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性网站与非经营性网站如何备案 -电脑资料

电脑资料 时间:2019-01-01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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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非经营性网--大部分是ICP备案类行的,不进行交易,广告,服务,的 个人网站或者公司都属于非经营性质的网站! 去 http://www.miibeian.gov.cn 备案就可以!

    经营性网站都必须办理ICP经营许可证 ,这和*ICP备05006***号不一样哦! 经营性网站在备案时还需要营业执照哦! 下面说下什么是ICP经营许可证? ICP经营许可证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

经营性网站与非经营性网站如何备案

。经营性ICP经营的内容主要是网上广告、代制作网页、有偿提供特定信息内容、电子商务及其它网上应用服务。国家对经营性ICP实行许可证制度。各公司必须办理ICP许可证。ICP证是网站经营的许可证,根据国家《互联网管理办法》规定,经营性网站必须办理ICP证,否则就属于非法经营。

    非经营性网站备案流程:

    第一步注册 1.登陆:登陆www.miibeian.gov.cn网站 2.注册:点击“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3.提交:输入完成后点击“提交”。 注意事项: (1)登陆时如多次出现“输入的验证码错误”提示,可直接使用ip地址(211.94.161.1;211.94.161.2;211.94.161.3)登陆; (2)填写手机信息时最好填写移动公司的手机号码。 系统将根据你的注册信息,将“验证码”发送到你的手机和电子邮箱内,收到该通知后,再进行第二步……

    第二步填报备案信息 1.登陆:输入注册的用户名/密码及手机和邮件提供的验证码进行登陆。 2.信息录入:(1)选择“ICP备案信息采集-添加”;(2)按照提示分别进行备案主体信息和网站信息的录入。 3.审核:核对信息总览内容。 4.提交: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通过审核后(一般2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系统将发出“审核通过通知”,收到信息提示后,再进行第三步操作……

    第三步安装数字证书 下载证书:进入系统后, (1)选择“ICP备案业务管理-备案/许可证下载”进入电子证书下载总览页面; (2)点击“证书下载” 超链,进入证书下载页面。 (3)根据界面提示下载电子证书并记录取得的备案编号。 植入证书: (1)在网站根目录下建立cert文件夹。 (2)将下载的电子证书文件bazs.cert上传到网站的cert/目录下(要求:该文件必须可通过下列地址 http://网站域名/cert/bazs.cert访问)。

    编辑备案编号:将备案编号编辑到备案网站首页底部中间位置,并设置为超链,超链目标指向 www.miibeian.gov.cn 所以现在大多个人网站都说自己是公司,但是真正的公司不多~注意识别 骗子!

    非经营性网站备案很容易的,只要不涉及新闻,广告,等这些,(建议你备案的时候选择(其它)嘿嘿!就可以了!

    经营性网站备案方法:

    (一)前期准备

    1、申请者向通信管理部门申领《ICP许可证》。

    2、申请者取得《ICP许可证》后,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增加“互联网信息服务” 或“因特网信息服务”的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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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在线提交申请(在此以北京为例,如果你是在上海或者其他的省市,请登录当地的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1、登录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网上工作平台(网址:http://www.baic.gov.cn),进入“网站备案”系统中的“备案申请”模块。

    2、在《经营性网站备案申请书》的栏目中,填写网站的名称、域名、IP地址、管理负责人、ISP提供商、服务器所在地地址、联系办法等相关内容。

    3、在线提交《经营性网站备案申请书》。

    4、打印《经营性网站备案申请书》。

    (三)准备书面材料

    1、加盖网站所有者公章的《经营性网站备案申请书》。

    2、加盖网站所有者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如网站有共同所有者,应提交全部所有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加盖域名所有者或域名管理机构、域名代理机构公章的《域名注册证》复印件,或其他对所提供域名享有权利的证明材料。

    4、加盖网站所有者公章的《ICP许可证》复印件及相关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5、对网站所有权有合同约定的,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6、所提交的复印件或下载的材料,均应加盖申请者的公章。

    (四)送达

   

    1、将书面材料通过邮寄或当面方式送达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特殊交易监督管理处(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6号,邮政编码:100080)。

    以当面方式送达的,经办人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网站所有者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2、书面材料应于完成在线申请程序后30日内提交。逾期提交视为未申请。

    3、申请者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合法、有效性负责。

    (五)备案确认

    1、确认在线和书面申请材料的内容齐全、符合形式的,受理备案。

    2、申请材料存在瑕疵或备案网站名称存在事实或法律冲突的,终止备案申请,并将终止原因告知申请者。

    3、符合备案的申请,自受理申请5个工作日内,对该网站备案的主要内容予以公告,公告期为30日。

    4、公告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所公告的经营网站备案申请持有异议,均可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书面异议声明。

    (1)与主张权利人所设立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相同。

    (2)与主张权利人已办理备案的网站名称相同或近似,可能造成他人误认。

    (3)使用了主张权利人拥有的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文字部分(含中、英文及汉语拼音或其缩写)。

    (4)主张且有证据证明,申请备案的网站所提供的信息不真实。

    (5)主张且有证据证明,主张权利人对申请备案的网站拥有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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