考核评分为分,则阶段考核得分为4分*1=4分;

  如阶段考核评分为2分,则阶段考核得分为4分*=2分;

  如阶段考核评分为1分,则阶段考核得分为4分*0=0分;

  (3)年终考核得分计算

  年终考核得分=本年度内各月度及阶段考核得分的平均分*系数

  1年终考核评分≥;

  系数= 1<年终考核评分<;

  0年终考核评分≤1;或者出现月度或阶段考核得分≤1。

  考核列等

  (1)考核得分~分(含分)为A等

  (2)考核得分~分(含分)为B等

  (3)考核得分~分(含分)为C等

  (4)考核得分~分(含分)为D等

  (5)考核得分0~分为E等

  年终考核列等限制及调薪方式

  (1)员工考核列等比例及调薪方式原则上为:

  A等10%,升3级;

  B等25%,升2级;

  C等40%,升1级;

  D等20%,不升级;

  E等5%,降一级并调整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

  (2)经理(含经理)以下干部考核列等比例及调薪方式原则上为::

  A等3%,升2级;

  B等7%,升1级。

  (3)经理以上人员由办公会议讨论,总经理提议,董事长审批。

  3.其它事项

  (1)新进人员试用期满后,由所在部门填报《试用期满考核表》,送人力资源部作为聘任工作依据。

  (2)员工考核由人力资源部督导复查,以期公平。

绩效考核管理办法11

  一、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促进企业管理水平提升,客观、准确评价部门及员工工作绩效,调动好、发挥好企业员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根据集团《全员业绩考核办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重要意义

  全面实施“工作有标准、管理全覆盖、考核无盲区、奖惩有依据”的全员业绩考核,核心在于推行全面目标管理、落实全面责任管理,是企业将战略转化为行动的过程,是完善经营业绩考核制度的重要举措,是分解责任到每个部门,压力传递到每个岗位,奖惩覆盖到每个员工的制度保证。目的在于引入目标管理、规范运作流程、有效实施管控,确保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 考核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三)坚持全员覆盖、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

  (四)坚持考核工作为经营管理服务的原则。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各分(控股)公司。

  二、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管理机构

  为加强全员业绩考核管理工作,促进各级绩效考核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成立公司全员业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公司董事长

  副组长:公司总经理

  成 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公司全员业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党群工作部,作为考核工作的具体组织执行机构,其成员为: 办公室主任:人事考核工作分管领导

  办公室副主任:党群工作部负责人

  成员: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管理员

  第六条 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审核公司全员业绩考核管理办法及相关重要制度的制订、修订和发布;

  2、负责公司副职领导、本部中层管理人员及分(控股)公司负责人业绩考核方案的审定、考核结果的综合评定和发布;

  3、负责员工考核申诉的`最终处理。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对全员业绩考核管理各项工作进行培训与指导;

  2、对考核过程进行监督与检查;

  3、各部门配合,具体负责本部中层管理人员及分(控股)公司负责人的考核资料汇总统计,完成初步考核审定,提出奖惩建议;

  4、负责对本部中层管理人员及分(控股)公司负责人考核结果的反馈;

  5、协调、处理本部职能部门负责人、员工及分(控股)公司负责人关于考核申诉的具体工作;

  6、汇总统计考核结果,建立考核档案,作为薪酬调整、职务升降、岗位培训、奖励惩戒等的依据;

  (三)本部职能部门负责人职责:

  1、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考核管理。包括制订考核实施细则,明确考核打分方式,建立员工考核档案,负责本部门员工考核申诉;

  2、在本部门职能范围内对分(控股)公司负责人的业绩考核提供信息收集、参与考核评分、提出考核奖惩建议;

  3、参与公司领导班子副职的考核打分。

  (四)分(控股)公司负责人职责:

  1、参照公司全员业绩考核相关管理办法,负责本单位全员业绩考核工作的整体组织及监督管理。包括制订本单位员工考核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及考核申诉等各项考核管理工作。

  2、参与公司领导班子副职的考核打分。

  三、员工考核管理

  (一)公司班子副职考核管理

  第七条 考核指标

  领导班子副职主要从关键绩效、素质能力、党风廉政、管理协作以及勤勉工作五维度指标开展。

  1、关键绩效:每年初,依据集团下达的“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目标”以及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分解和明确各位副职领导的关键工作任务。年终依据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由考核领导小组其他成员考核打分,权重60%;

  2、素质能力:主要反映各副职领导考核期内的各项综合素养和能力。具体包含管理学习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分析决策能力、计划执行能力等,由考核领导小组其他成员、该领导的分管部门和分(控股)公司负责人考核打分,权重10%;

  3、党风廉政:主要反映思想道德修养、廉洁从业、党建工作等方面的表现,由考核领导小组其他成员、本部及各分(控股)公司各支部书记考核打分,权重10%;

  4、管理协作:主要反映工作分配、员工发展、班子成员间协作配合等方面表现。由考核领导小组其他成员、本部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分(控股)公司负责人考核打分,权重10%;

  5、勤勉工作:主要指勤政及工作努力情况,由考核领导小组其他成员、本部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分(控股)公司主要负责人考核打分,权重10%。

  第八条 考核方式

  为全面、客观体现领导班子副职的业绩表现,采取360度考核方式,即由公司主要领导、其他班子副职成员及职能部门负责人、分(控股)公司主要负责人等其他相关人员共同参与考核打分。

  第九条 考核周期:以一年为周期实施经营业绩考核。

  第十条 考核程序:由公司党群工作部负责收集相关考核信息,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初步考核打分,汇总统计并提出考核奖惩建议;提交考核领导小组进行综合审定(被考核领导不参与本人的考核结果审定),由考核领导小组组长将最终考核结果反馈给被考核副职领导。

  第十一条 考核结果运用及考核申诉:考核结果应体现客观公正,体现劳动结果差异,各位领导班子副职的年度奖励绩效应适当拉开差距。如对考核过程或考核结果有异议,由业绩考核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处理考核申诉。

  (二)本部职能部门负责人考核管理

  第十二条 考核方式

  职能部门负责人的业绩考核采取季度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十三条 季度考核。主要根据部门季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由党群工作部考核打分,报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实施。

  第十四条 年度考核

  本部职能部门负责人年度考核指标分为:业绩考核、管理协作和勤政廉政。

  1、业绩考核:对本部职能部门负责人的业绩考核,主要依据机关部门绩效目标考核管理办法》(渝三峡开发〔20xx〕97号)。每年初公司下达各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明确各重点工作事项及完成要求,作为年末业绩考核的主要标准。次年初由党群工作部统计考核信息,进行初步考核打分,报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实施,权重70%;

  2、管理协作:反映管理能力、工作分配、部门间协作配合等方面表现。通过职能部门负责人年度述职及民主测评情况打分,权重20%;

  3、勤政廉政:主要指党风廉政、勤勉工作、遵章守纪情况。由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考核打分,权重10%;

  第十五条 考核结果运用。职能部门负责人的考核得分与本人的职务升降及年度奖金分配直接挂钩。考核得分的百分比作为本人年度奖金的分配系数,以此适当拉开差距。

  第十六条 考核申诉。如职能部门负责人对考核过程及结果有异议,可于考核结果下发10个工作日内向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诉。不能协调的,由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考核领导小组处理。

  (三)分(控股)公司负责人的考核管理

  第十七条 分(控股)公司主要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以年度为考核周期,以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为主要依据,结合素质能力、管理协作、党风廉政、勤勉工作等指标进行360度考核。

  1、绩效目标:每年初,依据公司分解下达的各“分(控股)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目标”以及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明确分(控股)公司负责人的工作绩效目标。年终依据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由党群工作部负责收集资料,报公司考核领导小组考核打分,权重60%;

  2、素质能力:主要反映分(控股)公司负责人考核期内的各项综合素养和能力。由本部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分(控股)公司其他班子成员考核打分,权重10%;

  3、管理协作:主要反映工作分配、员工发展、班子成员间协作配合等方面表现。由本部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分(控股)公司其他班子成员考核打分,权重10%;

  4、党风廉政:主要反映思想道德修养、廉洁从业、党建工作等方面的表现,由各分(控股)公司其他班子成员及中层管理人员考核打分,权重10%。权重10%;

  5、勤勉工作:主要指勤政及工作努力情况,由各分(控股)公司其他班子成员及中层管理人员考核打分,权重10%。

  第十八条 分(控股)公司班子副职、中层管理人员、其他员工的经营业绩考核,由分(控股)公司公司自行拟定,报公司备案。

  (四)本部员工考核管理

  第十九条 本部员工的业绩考核,由各职能部门负责制订考核实施细则,明确考核打分方式,建立员工考核档案等。采取月度考核、季度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 监督检查。全员业绩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各部门、各子分(控股)公司的业绩考核管理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确保各级人员的考核管理合法合规、客观公正,对检查中出现的不规范行为进行纠正、指导与处罚。

  五、考核反馈

  第二十一条 考核反馈。各级人员的业绩考核,必须在考核结果公布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反馈至被考核人人,同时与被考核人进行考核沟通,听取被考核人的意见和建议,寻求改进方向,就下阶段工作目标达成一致。

  第二十二条 信息公开。

  (一)各级业绩考核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须对本单位员工公开,确保相关工作机构、考核办法、操作方式等规定让各级被考核人充分知晓;

  (二)各级人员的业绩考核结果须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确保操作合规,接受相关人员质疑,使被考核人了解自己在同级被考核人中的位置及差距。

  六、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由公司党群工作部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公司全员业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裁定。

绩效考核管理办法12

  为进一步加强分局内部管理,充分调动各岗位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按照上级局的有关要求,结合分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分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考核的具体实施和考核结果的统计、汇总、奖惩以及考核工作的总结。

  二、考核原则

  绩效考核坚持以事实为依据,本着客观公正、从严公开、激励促进的原则,客观、全面、公正地反映各岗位的工作实际情况,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

  积极向上、奋力争先的精神,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主要注重以下三个原则:

  1、注重工作数量考核的原则,解决干多干少一个样的问题;

  2、注重工作质量和工作成果考核的.原则,解决干好干孬一个样的问题;

  3、注重日常工作规范的考核原则,解决内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三、考核分数设置

  绩效考核分数基础分为1000分,采取工作量考核、工作质量和工作成果考核以及日常工作规范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其中,工作量考核占30%,工作质量和工作成果考核占50%、日常工作规范考核占20%、综合奖惩依据市局得分来考核。

  四、考核内容

  各岗位绩效考核的具体内容和标准按照《税收管理员绩效考核内容及标准》及《日常工作规范考核标准》执行。

  五、考核程序

  (一)工作量考核。包括各岗位一个月所做的所有工作,按照“工作量化计分标准”计算各岗位的得分情况,按月汇总,按季兑现。

  (二)工作质量和工作成果考核。由考核小组负责对各岗位形成的各项涉税事宜按一定比例抽取进行考评。考评采用工作底稿制由考核小组根据日常考评情况,填制考评工作底稿,经被考核人和考核人签字认可后,按月汇总,按季兑现。

  (三)综合奖惩(依据市局奖扣分来计算)。

  (四)日常工作规范考核。包括日常考勤、卫生、政治业务学习、着装风纪、廉洁勤政、信息宣传等加(减)分项目由考核小组集体评议,认定有效后,予以加减分。

  (五)考核得分计算

  1、分项得分:

  (1)工作量得分=(个人得分/∑全体人员得分)×(基础分×30%×人数);

  (2)工作质量和工作成果得分=(个人得分/∑全体人员得分)×(基础分×50%×人数);

  (3)综合奖惩(依据市局奖扣分来计算);

  (4)工作规范得分=(个人得分/∑全体人员得分)×(基础分×20%×人数);

  2、汇总考核得分

  汇总考核得分=工作量得分+工作质量和工作成果得分±综合奖惩±日常工作规范得分

  (六)酬金兑现

  分值=分局考核兑现酬金总额/∑全体人员汇总考核得分

  酬金计算=分值×个人汇总考核得分

  (七)年度终了后,根据全年的考核评价成绩,将各岗位排出名次,排名的先后,作为年度考核结果和年终公务员考核、评先树优等工作的直接依据。考核倒数最后一名的,取消评先树优的资格。

  本办法适用期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本办法由分局绩效考核小组负责解释。

绩效考核管理办法13

  一、总则

  (1)为准确,客观地评价员工工作绩效,激励员工,同时为员工的薪酬、任用、奖惩、培训等人力资源决策提供依据,特制订本规定。

  (2)绩效考核的原则:岗位适用的原则、便于操作的原则、分层级考核的原则。

  (3)本规定适用车队所有员工(队长除外)。

  (4)绩效考核工作由队长负责组织实施,分管队长负责具体执行,经营副队长负责监督检查绩效考核工作的`执行。

  二、员工绩效考核级别划分

  (1)队长负责考核书记、副队长、技术员;副队长负责考核分管班组长,班长负责考核员工。

  三、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的比例

  (2)正式工:7:3

  (3)劳务工:7:3

  四、月度绩效考核

  (1)正式工绩效考核。

  (2)劳务工绩效考核。

  (3)普通员工绩效考核。

  (4)绩效考核表使用说明:

  1)月度绩效考核总分为100分。

  2)月度绩效考核由考核人做出评定,并上交分管队长审核,最后由分管队长上交队长审核批准,交经营副队长收集汇总。

  3)凡是有行政检查记录2次以上和过失单的人员,在检查记录得分栏中只能按最低一档得分。

  4)每月3日前由各负责人组织考核完毕将考核结果公示并上交经营副队长,经营副队长及时汇总保管兑现。

  5)考核人依据考核表的考核项目对被考核员工进行考核,根据被考核人员对每一项的完成情况进行打分,并对员工的出色表现或重大失误给予简要说明。

绩效考核管理办法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1、为公平、公正、科学地评价员工工作绩效,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突出对优秀员工的激励,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有效地促进工作绩效改进,合理配置人力资源;

  2、创建规范的考核平台,进一步规范、统一、完善工厂考评体系,更好地指引各部门开展考评工作;

  第二条原则

  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原则,真实地反映被考核人员的实际情况,避免因个人和其他主观因素影响绩效考核的结果。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部工厂各科室人员及各分厂、车间办公室人员。

  第二章考核体系

  第四条考核内容

  1、工作业绩(占80%):分专项工作和日常工作两大项。专项工作是指员工月度工作计划中的工作内容(包含临时增加的计划外工作),专项工作考核根据员工月度工作计划完成的进度和质量进行评价。日常工作是指每月例行的工作,日常工作的考核根据日常工作完成的质量、进度及相关指标达成情况进行考核(如考核采购员的及时供货率、考核质量主管的.质量指标达成情况等)。由于各部门、各岗位工作性质的差异,专项工作和日常工作考核所占的比重由各部门自行调节,但比例一旦确定后应在半年内保持比例的稳定性。

  2、工作能力和态度考核:考核员工为达到工作目标所需的各项知识、技能以及员工的敬业精神、团队协作精神、执行力和快速反应能力等,各分项的考核权重由各部门自行制订;

  3、加分项:考核员工创新、自主学习和特殊贡献等方面。

  考核内容权重综合考核得分

  工作业绩专项工作80分

  两项比例由各部门灵活掌握,但总和为80分不变。得分=专项工作+日常工作+工作能力和态度+加分项

  日常工作

  工作能力和态度20分

  加分项3分

  第五条考核方式

  采用逐项打分、三级考核的方式,先由员工自主考核,后由直接主管评分,最后由部门主管考核,员工自主考核作为参考,以部门主管考核评分作为最终考核结果。

  第六条考核细则

  由于各部门工作性质与工作内容存在差异性,工厂不制定统一的考核细则,只规范考核的主要内容及各部分内容所占的比重,考核细则由各部门自行制定,报管理部会审后执行。

  第七条考核周期

  每月考核一次。

绩效考核管理办法15

  一、目的:

  为了科学、客观地评价员工实际的工作表现,更好的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热情,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使公司的管理更加的

  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绩效考核办法。

  二、考核对象

  公司车间生产员工。

  三、绩效考核的原则

  1.公开原则:明确规定绩效考核的标准、程序和责任,并在执行中严格遵守,按期公开考核结果;

  2.公正的原则:在尊重客观事实的基础上,将被考核者的工作实绩与既定标准比较,客观公正的进行评价;

  3.反馈原则:将考评结果直接反馈被考核人,通过沟通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并对于优秀的案例进行推广;

  4.晋升挂钩原则:考核结果与薪酬、职位晋升挂钩。实现能者上、能者多得的'以能力说话的工作氛围;

  5.激励原则:通过考核发现优秀与不足,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有效地挖掘潜能及实现优秀案例共享;

  四、考核机制

  1.个人自我评价;

  2.直属上司复评;

  3.行政人事部审核;

  4.公司的总经理核定;

  五、生产员工绩效考核内容

  1.态度(40%):服从工作分配、尊重领导、工作积极性、工作主动性、责任感、纪律性、协作精神、团结集体八个方面考评。

  2.业绩(25%):主要从目标达成、工作方法、工作品质、工作效率、工作量五个方面考评。

  3.学识及能力(35%):主要从岗位知识、专业技能、表达能力、进取心、发展潜力、执行能力、创新能力七个方面考评。见附件三《一线员工工作学识及能力评价参考表》

  六、生产员工工资构成

  生产员工月工资=计件工资(208小时内与基础工资挂钩)+计时工资(与基础工资挂钩)+绩效工资;

  1.基础工资是公司根据员工的素质、技能、工作经验等专业知识在进厂时与员工约定的或日常考核晋级等方式为员工确定的工资,基础工资与计件工资、计时工资挂钩;

  2.计件制工资是根据《生产员工工时定额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定额工时的完成情况来核算生产员工工资的方式;

  3.计时工资是指安装、调试等在没有定额工时的情况下或生产部临时安排完成工作时所获取的工资;

  4.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的出勤、工作质量、效率、技能、工作表现等确定的浮动工资,根据生产员工当月的工作表现及业绩考核发放。

  七、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1.劳动纪律考核

  1)不服从管理,不服从工作安排该考核项为零分。

  2)员工有请假、放假,又有加班,则加班时间先折抵出勤天数。

  3)错误用电造成出勤天数未满应出勤天数的,不作为绩效工资考核项目。

  4)当月缺勤超过7天(含7天)、或旷工,该项绩效工资为零。

  5)奖惩:警告一次扣3分,小过一次扣5分,大过一次扣8分。嘉奖一次加3分,小功一次加5分,大功一次加8分。

  6)考勤:迟到、早退一次扣2分,旷工一次扣5分,请假三天以内者扣1分,请假三天以上者扣3分(不含调休)。

  7)各部门主管对于所属员工应就其工作效率、操作、工作态度、技能每月进行考核,其中有特殊功过者,应随时报请奖惩。另外员工假期及奖惩应该统计详载于请假记录本内,以便于提供考核的参考。

  2.各类工作计划(包括领导交办的工作)、工作进度1)按计划编制的时间,按期、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计划不执行,该考核项为零分。

  2)各类工作计划、工作进度未按期完工,拖延1天,该考核项扣1分,该项扣完为止。

  3.工作质量考核出现瑕疵,实行不合格次数与不合格程度双重考核。

  1)不合格项扣分:每发现1次质量不合格项该考核项扣1分;

  2)不合格程度扣分:若自己整改合格不影响整体工作进度扣1分;出现返工扣2分,出现报废或需要他人返工或整改该考核项为零分。

  4.安全管理一票否决

  安全管理实行一票否决制,考核员工当月出现违章责任工伤事故或其他安全生产事故,本月绩效工资为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公司保留对责任人员追偿的权利。

  5.材料利用及成本管理(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公司保留对责任人员追偿的权利)

  1)不按要求下料,浪费严重,工器具损坏严重的该考核项为零分。出现人为损坏公司财物或浪费材料行为的,该项根据情节实行考核分数倒扣制,可以倒扣完所有绩效考核分值。

  2)因疏于管理,造成财物浪费或工器具损坏,每发现1次扣2分。

  3)注重节约、能废物利用或为公司节约成本提出可行性建议并为公司采纳的,公司可以予以奖励,每次最高可奖励5分。

  6.因违反本绩效考核方案扣分后,需要按照公司管理制度予以罚款的,罚款项目仍然单独执行。

  八、绩效考核小组成员

  1.绩效考核人员。绩效考核小组由三人组成:领班负责为员工评分,制造部经理和综合部经理参与并监督考核过程。

  2.生产副总及总经理保留对评估结果的建议权,并参与绩效考核相关会议,提出相关培训、岗位晋升以及员工处罚的要求。

  3.绩效考核人应熟练掌握绩效考核相关表格、流程、考核制度,做到与被考核人的及时沟通与反馈,公正地完成考核工作。

  4.生产部经理及各车间领班对员工的日常表现进行记录,形成工作日志,作为对每月考核依据。

  九、生产车间员工绩效考核内容

  每月提取车间员工根据工资登记,从工资中提取500元进行考核。

  根据绩效考核最终评分确定员工月考核奖。绩效考核在100分至110分之间的,月考核奖按以下公式计算:月考核奖=考核基数×1.2;

  绩效考核在90至100分之间的,月考核奖按以下公式计算:月考核奖=考核基数×1.1;

  月考核奖按绩效考核在80分至90分之间的,按100%月考核奖发放;

  绩效考核低于80分的,月考核奖按以下公式计算:月考核奖=考核基数×绩效考核评分÷100。

【绩效考核管理办】相关文章:

绩效考核管理办法03-12

绩效考核管理办法02-06

绩效考核管理办法02-06

薪酬绩效考核管理办法04-27

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03-23

【荐】绩效考核管理办法07-04

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热]07-05

(精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07-04

(热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07-05

部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