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我

时间:2024-02-26 09:59:42 好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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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我14篇(集合)

  这就是我 篇1

  在茫茫的天空上,我是一丝轻柔的棉花。

  在广阔的世界里,我并不奇特,没有多少人能注意到我。看到别人那清晰美丽的五官,犹如上天做成的瓷娃娃一样,一想到这里,我就有点嫉妒,但想到自己的独特,心中便释然了。

  微风轻轻的吹过来,吹出了自己的独特;春天悄悄的走过来,走出了自己的独特。而我将要在这里,诉说我的独特。

  坚持这一朵花,早就在我的心中扎根发芽。我随着父亲来到巍峨的沂山面前,说它巍峨也是有道理的。站在山脚下,望着那冲破云霄的蒙山,我的腿不由得软了,显得很无力,我紧抓着父亲的手,心里的恐慌,跳的七上八下的。我踏出第一步,迈向遥远的阶梯,坦然接受成长路上的阻碍。我一点一点的走。不安的心,早已平静下来,额头上的水珠,一滴一滴的撒满大地。我用手轻轻一擦,一双眼睛被辛苦压成了一条缝,干巴巴的嘴唇紧抿着,那几根黄色头发被强烈的太阳光照射着,让我感觉到头发在抗议。他们想让我休息一下,我又怎么会听他们的?继续埋头走,一开始,我的手还大摇大摆的甩着,可是现在却累得都快躺在地上了。我走到一半就不想走了,父亲轻轻的对我说:“怎么不走了?”我无力地说道:“累了。”父亲见我一脸红彤彤的样子,便知道我很难受,也没说什么,就去休息了。

  太阳微微照射过来,那温暖的光线,悄悄的把我的眼睛合上。这边正要睡,父亲那边就叫起来了,我被吵醒了,一双饱含怨恨的眼睛看向父亲。父亲也没看到我的眼睛,只是说:“走,继续爬。”我看了一眼蒙山,顿时绝望了,好高啊,怎么可能会爬上去?可突然想到爬山之前的`警告,我的脸上浮现出一抹坚定。

  我努力的向上爬,手上的灰尘越来越多,都快把我的手染黑了,可我并不怎么在意,一心想那高高在上的山顶。汗水一次又一次地滴下来,我一次又一次的擦干,终于,迈开最后一个脚步,我的身上轻松了许多,感受着微风的袭来。我爬上来了,真的太好了,我战胜了蒙山。努力终究没有白费,我看到了美丽的山景。

  这一次我只给你们分享了坚持,因为它是最独特的,你们欣赏这种坚持的我吗?

  这就是我 篇2

  每个人都有不一样的外表,不一样的目标,不一样的追求。我也一样,我是一个爱争取的男孩。

  我长得很普通,一双大大的眼睛,一张小嘴,还有一张圆圆的脸,这就是我——郭锦涛。

  从小开始,我就是个很爱争取成绩和老师表扬的孩子。有一次,音乐老师教我们吹笛子,我们班一个都没学会,我心想:如果我能吹出低声啦,一定会受老师表扬的。于是我就问老师借了笛子,每天回家就刻苦练习,第一天没有吹出,第二天没有吹出,第三天,第四天、、、、、、我也有过放弃,但我想不能半途而废。一天晚上,我把前几天所掌握的方法全都用上,终于,我总算吹出了那小小一段的笛子曲。那么短,却那么优美,每个音符都代表了我每一份努力和汗水,第二天下课后,我给老师吹了,老师表扬了我,我非常高兴,也让我在以后的事情中都会更加争取。

  你们有可能以为我是编的,让我来说以前的.故事吧!在我6岁的一次考试中,我的数学和语文都只考了75分,妈妈看到后,批评了我,这是爸爸回来了,本来妈妈准备不告诉爸爸的,可是纸包不住火,好是被爸爸知道了,爸爸脾气很暴躁,一来看见试卷就在我的背上狠狠地打了两拳,就走进房间,口里还说道:“我没有你这样的儿子!”当时我非常恨爸爸。晚上,看见房前还有一丝亮光,我悄悄的看着,看见爸爸在看我和他一起照的相片,爸爸发现我在外面,于是说:进来吧。“面对着爸爸,看见爸爸多了几条皱纹,已经有了白发。在灯光下,爸爸多么劳累,顿时,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掉了下来。”“爸爸,我错了。”我说到,爸爸帮我檫干了眼泪,说:“孩子,别哭了,知道错了就好,刚才爸爸打的地方疼不特疼?”爸爸亲切地问到,我只感觉一股暖流涌上心头。

  从那三拳以后,我就彻底地变了。就像蛇脱了一层皮,每一次上课,我都会好好听着,下课后,总会探究课中不懂的地方。从此,我也就有了一个爱争取的好习惯,离大学毕业还有10年,在这10年里,我会发挥爱争取的好特点,努力做好自己,绽放自身的光彩!这就是我——一个爱争取的男孩。

  这就是我 篇3

  我是一个有个性的人,个性让生活灿烂辉煌;我是一个坚强的人,坚强让困难向你低头;我是一个快乐的人,快乐让生命美丽无比。你问我是谁?我就是方岭永。

  之所以叫岭永,是因为我妈妈来自温岭,爸爸来自永康,温岭永康,所以就叫岭永。还寄托着父母对我伶俐勇敢的希望。至于我最大的特点可以用两个字概括——糊涂。

  “啦啦啦,啦啦啦”我哼着小歌兴高采烈地来到教室,正准备拿昨天落在教室里的杂志,眼睛就被一个东西定了,我的书,此时正支离破碎的躺在地上,似乎正在向我诉说着它的悲惨遭遇。我怒气冲天。是谁,吃了豹子胆,我跟他没完!于是,我开始寻找蛛丝马迹,用我锐利的目光扫视四周。最后,刺向了小A同学,他的目光暗淡,脸色发白,一脸的恐惧,分明就是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没想到我的好朋友小A同学也会做出如此“大义灭亲”的事来,我怒不可遏。

  正欲上前报仇的我看到了小A同学的那张满是歉意的脸,或许他心里已经对我说对不起了,糊涂一下吧。我捡起伤痕累累的杂志,大方地扔进垃圾桶,故意挤出一丝笑容,说:“是谁,这么可恶,我一定不放过他。”我看到小A同学的脸上又露出了花一般的笑容,我的心中似乎也绽开了花。一场即将爆发的.战争就这样被糊涂消灭了。

  早上起来,来到餐桌前,发现盘子已被洗劫一空,我看了看千里迢迢来我家做客的表弟,嘴上留着罪证,正想告诉妈妈,又一想,他好不容易来一次,总不能让他被骂一顿吧。算了,做个和平使者吧。我“打了一个饱嗝”,做作业去了。一场暴风雨就这样被糊涂吹走了。

  怎么样,我够糊涂吧。在考试时,我也会犯下把“+”看成“-”,做题恍惚,希望在我踏上初中这个神圣殿堂时,能改正这些缺点。

  我也是个有活力的人,我每天都在谱写着充满活力的篇章。每天的我,朝气蓬勃,踏下一个又一个活泼快乐的脚印。我不会因一次比赛失败而灰心丧气;我不会因次次失败而忧愁,不不会因一次表扬而高傲起头,我相信自己,鼓励自己,成功的脚步正在向我迈进。

  现在,大家认识我这个快乐,坚强,糊涂的方岭永了吗。

  这就是我 篇4

  在遥远的地球上,有一个人,圆脸,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一双浓眉弯弯,宛如初五的月亮,一张能说话的小嘴。猜猜这是谁?嘿嘿,不用说,当然是独一无二的我啦!

  我的名字叫陈露露,我是一个女孩。我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家庭。这个家虽然小,但是很温暖很舒服。我爱我的爸爸妈妈,我有三个漂亮的姐姐。由于我是家里最年轻的人,父母相对爱我。而我的姐姐们,有时候会吃醋,所以平时多照顾我。

  在学习上,父母对我要求很严格。只要他们对我的分数不满意,就会邀请我“喝咖啡”,这让我下次不得不做得更好。正是因为他们的态度,我六年来一直是班里数一数二的。所以,我很感谢他们。

  我的性格用我的话来说是开朗外向的,但是用我妈的话来说就是太活泼了。因为在家里,我经常逗他们笑,姐姐经常说我是“笑死人不偿命”。

  我喜欢唱歌。可能是基因问题。我唱得不好。我记得有一次,当我为妈妈扫地时,我唱了一首杰森唱的歌。对我来说,我唱歌很好听,但对我姐和其他人来说,简直就是噪音。刷到一半的时候,我三姐黑着脸冲出房间,冲我吼道:“陈露露,我告诉过你你讨厌我。不管你怎么打我,怎么骂我,我都没问题,但你就是不要唱歌折磨我!你知道吗,我听见你唱着,听着‘生不如死’!”听她这么一说,我就委屈了。唱歌不好不是我的错。给我这么难听的声音是上帝的错。之后她在哪里我都不敢唱了。

  阅读是我的爱好之一。我看了很多书,包括《小王子》,《笑猫日记》,《草房子》,四大名著。我太爱看书了,以至于忘了吃饭睡觉。记得有一次,我妈让我在街上买一瓶醋。走着走着,来到一家书店门前,书架上放着一本期待已久的书。于是,我二话没说,把妈妈给我买醋的.钱连同零花钱一起递了过去,买了书。我高兴地跑回家,扔掉了妈妈的醋。回到家,我妈见我空手而归,瞪了我一眼,说:“我得自己买。你天天知道看书,连饭都不吃。”说完,她匆匆离开了。这时候我才想起买醋。虽然被骂了,但一点都不后悔。看着心爱的书,别提多好看了!

  伙计们,别看我安静的样子。其实我很调皮!记得有一次,我用蛇皮袋做了一个桶状的降落伞,想找个人逗逗我。我跑上楼,看到妈妈刚从菜市场回来买菜。我把蛇皮袋往我妈身上一扔,正好砸在她头上。我妈摔断了腿,摔断了一包刚买的鸡蛋。爸爸气得抱起一个要打我的家伙,吓得我赶紧跑了。

  到现在,姨妈见我摇头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真的没法教!”每次听到她这么说,我都会对她吐舌头。

  这就是我,一个活泼开朗,爱唱歌,爱看书但又调皮的人。看了我的自我介绍,你了解我吗?

  这就是我 篇5

  19xx年5月5日的凌晨,我正式成了这个世界上的一员。爸爸妈妈给我取名叫齐飞。妈妈后来告诉我,我的名字的意思是希望我和一起飞翔、遨游世界,也希望我的学习成绩能够像我的名字那样,“到”级的的前列。可是我却很不争气,学习并不算很棒。想到辜负了爸爸妈妈的期望,我的心里感到很难过。

  至于我的个子嘛,不算高也不算很矮,在同龄人中也算是中等的吧。我长得有点胖,和我妈妈在一起逛街时,人们总会开玩笑说:“你妈妈身上的肉都长到你身上去了吧!”听了这话,让人觉得真是好笑。

  我很喜欢看课外书,特别是搞笑的校园小说。我喜欢到什么程度呢?这么说吧,我一得到好看的书,便会废寝忘食地看,非得一口气读完才行。有时为了看一本好看的书,我还会不异一切代价,甚至会用我最最喜爱的小装饰品来换取。

  就如那一次,我听说我的好朋友子涵有一套叫《同桌冤家》的校园搞笑小说,又听说内容很精彩,且是美美姐姐的作品。于是我的心里不禁痒了起来,便跑去跟她借。可是我费尽了口舌,好说歹说,她也没有吐出一个“借”字来,还说:“我的书是不随便往外借的。”听到这里,我的'心里觉得没有了希望。“除非……”这时她的语气一转,我便觉得希望又回来了,忙问道:“除非什么,快说啊,别卖关子了,你想急死我啊!”“除非你用东西来换!”她说。没办法,我只好怏怏不快地领着她到了我家,拿出了百宝盒给她拿东西。可是我看看这个不舍得给她,看看那个也不舍得给她。可是我又太经不住那本书的诱惑了,这时我好像看见那本书正在向我招手:“快来看我吧,我的内容非常精彩啊!”唉,也顾不上那么多了,还是先换吧,那本书的内容肯定是很精彩的,谁让我是小书迷呢!这回也只好豁出去了!于是,我便拿了一个我略微有些不喜欢的东西跟她达成了这笔交易。

  随后我便跟她到她家去拿书,拿到书回到家后我便赶紧看了起来。这时书虽然到手了,可是我的心里却很不是个滋味,心想,我一定要把这本书多看几遍,这样才能对得住我的那个可爱的小东西啊!

  我的性格率直,心里想什么,就在嘴上说什么。在小学里,我一直当班长,正是因为我的率直的性格,才得罪了许多人。总而言之,我是一个活泼开朗、性格率直的小女孩。

  这就是我,黄升中学七年级四班的齐飞。

  这就是我 篇6

  我是一个大大咧咧,马马虎虎的女孩,性格比较活泼,在班级里的成绩排在中等,不过我交到了很多朋友,因为我有一颗愿意为他人付出的心。

  记得在一个下午,我坐在学校操场旁边的树荫下,等着一个同学一起回家。阳光透过树叶的间隙映在我的脸上,我觉得有些闷热便站了起来,四处走了走。看见一个同学在门卫室里说着些什么,只见她抬了一下头,我顺着她的目光看了一下,是个个子中等的中年男子。我正在疑惑着这人是谁,只见那个小女孩喊了一句:“爸!”“书包找到了吗?”眼神严厉的瞄了我一眼,目光停留在她身上,疑问的语气对着她吼了一下。她懦懦的`回答道:“没有。我都找过了,但是还没找到。”听她的语气好像很惧怕她父亲的样子,我心想:她的爸爸应该有50几岁了吧,或许已经60了,都一把年级了还在如此操心。我来帮帮她们吧。这不,我跟那个女孩说:“同学你在找你的书包是吗,我现在正好闲着没事做,我来帮一起找吧!”她上下打量了我一下,眉头稍稍皱了一下,好似疑惑的样子,不过由于我的眼神比较真挚让我得到她的信任。

  我们开始分头寻找,我去2楼,她去3楼。找完之后在3楼楼梯口集合,得到她的认可之后我们双方相视一笑便开始这次的“搜寻行动”。我在2楼仔细地寻找没有放过任何一个角落,类似于办公室门口,楼梯口,厕所门后面,教室门后面。一层楼查下来,我没有放过一个蛛丝马迹,没有一条漏网之鱼,但仍就没有找到她的书包。我按照约定来到了三楼楼梯口,看见她已经在那里等着了。我连忙问她:“怎么样有什么收获吗?”她无奈地摇了摇头。突然我脑子里灵光一闪,想到还有一个地方没有找过。本来是没有这个想法的,但也因为一个同学告诉我在她的书包被人藏在那个地方。那个地方便是男厕所。那时我也没有管这么多,说实话起初我还是没有这个勇气的,但后来想到她和她年过六旬的父亲脸上焦急的表情,我心中燃起了一团火焰,那便是勇气之火。我拉着她冲到3楼的男厕所里,不负众望,终于找到了她心爱的书包。

  下楼时,她脸上流露着一种说不出的喜悦之情,我欣慰地笑了一下。碰到我那个同学看到我和她一起下楼,用鄙夷的眼神看着我。不过我彻底无视了这种眼神,因为我觉得我帮助一个人跟朋友对我的看法是没有关系的,一个陌生的人也是如此。

  这就是我,一个原意为他人付出的人。

  这就是我 篇7

  我是一个活泼的女孩,上小学四年级了,今年十岁,身高一米六一体重比较轻。

  我很贪吃,无论怎么吃都不胖?我的同桌李泽曦却与我相反,他喝一口凉水都会长三斤。他是横着长,我是竖着长,怎么吃都不胖?这件事儿可把我们一家人都愁到了,每一次吃饭爸爸都给我夹很多菜,我的碗里都快堆成小山了,可是我还是吃不胖,还有一次爸爸说:“要不然你去学校问一问李泽曦,看他是怎么吃这么胖的?”我心想“如果我多吃点肉会不会长胖呢?别人都是种瓜得瓜,种豆得豆,那就是吃肉长肉。”我真是太聪明了,我让妈妈给我做肉吃,一个星期过去了,我终于长胖一斤开心的跳了起来。

  我爱臭美,每天都要把自己打扮的漂漂亮亮的才能安心上学,我的.基本要求是:辫子扎的高高的,衣服要整齐,鞋带要系好,脸上干干净净,我偷偷告诉你们,我每天出门前的准备都要十分钟以上。

  我长的高,最要感谢的人是我的爸爸妈妈爸爸一米九一,妈妈一米七四,你们说我长的能不高吗?高,有好处也有坏处,好处就是别人拿不到的东西,我可以拿到坏处就是坐火车太吃亏了,必须买成人票,不管几岁都不行,买衣服,买鞋子,买裤子都不好买,去逛商场的时候我喜欢上了一件特别美丽的公主裙,可是没有适合我穿的码子,我伤心极了,所以每次买衣服妈妈都会带我跨过儿童衣服专卖来到成人衣服。唉,我就是典型的脖子下面全是腿。

  我喜欢吃水果,苹果、水果黄瓜、梨子、西瓜、水蜜桃……只要是水果我都爱吃,上次我不舒服妈妈带我去了医院,医生叫我的名字后进去,医生说要多吃水果多喝水,拿完药后,妈妈带我去了水果店,我选了好多我爱吃的水果,花了妈妈好多钱,到家后我花了一天的时间就把水果全消灭光了。

  我不爱喝水,我不爱喝水,我不爱喝水,重要的事情说三次,我真的很不爱喝水,可是大人天天追着我让我喝水,为了逃避,我每次都会找一个借口,可是妈妈的火眼金睛太厉害了,每次找借口都会被妈妈揭穿,最后还是乖乖的喝水。

  爱贪吃,爱臭美,喜欢吃水果,不爱喝水,这就是我,与你们不一样的我。

  这就是我 篇8

  一副沉沉的眼镜,一张文静的面孔,那就是我。从小由于妈妈严格的管理,我很听话,凡是见过面的长辈无不夸我是一个听话、懂事的孩子。在不知不觉中,我被一种模式固定住了,使我无法挣脱。每当我想随心所欲地做一些在长辈看来是越轨的事时,便觉得像有无数双眼睛注视着我,于是乎马上恢复了好孩子的面孔。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我一天天成长起来。我的体内时时涌起一股股的活力,好像要冲破我的身体窜出来。渐渐的,我开始有些管不住自己。放学以后在街上骑车兜风的队伍里悄悄出现了我的身影,操场上横冲直撞的足球队中也时不时闪出了我的面孔。我不知不觉地扮演着两种角色:在学校里我很活跃,嬉笑怒骂无所顾忌,十六岁的男孩嘛,这无可非议;在家里,我很听话,办事总是小心翼翼,听话的懂事的孩子嘛,这也很正常。

  一个星期六的下午,我去妈妈的单位吃午饭,和妈妈碰上了张阿姨,“瞧这娘儿俩,多好,我说你有这么好的`儿子该知足了,多稳重。现在这么沉稳的男孩子不多喽!看我们家那个……”妈妈喜笑颜开,忙着应付,我却连大气也不敢出,按照标准的姿势站在妈妈的身后,脸上挂着一丝应有的微笑。“妈,我回学校复习去了。”我转过身,用适中的步子走出楼门,背后又传来一阵赞叹。路上碰到了几位同学,我们一起走着。我们时而高谈阔论,海吹神侃,时而被某君的妙语连珠逗得无所顾忌地哈哈大笑,我身上仿佛放下千斤重担,一片轻松。我换上另一张面孔,引来路人一双双带着些许不安和叹息的眼光:“现在的学生呀,真是……”而我们毫不顾忌这些,依旧开怀大笑,胡吹说笑。“王东!”一个带着怒意而熟悉的声音冲入耳中。“糟了,怎么碰上了?”我的心格登一下,“妈。”我边说边缓缓转过身。“准挨训。”我心里想,默默地跟在妈的后边。果不出所料,一进门,乌云密布,雷电交加。“你怎么可以这样走在大街上呢,一点规矩都没有,这么肆无忌惮,旁人怎么看你,你知道吗?……”这时,我不知从哪里来的勇气:“妈,我可以随心所欲地干点事了,我长大了!”我用异常平静的语调说道。

  从此,我再也不演两面人了。在家,我显出文静本色,但不死板;在外,我多一份活力,但不疯狂。两个“我”,我都喜欢,但我不要刻意地装扮,我要一个真实的我展视在人们面前。也许几年后,我再看这件事会觉得可笑,可我忘不了它。我喜欢十六岁──那个两面的我。我不会忘记,那一夜,我没有睡好,第一次失眠了……

  这就是我 篇9

  大家好!我叫张欢婷,是磐安县仁川镇中心小学六(2)班的一名学生。我在班里担任班长,在学校里担任水滴苑文学社社长。在校园,我是一个讲文明、懂礼仪、尊敬老师、团结同学的优秀少先队员;在家中,我是一个以孝为先、尊敬长辈的好儿女;在社会,我是一个尊老爱幼、爱护公共财产的好公民。

  在学校,我是一个助人为乐的好学生。记得有一次,同桌小萌上学时来的太过匆忙,竟连笔也忘带了。碰巧,第一节是数学课,上课铃声一响,老师便大步流星地走上了讲台,手里拿着一叠试卷。“不好,这下子我完蛋了。”小萌眉头一皱,手一拍,满脸愁容地说。“怎么了?”我关切的问道。“哦,没什么,就是来的时候太匆忙了笔忘带。”“这还没什么?你怎么总是毛毛躁躁的,笔可是我们学生的武器啊!这样吧,马上就要考试了,我先借你一枝吧!”“真的吗?”小萌又惊又喜地说。“那当然喽,我又不会骗你,给你?”就这样,我帮了同桌一个大忙。俗话说得好:“帮助别人,快乐自己!”这句话说的.还真是不错啊!此后,我和小萌成了亲密无间、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在社会上,我是一个尊老爱幼的好公民。我清清楚楚地记得,有一天下午放学,我飞快的拎起书包,朝着车站奔去。等了好一会儿,才看见一辆车正缓缓的向我驶来。我急忙挥手招呼司机停车,紧接着像离弦的箭似的冲了上去。也许因为今天是星期五的缘故,车厢内十分的拥挤,有很多的学生家长,刚上车就差点被挤得喘不过气来。此时,我好不容易的抢到了一个座位,我悠闲地坐在那儿,闭目养神。过了一会儿,听见一阵有序的拐杖声,我一眼望去,发现一位靠着拐杖的老爷爷正吃力地站在拥挤的人群里,稍一不留神,就有可能跌倒。这时,我喊了一声,招呼老爷爷来坐我的位置。在百般推辞下,我花费了很多口舌,老爷爷终于答应了。这时,车厢上的人都纷纷向我投来赞许的目光、竖起了大拇指。

  同学们,一支小小的笔也许就能建立起一份真挚的友谊;一次微不足道的让座也许就能获得社会的认可;一杯热气腾腾的白开水也许就能让家人温暖许久。让我们永做一位尊老爱幼、团结同学的好少年吧!

  这就是我 篇10

  大家好!很高兴来介绍我自己。我来自湖南省平江县,是城北学校一名三年级的学生。至于名字嘛,悄悄告诉你:我爸爸姓李,妈妈姓陈,我还是下雨天出生的,你来猜猜看?怎么样,猜到了没有?对,我的名字叫李雨辰。你们是不是觉得我的名字取得太“随便”了些呀?虽然我也觉得我的名字是取得随便了些,但爸爸妈妈对我可一点儿也不“随便”呢!

  先看看我长什么样?我长着两条淡淡的眉毛,一双黑珍珠似的眼睛,高高的鼻梁下面,长着一张樱桃般的小嘴,能说会道。最有趣的就是我那对顺风耳了,只要家里一有什么风吹草动,我都能听见。这不,你听……

  有一天放学回家,正关着房门做作业,忽然,我隐隐约约听见爷爷奶奶在房间外面说些什么,好奇心让我停下了笔,竖起了耳朵一听,呀!原来明天就是爷爷的生日啊!顿时,我心中萌生了一个想法:爷爷每次都能让我愉快地度过生日,明天要让爷爷也高兴高兴……可是,送什么礼物呢?……诶!有了。

  终于到了第二天放学,我飞快地回答了家,一进家门就大喊:爷爷,爷爷……一下就扑到爷爷面前拿出了礼物,大声地说:祝爷爷生日快乐!爷爷接过我亲手制作的贺卡,既高兴又惊讶,连声说:“谢谢哟……咦!你这个小家伙怎么知道今天是爷爷生日呀?”“嘻嘻,就不告诉你。”说完我转过身“得意忘形”地离开了。

  我爱好广泛。我的目标是做一个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的小才女。瞧!那个坐在古筝前正埋头练琴的就是我。每当我缠上长长的.指甲时,就会觉得自己仿佛成了一位小仙女,再配上优美的琴声,那不就是仙女下凡吗?每天我都要坚持练习古筝一个小时。因为长时间的磨练,我的手指都磨出了好多的泡,泡好了又磨,磨了又好,现在都成茧子了。可正因为如此,我的手指头变得越来越灵活了,古筝也弹得越来越好了。虽然我只学了一年多,但我已成功通过了四级考试,还在“六一”舞台上表演过,同学们都夸我弹得可好了,我还真有点小小的自豪感呢!

  有付出才会有回报,不光是练习古筝,画画、下棋、跳舞,我也是如此:准时参加每一次培训,认真听好每一节课,脚踏实地做好每一次练习……因为我知道,真正要做到样样精通,必然离不开平时的刻苦努力。

  瞧!这就是我!一个多才多艺,活泼可爱的小女孩。你们喜欢这样的我么?

  这就是我 篇11

  大千世界,芸芸众生。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特点。或许,我就像宇宙间的一颗忽明忽暗的星球。可是,正是因为我的到来,宇宙多了一颗闪闪的星星,辽远美丽。

  手不释卷

  温暖的阳光透过窗子照射进来,窗帘上的碎花瓣映照在紫色床边,显得格外梦幻。我喜欢读书。捧一本好书,独坐窗前静静研读,从书中找到另一个自我。读名著,我会紧皱眉头思考诸葛亮的神机妙算,感叹宝黛之间相濡以沫的爱情。我的神情与书的内容共起伏。我会画出书中的句子,为我所用,作文水平也会增添不少。这就是我,舍不得放开书的我。

  音乐女孩

  音乐,是我一直以来的梦想。小时候会参加音乐、唱歌比赛。于是,音乐成了我除学习之外的第二个梦。长大后,一次放学回家无意间看到商店橱窗里挂着把黑色的古典吉他,共鸣箱的周围彩色花纹使我的目光瞬间定格。学习音乐的念头在我的脑海中已经如发芽的.种子一般,正以一种疯狂的势头生长。我如愿以偿,得它并学它。也许上天眷顾,能让我在音乐方面有所造诣。可是天才也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学习的过程当然艰辛,因为左手早已被那又硬又细像针尖般的琴弦磨破而起了茧。可正因疼痛,才有收获。也正因有天赋,所以别人需花大量时间完成的任务,我只需几十分钟,一首完整的弹唱歌曲弹奏成功。听着用六根弦弹出最动听的音乐,拨动心弦,去倾听那无边无际的广阔内心世界,去享受每个音符里的酸甜苦辣。这就是我,爱音乐的我。

  敏感脆弱

  这样的我,也有不足之处。

  青春懵懂,还未成熟的心态,使自己的心越发如蛋壳般脆弱,细腻。朋友不经意的一句话,就会使我想:“自己哪里又做错了,她不在意我吗?”父母善意的劝告,我会心烦气躁,做的还不够好吗!老师无心的批评,使我面红耳赤,担心自己无法得到老师的关注,无法给老师一个好印象,甚至影响到同学间的交往。这样都会成为我整夜难眠的原因。想太多,经常让自己的思想不堪重负,使我变得烦恼。对事事担忧,也就常常会有眼泪挂在眼角,抹也抹不去。

  这就是我,有优点,有缺点。但是独一无二的我,是在浩渺宇宙中的一颗星球,真实地坚持自己,只想成为最亮的星!

  这就是我 篇12

  夜晚,墙上出现了一个人影,那是一个女孩,手捧一本书,在读些什么?她的样子看起来很认真,一点一点的看着;还是那个女孩,每到周六周日,就会吹响那欢快的葫芦丝乐曲,悠扬的曲调,顺着阳台的窗户传到天空里、传到树丛里……没错,那就是我,那个喜欢在夜晚看书的我,那个喜欢吹奏葫芦丝的`我。

  我喜欢在夜晚看书,写作。我觉得那是一个人最清醒的时候,也是最有灵感的时候。我喜欢写作,喜欢把自己浸泡在文学世界里。我喜欢看书,喜欢把自己融入到文章中,淡淡的忧伤,有趣的语言,让我真正明白人生的酸甜苦辣,悲欢离合。我喜欢从小就学习吹奏的葫芦丝,《打跳欢歌》、《迷人的葫芦萧》、《月光下的凤尾竹》这些曲子,我已经都掌握,并能熟练地吹奏了……,这就是我,那个喜欢文学世界的我,那个喜欢吹葫芦丝的我。

  “爸,来看看我新写的文章”,“又写?!不是跟你说过,不要在这方面下太大功夫吗,写着还不如,背几个单词,记几个公式啊!”“成了,我知道了,快看看怎么样?”……“一般般吧,你说了很多废话,使文章不生动,又不有趣,还不够好。”“知道了,我会努力的,直到你认同我的文章。”以上的对话在我家经常发生,已经不稀奇了。我还是原来的那个样子,晚上写作,不是我不听父亲的话,我这人有一毛病就是——倔,你越说我不行,我就越要做给你看,我可以,我能行!这就是我,那个不服输的我,那个倔犟的我。

  我从小就是一个乐天派,闲时就拿出葫芦丝吹上一曲,整天笑嘻嘻的,不能说没有烦恼,我只不过记得快,忘的快罢了。我喜欢把自己看到的,讲给周围的人听,这时候妈 妈就会说我,你个女孩子家话怎么这么多啊,文静点,最好就不要说话。可惜,我就是安静不下来。我喜欢让快乐传播,你笑,我笑,大家笑。这就是我,那个乐天派,那个快乐的传播者。

  我就是吴青蔓,那个喜欢看书,喜欢葫芦丝的女孩。我就是吴青蔓,那个倔犟的女孩。我就是吴青蔓,那个整天笑嘻嘻,快乐的传播者……

  这就是我!

  这就是我 篇13

  瞧!那个女孩是谁呀?她长着一双水汪汪的眼睛,头上绑着一条小辫子,坐在椅子上东张西望。哦!那不就是我咯!

  我,一个读初一的学生,今年12岁了,我的名字叫冼培如,在别人面前我总是不太爱说话,所以显得我很文静。告诉你吧!我有有很多爱好,我喜欢打羽毛球,喜欢画画,喜欢骑自行车……我最大的爱好就要数养动物啦!我觉得动物很温驯,很可爱。

  还记得去年秋天,我从市场里买来了一只可爱的小鸡,它一身金黄色的羽毛,毛茸茸的,像一个软绵绵的小圆球,它走起路来摇摇摆摆,不时傻乎乎地发出几声:“叽叽叽:”我别提多喜欢它了,可是妈妈却总是罗罗嗦嗦地说个没完没了:“知道你最喜欢小动物了,可是你现在买一只小鸡回来,到了冬天恐怕就养不活咯!以后看着它死掉了,不更难过吗……”我没听妈妈的劝告,摇着头说:“我会对它很好的`啦!放心放心吧!”

  一天又一天过去了,我每天都喂小鸡吃小米和饲料,我尽心尽力地照顾它,它也在慢慢地长大。冬天终于来了,天气真冷啊!我们大家都穿上了大毛衣,我去喂小鸡吃东西时,小鸡“叽叽叽”地叫,我想了想,恩!小鸡一定是冷了!我立刻找来一条毛巾在小鸡的“睡房”里铺上,小鸡“躺”在毛巾上不停地发抖,我还是好担心,我心想:“这下可怎么办呢?我可不想小鸡被这寒冷的冬天冷死了。”我找来一个盖子,里面装满热水,这不就行了吗?这些热水不仅可以让小鸡冷的时候取暖,还可以在小鸡口渴时起到作用,嘿!一举两得!,这下行了吧!

  到了第二天早上,我跑来找小鸡玩,可一看,“咦?小鸡怎么不动呢?它没醒吗?”我把小鸡轻轻地捧起来,抚摸着小鸡,等小鸡“起床”,可突然我发现小鸡的身体不是热乎乎的,我等啊等!小鸡再也没有醒过,我的泪水像掉了线的珠子不停地往下掉……

  我伤心极了,此后,我变得更加喜欢和爱护小动物,即使是一些微小的动物,我也决不会伤害。每当我知道有人捕杀动物,我就会很生气,也会很难过……我要提倡我门一起去保护动物,爱护动物们……

  嘿!这就是我,一个平平凡凡的我!

  这就是我 篇14

  瞧,那边走来了一个酷酷的男孩,他身穿一件方格上衣,一条蓝色的破洞牛仔裤。咦,他到底是谁呀?告诉你们吧!他就是我——康浩晨。

  我今年九岁了,在中心小学读三年级,暑假过后,我就是四年级的学生了。我长得高高的,瘦瘦的,皮肤黝黑黝黑的,这可是我长期在烈日下坚持运动的结果呢!我喜欢留刘海,这可是我最迷人的地方,可惜天气太热,不得不把它给剪短了。我有一双明亮的眼睛,玩捉迷藏的时候,谁也躲不过我的“千里眼”。在我黑亮有神的眼睛下,是一个灵敏的鼻子,家中有什么好吃的必定逃不过我的狗鼻子。在挺而翘的.鼻子下,一张大嘴巴赫然呈现,家中只要有吃的,我定能三下五除二一扫而空。在我圆溜溜的脑袋两边,有两只大大的耳朵,很像数字里的“3”,周围一旦发出声响,必定逃不过我的”顺风耳”。

  我的爱好有许多:画画、练字、看书、打篮球、踢足球……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看书了。

  我简直可以算是一个“小书迷”了。我看过很多书书:《海底两万里》、《火鞋和风鞋》、《西游记》……记得有一次下课,朋友们找我玩,我却沉浸在一本叫《装在口袋里的爸爸》的书中不可自拔。幻想自己就是这本书中的主人公杨歌,带着爸爸和他的新发明去找“猴子”挑战……“康浩晨!康浩晨!康浩晨!”朋友们一遍又一遍地在我耳边叫唤着。许久后我才回过神来,恋恋不舍地放下书,和朋友们去玩了。

  我的优点有很多:懂礼貌,讲卫生,乐于助人……当然我也有缺点,而我我最大的缺点就是马虎。语文课经常写错别字,数学课经常漏写单位,为此我惹了不少笑话。记得有一次数学考试,我把自己的名字“康浩晨”写成了“康告晨”,下课后被数学老师狠狠地骂了。还有一次,我竟然把“19。7”写成了“197”,又被老师狠狠地批评了。我默默下定决心,一定要改掉“马虎”这个坏习惯!

  我就是我,一个有优点又有缺点的酷酷男孩,虽然有诸多不足,但是我会把所有的缺点通通改掉。你是否想跟我做朋友呢?那就拨打我的电话:,来找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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