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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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简称:恒为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9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692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4.14元,共计募集资金35,3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66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1,69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6月1日划入指定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管理,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众会字[2017]第4966号)。2017年度,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60,147,097.73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60,147,097.73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158,992,515.31元,其中本金为156,752,902.27元,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2,239,613.04元。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监督等方面做了明确的规定。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公司于2017年6月1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西分行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并得到了切实履行。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公式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2017年度,公司“网络可视化技术平台升级及产业化”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71,085,594.41元,“嵌入式计算技术平台升级及产业化”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0,238,106.28元,“融合计算技术平台升级及产业化”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2,797,541.32元,“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6,025,855.72元。具体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2017年7月31日止,公司累计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118,677,013.35元。公司于2017年8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8,677,013.35元置换募投项目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众会字[2017]第5741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前述置换资金已于2017年8月28日和2017年8月29从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转出。(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公司于2017年7月10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本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前述董事会授权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共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人民币32,500万元,2017年度实现投资收益人民币166.90万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上述理财产品尚有3,700万元尚未赎回。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于2017年8月2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计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网络可视化技术平台升级及产业化”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为上海和武汉两个实施地点。该变更仅涉及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和实施方式的变更,故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为:“恒为科技公司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编制,反映了恒为科技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为:“恒为科技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招商证券对恒为科技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八、上网公告附件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报告》2、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特此公告。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4月20日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单位: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公式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单位: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公式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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