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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帮扶新格局
工会如何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在关注民生中促进社会和谐呢?具体来说,就是努力实现“三个转变”,形成“和谐帮扶”新格局。
由小帮扶向大帮扶转变。工会帮扶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元旦、春节送温暖搞得热热闹闹,而平时则显得冷冷清清。再比如,帮扶救助项目单一,满足不了包括农民工在内的职工群众的需求。有鉴于此,建议工会实行“大帮扶”的工作思路,把各种帮扶救助资源整合在一起,重组帮扶体系,打造“和谐帮扶”品牌,形成“和谐帮扶”新格局。在帮扶对象上,建议把原先只帮扶下岗失业职工和患重大疾病职工两类人员,扩大到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职工,生活困难的全国、省、市劳模和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残疾、子女上大学、单亲等原因导致家庭困难的职工,自然灾害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再就业困难的下岗失业人员和有困难的农民工等帮扶对象。在帮扶项目上,把原先零散的、有关部门的帮扶项目整合在一起,形成生活救助、意外救助、助学圆梦、医疗救助和义诊、互助互济、职业介绍和培训、农民工“一卡通”服务、法律援助、信访调处和送温暖活动等帮扶项目。在组织架构上,帮扶中心与法律援助工作站、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投诉中心等机构合署办公,并把女工部的女工维权、互助保险的理赔、经济技术部的劳模慰问等职能纳入帮扶中心。在工作格局上,把单一的送温暖活动和生活救助整合成生活救助、送温暖活动、法律援助、信访调处等多项服务内容,做大做实帮扶中心服务平台,形成大帮扶格局。
由生活救助帮扶向综合服务帮扶转变。许多企业职工和农民工找上帮扶中心,往往不是要救助金,而是企盼工会帮助维护其合法权益。形成“大帮扶”新格局和开展“和谐帮扶”,将实行由单一生活救助帮扶向综合服务帮扶转变,在生活救助的同时,加大维护企业职工和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力度。工作中,必须注重两个结合:一是把帮扶工作与信访调处工作结合起来。凡是有企业职工到信访局上访,可以及时掌握情况;对上访职工提出的合理诉求,能及时作出答复;对确有特殊困难的上访职工,一经核实,帮扶中心将给予必要的救助。另一个是把信访调处与法律援助结合起来。与司法局联手,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办好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站。与法院合作,坚持职工维权合议庭制度,对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案件,及时受理,给予必要援助。
由坐班等待帮扶向跟踪回访帮扶转变。以往困难职工上门到帮扶中心来,拿着企业或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的申请报告,找工作人员求助,经核实后发给其相应的救助金就了事了。这种一次性帮扶,不可能起到使困难职工满意的效果。实行“大帮扶”新格局和开展“和谐帮扶”,就是改变这种做法,变被动帮扶为主动帮扶,变上访求助为下访施助,变一次性帮扶为全程帮扶,建立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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