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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我【精选15篇】
这就是我1
“开心真自我,快乐好心请。”这是我的人生格言。也许你们从这句话中就已经猜到我的性格了吧!没错,我就是一个快乐、活泼、开朗,以快乐做为我的人生目标,但有时又有点忧郁的小丫头。
我喜欢捉弄别人,适时地开个小玩笑,闹个皆大欢喜,使哭泣的人破涕为笑,使悲伤的人转悲为喜,使愤怒的人骤雨转晴,这会使我一天都很愉快。我有时会悄悄地躲到别人身后,在她身后扮个鬼脸,轻轻拍了一下她的肩膀,让她转过身来,吓她一跳。不过在惊吓之后,欢笑总会接踵而至,“原来是你呀!”这句话总会让我情不自禁地做出了一个“V”手势。我还乐于在平淡而又乏味的生活中寻找那被人们所遗忘在角落的一丝乐趣。做值日时,总是忙忙碌碌,欢笑便被淹没在那呛人的烟尘之中,这时我会突发奇想,两手抓起扫把,把它抱在怀里,身体微微前倾,把扫把当作电吉他,想模仿光鲜亮丽的歌星在舞台上深情献唱,但是却如疯子在讲台上乱舞一番;或是把扫把想象成《哈利·波特》中那神奇的飞天扫帚,坐上去,我就成了“女巫赫敏”,接着就在座位间不亦乐乎地“飞”来“飞”去;再者就是两手持着捡垃圾的夹子,我又成了“螃蟹”,在教室里“横行霸道”,以夹子的“哒哒”声为乐,倒还挺开心。我认为我也是个富有情趣的人,善于发现生活中的乐趣。
我天生就有幽默细胞,总是在无聊的时候,冒出一两句很不着边的笑话来,打破了沉寂的气氛,逗得大家“大笑乐”。我还会为了别人搞笑的一个镜头、一句话、一个动作而笑上好几天,这有力地证明了我的笑神经是十分发达的,有人说我是耐不住寂寞的人,这话倒是真的。我还喜欢为老师们取极富个性的'外号,如:信技老师是“冰美人”,美术老师是“变色蝴蝶”,体育老师是“社会老大”等。我还喜欢把幽默的句子记下来,集成一本《幽默语录》,方便我以后的阅读和写作。我的梦想就是长大之后当一名童话作家,为千千万万的儿童创作出美丽动人、趣味横生的童话,使更多的人得到快乐。
我还喜欢阅读课外书,因为我认为读的有益书籍越多,得到的有用知识就越多,知识面就越广,写出的文章就越生动、越有内容。我喜欢读一些世界名著、中短篇小说、侦探小说、《少儿百科知识大全》、《谜语大全》、《读者》等等,我经常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怡然自得。
这就是我,一个快乐、可爱、机灵、好学的小女孩,希望你们能喜欢我!
这就是我2
我有点马虎,妈妈说我是个“糊涂虫”,我千方百计想改掉这个称号,但是一直都改不掉这个毛病。这不,这个周五我又做了件糊涂事。
周五这天,我好朋友孙博然放学后要来我家写作业。有朋友来我当然很高兴了,一放学我们就冲出校园,讨论写完作业该玩点什么。一路走着讨论着,突然他注意到我脖子上挂着的那个钥匙,“你这是什么?你家的钥匙吗?”他指着钥匙问。“哈哈,这你就不知道了,这是我自行车的钥匙,每天我都骑车上下学,所以我每天都比你来的早。突然,我一拍脑袋大喊了一声:“哎呀,遭了!”“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孙博然紧张的看着我。“自行车忘在车棚里忘取了!”我喊着,把书包往他怀里一塞,急忙冲了回去。等我把车子取出来就看见孙博然捧着两个大书包气喘吁吁的.跑了过来。我不好意思的摸了摸着冲他笑着说:“看我这糊涂的,不过我车技可好了,给你表演一下呀?”“就你,还车技好?”他不相信的摇摇头。“我给你表演看看!”说着我双手握住车把,飞身一跃就骑在车上,两脚用力一蹬,车子就冲了出去,我得意的松开一只手冲孙博然摆了个胜利的手势,这时车子左右摇晃了一下,我赶紧收回手,握住车把。但还是晚了,只听“啪”的一声,我摔倒了。我很奇怪:我这么好的车技怎么能摔倒呢?爬起来一看,原来是车梯子忘收起来了。只听好朋友在一旁哈哈大笑:“你这车技太好了!这表演精彩!”“这次不算,再来!”我喊着……
在生活中糊涂也就算了,在学习中同学们也叫我马虎大王。在一次数学小测验中,老师出了五道计算题。之前因为马虎错了不少题,这次可一定要小心。我抓起一支笔,撕下一张演算纸,扫了一眼题目,“唰唰唰”地开写,怕算错,嘴里一直念道着乘法口决,哎呀,写错了,也不擦了,用笔一划接看写。不一会就写完了,第一个交了卷。只见老师拿着笔“唰唰”的批着对钩,我终于放心了,可算没马虎。但最后一题还是错了,原来“0”看成“6”了。还有一次语文听写把“葡萄”写成“萄葡”了,现在同学还经常拿这事开玩笑呢。
这就是我,一个长得很瘦,永远梳着小平头,架着一副小眼镜,表面上很斯文,实际是个淘气而糊涂的马虎大王。
这就是我3
一副沉沉的眼镜,一张文静的面孔,那就是我。从小由于妈妈严格的管理,我很听话,凡是见过面的长辈无不夸我是一个听话、懂事的孩子。在不知不觉中,我被一种模式固定住了,使我无法挣脱。每当我想随心所欲地做一些在长辈看来是越轨的事时,便觉得像有无数双眼睛注视着我,于是乎马上恢复了好孩子的面孔。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我一天天成长起来。我的体内时时涌起一股股的活力,好像要冲破我的身体窜出来。渐渐的,我开始有些管不住自己。放学以后在街上骑车兜风的队伍里悄悄出现了我的身影,操场上横冲直撞的足球队中也时不时闪出了我的面孔。我不知不觉地扮演着两种角色:在学校里我很活跃,嬉笑怒骂无所顾忌,十六岁的男孩嘛,这无可非议;在家里,我很听话,办事总是小心翼翼,听话的懂事的孩子嘛,这也很正常。
一个星期六的下午,我去妈妈的单位吃午饭,和妈妈碰上了张阿姨,“瞧这娘儿俩,多好,我说你有这么好的儿子该知足了,多稳重。现在这么沉稳的男孩子不多喽!看我们家那个……”妈妈喜笑颜开,忙着应付,我却连大气也不敢出,按照标准的姿势站在妈妈的身后,脸上挂着一丝应有的'微笑。“妈,我回学校复习去了。”我转过身,用适中的步子走出楼门,背后又传来一阵赞叹。路上碰到了几位同学,我们一起走着。我们时而高谈阔论,海吹神侃,时而被某君的妙语连珠逗得无所顾忌地哈哈大笑,我身上仿佛放下千斤重担,一片轻松。我换上另一张面孔,引来路人一双双带着些许不安和叹息的眼光:“现在的学生呀,真是……”而我们毫不顾忌这些,依旧开怀大笑,胡吹说笑。“王东!”一个带着怒意而熟悉的声音冲入耳中。“糟了,怎么碰上了?”我的心格登一下,“妈。”我边说边缓缓转过身。“准挨训。”我心里想,默默地跟在妈的后边。果不出所料,一进门,乌云密布,雷电交加。“你怎么可以这样走在大街上呢,一点规矩都没有,这么肆无忌惮,旁人怎么看你,你知道吗?……”这时,我不知从哪里来的勇气:“妈,我可以随心所欲地干点事了,我长大了!”我用异常平静的语调说道。
从此,我再也不演两面人了。在家,我显出文静本色,但不死板;在外,我多一份活力,但不疯狂。两个“我”,我都喜欢,但我不要刻意地装扮,我要一个真实的我展视在人们面前。也许几年后,我再看这件事会觉得可笑,可我忘不了它。我喜欢十六岁──那个两面的我。我不会忘记,那一夜,我没有睡好,第一次失眠了……
这就是我4
我”多么响亮的字眼,每个人提到自己都有许多想要说的话,就让我们来说说自己吧。
这就是我:在学校,课余时间我喜欢和好朋友聊聊天,说说心里话,讲一讲在学校里发生的事情,偶尔也打打羽毛球、跳跳绳、踢踢毽子。我喜欢看书,每次看书都被里面的内容所吸引,使人流连忘返!在生活中,书就像我的好朋友一样,没事的时候,就拿出来翻翻。
这就是我:我喜欢看电视,特别是看电视剧,一看就不知道转弯,一看就看上了瘾。每次看电视,看到最精彩的情境,就是妈妈喊我,我就像没听见一样,至少喊三遍我才知道。好几次上了看电视的当,弄得妈妈臭骂我。我现在是中学生了,以后要少看电视,抓紧时间学习。
这就是我:我平时衣着比较简单,不喜穿那些花花绿绿的衣服。在家里闲着的时候,我喜欢带着弟弟到处走走,散散心。我喜欢写字,写起子来,非常认真,所以我的理想是能写一手漂亮的好字,让别人来欣赏,像那些伟大的书法家一样。我还比较爱整洁,只要我的'课桌里或者是床铺上有一点乱,我都会整理一下。在家里,我喜欢炒菜,我也爱吃我炒的菜,但我不喜欢煮饭,因为我煮的饭有一点难吃。我爱吃水果,比如说苹果、香蕉、梨、橙子等等,我还喜欢吃乱七八糟的一些小零食。
这就是我。当我心情烦躁的时候,我有点爱乱发脾气,看什么都不顺眼。当我心情好的时候,我觉得周围的一切事物都是那么的美好,就算是坏事在我眼里也会变成好事,总之心情非常舒坦,心里只有快乐。
这就是我:我是一个直接的人,有什么话想说就说,有什么事想做就做,不喜欢拐弯抹角。不知道为什么我在做任何事的时候都有一点慢,别人总比我快。就拿交本子来说吧,每次做练习,大部分同学都交了本子而我还在那里做。
这就是我,希望能和同学们交个朋友,和大家一起学习,一起嬉戏,一起度过中学三年的美好时光!
这就是我5
我叫邢汉威,是蒲村镇初级中学七年级一班的一名学生。我是一个有一定知名度,在学习上努力进取,懂事、讲礼貌的男孩。
我是一名有一定知名度的男孩。我所说的知名度,指的是在网络上。只要打开网页,在“百度搜索”里输入我的名字“邢汉威”三个字,马上呈现在你面前的是5页和我有关内容的网页,那是关于我的优秀作文的情况。这是因为我从小学五年级开始,把我平时写的作文,让爸爸给我修改后,然后由我亲自在电脑上打字,在小学生优秀作文网投稿。久而久之竟然有二十多篇稿件被采纳,其中还有三篇英语作文。
我是一个在学习上努力进取的男孩,小学的时候我的英语成绩很差,所掌握的英语知识
近乎于零。眼看要升入初中,英语将要升为主课,我可不愿在英语上落在别人的后面,便决定在假期补习英语,当然了,在爸爸帮助下,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觉得自己也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了。但是我还是没有丝毫放松学习。有一次,我早上学完英语课,到舅舅家去客。中午吃完饭后,外爷外婆热情挽留我多住一天,可是我一想到下午的英语课,我就如实相告,然后就顶着强烈的阳光,独自一个人骑着自行车回家了。
我是一个懂事,有礼貌的男孩。在爷爷面前,我是一个有一块糖,也要记着他的好孙子;在父母面前,我是一个从不在外面打架的`省心的乖儿子;在妹妹眼里,我是一个时时处处爱护、关心她的好哥哥;在老师的眼里,我是一个刻苦学习,品学兼优的好学生。每次去舅舅家,表哥总是小表妹“战争”不断,而我把小表妹哄的满心欢喜,为此外爷总是在众人面前夸我是一个懂事的孩子。每次在村子里遇见长辈,我总是主动的上前打招呼;在校外碰到老师,我总能诚恳地向老师问好,大家都夸我是一个有礼貌的好孩子。
这就是我,一个充满阳光的十三岁的男孩子。虽然大家喜欢我,但我清醒地知道,自己仍有一些不足,比如与电脑打交道机会多了,对电脑多少产生了一些依赖性,今后我要格外注意。在学习上,我要更加刻苦努力争取取得更大的成绩,当然我要更加懂事,更加礼貌。
这就是我,你们喜欢吗?
这就是我6
这就是我,一个快乐阳光,热爱生活的男孩;这就是我,一个真诚善良,乐于助人的98后;这就是我,一个憨厚质朴,天真率直的”傻“小子;这就是我,充满爱心,喜交朋友的小初中生;这就是我,一个你会逐渐熟悉,越来越来酷的”gentleman“。
公元一千九百九十八年五月十九的一个清晨,我出生在一个空气清新,环境优美的小镇上。我降临到这个世上,让父母确实激动欣喜了一阵儿。然而,我一出生就是个脑子不太灵光的愚笨小男孩,没有那些聪颖敏捷的迹象。可是,我的天资拙劣反倒助长了父母望子成龙的信心。十二年来,我受到的是父母严格的.教育,他们对我的雕琢打磨才使我幸运地进入高新一中。回想起来,今天我的一切,以不也离不开他们的教导和鼓励。
在高新一中A8班,我对自己产生了巨大信心,因为在这里我遇到了:思路清晰的赵老师,知识渊博的李老师,还有热情、友善、好学的同学们……所有这些,都使我的前途豁然明朗起来。
提到我性格乐观、开朗,其实有时脾气有点暴躁。平日里,我心里十分阳光,喜欢朋友。我和A8班的同学一样,对待朋友都有一颗真诚的心。但是,有时候我也会耍点小性子。小学时,有一次老师让我们在课堂上写作文,我在课堂上没写完。下课后,我正写到关键处,一位好朋友便走近我,关心地问:”快完了吗?“”别烦我,玩你的去!“我随口而出。话语刚一出口,我就马上后悔了我的做法。看到朋友呆在那里,便马上停下手中的笔,”对不起,真是抱歉,我言语过分了。“朋友的脸上更为惊诧。过了一会儿,我们又成了好朋友。这便是我,时而性格暴躁,但却能及时承认错误。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还望大家多多包涵我的不到之处。
别忘了,我还有一些优点:我好、好问、好想。尤其是率直,喜欢直来直往,说话毫不遮掩。有一次,我们小学老师上公开课。他把幻灯片的一句话漏掉了,我便举手直接说出了老师在幻灯片上的问题,于是全场哗然。老师连忙给大家道歉:”很抱歉,打字的时候漏掉了一句,真的对不起啊!“说着,脸上挤出了笑容。这是,教导主任起身说:”刘老师刚才出了点小问题,不足为奇,请大家谅解。“就这样,这节课又进行下去。
步入中学后,我将会更加成熟、懂事。希望以后的生活里,我与老师、同学和睦相处,互帮互爱,共同进步。也希望通过这篇文章,大家更多的了解我,我愿和大家成为朋友。
这就是我7
我叫尉迟颜奕,今年11岁,上小学五年级,是一个假小子。
别的女孩子都梳着长长的头发,带着好看的发卡,扎着五颜六色的头绳。我却不以为然,我喜欢书一头干净利落的短发,头发长有什么用,又长又难梳,到了夏天,散着扎着都很热。而且,头发还会兴许我们大脑的营养,你干嘛要留那么长的头发?剪去三千烦恼丝,一身轻松啊。
别的女孩子到了夏天都穿着漂亮的小花裙,长的,短的,碎花的,纱质的,布质的,样式多的数不过来,而我就不同了,我喜欢穿着短袖配短裤,两块一点的时候,连短裤也不喜欢穿,穿着长裤到处疯跑,就像一匹没有被驯服的野马。
别的女孩子看的动画片都是《巴拉拉小魔仙》,是那种带点魔法,里面很有很多好看女孩子的动画片。我爱看的动画片是《秦时明月》,是仙侠一类的,可能男孩子更喜欢看吧。
别女孩子的.爱好是琴棋书画,特别一点的,可能喜欢打羽毛球,或者放风筝。我就是个例外,我喜欢赛车。我很喜欢打篮球,踢足球。
别的女孩子到了游乐园都是去玩旋转木马,我到了游乐园必须要玩过山车和海盗船。
别的女孩子呢,可能也就一米六左右。可是我却有一米七五,比很多同龄的男生都高了,以至于男生都亲切的称呼我为兄弟,因为我投篮球投的比他们还准,篮球比赛的时候,我是场上的唯一一个女生。
别的女孩子啦,笑起来文文静静,笑不露齿。我就不一样了,我笑起来,最怕又大又歪,常常伴着难听的怪声。
别的女孩子呢,数学可能没有其他科好。我就不一样了,我的数学成绩好的惊人,参加过很多数学比赛,都是捧的大奖而归。
我还特别喜欢玩儿,什么爬树,放鞭炮,玩儿火,爬杆。这些事情我都做过,班上男生感做的事情我都敢做。他们不敢做的事情我还敢做。
当然,我真的像男孩子,我的字也不像女孩子写的。别的女孩子的字都工工整整,干干净净,秀气端庄。我的字,像是流水线加工出来的。哎不对,还不是流水线,是坏掉的流水线加工出来的。因为这个我没少遭老师批评。但是我就是改不过来。
当然,我这个性格也有好处。比如男女子对抗赛的时候,我能靠一己之力把比分拉回来,虽然我这个性格,很多人都不看好。但是我们班女生一遭到欺负,我就会立马站出来。一想到那些男生见到我落荒而逃的情景,我就开心多了。
世界上没有哪两个人的指纹是相同的,就证明这个世界上没有相同的两个人。我不会为谁做出改变,也没有人值得我为他做出改变,我就是我,颜色不一样的烟火。
这就是我8
我叫杨垒祯,今年十岁,是一个让人一看见就能记得住的孩子。这都是因为我脸上那特殊的标记——在我的脑门上有一个黑点,左眼上面的眉毛里也有一个黑点,最重要的是在我的嘴角左上方还有一个黑点。
听人们说,嘴上长黑点儿的人有福气,能吃遍天下美食。可大家总是调侃说,说那代表我是一个真正的吃货,听得我心里老不大愿意。
有一次,我和爸爸妈妈去姑姥姥家拜年,正好姑姥姥家的小姨回来了,小姨见到我对我说:“呵呵,我们的小吃货来啦哈!”我听了心里立刻不高兴了。心想:小姨怎么这样啊?我一来就骂我吃货。我满心不高兴地跑到妈妈面前跟妈妈说:“妈妈,我们回家吧。我一来小姨就骂我吃货,真是的!”说着,我便用我的两颗“夜明珠”狠狠地瞪着小姨。所有人都哈哈大笑起来,妈妈对我说:“小姨那是在逗你呢,不是骂你!爱你还爱不过来呢!”我听了一点都不相信,手里拿上了一本书,就跑进了卧室,还不忘说:“你们都是一伙的!”
不过,一会儿功夫,我就抗拒不了美食的诱惑,面对一大堆美食大吃特吃起来。果真是验证了小姨的话。
到现在,我已经接受了“吃货”这一说法,吃遍了小镇各种美食,吃遍了宝昌大街小巷,我可真是要好好感谢小姨呢!还有呀,我可是怎么吃都吃不胖的,也许这真是我的福气吧!有这么好的福气,我是不是可以吃出中国,吃向世界啊?
哈哈,这样远大的理想也许真会实现,因为我还是一个不服输的孩子。有一次,我和奶奶下五子棋,一开始奶奶一直在赢,于是我就一直让奶奶和我玩,从下午一直到晚上,最后奶奶跟我说郑儿:“奶奶年纪大了,不能坐这么长时间,奶奶给你做饭去。”可我就不答应,最终以不服输的精神赢了奶奶。——你说,厉害不?
我很喜欢画画,因为画画能让我把我的奇思妙想都展现出来。有一次,我画了一个大水杯里游出来的怪鱼,我边画边随口编故事,不一会儿就都好了。我把我的这幅画给奶奶看,奶奶背过身去拿笔给我写了七个大字:乱七八糟看不懂!我顿时气结,那可是我的得意之作呀!
我还是一个运动小能手,喜欢各项运动。也许是因为我受了爱运动的爸爸的'遗传吧!我妈妈说我不像女孩,倒像个调皮的小猴子一样。哎,这还是亲妈吗?有这么说自己的女儿的吗?呜……
嗨,谁让我实际上就是这样子的呢!但真心告诉大家,我只是调皮,真的不是猴子,而是一个很聪明伶俐的小姑娘呀!
这就是我9
大家好!我叫田家溢,今年十二岁,是个快乐的男生。至于为什么我爸妈会给我起个这个名字,那是在我出生前的时候,在我妈 妈肚子里的时候我就已经有名字了:田奕。不过是神采奕奕的奕,意识是我永远快乐。可是医生说必须要三个字才行,所以我的名字变成了田嘉奕,还是那个奕,只不过嘉是嘉奖的嘉。后来,我的奶奶由于迷信,说我五行缺水,名字中要有一个三点水的偏旁的,由于我们要尊重老人的意见,所以我的名字就变成了现在的'田家溢了。含义也是相同的
我相貌平平:国字脸,脸上嵌着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一字眉,鼻子扁平,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常常把别人逗得哈哈大笑。只不过嘴巴左下角有一块伤疤,这是我童年的回忆。
我性格开朗、活泼,有强烈的好奇心。我出生在二零零零年六月十一日,我属龙,我的身高只有一米五零。尽管如此,但我的身高会随着年龄的增加而增加。我的学习成绩一般,在小学班上常常名列前茅,我的英语水平超过了我的很多同学。最后,我和一位女生站到了NO.1的位置。在小学我第一名,但走进了初中这座充满了知识的殿堂,可能就没那么乐观了,因为我又认识了很多新同学,现在就需要努力把成绩提高,多看书,多读书,多背书,这正是我现在需要的。
我在小学六年中,校内的奖状有四次优秀少先队员,一次优秀英语领读,还获得了校三好生。我还在校外获得了国画八级证书,书法六级证书,还有英语表演一等奖。这些也应该算是一种小小的荣誉吧,呵呵。
我的爱好比较多,有打篮球,打乒乓球,书法,画漫画,国画,素描,看书,游泳,踢足球,背诗等,比如杜牧的赤壁:折戟沉沙铁未销,自将清洗认前朝。东风不与周郎便,铜雀春深锁二乔。踢足球我只能算是菜鸟:往往我带着球跑着跑着,突然看见对方球员正对着我笑。我想:“等我进了球看你还笑得出来不!于是,我飞身一跃跃到球门门口,一个“倒挂金钩”就向球门踢去,突然发现踢了一个空,一看,球早就没了,已经被对方抢走了,怪不得他们看着我笑。想想,确实也挺好笑的。我的素描是跟国画一起考的。“画的还不错。”这是每节课老师对我的作品的评价。
总而言之,简而言之,我是一个快乐的男孩!
这就是我10
夜晚,墙上出现了一个人影,那是一个女孩,手捧一本书,在读些什么?她的样子看起来很认真,一点一点的看着;还是那个女孩,每到周六周日,就会吹响那欢快的葫芦丝乐曲,悠扬的曲调,顺着阳台的窗户传到天空里、传到树丛里……没错,那就是我,那个喜欢在夜晚看书的我,那个喜欢吹奏葫芦丝的我。
我喜欢在夜晚看书,写作。我觉得那是一个人最清醒的时候,也是最有灵感的时候。我喜欢写作,喜欢把自己浸泡在文学世界里。我喜欢看书,喜欢把自己融入到文章中,淡淡的忧伤,有趣的语言,让我真正明白人生的酸甜苦辣,悲欢离合。我喜欢从小就学习吹奏的葫芦丝,《打跳欢歌》、《迷人的葫芦萧》、《月光下的凤尾竹》这些曲子,我已经都掌握,并能熟练地吹奏了……,这就是我,那个喜欢文学世界的我,那个喜欢吹葫芦丝的我。
“爸,来看看我新写的文章”,“又写?!不是跟你说过,不要在这方面下太大功夫吗,写着还不如,背几个单词,记几个公式啊!”“成了,我知道了,快看看怎么样?”……“一般般吧,你说了很多废话,使文章不生动,又不有趣,还不够好。”“知道了,我会努力的,直到你认同我的文章。”以上的对话在我家经常发生,已经不稀奇了。我还是原来的那个样子,晚上写作,不是我不听父亲的话,我这人有一毛病就是——倔,你越说我不行,我就越要做给你看,我可以,我能行!这就是我,那个不服输的.我,那个倔犟的我。
我从小就是一个乐天派,闲时就拿出葫芦丝吹上一曲,整天笑嘻嘻的,不能说没有烦恼,我只不过记得快,忘的快罢了。我喜欢把自己看到的,讲给周围的人听,这时候妈 妈就会说我,你个女孩子家话怎么这么多啊,文静点,最好就不要说话。可惜,我就是安静不下来。我喜欢让快乐传播,你笑,我笑,大家笑。这就是我,那个乐天派,那个快乐的传播者。
我就是吴青蔓,那个喜欢看书,喜欢葫芦丝的女孩。我就是吴青蔓,那个倔犟的女孩。我就是吴青蔓,那个整天笑嘻嘻,快乐的传播者……
这就是我!
这就是我11
徐小豪,男,刚过11周岁生日。身高一米四,体重35公斤,标准的“轻量级”选手。婴儿肥的脸,肥嘟嘟的,任谁见了都忍不住想揪一把,从小到大被揪过N次,每次都被揪得生疼。
拖拉,是本人的最大特点。从学校到家必经数十家铺子,从小卖部到超市,从美发店到蛋糕店,应有尽有。我从学校一出门,就开始了逛街模式。我先进入杂货铺逛逛,东摸摸西看看,看看有没有好玩的东西,如夹着卡片的栗米脆啦,刚运来的豆奶,和彩色的玻璃珠啊,就连锅、碗、瓢、盆这些玩意儿,也会一再要求店主让我摸一摸,瞧一瞧,图个新鲜。换来店主翻着白眼,猛得来一句:“小鬼,快点回家做作业!”或者:“小鬼,你妈妈喊你回家吃饭!”
东逛西荡地来到了电动车修理店,有一句没一句的与修车大爷闲聊几句。看着老爷子忙着换着电瓶,补着轮胎,我在一边捣鼓着工具箱里的扳手、螺丝刀等物件。眼见老爷子一脸肉疼的看着我手中的工具,再用满脸不待见的表情盯着我,我不得不挥手和电动车大爷告别。
从美容会所门口走过,就是我家了。还没到家门口,远远就看到我妈妈叉着腰看着我,吹胡子瞪眼的。就这样,学校到家短短的三百多米,我足足花了半个小时才到家!
关于我的学习成绩是这样的。
语文还说得过去。一些课外题,我能够出奇制胜,令同学、死党击掌称赞。作文比较难说,遇到合胃口的`题目总能超常发挥。一般出卷老师都把题目出的太拘谨了,诸如《我的老师》《二十年后的我》《我爱你爸爸》《我爱你妈妈》,这一些落了俗套的题目,我常常得不了高分。
英语也还行吧。我的口齿和发音没有马小喆那么的清楚和准确。考试成绩倒是没有掉出前二,曾连续三次位居班中之冠,后来以一分之差败在马小喆手下。当然,我还是以二十多分的优势,超过了曾口出狂言“要把我和马小喆按在地上摩擦”的王哥。
最要命的是数学。在一些难题上我总能做全对,问题就出在计算题上。那四则运算啊,带括号、小数点啦,心一急,手一滑,眼一花,算错了,或者是在加减乘除这些基础题上算错。这样,就算其它题都做全对,分数也可想而知,一般高不过105分,低不过90分。
还有我的字一向很糟糕。碰到那些笔画多,结构复杂的生僻字,一急,就写错了。又或者是写得字东倒西歪,于是乎不断用修正液涂改。每一次作业,本子都像刚下战场、贴满“绷带”的伤痕累累的伤员。
这就是我,穿鞋不拉后帮,比上不足,比下有余。一天到晚开心快活,逍遥自在。
这就是我12
瞧,那边走来了一个酷酷的男孩,他身穿一件方格上衣,一条蓝色的破洞牛仔裤。咦,他到底是谁呀?告诉你们吧!他就是我——康浩晨。
我今年九岁了,在中心小学读三年级,暑假过后,我就是四年级的学生了。我长得高高的,瘦瘦的,皮肤黝黑黝黑的,这可是我长期在烈日下坚持运动的结果呢!我喜欢留刘海,这可是我最迷人的地方,可惜天气太热,不得不把它给剪短了。我有一双明亮的眼睛,玩捉迷藏的时候,谁也躲不过我的`“千里眼”。在我黑亮有神的眼睛下,是一个灵敏的鼻子,家中有什么好吃的必定逃不过我的狗鼻子。在挺而翘的鼻子下,一张大嘴巴赫然呈现,家中只要有吃的,我定能三下五除二一扫而空。在我圆溜溜的脑袋两边,有两只大大的耳朵,很像数字里的“3”,周围一旦发出声响,必定逃不过我的”顺风耳”。
我的爱好有许多:画画、练字、看书、打篮球、踢足球……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看书了。
我简直可以算是一个“小书迷”了。我看过很多书书:《海底两万里》、《火鞋和风鞋》、《西游记》……记得有一次下课,朋友们找我玩,我却沉浸在一本叫《装在口袋里的爸爸》的书中不可自拔。幻想自己就是这本书中的主人公杨歌,带着爸爸和他的新发明去找“猴子”挑战……“康浩晨!康浩晨!康浩晨!”朋友们一遍又一遍地在我耳边叫唤着。许久后我才回过神来,恋恋不舍地放下书,和朋友们去玩了。
我的优点有很多:懂礼貌,讲卫生,乐于助人……当然我也有缺点,而我我最大的缺点就是马虎。语文课经常写错别字,数学课经常漏写单位,为此我惹了不少笑话。记得有一次数学考试,我把自己的名字“康浩晨”写成了“康告晨”,下课后被数学老师狠狠地骂了。还有一次,我竟然把“19。7”写成了“197”,又被老师狠狠地批评了。我默默下定决心,一定要改掉“马虎”这个坏习惯!
我就是我,一个有优点又有缺点的酷酷男孩,虽然有诸多不足,但是我会把所有的缺点通通改掉。你是否想跟我做朋友呢?那就拨打我的电话:,来找我吧!
这就是我13
我,一个自认为奇帅无比的翩翩美男子(你们可以理解为自信),不过很多人却认为我其貌不扬。你看,我一双柳叶眉下嵌着一双明亮的眼睛,虽说脸上有着一道伤疤,不过还是不影响美感。我的鼻子和嘴巴较大,整体来说还是不丑的吗。
鄙人姓邓,名淇元,可以说是万花丛中的'一朵奇葩。性格开朗活泼,不过有些活泼过头了。笑点也是低得异常,不认识我的也许还以为我是个精神病呢!就活泼泼热情这一点来说吧,那次还闹出了个笑话。
我是个中学生,家离学校很近,每次都能在回家路上碰见许多校友。就在这平淡无奇的放学路上,我突发其想,冒出了一个荒诞不经的念头:在路上交个朋友呗,多个朋友多一条路。说干就干,我行细观察了几天,发现了一位“目标”。他个子不高,看起来面目和善,每次都跟我在同一条路上走很远,并且还是我的隔壁班同学。就在开学第三天我找准了时机,在穿过了车水马龙的马路后,我快步走上前去,拍了拍他的肩膀,微笑着与他说:“同学,交个朋友呗?”可谁知,话没说完,我不知哪根筋不对,此时竟狂笑起来。那人和善的面庞立刻变为一脸难以至信加嫌弃的表情对我说:“你谁啊?有病吧!是不是找打!”说完,便快步走向前去,以脱离我这个他眼中的精神病患者。
我愣住了,整个人犹如五雷轰顶一般,脸上写满了失望与忧愁,心想:“我的天,不对,一定是打开的方式不对,我要重来。我好像被嫌弃了,被当成病人了,一世英名毁于一旦了啊!接着,我像丢了魂一般向家走去,心情久久不能平复。
虽然在外面,我是个疯疯颠颠的傻小子。但在家,在父母眼中,我却是个文质彬彬的文艺小青年,原因很简单,那就是——我爱读书!不信你就向下看。
都说“书是精神的食粮”,而我对这种食粮则是饥渴难耐,一旦遇上便狠吞虎咽。还记得那次“突突突,实突突”唉?怎么了?哦,原来是隔壁在装修啊!不过这丝毫无法挡住我对书的渴望。写完作业的我像猎豹一样,扑向桌上的《福尔摩斯侦探集》,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快圣贤书”这便是我当时的境界。我徜伴在这书的海洋里,如痴如醉,忽然,一阵阵刺痛如大手一般将我从海洋中“揪”了出来,原来是最妈妈在揪是我耳朵,要吃饭了,我只好依依不舍地丢下书,去吃饭了。
我还有许多特点,在此就不一一阐述了,总之,这就是我,个与众不同的我。
这就是我14
在茫茫人海中,我只是一颗不起眼的种子,孤立无援。
在父母眼中,我是一颗小树,正随风飘荡,努力成长。
在老师眼中,我是一颗萌芽,需要汲取知识和营养。
曾有一封辞职信里写道:“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当我第一眼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我就觉得她一定和我有一样的梦想吧!
我也有一个遥远而辽阔的梦想那就是走遍天涯海角,看遍秀丽山河,惊涛骇浪。我喜欢旅行,同时也喜欢记下旅行的风景。所以我特别喜欢摄影与画画。总的来说,我喜欢旅行。每一个不起眼的地方都可以被我变成一幅美丽的风景照。或许是一朵野花、一棵野草、一条小溪、一片树叶
美国摄影家曼雷曾经说过这么一句话:“我拍我不希望画的,画我不能拍的”。所以画画与摄影也是这样被结合起来了!
旅行不仅能让人开拓眼界,也能学到更多的自然知识和生活经验。曾经有一次,爸爸妈妈带我去随州大洪山游玩,游玩过程中,我拿着妈妈的手机到处抓拍风景和游玩过程中的趣事。我看见一条小溪,溪流很急但又清澈见底,我拿着手机开心的跑过去左拍拍右照照,顺着小溪一路向上,把手机伸到水面上、石头缝、花丛中、树林里,拍出了一幅美丽而又清澈的风景照,等我拍累了,打开相册,看着一幅幅漂亮的照片,我开心的叫着:“妈妈,快过来看看我拍的漂亮不漂亮?”可是我只听到悠远的回声。我回头一看四周,发现我找不到爸爸妈妈,边上只有几个陌生人,和几只吃草的小牛,原来我和爸爸妈妈走散了。我吓坏了,哇的一声哭了起来,边哭变沿着小溪往回走,走了一段路程,突然远处传来了喊声:“蓝兮”,我听出是妈妈的声音。我开心极了,朝着声音跑过去。原来是我照照片,玩的'太专注了,跑太远了,妈妈在照顾妹妹没发现,没及时跟上来。妈妈教育我,在外面,距离父母要保持不要太远,安全距离等等。
每个人并不是十全十美的,我也一样。做事不够专心,不够有耐心,这些缺点也给我在旅行中带来了许多困扰,例如,在一个不感兴趣的地方,呆不了半个小时,特别容易不耐烦。通过一次次的旅行,我慢慢的改变自己,不仅学会了各种各样的知识,性格也变得活泼开朗起来。
喜欢旅行的我,画了很多旅行中的景色,也照了很多漂亮的照片,虽然不是什么名作,但已经足够记录我旅行的景色了。
这就是我,一个热爱旅行,喜欢画画,又有些大意马虎的我。
这就是我15
大家好!我叫XXX,我的兴趣爱好很广泛,比如说:唱歌。跳舞。画画。书海……我很想认识大家,我愿意和你们做朋友。下面,我为大家介绍一下我自己。
阳光般的笑容,端庄优雅。这是我认识自己以后,别人送我的汇词——天生的幽默,可爱夸张,也是父母送我的礼物。笑往往是标志性的表情,可以说,笑已经成了我独家冠名的“商标”了!
在学校里,老师把我带进了多彩的知识海洋,畅游其中,乐趣无穷。同学们有的滑稽。有的幽默。有的老成持重。有的活泼乖巧……我们在一起玩耍,一起学习,共同进步,相互帮助,快乐无穷。
嗯……怎没说呢?我这个人嘛,很喜欢交朋友。我性格开朗,乐观上进,琴棋书画——我最喜欢与幽默的人打交道。虽然我的爱好很广泛,但是我最喜欢的是看书。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成这样说过。书,给予我丰富多彩的业余生活。每当我看到好小的部分,便会笑得前仰后伏,甚至会在床上打几个滚儿,就像个疯丫头似的乱窜;每当我看到悲痛的部分,眼泪便会扑哧扑哧的散落下来,这个时候我便变成了一个标准的泪人儿。无论在什么时候,我最喜欢的还得属看书。我每次都看到废寝忘食,忘了一切,仿佛进入了书海,等看完的时候,都已经很晚了。
但是我曾经有过这样一个理想——考上重点高中,然后走向我的成才之路,为国家的发展做贡献,为国家的科学事业做贡献。然而这样的理想却很难实现。因为在人生的道路上会遇到很多的困难,但是,我只要像《走一步,再走一步》里的莫顿*享特一样遇到困难不畏惧,把大困难分解成一个一个的小困难,坚持不懈的向前走去,那么,终将战胜大困难。
我的理想有N多。小的'时候,看见解放军叔叔好厉害,好威武,于是我渴望成为一名解放军……;上小学时,我迷恋上了吉他,于是我渴望成为专业的吉他教室……;现在上初中了,我的理想又变了,我的目标是——考上国家级示范高中。可能以后我还会有其他的理想,但是这个理想是绝对不会改变的!
这就是我,一个既平凡又不简单的人。像路边的一颗小野菊,给点阳光就灿烂;像还严厉的小鱼儿,给点海水就舒服,像天边的月亮,给点繁星就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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