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高校毕业生超36万 出台意见促就业创业

时间:2023-05-06 21:13:06 就业参考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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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高校毕业生超36万 出台意见促就业创业

  2016年陕西高校毕业生总数将超过36万人。近日,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全面落实创新创业教育要求,积极拓宽就业渠道,实现全省大型专场招聘会不少于130场,校园招聘会不少于10000场次,提供岗位数量不少于70万个。

陕西高校毕业生超36万 出台意见促就业创业

  高校应开设创新课程 纳入学分管理

  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围绕我省重点发展的新一代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航空航天、新材料等新支柱产业领域,以创新创业教育引领高等教育改革,优化改造提升传统专业,设置新的专业学科,改革人才培养方案,培养创新创业型人才,促进大学生创业就业。

  各高校要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创业培训、模拟实训等实践活动,强化分类指导、指导帮扶、资金扶助、重点孵化,提高创业指导的针对性;实施好新一轮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有条件的高校可设立学生创新创业基金,积极探索在校生休学创业,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开辟专门场地用于学生创新创业活动;高校要积极协调帮助创业学生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税费减免和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以完善的服务支持大学生创业。

  同时,要按照教育部通知要求,各高校结合学校专业特点和学生就业面向,科学设置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对全体学生开设创新创业必修课和选修课,纳入学分管理。

  严禁高校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

  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积极组织“校企洽谈会”“专场招聘”“网上双选”等多种形式的招聘活动。大力推进毕业生就业信息化建设,着重提高就业供求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可用性和及时性,提高就业信息服务质量。

  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组织校园招聘活动时,要加强对用人单位资质、招聘信息的核查,营造公平就业环境。凡是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举办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活动,要做到“三个严禁”:严禁发布含有限定985高校、211高校等字样的招聘信息,严禁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性别、户籍、学历等歧视性条款的需求信息,严禁发布虚假和欺诈等非法就业信息,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

  同时,各高校要严格执行“四不准”规定,不准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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