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货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21 11:50:10 振濠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退货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退货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退货管理制度(通用10篇)

  退货管理制度 1

  为规范药品的退货操作过程,加强对购进退出和销后退回药品的质量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一、质量管理部

  负责监督该制度的实施,销售部、质量管理部对本制度负责。

  二、退货药品的管理要求

  1、药品购进退出的管理要求

  ⑴因质量原因需要退货的,必须按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退货,其中内在质量问题(包括假劣药)不得自行退货,应通知供应商,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⑵非质量原因需要退货的按要求填写《药品退货通知单》办理。

  ⑶购进药品退出必须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办理。

  2、药品销后退回的管理要求

  ⑴销售退回的药品必须是本公司所售出的药品。

  ⑵销后退回的药品必须经过验收才能办理正式入库。

  三、药品的退货程序

  1、药品的购进退出处理程序

  ⑴联系退货:采部凭下述购进退出依据与供货企业联系退货事宜:

  a、药品在验收时拒收的,依据《《拒收单》》。

  b、储存养护、出库复核发现经质量管理部确认的不合格药品,依据《药品质量复查确认报告》。

  c、销后退回的不合格药品,依据注明“验收不合格”,并有验收员签名的《销后退回通知单》。

  d、非质量原因如滞销等的`药品退货,

  ⑵退货药品出库

  a、采购部填写《药品采购退货通知单》。

  b、质量管理部通过计算机关联打印《采购退货单》,由业务、保管、财会办理。

  c、保管人员按《采购退货单》清理准备好退货药品,填写《购进退出药品台账》,保存三年以上。

  d、退货发运,发运人应做好记录备查。

  2、药品的销后退回处理程序

  ⑴销后退回通知

  a、《药品退货通知单》是销后退回药品的收货依据,由业务部签发,签发时必须核实其品名/剂型、规格、生产企业、批号、有效期是否与本公司出售的相符,并确认是本公司售出的药品。

  b、销售部凭《药品停售通知单》按要求召回的药品,由业务部核实后签发《药品退货通知单》。

  c、客户要求退货的,由业务部核实后签发《药品退货通知单》。

  d、《药品退货通知单》的内容包括品名/剂型、规格、生产企业、批号、有效期,退货原因等。

  ⑵验收及收货

  a、将退回的药品放置销后退回区,保管员填写《销后退回药品申验通知》。

  b、验收员凭《药品退货通知单》和《销后退回药品申验通知》,按《药品质量验收管理制度》规定的验收标准,对药品进行检查验收。

  c、验收合格的,验收员将数据录入计算机,关联形成《销售退货验收记录》,同时打印《销售退货单》。

  d、验收不合格的,验收员在《药品退货通知单》上注明“验收不合格”,按不合格药品处理。

  e、保管人员凭验收员签字的《销售退货单》核对实物,确认一致后入库,并在《销售退货单》上签字,收款员结账。

  ⑶保管员将验收合格的药品按储存要求,存放于相应的合格品区。

  ⑷保管人员依据《销售退货单》,建立《销售退回药品台账》,保存三年以上。

  退货管理制度 2

  第一条

  为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活动,确保依照法定条件和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维护本经营单位声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不合格食品退市,是指在本经营单位内对已经进入销售领域的食品,发现其质量不合格或者有其他违法问题,采取停止销售、退回供货整改、销毁、召回等措施退出市场的行为。

  第三条

  下列食品为不合格食品,应停止销售,退出本经营单位:

  (一)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

  (二)包装破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

  (三)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

  (四)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五)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

  (六)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质加工的;

  (七)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质量标志等,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使用绝对宣传用语的;

  (八)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

  (九)行政监管机关公布属于不合格食品的;

  (十)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存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

  第四条

  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该食品,并采取下列措施:

  (一)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并登记造册;

  (二)将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场,通知生产企业或供货方,配合召回已售出食品,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三)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应交同有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第五条

  对已出售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应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内公示,通知购货人退货,将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销毁。

  第六条

  对本经营单位内的食品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退出经营单位。

  第七条

  对消费者作出食品质量承诺,并在出售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购货凭证或商品质量信誉卡。

  退货管理制度 3

  一、总则为了加强已销产品的退货管理,明确责任,确保产品退货管理规范化,并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1、用户使用我公司产品发生质量问题或用户收货后,经检验认为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

  2、由于运输造成包装破损严重,无法继续销售的产品。

  3、由于工作失误造成发错货或送错货,但未超过退换期的产品。

  4、因销售策略原因或其他确需退货的产品。

  三、职责销售部负责提出退货申请并实施,质检部负责对退货产品的监督检查,财务部负责退货产品帐物相符情况的控制和检查,仓储部门负责退货产品的管理,行政部负责对本制度有效执行的监督与考核。

  四、退货操作流程

  1、因产品质量(包括外包装破损)原因造成的退货,由销售部客服人员通知客户填写“产品退货申请表”,在此表中表明退货人订单号、联系信息、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退货原因后,销售部主管审核批准,并根据具体情况出具处理意见。

  2、因销售策略或发错货等原因,但未超过15天期限的产品退货,报销售部主管审核批准。

  3、在未接到部门领导批准的处理意见前,应禁止办理退货,仓库保管员也应拒绝收货入库,否则视情节情况,对责任人员进行严厉处罚。

  4、依照部门主管的处理意见,对允许退回的产品,待产品到达仓库后,由质检部人员及仓库保管员共同进行清点,仓储部应根据清点情况认真填写“产品退货清点表”,并建立产品退货台账备查。

  5、销售部应对退货人的准确性及返回原因负责,仓库保管员应对退回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负责,质检部对所接受产品的外观质量状况负责。仓储部负责核对退货产品与“品退货申请表”所列与退货产品是否一致,准确无误后,准许放置退货产品区。

  五、退货产品的处置

  1、非质量原因造成的退货产品,如外观无明显变化,质检部应于2个工作日对退货产品作出检查结论,若同意继续销售,仓储部们应放置于产品合格区。

  2、因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产品,质检部应于3个工作日,对退货产品作出检查结论,并及时对同批次产品进行翻箱,翻箱产品经检验合格后,准予入库放置于合格区继续销售。

  六、检查与考核

  1、销售部是本规定实施过程中的第一责任部门,应根据本规定制定详细的`产品退货流程和考核细则,并报行政部备案。

  2、仓储部要不定期的对仓库进行检查,如发现仓库退货产品区存放未有处理意见的退货产品,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质检部承担。

  3、公司行政部门不定期对仓库进行综合性检查,发现仓库退货产品区达不到规范要求或管理混乱,在实施考核时可加大扣罚力度。

  4、为强化管理者的责任,在经济处罚时,按部门主要负责人承担60%,直接责任人承担40%的原则实施。

  退货管理制度 4

  一、退货物资范围

  1、集团公司集中采购物资,因使用单位提报需用计划不周等需方原因,造成无法在本单位使用的采购物资,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集团公司内部能够调剂使用的物资;

  (2)社会市场能够通用并落实到买受人的物资;

  (3)经与供货厂方协商可以退回原生产厂的物资。

  2、因产品质量、交货期等供方原因造成无法在原使用单位使用的采购物资。

  二、退货程序

  退货单位须经其供应部门及经营负责人签字后向物资采购部门提交退货申请,物资采购部门落实后,符合退货条件的按照规定的物资验收入库程序办理退货。退货单位应保证所退物资相应的附件、质量标识、证件及实物的完整。

  三、退货物资价格计算

  1、因退货单位计划原因要求退货并且退货物资可以内部调剂使用的,自到货之日起,三个月内由物资采购部门与退货单位按照采购价的80%退货结算,每延期一个月再按降低10 个百分点结算,超过六个月不予退货。

  2、内部不能调剂需要通过市场销售或与供货方协商可以退货的,自到货之日起,三个月内其退货结算价格按照市场实际销售价或与供货厂方协商退货价的80%计算,每延期一个月再按降低10 个百分点结算,超过六个月不予退货。

  3、因物资产品质量或交货期原因造成退货的,按照物资采购部门与领用单位结算的`金额退款,物资采购部门与供应商按合同约定处理。

  4、退货结算价与原采购价格或协商退货价的差额部分冲减物资采购部门管理经费。

  四、其他

  1、非集团公司集中采购的物资退货参照此办法执行。

  2、原有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一律以本办法为准。

  3、此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退货管理制度 5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对商品退货的管理工作,规范商品退货程序,减少不必要退货行为的发生,维护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良好关系,提高公司商品的市场竞争能力,促进公司管理水平的提高,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商品退货,是指公司采购、验收部门按订单、合同或者协议收到商品后,由于某种原因,将商品退回供应商。商品退货包括基于质量问题的退货和基于非质量问题的退货。

  第三条公司采购、验收部门应充分、适当地履行商品的审查、验收责任,加强商品采购的质量管理,保障入库商品的安全完整,切实维护公司的合法利益。

  所谓充分,是指公司采购、验收部门在履行商品的审查、验收责任时,应选择足够的商品种类和单品数量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应足以对全部商品的合格率提出一定程度的保证。这是对检验数量的要求,主要与采购、验收人员确定的样本量有关。

  必要时,公司采购、验收部门应对全部商品进行逐一审查、检验。

  所谓适当,是指公司的采购、验收部门在履行商品的审查、验收责任时,应以公司内部确定的质量标准或者国家相关的技术规范为依据,采取有效、可靠的程序和措施,保证能准确、适当地得出检验结果。这主要是对检验质量的衡量。

  第四条公司采购配送部门会同市场部应与供应商进行不时的洽谈,统一确定商品的可退品种范围、可退时间等,并在公司信息系统中设置、维护可否退货标志。

  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并且可以采取要求供应商提供折扣等补救措施的,原则上此类商品不应退货。

  第五条以下商品,未办理验收入库手续或者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后三天内发现的,可以申请办理退货:破损、短缺、质次、变质、滞期、计量不足、标识不全、假冒伪劣、“三无”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商品;

  临近有效期(有效期不足三分之一)或超过有效期的商品;

  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订货单、采购合同或者协议的商品;

  供应商在运输过程中因保护不善造成商品受损;其他可以申请办理退货的情形。

  第六条基于第四条所列原因,申请人申请办理商品退货的,应经过适当确认和审批,并通报公司相关部门。

  公司采购配送部门应会同公司财务部、请购部门依授权共同确认和审批,特殊情况或者退货金额超过一定限额的,应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七条商品退货必须由申请人填写《商品退货单》和《商品退货申请、验证、审批表》,说明拟退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批号、订货单编号、原因、供应商、生产厂家等,并将该单(表)连同检验报告等其他资料交公司采购配送部确认。申请人填写的《商品退货单》或者《商品退货申请、验证、审批表》应连续编号并经申请人部门主管签字确认。申请人部门主管应结合信息管理系统确认拟退商品是否在可退范围、可退条件、可退时间内。同时,申请人应将拟退货商品合理分卸分放、贴上“不合格”标签,并妥善保管。

  第八条采购配送部应根据公司内部确定的质量标准或者国家相关的技术规范并结合订货单、采购合同或者协议以及检验报告等认真对《商品退货单》或者《商品退货申请、验证、审批表》进行确认。公司财务部门应对商品退货金额进行审核,确认是否大于相应供应商的应付账款。

  第九条公司采购配送部门会同公司财务部、请购部门依授权实施共同审批时,应当实施现场检查,并进行记录、必要时应当予以拍照或录音、录像。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在检验、鉴定记录上签字确认,如有意见分歧,应当备注。

  第十条公司内部审批部门就处理方案或意见达成一致的',应通知商品采购员编写退货通知单,详细列明退货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费用、批号、订货单编号、原因等,并授权运输方将货物退回,同时,将退货通知单副本交运输方转交供应商。 退货商品属于已入库商品的,公司仓管部门应及时清点、统计、封存、贴上“退货”标签,进行出库登记,并录入公司库存管理信息系统。退货商品属于门店内的,门店主管应及时调减POS的相应库存量,请求总仓或者采购配送部门配送补充。公司内部审批部门之间不能就处理方案或意见达成一致的,应向公司总经理汇报,由总经理审批。供应商对退货有异议的,应由采购配送部会同财务部门、请购部门依照合同(或相关协议)与供应商协调,商讨解决办法并将处理意见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十一条公司采购配送部门负责催收供应商的退货确认书。公司财务部门收到供应商的退货确认书后,应根据确认书调整应付账款或办理退货货款的回收手续。公司财务部门对退货商品的处置费用进行审核及会计核算。

  第十二条公司采购配送部门应及时要求供应商重新提供商品或寻找其他供应商补充,以减少退货给公司正常经营带来的影响。

  退货管理制度 6

  为杜绝不合格药品流入市场,确保人民用药安全有效,对公司经营药品各环节不合格品举行有效控制提供准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质量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过程实施监督;各相关岗位负责本岗位不合格药品控制。

  二、不合格药品是指:药品内在质量、外在质量、包装质量及标识不符合《药品管理法》、相应的法定质量标准、《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规矩的药品,各级药监部门发文禁止使用或收回的药品,抽检不合格及全部符合假劣药条件的药品。

  三、不合格药品确实认由质量管理部负责,包括:

  1、选购来货验收时发觉外观质量及包装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药品。

  2、在库养护检查和出库复核时发觉包装破损、霉烂变质的及质量可疑的药品。

  3、销后退回阅历收人员验收不合格的'药品。

  4、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抽检不合格的药品。

  5、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文通知禁止销售使用的药品。

  6、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四、在入库前验收环节发觉的不合格药品,验收员不得验收入库,应将不合格药品

  存放于不合格品区(不属质量缘由拒收的存放于退货区,挂购进

  退出标志),同时填写相关单据,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五、在养护、保管或出库复核过程发觉不合格药品时,应立刻停止销售和发货,同时报质量管理部。

  六、上级药检部门抽检判定为不合格药品或药监部门公告、发文通知的不合格药品,应立刻停止销售、发运,追回售出药品,并将不合格药品移入不合格品库,待处理。

  七、不合格药品按规定的程序报损和销毁。

  八、已确定为不合格药品仍继续发货销售的,应按规定予以处罚。造成严峻后果的,按《药品管理法》规定予以处罚。

  九、对不合格药品数量和金额较大的,应查明缘由、分清责任、准时制定预防措施。

  退货管理制度 7

  1.0目的

  确保服务过程中的不合格产品及体系运作和服务过程中的不合格项(不合格服务)得到准时有效的控制。

  2.0适用范围

  对公司各部门提供服务过程中的不合格产品和不合格项的控制。

  3.0职责

  3.1各部门主管或仓管员对不合格产品举行评审、记录、标识和处置。

  3.2各部门负责人对本管辖区提供服务活动过程中浮现的不合格举行确认、处理。

  4.0工作程序

  4.1不合格产品的控制

  4.1.1部门主管对服务过程中发觉的不合格产品评审后,举行记录和处置;仓管员对选购物资验证出的不合格产品评审后,举行记录、标识、隔离,由选购人员确认后举行退货或更换,或按4.1.2举行处理。

  4.1.2使用过程中或选购回的不合格产品的处置应先填写《不合格品处理报告》,然后经部门经理批准后作以下处理:

  a降级使用于对服务影响无关部位;

  b退货;

  c报废。

  4.2不合格服务的控制

  4.2.1对服务过程质量影响不大或用户感觉不显然的不合格服务,各相关部门应在当日内作返工处理并做好记录。

  4.2.2因体系运作或因工作失误造成的使用户严峻不满的服务,由部门负责人确认后,填写《不合格/订正、预防措施报告》,并负责组织人员实行有效的订正措施,在3个工作日内赋予处理。

  4.2.3因客观环境条件(如天气、交通、市政等)的影响和制约所造成的.不能满足用户要求的可事先与用户协调,经用户同意后,再商定时光举行处理。

  4.2.4返工或返修后的服务过程应按相应的检验程序文件重新验证并做记录。

  4.2.5内部质量审核、管理评审和外部审核提出的不合格由相关部门负责制定订正措施计划,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订正并保存记录。

  5.0相关文件

  5.1《质量手册》

  5.2《订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5.3《不合格品处理报告》

  5.4《不合格/订正预防措施报告》

  退货管理制度 8

  一、目的

  加强对不合格产品举行识别和控制,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交付。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公司内的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发生的不合格的控制和处理。

  三、职责

  食品安全小组

  1、负责原辅料、产品的质量标准标准制定,并负责对公司内控标准的终于解释;

  2、理化或微生物指标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如有须要小组需共同与质监部举行评审;

  质检部门

  1、负责对不合格产品、原辅材料的鉴定及信息传递工作;

  2、保存不合格品的检测记录;

  3、核实处理打算的执行状况;

  各生产车间

  1、执行质检部门处理打算;

  2、负责不合格原辅材料及产品的`隔离、存放过程中的标识、退货和销毁;

  3、制订订正预防措施并组织实施;

  仓库

  1、负责对不合格原辅材料的退货;

  2、负责向供方转达不合格原辅材料的质量缺陷和处理打算;

  3、负责索取供方产品的相关技术资料和证件。

  退货管理制度 9

  第1条 目的。

  明确退货条件、退货手续、货物出库、退货回收等规定,及时收回退货款项。

  第2条 退货条件。

  验收人员应该严格按照企业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不符合企业验收标准的货物视为不合格货物。不合格货物应办理退货。

  1.对于数量上的短缺,采购员应该与供应商联系,要求供应商予以补足,或价款上予以扣减。

  2.对于质量上的问题,采购员应该首先通知使用部门不能使用该批货物,然后与使用部门、质量管理部门、相关管理部门联系,决定是退货还是要求供应商给予适当的折扣。

  3.经采购部经理审批后与供应商联系退货事宜。

  第3条 退货手续。

  检验人员应在检验不合格的货物上贴“不合格”标签,并在“货物检收报告”上注明不合格的.原因,经负责人审核后转给采购部门处理,同时通知请购单位。

  第4条 货物出库。

  当决定退货时,采购员编制退货通知单,并授权运输部门将货物退回,同时,将退货通知单副本寄给供应商。运输部门应于货物退回后,通知采购部和财务部。

  已入库的存货办理退货,仓管员应立即编制红字采购入库单,用红字记录存货入库明细账,并将相关单据单独整理后交到财务部。

  第5条 退货款项回收。

  1.采购员在货物退回后编制借项凭单,其内容包括退货的数量、价格、日期、供应商名称以及贷款金额等。

  2.采购部经理审批借项凭单后,交财务部相关人员审核,由财务经理按权限审批。

  3.财务部应根据借项凭单调整应付账款或办理退货货款的回收手续。

  第6条 折扣事宜。

  1.采购员因对购货质量不满意而向供应商提出的折扣,需要同供应协商来最终确定。

  2.折扣金额必须由财务部审核,财务经理审核后交总经理批准。

  3.折扣金额审批后,采购部应编制折扣通知单。

  4.财务部门根据折扣通知单来调整应付账款。

  退货管理制度 10

  1、目的:

  为了加强对门店退货药品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依据:

  《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

  3、适用范围:

  门店退货过程质量管理实施过程。

  4、责任:

  门店质量负责人实施本制度。

  5、定义:

  5.1、药品退货:指顾客退回药品、进货退出药品、既在进货验收、在柜养护、销售复核、顾客退回各项环节发现的有质量不合格的、配送中心通知退货的、滞销的药品。

  6、内容:

  6.1、各环节退回药品相关规定:以下情形在质量无异情况下,门店应及时将货退回公司:

  6.1.1、上级有关部门明确规定不准经营的品种;

  6.1.2、自购进三个月以内的'滞销品种;

  6.1.3、公司通知收回的相关品种;

  6.1.4、顾客有过敏、不良反应情况的品种。

  6.2、以下情形公司不予退回:

  6.2.1、药品包装有污点、陈旧、退色的;

  6.2.2、原包装已拆封过的;

  6.2.3、批号不符,无随货票据的;

  6.2.4、门店自已要求购进的,活动期间一次性购进的;

  6.2.5、由于门店自己保管不当引起质量不合格的。

  6.3、门店顾客退回药品是指顾客购买后退回的药品。门店在销售过程中,应坚持药品一经售出,非质量原因概不退换原则。

  6.4、门店进货验收、在柜养护、销售复核顾客退回各项环节中发现不合格品按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执行。

  6.5、配送后由总公司召回的,由公司质管科出具“药品召回通知单”各门店收到后,填写“退货通知单”退回配送中心;(一式三份记录,其中一联留门店备查)。

  6.6、滞销品种退货:由门店负责人填写“退货通知单”及时退回配送中心,退出药品应记录于“退回记录”表中,此记录留存5年备查;

  6.7、要求门店质管员负责做好批号管理、效期管理,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因管理不善,致使药品过期失效品种,一律不得退货。

  7、相关表格:

  售后退回药品登记表、药品召回通知单、退货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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