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管理制度

时间:2024-05-09 10:29:36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化工管理制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化工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化工管理制度

化工管理制度1

  1、目的

  规范绿化工作的管理,确保绿化植物长势良好。

  2、范围

  适用于各项目绿化工作的管理。

  3、内容

  3.1绿化管理范围

  各项目内的乔木、灌木、绿篱、攀缘植物、草皮、及其他植物的养护。

  3.2绿化工作管理规定

  3.2.1绿化员承担辖区内绿化的日常巡视、养护、监管重任,绿化员应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遵守所有绿化管理规则,爱护公物,同时认真履行绿化养护任务。

  3.2.2严格执行绿化养护工作的技术规范要求,按规定标准作业,保质保量完成所负责的绿化区域和项目安排的各项绿化工作,并由主管定期检查和定量考核。

  3.2.3进行绿化养护前,应小心谨慎,确保辖区公共设施及建筑物等的完好,若发现任何破坏环境行为或故意损坏行为应及时制止,对不听劝告者,立即向相关人员报告。

  3.2.4爱护绿化工具和设备,并做好工具的维护维修工作。

  3.3绿化养护过程安全规定

  3.3.1在实施植保喷洒时要采取预防措施,减少对他人的影响,特别是喷洒药物时,应注意风向,选择合适的`喷洒方向和控制喷洒范围,确保避免对人员或设施的损害,并将“危险”标志牌放在关键位置进行警言提醒。

  3.3.2在使用机器时应采取安全措施,避免对他人造成伤害,在使用水管淋水时,应注意穿越道路、人行道时对行人和车辆造成的不便。

  3.3.3机器应安装钢制防护罩,防止碎片、飞出物造成损害;在机器使用前要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螺丝和螺帽固定在切削片上,避免切削片飞出;机器使用中,不得改变和改动机器的防护罩。

  3.4绿化管理检查规程

  3.4.1绿化员按规定每日进行巡视、养护,并将养护内容进行记录,对疑问或事故情况向主管或相关人员汇报。

  3.4.2绿化主管按养护标准对辖区绿化养护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及时处理绿化员或相关人员提交的相关问题,重大事故及时提交上级处理。

化工管理制度2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及其它物资仓库、罐区的安全管理,确保仓库、罐区及各类物品的储存安全和职工的安全健康,保证企业生产经营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大、小仓库、罐区及临时存放点的安全管理,全厂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储存物品属危险化学品的,尚应遵守企业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属易制毒化学品的,尚应遵守《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第四条 库房、储罐区的设计和安全管理应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xx)、《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xx)、《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gb15603-95)等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

  第五条 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巡回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做好物品入库、发货、日常维护管理以及防火、防洪(汛)、防垮塌、防盗等工作。

  第六条 仓库、罐区工作人员应进行培训,必须熟悉本岗位储存物资的性质、储存方式、方法以及危险物品中毒的急救方法和消防灭火措施,并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仓库单位负责人应经常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的.具体规定执行企业制度《安全教育制度》。

  第七条 物资储存场所应根据物品性质,配备足够的、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其数量、种类及放置地点须经安全处同意,并根据情况装设消防通讯和报警设备。一切消防设施设备要指定专人经常检查,保证完整好用。

  第八条 在仓库、堆垛和储罐区,应设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第九条 防雷防静电装置应分别符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50351-20xx),对易燃易爆储罐区的防雷、防静电装置还应符合《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xx)等有关规定。仓库、罐区工作人员应经常检查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完好性,

化工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公司标准化工作,规范公司的生产管理、稳定和提高产品质量,不断增强公司产品、技术的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促进国内、国际之间的技术合作、贸易与交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生产、质量管理要求,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标准化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公司标准化体系、组织制(修)订标准、组织实施标准和对标准的实施、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公司各类产品标准、分析方法标准等的制(修)订和实施都必须按本规定的要求执行。

  第三条生产质量部统一管理公司的标准化工作,其主要职责表现为:

  (一)组织落实国家制修订标准的原则及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方针、国家有关标准化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二)提出公司制(修)订有色金属国家标准、国家军用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建议;

  (三)负责收集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标准;

  (四)组织制(修)订各类标准;

  (五)组织申报有色金属国家标准及军用标准、行业标准;

  (六)参与新产品研制、老产品改进及分析方法的标准化工作,提出标准化要求,负责标准化审查;

  (七)组织对公司实施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协助上级标准化管理部门对公司标准化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九)负责公司制(修)订标准技术资料的整理、归档。

  第二章标准制(修)订的原则

  第四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要求,企业要逐步完善和强化企业标准化工作,凡公司产品必须有相应的标准作为组织生产、质量控制和产品销售的依据。对公司产品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要严格按照标准执行,若尚无标准的产品必须制定相应的标准。

  第五条标准的制(修)订要积极采用国际或国外先进标准,并可参考国外公司指标或实物指标进行制(修)订。分析方法标准力求准确可靠。

  第六条凡公司基本定型的产品各事业部生产线、生产组技术负责人必须提出并按照《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制(修)订及实施管理办法》和本规定的要求制定相应的标准;企业标准应定期复审,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当有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发布实施后,应及时复审,并确定其是否继续有效、修订或废止。凡属开发新产品的项目,在项目鉴定时,应有“暂行技术条件”及配套的“检测方法”。并以此作为依据,制定相应标准。

  第七条公司各部门应根据新产品开发、技术进步及市场情况,必须于每年的10月底将需制(修)订的标准计划报生产质量部。在生产过程中,对急需制(修)订的产品标准、分析方法标准也可及时提出申请,由生产质量部统一组织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第八条每年12月生产质量部对各部门提出的计划进行分类、汇总,并提出下一年度标准制(修)订计划,经与科技部确认后报公司领导批准,由科技部在公司r&d基金项目中列支,并纳入公司r&d基金项目的管理。

  第九条生产质量部负责标准项目的组织实施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条标准的制(修)订分为四个级别,即国家标准(含国家军用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

  第三章制(修)订标准的程序和要求

  第十一条标准起草人按相关标准格式填写相应的国家、行业、企业《标准项目建议书》或《国军标项目论证报告》,由生产质量部统一组织申报,待标准化上级部门立项后(企业标准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生产质量部书面通知标准起草人及部门负责人,起草人接到通知后应按要求制定出工作大纲,工作大纲包括以下内容:

  (一)制(修)订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主要依据、适用范围和国内外标准发布情况;

  (二)工作内容、协作单位及分工;

  (三)预计提出标准草案稿、征求意见稿、预审稿、送审稿和报批稿的时间;

  (四)分析方法标准的验证单位。

  第十二条制(修)订标准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标准必须符合本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

  (二)标准编写格式、内容和编制说明等应按《有色金属标准制(修)订程序及要求》、《有色金属标准编写示例》、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gjb0.1《军用标准文件编制工作导则第一部分:军用标准和指导性技术文件编写规定》的要求编写;

  (三)试验报告、验证报告(分析方法标准必备文件之一)应符合有关研究报告撰写的要求;

  (四)标准文本的文字表达应准确、简明、通俗易懂、逻辑严谨、避免产生不易理解和不同理解的可能性;

  (五)标准的名词、术语、符号、代号等表达和概念应准确,并与有关标准相一致;

  (六)标准的图样、表格、数值、公式、化学分子式等技术内容应准确科学;

  (七)标准文本应包括:标准正文、标准编制说明书、分析方法标准还应包括标准试验报告、验证报告等材料。

  第四章标准审定、报批和发布

  第十三条标准草案完成后,由生产质量部统一组织标准的审定工作。

  第十四条标准预审会会议召开前一个月,起草人必须提交符合以下要求的材料:

  (一)预审稿标准文本;

  (二)编制说明;

  (三)标准分析方法还必须提供试验报告或补充试验报告、验证报告;

  (四)标准征求意见处理结果汇总表;

  (五)标准检索或查新报告;.

  (六)采用或参照国外标准原文、译文;

  (七)标准预审稿的所有材料均应提供电子版及其纸子版15份。

  第十五条预审会通过的标准预审稿,标准起草人必须按照预审会会议纪要的要求修改标准文本,并按进度要求在审定会召开前一个月完成送审稿提交生产质量部,送审稿包括以下材料:

  (一)标准文本、编制说明书;

  (二)标准分析方法还必须提供试验报告或补充试验报告、验证报告;

  (三)预审会会议意见处理汇总表;

  (四)采用或参照国外标准原文、译文;

  (五)标准检索或查新报告;

  (六)预审会议纪要

  (含标准水平评价);

  (七)预审会专家签名表;

  (八)标准送审稿的所有材料均应提供电子版及其纸子版15份。

  第十六条审定会通过的标准送审稿,标准起草人必须按照审定会会议纪要的要求修改标准文本,并按进度要求在审定会召开后一个月内完成报批稿提交生产质量部,报批稿包括以下材料:

  (一)标准文本、编制说明书;

  (二)标准分析方法还必须提供试验报告或补充试验报告、验证报告;

  (三)审定会会议意见处理汇总表;

  (四)采用或参照国外标准原文、译文;

  (五)标准检索或查新报告;

  (六)审定会议纪要(含标准水平评价);

  (七)审定会专家签名表;

  (八)有色金属标准审定情况登记表(国军标填写标准报批书)。

  (九)标准报批稿的所有材料均应提供电子版。

  第十七条国标、军标、行标和地方标准由标准化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审定、审批、发布和实施。企标由生产质量部组织审定后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发布和实施,产品标准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制(修)订标准工作完成后,生产质量部按要求将有关材料归档。

  第五章标准的实施执行和监督

  第十九条各部门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中的强制性标准及签入合同的非强制性标准,企业标准在公司内必须严格执行。

  第二十条出口产品技术要求按合同条款执行。

  第二十一条生产质量部对签入合同的标准进行监督检查,并协助上级标准化管理部门对公司标准化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二条为稳定和提高公司产品质量,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能擅自更改和降低标准技术指标,达不到公司公告的有效标准技术指标的产品或公司签订的.技术协议的产品,生产质量部有权不给予办理产品合格证。

  第二十三条标准属于科技成果,企业或上级主管部门,对取得显着经济效益或重大社会效应的标准,以及对标准化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应给予表扬或奖励;对贯彻标准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应给予批评教育;对违反标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新修订标准颁布实施后,原来的老标准即自行废止。

  第六章标准文件的管理

  第二十五条生产质量部负责收集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标准,并发放给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由各部门负责人组织发放到各生产线、生产组相关技术人员手里,并对其进行监管,确实保证标准的实施并对其负责。

  第二十六条国家标准、国家军用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属于外来文件,由生产质量部归口管理,各岗位保留的该类文件应有专人保管、妥善存放。各部门正在执行的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标准必须与公司公告的公司产品标准公告的标准编号和发布的年代号相一致,顾客有特殊要求的,可按双方签定的合同执行。

  第七章标准制(修)订经费的来源及经费的管理

  第二十七条标准制(修)订经费指的是承担国家标准、国家军用标准、行业标准的标准化管理上级部门下拨的经费以及公司r&d项目的经费支持,当经费到位后将由生产质量部通知科技部按照《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开发管理办法》相关办法统一管理经费的开支。

  第二十八条标准制(修)订完成后,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每项标准的起草人给予300元~400元的标准制(修)订劳务费或视具体情况下拨一定的制(修)订经费。

  第八章标准制(修)订的考核

  第二十九条各部门标准制(修)订工作纳入公司各部门综合绩效考核体系。按《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质量考核办法》执行。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曰起开始实施,并同时代替q/spm-gl-16-20xx《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标准化工作管理规定》。

化工管理制度4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1.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决议和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2、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目标,审定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1.3、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通报安全检查、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情况,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1.4、定期组织分析公司的安全形势,研究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措施或计划。

  1.5、对安全生产管理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难点问题、较大安全隐患和重大隐患进行研究并作出决议。

  1.6、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开展公司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并对演练后的预案进行评审和修订。

  1.7、定期组织开展综合安全检查和各项专项安全检查,确保生产安全。

  1.8、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定期参加基层安全生产活动。

  1.9、负责对公司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1.10、定期对公司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并对表现突出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化工管理制度5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的高处作业分级、安全要求与防护和《高处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域的高处作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制度,然而,鼓励根据本制度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gb 2811 安全帽

  gb/t 3608 高处作业分级

  gb 4053.1 固定式钢直梯安全技术条件

  gb 4053.2 固定式钢斜梯安全技术条件

  gb 6095 安全带

  gb 7059 便携式木梯安全要求

  gb 12142 便携式金属梯安全要求

  gb/t 13869 用电安全导则

  jcj 46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本制度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 高处作业 work at height

  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3.2、 坠落基准面 falling datum plane

  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基准面。

  3.3、 坠落高度(作业高度) h falling height(work height)

  从作业位置到坠落基准面的垂直距离,称为坠落高度(也称作业高度)。

  3.4、 异温高处作业 high or low temperature work at height

  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高温是指作业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气温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2℃及以上时的温度。低温是指作业地点的气温低于5℃。

  3.5、 带电高处作业 hot-line work at height

  作业人员在电力生产和供、用电设备的维修中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接近或接触带电体对带电设备和线路进行的高处作业。低于表2-8距离的,视为接近带电体。

  4 、高处作业分级

  高处作业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特级高处作业,符合gb/t 3608的规定。

  4.1.1、 作业高度在2m≤h<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4.1.2、 作业高度在5m≤h<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4.1.3、 作业高度在l5m≤h<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4.1.4 、作业高度在h≥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表2-8 各电压等级下最小接近带电体距离

  电压等级(kv)

  10以下

  20~35

  44

  60~110

  154

  220

  距离(m)

  1.7

  2.2

  2.5

  5、 高处作业安全要求与防护

  5.1、 高处作业前的安全要求

  5.1.1、 进行高处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险辨识,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将辨识出的危害因素写入《高处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并制定出对应的安全措施。

  5.1.2、 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范外,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5.1.3、 作业单位负责人应对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5.1.4、 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如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精神疾病等)、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进行高处作业。

  5.1.5 、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应办理《作业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作业。

  5.1.6 、《作业证》审批人员应赴高处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

  5.1.7 、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应在作业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后投入使用。

  5.1.8、 高处作业前要制定高处作业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有关人员应熟知应急预案的内容。

  5.1.9、 在紧急状态下(有下列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的)应执行单位的应急预案:

  1)遇有6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下的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2)在临近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的场所进行高处作业时,作业点的有毒物浓度不明。

  5.1.10、 高处作业前,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应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交代现场环境和作业安全要求以及作业中可能遇到意外时的处理和救护方法。

  5.1.11、 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查验《作业证》,检查验收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作业。

  5.1.12、 高处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带符合gb 6095的要求,安全帽符合gb 2811的要求等。作业前要检查。

  5.1.13、 高处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制定安全措施并填入《作业证》内。

  5.1.14、 高处作业使用的材料、器具、设备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要求。

  5.1.15、 高处作业用的脚手架的搭设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高处作业应根据实际要求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吊笼、梯子、防护围栏、挡脚板等。跳板应符合安全要求,两端应捆绑牢固。作业前,应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坚固、牢靠。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5.1.16、 供高处作业人员上下用的梯道、电梯、吊笼等要符合有关标准要求;作业人员上下时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固定式钢直梯和钢斜梯应符合gb 4053.1和gb 4053.2的要求,便携式木梯和便携式金属梯,应符合gb 7059和gb 12142的要求。

  5.1.17 、便携式木梯和便携式金属梯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踏板不得有缺档。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应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铰链应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5.2、 高处作业中的安全要求与防护

  5.2.1、 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

  5.2.2、 作业中应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高处作业人员应系用与作业内容相适应的安全带,安全带应系挂在作业处上方的牢固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架或钢丝绳上,不得系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安全带不得低挂高用。系安全带后应检查扣环是否扣牢。

  5.2.3 、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应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工具在使用时应系安全绳,不用时放入工具袋中。不得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防止坠落措施。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

  5.2.4、 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6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特级高处作业、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5.2.5、 在临近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的场所进行高处作业时,作业点的有毒物浓度应在允许浓度范围内,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在应急状态下,按应急预案执行;

  5.2.6、 带电高处作业应符合gb/t 13869的有关要求。高处作业涉及临时用电时应符合jcj 46的有关要求。

  5.2.7 、高处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系,根据现场配备必要的联络工具,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尤其是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场所或附近有放空管线的位置高处作业时,应为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器材(如空气呼吸器、过滤式防毒面具或口罩等),应事先与车间负责人或工长(值班主任)取得联系,确定联络方式,并将联络方式填入《作业证》的补充措施栏内。

  5.2.8、 不得在不坚固的结构(如彩钢板屋顶、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等)上作业,登不坚固的结构(如彩钢板屋顶、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作业前,应保证其承重的立柱、梁、框架的受力能满足所承载的负荷,应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

  5.2.9、 作业人员不得在高处作业处休息。

  5.2.10、 高处作业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应按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得上下垂直作业,如果需要垂直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5.2.11、 在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进行带电高处作业时。应使用绝缘工具或穿均压服。

  5.2.12、 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有缺陷和隐患时,应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应停止作业。

  5.2.13、 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应经作业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5.2.14、 防护棚搭设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

  5.2.15 、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如果发现情况异常,应发出信号,并迅速撤离现场。

  5.3 、高处作业完工后的安全要求

  5.3.1、 高处作业完工后,作业现场清扫干净,作业用的工具、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应清理运走。

  5.3.2、 脚手架、防护棚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拆除脚手架、防护棚时不得上部和下部同时施工。

  5.3.3 、高处作业完工后,临时用电的线路应由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电工拆除。

  5.3.4 、高处作业完工后,作业人员要安全撤离现场,验收人在《作业证》上签字。

  6 、《高处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6.1、 一级高处作业和在坡度大于45°的斜坡上面的高处作业,由车间负责审批。

  6.2、 二级、三级高处作业及下列情形的高处作业由车间审核后,报厂相关主管部门审批。

  6.2.1、在升降(吊装)口、坑、井、池、沟、洞等上面或附近进行高处作业;

  6.2.2、在易燃、易爆、易中毒、易灼伤的区域或转动设备附近进行高处作业;

  6.2.3、在无平台、无护栏的塔、釜、炉、罐等化工容器、设备及架空管道上进行高处作业;

  6.2.4、在塔、釜、炉、罐等设备内进行高处作业;

  6.2.5、在临近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及设备高处作业。

  6.3 、特级高处作业及下列情形的高处作业,由单位行政部门审核后,报主管安全负责人审批。

  6.3.1、在阵风风力为6级(风速10.8 m/s)及以上情况下进行的强风高处作业;

  6.3.2、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异温高处作业;

  6.3.3、在降雪时进行的雪天高处作业;

  6.3.4、在降雨时进行的雨天高处作业;

  6.3.5、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夜间高处作业;

  6.3.6、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带电高处作业;

  6.3.7、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悬空高处作业。

  6.4、 作业负责人应根据高处作业的分级和类别向审批单位提出申请,办理《作业证》。《作业证》一式三份,一份交作业人员,一份交作业负责人,一份交安全管理部门留存,保存期1年。

  6.5、 《作业证》有效期7天,若作业时间超过7天,应重新审批。对于作业期较长的项目,在作业期内,作业单位负责人应经常深人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若作业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办理《作业证》。

化工管理制度6

  第一章:各岗位职责

  生产车间职责

  岗位名称:生产车间

  本部门岗位:车间主任、车间副主任、车间工段长、车间班组长、操作工。

  直接上级:生产经理

  1、全面负责车间的安全和生产,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生产部下达的生产任务,并组织员工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

  2、落实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现场卫生管理制度,保持现场生产环境的持续改进。制定车间原辅材料、中间体、成品管理制度。

  3、每周召开车间例会,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质量、设备、工艺技术的培训,保证生产顺利进行。

  4、及时准确传达公司各项指令,及时反馈和协调解决员工提出的各项具体问题。

  5、执行技术质量管理部门对生产过程中提出的各项改进措施,整改安全主管部门提出的各种生产隐患。

  6、根据生产管理部门制定的生产作业计划,负责向生产管理部门上报完成生产作业计划所需的各种原辅材料采购计划。

  7、参与编制并执行工艺技术规程及岗位安全操作法,负责车间操作记录的规范和保管。

  8、协助动力车间进行生产改造,在技术质量管理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新产品、新工艺的投料试车。

  9、对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安全、设备、生产及质量事故,及时上报,查明事故原因,制定整改及预防措施,编写事故报告。

  10、执行生产管理部门制定的生产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并建立维护保养台账。

  11、负责车间静设备的常规维护,负责车间管道的跑、冒、滴、漏的治理。

  12、负责车间所用的监视、测量、运输等工器具的维护和保养工作。

  13、负责车间生产所需的各种原辅材料领用后的保存与防护,负责成品在入库前的管理。

  14、负责生产过程中不合格成品、半成品的管理,负责并上报技术质量管理部门,根据技术质量管理部门制定不合格品的处置方案的指示,实施处置方案。

  15、负责车间劳保用品的领用与发放,并建立相应台账,监督员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教育员工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16、负责车间成本动态管理,完成目标成本。上报各种统计报表。

  17、制定本部门各项考核管理办法并实施。

  生产车间主任岗位职责

  岗位名称:车间主任

  直接上级:生产部经理

  1、在公司领导下,对本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法规及制度。

  2、认真执行落实公司下达的生产作业计划,做好生产车间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车间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的审批及落实执行情况。

  3、健全车间质量管理体系,贯彻质量否决权,做好车间质量管理工作,确保产品质量。

  4、负责组织解决生产中关键技术问题,完成产品质量指标,定期召开成本分析会,定期考核。

  5、定期参加生产调度会,反映基层提出的意见。及时准确向下传达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司领导的指示。

  6、搞好季节性和突发性事故的抢修处理(停水、电、汽防腐、防冻等),处理好车间与职能部门及辅助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

  7、负责车间内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8、负责新工艺或改造后投产方案措施的审定工作,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

  9、负责车间业务培训、质量教育、文明建设工作,解决员工学习和生活中存在的困难。

  10、建立健全生产考核办法,充分调动员工生产积极性,确保生产有序进行。

  11、负责车间内设备正常使用及日常管理工作。

  12、完成公司或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车间副主任岗位职责

  1、协助车间主任做好车间的各项工作,车间主任不在时,行使车间主任职责。

  2、负责或参与制定、修改本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应急救援预案等各项管理制度,并检查车间执行情况。

  3、负责制定车间员工生产考核方案,并负责车间员工的生产考核工作,并建立相应的考核台账。

  4、负责制定车间员工月记考核方案,并负责车间员工月记考核工作,并建立相应的考核台账。

  5、负责车间设备管理工作,建立设备台账,制定大中小修计划,并督促车间员工及保全工按有关规定做好设备日常保养与维护。

  6、负责车间员工的劳动纪律考核和文明生产考核工作,并建立相应考核台账。

  7、负责车间质量管理工作,健全车间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

  8、协助车间主任解决生产过程中关键重点技术问题,保证生产任务顺利完成。

  9、协助车间主任做好与其它职能部门的配合与协调工作。

  10、定期参加生产调度会,汇报本部门工作,反映基层意见,并及时准确地向下传达会议精神,按时完成会议布置的各项工作。

  11、主持车间班组长会,总结车间各方面工作,指出缺点和不足,提出改进计划,安排下周工作。

  12、参加车间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负责统计、分析,并上报有关职能部门。

  13、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车间工段长岗位职责

  岗位名称:车间工段长

  直接上级:车间主任或付主任

  1、协助车间主任做好车间的各项工作,车间主任不在时行使车间主任职责。

  负责或参与制定修订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应急预案,并负责检查员工的落实执行情况。

  2、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及时纠正和制止违章操作,确保生产安全有序进行。

  3、负责新员工及所有员工的车间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4、负责车间动火工作,执行并检查车间动火项目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动火安全。

  5、做好车间内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保养维护等日常管理工作。

  6、负责车间劳动防护用品的领用、发放和监督使用工作,并建立相应台账,检查班组安全作业执行情况。

  7、建立车间原辅材料及低值易耗品领用台账,负责车间原辅材料、中间半成品和产成品以及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工作。

  8、负责车间月底各种生产统计报表工作,为生产提供必需的数据。

  9、制定车间物料及现场卫生管理规定,负责员工的现场考核工作,督促员工做好现场卫生及设备保洁工作。

  10、建立员工个人月记考核台账,协助车间作好员工月记考核工作。

  11、负责员工生产考核统计汇总工作,协助车间做好员工生产考核工作。

  12、负责员工考勤的管理、统计和上报工作。

  13、参加车间每周班会,对安全、卫生、物料等方面进行总结,提出改进建议。

  14、协助车间做好设备基础管理工作。

  车间班组长岗位职责

  岗位名称:班组长

  上级主管:车间工段长

  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本班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公司及车间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本班所有员工的生产管理,完成车间交办的各项任务。

  3、负责本班所有员工的劳动纪律管理,监督检查本班员工劳动用品的使用和持证上岗情况。

  4、负责新员工的班组安全教育,并对新员工进行班组工艺技术基本操作技能培训和考核。

  5、按要求参见班组长及车间组织的其它会议,并与会后及时召开班组会,将会议的内容贯彻至班组内的每位员工。

  6、负责监督规范班内所有人员的操作记录管理工作。

  7、严格执行交接班的制度,负责车间工具机器及消防器材的保养管理工作。做好生产设备,安全设施,消防器材,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保持完好状态。

  8、负责每批物料投料前的最终复核及设备的最终检查工作。保证投料前设备正常,所投原辅材料准确无误。

  9、按规定完成车间指的工作总结等文字性工作。

  10、杜绝班内的各种浪费,保证生产时序正常进行,生产中发现问题必须设法解决,如暂时无法解决,做好交接班。

  11、督促检查班内员工做好各自责任区及责任设备的卫生保洁工作。

  12、按规定作好班内设备巡检和安全巡检工作,并认真做好各项巡检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

  13、负责班内员工的安全生产考核工作,并建立相应记录,台账。

  14、彻底掌握生产安全过程,熟悉车间生产设备,熟悉岗位操作。

  15、负责与其它班组的协调配合工作,保证生产顺利进行。

  16、行使班组安全员的岗位职责,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活动。建立本班安全台账,记录班组所有安全工作和安全活动情况。

  车间主操作工岗位职责

  岗位名称:主操作

  直接主管:班组长

  1、车间班组长不在时,行使车间班组长职责。

  2、严格遵守公司及车间、班组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

  3、协助班组长搞好班组管理,听从指挥,努力完成班组长交办的各项任务。

  4、彻底掌握生产的工艺过程,对于生产工艺的关键控制点严格监控,作为生产第一负责人去协调和组织生产。

  5、严格执行工艺操作法,杜绝违章操作,规范操作过程,及时如实填写操作记录。

  6、积极参加公司及车间组织的`各项会议,培训及活动。

  7、严格执行公司的交接班制度,规范本岗位的岗位交接。

  8、负责每批投料前的设备检查及称量复核工作,保证投料前设备正常,所投原料准确无误。

  车间熟练操作工岗位职责

  岗位名称:熟练操作工

  直接主管:班组长

  1、严格遵守公司、车间及班组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

  2、积极参加公司、车间及班组组织的各项会议、活动及培训。

  3、严格执行工艺操作法,规范操作过程,及时如实填写操作记录。

  4、服从班组长安排,对本岗位的工艺操作,记熟于心,能独立操作。

  5、严格执行公司的交接班制度,熟悉本岗位的岗位交接。

  6、负责每批投料前的设备检查和称量工作,保证设备正常,称量无误。

  7、负责本岗位的设备保养、清洁工作,杜绝跑、冒、滴、漏。

  8、对生产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班长反映并协同处理。

  第二章:考核管理制度

  劳动纪律

  1、当班员工在交接班未完成之前,更换衣服或提前洗澡一次罚款20元,工作时间洗澡,每次罚款30元,班组长加倍处罚。

  2、迟到,早退,发现一次罚款20元/人;当月发现第二次罚款50元。

  3、工作时间睡岗,脱岗,看小说报刊(和工作无关的书籍,非公司班组所订报刊)、下棋、洗衣服以及做与本岗位无关的事,发现一次罚款30元/人,组长50元,二次将辞退(脱岗以检查时开始15分钟内未到)。无人值守时,一次罚款200元/人,当月发现第二次将辞退。

  4、车间内禁止洗衣服或晾晒衣物,违规一次罚款25元。(特殊情况如遇喷料等应急性处理除外)。

  5、考勤与请假严格按请假制度执行(请假制度凡需休班者按规定填写请假单,三天以上由经理签字,如果特殊突发情况尽早设法说明)旷工一日,罚款3倍当日工资,运转班人员,普通员工未经班组长批准禁止随意替班,班组长未经上级领导批准禁止随意替班,否则替班当事人均处20元罚款,班组长加倍。

  6、班前,班上严禁喝酒,首次发现每人罚款100元,二次开除。

  7、在工作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重点操作违规一次罚款50元。一般操作违规一次且未造成生产损失罚款25元。造成事故者按公司安全生产第6条处理。操作中应及时填写各种操作记录,未填写一次罚款10元,严禁作假记录,违者加倍罚款。

  8、积极参与公司,部门或车间组织各项会议,培训及活动,无故不参加一次罚款50元,无故迟到按本规定第2条执行。

  9、打架斗殴,挑起事端者当事人双方分别罚款100元(情节严重者立即辞退),二次将开除。

  10、班组长及车间领导有权利和义务对当班人员进行劳动纪律管理,员工在工作中应服从领导安排,听从指挥,努力完成交办的任务,拒不服从领导管理者,当日以旷工论,并视情节严重由主管部门处理。

  安全生产

  1、当班人员不穿戴工作服(包括工作帽,工作鞋)罚款50元;上岗作业不佩戴胸卡或劳保用品穿戴不整齐者违规一次罚款20元。

  2、进入公司严禁吸烟,违者罚款200元,第二次将辞退。在公司禁火区内动火必须办理动火证违者罚款200元。严禁携带手机(开机)火种进入禁火区,违者罚款200元。

  3、进入禁火区的车辆,必须佩带防火冒,违规一次罚款100元。

  4、严格交接班制度,违反一次罚款50元。(参照交接班要求)。

  5、交接班时如发现成员不全或有变动,一定要在交接班记录上表明,违反一次将对交接班班长及双方当事人分别罚款20元,弄虚作假者将从重加倍处罚。

  6、发生一次人身、设备事故,且未造成重大损失的,当事人视情节处以25—50元罚款。如属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按以下几种情况处理:

  (1)造成损失在1000元以内的,罚款200元。

  (2)造成损失在1000—3000元,罚款300元。

  (3)造成损失在3000—5000元,罚款400元。

  (4)造成损失在5000—10000元,罚款500元。

  (5)造成损失在10000元以上的,罚款600—1000元。

  7、严格执行“进入容器的八大必须”,违规一次罚款50元。

  8、消防器材按岗位责任制定时维护,检查,保养,发生一次消防器材不全,罚款20元;发生一次消防器材损坏,罚款20元;,发现消防器材失效而未及时更换,发生一次罚款20元。

  9、定时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防雷、防静电、放空管、压力表、温度计、流量计、关键控制阀等),并做好检查、维护记录,如发现未按时检查、维护,每项罚款50元;如因此发生事故,按本规章第6条执行。

  10、一般违规罚款25元;重大违规罚款50元。(未造成影响或损失)

  劳动工艺纪律

  1、当班班组按要求达到车间各项指标,因主观原因未完成。每项扣当班班组长50元。

  2、工艺技术指标严格按照安全操作法,重点操作违规一次罚款50元,二次加倍罚款并警告,三次将上交人事部门,一般操作违规一次且未影响生产者罚款25元,二次加倍罚款并警告。

  3、操作记录填写及保存按如下规定执行。

  (1)生产记录按工艺要求及时认真填写,未填写一次罚款10元。

  (2)原始记录未按规定填写,每项数据罚款5元。

  (3)作假记录发现每项数据罚款20元。

  (4)操作超标按实际纪录,每次罚款5元。

  (5)操作超标未按实际纪录按(2)、(3)、(4)三项合并扣罚,造成事故追究责任。

  (6)各项纪录本、册、台账损坏,每页扣5元,缺页每页扣10元(当班人员)。

  (7)当班班组长对本班各项物料消耗做到日清日结,并做好相应的物料平衡记录,一次未做到罚款20元,各班组应对各种物料消耗,劳保用品,工具领用建立台账,一项未做到罚款20元。

  物品管理

  1、各岗位所配工具要妥善保管,因保管不善(如工具箱不锁或在现场干活时丢失等)丢失损坏等均由本班组原价赔偿,确因工作需要配新工具时,应申请经同意后领用并建账,违规未建账发现一次罚款10元。

  2、在工作中员工将工具损坏(指使用得当而导致的损失)在经过申请上级领导同意,方可以旧换新并建账,违规未建账发现一次罚款10元。

  3、各班组应每周对车间称量器具进行一次校核,并做好记录,一次未做到罚款10元,未记录罚款5元。

  清洁卫生

  1、各岗所负责卫生区应做到

  (1)门窗洁净。

  (2)墙面洁净整洁,禁止乱写乱划,禁止乱张贴。

  (3)地面干净整洁,无物料,无杂物,无积水,无卫生死角。

  (4)设备及操作平台干净整洁,无杂物,无灰尘,无物料,无腐蚀。

  (5)记录桌定位放置,整齐摆放,记录桌禁放工具、手套物品。

  以上每项未做到,罚当班主操作10元,班组长5元。如果公司检查不合格,每次罚款20—50元。

  2、交班打扫卫生,交班不打扫,接班人做“老好人”接班后自己负责,并每次双方各罚款25元。

  3、杜绝常明灯、常流水(非生产使用),发现一次罚款5元,对常明灯部位有关人员罚款,车间临时用灯后应及时关闭,否则每人罚款5元。

  先进评比及奖励

  1、对车间安全隐患提出并制定出合理可行整改措施、视贡献大小给予20元以上奖励。

  2、对在抢救突发性事故时(如救火、防洪、控制泄漏)等减少公司财产损失,表现突出人员根据贡献大小给予50元以上奖励。

  3、对完成车间或公司交付的任务表现突出人员视情况给予20元以上奖励。

  4、以班组为单位,动力、库房各为一个评比单位,车间以班组为单位。

  5、满分100分,每罚款(奖励)5元,扣(奖励)1分。

  6、评分期限:每月一评。(以班组为单位)

  7、每月按分数排序评出前三名,分别给予班组200元、150元、100元的奖励。前三名月度总分数均不得低于85分,否则无权评比先进班组。

  8、月度总分在60—70分的班组,班组长应写出书面情况说明,并提出改进措施。在下月的评比中,如还没有进步,将解除班组长职务。

  9、月度总分在60分(含60分)以下的,班组长将被解除职务

  10、评比分数将做为晋级、年终评先进的依据。

化工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严格生产现场泄漏安全管理,控制因泄漏导致的潜在风险,提高煤化工生产单位生产、设备安全管理水平,减少生产装置非计划停车,避免发生泄漏事故,提高设备安全运行可靠性,保护公司财产及员工的生命健康。努力做到“不泄漏、不着火、不爆炸、不中毒、不窒息,无死亡”的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煤化工板块各级单位参照执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各级安全监察部门负责相应级别的“煤化工防泄漏安全管理办法”的制定修订工作、防泄漏考核工作以及防泄漏先进监测监控措施的推广工作。

  第四条各级工艺、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本专业的各类泄漏(含内漏)的统计、分析工作,组织研究本专业范围内的防泄漏安全管理技术措施。

  第五条各煤化工项目部、工程管理部门按照本办法第四章的管理要求,负责设计、施工阶段防泄漏措施的落实工作。

  第六条各煤化工生产单位是本公司防泄漏安全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单位,全面负责本单位日常防泄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章泄漏的定义、分级及主要危害

  第七条泄漏是指工艺介质的空间泄漏(外漏)或者一种介质通过连通的管道或设备进入另一种介质内(内漏)的异常状况。

  第八条根据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油品、易燃易爆粉体泄漏可能导致的结果不同将泄漏分为易燃易爆介质泄漏和有毒有害介质泄漏两种。

  易燃易爆介质泄漏可导致火灾、爆炸等恶性事故;有毒有害介质泄漏可导致职业病、中毒、窒息、死亡等事故。

  第九条液体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油品泄漏分为轻微泄漏、一般泄漏、严重泄漏和不可控泄漏四级。

  (一)轻微泄漏:指静密封点的渗漏(无明显液滴)和滴漏(大于5分钟1滴)以及动密封点每分钟滴漏超过指标5滴以内。

  轻微泄漏一般是因法兰密封面或垫片失效、阀门不严或密封失效或管线、设备上存在微小砂眼等导致的物料轻微外漏。轻微泄露因泄漏量少,冷却散发快,一般不会导致着火、爆炸等事故;轻微内漏会导致高压侧介质对低压侧介质的轻微污染。

  (二)一般泄漏:指静密封点泄漏的液滴小于0.5滴/秒,但尚未形成连续液滴的状态,或动密封点每分钟滴漏超过指标5滴以上。一般泄漏会形成累积,落到高温管线或设备上可引起冒青烟或小火,短时间内一般不会造成较大危害;一般内漏会导致高压侧介质对低压侧介质的较小污染。

  (三)严重泄漏:指静密封点泄漏的液滴大于等于0.5滴/秒,并达到了液滴成线的状态,或动密封点每分钟滴漏超过指标10滴以上。

  严重泄漏可能会引发火灾,并导致周边管线、设备损坏,从而导致更大的火灾事故;严重内漏会导致高压侧介质对低压侧介质的污染。

  (四)不可控泄漏:指因为密封失效或者管线设备严重腐蚀穿孔、断裂导致的危险化学品突然间大量泄漏的情况。

  不可控泄漏会因泄漏介质或周边环境不同导致重大火灾、爆炸、人员窒息、中毒死亡等恶性事故的发生。特别严重时,还会对周边居民、厂矿企业、机关学校等造成严重威胁;不可控内漏会导致高压侧介质对低压侧介质的严重污染。

  第十条气体危险化学品泄漏分为一般泄漏、严重泄漏和不可控泄漏三级。

  (一)一般泄漏:指管线、设备上有气体泄漏,用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能够检测出,但尚未达到超标的情况。

  一般泄漏短时间不会造成中毒、窒息或者爆炸等事故,但若不及时处理,则有可能导致泄漏增大,并引发着火、爆炸、中毒和窒息事故。一般内漏会导致高压侧气体介质进入低压侧介质中,并轻微污染低压侧介质。

  (二)严重泄漏:指管线、设备上有气体泄漏,用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检测,达到超标的情况。

  严重泄漏根据泄漏气体的性质不同,有可能造成人员中毒、窒息及空间闪爆事故。严重内漏一般会导致高压侧气体介质大量进入低压侧介质中,并污染低压介质,或者导致气体从冷却介质中突然析出,引起爆炸、人员中毒或窒息。

  (三)不可控泄漏:指因为密封失效或者管线、设备严重腐蚀穿孔、断裂,致使气态危险化学品突然间大量泄漏的情况。

  不可控泄漏根据泄漏气体的性质不同可造成剧烈闪爆、严重火灾、人员中毒或窒息死亡等事件,可能对周边居民、厂矿企业、机关学校等形成严重威胁,导致群死群伤或大面积人员中毒情况。

  第十一条惰性气体泄漏分级参照危险化学品气体泄漏标准。

  第十二条真空设备(管道)泄漏一般指空气进入真空设备(管道)内部,属于气体泄漏的一种。根据其可能导致的.后果分为一般泄漏和严重泄漏两种情况:

  (一)一般泄漏是指真空泄漏导致设备(管道)内真空度达不到操作要求,但进入设备内的空气对生产安全不构成威胁或设备内含氧量低于可构成爆炸环境最小含氧量的20%时(含),认定为一般泄漏。

  (二)严重泄漏是指真空泄漏导致设备内的含氧量高于可构成爆炸环境最小含氧量的20%时,认定为严重泄漏。

  第十三条火炬系统内进入空气介质后的泄漏分级标准参照第十一条标准。

  第十四条易燃易爆粉体泄漏分为一般泄漏、严重泄漏和不可控泄漏三级。

  (一)一般泄漏:指易燃易爆粉体未明显从设备、管线中泄漏,但造成周边环境可燃易爆粉体明显堆积。

  (二)严重泄漏:指易燃易爆粉体明显地从设备、管线中漏出,但并未达到该介质的爆炸下限且可燃易爆粉体堆积最大厚度小于5mm(受限空间堆积最大厚度小于2mm),或者泄漏堆积面积小于受限空间水平截面积的20%。

  (三)易燃易爆粉体不可控泄漏:易燃易爆粉体从设备、管线中漏出,并达到或超过该介质的爆炸下限或者可燃易爆粉体堆积最大厚度大于等于5mm(受限空间堆积最大厚度大于等于2mm),或者泄漏堆积面积大于等于受限空间水平截面积的20%。

  第十五条内漏的分类及危害

  (一)阀门内漏:指因杂质堵塞、卡塞、阀芯磨损、内密封破损等原因导致阀门关闭不严,介质流量和流向得不到有效控制。

  (二)冷换设备内漏:冷换设备密封面或换热管、板因焊接质量、腐蚀造成开裂、断裂、局部减薄穿孔等,使得高压侧物料进入低压侧,污染低压侧物料。

  (三)介质互串:指两种或两种以上介质在流程设置上均能够进入同一管道或设备中,实际操作中不允许同时进入或混合比例有严格限制,但因某种原因不同介质进入了同一管道、设备中或混合比例超标的情况。

  (四)阀门内漏、冷换设备内漏、介质互串可能造成非计划停工、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等。

  第十六条危险化学品气体或液体的内漏分级标准参照第四条泄漏的分级和危害。

  第四章管理要求

  第十七条在煤化工装置设计阶段,应选择具有相关行业国家甲级设计资质,并具有类似(同类)装置相同业绩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确保生产装置的设计水平。

  第十八条在煤化工装置建设施工阶段,应选择具有国家建设部颁发的相关工程一级资质和相关专业一级资质,以保证装置施工质量。

  第十九条在煤化工装置建设施工阶段,应选择具有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甲级)的监理单位代表业主对工程进行日常管理,确保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

  第二十条在煤化工装置设计中,应综合考虑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以及相关转动设备的操作条件及介质腐蚀特性,并按照相关选材规范根据实际情况按上限或升级考虑设备选材和规格,以提高煤化工装置的可靠性。

  第二十一条煤化工装置设备、材料采购上要严把质量关,确保所采购的设备、材料质量合格。

  第二十二条多数泄露都是由于人员失误,设备故障,或自然现象造成。人员失误包括缺少培训、不完善的设计、不正确的操作程序及粗心等,所有这些都会导致工艺和操作问题。设备故障包括泄漏、故障控制、破裂及停电。自然现象包括闪电、暴雨和洪水。当进行工艺设计或实验时必须考虑到所有的这些可能的原因。

  第二十三条在煤化工装置生产准备过程中,应根据工程进度提前制定压力管道和设备的打压试验方案、系统吹扫方案、单机试车方案、联动试车方案、各类气密方案、热膨胀监测方案等等。装置“三查四定”阶段要组织人员对所有的动、静密封点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四条在煤化工装置开工前,应编制详细的开工方案,对升温、升压等操作进行详细的规定;同时下发生产单位主管技术或生产的领导签发的工艺卡片,并严格执行,确保装置在开工和正常生产过程中运行平稳,避免大幅度的温度和压力变化造成的泄漏;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应制定工艺反腐方案,做好装置反腐蚀工作。

  第二十五条煤化工生产单位应加强设备反腐蚀管理,明确装置反腐蚀重点部位及监测方案,及时消除因设备腐蚀导致的泄漏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六条煤化工生产单位应加强密封点防泄漏管理,制定相关制度和日常管理考核办法,努力降低密封点泄漏率。

  针对可能发生严重泄漏和不可控泄漏的情况进行辨识,加强日常维护和检查,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案,确保在发生严重泄漏或不可控泄漏时不发生次生事故。

  第二十七条煤化工生产单位应根据内部分工,由生产技术管理部门牵头制定防内漏管理办法。加强日常生产管理,发现内漏及时处理。同时,制订因设备内漏导致的紧急停工处置方案。

  第二十八条煤化工生产单位应采用先进技术和泄漏检测设备,对一般泄漏情况进行日常检查,确保做到早发现、早治理,防止泄漏扩大。

  在危险化学品存在可能严重泄漏和不可控泄漏的场所,增加视频监视、检漏仪器,必要时增设事故蒸汽、事故喷淋等联锁应急手段,缩短从泄漏到应急处置的时间。

  可能发生泄漏或释放的区域必须进行定期检查。危险品仓库、化学品仓库等区域必须按照公司标准进行定期检查,泄漏可能性较大的区域和存放高危险物品的区域,必须进行特护的监测检查。在对有泄漏可能的物质进行运输和装卸时必须格外注意,将泄漏的潜在可能降到最小,员工也要定期进行培训。

  第二十九条煤化工各生产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应加强火灾报警系统和可燃气、有毒有害气体报警器的管理,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规范设计、采购、使用、校验、报警处置、考核等各环节工作要求及内容。

  第三十条所有设备及工艺的操作程序中必须有适当的规定来预防泄漏或将其减至最少,标准程序中必须提供总体的要求及细节说明,如操作顺序、设备或管道减压、管线断开、设备净化、停电补救等。

  第三十一条煤化工各生产单位公用工程介质(如水、汽等)的防泄漏日常管理参照上述要求执行;因公用工程介质大量泄漏导致生产装置局部或大范围停工的,参照危险化学品不可控泄漏进行处理。

  第三十二条煤化工生产单位要结合安全信息化建设,把本企业所有火灾报警器、可燃气和有毒有害气体报警器的信号纳入进来,以实现对泄漏的实时监控。

  第三十三条因发生泄漏并导致火灾、爆炸、人身伤害、人员疏散或装置停工等事故的,各生产单位要于2小时内报安全监察局;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危险化学品(含易燃易爆油品和易燃易爆粉体)不可控泄漏及真空(惰性气体保护或输送的)设备(管线)的严重泄漏,应在12小时内报神华乌海能源公司安全监察局。各相关分子公司应在安全月报中统计、分析本单位的各种泄漏。

  第五章泄漏应急管理

  第三十四条各煤化工生产单位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泄漏(指严重泄漏和不可控泄漏)应急处置预案,落实应急处置设备和物资,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并根据演练效果不断完善危险化学品泄漏处置预案。

  第三十五条煤化工生产单位应制定重要公用工程介质严重泄漏并影响到生产装置正常运行时的生产处置方案,尽量减少公用工程介质泄漏所导致的装置大面积停工,防止在生产装置调整过程中发生次生事故。

  第三十六条任何人发现化学品泄漏、工艺泄漏时,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立即采取相应措施,逐级上报。对于大量化学品泄漏,经应急领导小组讨论批准后,请求外部援助。在采取任何控制措施时应本着不会暴露于化学品危害中或发生任何可能的伤害的原则。

  第三十七条应急领导小组及相关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确保能够采取正确的措施预防和控制化学品的泄漏。员工必须清楚处理化学品泄漏应配带的防护用品、泄漏预防设备及泄漏控制设备的储存位置,并且能够熟练的佩戴防护用品及操作以及设备。

  第六章考核

  第三十八条各煤化工生产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泄漏专项检查,将检查结果作为对所属生产单位的考核依据,并从设立的专项资金中对防泄漏工作进行奖惩。

  第三十九条对煤化工生产单位严重泄漏和不可控泄漏及公用工程介质大量泄漏导致生产装置停工等情况,参照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考核。具体见附件《神华集团公司泄漏事件比照人身伤害事故处理对照表》。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条煤化工生产单位应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防泄漏安全管理办法。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化工管理制度8

  1.范围和目的

  本规定适用于xx公司所有计量器具的维护、管理和使用。

  本规定是为了保证计量器具处于合格状态的要求。

  2.职责

  2.1.公司各部设备管理是计量器具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各部计量器具的外送校验、计量器具使用的监督。

  2.2.公司各使用部门具体负责各自部门计量器具台帐的建立、计量器具的维护、管理和使用。

  3.计量器具台帐的分工

  3.1.各使用部门编制、修订、完善本部门计量器具台帐并保存。各部设备管理根据各部门上报的台帐编制各部计量器具台帐,并每年进行修订,由各部副总审批。

  4.计量器具台帐管理

  4.1.根据我公司计量器具使用情况,分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台帐(a级管理)、控制级计量器具台帐(b级管理)和其它类(c级管理),并根据国家规定制定相应的周期检定计划表。

  4.2.台帐内容包括本单位编号、器具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厂家、出厂编号、测量范围、分度值、精度、检定周期、位号。

  4.3.周期检定计划表内容包括:本厂编号、器具名称、型号规格、测量范围、分度值、精度、检定周期、上次检定时间、计划检定时间、检定单位。

  5.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管理

  5.1.凡是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环境监测并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管理目录》中的我厂计量器具都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

  5.2.依据规定做好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登记、建帐工作,并报上级计量行政部门备案。

  5.3.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应送往有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或授权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

  5.4.强检计量器具检定证书,由各部设备管理统一管理、交档案室存档。

  5.5.强检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必须按规定的周期执行,特殊情况时,需提前做出申请并报相关部门批准。

  6.计量器具流转管理

  6.1.计量器具的配备由使用单位提出配备计划,报各部设备管理批准后,按采购控制程序执行审批流程。

  6.2.计量器具的验收由各部设备管理与使用单位共同组织进行。设备完好,资料(技术说明书、出厂合格证书、附件)齐全,方可入帐,发放,使用。

  6.3.计量器具的封存和报废必须报各部设备管理同意后,方可进行处理。启用封存的计量器具也要报各部设备管理同意后才能启封。封存、报废和启封需填制表格,并对相关计量器具贴相应标签,在台帐中注明状态。

  7.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原则

  7.1.在统一管理计量器具的基础上,根据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全公司计量器具划分为a、b、c三级并实施管理。根据计量器具的分级管理范围,对我公司a级、b级、c级计量器具范围明确规定如下:

  7.1.1.a级计量器具范围:我公司列入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列入a级管理范围的计量器具,必须按国家检定规程要求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或经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的检定单位申请检定。

  7.1.2.b级计量器具范围:用于公司内部贸易结算及内部经济核算的能源、物料管理的'计量器具;用于产品质量检验及检验规范中所指定的计量器具;用于生产过程中带控制回路的计量器具;精密测试中精度较高的计量器具、使用频繁量值易变的计量器具。列入b级管理范围的在连续运转装置上的计量器具,按设备大检修的自然周期安排检定。对生产装置上不可拆卸或拆卸易造成损坏的b级计量器具,应由专业人员对其进行判断或由使用人员认可,可以不进行周期检定。对列入b级管理范围的其它计量器具应根据国家检定规程的要求安排周期检定。

  7.1.3.c级计量器具范围:低值易损性计量器具,固定安装不能拆卸的计量器具和一般工具类计量器具(如:玻璃器具、玻璃液体温度计、风压表、设备随机携带的电流表、电压表、直尺等)。列入c级管理范围的计量器具在使用前安排检定。并根据使用情况实行有效期管理。

  7.1.4.延长周期检定:对于非生产关键部位用于监测的计量器具、使用频率低的计量器具,以及性能稳定、耐用的计量器具,检定周期控制在国家规定周期时间的2~4倍。

  8.不合格计量器具的处理办法

  8.1.不合格计量检测设备是指:已经损坏;过载或误动作;工作不正常;示值超差;功能出现了可疑;超过了规定的确认间隔;封印完整性已被破坏。

  8.2.不合格计量检测设备的处理

  8.2.1.凡不合格的计量检测设备应立即停止使用,隔离存放。

  8.2.2.查明不合格原因,先进行调整,仔细检查或修理,再经检定或校准合格后重新投入使用。

  8.2.3.对不能调整或修复的计量检测设备,使用部门应视工作具体情况,对其计量检测设备做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如降级、报废。计量检测设备降级或报废由使用单位填写相关审批表,上报各部设备管理,审批后方可实施。

  8.2.4.价格低、数量大、易损坏的计量器具(如工业压力表等)的报废可不履行报废审批手续,使用部门应严格管理,以旧换新,做好更换(报废)记录,每季一次汇总,报各部设备管理备案,每年修改一次台帐。

  8.2.5.对不合格计量检测设备的处理应及时做好记录,对降级、报废的审批手续要妥善保管并存档。

  9.计量人员管理办法

  9.1.计量检定人员按国家制定的检定员管理办法进行所从事检定项目的考核,合格者由单位主管部门或政府计量行政部门颁发检定员证。执行国家、地方及部门校准规范的校准人员可参照检定人员考核发证办法取得校准人员证。自编校准规范以及用测试、校验、比对等方法确认计量特性的人员,可参照以上办法对人员进行考核,由公司确定相应的资格。

  9.2.计量调试维护人员:对大型、精密、贵重检测设备的调试和维护人员通过考核取得资格证明。

  9.3.计量员:通过培训考核取得资格证的人员。

  9.4.计量管理人员:有某种学历或经过管理方面培训取得合格证的人员。

  9.5.计量人员培训

  9.5.1.所有计量人员应了解和掌握计量基础知识、计量确认体系所依据的国际标准,国家计量法律、法规以及本单位计量确认体系的有关文件、程序等。

  9.5.2.计量校准、调试、维护、操作人员,应掌握或了解相关的检测设备工作原理、结构、性能、使用和溯源方面知识。

  9.5.3.计量管理人员:熟练掌握法制计量管理和科学计量管理基本知识,应熟悉本公司计量管理的有关制度和工作程序,检测设备配置和管理知识,了解先进计量管理方法。

  9.5.4.各部设备管理负责制定计量人员培训计划,经人力资源岗位审核后实施,将培训结果记录培训档案。并对计量人员进行考核,对不称职的人员取消资格。

化工管理制度9

  1、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安全检查的形式、内容,及时发现隐患、有效预防事故,消除事故隐患和安全死角,逐步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此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种安全检查的管理。

  3、职责

  3.1安全科负责安全检查的组织工作;

  3.2各职能部门及生产车间负责协调配合;

  3.3安全科负责安全检查工作的汇总、通报;

  3.4安全科负责纠正、预防措施的跟踪执行。

  4、具体内容

  4.1安全检查的形式:巡回检查、例行检查、专项检查、综合检查。

  4.2巡回检查指生产车间内部的自检自查,由各生产车间负责人组织。

  4.2.1各车间安全员根据检查内容制定安全检查表,检查表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识别并纠正不当的可能导致伤害的作业环境;

  (2)识别并纠正不当的可能导致伤害的行为;

  (3)识别不安全的设备、设施与工具;

  (4)识别员工对个体防护用品依从情况;

  (5)识别人机功效的需求;

  (6)识别纠正和预防行动的效力。

  4.2.2各生产班组及岗位员工必须每班对生产现场的作业环境和生产条件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4.2.3安全员对检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及时通知有关岗位整改。

  4.2.4对重大不安全因素和行为立即报告公司安全科并采取防范措施。

  4.2.5安全科对重大不安全因素和行为的整改意见及时反馈给提交报告的部门。

  4.2.6安全员将整改行动和进度及时通报员工。

  4.3安全科负责组织例行检查。由公司主管安全的领导带队,安全检查组成员由安全科、生产技术部、劳资科、生产车间等相关部门组成。

  4.3.1检查内容包括:

  (1)为实施标准化系统所提供的组织保障情况;

  (2)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3)安全检查与纠正措施的执行情况;

  (4)员工参与标准化系统活动情况;

  (5)应急响应的准备与演练情况;

  (6)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遵守情况;

  (7)员工的安全行为状况。

  4.3.2例行检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并将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进行通报。

  4.3.3对重大不安全因素和行为立即报告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并

  4.3.4安全生产委员会对重大不安全因素和行为的整改意见及时反馈给安全科。

  4.3.5有关部门将整改行动及进度传达给受影响的.员工。

  4.4有关职能部门负责组织专项检查。

  4.4.1各车间负责以下专项安全检查:生产设施设备检查、供电系统检查、供排水系统检查、紧急通讯系统检查;

  4.4.2安全科负责应急救援系统检查;

  4.4.3生产科负责设备检查、机械安全装置检查、供配电系统检查;

  4.4.4保卫部负责消防设施系统检查;

  4.4.5危害气体监测设施的定期检查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

  4.4.6专项检查各单位和部门必须每月组织一次。

  4.4.7各种专项检查要根据相关要求编制安全检查表。

  4.4.8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通报并督促整改。做好检查记录。

  4.5综合检查主要分为节日前安全检查、换季前安全检查、特殊时期安全检查及主管部门要求的安全检查。

  4.5.1节日(如元旦、五一、十一、春季)前、换季前、特殊时期各单位、部门必须进行安全检查。

  4.5.2主管部门要求的安全检查必须认真落实执行。

  4.5.3安全检查人员主要由公司主管安全的负责人、安全科、劳资科、生产科、及各生产车间的负责人等组成。

  4.5.4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并提出整改要求

  4.5.5节假日前的安全检查内容至少包括:重大风险控制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遵守情况、专项工作开展情况等。

  4.6纠正与预防措施的保障

  4.6.1保障纠正与预防措施的实施包括:

  (1)各检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提出纠正与预防措施要求;

  (2)各单位必须将纠正与预防措施落实到部门、人员,并规定完成日期;

  (3)各单位必须将纠正与预防措施按时反馈到检查组;

  (4)安全科按时向上级主管领导汇报纠正与预防措施的执行情况;

  (5)安全科每季度组织有关单位对纠正与预防措施的效果进行检验、并按照公司《安全奖惩管理制度》对相关单位进行奖励与惩罚。

  4.6.2对下列过程、活动出现的问题提出纠正与预防措施:

  (1)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活动;

  (2)培训程序评估;

  (3)变化管理流程;

  (4)检查系统;

  (5)职业卫生监测;

  (6)事故调查;

  (7)标准化规范评价;

  (8)系统评审;

  (9)风险评价;

  (10)内部评价。

  4.6.3对没有按照计划执行的纠正与预防措施各相关部门要做出书面解释,安全科要制定跟进计划,保证计划的实施。

  5、相关记录

化工管理制度10

  岗位责任制

  1、岗位操作人员受本班班长领导,上级有关操作指示,通过班长下达到岗位,对于违章指示,并越级上报。

  2、岗位操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操作规程。严各控制各项工艺指标,确保优质、高产、低耗、安全运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遇到紧急情况可先处理问题,后汇报。

  3、岗位操作人员要掌握操作技术、事故处理及主要设备的原理、构造、性能和简单维修。

  4、岗位操作人员要管好、用好本岗位所属设备,对不正常的设备有权要求修理和倒换。

  5、严守劳动纪律,不得擅自离岗。有事必须经班长和车间值班干部同意,把工作妥善交给接替人员后,方可离岗。

  6、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填写操作报表和岗位记录,字体仿宋化,数据准确无误,干净整洁。

  7、岗位卫生区和操作时卫生要班班打扫,做到地面、墙壁、门窗、玻璃净,设备、管道净。

  质量责任制

  1、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工艺技术规程,严格按技术标准、工作标准和质量标准办事,对本岗位的产品质量和工作质量负责。

  2、认真学习和掌握全面质量管理知识,不断增强质量意识,不断增强质量意识,积极参加群众性QC小组活动,促进产品质量和工作质量的提高。

  3、严格遵守工艺纪律和岗位责任制,认真做好原始记录,对各种报表记录做到规格化、标准化、书面整洁,数据准确无误。

  4、严格执行检查制度,加强质量监督,经常开展自检、互检和专检,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做到数据准确、齐全、无涂改。

  5、熟悉质量标准,努力完成质量考核指标。

  6、及时掌握质量动态,认真处理生产中的质量问题,做好质量信息传递工作,对信息传递的及时和准确负责。

  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方针、政策、指示、法令、法规。经常对职工进行生产和安全技术知识的学习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2、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及时交流安全生产经验,坚持安全活动日,严格遵守四十一条禁令条款和对事故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

  3、自觉遵守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坚守岗位,精心操作,按时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查找原因,及时处理,并向班长或有关领导报告,发生事故及时处理,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4、严格各项规章制度,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每个职工均有权拒绝违章作业命令,并有权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交接班制度

  1、交接班班制是上下班之间交接情况,保证生产连续稳定运行的制度。交接班必须严肃认真的按交接班标准认真执行。要求做到十交五不接,十交:交任务、交指标、交原料、交操作和交提示、交质量、交设备、交问题和经验、交工具、交记录、交安全和卫生。五不接:设备润滑不好不接;操作情况不清不接;工具不全不接;记录不全不接卫生不好不接。

  2、交接是要严格按三一四到五报的内容进行,三一:对重要的生产部位一个一个的交接;对重要的生产参数一个一个的交接;对主要的生产工具一个一个的交接:四到:应看到的要看到:应摸到的要摸到:应听到的要听到:应闻到的要闻道。五报:报事故部位、报遗留问题、报注意事项、报采取措施、报处理结果。

  3、交接班程序:

  (1)接班者提前十五分到岗;

  (2)按巡回检查路线和内容逐点检查设备工艺状况;

  (3)检查工艺报表和交接班日志;

  (4)召开交班前会

  (5)上岗进行交接;

  (6)上岗人员开班后会。

  4、班前会内容和程序:

  (1)按班班长检查本班人员出勤情况;

  (2)交班班长介绍本班生产情况;

  (3)接班人员逐个汇报巡检情况

  (4)接班班长布置本班工作。

  5、班后会内容和程序:

  (1)岗位汇报当班情况;

  (2)班长总结讲评;

  (3)车间领导指示。

  6、操作人员要认真填写交接班日志,要求做到:内容齐全,简明扼要,情况真实,书写认真,字迹工整,干净整洁,无涂改。班长要把岗位交接班日志妥善保管。交接班日志的内容要包括:

  (1)接班情况:

  (2)本班工作情况,(生产任务完成情况:质量完成情况:工序管理情况:安全生产情况:本班好人好事:工局、设备状况;岗位卫生情况)。

  (3)交班情况(注意事项;遗留问题及处理意见;上级指示通知)。

  7、交接班时,若两班对某些问题发生争执,车间干部要及时进行仲裁解决,不能影响生产的正常进行。

  8、化工岗位在事故状态下交接班要在车间主持下进行,要在处理正常后再交接。交接班时的'事故处理以交接班为主,接班者要主动协助,待事故处理正常后方可进行交接手续,但交班后30分钟内出现的某些不正常波动,交班者仍有责任。

  巡回检查制度

  1、本制度是保证生产操作和设备运行经常处于全面、系统、正常监护和检查之下进行安全生产而制定的。

  2、凡本厂连续生产的单位及有连续性操作的辅助单位都必须执行巡回检查制度。

  3、凡上述单位岗位操作人员必须严格进行巡回检查,不得由非岗位人员顶替。

  4、各岗位应分别确定巡回检查路线,设立巡回检查点,规定检查内容和检查时间。

  5、巡回检查以拨牌制为统一检查形式,做到指针与检查时间相符。

  6、巡回检查的时间间隔时间原则上为每一小时一次,操作人员要按规定时间、路线和内容进行检查,依照相应的时间拨针。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按规定格式填写到巡回检查记录本上。

  7、班长负责本班的巡回检查制度的贯彻执行,负责对本班人员进行督促、抽查和全面检查。

  8、车间主任对巡回检查制度的贯彻执行负完全责任,对执行不力的情况要及时追查原因,并进行教育和处理。车将按部和检修人员必须每天检查巡回检查记录本,在记录上签字,并迅速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9、巡回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为厂、车间、班组和个人竞赛、评比的奖惩条件之一,对执行不力或个人视情节分别由厂和车间负责教育和处理。

  设备维护保养制

  (1)设备维护应实行专机专责制或包机制,做到台台设备、条条管线、个个阀门、块块仪表有人负责。并及时做好设备防冻、防凝、保温、防腐、消漏等工作。

  (2)操作人员通过技术培训对所使用的设备要做到四懂三会,即: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会操作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

  (3)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操作程序,正确使用设备。要求做到启动前认真准备,启动中反复检查,停车后妥善处理,运行中搞好调整。认真执行操作指标,不准超温、超压、超速、超负荷运行。

  (4)操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身带三件宝(抹布、扳手、听棒),执行五字操作法(走、看、摸、听、记),定时按巡检路线对设备进行仔细检查,主动消除脏、松、缺、乱、漏等缺陷,认真填写运行记录和巡检记录。

  (5)搞好设备润滑,坚持五定,三级过滤,五定:定人、定点、定值、定量、定时;三级过滤:从领油大桶到岗位储油桶,从岗位储油桶到油壶,从油壶到加油点。

  (6)严格执行定期切换,强制保养制度。对备用设备要定时盘车,做好防冻、清洁和防腐工作对本岗位封存和闲置设备要定期维护保养。

  (7)操作人员应保持本岗位的设备、管道、仪表盘油漆的完整,保持岗位的设备卫生良好,并且做到沟见底、轴见光、设备见本色。加强静密封点的管理,消除跑、冒、滴、漏,努力降低泄漏率,搞好环境卫生,做到窗明、地净、厂地清。

  (8)操作人员发现设备有不正常情况,应立即检查原因,及时反映处理。在紧急情况下应按有关规程,采取果断措施或立即停车并上报和通知值班长及有关岗位。不查清原因,不排除故障不得盲目开车。

  (9)维修工人(机、电、仪)要明确分工,对分工包修的设备及时做好维修工作。定时上岗检查查看岗位巡检记录,并主动向操作人员了解设备运行情况,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岗位练兵制

  (1)岗位练兵是培训,提高职工操作技能的一种学习形式。各单位职工要立足本岗位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对技术精益求精。

  (2)各生产操作岗位以设立岗位练兵台,建立岗位练兵卡,其内容应齐全、正确、并且不断更新、完善和提高。

  (3)经常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坚持每天学习练兵卡上的内容,交接班时抽卡问答,要求做到学习有记录。

  (4)认真执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新工人上岗和换岗必须经过安全、技术考核,考核成绩低于65分的,必须复审,重考,否则不得上岗。

  (5)经常组织操作人员学习岗位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法,进行专业技术教育,每季度开展一次专业技术教育讲座活动,并进行考试,车间要将考试成绩纳入对操作人员的考核。

  (6)贯彻严格训练、严格要求的原则,从严、从难、从实际出发,开展帮教式岗位练兵。

  文明岗位标准

  (1)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岗位操作法、严格遵守工艺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并能完成各项生产经济技术指标。

  (2)岗位各种记录和报表要统一使用蓝黑墨水记录,字体仿宋化。要求操作记录及时、准确、整洁、无差错、无缺项。

  (3)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要求做到不脱岗,不串岗,不睡岗,不作与生产无关的事。

  (4)岗位所辖设备达到无泄漏标准,设备及其附件齐全、完好、整洁、见本色。

  (5)岗位所有工具、用具,消防、防护器材等摆放合理、整齐便于使用。岗位操作台、记录本、报表、凳子等物品摆放整齐,不得杂乱无章,不妨与生产无关的物品。

  (6)岗位地面无垃圾、无尘土、无油污、无积水,且窗明壁净,各种图表、标志要鲜明清楚。

  (7)岗位操作人员,按规定穿戴护品、护具,着装整齐,情绪饱满,仪容端正。

  (8)岗位操作人员,操作时专心致志,接待人热情大方,谦虚文明有礼貌,根据不同场合使用您好、欢迎、请、谢谢、再见等文明用语

化工管理制度11

  为加强工艺安全管理,防范工艺安全事故,结合龙宇煤化工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一)本制度适用于龙宇煤化工工艺安全管理。

  (二)本制度适用于龙宇煤化工各部、厂。

  二、依据文件

  (一)安监总管三〔20xx〕93号文附件《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

  (二)《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AQ/T 3034-20xx)

  三、职责和权限

  (一)生产技术部负责组织做好工艺安全信息手册和操作规程的管理,组织做好开停车和生产运行管理。

  (二)安环部负责组织做好危险和可操作性分析(HAZOP)。

  (三)各生产单位负责编制安全信息手册,进行危险和可操作性分析,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做好装置开停车、生产运行管理及紧急情况处理。

  四、管理内容

  (一)工艺安全信息

  1.各生产单位编写工艺安全信息手册、操作规程,绘制PID图,编制相关设备信息资料,使工艺安全信息手册、操作规程、PID图和相关设备信息资料包含以下工艺安全信息。

  工艺安全信息包括:

  (1)化学品危险性信息:

  1)物理特性;

  2)化学特性,包括反应活性、腐蚀性、热和化学稳定性等;

  3)毒性;

  4)职业接触限值。

  (2)工艺信息:

  1)流程图;

  2)化学反应过程;

  3)最大储存量;

  4)工艺参数(如:压力、温度、流量)安全上下限值。

  (3)设备信息:

  1)设备材料;

  2)设备和管道图纸;

  3)电气类别;

  4)调节阀系统;

  5)安全设施(如报警器、联锁等)。

  2.各生产单位应对操作人员进行工艺安全信息培训,使其掌握本岗位的工艺安全信息。

  (二)各单位对所属装置进行危险和可操作性分析(HAZOP),并每年应用危险和可操作性分析(HAZOP)开展工艺(过程)安全分析。

  (三)各生产单位做好开停车管理,执行《龙宇煤化工安全确认管理制度》和《龙宇煤化工开停车方案管理制度》。

  (四)各单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格执行工艺指标管理制度,做好装置生产运行管理和生产装置紧急情况处理。

  五、检查和考核

  本制度考核纳入龙宇煤化工“双基”考核,没按照要求执行本制度相关条款,视情况扣责任单位1-2分。

  六、生效日期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化工管理制度12

  一、在经理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法规,技术规范,制定计划、措施,并纳入生产管理计划内,落实“五同时”。

  二、组织制定公司逐级安全责任制并认真落实。

  三、布置和检查安全会议,研究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和教训。

  四、组织安全大检查发现隐患积极整改。

  五、对安全工作给予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物资保障。

  六、对事故积极组织员工扑救,并负责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七、针对生产特点对职工进行宣传教育。

  八、对安全生产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车间、部门和个人给予批评和处罚。

  九、具体领导有关部门做好女工保护工作。

化工管理制度13

  1、总则

  1.1根据国家颁布的《消防法》,为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 保障公司的生产、财物和人身安全,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

  1.3本制度由安环科归口管理。

  2、职责

  2.1总经理

  2.1.1负责全面领导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政策、法律、以及有关防火安全的规定。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防火安全工作。

  2.1.2部署和组织公司的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全体员工严格遵守防火制度和一切与防火安全有关的规定。

  2.1.3定期检查和了解上级有关防火的规定和本公司的防火安全规程的贯彻执情况,每季组织一次安全防火大检查,每月组织一次小检查,并负责研究决定重大火险隐患等不安全问题。

  2.1.4领导义务消防组织,加强管理、教育和学习训练,不断提高业务水平,适应消防工作的需要。

  2.1.5负责筹建消防设施,审批消防器材的采购计划,指导对消防器材的配置维修、保养和管理工作。

  2.1.6主持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制定防范措施,保证以后不再发生类似事故。

  2.1.7负责按有关规定对造成火灾事故的责任者进行处理;同时,负责对在防火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和奖励。

  2.2各部门负责人职责

  2.2.1负责部门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和公司有关消防安全工

  作的指示和规定,并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

  2.2.2定期总结部署防火安全工作,经常向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切实遵守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2.3经常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和生产操作的检查。经常听取安全员对防火安全意见,及时消除火险隐患,保证安全生产。发生火情时,在迅速组织救火的同时,立即报告公司,调查火灾原因,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2.2.4组织本部门进行消防学习和训练,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2.2.5负责本部门所属范围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器具的维护、保养,并保证正确使用。

  2.3其他相关职责

  2.3.1安全生产部负责人,根据国家颁布的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法令和上级的`指示决定,协助安环科在本单位内组织和推动实现,定期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监督且加以整改,并监督各部门执行各项防火安全制度。对重大火险隐患,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

  2.3.2研发部参加新建和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验收。在施工中要加强监督,竣工时参加验收,新产品投产前设备试车前的安全验收,对不符合防火安全要求的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其实现。

  2.3.3安环科负责组织消防知识的学习和消防训练;不断提高全员防火意识和扑灭初起火灾水平水平;监督各部门对消防器材的使用;追查处理火灾事故。及时购置和供应各种防火器具。

  2.3.4财务部编制年度财务计划时,应充分考虑消防计划所须经费,列入财务划中,对消防安全临时特殊措施需用的经费,经公司领导同意后,应及时编制追加预算。

  3、公司防火制度总则

  3.1 本公司院内内,全部列为禁烟区,任何个人不得带烟、火柴、打火机等火种入内,外来人员应将其存放在门卫室。车间、库区等确需动火时,需要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并采取安全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3.2配电室、操作室、会议室内禁止放置易燃易爆物品,配电室、电器设施开关。

  3.3新产品投产时,技术人员应详细向操作人员讲清产品性能,学习操作过程,研发部门应提出安全措施,会同安环科作出安全评价并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认定符合安全规定后,方能投产。

  3.4车间应通风良好,电器设备要防爆、潮、防止静电。

  3.5消防器材要专物专用,消防水龙头、消防带、灭火器周围三米内不准积垃圾或放置其他物品。

  3.6保持公司院内及车间主要道路整洁畅通,不得堆积存放物品。

  4、电气焊防火制度

  4.1电气焊是明火作业,操作人员必须严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非电焊工人不得进行此项作业。

  4.2动火地点应与氧气瓶、乙炔气瓶呈三角位置,保持十米以上距离。

  4.3氧气瓶嘴禁止接触油污,防止氧化,引起气瓶爆炸。

  4.4焊、割前应彻底清除附着可燃物,焊、割装过可燃液体的容器或废旧管内的材料必须排净,带电设备切断电源。

  4.5气体管线不得漏气,如漏起立即关闭并修理。

  4.6电焊时,禁止将地线搭在其他金属容器管线上。

  4.7焊割完毕,及时清除散落焊割火花和铁屑,以防余火引起火灾。

  5、库房防火制度

  5.1易燃、易爆、腐蚀、易氧化的化学物品要分类隔离,专类存放。箱板等存放要整并有一定间隔,不得乱堆放。各类物品之间要保持道路畅通不得妨碍门窗的开放。

  5.2库内原料桶要摆放整齐,留有一定间隔,如有液体桶泄漏必须及时运离库区处理。搬运危险品桶时不得敲击碰撞,保持库内道路畅通。

  5.3库区要保持清洁,对库房内及附近的可燃废物要及时清除。

  5.4 严格控制、管理和使用电源,对库内的用电设备必须经常检查,保持安全使用,各种原材物料不得紧靠电气设备,管理人员离开仓库时要切断电源。

  5.5仓库内消防器械要保持完好,放置在醒目处,不得随意挪用。

  6、电气防火制度

  6.1电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二人监督,不得违章带电作业。

  6.2电器设备的安装应按供电要求,不得超过负荷。

  6.3禁止使用破皮电线,如有破皮现象,应用胶布包好或更换新线,应经常进行检查,随时发现,随时处理。

  6.4电器设备的各种继电器,避雷针等安全附件,必须齐全完好,符合规定,避雷设施必须在雷雨季节前检查检修完好。每年检查一次接地线。

  6.5易燃易爆场所更换灯泡等电器用具时,应先切断电源,再行更换。

  6.6变电、配电室要保持干燥清洁,不准堆放易燃可燃等物品,应备好灭火器。

  7、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7.1各部门要经常保持消防器材使用良好,任何部门、个人不准擅自将消防器材用在与消防工作无关的方面。

  7.2消防器材由安环科统一配备、安置,各部门范围内的消防器材要放在明显、干燥、取用方便处,任何人不得随便挪动位置。

  7.3灭火器如使用后,应及时报给安环科,由安环科负责换新,不得空置。

  8、考核

  8.1违反本制度,每项次考核责任人100元。

  8.2无故不执行本制度,考核责任人500元。

  8.3考核优异者每月按考核百分比予以奖励,100-500元不等。

化工管理制度14

  1目的和范围

  加强对厂区内各种作业的安全监管,确保各种作业对正常生产不构成威胁。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种作业的安全监管。

  2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制定本制度。

  3职责

  3.1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对企业内各种作业的安全管理,组织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参加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的资格培训,做到企业所有特种作业人员都持证上岗。

  3.2安全环境管理委员会负责各种作业票证的设计、印制,负责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立管理。

  3.3安全环境管理委员会事务局、生产部负责建立票证台帐,对各种作业进行风险评价,并进行安全检查。

  4工作程序

  4.1用火的工作程序

  4.1.1用火区的划分

  一级用火区如下:

  ①涂料生产车间;

  ②危险化学品仓库

  二级用火区

  二级用火区包括配电房、办公楼等公用工程及辅助场所。

  4.1.2《用作业火许可证》的管理

  一级用火区内的动火,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派人到安全环境管理委员会事务局办理动火许可证,由所在作业区派专人负责监火,安全环境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批,所在岗位主管签字后方可动火。

  二级用火区内的动火,由所在场所负责办理动火许可证,由所在场所派专人负责监火,管理部负责审批,所在岗位主管签字后方可动火。

  4.2《高处作业许可证》的'管理

  4.2.1凡在坠落高度在基准面2米(含2米)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均由作业人员所属部门到安全环境管理委员会事务局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4.2.2高处作业的安全措施,委派监护人均由作业所属单位按要求办理,并由作业人员个人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作业完毕后把《高处作业许可证》返回安全委员会。

  4.3《破土作业许可证》的管理

  4.3.1凡挖土0.0米以下的动土作业,由动土施工员到安全环境管理委员会事务局办理《破土作业许可证》,施工员编制安全措施,由安全环境管理委员会根据情况组织会签后,安全环境管理委员会负责人审核批准后签字,签字后方可进行施工。

  4.3.2施工完毕后《破土作业许可证》返回安全环境管理委员会事务局。

  4.4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管理

  凡进行电气设备检修的部门,必须到工务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电气车间根据《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进行电气设施拆装和维修作业。

  4.5《生产设施检维修作业许可证》的管理

  凡进行生产设施检维修的部门,必须到工务办理《生产设施检维修作业许可证》,检修单位根据《生产设施检维修作业许可证》进行生产设施拆装和维修作业。

  5记录

  5.1《用作业火许可证》。

  5.2《高处作业许可证》。

  5.3《破土作业许可证》。

  5.4《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5.5《生产设施检维修作业许可证》。

化工管理制度15

  一、物资入库验收制度

  1、采购员完成采购任务,货到厂时应及时通知品质部检验员(或有检验资质的相关人员)到仓库办理入库手续,其程序具体规定如下:

  1)、认真填写《检验通知单》,一式三联,并签署。

  2)、供货单位发票(符合国家税务规定)。

  3)、发货明细表。

  4)、质保书。

  5)、使用说明书。

  6)、公司领导批准的采购计划。

  2、保管员判明实属本库保管物资后,应对货物及凭证认真检查所收物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价格,当证件完全符合后,存放在待验区。

  1)、技术质检应根据分管物资的特性,按不同规定办理。

  2)、设备备件由设备部检验签证合格后,才能入库。

  3)、劳保用品由生产部检验签证合格后,才能入库。

  4)、办公用品由综合部检验签证合格后,才能入库。

  5)、锅炉用原煤由综合部复核重量,质检部检验煤的指标是否与供应商提供的指标相符,达到要求才能入库。

  6)、玉米淀粉由纸板部复核重量,质检部检验淀粉的指标是否与供应商提供的指标相符,达到要求才能入库。

  7)、原纸由收货员复核重量,质检部检验原纸的指标,对于需要判定是否收货的其它问题由生控部签字决定。

  8)、办妥后的入库单由保管员、采购员、财务部各存一联记帐。

  9)、物资验收后一段时间内若发现问题,保管员应立即通知采购员与供货单位交涉,办理退货,由采购员负责追加经济损失。

  10)、纸板、纸箱的入库按相关程序办理。

  3、下列情况应严格把关,不准验收:

  1)、无公司领导批准采购的。

  2)、与合同订货单计划不符的。

  3)、违反公司规定,采购员工作标准,没按规定进货渠道采购的。

  4)、质量不合格的。

  4、待验收物资,不合格物资,保管员应妥善保管,并督促抓紧处理,手续应健全。

  5、物资因生产急需或其他原因不便入库,而直接送到现场,保管员要亲自赴现场办理入库和发料手续。

  仓库物资入库程序如下:

  物资到库采购员填写入库单、检验单,并通知检验员。仓库保管员根据入库单、采购计划清点数量,查看规格型号、检验员检验、保管员签字、仓库主管审核、办理入库。

  二、物资保管与保养

  1、根据不同类别、形状、特点、用途分库分区;保管要做到“二齐”,“三清”,“四定位”摆放。

  二齐:摆放整齐、库容整齐

  三清:材料清、数量清、规格清

  四定位:按区、按排、按架、按位定位

  2、保管物资应做到“十不”,即不锈、不潮、不冻、不霉、不腐、不变质、不挥发、不漏、不爆、不混、按物资保管技术要求,适当进行加垫、通风、清洗、干燥、定期涂油或重新包装,存放不当应及时改进。

  三、物资出库管理

  1、保管员发料应按主管部门批准的领料单及计划限额进行发料,物资发放应视生产需要。既发整又发零。

  2、对退货物资由领料单位办理,并做好登记,冲帐手续。

  3、纸板、纸箱的出库按相关程序办理。

  4、要注意审查各种领料单的合法性,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出库。

  1)、凭单印签不符不全,批准手续不符

  2)、凭单字据不清或被涂改

  3)、未验收入库物资

  4)、发料应对保质负责,严禁发不合格物资

  5)、先进先出,后进后出

  4、实行一料一单(注明名称、规格、型号、用途、数量、金额、日期)。

  其出库程序如下:

  领料员填写领料单部门领导签字保管员签字仓库主管签字发料

  四、清仓盘点和盘盈、盘亏、报废处理。

  保管员应坚持实地盘点法,年终进行全面盘点,盘点应做到:

  1)、盘点时发现盈或亏应重复一次,重新核实,并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意见或措施,做好记录。

  2)、检查安全防火设施和措施器材等,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采取防范措施。

  3)、清仓盘点中发生的盘盈、盘亏应由保管员查明真实原因,及时报告领导。

  五、帐务处理

  1、保管员应建立材料帐,并按规定项目仔细记好帐目。

  2、记帐要认真,帐、卡、物三相符,材料收支与结存要保持平衡。

  3、每月5号前填报入库、出库明细给财务和总经理。

  六、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

  确定废旧物资回收范围

  1)、各种包装物的`回收

  2)、各种容器的回收

  3)金属料尖、边角余料,有色和黑色金属切屑。

  4)不能再修复的工具、量具等。

  5)其它各种有用物资的回收。

  七、仓库应设置废旧物资回收专柜,单独建帐。

  1)、实行交旧领新(工具、电器,电机等)

  2)、员工工种变动调离时,所领(借)的工、器具应退回仓库,办理退料手续。

  3)、报废物资、仓储容器、废料的变价收入管理。任何部门、任何人不能擅自处理,应由物资管理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处理,收入均归公司财务部门入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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