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聘任制度

时间:2023-06-25 10:43:14 松涛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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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聘任制度(精选10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教师聘任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教师聘任制度(精选10篇)

  教师聘任制度 篇1

  为了积极推进学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保障学校和教师的双方权益,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并根据县教育局对教师队伍实行改革的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聘任原则

  因事设岗,依岗定员;平等自愿,双向选择;任人唯贤,择优聘任;统筹兼顾,合理流动。

  二、聘任程序

  1、校委会聘任年级主任;年级主任签订责任书。

  2、年级主任聘任班主任;班主任签订责任书。

  3、班主任填写选择学科教师的意向表。

  4、学校公布各班班主任名单及岗位设置情况。

  5、学科教师填写选择班级意向表。

  6、校委会根据学校师资情况和各班双向选择意向表统筹安排。

  7、公布聘任结果。

  三、细则

  1、聘任形式:聘任、待聘、分流、解聘。

  2、聘任期限:一学年。

  3、岗位设置:

  (1)班级设置

  (2)教学岗位

  语、数、外、理、化各科教师原则上每人带两班课程;高二、高三政、史、地、生各科教师原则上每人带两班课程;高一政、史、地、生各科教师原则上每人带三班课程;体育教师原则上每人带8班左右课程,音、美、信息技术、通用技术教师每人可包年级课程。校委会及年级主任将根据具体情况作适当调整。

  (3)其他岗位

  4、关于年级聘任的规定

  (1)教职工双向选择分两个阶段先后进行。第一阶段为高三选择阶段,高三年级双向选择对象原则上应为上一届和本届教师。第二阶段为高一、高二同时选择阶段,高二年级双向选择对象原则上应为本届教师、原高二待聘教师和上一届高三待聘教师。高一年级双向选择对象来源为:a原高三年级待聘教师b原高一、二年级待聘教师c当年新招聘教师或新调入教师(高一年级确保聘任新教师一年)

  (2)语、数、外、理、化、高三生物等各科教师原则上不跨年级任课。

  5.关于落聘、解聘的规定

  (1)落聘。经三个年级双向选择未被聘上的教师属待聘教师,由校委会根据学校其他岗位情况,征求本人意见,调剂安排处理。因岗位不够无法安排工作者或拒不接受安排者,视为落聘(男教师50周岁,女教师48周岁待聘者,由校委会统一安排工作,若不服从安排,则视为落聘)。落聘者若为有财编教师则作为分流对象,并报告局人事股;若为无财编教师,则予以解聘。

  (2)解聘。学校按有关规定和方案,对受聘年级主任、班主任、学科教师的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发现不合格,将解除其受聘职位,即为解聘。校委会可以对下列情况之一予以解聘:

  1年级工作出现重大失误,事故(安全、斗殴、寝教室财产损毁严重,乱收费,乱订资料)频发或者在黄冈统考中,连续两次半数以上科目在全县位居末位的`,或一学年学生流失率超过3%的,年级主任将被解聘。

  2班级工作严重失误,造成事故者;或者在年级统考中,班级连续两次半数以上科目踩红线的,班主任将被解聘。

  3一学期内教学评价连续两次被学生评为不合格者,并且教育教学效果也差,或一学期内连续两次踩红线的,学科教师将被解聘(无同类比较班级如特长班及新课改高一、高二政、史、地、生等学科教师依照说明b项处理)。上学期解聘人员,在下学期作待聘处理;下学期解聘人员只能参加低一年级选聘。

  4学年内因解聘或其它原因(如学校工作调整需要等)造成空缺岗位由校委会统筹安排。

  说明:a教学评价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

  评价办法:所带班级全体学生参与问卷调查。

  调查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

  满意率×100+基本满意率×80-不满意率×20=评价得分

  b无同类比较班级如特长班及新课改高一、二政史地生等学科教学比较得分低于70分的学科教师将被解聘。

  比较得分=某班该学科统考综合分÷平行班该科前三名综合分平均分X100

  (无同类比较班级取相近情况班级做为平行班进行比照,如特长班和文补班与同年级的文科班作为平行班比照。)

  (4)本制度解释权归校委会。

  (5)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教师聘任制度 篇2

  一、以双方平等自愿、“双向选择”为依据。

  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自主确定学校的机构设置和教师结构的比例;教师有权根据本人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选择适合于自己的工作岗位。

  二、学校和教师基于平等、合作的原则和意愿签订聘任合同,合同上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签订的聘任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对聘任双方均有约束力,它以聘书的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教师按合同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学校按合同为教师提供教育教学、科学研究、进修、交流等条件,并支付报酬。同时,学校有权对受聘教师的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成绩进行考核,作为提职、调薪、奖惩和能否续聘的'依据。在聘期间,无特殊理由和非依法定程序一般不能辞聘或解聘,确需变动时,应提前与当事人协议,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后,方可变更或解除。

  三、聘任双方任职期限固定,任务与酬金明确。

  教师受聘后,根据聘任合同领取相应的工资,在其职务发生变化后,其职务工资也相应变化。聘任期满后,双方都有自由选择的余地。校方可依据本人表现、工作能力及岗位需要等决定是否续聘;教师则根据单位工作情况、专业要求等决定去留,充分体现平等自愿的原则。

  教师聘任制依其聘任主体实施行为的不同可分为如下几种形式:

  1、招聘。即用人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择优选拔具有教师资格的应聘人员。它的程序一般是先由用人单位或地区经人才交流部门批准,然后以广告或启事的形式提出所需人员的条件、工作性质、任务及工资待遇等,通常都要对应聘者进行审查、考核(或考试),充分体现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对符合条件者招聘单位即聘任。可见,招聘具有公开、直接、自愿、透明度高等优点,有利于发现和合理使用人才。招聘与受聘双方应签订聘任合同,并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聘任书一经签订,便具有法律效力。

  2、续聘。即聘任期满后,聘任单位与教师继续签订聘任合同。一般是在聘任期间,双方合作愉快,聘任单位仍有工作需要,教师对所从事的工作满意,双方自愿签订续聘合同。续聘合同的有关规定和协议可与上次聘任相同,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变化。

  3、解聘。即用人单位因某种原因不适宜继续聘任教师,双方解除合同关系,解聘的原因较多,有的是用人单位在聘任后发现受聘者不符合原定聘用条件,有的是工作中不称职或违反有关规定等等,已不适合继续聘任。由于聘任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因而,用人单位在聘用期限内终止聘任合同、解聘教师时,除有正当理由,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辞聘。即受聘教师主动请求用人单位解除聘任合同的法定行为。如上所述,聘任合同对聘任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教师因种种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聘任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依照聘任合同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教师聘任制度 篇3

  一、指导思想:

  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和素质教育要求的学校人事制度,引入竞争机制,激活队伍活力,择优上岗,形成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教职工队伍的整体优化,确保学校办学质量与效益的全面提高。

  二、聘任原则:

  坚持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的原则;

  坚持全面衡量、实绩优先的原则;

  坚持从事的工作与聘任的岗位相一致,因岗设人,岗责结合,目标明确的原则。

  认真搞好核编定员,确定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和行政人员的岗位职责,严格按岗位数量和相应岗位的上岗条件进行聘任。

  三、聘任依据:

  按各类岗位的岗位考核标准执行,以年度考核为依据,以本校的工作需要,工作服从分配为准则。对受聘教职员工应全面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规范,制订考核标准和考核制度,建立考核档案,作为续聘、不聘、晋升和奖惩的依据。

  四、聘任的范围与条件:

  1、本单位在职在岗教职工,及学校已签订合同接受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学校拟从外校选调的教师,拟从社会招聘的职工。

  2、应聘教师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中规定的教师任职资格;工人应具有工人任职资格,在职在编,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聘任办法:

  1、应届毕业生首先经过专家组面试及参加相关心理测试后,双方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实习结束,征求有关部门负责人的意见,由校长聘任。

  2、社会招聘人员经过考试及相关面试后,由校长聘任。

  3、教师聘任可先由校长提名,征求有关部门负责人的意见后,由校长聘任。校长与聘任的`教职员工签订合同。

  六、聘任程序:

  1、岗位考核:本着严格考核的原则,对受聘人员进行聘期考核和年度考核,同时还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不定期考核。

  每年7月底进行教师教学能力考核,直接关系该教师当年续聘。

  每年年终进行全体教职工年度考核。

  2、岗位聘任:本着充分发扬民主的原则,每学期开始前,学校征求各位教职工工作意愿,聘任期满后,校长及中层以上领导研究并征求部分教职工的意见,结合教学能力考核及年度考核情况进行续聘或解聘。续聘人员与学校双方签订聘用合同及岗位聘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

  七、聘任期限:

  聘任期一般为一年,可根据具体情况连聘连任。

  八、双方履行的职责:

  在聘任期内,校长不得无故解聘教职工,教职工不得无故辞聘。辞聘的按合同及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

  教师聘任制度 篇4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需要,特制订教师聘任制度如下:

  一、教师聘任的基本原则

  1、为确保学校的教学质量,我校任课教师要采取自己申报、教研组学年组推荐,并经学校审核后聘任。

  2、根据教学计划安排,若遇特殊学科可由学校教导处单独聘任。

  3、学校聘任教师原则上以本校教师为主,同时根据课程需要聘任具有教师资格和丰富教学经验的本校以外的教师任课。

  二、聘任任课教师的基本条件

  1、任课教师应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备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基本素质和师德。

  2、具备大学本科、专科以上学历。

  3、对具有丰富从教经验和具备骨干教师资格的教师学校予以优先聘任。

  4、身体健康并能够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

  5、根据学校的教学计划,保证按照教学大纲、新的课程标准的要求按时、按质完成正常的授课任务和教学实践。

  三、聘任教师的基本程序

  1、学校任课教师在接受聘任前,须填写学校教师受聘申请表(姓名、年龄、政治面貌、毕业于何年何校、现职称、职务、从事教学工作经历、奖励等,交付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本和复印件)。

  2、申请表交教务处备案并征求教研组学年组的意见。

  3、决定聘用的'教师应接受学校授课任务书。

  四、聘任教师的待遇及奖惩

  1、受聘教师,学校按照实际课时发放工资及享受学校一切待遇。

  2、学校单独聘任的代课教师,根据其职称、任教资历核定课时费标准在聘任协议中予以规定和说明。

  3、学校教务处负责日常课时的统计和监督检查,每学期统计报表经任课教师确认并由校长审核。

  4、学校建立相应的教学质量评估和奖励制度,对尽职尽责,出色并高质量完成教学任务并深受学生好评的优秀教师,学校按照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5、学校对有下列行为者予以批评教育、警告直至解除聘任;对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者要用其课时费赔偿损失。(1、不能按所规定授课任务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2、每学期无故缺课三次以上或经常迟到或早退者。3、经教师互评、学生评议、家长评议并经学校考核后认定为不合格者)

  教师聘任制度 篇5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需要,特制定教师聘任制度如下:

  一、教师聘任的基本原则

  1、为充分发挥我校学科优势,确保学校的教学质量,我校任课教师要采取自己申报、教研组学年组推荐,并经学校审核后聘任。

  2、根据教学计划安排,若遇特殊学科可由学校教导处单独聘任。

  3、学校聘任教师原则上以本校教师为主,同时根据课程需要聘任具有教师资格和丰富教学经验的本校以外的教师聘任。

  二、聘任任课教师的基本条件

  1、任课教师应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备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基本素质和师德。

  2、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对具有丰富从教经验和具备骨干教师资格的教师学校予以优先聘任。

  4、身体健康并能够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

  5、根据学校的教学计划,保证按照教学大纲、新课程的'要求按时、按质量完成正常的授课任务和教学实践。

  6、具有相应的普通话证书及计算机应用等级证书。

  三、聘任教师的基本程序

  1、班主任选聘科任教师,填好学校教师聘任表格交教导处。

  2、科任教师选择班级,并与班主任联系。

  3、科任教师任课节次要求:语文、数学每人不超过两个班,外语不超过三个班,理、化不超过三个班,政、史、地不超过八个班,音、美、劳、卫等先聘任后,学校再统一调整。

  四、聘任教师的待遇与奖惩

  1、学校单独聘任教师,根据其职称、任教资力核定课时费标准在聘任协议中予以规定和说明。

  2、学校教导处负责日常课时的统计和监督检查,每学期统计报表经任课教师确认并由校长审核。

  3、学校建立相应的教学质量评估和奖励制度,对尽职尽则,出色并高质量完成教学任务并深受学生好评的优秀教师,学校按照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4、学校对有下列行为者予以批评教育、警告直至解除聘任;对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者要用其课时费赔偿损失。

  (1)不能按所规定授课任务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

  (2)每学期无故缺课三次以上或经常迟到或早退者。

  (3)经教师互评、学生评议、家长评议并经学校考核后认定为不合格者

  教师聘任制度 篇6

  一、值班教师值班当天在值班室(现政教处)办公,除巡视和上课以外,不得离开。

  二、值班教师从早晨7:10至下午5:00全天在校,中午在校免费就餐,并享受每天25元的值班补贴。

  三、值班流程:

  1、早晨入校:(7:10—7:40)分别在大门东西接送线检查学生入校情况,重点检查家长有无超越家长接送线,学生佩戴校牌、红领巾、穿校服,校外路队及入校站路队等情况。同时观察校门周围有无可疑人员和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保护学生安全。非本校学生不得进入学校,协助门卫和公司保安阻止非本校人员进入学校。

  2、早读:(7:40—8:00)门东教师在门口等待,检查迟到学生,门西教师到教室检查早读情况。重点检查早读教师到岗情况、学生出勤情况、教室通风情况、学生手口足病等情况。如教室空堂,找主管教学副校长反映并做好记录;如有学生缺勤,立即通知班主任并记录。

  3、课间:在校园、教学楼巡视,发现学生打闹、玩危险玩具等危险行为,立即制止,并将没收交给班主任,由班主任联系家长收回。

  4、大课间:(9:40—10:10)值班教师共同带领学生巡视学生做眼保健操、课间操、校园舞情况,发现问题要指导学生做好记录。

  5、中午放学:(11:10—11:35)分别在大门东西接送线检查学生离校校情况,重点检查家长有无超越家长接送线,检查学生站队情况和班主任靠班情况,并指挥学生站成一队。将不站路队学生和不靠班的班主任做好记录。

  6、中午:(11:50—13:50)11:35东门教师继续留守大门,西门教师回校巡视校园和教室检查有无学生,进行清校工作。协助午休管理老师管理午休学生睡觉前的活动安全,午休学生禁止出校园。1:00到大门口检查,如果发现1:30前到校的学生,将学生带进校园统一组织到教学楼前并作好记录,在第二天课间操时间点名批评。

  7、下午入校:(1:30—1:50)到校门口检查入校情况,值班重点同早晨。

  8、眼保健操:(2:50——2:55)检查各班做眼保健操情况并做好记录

  9、下午放学:(4:20—4:50)检查放学情况,同中午放学。

  10、清校:4:50检查校园和教室,清理在校学生。

  四、值日教师在政教处的组织领导下完成值日任务,维持学校正常秩序。

  五、以身作则,严于律已,做到按时值班,不缺席,不脱岗。

  六、严肃认真地做好值日工作,敢于批评和管理不良现象和行为,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每天要在教学楼和校园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如遇重大突发事情,在做紧急处理的同时,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领导。

  七、佩戴值日标志,指导值日学生做好值日记录,督促值班学生及时值班,每次点名。学生值周迟到或缺勤,作好记录,并给所在班级扣分,迟到扣1分,无故缺勤扣2分。

  八、值日教师将自己检查到的`情况做出记录填写《值日情况登记表》,汇总《值日情况登记表》和学生的值班记录填写《班级日常管理积分表》,《值日情况登记表》放在值班室,值班教师在值班室记录。

  九、安排学生值周组长于第二天课间操时间公布各班得分情况,并将学生值周记录在公示栏公示一天,然后收回交王云强主任存档。王云强负责安排学生在升旗时间公布上周得分和大雁路队、清洁班。

  九、凡违反规定,没有做好值日工作,要视情况扣除当日值班补贴。

  教师聘任制度 篇7

  教师办公制度

  1、按时上班签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课。

  2、上班签到要求:上午教师必须在第一节课上课铃响前签到;下午教师必须在第五节课上课铃响前签到。

  3、教师签到后,除上课外,必须自觉在本教研组办公室办公,无特殊原因,不得离开。做到少窜门,严禁打牌、织毛线、大声喧哗等。

  4、教师签到簿由各周值班行政负责并汇总。

  教师考勤制度

  1.全乡小学按季节统一作息时间,全部实行签到。各教师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签到(代签补签无效),超过5—10分钟签到记迟到一次;10分钟以上记旷课一节。上班时间内无课教师必须办公室集中办公,不得进行其它娱乐活动。

  2.上课预备铃响后,教师应到达教室门口。上课铃响后,教师未进入教室内,按迟到处理;下课铃未响而提前离开教室,按早退处理;迟到、早退达10分钟以上,按旷课处理。

  3.教师未按教导处安排的课程表上课,导致本班教学秩序混乱,按旷课处理,且由旷课教师自付代课费。未经教导处批准备案,严禁教师调课,否则追究双方责任。

  4.请假实行书面申请制度。

  中心小学:2天以内由常务副校长批准,每学期累计事假在2—5天以内必须经中心小学校长批准,5天以上由教育局批准,值周行政必须将请假条或调课申请单存档,统一安排代课事项,被安排的代课教师必须认真负责:①事假自付代课费。②婚、丧、产等法定假按国家文件规定执行,由学校付代课费。③患重病请假必须出示医院证明,病历卡和医院处方、药费发票等,一个月内由校委会研究处理,一个月以上的报教育局处理;代课工资按教育局文件精神执行。④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私自离校者,按旷课处理。假期结束,必须向值周销假。⑥因参加学历提高培训请假,必须提供相关通知证明,由教师自付代课费,不列为事假处理,谎报者按旷课处理。⑦对内外父母、夫妻、子女类直系亲属因重病住院治疗需要护理而请假的,按护理假处理,自付代课费,销假时必须提供住院证明或出院小结。⑧代课费按3元/节计算。

  村级小学:教师请假必须报中心小学校长或分管副校长备案,具体规定按中心小学标准执行,代课费由村小自行决定。未按规定进行请假的,一经查实,按旷课一节罚50元处理,且在教师绩效考评总分中扣除5分/次。

  5.开会及政治、业务学习请事假同上处理,3分钟内未到会场者按迟到处理,未经允许无故离开者3分钟内按早退处理,10分钟以上按旷课处理。

  6.严禁教师私自调换课程。被值周行政、主管人员查实,除追究任课方外,对代课方实施加倍处罚。

  7. 晨读辅导教师必须组织学生做早操,排队进入或退出操场,操行中站在本班操列前后巡视学生做操,做到操列整齐,操行规范,纪律良好;防止出现安全事故的。

  8、眼保健操由上午第二节课的任课教师组织。

  9、除国家统一规定的法定假外,学校不得随意放假、调课或补课。

  10、教师晚自习下班按教导处安排表进行,对在校寄宿的学生进行点到,上好辅导课。未按作息时间到岗者按迟到、早退、旷课处理。

  教师家访制度

  1、教师和家长应建立长期合作的友好关系,密切配合,共同关心和培养学生的成长,及时掌握学生在家在校的思想动态。

  2、学校行政、班主任及科任教师有着同等的家访义务。

  3、开学初应进行全面性的`家访,务必做好流生返校劝学工作,把辍学率控制到最低限度。

  4、家访时要注意方式方法,首先必须肯定学生的成绩,多谈优点,少提缺点,注意场合,优缺点要一分为二,防止“告状式”的访问,决不能损害学生的自尊心。家访时必须做有耐心、有恒心,一次不行就多次,直到成功。

  5、每次家访必须具有目的性,家访后必须认真分析,总结家访的得失,并认真写好家访记录。

  6、每天任课教师都要对本班的学生进行晨检,进行身体健康目测,遇到学生身体不正常或没来到学校,应及时与家长联系,并按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的程序进行处理。对特殊天气,教师应随时掌握学生动向,发现学生没来校应及时向学校反映,并及时做家访工作,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7、“校家同创”是教师、学生、家长、学校互动的有效沟通方式,各教师、班主任必须做好“校家同创”的相关工作。

  教师值周制度

  (一)值周行政职责:

  1、每天必须提前10分钟上班,做好一天教师签到管理工作;

  2、带领值周教师对校务及安全进行日常检查并详细记载;

  3、督促学生做好早操、眼保健操,检查教师指导“两操”执行情况,处理好学校偶发事件;

  4、一周值班结束,做好本周值班情况小结,并在下一周教师例会上宣布,与下一周值班做好交接工作。

  (二)值周教师职责:

  1、每天提前10分钟上班,督促各班搞好校园卫生及教师上班及时签到;

  2、协同值周行政督促学生做好“两操”,检查教师指导“两操”情况并进行记录;

  3、处理当天偶发事件,传递工作信息;

  4、做好值周交接班工作。

  以上职责必须严格执行,认真负责,及时完成各项工作。对工作敷衍了事,相互推卸责任的,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给予教育、警告、记过处分。

  教师聘任制度 篇8

  一、教师要坚持和业务学习,履行教师的权利和义务,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做到为人师表,以达到促进自身专业成长,推进学校的和发展,提高学校办学水平的目的。

  二、教师学习内容包括:《宪法》、《教师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上级教育部门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时事政策;教育教学理论;最新科技和知识等。

  三、教师学习方式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以自学为主导。教师参加集中学习时不得迟到、早退,有事需履行请假手续。集中学习和自学都要做好学习笔记,学期结束交由教导处检查评比。自学时间每学期不少于32个小时,要制定学习计划并于每学期开学时上交教导处。

  四、除当年参加国培、省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远程培训项目,并获得培训合格证书的,其他教师都要参加当年的远程继续教育。

  五、学校力支持教师进修。教师有义务接受学校派的各类进修学习,包括国培、省培、地市级培训以及学校根据需要计划的`培训,无特殊理由,教师不得拒绝,否则不得参与本年度的评优评先。

  六、参加各级各类培训的教师,在培训期间要遵守纪律,认真学习,按时完成作业,不得无故旷课。培训结束后受训教师认真撰写培训总结,并将总结及相关证书复印件上交教导处,教导处核实后开具证明,受训教师凭证明报销相关费用。

  七、受训教师培训期间无故旷课的,学校根据情节给予批评和100-500元的物质处罚,并在量化得分中扣除1-5分。

  八、教师自学考取高级技术资格证书的,学校一次性奖励600元。

  教师聘任制度 篇9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经学校理事会同意,制定本校教师培训制度如下:

  一、学校聘任的教师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有关行规规定的教师资格和任职条件。受聘教师应自觉遵守教师培训制度,接受学校教务处安排的思想培训和业务培训,以利于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

  二、受聘教师上岗前须进行不少于10课时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为教育法规、本学校教学计划、教学纲及规章制度等。

  三、受聘教师上岗后的思想培训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培训内容为教育法规、时事、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业务培训由教务处按学科组织,培训内容为教学纲的学习、教育理念与教学方法的创新与推广等。

  四、学校为受聘教师提供接受思想培训和业务培训的条件,根据学科特点每两周安排一次业务培训或每学期进行一次集中培训。每位教师每学年接受培训总课时数不少于50课时。

  五、教师培训以参加校内培训为主,选派外出培训为辅。受聘教师参加本校组织进行的培训免收培训费,选派外出培训所需费用根据实际情况由学校决定校方承担或校方与教师协商分担。

  六、学校鼓励受聘教师在不影响完成教学任务的前提下自主参加校外的相关培训,受聘教师自费参加校外同所教学科相关联的培训可以计入培训课时数,学校对自费参加校外培训后教学能力显著提高的'教师给予奖励。

  七、学校教务处要建立教师培训业务档案,记录教师培训情况;受聘教师应备有培训笔记本,记录本人参加思想培训和业务培训的内容及心得体会。

  八、学校教务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中应包括教师培训方面的内容;考核教师时应将培训课时的完成情况及培训效果列入考核内容,并将教师年度考核记录归入教师培训业务档案。

  教师聘任制度 篇10

  一、教师要坚持学习,履行教师的权利和义务,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做到为人师表。每学期学校组织集体学习二次以上,其余时间教师通过报刊杂志或网络个人自学。

  二、教师要坚持业务学习,及时了解教育教学信息,掌握教育规律,主动参加学校组织的业务学习和校本培训,平时要多看报刊杂志,了解教育新思想,新理论,并使用在自己教育教学过程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教师要积极参加上级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种教研活动和教师培训。不按要求参加的.除不报销相关费用外,取消评优资格,并按上级要求进行经济处理。

  四、每位教师每学期要写出一到两篇联系自己教学实际的、质量好的教育教学论文或经验总结材料。论文按质量予以2050元的奖励。

  五、和业务学习教师都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总结学习情况,包括摘录要点,学习心得体会,学校期中和期末检查学习笔记两次,对达到一定学习要求(3000+3000字以上)的予以40元/次奖励,积极学习的予以表彰和奖励,未达到的取消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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