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巡查简报

时间:2023-07-07 10:20:38 炜亮 简报 我要投稿

关于耕地巡查简报(通用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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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耕地巡查简报(通用11篇)

  耕地巡查简报 1

  近日,金昌市自然资源局派出巡查组,对辖区范围内的耕地保护情况开展了巡查。

  巡查组重点对永昌县朱王堡镇、水源镇、河西堡镇、焦家庄镇、红山窖镇、南坝乡和金川区双湾镇田长制公示牌完整情况,有无发生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窑、建房、建坟、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废弃物,以及有无排放倾倒污染物或其他破坏耕地行为进行了巡查,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把违法用地消除在萌芽状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在开展耕地动态巡查的同时,巡查组还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家中开展耕地保护政策宣传培训,切实提高了镇、村两级田长履行保护耕地职责的.主动性,增强了村民耕地保护的自觉性,营造出良好的耕地保护社会氛围。

  耕地巡查简报 2

  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设施农用地使用和管理,支持发展设施农业,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防止以发展设施农业为名,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扩大建设用地规模,辽阳市国土资源局严控严抓,强化设施农用地管理。

  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基层村镇,通过发放宣传单、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向广大用地户宣传土地国情国策和耕地保护法律法规,使依法依规用地成为基层群众的普遍共识和自觉行动。

  严格把握使用条件,分类确定用地标准、土地用途限制、使用期限,明确落实土地复垦义务,积极引导农业生产经营者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土地效益利用。

  加大巡查力度,层层落实巡查责任,组织执法人员围绕重点村组和重点区域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私搭棚舍等行为。

  严格执行批后监管,加强批后监管,建立动态巡查制度,国土部门、农业部门分工合作,形成联动工作机制,将设施农用地纳入土地日常动态巡查和年度国土资源卫片执法检查范围,实行动态巡查监测。

  耕地巡查简报 3

  9月8日至10日,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督察处处长陈黔带队到黔西南州晴隆县、兴仁市、兴义市、望谟县检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设施农用地等工作。

  督查组一行来到晴隆县东观安置点、兴仁市薏品田园街道安和社区大棚项目、兴仁市薏品田园街道龙角茶加工厂、兴义市天下布依、兴义市白碗窑镇生猪养殖项目等地详细了解项目动工建设,项目用地规模,占用地类等情况,查看项目用地手续办理情况。要求,一是必须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保护耕地的`要求,严禁违法占用耕地,履行好耕地保护的职责。二是严格执法,对于新增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实行“零容忍”,坚决打击,该拆除的坚决拆除。三是要提前做好项目选址和规划,避让开生态红线和基本农田保护区,让项目安全落地,收好保护与发展的底线。

  耕地巡查简报 4

  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厅、农牧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首次细化设施农用地分类,明确备案管理程序,加强和规范对全区设施农业的用地管理。

  《通知》对设施农用地管理类别将更加具体。根据全区设施农用地发展的具体情况,国土厅对设施农用地的类别进行了补充完善。其中生产设施中补充了现代立体蔬菜种植,菌种与菌包(菌棒)生产与培育、出菇场所等食用菌生产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中补充了栽培后废料等废弃物收集、存储用地等;配套设施用地中补充了规模化枸杞种植、规模化葡萄种植所必须的配套设施用地等。

  为防止各地以生活用房等名义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用地非农化,《通知》明确各类农业园区中涉及建设永久性餐饮、住宿、会议、大型停车场、工厂化农产品加工、展示、销售等用地一律按建设用地对待。

  引导设施农业合理选址。城市规划区、工业集中区严格控制各类设施农业用地;各类土地整治项目区的新增耕地范围内原则上不得作为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生活饮用水源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等,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区附近、国(省)道两侧500米范围内,不得建设畜禽养殖等相关设施。

  进一步细化配套设施用地规模。粮食种植面积200亩至1000亩以内的,配套设施用地规模控制在种植面积的0.3%以内;超过1000亩的,按照种植面积每增加100亩配套设施增加0.3%,但最多不超过10亩。从事规模化枸杞、葡萄、药材等其他规模化种植的,配套设施用地规模可参照规模化粮食生产配套设施用地规模比例予以安排,但不得占用基本农田等。

  《通知》还明确了设施农用地使用与备案程序。要求全区各地设施农用地使用前,经营者应按规定拟定设施建设方案,签订用地协议并向当地国土、农牧部门备案。

  耕地巡查简报 5

  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孙吴县研究制定了《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工作实施意见》,采取四项措施,进一步规范了设施农业用地的使用和管理,有效促进了设施农业健康有序发展。

  建立共同监管机制。制定了《孙吴县设施农用地审批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明确要求设施农用地由用地单位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县农业局、住建局、国土局、环保局、林业局等部门联合审核并报县政府批准,项目涉及到林地或草原用地的,或需农机局、环保局、水产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的`,用地单位应事先征询相关部门意见,项目涉及审批手续完备后由国土资源局整理备案。

  合理控制用地规模。设施农用地进行选址时,严格依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积极寻找废弃地和荒坡、滩涂等未利用地和低效闲置土地作为拟选点,尽可能不占耕地或少占耕地。对每个项目选点要求提交勘察定界图,做好规划设计,并监督用地单位严格按照规划布局建设。同时,依照生产实际和用地性质,控制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的规模,力求将对耕地造成的损害降到最低。

  严格界定用地范围。各部门审批前,由联席会议召集人组织各有关部门实地查看,对以观光农业、休闲农业等巧立名目的非农建设项目,一律不予认定实施农地,如需建设应当先行申办农用地转用手续,坚决杜绝假借设施农用地名义搞非农建设,同时认真组织清理全县范围内设施农用地,对排查出来的存在审批手续不规范和违法占地等行为的历史设施农用地及时整改和清理,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切实加强批后监管。对目前已受理审批的设施农用地进行登记备案。同时将设施农用地使用纳入日常土地巡查和卫片执法检查范围,对新增设施农用地是否按照批准的用途、位置、面积以及设施农用地停用后是否及时组织复耕等问题重点巡查,严防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进行非农业建设,避免违法用地案件发生。

  耕地巡查简报 6

  近日,金昌市自然资源局派出巡查组,对辖区范围内的耕地保护情况开展了巡查。

  巡查组重点对永昌县朱王堡镇、水源镇、河西堡镇、焦家庄镇、红山窖镇、南坝乡和金川区双湾镇田长制公示牌完整情况,有无发生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窑、建房、建坟、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废弃物,以及有无排放倾倒污染物或其他破坏耕地行为进行了巡查,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把违法用地消除在萌芽状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在开展耕地动态巡查的同时,巡查组还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家中开展耕地保护政策宣传培训,切实提高了镇、村两级田长履行保护耕地职责的`主动性,增强了村民耕地保护的自觉性,营造出良好的耕地保护社会氛围。

  耕地巡查简报 7

  7月25日,省派督查员、驻市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和市农房整治办相关领导一行到市中区督导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

  督导组一行先到市中区青平镇水竹村中安家庭农场和水口镇乐西高速公路集中安置点实地查看占用基本农田修建情况,实地了解修建情况、产生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顶风违建”的原因。随后,督导组在市中区自然资源局召开座谈会听取市中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并要求市中区务必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控制增量。

  市中区将严格按照省、市要求深入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加强问题整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耕地巡查简报 8

  20xx年4月13日——15日,区农业农村局农经中心、局办、种植业科、项目科及区农村产权交易所联合巡查小组启动一季度农村土地流转巡查工作,对桂湖街道、斑竹园街道、军屯镇、清流镇、新繁街道、石板滩街道共6个镇(街道)的`41宗新增农村土地流转产权交易鉴证项目及历年累计备案的农村土地流转项目进行了抽查。

  巡查期间,对标流转农村土地的农业用途、种植生产情况,现场认真调查核实,防范“非粮化”“非农化”;对村社干部、经营业主宣讲农田保护要求和政策,核实租金缴付和发放情况,避免纠纷隐患;同时对经营项目就项目建设、市场推广进行指导,促进农业项目提升经营水平。

  耕地巡查简报 9

  10月12日,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督导组一行来我区督导检查。

  督导组先后深入秋江街道、涓桥镇,听取镇街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清理整治专项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并就该项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交流发言。

  督导组对我区现阶段工作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并对秋江街道采取小喇叭流动广播、印发1万份手册的有效宣传手段表示赞许。同时对下一步的工作提出要求:

  一是全面摸排。充分调动基层党委和政府的力量,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对20xx年以来所有占用耕地房屋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好自下而上的'全面摸排工作;

  二是突出重点。对本次市勘测院下发的全区6490个图斑,要重点核实,一个不漏;

  三是强化协调。对摸排工作中的镇村人员、有关技术单位及各自然资源和规划所三方力量要做好协调工作,倒排工期,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摸排工作。

  耕地巡查简报 10

  为切实做好太平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提高群众保护耕地和耕地非农化意识,进一步加大保护我国耕地力度,20xx年5月13日太平乡国土所、司法所、村规站等部门在集镇赶集天联合开展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宣传活动及其他相关宣传活动。

  工作人员给过往的群众发放“八不准”和“十个一律”等宣传资料,同时对前来咨询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耐心讲解,直到他们听懂满意为止。国土所共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60余份,接待前来咨询的群众2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告知群众要提高保护耕地意识,发动周边群众保护耕地,做保护耕地的捍卫者。

  耕地巡查简报 11

  今年3月至4月,全国共有19个省(区、市)报送了地方主动发现的20xx年7月份以后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典型案例45起。截至4月26日,经相关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共同努力,已整改到位33宗,正在整改12宗。近日,自然资源部对这45起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典型案例进行了公开通报。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粮食安全问题。20xx年7月3日,国务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要求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为进一步落实严格保护耕地的要求,近期,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完善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工作机制的意见》,提出了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20项具体举措;印发《关于开展20xx年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要求将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作为衡量一个地区土地卫片执法工作成效的第一标准,采取多种措施确保消除违法占用耕地状态,对年度内违法占用耕地且未能消除违法状态的,要等量扣减该地区用于耕地占补平衡的'可补充耕地数量;对违法占用耕地严重的地区,要严肃约谈问责。

  自然资源部强调,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深刻认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反复性、顽固性,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强化底线思维,增强危机意识,严格落实《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要求,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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