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合伙创业谨防协议陷阱

时间:2023-04-28 20:19:59 创业实习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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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合伙创业谨防协议陷阱

  昨天早上,一位晨练老人报警说,一个年轻人坐在镇海沿江公园,身边有好几个啤酒罐,可能想不开,于是就把他带回了所里。在镇海招宝山派出所,他向记者讲述了他苦涩的创业故事……      小伙姓孙,是宁波人,去年从上海某高校毕业后,在上海与人合伙开起了广告公司。按照约定,公司注册资金30万,小孙占10%,小孙的师兄占15%,另外的一个老板占75%,绝对控股。由于小孙是全职,公司给小孙开了一份工资,尽管低了点,但小孙没计较,全情投入其中。      将近一年时间过去了,小孙突然感觉到事情有了一些变化。首先是公司迟迟没有注册,因为大老板总是“很忙”,注册的事情被一拖再拖;再者,由于公司业务摊子铺得很大,固定投入多而产出少,公司资金链陷入了困境。小孙已经先后投入了6万余元,师兄也投入了10余万,却一直没见到实效,一些实质性业务总是被“大股东”否定,对方总是说,要先把“底子”打扎实。这个“本身不存在”的广告公司开展的业务,一直都是挂靠在“大股东”的一家公司里。      如今,小孙和师兄开始觉得自己陷入了一个“泥潭”,情况越来越糟糕。公司的实际业务陷入了半停顿状态,“大股东”给小孙“停薪”,而公司的一些固定设备却一直被“大股东”一个朋友“借用”。小孙意识到自己的全部投资都可能被一个“美丽圈套”所套走,因此小孙找了法律人士咨询,结果让自己依旧非常失望。小孙说,现在他在上海无所事事,进退皆难,于是到镇海找朋友散心,结果朋友不在,只好在镇海游逛了一夜。      记者联系了浙江凡心律师事务所的吴克汀律师为小孙的困境“号脉”,吴律师告诉记者,小孙的情况比较复杂,因为在学生时代互相建立的信任而“豪情万丈”地走上创业之路,因此对合伙企业建立的基本步骤等“法律细节”都缺乏应有的法律意识。当初议定的合伙协议书只有一份,而且还在“大股东”手里,公司迟迟不能注册成立,致使以前的一些经营活动都被“大股东”掌握,更不要说账目明细。小孙的投资既没有账目,又没有收据,因此形势对小孙来说非常不利。      吴律师告诉记者,大学生走出校园与人“合伙创业”时,有必要熟悉、知晓相关法律细节,即使不完全清楚,也有必要及时通过律师帮助,将自己的行为限制在法律所能保护的范围内,避免陷入没有“合伙协议”或是协议不清楚造成的“泥潭”。   转自中国宁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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