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证管理办法

时间:2023-06-08 15:19:17 管理办法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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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证管理办法

学生证管理办法1

  根据实施封闭式管理的若干规定,学校德育处为了更好的做好学生证的使用管理,现将学生证的办理及使用办法作详细说明:

学生证管理办法

  一、学生证分大小两种,大证一证两用,兼作走读证。凡家住在离学校3公里以内的学生和经核实确有直系亲属陪读的学生才有资格办理走读证(大证)。小证作为学生身份证明,只在适当场合按要求出示以证明身份。两证在重要考试时,将作为准考证使用。学生应妥善保管。

  二、正确佩戴、使用走读证。学生进出校门请将走读证挂在胸前,并将正面朝外,请不要在证件上贴画,影响值班老师的'检查。

  三、遗失补办办法。学生证就是学生的在校身份证,一定要妥善保管。如确实遗失,可由班主任核实签字后到德育处申请补办,补办时限为两周(从申请日开始),两周时间内该生身份等同于借宿生。

  四、关于对使用假证或借他人证件的处理办法。凡使用假证,将证件借给他人使用,使用他人证件都属违纪行为,一经发现,除没收走读证外,学校将根据仙桃八中实施封闭式管理的若干规定和《学生学习生活奖惩条例》第五章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并取消其走读资格。扣除班级量化积分2分,在德育处缴贰百元违纪押金并签约。

学生证管理办法2

  学生证是证明学生身份的有效证件,凡在我校就读的在校学生由学校统一发放学生证(通学生证并作为进出校门的通行证)。为规范学生证的佩戴使用,严格落实学生证使用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一、学生证统一佩戴于胸前,不得佩戴在其他位置,不得装在衣兜内,不得拿在手里。

  二、学生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不得涂改、装饰或刻划。严禁在学生证上粘贴明星照、艺术照等图片遮挡本人信息及照片,不得弄虚作假或一人多证。一经发现,没收其学生证并在全校通报。

  三、遇到保安、老师或学生干部检查时,要主动配合。上课期间(含早中晚自修),所有学生必须持班主任批准的请假条和学生证方可离校。上放学期间,寄宿生严禁外出,通学生进出校门时必须将通行证佩戴在胸前,不拿在手里,如有逃避检查或持他人证件弄虚作假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四、学生应该妥善保管好学生证。如有遗失或损坏,应由学生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同意后到保卫处核查补办;如有损坏应及时上缴保卫处后方可办理新的`证件。

  五、补办学生证后,若原件寻获,应缴回保卫处,不得继续使用;如发现继续使用,除没收外,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六、学生证的发放、管理及使用情况均纳入文明班级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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