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产管理制度

时间:2023-02-26 17:07:42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学校产管理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校产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学校产管理制度

学校产管理制度1

  学校一切财产属国家所有,爱护公物,人人有责。为此学校的财产要做到物尽其用,充分发挥效益。使校产管理能起到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的作用,特制定校产管理制度。

  一、学校一切财产必须登记入帐,对财产的使用和保管由校总务处统一调配和管理,任何处室、个人不准擅自挪用。校总务处负责对学校财产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学校固定资产的变卖和赠送,外借和外调,必须先经校总务处核准,由校长室审批后方可进行,并报会计室办理财务处理手续。

  三、学校一切固定资产的遗失,破损报废,都要经一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并作好登记和帐务处理。

  四、学校添置设备、购物、验收、报销等都要按学校规定手续办理,以不违反财务制度为原则,所增一切设备都要登记造册,纳入学校固定资产。总务处应不断完善“二帐”管理制度。(固定资产帐和低值易耗品帐。)

  五、教室内的所有财产由校总务处统一管理,实行班主任负责制,按学校制订的保管制度保管。各班可自行制订保管办法。

  六、各处室、备课组的`电脑、仪器、设备、用具由各主管人员负责。确定专人保管,对所有财产除有登记册外,必须根据各特点制定管理制度。

  七、教职工领物要登记,保管人员发出实物一律要登记造册。

  八、教工借物一律要写借条,并要按期归还。凡属集体使用的物品,一律不得由个人带回家中使用。

  凡属学校贵重物品,重要的仪器设备,电教设备、音响设备,稀有(紧、缺、少)物品或新购置的物品及配套设备等一律不准出借。如遇上级机关、协作单位确需借用的,必须经总务处核准,校长室批准方可出借。学校出借的一切财物,如遇遗失,损坏,要视该物品的新旧程度,贵重程度及市场供求情况,按原价或高于原价赔偿。

  九、学校领导变更,各处室负责人(或财产保管人员)的调换,都要办理财产移交手续。

  学校教职工的外调、外借、退休、出国、退职、辞退等,必须先做好公物归还或接交手续,才能办理有关离校手续。

学校产管理制度2

  为加强我校校产管理和维护,确保学校财产安全和合理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 学校财产管理由总务处负责,校产管理领导小组管理。

  二 学校的一切公物(包括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教学用品,生活用品,建筑材料等)都应登记建账,添置的新物以及上级调来的物资、发下来的奖品,亦应先登记后使用,做到账物相符。

  三 固定资产由总务处负责,建立总账,各部门(教导处、总务处、学校各办公室、仪器室、图书馆、电脑室、教室等)相应建立固定资产保管清册,由各部门管理员保管,资产每学期清点一次。消耗品和建筑材料每月结算一次,由校产管理领导小组期初、期末各检查一次。

  四 各部门的固定资产,不得任意转换,如要调出调进,须会同总务处办理,班级公物因损坏需修理,应坚持学生申请,班生活委员、班主任审查,总务处批准的`手续。以便对学生进行教育和执行赔偿制度。

  五 新增添的校产校具一律经学校保管部门办理验收、入库及登帐手续后,方可办理财务报销。

  六 教职工调离学校时,须将领用或借用的校具交还给总务处,不得私自带走或转让他人,否则,不予办理调离手续,并追查经济责任,严肃处理。

  七 剧毒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应加双锁,单独存放,由仪器管理员和办公室共同保管,按国家安全管理条例执行。

  八 领借物品必须本着节约和实事求是精神,一定要办理领物借物手续,外单位借用物品,必须凭单位借条,经校领导或总务处同意后出借,贵重物品,原则上不出借,如必须出借时,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借出物品,须按时归还,如有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

  九 为加强校产管理,减少损坏现象,总务处建立维修登记簿,各班如有损坏要及时上报,并按制度赔偿。执行班组财产检查制度,每日检查一次,期末公布各班财产管理结果。 十 管理员应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管好学校财产,如有失职,致使校产受到损失者,必须严格追究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和财物损坏程度,赔偿全部或部分费用

  十一 校舍维修、保养工作是校舍管理的主要内容。每年学校要对校舍进行多次全面检查,校舍管理人员应根据检查情况,向学校领导提出维修意见,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定批准后进行维修。要严格把好维修质量关、造价关等,经教育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学校校产维护管理制度

  十二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xx小学

  20xx年上期

学校产管理制度3

  学校财务会计档案和学校校舍财产档案是学校档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使学校资产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制定本管理办法。

  1、学校档案资料包括建筑、场地、绿地、消防等能反映校舍现状的有关资料及相关文件。

  2、校舍资料应随学校建设的发展而变化,做到资料与实际情况相符合。凡是新建改扩建的项目必须对原资料进行补充或更改,如建筑平面图、水电图等。

  3、建筑档案必须有专人负责收集,做到内容齐全、不遗漏,并及时归档。

  4、校舍资料属学校永久性保存资料,应按制度借阅,不得随意销毁。5、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会计人员应对当月的会计凭证进行全面整理,记账凭证按编号顺序排列齐全,装订成册,并填写封面及背脊,说明年度、月份起讫日期,凭证种类,起讫号码,并由装订人在装订线封签处盖章。对会计凭证类,会计账簿类,会计报表类和其他会计资料类等,按时分类立卷归档。

  6、归档案卷封面的`各个项目均应填写清楚,案卷标题确切简明,卷内应有次序的编页码,归档案卷要编制案卷目录一式数份,交接时双方根据目录清点核对并履行签收手续。

  7、认真做好校舍资料统计工作,对各种资料的改进、补充须附说明。

  8、资料管理人员做到规范化整理立卷,由档案部门集中统一管理,有关部门借阅须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发现短缺及时查找。

  9、资料保管必须切实做好防盗、防潮、防虫、防霉等保护工作,确保资料完好无损。

学校产管理制度4

  学校财产是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的物质基础。管好、用好学校财产是每个师生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延长校产使用年限,提高校产使用效率,确保其正常运行是贯彻勤俭办学思想,提高教育事业经费使用效益的重要方面。为改变财务管理中重金轻物的观念,切实加强校产管理,确保校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 各处室、办公室校产管理

  1、各处室校产本着谁使用谁负责原则,每学年教学、办公财产统一由总务处配备,各处室清单由负责人签名,收回总务处专人保存,以便学年结束核查交验。

  2、教师租用的`公物如中途有损坏的,要求使用人及时修复,退出时做好交验工作。

  3、实验室、多媒体、广播系统、电脑房、图书馆、医务室、食堂、体育器材室、音乐美术器材等财产由专人负责,独立建帐,各负责人做好财产清单报总务处一份备查。

  4、各处室财产如有报损、失落及时与总务处联系,查明原因,报学校处理。

  二、 班级财产管理

  1、开学前由班主任做好班级、寝室财产的清查工作,并在开学后三天内报总务处清查情况。(填写财产清单,签字为凭)

  2、课桌凳、床铺、柜由学校统一编号,班主任管理,责任到人,学生个人保管使用三年,桌凳、铺位定人,课桌凳不损坏,钢桌凳螺丝要齐全。

  3、教室、寝室所有财产设备由专人负责,电灯、电扇专人按时开关,节约用水、用电。财产如有损坏查明原因,及时赔偿,及时修复。

  4、班级卫生洁具集中摆放,每学期拖把2把,棕竹扫把6把,每3 年脸盆一个、畚斗一个、纸娄一个。

  5、学生公寓、宿舍每学期拖把、扫把每寝室各一把。

  三、 总务处管理

  1、做好校产期中检查、期末清查、赔偿、修理等工作。

  2、平时对办学设施、屋顶、墙体、地面、绿化工作检查,做好校产建帐、报损工作。

  3、发放物品及时记载,建立校产保管使用清单。

  4、学校器材用于教学,不得挪用,外借器材公物由校长室同意。

  四、 校产赔偿办法

  一)、班级、寝室财产

  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中途如有损坏,查明原因及时赔偿,及时修复。

  二)、包干区财产

  则采用谁的卫生包干区由谁负责管理区内所有财产的办法

  1、不慎损坏主动承认者,按半价赔偿。

  2、损坏后没有主动承认,则该班级有义务第一时间将情况上报总务处;

  1)、后经学校或者其他同学查获者,按原价二倍赔偿;并扣除本周该班级三项红旗竞赛相应的分值,(100元以下扣0.5分、100—300元扣1分、300以上扣2分 );

  2)、对查出损坏公物的同学有相应的加分和经济奖励,加分标准与以上扣分的分值一致;经济奖励为陪款的50%作为本班的班委费;

  3)、如果本班包干区的财产被损坏,而该班级又没有尽到上报的义务,则要扣除本周该班级三项红旗竞赛相应的分值,扣分标准与以上扣分的分值一致。

学校产管理制度5

  一、负责学校物资、物品的统计、保管、分配、发放工作,协助做好采购供应工作。

  二、严格执行学校《校产管理制度》。

  三、建立帐册,经常核对,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四、对所购进的物资、物品进行验收、核对。无需入库的,须在票据上加盖收章,对数量不符的、质量不符要求的、价格不合理的',拒绝入库、验收。

  五、库内物资、物品分类排列堆放整齐,确保安全,对发放、使用租借的物资、物品进行跟踪管理,建立校产档案。

  六、经常及时了解学校各部门对于物品所需的情况,及时组织采购入库,对于一些常用易耗的物资、物品,要及时补充,保障供给。

  七、对数量多、价格高的物资、物品须请示批准后实施。

学校产管理制度6

  一、校产管理必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管用结合,层层负责的原则。建立有领导、专管人员、兼管人员参加的校产管理委员会。

  二、校产管理由总务处具体负责,定期向校管会汇报工作,负责建立财产总帐、明细账、位置帐,做到帐物相符。搞好物品调配、清查、核对、报废、维修的督促检查、责任制度落实等,实行规范管理。

  三、按财会制度进行分类核算。实行统一管理,各部门、班级,分口负责管理体制。

  四、财产的购入,实行学校统一采购、购入、调入、调出、自制、自建,增加财产必须由总务处办理验收手续,由校产管理员和会计入帐入库。报废物资由校产管委会批准上报备案,贵重物品报上级审批,方可报废

  五、各部门、班级要负责自己管辖内设施的使用与管理,各项设备、设施要有专人负责,认真保护与维修,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设备设施;借用物品及时返还,要有手续;损坏设备、设施按校产奖惩制度执行;自然损坏物品报书面材料,报校管会批准核销。教师调动工作要及时移交所用物品,校内设备、设施不得擅自供个人或外单位使用,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办理使用手续,并要求按期归还。

  六、定期检查盘点,每学期要进行一次清查核实,查出问题及时解决。校内设备、设施不得擅自移动,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移动时,必须到管理员处办理移动手续及调帐,使学校设备、设施有序流动。

  七、保管员变动时,要办理好交接手续,做到人员变动,帐物清楚。

  八、爱护校产是德育教育的重要内容,学校的.各部门、年级、班级,必须进行爱护公物教育,使全校师生都养成爱护公物的好习惯。

学校产管理制度7

  为了进一步提高校产的使用效率,延长使用期限,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特制订本制度。

  一、要求

  1.师生员工必须树立主人翁意识,热爱学校,爱护校产。

  2.固定资产必须及时登记,及时对帐,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3.执行谁用谁管,责任到人的校产管理原则。

  4.各部门校产保管人员必须做好日常校产的保养工作。

  二、申购

  1.各部门根据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购物申请。

  2.凡申请购物者(部门)须填写申购单,经相关领导批准同意后由总务处统一安排采购。

  三、验收

  1.征用的土地、新(扩建)的房屋、建筑物等校产,由校产管理员依据凭证(一式两份)入帐。

  2.自制、局拨、捐赠的固定资产等由经办人将物品、原始凭据交校产管理员验收签字,填写入库凭证,凭证一式两份,一份留底,一份交校产保管员,并据此及时记帐。

  3.低值易耗品,由保管员验收签字,分类定位储存。

  四、领用

  1.学校各部门申购的公用设备,均由部门领用,个人保管,调离学校时归还。

  2.各部门或个人因工作需要特殊的.办公用品或教具,经负责此项工作的总务主任同意,可向仓库保管员领取,在领用登记卡上签名或写借条。

  3.学校配发的一般办公用品和清洁工具,在每学期初由部门负责人向仓库保管员统一领取,在领用登记卡上签名。

  五、管理

  1.建立校舍资料档案,做好房屋编号。做好固定资产的编号、登卡、入帐工作。

  2.每学期开始,总务处安排相关责任人根据登记情况,到各部门核实所有公用设备。学期结束,各部门应自行核实台帐,再由总务处有关负责人到各部门收齐所借用的物品及教具,复查台帐及有关物品,做到帐实相符。

  3.需报废、报损的的物品,应由有关人员会同技术人员作出鉴定,经确认无修复和使用价值后,由经管人员上报,总务主任签具意见,分管校长验证,并报校长同意。

  4.坚持领用、借用、赔偿制度。

学校产管理制度8

  为了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充分地利用好现有的先进教学设备、设施进行现代化教学,延长设备、设施的使用寿命,提高校产的效用,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设一名兼职教师负责校产的.管理及登记工作。

  2、对新添置的设备、设施等校产必须及时做好入册登记手续。做到先入册后使用。

  3、各功能室(包括课室)都有一位专职或兼职教师负责室内设备、设备的保管。

  4、各功能室都必须有规章制度,要求师生进室后必须遵守。

  5、凡各类设施、设备的“进出”(包括教学仪器的临时借用),都要办理相应的借记手续。

  6、功能室每次使用完后,任课的老师要按要求把该功能的设备、设施等放回原位。负责功能室的教师有权要求使用功能室的老师把该室的设备、设施整理好。

  7、未经领导或负责老师批准,任何人不能随便动用学校的设备、设施和场室。如有违反,则追究责任

  8、设备、设施的损坏:

  (1)属自然损坏或失效的,负责的教师要及时上报总务处进行维修或报废。

  (2)属人为性损坏的,分责任,按价赔偿。

  9、每学期末,负责校产登记的老师要做好校产的清点工作,作好记录。该添置的上报添置、该维修的安排维修。做到科学管理、物尽其用,尽可能发挥现有设备、设施的作用。

学校产管理制度9

  一、学校固定财产实行一学年检查一次。固定财产减少、损坏,报废手续,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报总务处检查批准,办理报废手续。

  二、学校财产实行分室、分部门,定人、定物、定帐保管制度。

  三、年级段办公室、校长室、支部办公室、教导处、总务处、教科室、实验室、仪器室、电教室、图书室、阅览室、食堂等处室所有财产,由总务处编造校产清册,建立分户帐,分室分部门管理使用。每学年开学初,总务处按册逐项清点给各处室负责人管理。(按册抄写清单,经负责保管人签字,分别张贴在各处室)。学年结束按单清查。对如有损失按《校产赔偿制度》执行。

  四、教室的财产实行包干管理。课桌方凳以及各类用品由总务处统一编号,分班造册登记,交班级按学期包干管理使用。如有损坏按赔偿制度,由班级或直接损坏者负责赔偿。教室清洁用具由总务处每学期分发一次,不作校产登记入册。如不慎失落或早损怀,由班级自行添置,学校概不补发。

  五、电教器材、教学仪器等设备由电教仪器专职教师和有关教师分层负责保管,对新置或上拨的电教器材、教学仪器必须由总务处验收造册方可使用。我们管理的.原则是:既要严格管理,又要方便教学,小心使用。如有损坏或失窃,必须追查原因,根据实际情况,负责赔偿,报废注销。

  六、教师住室有关校产,由总务处会同作住的教师编造“教师住室校产清册”,教师调动或住室变动,必须按册清点,如有失落或损坏,折价赔偿或修理。

  七、食堂桌、凳、餐具等用品造好清册由总务处、食堂人员统一保管使用。

学校产管理制度10

  学校财产管理是总务管理的重要组织部分,管理原则如下:

  一、讲求实效,厉行节约

  建造、购置财产物资,必须讲求实际效果,充分考虑我们的国情和经济能力。在校舍建设和教学设备的配备方面,既要满足国家规划面积定额和教学大纲的要求,又要反对不顾实际需要和可能,单纯追求高标准、讲排场和摆阔气的倾向。既要注意数量,也要注意保证质量。克服和防止只管买、不管用,只求价格便宜,不问质量好坏,不管使用效果的片面观点。使建造、购置的各种财产物资,具有适用、耐用、经济实惠的等特点。

  在财产物资管理工作中,要着眼于用,着眼于服务,使物尽其用。充发挥为教学服务、为师生员工生活服务,为学校生产经营服务。必须明确,管理是手段,应用是目的.。如果将一座房子或一台设备一直锁起来,不让用,那是极大的浪费。

  在财产物资的管理中,要克服重钱轻物的错误倾向,克服重建设,轻管理的错误倾向。加强日常科学管理,合理存放、科学保养、维护、修旧利废、综合使用、节约代用,使财产物资的管理达到讲求实效、厉行节约的目的。

  二、健全制度,家底清楚

  在财产物资管理工作中,要做到家底清楚,必须健全核算制度和管理制度。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势必导致管理混乱,家底不清,结果是一笔糊涂账。给侵占公物者以可乘之机,给学校工作带来困难,给学校财产物资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因此,必须建立必要的管理制度和完善的账务核算制度。财产物资账目是财产物资数量和价值的集中反映,只有健全财产账目,才能做到底清楚。学校的财产物资种类繁多,规格复杂,性能各异,存放分散,为了便于管理,财产物资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和使用部门,都要调协必要的账卡,详细记录财产物资的增添、领用、调拨、报损、报废、变价及其种类、名称、规格、数量、价值、性能、用途、存入地点、保管人等。为做到心中有数,家底清楚,还要经常清查、盘点、核对。如有盘盈、盘亏,应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进行处理。并相应调整账卡记录,使财产物资的管理,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家底清楚。

  三、加强维修,注意保养

  在财产物资管理中,一项重要内容是做好对财产物资的维修、维护和保养工作。重视并做好这项工作,不仅可以延长校舍、设备的使用年限,提高利用率,而且,还可以节约学校的经费支出。对于校舍,要经常检查,不断进行维修,确保校舍的安全完好。对于设备,要加强维护、保养,定期检查、校验、检修,充分发挥使用效能。对于有些价值昂贵、精密度高的仪器设备,还要建立技术管理制度,以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

  四、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要加强财产物资管理,必须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科学的财产物资管理体系和责任制度。建立一套切合学校实际的组织管理制度,是搞好财产物资管理的组织保证,这是一项十分重要而不可忽视的工作。

  分管总务工作的校长,应对全财产物资管理负责,并实行统一领导。总务部门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对全校财产物资负责管理。对行政领导关系不属总务的部门,如仪器保管室、图书室、音、体、美教研组、医务室等部门,应当由总务部门统一来组织,明确责任,归口管理。即按照财产物资类别和使用情况,将财产物资交给各使用部门负责管理,把'用'与'管'结合起来。不能归口的设备、房屋、建筑物等,仍由财产物资管理部门管理。在归口管理的基础上,还要划分财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和使用部门之间的职责范围,做到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切实做好财产物资管理工作。

学校产管理制度11

  一、对师生员工加强爱护公共财物的教育,树立以爱护公物为荣,破坏公物为耻的`好风尚,保持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

  二、所有校产校具都必须登记入帐。帐簿一式三份,总务处、保管室、管理人员各执一份。

  三、所有物资、校产确定专人保管,总务处对保管人员明确保管责任制,务必做好四防工作,(即防潮、防腐、防火、防盗等)教学办公用品按规定审批手续办理发放。

  四、实行使用管理责任制,制订班级和个人承包使用合同。开学初,总务处将有关公物按人头配齐交各班级,合同一式二份,总务处、班级各执一份。

  五、定期进行检查评比,各班明确专人,按时关锁门窗,班干部经常检查承包使用的物具,学校管理人员定期全面检查校产、校具使用、管理情况,公布检查结果,其末学校进行评比,对管理认真负责,成绩显著的人员或使用班集体给以奖励,对管理失职导致损失者、对破坏公物严重者,除按规定令其赔偿外,还要按情节予以纪律处分。

  六、严格执行赔偿制度。

学校产管理制度12

  全校师生员工要树立以爱护公物为荣,损坏公物为耻的好风尚,敢于同破坏公物行为作斗争,各处室、各班级对校产管理列为评选先进条件之一。

  一、学校财产管理由分管校长负责,校产管理领导小组管理。

  二、学校的一切公物(包括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教学用品,生活用品,建筑材料等)都应登记建账,添置的新物以及上级调来的物资、发下来的奖品,亦应先登记后使用,做到账物相符。

  三、固定资产由总务处指定专人负责,建立总账,各部门(学校各办公室、教导处、总务处、办公室、仪器室、图书馆、电脑室、体育室、教室等)相应建立固定资产保管清册,由各部门管理员保管,资产每学期清点一次。消耗品和建筑材料每月结算一次,由校产管理领导小组期初、期末各检查一次。

  四、校产校具的添置由总务处统一办理。总务处采购人员,应掌握市场信息和国家政策规定,采购物品要坚固耐用,价廉物美。

  五、各部门的`固定资产,不得任意转换,如要调出调进,须会同总务处办理,班级公物因损坏需修理,应坚持学生申请,班生活委员、班主任审查,总务处批准的手续。以便对学生进行教育和执行赔偿制度。

  六、新增添的校产校具一律经学校保管部门办理验收、入库及登帐手续后,方可办理财务报销。

  七、教职工调离学校时,须将领用或借用的校具交还给总务处,不得私自带走或转让他人,否则,不予办理调离手续,并追查经济责任,严肃处理。

  八、剧毒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应加双锁,单独存放,由仪器管理员和办公室共同保管,按国家安全管理条例执行。

  九、领借物品必须本着节约和实事求是精神,一定要办理领物借物手续,外单位借用物品,必须凭单位借条,经校领导或总务处同意后出借,贵重物品,原则上不出借,如必须出借时,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借出物品,须按时归还,如有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

  十、为加强校产管理,减少损坏现象,总务处建立维修登记簿,各班如有损坏要及时上报,并按制度赔偿。执行班组财产检查制度,每日检查一次,期末公布各班财产管理结果。

  十一、管理员应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管好学校财产,如有失职,致使校产受到损失者,必须严格追究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和财物损坏程度,赔偿全部或部分费用,贵重物品加倍(2-5倍)赔偿。

学校产管理制度13

  一、校产分类造册,落实使用部门,各部门应有具体负责人(保管人),每学期作一次检查,每一年清查、盘点、核对。

  二、校产的购置由校长同意审批后才能购买,对购入的.物品,要认真审查发票、帐单等结算凭证,验收入库。固定财产帐每月与会计核对,做到帐帐相符,帐物一致。

  三、领用物品,进行分品种记载。学期结束分别统计各类物品使用数量。

  四、借用校产,应写借条,经主管领导同意,保管员登记后,方可将财产借出。借条上应注明借用、归还日期,逾期不还者,可照价赔偿或扣除借用人工资。

  五、校产由总务处每年检查登记一次,丢失、损坏的查明原因,酌情赔偿或报损。

  六、校产报废、报损由总务处核准,报告校长室,方能报废销帐。

学校产管理制度14

  一、由学校财务会计建立固定财产帐,每学期由总务处组织财务人员、保管员进行一次财产清点,做到帐物相符。

  二、学校财产实行分级管理,学校保管员总管,下设图书管理员、仪器管理员、资料管理员、电教器材管理员、体育器材管理员,食堂管理员。各部门管理员必须建立财产帐,分别管理责任范围内各项财产。财产管理员因工作失职而造成学校财产损失的追究其责任。

  三、各年级(处室)负责人为本年级(处室)财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所属范围内的财产进行严格管理。

  四、教工领用学校财产实行审批登记制度,所领用的校产(办公桌椅进行编号登记)由使用人员负责保管。每学期开学二周内对所有教职工的桌椅重新核实,凡丢失桌椅,由学校统一购买,费用在丢失了桌椅的教职工当月工资中扣回。

  五、各部门购置的固定财产,须由会计入帐,办理领用手续后,方能报销。

  六、学校固定财产自然损坏,须由分管责任人和总务部门共同确认后报总管和会计核销,并将损坏的'财产交总管入库。

  七、固定财产一般不得借出,特殊情况需外借的必须办理严格的借用、归还手续。调出的教工所借用的财产由保管员收回入库,否则,财务部门不予办理工资介绍信。

学校产管理制度15

  学校是教书育人的重地,学校财产是保证完成教育事业计划实施所必需的物质条件,为了管理好校园、校舍、校产,提高财产的利用率,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学校成立校园、校舍、校产管理小组,校长任组长,由主管财务副校长、总务主任任副组长,会计、保管员及各项财产专管员为组员。校园、校舍的增、减变化必须经管理小组集体讨论通过,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方能执行。

  二、校园、校舍、校产管理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格管理制度,分项制订有关管理细则,按章办事,建立财产领取、使用、归还、维修制度。

  三、学校所有财产保管员必须有固定资产明细账,会计有固定资产总账,各责任人必须有固定资产专账,保管员和各财产责任人应对财产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用途、存放地点有详细记载,每学期末进行检查、核对,使财产、物资管理,账账相符,账物相符,手续完备。

  四、报废财产建立财产的变价、报废手续,防止有账无物或有物无账的现象发生。需变价处理的.物品,必须经保管员、分项管理责任人共同认定,同时报总务主任或主管副校长批准后方能变价或报废处理。

  五、各类财产购置必须由专管员提出报告,经校长会议和总务主任审批同意后方能购置,大型或成套设备购置,必须在学校教代会物价监督小组的监督下执行,同时办好报市采购中心审批的有关手续。

  六、认真做好校园、校舍、校产的保管工作,做好防火、防毒、防盗、防破坏、防霉变、防鼠咬工作,凡因管理不当造成火灾、被盗或食物中毒等重大事故,除适当追究当事人、责任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之外,并取消当年晋级、晋升及评估资格,情节严重者,除解聘外,并追究法律责任。

  七、搞好校园绿化、美化,保管好现有花草、树木,保证校园绿化率达40%以上,绘好校园绿化、美化简图,凡毁坏校园花草树木者按四倍以上予以罚款。

  八、公共财产只供集体及工作人员办公使用,任何个人不得随意挪作他用,个人宿舍一律不准存放公有财产,未经批准,擅自将财产搬回个人宿舍,将作偷盗处理,公有财产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需经校长或主管副校长、总务主任批准,到总务处办好有关手续后方能外借,未经批准,私自外借者将视情节,予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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