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毕业生受聘农民专业合作社享受优惠

时间:2023-04-28 15:08:32 就业政策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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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毕业生受聘农民专业合作社享受优惠

  今后,高等院校毕业生如果到本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将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昨天上午,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草案)》提请会议一审。

北京:大学毕业生受聘农民专业合作社享受优惠

 

  城市居民符合条件可申请入社

 

  截至2008年底,全市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有2406个,带动农户38.4万户,覆盖种植、养殖及农产品销售加工等各个领域,成为带动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

 

  考虑到本市市郊城市化进程加快,一些农民已转为非农业户籍居民,但依然从事着农业生产或为农业生产提供服务,并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办法(草案)》首次明确,拥有本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小城镇户籍人员、非农业户籍人员,凭相关证明也可以农民成员身份申请办理入社登记。

 

  财政资金扶持大学生进社工作

 

  《办法(草案)》规定,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各类人才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高等院校毕业生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的,享受有关优惠待遇。市人大农村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透露,对于高校毕业生进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的,政府部门可能会有资金支持。

 

  同时,在此次地方立法中还鼓励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和科研院所与本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技术合作。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科研试验示范基地的,享受相关政策优惠。

 

  鼓励龙头企业与合作社资本联合

 

  本市有84家国家级和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它们的资产规模大,加工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并具有知名品牌,相当一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与龙头企业在产品交易上有着紧密的联系。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交易中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市人大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雷德才说,为改变这一现象,培育龙头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利益双赢机制,在《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草案修改建议稿)》中特别增加了一个条款。

 

  该条款具体表述为:“政府鼓励和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有密切产销关系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相互投资,在平等交易的基础上,以资本联合为纽带,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双赢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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