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制度(通用16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物业管理制度(通用1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物业管理制度 1
一、职责:
1、客服部负责房屋钥匙(住宅、商业、写字楼)、单元门钥匙、信报箱等钥匙的管理;
2、工程部负责各类管井、设备间、操作间、机房等钥匙的管理;
3、护卫部负责消防门、人防门、监控中心、值班室等钥匙的管理。
二、工作程序:
1、钥匙的接管:
由客服部统一与开发商监理部进行各类钥匙的交接,填写《钥匙交接记录表》;
2、钥匙的交接:
1)由客服部与工程部进行各类管井、设备间、操作间、机房等钥匙的交接,填写《钥匙交接记录表》在服务中心备案;
2)由客服部与工程部进行消防门、人防门、监控中心、值班室等钥匙的交接,填写《钥匙交接记表》在服务中心备案;
3、钥匙的领取:
由业户凭购房合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物业费等相关票据到客服部领取相应的钥匙,填写《钥匙领取记录表》;
4、钥匙的借用:
由使用人凭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到客服部办理相关手续,填写《钥匙借用登记表》并经客服部负责人确认后方可借用,同时经办人要在当天下班前及时跟催钥匙的.收回及做好相关记录。
5、业户寄存钥匙管理
1)对业主为方便维修寄存的钥匙,客服部应建立《业主寄存钥匙登记表》,认真做好记录。
2)施工单位借用钥匙必须通过开发商监理部书面证明经客服部经理同意在服务中心领取,施工单位借用人无权私自转借钥匙。
3)施工单位借用人必须确保在预计使用时限内归还所借用的钥匙。
4)施工单位维修完毕后,必须负责关闭电源、水阀、门窗,由于施工单位人员的疏忽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由该施工单位全权负责。
5)施工单位超过预计使用时间尚未归还,经办人必须确保最短时间内将钥匙追回,同时该施工单位在下次借用钥匙时必须交保证金;
6)业主领取钥匙必须核对业主身份并在《业主寄存钥匙登记表》上签字以示领走。
6、空置房屋钥匙管理
1)客服部总台接待负责根据空置房钥匙留存情况做好《空置房钥匙登记表》。
2)各区域客户主任应每月定期对空置房钥匙进行盘查,并配合总台接待做好空置房钥匙的更新工作。
3)客服部经理每月25日对空置房钥匙登记情况进行抽查,尤其是钥匙的使用记录。
支持文件:
1、《钥匙交接记录表》
2、《钥匙领取记录表》
3、《钥匙借用登记表》
4、《业主寄存钥匙登记表》
5、《空置房钥匙登记表》
物业管理制度 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区县(自治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市和区县(自治县)价格、规划、土地、建设、市政、公安、工商、民政部门及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及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行政管理工作。
第四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指导本辖区内业主大会成立及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工作,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调解物业管理纠纷,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的关系。
居(村)民委员会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第五条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加入物业服务行业协会,交流物业管理经验。物业服务行业协会作为物业服务行业自律组织,应当制定行业行为规范,调解物业服务企业纠纷,推动物业管理健康发展。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行业协会的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实行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物业管理联席会议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召集,由区县(自治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居(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代表等各方代表组成。
物业管理联席会议主要协调解决下列事项:
(一)业主委员会不依法履行职责的问题;
(二)业主委员会换届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四)提前终止物业服务合同的问题;
(五)物业服务企业在退出和交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六)需要协调解决的其他物业管理问题。
第二章物业管理区域
第七条物业管理区域根据物业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红线图范围,结合物业的共有或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划定。物业的配套设施设备共有、共用的,应当划定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但其设施设备能够分割、独立使用的,可以划定为不同的物业管理区域。
第八条新建物业在出售前,建设单位应当根据本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划定物业管理区域,并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区县(自治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认为建设单位划定的'物业管理区域不符合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应当自收到备案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重新划定。
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时,应当将经备案确认的物业管理区域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示。
第九条已经建成并交付使用但未划分物业管理区域的,需要实施物业管理时,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参照本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在征求相关业主意见后,划定物业管理区域,并报区县(自治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对物业管理区域划定有异议的,物业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在征求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业主、居(村)民委员会的意见后确定。
第三章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
第十一条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并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只能设立一个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业主大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
(二)选举、补选或罢免业主委员会成员;
(三)决定业主委员会的必要经费及来源以及经费管理办法;
(四)撤销或者变更业主委员会超越权限的决定;
(五)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确定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
(六)决定提出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申请;
(七)法律、法规或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二条不设立业主大会的,由全体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未依法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区,可以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在征求该住宅区业主意见并取得过半数业主书面同意后,指定物业所在地社区居(村)民委员会代行本条例规定的业主委员会职责。
第十三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该区域建筑物总面积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业主可以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并于会前告知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第十四条占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总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书面要求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
第十五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告知或者申请后三十日内通知建设单位报送物业建筑面积、物业出售时间、业主清册等材料,并负责核实材料和指导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
建设单位应当在收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通知后十日内报送材料,并协助成立筹备组。
筹备组成员由业主代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建设单位派员共同组成。
第十六条筹备组应当做好下列筹备工作:
(一)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二)参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示范本,拟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草案;
(三)确认业主身份,确定业主人数和业主所有的物业专有部分建筑面积;
(四)拟订业主委员会委员产生办法,确定候选人名单;
(五)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筹备组推荐,三十名以上业主也可以联名推荐委员候选人一名。筹备组应当审查委员候选人资格并确定候选人名单。
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的内容应当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业主对业主身份、业主人数或者专有部分建筑面积提出异议的,筹备组应当予以复核并告知提出异议者复核结果。
第十七条业主拥有物业的专有部分建筑面积按所持房地产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计算;对已出售但未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的物业,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确定的建筑面积计算。
业主人数按房地产权证数计算,一个权证计为一个业主人数。对已出售但未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的物业,业主人数按商品房买卖合同数计算,一个合同计为一个业主人数;对未出售的物业,建设单位计为一个业主人数。
第十八条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
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有两幢以上房屋的,可以以幢、单元、楼层等为单位,推选若干名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推选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业主代表应当提前就业主大会会议拟讨论的事项征求其所代表的业主的意见。凡需投票表决的,业主赞同、反对或者弃权的意见应当经本人签字后,由业主代表在业主大会会议投票时如实反映。
第十九条业主大会会议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业主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业主大会对本条例第十一条第(六)项规定的事项作出决定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业主大会对其他事项作出决定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第二十条业主大会会议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并邀请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居(村)民委员会参加。
占总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以书面形式要求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时,业主委员会应当在三十日内组织召开。业主委员会不组织召开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业主委员会限期组织召开。业主委员会逾期不组织召开的,占总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要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召开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三十日内组织召开。
第二十一条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成员人数由业主大会决定,但不得少于五人,应当为单数。每届任期不超过五年,可以连选连任。
业主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至三名,业主委员会主任是业主委员会的代表人。主任、副主任由业主委员会在业主委员会成员中推选产生,并由业主委员会罢免。
第二十二条业主委员会实行候补委员制。候补委员的名额和产生程序由业主委员会委员产生办法确定。
候补委员可以列席业主委员会会议,但不具有表决权。
第二十三条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自然人业主或者单位业主授权的自然人代表,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备一定组织能力;
(三)按期履行交纳物业服务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等业主义务;
(四)本人、配偶以及直系亲属未在为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物业服务的企业工作;
(五)具备履行职务的健康条件和文化水平。
第二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应当自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持下列文件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并同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物业管理制度 3
1、在工作或值勤中,除因执行特殊任务或者不宜、不需要着保安制服的情形外,必须穿着保安制服。
非因公外出时应当着便服。
2、保安制服要配套穿着,并按照规定佩戴徽章、标志、肩章、臂章,不得佩戴与保安人员身份或执行勤务无关的证章、饰物。
3、保安制服不准与便服混穿,不同季节的保安制服不准混穿。
4、在驻勤单位除执勤外,着装时可以不戴帽子。
5、着保安制服时,要扣好领钩、衣扣,风纪严整,内衣下摆不得外露;着春秋、夏装时,必须着制式衬衣,按要求扎系制式领带。
不准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歪戴帽子、穿拖鞋或赤足。
保安制服应干净整洁,不得褶皱或有油渍污迹、异味。
6、着制式衬衫时,下摆应束于裤(裙)内。
领带要系端正,不可松懈或歪扭。
领带夹一般位于衬衫第三粒和第四粒纽扣之间的位置;裤子穿着要左右平衡,裤腰松紧适中。
裤袋内不可放过多的物品,以免影响裤型的美观。
7、保安制服不能与便服混穿(如上身制服下身便服,或上身便服下身制服等),不得在保安制服外罩便服;穿制服时不能戴便帽,不能围围巾;不同季节的保安制服不能混穿。
8、帽子的戴法要合乎规范,帽檐与眉同高,松紧带不用时不得露出帽外。
除在办公区、宿舍内或者其他不需戴帽的'场合外,应当戴帽。
进入室内时,通常脱帽。
立姿可以将帽子用左手托夹于左腋下(帽顶向体外侧,帽徽朝前);坐姿可以将帽子置于桌(台)前沿左侧或者用左手托放于左侧膝上(帽顶向上,帽徽朝前)。
在办公室和宿舍内时,帽子挂在衣帽架上(帽顶向上,帽徽朝下),或者统一放置在床铺被褥正上方。
9、穿着制式黑色或棕色皮鞋,要保持鞋面光洁无破损,制式训练鞋要保持干净无异味。
男性保安鞋跟不超过3厘米,女性保安鞋跟不超过4厘米。
不得穿拖鞋、赤足,要穿着黑色等单一深颜色的袜子。
10、着装参加重要活动时,只能佩带公安机关或保安公司统一颁发的勋章、奖章和证章。
11、除紧急情况外,驾驶和乘坐警用摩托车时必须戴保安防护头盔。
除工作需要或者眼疾外,不得戴有色眼镜。
12、爱护和妥善保管保安制服和保安标志。
严禁将保安制服和保安标志变卖、赠送或出租、出借给他人。
物业管理制度 4
一、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高起点
现代商务楼技术含量高,管理范围广,不能只凭经验办事。要积极探索制定并不断完善一套覆盖各个方面的管理制度,使整个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管理与服务走上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要有高素质的员工队伍,高技术的管理手段,高标准的管理要求。只有这样,才能达到好的管理效果。
二、加强治安防范,严格出入管理制度,建立客户档案
商务楼的安全保卫工作很重要,它不仅涉及国家、企业和个人财产与生命安全,还涉及大量的.行业、商业、部门机密。由于商务楼一般在办公时间都是开放的,所以治安管理难度大。必须加强治安防范,建立和健全各种值班制度,坚持非办公时间出入大楼的检查登记制度,坚持定期检查楼宇防盗与安全设施制度,坚持下班交接检查制度。加强前门、后门的警卫及中央监控,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力求做到万无一失。同时,应全面建立客户档案,熟悉业主、租户情况,增加沟通了解,做到时时心中有数,确保业主、租户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三、加强消防管理,做好防火工作
由于商务楼规模大、功能多、设备复杂、人流频繁、装修量大,加之高层建筑承受风力大和易受雷击,所以火灾隐患因素多。因此,商务楼防火要求高,应特别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管理。一定要教育员工、业主、租户遵守用火、用电制度,明确防火责任人,熟悉消防基本知识,掌握防火、救火基本技能;加强防范措施,定期检查、完善消防设施,落实消防措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事故隐患。
四、重视清洁管理
清洁好坏是商务楼管理服务水平的重要体现,关乎大厦的形象。由于商务楼一般都采用大量质地讲究的高级装饰材料进行装饰,所以清洁难度大,专业要求高。为此要制定完善的清洁细则,明确需要清洁的地方、材料、清洁次数、检查方法等。同时要加强经常性巡视保洁,保证大堂、电梯、过道随脏随清,办公室内无杂物、灰尘,门窗干净明亮,会议室整洁,茶具清洁消毒。
五、强化设备管理设施的维修保养
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是商务楼运作的核心。应重视对商务楼水电设施(包括高低压变电房,备用发电房,高低压电缆、电线,上下水管道等各项设施)的全面管理和维修,供水供电要有应急措施。应特别注重对电梯的保养与维修,注重对消防系统的检查、测试和对空调系统的保养、维修。要有健全的检查维修制度,要对公用设备、公共场所,如大厅、走廊、电梯间等定期检查、维修维护。对业主、租户的设备报修要及时处理,并定期检查。要做到电梯运转率不低于98%,应急发电率达到100%,消防设备完好率达到100%。
六、设立服务中心,完善配套服务
管理就是服务。为方便客人,满足客人需要,商务楼应有配套的服务,设立服务中心。帮助业主、租户办理入伙和退房手续,解决相关问题;提供问讯、商务等各类服务,包括提供一些日常性服务,如协助接待来访客人,回复电话问讯,提供打字、传真、复印及订票服务等;提供其他可能的委托服务,如代客购物、代送快件等。
七、加强沟通协调,不断改进工作
要加强与业主、租户的沟通,主动征询、听取他们对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与要求,认真接受、处理业主、租户的投诉,及时反映、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要谨慎对待,协调好各方关系,协调配合好政府各部门的工作,还要不断改进各项管理,使各项工作指标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
物业管理制度 5
1、公寓楼实行24小时保安值班制,认真做好公寓楼的进出人员、车辆、消防、财产管理工作。
2、熟悉公寓楼的各种保安设施及操作性能,熟悉社区的结构分布。
3、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及值班纪律,上班时间不得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4、当班秩序维护人员必须制服穿戴整齐,做到警容整洁,文明值勤。
5、定时对公寓楼进行巡逻、检查,保证公寓楼公用设施及消防设备的完好。
6、当班时间不得读书、看报、打磕睡、游戏等,严禁喝酒。
7、配合监控中心工作人员,发现可疑问题,必须立即予以澄清。
8、保证公寓楼治安稳定,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及消防部门的检查工作。
物业管理制度 6
一、形象责任目标
1、如果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部门负责人承担连带责任。
2、文明、和谐、优质服务到位,零投诉。
二、经济责任目标
1、全面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年计划利润xxx万元;月考核指标:xxx万元;直管队员年底达到xx人;保洁人员xxx名。
2、负责人基本月资xx元,浮动工资xxx元;年度结算时,按绩效完成情况实行一次性奖罚。
3、公司临时交办任务列入绩效考核之中统一奖罚。
三、措施保障目标
1、自主制定绩效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并认真实施;
2、按时上报工作进度情况及各种报资料等。
(注:其他部门略)
物业管理制度 7
1.目的
为了保障住宅区的房屋结构完好和外观优美、统一、配套设施完好,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2.适用范围
管理片区内住宅、商铺的装修设计审批与施工监督。
3.管理内容
3.1住宅装修必须办理装修申报手续。
3.2住宅装修必须保证结构安全和外观统一。
3.2.1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功能、外墙的颜色。不得擅自对室内的阳台、露台、通道等进行任何改动。
3.2.2为保护整个小区的美观、整齐,凡统一安装施工的设施,如外门、窗、阳台、露台等,不得进行任何改装。吸排油烟机、空调等应安装在物业管理公司规定或指定位置。
3.2.3不得在室内现浇水磨石及铺设10cm以上、容重大于700kg/m3砖、板等材料,如有导致房屋损坏,甚至保修、保险失效以及施工过程中造成的人员人身事故,均由当事人负责。
3.3装修施工须遵守以下规定:
3.3.1住宅装修施工时间:每日施工时间为:(8:00-12:00,14:00-18:30)在法定休息日和规定时间外施工,必须事先征得物业管理公司同意且静音作业。
3.3.2装修施工人员必须佩戴施工人员《出入证》进出装修房间。
3.3.3若利用电梯运输装修材料及工具,需按规定使用。
3.3.4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装修垃圾,每日应清理出户并倒在指定地点。不得乱堆乱放,不得占用公共区域堆放建筑材料。严禁从楼上抛弃垃圾和任何物品。
3.3.5装修施工用电、用水,住户不得私自在户外接驳。因装修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损坏公共设施等,应由装修队负责修复和赔偿。
3.3.6住户申请装修需到管理处客服中心领取:《装修审批表》一份。《装修管理规定》一份。住户填好《装修审批表》,并提供装修队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装修设计方案1套,将以上资料交管理处客服中心,由工程队主管审批。装修户与装修队施工负责人应到管理处交装修保证金2000元、垃圾清运费3.00元/平方米,费用缴清并登记在《装修情况汇总表》上后才能领取盖有管理处指定印章的《装修许可证》,此《装修许可证》要求装修队贴于住户进户门外侧,装修施工人员由负责人或业主办理《出入证》,并在《装修施工人员统计表》上登记,装修工人凭此证进入装修户内施工。
3.4住户装修完工后,经管理处验收,无违章或渗漏、堵塞、损坏等情况,并入住二个月后可退还保证金;否则,应从保证金中扣除赔偿费用,多退少补。保证金管理参见《装修保证金及押金管理规定》。
3.5管理处工程维修人员和片区管理员跟踪监督,每周二次定期到施工现场巡查,填写《装修巡查表》。保安巡逻员或班队长每天抽查,填写《巡查记录表》。工程维修人员在巡检中,若发现有超越审批范围的施工情况,由工程维修队人员发出《违章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发出《违章整改通知单》的.情况应在《装修巡查统计表》上留下记录。若有动过防水层的出现渗漏情况,应限期装修队进行整改。
3.6保安队对施工人员的出入及在小区内的活动管理参见《出入证管理规定》和《小区内人员违规处理条例》。
3.7竣工验收时,由工程维修队负责人或管理员在《装修验收表》上签字。
3.8保安部应将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对各房内人员及其出入证件进行核查,清理无证及串房人员,按照《出入证管理规定》、《小区内人员违规处理条例》予以处理、记录。
4.相关文件和质量记录
4.1《出入证管理规定》
4.2《小区内人员违规处理规定》
4.3《装修保证金及押金管理规定》
4.4《装修管理作业规程》
4.5《装修审批及竣工验收表》
4.6《装修许可证》
4.7《装修情况汇总表》
4.8《管道通水试验记录》
4.9《装修人员登记表》
4.10《装修巡查表》
4.11《违章整改通知书》
4.12《装修巡查统计表》
4.13《关水试验记录》
4.14《冷、热水管试压测试记录》
4.15《出入证》
物业管理制度 8
一、物业管理的范围
凡在本院居住的住户(含租借住户)都纳入本管理范围。
二、成立机构
为促进物业管理规范运行,设立xx局物业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主任1名(兼),工作人员3名,义务监督员5名。办公室主任由局指派;工作人员设保洁员1,保卫人员1名,水电维修工1名,其人员由本人申请,经考察试用合格后聘用;义务监督员每栋楼1名,由本栋楼居民推选产生。
物业管理办公室隶属局领导下的公益事业机构,在业务上受市物业管理服务公司指导,实行自我管理,自负盈亏,搞好服务。局不另行拨给专项经费。
三、物业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对工作人员的选聘、管理、考核和奖罚。
2、制定并监督执行《住户守则》的落实及违规处罚。
3、根据市物价部门的规定,确定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标准。
4、按规定收取物业管理费,按标准发放工作人员工资。
5、按要求管理好财务收支帐目。
四、相关工作人员职责
1、保洁员工作职责
负责院内x—x栋楼房每单元楼梯走道、楼梯间的打扫清理,以及每栋楼房周围的'清扫,每日早上、下午各打扫一次。对住户违反《住户守则》情况及时纠正和处理,处理不了时,报物业管理办公室。
2、保卫人员工作职责
严格把好大门人员进出关,维护院内安全稳定。做好陌生人员的登记、查询和可疑人员的盘查,对院内进行经常性巡查,发现情况,及时反映和报警。
3、水电维修人员工作职责
负责机关院内水电故障的检查维修,发现故障,做到随叫随到,负责院内电线的布设调整和水管的架设,保障用电用水安全。按月查抄、登记住户水电表使用情况。
4、义务监督员工作职责
负责监督保洁、保卫等人员按工作职责做好工作,发现机关院内环境卫生、安全隐患等及水电管线损毁等情况及时向物业管理办公室报告并监督处理。
五、福利待遇及有关要求
1、福利待遇
物业管理办公室主任及义务监督人员不享受任何福利待遇。保洁员、保卫人员和水电维修人员实行合同聘用制,确立月基本工资,并按工作情况好坏给予相应奖罚,不享受其他劳保福利待遇。
2、有关要求
物业管理办公室人员应按照各自分工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将各项管理工作执行到位。各工作人员应安全谨慎工作,在工作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其他突事件概由本人负责,本局及物业管理办公室不承担任何责任。
物业管理制度 9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厂区物业管理的内容、范围、要求及考核办法。
本标准适用于龙岩卷烟厂厂区物业管理、绿化管理、车辆停放管理、零星工程管理、办公用品管理。
2.职责:
2.1企管办负责制定厂区物业管理规定文件,并按文件进行检查考核。
2.2物业公司按合同及厂区物业管理规定文件规定向烟厂提供各种服务。
3.内容及要求:
3.1物业管理主要内容(除办公大楼):
3.1.1厂区所有公共通道、楼梯、走廊、电梯口、顶楼卫生(含小车库顶棚)。
3.1.2厂区所有厕所卫生,厕所设施检查,化粪池清掏。
3.1.3厂区所有水沟下水道卫生及公共通道、下水管道设施的检查。
3.1.4厂区所有外墙、外窗户、外墙管道、外风扇等清洗。
3.1.5厂区垃圾、木制废品清理。
3.2物业管理具体补充范围及要求
3.2.1厂门口宣传栏保持清洁。
3.2.2公共通道包括:制丝车间一区东面通道;制丝一、二区门口大厅;成型车间大楼与制丝之间的走廊东至成型厕所,西至卷包一区南门天桥斜坡顶、北至卷包一区南门含卷包一区南门天桥;联合工房各层仓库外公共区域。
3.2.3所有公共通道、走廊应保持地面整洁,墙壁、天花板、照明灯、门、窗户无蜘蛛网、无积尘。
3.2.4所有楼梯包括墙壁、天花板、窗户、楼梯扶手、照明灯等,应保持清洁、无蜘蛛网、无积尘。
3.2.5车间楼梯、扶手及工艺质管科大楼的大厅、楼梯、扶手及制丝一、二区的大厅、大厅玻璃、广告牌应每天擦洗。
3.2.6厂区路面保证全天整洁、无落叶、无积尘、无杂物。
3.2.7厕所包括墙壁、天花板、照明灯、地板、门、窗、水池等,保持无臭味、无堵塞、空气清新、干净整洁。
3.2.8下水道及水沟畅通、无堵塞、无垃圾、无积垢。
3.3绿化管理主要内容及要求:
3.3.1负责做好厂区的环境绿化,负责现有绿化的改造。
3.3.2做好厂区、车间的花卉、盆景摆放。
3.3.3按企管办确定的位置和数量摆放花卉,不定期更换花卉,做到品种新鲜化、多样化、高档化,摆放整齐美观,如有枯死花卉应及时更换,档次与现有水平相当。
3.3.4花卉应定时浇水、施肥、除虫,浇水后应及时将地面水迹擦干净,不得留下积水,造成地面污迹,更换花卉应及时清扫地面。
3.3.5节日(元旦、春节、国庆节)庆祝活动或上级领导参观检查应做到花色鲜艳、体现节日气氛。
3.3.6草地、苗木应定时浇水、施肥、除虫、修剪、拔杂草,确保草地、苗木造型整齐美观、花池白净、完整无缺,如有枯死应及时重新种植。
3.3.7及时清拣枯枝落叶,保证绿地整洁、美观。
3.3.8如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花卉苗木等枯死,所发生的费用由物业公司负责。
3.3.9如因自然条件或车间生产造成的`死亡花卉苗木的重新种植,或因意外事件造成的花台破损修复,经企管办确认后费用由烟厂负责。
3.4车辆停放管理内容及要求:
3.4.1负责厂区摩托车、自行车的停放管理。
3.4.2设立厂区摩托车、自行车停车线,确保车辆停放整齐。
3.4.3专人指挥管理,维持良好的交通秩序,确保摩托车、自行车停靠规范、排列有序、走道畅通不堵塞。
3.4.4负责停车场地环境清洁卫生,定期清扫车库地板、蜘蛛网,确保车库环境整洁。
3.4.5确保车库照明(除办公大楼地下单车库)。
3.4.6确保车辆安全,如发现车辆及相关车辆配件丢失,按责任大小,物业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
3.5零星工程管理主要内容及范围:
3.5.1负责厂区、复烤厂的水电、土建、装修零星工程。
3.5.2负责新增绿化工程。
3.5.3所有工程应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施工过程应确保施工现场整洁、安全,施工结束后将现场清理整洁。
3.5.4工程完成后由使用部门对工程效果及费用进行确认,物业公司每月底将经部门确认的工程进行登记,交企管办备案,并附详细的费用清单。
3.6办公用品及计生管理内容及范围:
3.6.1负责办公用品的代购、发放工作。
3.6.2负责户口管理工作、计生工作,确保计生工作四个百分百。
3.6.3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厂区房屋的安全检查及维修申报工作,确保房屋安全和正常使用。
3.6.4各部门应由固定人员领用办公用品。
4.零星工程维修及办公用品申购程序:
4.1在500元以内原有项目的厂区零星工程维修如房屋小范围漏雨、窗户玻璃更换、厕所、下水管道维修等,由部门或车间通知物业公司维修,物业公司维修后经部门或车间对工程效果及费用进行确认,物业公司填写物业服务登记表rj/qg0402-2,公共部分设施的维修由企管办确认。
4.2厂区所有500元以上的零星维修工程,申请部门填写零星工程/办公用品申请及确认表rj/qg0402-1,经分管厂长审批后交企管办登记。工程完成后由使用部门对工程效果及费用进行确认。
4.3大额的零星工程,由物业公司进行费用预算,费用超过5万元的工程应由物业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交厂长审批,并按有关审计程序执行。
4.4办公用品在500元以内原有用品的更换,如更换台玻、台布等,由部门或车间通知物业公司,物业公司重新购置或更换后经部门或车间确认(物业服务登记表rj/qg0402-2)。
4.5所有500元以上办公用品的购置,申请部门填写零星工程/办公用品申请及确认表(rj/qg0402-1),经分管厂长审批后交企管办登记。办公用品交付使用部门后由使用部门确认。
4.6每月底由物业公司对所有项目进行汇总,交企管办备案。
5.考核办法:
5.1上级检查如有不符合要求每项扣1000元。
5.2厂部组织检查如有不符合每项扣100元。
5.3企管办现场管理员检查如有不符合每次扣50元,当月内重复发现第二次扣100元,第三次扣150元,依此类推,当月累加。
5.4如有部门对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不满意可以向企管办书面反映,经核实每次酌情扣50-200元。
物业管理制度 10
物业绿化管理控制程序
1.0目的
加强绿化植物养护,确保绿化植物正常生长,为业主和住户提供空气清新、优美的园林环境。
2.0范围
适用于公司物业管理辖区的绿化养护服务。
3.0职责
3.1 绿化员负责管辖范围内绿化养护工作的具体实施。
3.2 绿化班长负责绿化工作的安排和现场巡视。
3.3 环洁部主管负责编制绿化植物年度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每周对绿化工作检查一次,并填写《绿化巡检记录表》。
3.4 管理处主任负责审批绿化植物年度养护计划;每月对绿化工作检查一次,并填写《绿化巡检记录表》。
3.5 品质督导负责每月对绿化工作进行抽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写到《管理服务检查情况汇总表》。
3.6 综合部负责绿化植物的'标识。
4.0定义
4.1 乔木:指有明显主干,生长高度能超过2米以上的树木,如:行道树、孤植树等。
4.2 灌木:指无明显主干,生长高度在2米以下的树木。
4.3 地被植物:指贴地或匍匐生长的植物,包括草坪、藤本植物等其它草本植物。
4.4 种植:指将被移栽的植物按要求栽种于新地的操作。
4.5 移植:指在种植成活后的植株还需移动到其它位置以达到绿化、设计效果的栽植操作。
5.0工作程序
5.1 绿化工作是物业服务质量的重要窗口,是关键服务工作之一。环洁部主管根据本物业小区的地形、地貌特点,编制绿化工作方案、绿化工作应做到:
a) 小区公共绿地庭院绿地及道路两侧绿地合理分布,花坛、树木、建筑小品配置得当;
b) 新建小区公共绿地达到人均1平方米以上,归区改造的小区人均绿地不低于0.5平方米;
c) 绿地管理及养护措施落实,无破坏、践踏及随意占用现象。
5.2 环洁部主管组织相关人员编制绿化乔木、灌木、草坪的种植、整形、修剪、补种、施肥、除草、病虫防治的作业指导书,包括各环节的服务规范、服务提供规范、各种设备机具的使用操作规程及绿化检验标准检验方法,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执行。各绿化人员严格有关作业文件操作服务。
5.3 绿化人员要求,应编制《绿化服务人员任职要求和岗位职责》对绿化各岗位人员的年龄、身体状况、文化、工作经历、技能做出规定,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执行绿化作业技能较强属关键过程,每年对绿化人员进行定期技能培训,技能鉴定合格才能上岗。
5.4 每日绿化作业结束操作人员应填写《环洁部工作日志》记录作业内容和具体数据,对各种花草树木的种植管理做到对其质量可追溯性。
5.5 绿化的消杀(病虫防治)参照《环境消杀控制程序》执行,喷洒农药的浓度剂量符合有关标准,农药空瓶按规定集中送有资格部门无害化处理。
5.6绿化修剪:注意一观察二修剪三处理;草坪高度不得高于15cm,修剪后的草坪高度为5-10cm,并遵守原则。
5.7绿化浇灌:不干不浇,浇则浇透;夏秋季浇灌水的时间一般是早晨,春冬季浇水时间一般为午后。
5.8绿化施肥:勤施薄施。
5.9 外包绿化的管理,绿化负责人对外包绿化服务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外包服务也应按公司有关作业文件操作,其绿化质量达到要求才能验收,否则重新种植修剪等服务。
5.10 绿化植物的标识按《服务提供控制程序》规定实施。
6.0支持/相关文件
《服务提供控制程序》
《环境消杀控制程序》
《环洁部工作手册》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
绿化植物花草种植修剪养护管理消杀作业指导书
7.0记录
《环洁部工作日志》
《消杀工作记录表》
《绿化巡检记录表》
物业管理制度 11
物业项目卫生保洁管理规定
(一)环境主管是保持项目清洁卫生的直接责任人。
(二)住(用)户的责任和义务
(三)各住(用)户使用垃圾袋投入垃圾桶内,不准把垃圾放在门口、走廊或楼梯间。
(四)严禁任何人员随地吐痰,乱丢纸屑、烟头、果皮及瓜壳等。
(五)不准乱倒垃圾、杂物、污水和随地大小便。
(六)禁止把垃圾、布屑、胶袋等杂物投入厕所或下水道,如因使用不当导致堵塞或损坏,住(用)户应负全部修理费用。
(七)项目内任何公共地方,均不得乱涂、乱画、乱贴及乱竖指路牌、广告牌等。
(八)用户装修完毕,应立即清扫,不得将废物弃于走廊、楼梯通道或公共场所。
(九)住(用)户不得向室外(即窗外或阳台外)倾倒污水、抛纸屑、烟头、杂物等。
物业管理制度 12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的着装和秩序,树立良好公司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物业公司客服、保安、保洁、工程人员的服装管理。
一、为了塑造公司统一形象,提升服务人员的士气与工作气氛,物业管理中心各部门员工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工作服。
二、客服及维修新入职员工满一星期后,员工可以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工作服领用申请。
三、办公室专人分工负责员工制服的各项管理,包括工作服的购买及验收、工作服的保管与发放、领用核签、检查考核等工作。
四、工作服的定制及领用
1、办公室内勤汇总物业客服、保安、维修、保洁人员数量及身材信息:,对制服的数量、尺寸等进行汇总;
2、制服的购买:公司申购人员负责制服的选购、运输,办公室内勤负责保管;
3、制服的领取:办公室内勤按照人员信息汇总名单核实后发放,并做好登记;
4、制服的盘点:物业处负责人要定期盘点制服,根据人员入职离职情况和库存情况,及时进行申购,备足数量以便使用,并根据使用年限和季节变化及时组织更换。
五、工作服的发放标准及使用期限
1、客服人员制服包括外套、长裤、衬衫、领花;
保安人员制服包括冬装(外套、长裤、衬衫)、夏装(半袖、长裤)、冬季大衣及配件(帽子、帽徽、肩章、领带);
保洁人员制服包括冬装(外套、长裤)、夏装(半袖、长裤)、配件(头花、无微不至精心管理口罩、胸牌、手套)等。
工程人员制服包括冬天:外套、长裤、夏装:长裤、半袖;
2、新员工进入公司后,配发时下季节服装一套及所在岗位的必备标志物。
3、客服人员制服的使用期限为2年;
工程人员制服的使用期限为2年;
保安人员夏装、冬装的.使用期限为2年,帽子、帽徽、领带、肩章等标志物的使用期限为两年。
冬季防寒大衣无固定使用年限(至少两年);
保洁人员夏装、冬装的使用期限为2年,头花、口罩、胸牌、手套的使用期限为0.5年。
六、着装的要求
1、所有工作人员上班时需着制服,配饰应佩戴齐全。
2、制服不得变卖、出租、抵押,也不得擅自拆改或者赠送、转借给非公司工作人员。
3、身着制服时,需配带工作证。
保持端正的站姿、坐姿和行走姿式。
谈吐文明,精神振作。
4、员工制服不得与便服混穿,帽子不得歪戴,不得有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等不得体行为,着制服时内衣下摆必须扎入裤内,不得外露。
5、所有人员应定期对使用的制服做清洗及修补工作,保证着装整洁。
(注:制服自行清洁)。
七、着装的检查与考核物业部负责人组织着装检查与考核工作:
1、未按公司要求穿着制服者罚款50元/次;
2、将制服借给非本公司工作人员穿着者给予通报批评及罚款100元的处罚;
若无微不至精心管理造成其他不良后果的,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处理;
3、制服有明显污迹或褶皱严重的罚款10元/次。
八、部门负责人一定要自备有西服,以便有外出活动或重要业务洽谈时穿用。
九、量身定做工作服的员工,若于工作服申购期间离职的,且其工作装已量身,厂商已在制作的,则该员工应全部缴还公司工服订做金额,并由综合部于领到该员工工作服的当日通知其到物业管理中心领取。
十、各部门人员应妥善保管工作服。
员工离职时,必须交还所领衣物,根据在职时间长短,服装费用的扣除作如下规定:服装折旧费计算:
1、自入司之日起,工作未满3个月以上者,离职时,收取工新作服的全部成本费用,旧服装折旧费为40元/月,服装未清洗后退回,直接按全额扣款;
2、自入司之日起,工作满3个月以上未满1年者,离职时,收取工作服成本费用的50%;
3、自入司之日起,工作满1年以上未满一2年者,离职时,收取工作服成本费用的20%;
4、自入司之日起,工作满2年以上者,离职时,不收取工作服费用。
十一、所有离职人员在办理离职手续时,需提前一月上交“辞职报告”,交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正式办理离职手续;
部门负责人及公司总经理签字后,离职员工本人将“辞职报告”交由办公室,办公室人员需在“辞职报告”上注明工作装的扣款幅度和金额。
财务人员将根据“辞职报告”上注明的工作服扣款金额从工资中扣除,办理工资结算手续。
物业管理制度 13
一、公园封闭建议
目前山体公园与都市阳光之间还存在500米左右的长度未进行封闭隔离,随着山体公园的投入使用人流量必定会剧增,其中会有相当一部分为外来人员到山体公园活动,给都市阳光带来巨大的安全压力,建议地产尽快将此地段进行封闭以便控制外来人员通过此地段随意进入都市阳光小区,为业主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的居住环境。
二、康体健身器材配置建议
根据对都市阳光客户群体的分析,小区内有较多的老人;并且小区内目前未安装任何健身器材,小区内老人健身活动缺少场地及器材,很多老人迫切希望有一处健身锻炼的场地;目前山体公园内设置有门球场根据目前管理处对客户的.了解,对门球活动感兴趣的顾客群体相对教少;建议将目前门求活动场地安装老人活动使用的康体健身器材以供老人锻炼使用。
三、增加阅览室建议
目前山体公园共计有管理用房6间,其中预计物业作为管理用房使用2间;为增加小区的文化氛围,建立和谐社区;展现xx的人性化服务,为小区中老年群体沟通交流提供一个好场地,建议在山体公园管理用房中设立一间为图书阅览室,(备注:只对xx客户开放)配置书架一套,各类书刊、报纸、杂志等刊物预计费用为10000元左右。
四、增加棋牌室建议
为丰富xx社区顾客的业余活动,让顾客充分感受到作为xx客户的优越感及舒适感;建议在山体公园的管理用房中拿出两间开辟为棋牌室,只供xx物业都市阳光、世纪华府专用;预计配置各种棋牌桌椅板凳费用为5000元。
xx地产品牌进入瓦房店房地产市场已有5、6年的时间,经过这几年的发展及积累在瓦房店地区也积累一定的人脉关系。可以说,xx地产品牌在一定程度上带动了瓦房店房地产市场的发展。
由于前期各个方面的问题瓦房店的客户也出现了部分对xx品牌存在一定偏见认识的观点,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提升客户对xx品牌的信任及追随,是摆在我们xx人面前值得思考的一个问题;多年来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超前的服务理念一直是深圳企业的优势,也是xx物业发展到今天进入国内物业管理行业前三甲的关键成功因素之一,为此在山体公园的物业管理方案中xx物业充分体现一切为了客户,为客户一切的服务理念突出xx客户的尊贵感让客户充分感受到作为xx客户的优越感及舒适感。
我们衷心希望:xx都市阳光、世纪华府,是xx品牌下地产与物业共同在瓦房店房地产市场打造和谐宜居住宅项目的第一家,让业主相信选择了xx就选对了家,项目成功靠大家。
物业管理制度 14
为了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强化组织观念,维护正常的劳动、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体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岗位责任制和具体工作目标,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
二、全体员工必须服从分配,听从安排,对工作不服从分配,经教育仍不能到职到岗的视为旷工处理(按奖惩制度第六条执行)
三、 做到按时上下班,不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打扑克、下棋或干其它与工作无关的私活,违者按奖惩制度第五条执行。
四、严格考勤制度,各物业管理站必须坚持每日签到考勤,考勤员必须认真登记,严禁弄虚作假,违者按奖惩制度第十三条执行。月底汇总,于次月1日报经理审查后交财务科备案,是每月工资发放的主要依据之一。
五、严格坚持请销假制度,做到事前请假事后销假。杜绝不请假或先离岗后请假,违者按旷工处理。
六、对无视公司工作纪律,屡次违反,除按上述规定处理外,将调离其本人工作岗位或待岗学习(经学习仍不能胜任工作,按自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七、严禁打架斗殴,聚众闹事。违者除对其批评教育外,按奖惩制度第七条执行。
八、严禁利用工作之便以权谋私,禁止收受用户任何好处,或以权报复,一经发现或接到举报将按奖惩制度第八条执行。
九、除因工作需要,禁止中午喝酒,反对酗酒,不得因喝酒聚会而影响或延误八小时以外的临时性工作和服务要求。
十、水电工要严格执行水电工岗位责任制,水电查抄及费用征收应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按奖惩制度第十条执行。
十一、工作时间定为每天8小时,职工周日除留一人值班外,其余人员休班;值班人员安排其他时间补休(法定节假日据情况安排休息)。
十二、对业主提出的各种合理性服务要求,在规定范围内的要立即去办,服务范围之外的能办则办,不能办的须做好耐心的宣传解释工作。禁止出现推诿不管或置之不理,一旦发现或举报反映,则按奖惩制度第十一条执行。
十三、业主(或使用人)对收费(含代收费项目)标准提出异议时,要首先向其耐心宣传解释上级的规定和批准的收费标准,直到业主理解和满意为止,遇有极个别业主无理取闹,应及时向领导汇报。
物业管理制度 15
岗位职责:
1、直接上级:项目经理。
2、熟悉有关物业管理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各类物业管理知识,并能有效运用。
3、对市场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
4、负责接待经营者及业主和来访客人,对经营者及业主的投诉要耐心解释,及时处理,投诉处理率达100%,投诉回访率达100%。
5、建立与经营者及业主密切友好的关系,熟悉市场经营者及业主情况,积极与经营者及业主交流、沟通,定期访问经营者及业主。
6、及时向项目经理反映经营者及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定期提交市场经营者及业主提案。
7、熟悉市场房屋及各类公共设施的.结构和管理要求,及时满足经营者及业主合理要求。
8、做好经营者及业主进住工作,建立经营者及业主档案,签署有关管理协议,配合工程部进行装修监管,装修结束,组织验收,建立经营者及业主工程档案。
9、负责接听经营者及业主报修电话,认真做好记录,迅速转达相关部门,并及时对经营者及业主进行回访。
10、做好编制物管费、公共分摊费、特服费用一览表工作,做好收缴工作,妥当解释经营者及业主提出的相关问题。
11、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物业管理制度 16
物业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障物业安全、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一、总则
1.1 目的和依据:本物业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物业管理工作,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提高物业服务质量。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小区内的所有业主、住户、物业管理人员和相关服务提供商。
二、物业管理组织架构
2.1 物业管理委员会:设立由业主代表组成的物业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和协调物业管理工作。
2.2 物业管理部门:设立专门的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物业管理工作,包括安全巡查、维修保养、环境卫生等。
三、物业安全管理
3.1 火灾防控措施:
3.1.1安装火灾报警系统,并定期检测和维护。
3.1.2制定火灾应急预案,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应急疏散路线。
3.1.3定期组织火灾演练,提高居民的火灾应急能力。
3.2 安全设施管理:
3.2.1定期检查和维护消防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3.2.2设置安全出口标识,并保持通畅。
3.2.3安装监控设备,加强小区的安全监控。
四、工作环境管理
4.1 环境卫生管理:
4.1.1定期清理小区内的'垃圾,保持环境整洁。
4.1.2加强绿化管理,定期修剪和养护植物。
4.2 噪音管理:
4.2.1制定噪音管理规定,限制施工、装修等噪音产生。
4.2.2加强对噪音扰民行为的监督和处罚。
五、服务管理
5.1 服务标准:
5.1.1制定物业服务标准,明确服务内容和质量要求。
5.1.2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居民的投诉问题。
5.2 业主参与:
5.2.1定期召开业主大会,听取业主意见和建议。
5.2.2成立业主代表会议,与物业管理部门进行沟通和协商。
六、责任和监督
6.1 物业管理人员责任:
6.1.1物业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规范,保证工作质量。
6.1.2物业管理人员要定期接受培训,提高专业素质。
6.2 业主责任:
6.2.1业主要遵守小区的管理规定,不得干扰物业管理工作。
6.2.2业主要积极参与小区事务,共同维护良好的居住环境。
七、制度执行和修订
7.1 制度执行:
7.1.1物业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各项管理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7.1.2物业管理委员会要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7.2 制度修订:
7.2.1物业管理委员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7.2.2修订后的制度应及时向业主公示,并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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