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标体系管理制度

时间:2022-08-13 10:00:25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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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标体系管理制度(通用12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三标体系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三标体系管理制度(通用12篇)

  三标体系管理制度 篇1

  为加强现场施工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管理,保护职工的切身利益,确保施工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得以顺利实施,确保甲乙双方的合法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现场管理需要,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项目部必须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安全、质量检查人员,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质量隐患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落实,杜绝不安全事故、质量事故隐患的事件发生,杜绝重伤以上人身事故,把不安全隐患和质量隐患事故及时的处理在萌芽之中。经检查项目部公开信息中没有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质量检查人员进行开展工作的处罚1000元。

  二、经检查发现项目部对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对班组不进行书面层层落实安全、质量技术交底措施施工的处罚100元。

  三、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一律佩戴安全帽,发现一人次未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的处罚安全员100元,本人50元。

  四、施工人员不按国家有关安全措施施工条例进行施工作业的发现一人次处罚100元。

  五、特殊工种岗位工作人员要坚持持证上岗制度,检查发现施工现场特殊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的发现一人次处罚100元,处罚项目部200元。

  六、机械电气设备传动部位,未设保护措施、电气设备没有漏电保护安全装置以及设备带病运转的应立即停止使用,仍不整改的并处罚项目部200元。

  七、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验收规范进行组织施工,上一道工序未能验收合格,下一道工序不允许施工,经检查验收检验批不合格仍进行施工的,除进行返工外,根据造成损失数额的比例多少进行处罚100---1000元。

  八、施工现场达不到文明施工要求标准,经检查组讨论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后仍整改不合格的处罚项目部500元。

  九、未经批准,不按时参加各类会议的参会人员处罚50元。

  十、严肃对待施工计划进度安排的各项工作内容的完成,对已安排的作业计划进度不予高度重视而完不成自行安排的.阶段性作业计划和月作业计划的除要说明主要原因和采取的保证措施外,对完不成当月进度作业计划的,除甲乙双方有协议除外,处罚项目部500---3000元。

  十一、对不执行国家规范要求施工的项目部、班组和个人,发现一次处罚100元,可同时并罚。

  十二、坚持按章作业,遵守各项安全、质量管理制度,反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者予以重罚,检查发现一人次处罚违章指挥人员处罚500元,违章作业人员100元。

  以上处罚款项一律由被处罚单位以现金形式交公司财务,专款专用,年底用于对安全、质量、文明施工按时完成进度计划作出贡献的施工单位进行奖励。对不按时缴纳处罚金的单位,在工程决算中加倍扣除。

  三标体系管理制度 篇2

  1、组织机构

  组长: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成员:

  2、职责分工

  2.1、组长是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负责人,对本公司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公司区域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和监督管理责任制。

  2.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为本公司食品质量安全的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督促公司采购人员、销售人员、包装人员、发货人员等员工按公司规定的食品质量安全制度执行;

  2.3、公司内凡是直接接触产品的采购人员、销售人员、包装人员、发货人员是食品安全的执行人员,对各自环节负直接责任,并按公司食品安全制度履行自已的职责,保障所经营的食品安全卫生;

  3、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3.1、确保从事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人员(包括采购人员、销售人员、包装人员、发货人员等)未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源携带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

  3.2、从事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人员(包括采购人员、销售人员、包装人员、发货人员等)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3.3、公司为从事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人员(包括采购人员、销售人员、包装人员、发货人员等)建立健康档案,由专人负责保存并随时更新,保存期不得少于两年,经疾病控制中心检查无相关传染病者方可上岗。

  3.4、从业人员工作时,不准吸烟、吃食物或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个人的衣物、药品、化妆品等不得存放在食品经营区内。

  4、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4.1、为了加强本公司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公司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4.2、凡进入本公司的食品都应当实行进货检查验收,审验供货方的经营资格,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索取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检验报告、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执行标准、及相关票据等相关证件。应当检验检疫的,还应当向供货方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4.3、对于预包装食品,本公司的相关工作人员必须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

  4.3.1、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4.3.2、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4.3.3、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生产许可证编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

  4.3.4、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和含量、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4.3.5、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失效日期和贮存条件;

  4.3.6、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4.3.7、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4.4、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农产品及其他食品,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4.5、本公司的相关工作人员必须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必须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4.6、本公司的采购者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4.7、本公司管理人员要指导场内相关工作人员做好食品进货查验工作,检查督促相关工作人员落实进货查验工作,对重要食品的相关票证,统一保管,集中备案,接受行政执法部门的检查。

  4.8、本公司的相关工作人员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坚决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4.9、进口食品必须做到:

  4.9.1、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索要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签发的进口食品《卫生证书》。

  4.9.2、所有预包装进口食品必须加贴中文标签。

  4.9.3、检验入库进口食品的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是否齐全。

  4.9.4、进口食品入库验收时做到种类及数量准确无误。

  4.9.5、所有进口食品根据种类,采用抽检,全检的方式进行验收。

  4.9.6、进口食品入库验收时,由两名以上人员共同验收。

  4.9.7、验收人员对进口食品及时验收入库,并填写验收记录签字确认。

  4.9.8、若因验收人员失职,造成不合格进口食品进库,将依据事情具体性质,追究验收人员责任。

  4.9.9、仓库管理人员要妥善保管索证的相关资料和验收记录,不涂改,不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少于进口食品使用完毕后6个月。

  4.9.10、仓库管理人员每月要对库存进口食品进行盘点,掌握先入先出的原则。

  5、食品质量自检制度

  5.1、为了加强本公司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公司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确保广大消费者购买到安全放心的食品,制定本制度。

  5.2、本公司内工作人员必须保持场内整洁卫生,经营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或行业制定的质量卫生标准。

  5.3、本公司配备专职食品质量监督员负责食品质量的督促管理工作,并做好进货食品索证和查验登记工作,经常查验食品的内外质量,严格执行食品准入各项标准,保证不销售任何不合格食品。

  5.4、经质量自检不合格的食品,立即停止销售,进行销毁或作无害化处理。

  5.5、本公司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对每天的食品质量自检结果(包括品种、产地、检测情况等)进行公示。

  6、食品质量承诺制度

  6.1、为确保本公司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提高食品质量水平,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6.2、本公司本着“公平、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文明经商、诚信经营,遵守有关市场管理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市场秩序,不损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6.3、本公司积极参与食品准入工作,遵守各项食品准入制度,接受工商部门和消费者的监督和管理。

  6.4、本公司按照市场准入标准,建立各项内部食品质量管理制度;并完善内部管理,建立食品质量档案和管理机构,明确责任,专人负责。

  6.5、本公司加强食品质量的日常管理:做好进货食品索票索证和查验登记工作,保证食品来源合法真实;经常查验食品的内外质量,严格执行食品准入各项标准,保证不销售任何不合格食品。

  6.6、本公司对消费者作出如下食品质量承诺:所经营的食品符合相应的标准,在保质期限内,无腐烂变质,包装标识符合要求,标识内容属实,票证合法齐全,并在出售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购货凭证或商品质量信誉卡。

  6.7、本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销售的食品采取质量先行负责、“三包”等方式,落实质量承诺责任。

  6.8、本公司认真配合有关部门的日常巡查和市场检查,自觉学习食品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建议和顾客咨询投诉,完善售后服务措施,努力为所有消费者服务。

  7、不合格食品退市、召回制度

  7.1、为加强本公司食品质量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活动,确保本公司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维护本公司声誉,特制定本制度。

  7.2、对不合格食品实施退市制度,是指对销售质量不符合国家、地方或者行业标准或有关要求,或存在其他安全卫生隐患的食品,采取停止销售,退出本公司的管理制度。

  7.3、下列食品为不合格食品,应停止销售,退出本公司:

  7.3.1、未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食品名称、净含量和固形物含量、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生产许可证号、质量等级等;

  7.3.2、预包装进口食品无中文标明的原产国的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的;

  7.3.3、超过保质期或保存期的;

  7.3.4、经感官鉴别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7.3.5、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

  7.3.5、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7.3.6、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

  7.3.7、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质加工的;

  7.3.8、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质量标志等,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使用绝对宣传用语的;

  7.3.9、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

  7.3.10行政监管机关公布属于不合格食品的;

  7.3.1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存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

  7.4、本公司工作人员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该食品,并采取下列措施:

  7.4.1、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登记造册:时间、食品数量、生产者、产地、规格;

  7.4.2、将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场,并通知生产企业或供货方,本公司下游采购商,配合召回已售出食品,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7.4.5、供货商或生产者未到前,对退市食品做好装箱、包装处理,妥善保管,不得与合格食品混放;

  7.4.3、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应交由有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7.4.4、可能造成安全卫生危害的,立即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7.5、对已经出售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

  7.5.1、本公司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内公示,通知购货人退货,将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销毁。

  7.5.2、通知本公司下游采购商配合召回已售出食品,将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销毁。

  7.6、本公司工作人员应对本公司内的食品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退出市场。

  7.7、本公司对消费者作出食品质量承诺,并在出售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购货凭证或商品质量信誉卡。

  8、食品购销台帐制度

  8.1、为加强本公司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证上市食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8.2、本公司内的相关工作人员必须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并建立销货台帐。

  8.3、进货台帐如实记录购进食品名称、购货时间、规格(品种)、数量、供货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检验检疫证明编号、相关检验报告的时间、食品质量保质期限等情况。

  8.4、销货台帐应如实记录销售食品名称、销售时间、规格(品种)、数量、购货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等情况。

  8.5、进货台帐和销货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8.6、将进货票据、发票、检验报告等易于丢失的凭证在每次进货后及时粘贴于台账上。

  8.7、本公司确保在购进食品时,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并做好登记工作,对索取的票证分类建档,以保证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8.8、消费者有要求的,本公司在出售食品时,提供合法销售凭证,未能提供合法销售凭证的,提供商品质量信誉卡。

  8.9、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检查、检测的本公司食品质量信息内容,也须做好台帐登记工作:

  8.9.1、食品质量检查和检验、检测结果;

  8.9.2、不合格的食品质量情况;

  8.9.3、经多次检查、检验合格的和不合格的食品名录;

  8.9.4、其他需要登记备注的信息。

  9、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9.1、为了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及事故进一步扩大,保障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落实食品安全环节的事故责任,进一步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9.2、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公司应主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人员的抢救、就医工作,并做好医药费的安排工作;

  9.3、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企业法人应立即领导企业员工做好食品安全处置工作,分析造成事故的原因,立即停止问题产品的销售;

  9.4、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公司应全员努力,实行问题产品的召回制度,并通知各问题产品销售渠道,最大范围内防止事故扩大。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应交由有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9.5、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公司应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对已经出售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公司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内公示,通知购货人退货,将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销毁,并做好事故赔偿工作;

  9.6、事故处理后,公司应进一步分析事故原因,找出公司内部的问题,全员树立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完善产品采购、生产、包装、销售各环节责任机制,为下一轮经营做好准备;

  10、食品协议准入制度

  10.1、为规范食品经营管理,明确食品来源和责任,提高本公司的食品质量,确保食品消费安全放心,特制定本制度。

  10.2、本制度所称食品协议准入,是指本公司以协议方式与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食品质量合格的生产加工公司和管理规范的批发市场、大型批发商建立购销挂钩关系,明确供货主体和供货产品质量责任,建立优质食品进入本公司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食品的安全。

  10.3、食品购销挂钩形式包括:场厂(场)挂钩、场地挂钩、户厂挂钩、户地挂钩等各种购销挂钩制度。

  10.4、本公司应当与供货方建立购销挂钩关系,签订购销合同,并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在合同中订立产品质量保证及对不合格商品的召回、退货、赔偿和解除合同的条款。

  10.5、本公司工作人员应做好供货方的主体资格和产品质量的考察工作,审验供货方的经营资格,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索取相关票证。应当检验检疫的,还应当向供货方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10.6、与本公司建立购销挂钩关系的食品,可简化准入手续,根据协议约定,凭证明供货方产品的票据进入本公司。

  10.7、本公司工作人员应加强对挂钩食品的质量查验,发现不合格产品,应立即停止销售。

  11、员工食品安全培训制度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如下:

  11.2、食品经营人员必须在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之后方可上岗;

  11.3、食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

  11.4、定期组织食品经营人员培训,制定培训计划,每季度组织培训一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并做好相关培训记录;

  11.5、培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北京市食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11.6、新招收的食品经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后方可上岗;

  11.7、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内容等记录归档。

  12、食品检查、存储、运输制度

  12.1、食品检查制度

  12.1.1、建立食品卫生检查监督小组,定期、不定期对本公司进行卫生检查和环境卫生检查;

  12.1.2、把好食品采购、进货关,不准采购霉变、有毒、有害或无证不合格的食品,确保所购食品卫生安全;

  12.1.3、对储存食品应进行冷藏保鲜,无需保鲜的食品应做到离地隔墙,分类堆放整齐,先进先用、用前检查有无变质变味;

  12.1.4、检查结果应有记录,有汇报,查出问题立即解决,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12.2、食品存储制度

  12.2.1、食品储存有专门的食品库房,进出食品有登记;

  12.2.2、库房周围保证无污染源;

  12.2.3、库房配备专职人员定期进行打扫,定期通风换气,定期查看是否有超期食品,如有及时处理;

  12.2.4、冷藏食品配有专用的冰箱、冰柜;

  12.2.5、食品储存配有专用的消毒设备,随时对储存的工具、容器等进行洗刷消毒;

  成品码放时,与地面、墙壁保持一段距离,便于通风,定期检查记录。

  12.3、食品运输制度

  12.3.1、运输工具符合卫生要求;

  12.3.2、运输时避免强烈震荡、撞击,轻拿轻放,防止损伤;不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混运。

  三标体系管理制度 篇3

  一、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验证的管理,确保采购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第二条 采购产品入库前仓库管理员应会同质检员对入库采购产品的品名、货号及数量等进行核对并记入台账。

  第三条 检查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有无厂名厂址、标签,有无生产许可证(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许可的);同时审查供货商的经营资格,并索取其工商营业执照和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

  第四条 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如果无法提供有效合格证明的,必须按规定自行检验或委托检验。

  第五条 采购进口需法定检验的,应当向供货者索取有效的检验检疫证明。

  第六条 验收中如发现有上述问题,质检员有权拒绝入侔,并同时向经理汇报情况,作出处理。

  第七条 采购产品验收必须两人进行(仓库管理员应会同质检员),根据采购产品验证单的内容,认真严格的进行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

  第八条 验收中,发现假冒伪劣采购产品,质检员有权拒绝入库,随即报经理作出处理。

  第九条 验收发现采购产品不符或数量、质量有差异,质检员应即时和采购负责人联系,以便作出处理办法。

  第十条 验收完毕,由质检员和采购人员在采购产品验证单上相互签字,方能生效。

  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记录制度

  第一条 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加工经营工作。

  第二条 办公室是人员培训的归口管理部门,应根据生产和质检等各岗位人员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生产人员、检验人员参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识,以及职业道德、卫生操作技能的培训。

  第三条 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 培训方式以集中授课、参加外部培训与自学形式相结合,并定期组织考核,

  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第五条 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并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第一条 所有从业人员在进厂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根据其健康情况决定是否录用及岗位安排。

  第二条 在职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检验的有关人员每年应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证明方可继续参加工作。

  第三条 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穿不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第四条 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第五条 对患有痢痰、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安排在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岗位。

  第六条 办公室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四、生产过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生产过程安全管理,使之协凋有效进行,确保产品质量,降低消耗,提高生产效宰,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过程安全管理工作,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生产过程安全管理。

  第三条 生产前应合理安排作业计划,做好生产现场的整理、清扫、清洁、消毒等工作。定期对厂内环境、生产场所和设施卫生清洁情况进行自查,并保存自查记录,使食品生产过程环境卫生过程要求,为生产优质产品创造条件。

  第四条 做好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质量控制,建立和保存、领用出库记录,对于发现的不合格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及时向质监部门反映。

  第五条 生产人员应严格按照工艺规程和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进行操作,特别是要加强对生产过程中质量关键控制点的控制,认真填写每批次产品的生产投料记录、质量关键控制点记录,确保产品生产过程中影响产品质量形成的因素处于受控状态,以生产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并保证指派专人保管,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第六条 因设备、停电或其他原因中断生产时,该批产品要视情况分别处理。产品经再加工后可达到合格标准的,允许再加工:产品经再加工也无法达到合格的,按不合格品规定处理。

  第七条 成品的包装应在良好状态下使用,防止将异物带进食品,使用的包装材料,应完好无损。

  第八条 生产中使用的计量器具应定期检定或校准。

  五、贮存管理制度

  第一条 食品仓库实行专间专用,食品原料、半成品及成品应分开存放,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杀虫剂、洗涤消毒剂等),不得存放药品、杂品及个人生活用品等物品。

  第二条 库房内应设置防鼠、防虫、防蝇、防潮、防霉的设施并能正常使用,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清库时应做好清洁、消毒工作。

  第三条 食品要分类、分架、离地、离墙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第四条 食品储存要做到先进先出,尽量缩短储藏时间,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第五条 食品库房管理员必须熟悉食品库房卫生管理制度和各类食品储藏的基本要求。发现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和《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时应及时处理。

  第六条 建立食品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要详细记录入库食品的名称、数量、产地、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包装情况、索证情况等,并按入库时间的先后分类存放。

  第七条 对销售的每批产品应建立和保存销售台帐,包括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出货日期、地点、检验合格证号、交付控制、承运者等内容,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八条 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毒、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六、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生产、检测设备从选型、购置、安装、调试、验收、使用、维护、保养的全过程管理,确保设备完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生产部门负责全公司所有生产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和管理,检验室负责所有检测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 新增设备,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遵循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能源消耗少、满足生产、检验需要的原则进行选型,报请经理批准后由供销科负责采购。

  第四条 供销部门应从能允分保证产品质量、具有良好信誉的供方处采购设备,设备到货后,组织有关部门开箱验收并予以记录,经验收合格的设备方可安装,不合格设备,由供销科及时进行退换货或索赔等事宜。

  第五条 购进设备应统一编号,并建立设备台账,确保帐、物相符。设备台帐内容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购进日期、生产厂家、技术文件(如产品合格证、质量说明书、使用说明书、装箱清单、图纸)等。

  第六条 设备的使用应定人定机,多人操作的设备,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设备使用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且需严格按设备使用说明书或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七条 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完好,使其性能符合生产工艺要求,并建立保存设备的维护、保养、检修记录。

  第八条 闲置停用超过三个月以上的设备,应切断电源,放完油水,擦净,加保护罩,挂上停用牌,并指定专人定期保养。

  第九条 计量器具应依法经检验合格或校准后,方可使用,相关辅助设备及化学试剂应完好齐备并在有效使用期内。

  七、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第一条 出厂检验是产品出厂前对其质量状况所进行的全面检查,是全面考核产品质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的重要手段。为严把本公司产品质量关,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每批成品加工完成后,质检科派人按产品标准或成品检验规程进行抽样,并留存出厂检验样品,产品保质期少于2年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的保质期,产品保质期超过2年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三条 检验员应按产品执行标准或产品检验规程对产品进行检验,并建立和保存出厂食品的原始检验数据和检验报告记录,记录应包括食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同期、生产批号、执行标准、检验结论、检验人员、检验合格证号或检验报告编号、检验时间等内容。

  第四条 对检验合格的产品,由质检部门签发产品合格证,并按规定进行包装、标识,方可入库,出厂。

  第五条 “*”号检验项目,应委托有资质检验机构检验,并签订委托检验合同。

  第六条 出厂检验项目与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的项目应保持一致。

  第七条 为确保检验数据准确,每年应与签订委托检验协议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一次比对检验,并保存比对记录。

  第八条 产品留样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及检验报告应齐全、清晰,质检部门负责各项记录档案的保存,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八、不合格产品管理等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本公司采购不合格产品和不合格产品的控制与管理,防止不合格产品的再次出现,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质检部门负责本公司不合格产品的管理与控制,有关责任部门负责不合格的纠正,质检科负责跟踪验证。

  第三条 不合格分为严重不合格、一般不合格。严重不合格是指产品明显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要求或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所提供的产品出现了重大质量事故,已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一般不合格是指与重要不合格相比,不合格的程度轻、影响小、纠正易或具有偶然性,则判为一般不合格。

  第四条 当采购的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出现不合格时,由验收部门加以标识及隔离,并提出处置意见(如:让步放行、退货、销毁等),报质量负责人审批后,由采购部门实施退货或销毁处理,质检部门进行跟踪。

  第五条 当生产过程中出现一般不合格时,由生产部门提出处置意见,待质检部门批准后实施,出现严重不合格时,山质检部门提出处置意见,报质量负责人审批后组织实施。

  第六条 产品交付后,由客户举报或投诉发现的不合格,经查实,若属严重不合格,须将《不合格品及纠正措施处理单》报质量负责人审批,妥善采取纠正措施并向客户赔礼道歉。并对有关责任人依据相关制度追究责任。

  第七条 质检部门建立并保存不合格产品的处理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二年。

  九、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第一条 为避免和减少不安全食品的危害,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不安全食品,是指有证据证明对人体健康已经或可能造成危害的食品,包括:

  (一)已经诱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甚至死亡的食品;

  (二)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三)含有对特定人群可能引发健康危害的成份而在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上未予以标识,或标识不全、不明确的食品;

  (四)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安全食品。

  第三条 供销部门负责收集各部门(包括媒体、执法部门)传来的有关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和客户投诉信息,质检部门负责对食品进行检验和分析,并提出纠正措施,生产部门负责不安全食品纠正措施的实施。

  第四条 对于在销售前发现的问题,应立即停止销售产品,隔离存放,并对该产品进行检验。

  第五条 对于顾客反映的质量问题,由供销部门负责了解并记录问题发现的地点、时间和批号等信息,并及时向质检部门报告。

  第六条 一确认所生产的食品具有严重质量问题,且已进入销售,应立即予以召回。

  十、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为有效处置食品安全重大事放和重大隐患,快速、及时、妥善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疗案适用于公司内各种紧急事故的处置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 预防为主,常抓不懈

  各部门应定期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并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 统一领导,分别负责

  总经理是本公司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并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级别,组织实施分级监控、分级管理。

  (三) 依靠科学,加强协作

  要依靠科学妥善处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真正做到恪尽职守、各司其职、通力合作,迅速采取救治和控制措施。

  三、组织领导机构

  公司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当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公司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事件应急协调处理;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各部门主管组成,办公室设在质检部门。

  四、预警预防

  (一) 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二) 加强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开展食品安全的日常监测,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五、宣传培训和演练

  (一) 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所有应急预案,且每年必须组织学习一次。新入公司人员的员工培训内容包含相应的应急预案。

  (二)应急预案演练:依据生产情况或社会关注趋势,每年应组织一次相应的应急预案演练。演练前,由公司经理组织各个部门编写演练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生效实施,并保留演练记录,演练结束后,及时组织演练效果评价。

  六、报告程序

  (一) 全年设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理报告电话: 实行每日24小时值班,接到报告后填写《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登记表》,并及时上报。

  (二) 全体十部职工对可能造成或已经造成食品安全事故隐忠的情况要在l小时内上报本单位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小组。

  三标体系管理制度 篇4

  1、突发性紧急事件(以下简作“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事件。包括外部事件和内部事件。

  1.1外部事件,大规模传染病,地震、水灾等自然灾害,集体食物中毒,群体药物不良反应等。

  1.2内部事件,药品质量事件、药品失窃、特殊管理药品流失、his系统故障、药品调剂事故、消防安全事件等。

  2、药学部突发性紧急事件的药事管理应急体系(以下简作“应急体系”)指在事件突发时用以有效处理、控制事态的一系列计划、组织、协同活动,以尽快恢复药事管理体系。包括计划与准备、组织指挥、物资储备、信息系统、人员调动和培训演练。

  3、处理突发事件的原则

  3.1以患者和员工的安全为关注焦点。

  3.2全员参与。

  3.3持续改进。

  4、药事管理小组定期专题研究应急体系,评审既有应急体系及其运行状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做出改进的决议。指定专人进行应急方案的制订、修改。重大环境因素改变时,药学部应组织进行应急体现和应急方案的.评审和修订。

  5、组织机构

  5.1、成立在院药事管理小组领导下的药事突发事件管理小组。药房负责人在突发事件中行使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相应职责:制订、审核治疗及预防用药方案;审核紧急备药品种的剂型、数量等,审核一般性抢救用药目录;制订、审核药物安全性监测方案;宣传合理用药。

  5.2药事突发事件管理小组是突发事件管理的领导机构。

  5.3药事突发事件负责应对突发事件的具体工作。工作组负责人员调配,稳定员工情绪,进行紧急动员,员工奖惩,一线员工及家属慰问与安抚等。工作组为临时机构,工作结束后即解散人员,撤销建制。

  5.4工作组应以“精干、高效”为组织原则,一般由中西药品采购人员、药房负责人、药房管理人员信息管理员组成,必要时可以征召必要的人员参加。

  5.8药房突发事件管理应对工作组有权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期间征召有关人员,被征召人必须服从调动,按要求报到,开展工作。

  5.9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结束后,应由工作组做出报告,向院药事管理小组汇报。

  6、物资储备

  6.1药品采购按照应急方案的要求负责药品、消毒剂和其他物资的储备工作。应多渠道获取药品信息,进行市场信息的跟踪。

  6.2药房应制定急诊急救和突发事件药品目录。应包括:名称、规格、包装、主生产商、备选生产商、主供应商、备选供应商、上述单位的详细联系方式等项目。目录中的药品应在抢救室和药房常备,其管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6.3.2非常备药品目录应特别注意详尽记载供应链,尤其应明确指出最便捷的采购途径。主信息和备选信息均应详尽,应正确、详尽地记载尽可能多的联系方式,注明主要联系方式和备选联系方式。

  6.4目录应作为应急方案的一部分每年进行评审、更新。

  6.5目录中的任何信息改变时应及时更新目录。

  7、信息系统

  7.1信息收集:信息管理员在突发事件的整个过程中,需通过登录相关网站、软件查询系统、报刊杂志等渠道,收集官方提供的各种关于突发事件的正规信息;通过讲座、座谈、电话咨询及查询书籍杂志的方式,收集与药物预防、治疗相关的信息。

  7.2信息分析:信息管理员组织相关人员对所获得的信息进行分析、整理,迅速提供信息报告。

  7.3信息传递:在突发事件的过程中,信息管理员将获得的相关政策法规、疾病信息、药品信息,通过网络、电话、参考手册等方式,传递给医院管理人员、医务人员、药师、公众等,以提高防范意识、疾病治愈率和合理用药水平。

  8、培训

  8.1定期培训,在培训合格的基础上,不定期地组织重点人员进行演练。演练由药房组织,指定人员负责,应有计划和大纲,有参加演练人员签到表和演练记录,有对演练结果的评价。

  8.4在培训和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予以解决,暴露出应急方案错误和不合理的情况时,应对应急方案做出修订。

  9、奖惩

  由于责任心不强,贻误应对时机,或错误处置,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当事人责任。临阵退缩,逃避责任,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由药学部领导小组决定处罚,或报请有关部门处理。在应对突发事件过程中责任心强,处理得当,表现优异的,由药学部领导小组决定奖励,或报请有关部门处理。

  三标体系管理制度 篇5

  一、安全管理控制目标

  (一)企业和项目制定的安全控制目标

  1、伤亡事故控制目标:杜绝死亡,避免重伤,一般事故应有控制指标。

  2、安全达标目标:根据企业特色、项目特点,按实际情况制定安全达标的具体目标,如企业达到市级安全先进单位,项目达到安全创优等各种荣誉。

  3、文明施工实现目标:项目根据作业条件的需要,制定文明施工的具体方案和实施文明工地的目标。

  (二)企业的安全管理目标必须有正式文件和传阅记录,项目的安全管理目标必须有上级部门审批和传阅记录。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必须有红头文件和传阅记录,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必须有经过上级部门审批和项目发放记录。

  (一)安全交底制度(企业和项目均需制定)

  (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企业和项目均需制定)

  (三)专业性强、危险性大的专项(施工用电、大型机械、特殊类脚手架、防暑降温等)施工方案审批制度

  (四)设备(含紧急救援器材)安装、拆除验收制度(含检测、操作规程、定期保养、维修、改造报废、特种设备管理内容)

  (五)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针对专业类、劳务类等分包单位安全职责、权限、考核、奖罚考核)

  (六)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企业和项目均需制定)

  (七)班组安全活动制度(企业和项目均需制定)

  (八)安全检查制度(企业和项目均需制定)

  (九)安全隐患整改责任制度(企业和项目均需制定)

  (十)安全生产奖罚制度(企业和项目均需制定)

  (十一)工伤事故报告制度(企业和项目均需制定)

  (十二)施工现场安全纪律制度(项目制定)

  (十三)消防管理制度(企业和项目均需制定)

  (十四)保卫值班制度(企业和项目均需制定)

  (十五)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项目制定)

  (十六)事故紧急救援制度(企业和项目均需制定)

  (十七)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企业明确各岗位[企业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技术负责人、生产经理、安全部、技术部、工程部、机械设备部、物资部、财务部、工会等部门]安全生产职责,明确其部门职责分工,确定其安全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制必须包括: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投入,检查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实施应急预案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

  (二)项目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经过上级部门审批和各相关责任人签字确认。

  (三)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包含:项目经理、分管副经理、技术负责人、书记、安全主管、安全员、施工员、机电员、劳资员、预算成本员、材料员、保卫人员、班组长、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操作工人、分包单位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参照以上编制。

  (四)责任制内容必须明确各自工作范围的安全责任和安全管理目标的分解执行,不得逾越各自管理权限。

  (五)结合各自安全生产职责,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分企业和项目级),同时编制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图。

  (六)企业定期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考核,项目的时限自行调整。

  四、安全生产资金保障

  企业制定保障计划和落实资金,必须保留各种单据备查,项目将实际发生费用汇总报公司,现场留存单据。企业和项目填写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资金预算表和统计表,应相互对应。

  (一)安全培训费:安全资格上岗培训取证费、安全员上岗培训取证费、特殊工种人员上岗培训取证费、jgj59-99标准、安全法培训学习取证费

  (二)宣传、活动投入:开展安全月活动、召开现场会、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参观学习先进单位、组织文艺竞赛、订阅安全类报刊杂志、制作展览板等

  (三)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费:洞口临边防护设施(含租赁费)、电器产品、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更换检测费

  (四)安全防护(劳保)用品:三宝、防护面罩、工作服、防寒防暑等

  (五)文明施工设施:现场围档(含大门)、场地硬化、排水设施、绿化、食堂、厕所、淋浴室、消防器材、五牌一图、警示标志、急救药品器械、垃圾处理等

  (六)人工费: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搭拆、维修,垃圾清运等人工费用

  (七)意外伤害保险、安全技术服务费

  五、安全教育、培训

  企业定期对各部门和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项目对全体人员分工种、分部、分项、分季节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尤其危险源单独教育记录,同时要求被教育人员签名,不得伪造代签。

  (一)职工劳动保护教育卡

  (二)节前节后安全教育记录

  (三)新进场工人教育记录

  (四)安全教育记录(定期月或季度)

  (五)班前安全活动、安全周讲评记录

  (六)安全员及特殊工种人员、中小型机械作业人员名册(复印件附后)

  (七)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经过上级部门审批发放。其内容包含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源认定和预防控制措施,并对涉及人员进行组织设计安全交底。

  六、采购

  企业或项目分包单位采购安全用品时,必须选择行业管理部门认定的合格产品、生产企业,若无可自行采购;采购时提供安全用品的证明材料(质保书、合格证),将其附在安全用品采购验收资料表上。

  (一)合格供应商目录(其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安全用品验收记录(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漏电开关、配电箱、限位装置、保险装置、五芯电缆、钢管、扣件、起重绳、活动房等)

  (三)安全用品采购验收资料表(每页粘贴一种物资)

  七、分包管理

  (一)合格分包方名录(企业以红头文件方式公布,项目留存)

  (二)项目分包方名录

  (三)分包方安全生产能力评价记录

  (四)项目与分包方签订的安全管理协议书

  (五)分包方的`安全职责和落实情况资料

  (六)分包方开展安全活动资料

  八、施工过程控制

  (一)总包对分包进场安全总交底

  (二)施工过程中的分部(基础、主体、装饰等)、分项(土方、桩基、脚手架、模板、钢筋、砼、塔吊装拆、物料提升机装拆、外用电梯装拆、砌筑抹灰、墙面石材、人工拆除、防水)、工种(电工、电焊工、气焊工、起重工、木工、钢筋工、砼工、瓦工)等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双方签字确认,不得伪造代签。

  (三)安全设施移交表

  (四)三级动火许可证

  (五)模板、外架、塔吊、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拆除申请表

  九、危险源控制

  (一)企业应对危险源识别、评价,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控制、策划、建档,制定针对性应急预案(含重大危险源控制清单和检查记录)。

  (二)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经过上级部门审批发放。其内容包含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源认定和预防控制措施,并对涉及人员进行组织设计安全交底。

  十、事故应急救援

  编制应急救援计划(含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坍塌、重大意外事故、火灾、中毒中暑等),内容涵盖可能发生的原因和造成的后果、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报告程序、处理程序、应急物资准备及设施、人员基本救治方法、事故调查处理建议等。

  (一)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和评价记录表

  十一、安全检查和纠正措施

  (一)公司和项目安全检查汇总表

  (二)公司和项目安全检查记录[项目检查类型包括:定期安全检查、专项(施工用电、大型机械、特殊类脚手架、防暑降温等)安全检查、季节性、节假日前后等],包括行业管理部门或项目上级单位对现场的安全检查记录汇总。

  (三)安全检查日记

  (四)隐患整改通知书

  (五)安全检查罚款通知书

  (六)施工脚手架、悬挑架、提升架验收单

  (七)模板支撑系统验收单,含计算书。

  (八)井架、龙门架搭设验收单

  (九)塔吊、施工升降机、落地操作平台验收单

  (十)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接地电阻测试、移动手持电动工具、电工巡视验收单

  (十一)施工机具验收单

  (十二)基坑支护验收表、基坑监测记录

  (十三)洞口临边验收防护记录

  十二、安全改进

  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总结和执行安全生产自我评估。

  (一)安全会议记录

  (二)安全自我评估报告

  (三)安全整改汇总和纠正措施执行回复

  十三、安全资料收集

  (一)企业和项目由专人负责更新安全操作规程、职业病防止、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制度、市级和上级部门颁发的规章制度。

  (二)安全资料分类装订,统一格式,纸张采用a4页,需签字部分不得代签。

  (三)重大危险源识别控制、事故紧急救援资料必须单独保管建档。

  体系资料准备齐全后,汇总装订成册,项目的体系资料存放备查。

  三标体系管理制度 篇6

  一、岗位设置及责任划分

  项目运营站站长岗位责任制

  一、岗位责任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环境保护、环境监测方面的法律、法令、规程以及上级有关规定、指示。

  2.负责站内的全面领导工作,并保证完成本站的各项任务。

  3.主持制订项目运营站工作的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各项规章制度,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4.对外联络协作,以及技术交流等工作。

  5.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全部职工的政治思想觉悟和责任心,做好培训工作,提高职工的业务素质,并负责组织职工的业务技术考核。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工作标准与要求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严格执行国家、总公司和地方政府及企业有关环境保护、环境监测方面的.法律、法令、规程、规定。

  3.按照领导指示和工作计划,布置工作任务。

  4.结全体职工,保证工作任务的完成。

  5.检查项目运营站各项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

  6.定期完成书面总结报告。

  7.定期向主管领导、主管部门汇报工作情况。

  三、责任与权限

  1.对项目运营站工作完成情况负责。

  2.对项目运营站数据、资料的准确程度负责。

  3.对项目运营站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质量负责。

  4.根据工作需要,有权安排和设置站内工作岗位。

  5.对各岗位有权随时进行检查。

  6.有汇报、建议权。

  四、检查与考核

  1.按工作标准检查与考核。

  2.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检查与考核。

  五、任职资格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持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

  2.具有民主作风,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实事求是,注重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

  3.有强烈的事业心,热爱环保事业,忠于本职工作。

  三标体系管理制度 篇7

  一、负责全站的技术管理、质量管理。生产中遇到问题负责组织攻关解决。

  二、准确、清晰地把握生产动态,针对实情,及时做出符合生产要求的工艺调整。

  三、指定本站内各设备的'操作、维修、检查标准并负责实施。

  四、负责技术革新,具体组织革新项目的提出、调研、方案的设计、论证、加工、试验、改进及其配套的落实,直到用于生产,解决实际问题并获得效益。

  五、协助领导贯彻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指示;参与制订本站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和安全规划,并协助组织实施。

  六、负责突发事故处理技术的落实,接受领导委派,组织各岗位员工解决问题,尽快恢复生产。

  七、负责全站人员的生产技能培训及制度的建立与落实,使员工素质优于生产所要求的水平。

  八、负责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保存,就生产情况写出每月总结,并上报领导。

  九、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各项任务。

  三标体系管理制度 篇8

  一、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听从指挥,不得擅离职守。不许空岗、睡岗,违者将严肃处理。

  二、上岗时间不会客,不看与专业无关的书刊,不作与岗位无关的事,不打私人电话。

  三、努力学习专业知识,熟知处理原理、本站工艺流程及要求标准。熟练掌握本职工作各项操作技术及日常维护保养技能,努力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处理事故的'能力。

  四、严格遵守站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认真填写运行记录和报表。

  五、爱护国家财产,维护和保养好本岗位各种设备及机附件,值班人员要经常巡回检查,保证设备正常运转,确保处理质量。

  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发现异常情况及事故兆象要立即采取措施,果断处理并及时报告。

  七、每班要例行卫生清扫,不准乱扔烟头垃圾,保持清洁卫生的工作环境。

  八、上岗必须佩带上岗证,不准酒后上岗,违者将严肃处理。

  三标体系管理制度 篇9

  一、努力学习有关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本站所开展各项化验项目的原理、步骤、操作方法:标准试剂的配制:各种测试仪器的.正确使用方法。保证各项化验结果准确、可靠。

  二、熟知本站处理方法原理、工艺流程、各项指标的达标标准。如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告。

  三、按本站规定,每周应采样监测两次,化验结果要计算准确,按时填表上报。如果发现有异常变化,还应随时增加监测次数。

  四、对化验室的精密、贵重仪器要妥善保管。按照正规要求,正确操作使用,精心维护。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请技术人员检查维修。

  五、对剧毒、强酸、强碱、强腐蚀性、易燃、易爆的试剂要按有关规定严格管理,正确使用妥善保管,确保不出现灼伤、中毒、火灾事故。

  六、每次化验工作结束及下班时,应仔细检查,确认水、电无异常,需连续运转的设备无异常征兆,试剂柜已锁,方可离岗下班,避免一切事故隐患。

  七、凡上级环保或监测部门来本站采样抽查或检查工作化验员应积极配合、主动协助,详细回答上级部门的提问,虚心接受上级部门的技术指导,认真改进工作。

  三标体系管理制度 篇10

  一、项目监理组织机构

  根据工程的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为确保优质、高效地完成工程监理任务,全面履行合同,我吉林省东源水利水电工程咨询中心将集中一批高素质、富有经验的经营管理及工程技术人才,负责本合同施工阶段的工程监理工作。

  为确保“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目标的实现,我们将委派具有丰富监理经验的总监理工程师,负责本工程的管理工作,并协调和保证工程现场所需要的一切资源,组织机构图如下。

  二、项目监理部组织机构运行机制说明

  1、监理部决策层

  项目监理部在公司经理、副经理、总工的领导下,由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组成项目领导决策层,全面负责本工程的现场监理工作。公司经理、副经理、总工经常光临现场检查工作。

  (1)公司经理工作职责:

  A、根据章程的要求,严格履行职责,制订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督促检查公司职员,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B、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工程建设和建设监理方面各项方针政策。

  C、主持召开经理办公会和全体职工大会,定期向上级汇报工作和情况。

  D、任命项目总监和监理部经理,并随时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问题。

  E、审查审批公司各种经济收入,依法代表公司对外签订有关合同或协议。

  (2)公司副经理职责:

  A、在公司经理领导下,负责分管本公司某方面的工作。

  B、负责提出监理组织机构,协调调度各监理部之间的工作,解决出现的问题。

  C、负责审查外聘人员,就其工作能力提出任命意见。

  D、负责处理重大质量事故,并提出行政处理意见报公司经理办公会讨论批准。

  E、制订公司内部目标管理,参与研究和决定重大决策及公司发展战略。

  (3)公司总工程师工作职责:

  A、在公司经理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的技术工作。

  B、主持大型或特殊工程的图纸会审,审定会议纪要和重要的设计变更。

  C、签发建设项目监理大纲和监理规划,审批大型工程和特殊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主要施工方案。

  D、负责制订公司的科技规划及职员的学习培训计划。

  E、参与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并审批质量事故的整改方案。

  F、参与公司不定期的质量,安全检查,制定公司监理项目的质量目标管理计划。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单位派驻水电站工程驻地监理部的第一责任人,直接承担监理合同中监理的权力和监理义务,对业主和监理单位负责。

  A、组织领导水电站工程驻地监理部的监理业务,实施各项监理目标的完成。

  B、受各项目法人的委托参与项目法人与施工程建单位双方合同的`谈判,协助项目法人审查分包商资格及对选择分包单位提出建议,由项目法人批准。

  C、设计文件的确认,施工措施计划的审批。

  D、对整个工程各承包合同进行监督和管理。督促、检查合同双方(承包商与项目法人)履行合同。

  E、撤换施工承建单位不称职的现场人员直至施工队伍的建议权。

  F、向施工承建单位发布开工令、停工令、返工令与完工指示。

  G、对工程的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投资进行控制。施工质量的认证。签署承包商月进度计划与月工程进度付款凭证。

  H、审定承包商提出的重大工程项目的实施方案,决定施工中重大的技术问题,与项目法人共商、审定重大工程设计变更。

  J、签署发送给承包商的主要信函。

  K、审查合同变更与附加工程项目,并提出建议,由项目法人批准后实施。

  L、处理索赔、违约和特殊风险。并向项目法人提出报告。

  O、审定工程缺陷补救措施,报项目法人同意后实施。签署颁发工程缺陷责任凭证。

  P、协调项目(专业)参建各方之间的关系。召集主持生产协调会议。

  Q、组织单元工程验收。签署工程竣工验收凭证。组织编制竣工报告、参加工程移交和工程档案的移交。

  (2)项目副总监理工程师:

  A、副总监理工程师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完成总监理工程师委托的监理工作,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参加总监理召开的监理工作会议。

  B、在总监理工程师离岗期间,受总监理的委托代表总监理工程师承担履行监理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

  C、副总监理工程师受总监理的委托组织与领导所分管的监理业务和行政工作,督促、检查,并做出决策。

  D、组织召开分管监理工作的各种会议。代表总监理出席和主持会议。

  E、副总监理,定期或不定期向总监理汇报监理工作。接受总监理的检查和指导。

  F、副总监理的意见和做出的决定及时向总监理汇报,得到总监理认可或批准后实施。

  2、监理部管理层

  项目监理部由工程技术部、综合部组成现场管理层。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即为本部门质量管理第一负责人。对本部门涉及到的管理工作负全责。同时建立人员替代制度。

  (1)工程监理部职责

  设计文件核查确认、施工措施计划审批、工程开工(停工、返工、复工)令与完工指示、分包资格审查、施工质量认证、工程进度监控、合同争端调解、有限工程变更签证、合同工程款支付签证、安全生产与施工环境保护监督、施工关系协调,以及撤换承建单位不称职的现场人员直至撤换施工队伍等建议。检查督促合同签约双方履行合同。

  (2)工程技术部职责

  A、编写监理工作细则与施工现场的管理。检查、督促施工组织机构、施工的准备、资源投入、工序安排、目标实施及保证措施的落实。

  B、施工图纸的审核认证、施工图变更的签证,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的认证。

  C、专业技术管理,规范、标准的执行,组织特殊技术的研讨和技术措施的审批、批复。

  D、工程质量控制与工程质量的签证。

  E、施工进度控制与工程质量认证。

  F、安全生产。

  G、检查、督促承包商工程档案资料收集与整理,并贯彻始终,做到不失不漏不补,真实可靠齐全。

  H、做好监理工作记录。

  J、协调与处理工程实施过程中有关事宜。

  (3)综合管理部职责

  A、监理内部行政管理与监理考勤。

  B、协助总监理工程师承担内部协调和对外公共关系处理等项工作。

  C、施工过程中信息收集、整编与管理。监理大事记、项目进展记录、专业技术记录和现场监理记录;编制《监理月报》、《监理简报》、《监理记事编录》和专题报告;向业主报告工程进度。

  D、合同管理与索赔。熟悉合同文件,正确引用和解释合同文件。检查督促合同双方履行合同。正确处理合同争端和公正的处理合同中的索赔。参加合同签订及合同变更和合同争端的调查处理。

  E、工程款支付管理。根据业主审查批准的合同工期控制进度计划,以单元工程基础,以工程质量为保证,以测量核实为手段,正确使用业主授予监理工程师支付签证权。

  F、施工计划与施工统计。

  三、项目部组织机构运行机制保证措施

  项目部作为工程项目的管理部门,负责履行工程监理合同及现场监理的组织工作,根据合同和业主的要求,按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的工作方法保证目标的实现。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项目质量、进度、投资、环保和文明施工等项现场控制的第一责任人有权根据工程项目的需要进行组织机构的设置、调整,以及人员的任免,根据合同规定对监理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为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将选派有经验的各专业监理人员组成项目部,保证项目部运行有效。项目部工作人员是由多年管理经验的管理人员组成。

  为保证项目部的运行有效,项目总监对项目部进行动态管理,保证施工人员、设备、材料的合理使用。

  四、质量保证体系

  (1)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质量方针:科学管理、质量第一、用户满意、持续提高。

  质量目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工程施工阶段实施“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管理,争创优质工程。

  (2)质量管理组织机构

  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机构,项目总监在公司领导下,作为质量检查的第一责任者,对工程内的施工质量检查全权负责。质量管理机构设置见质量管理框图。

  三标体系管理制度 篇11

  1.目的

  建立文件与资料管理制度,规范质量体系文件的起草、修订、审核、批准、分发、保管,以及修改、撤销、替换、销毁的管理,确保文件的有效性和适宜性。

  2.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3号)》及附录。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质量体系文件的起草、修订、审核、批准、分发、保管,以及修改、撤销、替换、销毁等。

  4.职责

  4.1质量管理部负责组织制订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并指导、监督文件的执行;

  4.2文件使用部门、人员严格按本制度进行文件的使用。

  5.内容

  5.1公司质量体系文件由质量管理制度、部门及岗位职责、操作规程、进货评审、内审等组成;

  5.2编制质量管理文件时遵循以下原则:

  5.2.1合法性原则:质量管理文件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部门规章和有关政策;

  5.2.2实用性原则:与企业经营规模、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相适应,与企业组织机构、人员岗位设置、设施设备、计算机系统的'设置相吻合,与企业经营和质量控制的实际流程一致、实用;

  5.2.3高效性原则:在合法及实用原则前提下,管理要求适当高法定标准,采用先进科学的管理办法和手段,提高工作效率,推动企业不断改进和提高;

  5.2.4强制性原则:提供必要的人力、财力、物力和措施,有必要的奖惩措施和办。

  三标体系管理制度 篇12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公司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应急管理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快速反应”的原则。

  2.应急管理分“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过程。主要内容包括: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物资保障等。

  3.成立以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主管安全生产负责人为副组长,安监科长、各采区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安监科,并负责日常管理。

  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写与修订。

  5.应急管理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应急管理培训。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事故预防、危险辩识、事故报告、应急响应、各类事故处置方案、基本救护常识、避灾避险、逃生自救等。

  6.应急演练。根据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每年至少分别安排一次桌面演练和综合演练,强化职工应急意识,提高应急队伍的反应速度和实战能力。安监科负责做好演练记录和总结。

  7.应急通讯设备保障。公司要对电话、对讲机、手机等通讯器材进行经常性维护或更新,确保通讯畅通。

  8.应急救援物资保障。根据公司预案做好应急救援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工具、材料、药品等保障工作。确保经费、物资供应,切实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并对应急救援设备、设施要定期进行检测、维护、更新,确保性能完好。

  9.应急处置。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要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疏散、转移,做好安置工作。

  10.成立兼职救护队,人员由各科室、采区主要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组成,并进行经常性训练,熟练掌握基本的救护常识和救援能力。

  11.应急救援协议。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与地方政府预案、上级主管单位及相关部门的预案和应急组织相衔接。

  13.应急管理费用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财务部门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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