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器材检查维护管理制度

时间:2022-12-20 23:51:59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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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器材检查维护管理制度(精选20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消防器材检查维护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消防器材检查维护管理制度(精选20篇)

  消防器材检查维护管理制度 篇1

  一、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1、按每年、月、日需要管理、维护的内容,年度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每月由主管安全部门负责人会同专业维保单位组织,每日由主管安全部门班组长负责实施。

  2、每日工作:

  (1)、检查报警控制器功能是否正常、

  (2)、检查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的.水位、阀门启闭状态;

  (3)、检查泵房配电动力柜电源指示是否正常;

  (4)、检查室内消火栓、喷淋管道压力表数值是否正常;

  (5)、检查消火栓、喷淋泵出水管闸阀及单向阀状态;

  (6)、将有关情况记入运行记录。

  3、每月工作:

  (1)、自动或手动检查防、排烟设备、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溶胶自动灭火系统、火灾应急广播的控制、显示、运行、联动功能;

  (2)、每月选取不同区域进行全联动测试,观察消防监控中心消防控制设备信号反馈情况;

  (3)、对消火栓泵、喷淋泵、稳压泵启动试验,查看配电设施及泵运转情况;

  (4)、检查主电源、备用电源供电、充电是否正常;

  (5)、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认真填写文字记录,大型检修项目应填写设备技术档案。

  4、每年工作:

  (1)委托具有资质的消防设施检测企业对固定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测试和维护保养。

  (2)每年于4月、10月两次保养室外水泵结合器,在10月做好防冻措施,与公安消防队联系通过水泵结合器进行消防车加压供水试验。

  二、 消防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由主管安全部门负责组织落实消防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2、消防器材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及其他有关规定确定配置数量、型号类型,合理设置分布点。

  3、主管安全部门负责建立灭火器、自救面具等器材的维护保养管理档案,记明类型、配置数量、设置部位和维护管理责任人,并制作维护保养卡进行明示。

  4、每月由各部门维护管理责任人配合安全部门检查责任区域的消防器材情况。

  (1)、灭火器材是否放置于干燥、阴凉、易取用的地方;贮气压力是否符合要求,喷射软管有无老化破损及喷嘴堵塞、灭火器箱上锁锁闭现象;

  (2)、自救面具是否置于易于取用和干燥、避光的指定场所,有无丢失现象;

  5、每12个月组织或委托维修单位对所有灭火器进行1次功能性检查,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距出厂日期5年,以后每隔2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手提式贮压干粉灭火器有效使用时间xx年,推车式贮压干粉灭火器有效使用时间为xx年,防烟自救面具的有效使用时间为距出厂日期满5年,防毒面具为8年,到期强制报废。

  消防器材检查维护管理制度 篇2

  (一)维护管理人员从业资格要求

  消防设施操作管理以及值班、巡查、检测、维修、保养的从业人员,需要具备符合下列规定的从业资格:

  1.消防设施检测、维护保养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项目经理、技术人员,经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合格,具有规定数量的、持有一级或者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执业资格证书。

  2.消防设施操作、值班、巡查的人员,经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合格,持有初级技能(含,下同)以上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能够熟练操作消防设施。

  3.消防设施检测、保养人员,经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合格,持有高级技能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

  4.消防设施维修人员,经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合格,持有技师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

  (二)维护管理装备要求

  用于消防设施的巡查、检测、维修、保养的测量用仪器、仪表、量具以及泄压阀、安全阀等,依法需要计量检定的,建筑使用管理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校验,并具有有效证明文件。

  (三)维护管理工作要求

  建筑使用管理单位按照下列要求组织实施消防设施维护管理:

  1.明确管理职责。同一建筑物有2个以及2个以上产权、使用单位的,明确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责任,实行统一管理,以合同方式约定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委托物业管理单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实施统一管理的,物业管理单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职责,确保管理区域内的消防设施正常运行。

  2.制定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和维修管理技术规程。建筑消防设施投入使用后,建筑使用管理单位制度并落实巡查、检测、报修、保养等各项维护管理制度和技术规程,及时发现问题,适时维修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并且完好有效。

  3.落实管理责任。建筑使用管理单位自身具备维修保养能力的.,明确维修、保养职能部门和人员;不具备维修保养能力的,与消防设备生产厂家、消防设施施工安装单位等有维修、保养能力的单位签订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合同。

  4.实施消防设施标识化管理。消防设施的电源控制柜、水源以及灭火剂等控制阀门,处于正常运行位置,具有明显的开(闭)状态标识;需要保持常开或者常闭的阀门,采取铅封、标识等限位措施,保证其处于正常位置;具有信号反馈功能的阀门,其状态信号能够按照预定程序及时反馈到消防控制室;消防设施及其相关设备电气控制设备具有控制方式转换装置的,除现场具有控制方式及其转换标识外,其控制信号能够反馈至消防控制室。

  5.故障消除及报修。值班、巡查、检测时发现消防设施故障的,按照单位规定程序,及时组织修复;单位没有维修保养能力的,按照合同约定报修;消防设施因故障维修等原因需要暂时停用的,经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采取消防安全措施后,方可停用检修。

  6.建立健全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档案。定期整理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技术资料,按照规定期限和程序保存、销毁相关文件档案。

  7.远程监控管理。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联网用户,按照规定协议向城市监控中心发送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消防安全管理等信息。

  消防器材检查维护管理制度 篇3

  一、根据消防法律、法规要求,按规定使用场所的性质、特点设置消防栓、防火门、火险报警、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等设施、设备,配置灭火器、灭火沙、灭火石棉布、消防工具等器材;配备专用防火、逃生器材。

  二、消防设施设备必须经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经消防验收合格。

  三、 单位必须配备责任心强、具有较高专业知识人员负责消防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其他无关人员不得随意维修保养消防设施设备。

  四、消防值班人员应每周对消防控制设备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刻通知维护人员处理,并做好记录。

  五、单位应当委托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能力的单位,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并出具月报告书。

  六、在安全状况下,任何单位与个人未经许可严禁动用消防安全设施及其附件和线路。因检修、建筑装修和改造确需移动、更换消防安全设施时,必须事先向所在单位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施工。竣工后必须负责将消防安全设施恢复原状。

  七、 在局内运输与搬运物资过程中,应注意周围消防安全设施,以免碰撞损坏。如因不慎损坏了消防安全设施,应及时报告消防控制中心。负责维护保养单位有权要求损坏方恢复原状或进行赔偿,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其相应责任。

  八、消防安全设施周围,严禁堆放各类物品。

  九、 自动消防设施的操控设施周围应保持整洁、畅通,不得进行遮挡或堵塞。

  十、防排烟系统风口周围严禁堵塞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杂物。

  十一、 防火门应保持工作状态,不得擅自改变。

  十二、 严禁在防火门周围下堆放物品,以免妨碍其正常使用。

  十三、严禁在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周围停放车辆和摆放物品。

  消防器材检查维护管理制度 篇4

  一、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

  检查和消除火灾隐患,是公共娱乐场所预防火灾的有效手段,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至少要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其内设部门每周要开展一次防火检查;单位消防安保人员每日要进行防火巡查;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至少每2小时一次,营业结束后,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夜间防火巡查不应少于两次。

  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的主要内容:

  1.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现象;

  2.新建、改建、扩建及装修工程是否依法申报;

  3.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4.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置是否合理好用;

  5.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演练及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6.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在位;消防控制室是否2人值班,并经过专门培训后持证上岗;消防值班记录是否齐全,记录是否认真;

  7.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应急广播等消防控制设施、启动按钮是否完整好用,并处于良好状态;楼层设置的内部报警电话或报警按钮是否完整好用;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与有关部门、人员通讯联络是否畅通;

  8.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了物品;厨房、灶间烟道是否经常清洗;

  9.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灭火器检查、消火栓试压,自动消防设施、供水系统维护保养及设施运行记录是否齐全;

  10.建筑自动消防设施运行是否处于良好状态,是否委托具有维护保养资质的企业每月进行一次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11.有无违章设置员工集体宿舍;门窗是否设置了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12.营业期间有无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情况;

  13.顾客有无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或在室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

  14.燃油、燃气管道、阀门有无破损、泄露;

  15.营业结束后,燃油、燃气阀门和非必要用电设备电源是否关闭,有无遗留火种;

  16.灭火器配置数量是否充足,选型是否准确,放置位置是否明显、无遮挡并且便于取用;

  17.工作人员配备的强光照明手电筒是否完整好用。

  单位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应当记录在案并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时限、部门和责任人,并加强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确保消防安全。

  二、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公共娱乐场所的员工必须熟练掌握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要求和技能,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发现、有效处置,防止之势扩大和蔓延。

  1.要结合场所火灾特点,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实战演练,确保每一名员工熟悉初起火灾的扑救程序和基本要求,熟练掌握各类灭火设施和器材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2.要根据单位实际,组建火灾应急处置的第一梯队和第二梯队:第一梯队有起火部位附近的当班员工组织,第二梯队由不在起火部位的所有当班员工组成。各类工作人员不足50人的,可以成立一个梯队,每个梯队分为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灭火行动组人员要熟知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使用方法和要求,了解各部位、岗位的火灾危险性;

  3.当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接到火灾报警信号时,要通过无线对讲系统或单位内部电话等方式,立即通知巡查人员或报警区域的楼层值班及工作人员,迅速赶往现场实地查看,确认或发现火情后,要立即通过报警按钮、楼层电话或无线对讲等通讯方式向消防控制室报告;

  4.现场人员在向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报告的同时,要组织第一梯队灭火行动组在30秒内形成第一灭火力量,使用现场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器材有秩序地灭火;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接警后,要立即通过单位内部电话、无线对讲系统或广播、警铃等有效方式,发出火警指令,通知第二梯队人员赶赴现场,同时启动防排烟系统和消防水泵等消防设施,并拨打“119”电话报警。第二梯队灭火行动组接到消防控制室发出的火警指令后,要在1分钟内赶赴火灾现场,形成第二灭火力量,实施增援灭火;

  5.通讯联络组要多方搜集火场信息,保持与各部门、各战斗小组和公安消防队之间的'联络畅通,及时向公安消防队提供火势的发展和人员被困等情况。

  三、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

  公共娱乐场所一旦发生火灾,及时疏散人员是第一要务。这些场所的员工,必须具有火场逃生自救、互救和组织人员疏散的能力。

  1.公共娱乐场所,必须组织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并通过实地演练,使员工熟悉和掌握本单位、本区域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程序和逃生技能;熟知消防疏散装备、器材位置、使用方法;明确各岗位人员火灾时的任务;

  2.确认发生火灾后,音频控制室要将卡拉OK厅、包房内画面、声音切换成火灾警报,告知顾客尽快安全疏散;消防控制室要及时启动应急广播、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并视情切断普通照明等非消防用电;

  3.人员在通过烟气弥漫的火场时,要用湿毛巾或衣物捂住口鼻,低头弯腰快速前进,不要呼吸,最大限度地减少将有毒气体吸入体内的可能;

  4.一旦身上着火,不要到处乱跑,要就地翻滚,压灭身上的火苗或将着火的衣服脱下,防止烧伤;

  5.疏散引导组要在灭火行动组开展灭火的同时,通过喊话或发出灯光信号等方式,立即通知和引导火场人员疏散时不要恐慌,要互帮互助,提高疏散效率;引导人员确认房间无人后再关闭房门,并在房门上做上标记;

  6.发生火灾时,要按照二层及二层以上的楼房发生火灾,应先通知着火层及其相邻的上下层;首层发生火灾,应先通知地下各层及首层;多个防火分区的,要首先通知着火区及其相邻的防火分区;

  7.疏散引导组要始终保持与消防控制室、灭火行动组等有关部门的联络畅通,根据火场变化情况,随时调整疏散路线;当火灾无法控制时,火场总指挥要及时通知所有人员迅速撤离;

  8.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期间,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的安全出口、疏散门,必须保证火灾时不使用任何工具就能从内部打开,并在显著位置设置“紧急出口”标志和使用提示。

  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公共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要明确和履行自己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并成为消防安全明白人。

  因扑救本企业或友邻企业火灾而使用了灭火器,有关部门应及时报告消防工作归口职能部门,补充灭火器材。

  消防器材检查维护管理制度 篇5

  一、为加强企业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有关消防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建筑自动消防设施(主要指自动喷水、卤代烷、二氧化碳、干粉等固定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和机械防排烟系统等)的维护管理(无自动消防设施的企业本条可取消):

  1、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投入运行后,企业应及时选择维修保养企业,与之签订维修保养合同,对系统进行定期的维修保养。

  2、应将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列入防火检查、巡查的'内容。

  3、负责运行和维护的部门每日应对建筑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巡查,同时做好记录。

  4、消防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各项功能进行检查试验,并填写记录。

  5、点型感温、感烟探测器投入运行二年后,应每隔三年对探测器进行清洗。

  三、小型灭火器材(主要指灭火器、消火栓、消防桶、消防斧、消防锨等器材)的维护管理:

  1、严禁购置不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的灭火器材。对购置的器材应建立详细的器材台帐,并报归口部门备案。

  2、消防工作归口职能部门根据有关消防规范要求对灭

  火器材进行合理布置,并登记造册。

  3、各部门应指定专人管理辖区内的灭火器材,灭火器材管理应做到“三定”(定位、定人、定责)。

  4、各部门灭火器材管理人每周检查一次灭火器材的数量和定位情况,每月检查一次灭火器压力表指针是否在正常区域。在寒冷、炎热、潮湿季节,要对消火栓、灭火器采取防冻、防晒、防潮措施。

  5、消防工作归口职能部门每半年对所有的小型灭火器材进行一次检查,对缺少的灭火器材进行补充,对锈蚀严重、压力不足、干粉结块的灭火器送具备法定资质的灭火器维修厂家进行维修。

  6、因管理不善,造成灭火器材丢失、损坏的,管理人应赔偿损失,并根据情况对联责部门进行经济考核。

  7、因扑救本企业或友邻企业火灾而使用了灭火器,有关部门应及时报告消防工作归口职能部门,补充灭火器材。

  消防器材检查维护管理制度 篇6

  一、维护管理范围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机械排烟系统;

  4、室内消火栓系统;

  5、灭火器材;

  6、安全疏散辅助设施(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应急照明)

  二、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查

  建筑消防设施检查分为巡查、单项检查、联动检查三种方式。

  (一)建筑消防设施巡查

  1、建筑消防设施巡查应当每日开展一次。

  2、建筑消防设施巡查的内容

  (1)消防供配电设施:消防电源工作状态。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报警探测器外观,火灾报警控制器运行状况,消防联动控制器外观和运行状况,手动报警按钮外观,火灾警报装置外观。

  (3)消防供水设施:消防水池外观,消防水箱外观,消防水泵及控制柜工作状态,水泵结合器外观、标识,管网控制阀门启闭状态,泵房工作环境。

  (4)消火栓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外观、室外消火栓外观。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外观,报警阀组外观,末端试水装置压力值。

  (6)机械排烟系统:排烟阀外观,自然排烟窗外观,排烟机工作状态。

  (7)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灯外观,应急灯工作状态,疏散指示标志外观,疏散指示标志工作状态。

  (8)灭火器:灭火器外观,设置位置状况。

  (二)建筑消防设施的定期检查

  1、建筑消防设施的单项检查应当每月至少一次,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并填写《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表》,检查人员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在《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表》上签名。

  2、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查的内容:

  (1)消防供配电设施:消防用电设备电源末级配电箱处主、备电切换功能。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警报装置的警报功能,火灾报警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火灾报警控制器、火灾显示盘的报警显示功能,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的'联动控制和显示。其中火灾报警探测器和手动报警按钮的报警功能的检查数量不少于总数的25%。

  消防器材检查维护管理制度 篇7

  消防安全是日常安全管理中必不可少的一项,也是极其重要的一个环节。但是大部分企业的消防安全制度并不是很健全。

  根据《消防法》和公安部61号令的规定,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消防安全责任制

  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中最根本的制度,明确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全体人员应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是消防安全责任制的核心。消防安全责任制主要内容包括:

  1.规定消防安全委员会(或消防安全领导小组)领导机构及其责任人的消防安全职责;

  2.规定消防安全归口管理部门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的消防安全职责;

  3.规定单位下属部门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以及安全员的职责;

  4.规定单位义务消防队和专职消防队的领导和成员的职责;

  5.规定全体职工在各自工作岗位上的消防安全职责。

  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主要包括——确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责任部门、责任人,消防安全教育的对象(包括特殊工种及新员工)培训形式、培训内容,培训要求,培训组织程序,确定消防安全教育的频次,考核办法、情况记录等要点。

  三、防火检查、巡查制度

  主要包括——确定防火检查、巡查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防火检查的时间、频次和方法;确定防火检查和防火巡查的内容;检查部位、内容和方法;处理火灾隐患和报告程序、防范措施,防火检查记录管理等要点。

  四、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确定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日常管理方法,隐患整改程序及惩戒措施,安全疏散部位、设施检测和管理要求,情况记录等要点。

  消防器材检查维护管理制度 篇8

  第一条为了做好消防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保护公司财产和广大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以及长大公司消防管理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贯彻执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主管安全副经理为项目部安全防火责任人,安全生产部、综合事务部主任为本项目部防火负责人,各施工队、班组长负责人为本队、本班组防火负责人。

  第四条建立防火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负责消防工作。

  第五条定期组织义务消防队的消防培训,做好全员的消防常识宣传工作。

  第六条利用墙报、板报、宣传栏、召开会议等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

  第七条全体员工要学会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掌握一般的防火知识和灭火技能。

  第八条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场所:油库、气瓶房、仓库、发电房、变压房、配电房、电工房等场地禁止烟火。在危险易燃、易爆场所明显的地方设置“禁止烟火”等警示标志牌,并配备消防器材。

  第九条危险场所进行电焊、氧割等动火作业前必须事先向主管部门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并配备灭火器材和做好动火监控工作,焊割作业时还应做到“八不”,动火中做到“四要”,动火后做到“一清”。

  第十条易燃易爆物品必须设专人看管,严格执行收发、回仓登记手续,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照明必须使用防火、防爆的电气设备。

  第十一条每月不少于一次定期组织消防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第十二条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并专人负责保养、维修和管理。人人都有责任维护消防设施,不准损坏和擅自挪用消防设备、器材,不准占用消防水源,不准占用防火间距,不准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三条一切电气设备必须由有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管理,电线残旧要及时更换,电气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不准使用铜丝或其它不合规范的金属丝代替保险丝,不准乱拉乱接电线。

  第十四条禁止在宿舍内存放汽油、酒精(食用酒除外)、鞭炮、柴油、氧气瓶、乙炔瓶、油漆、天那水、稀释剂等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五条禁止在仓库或禁烟区乱丢烟头、火种;禁止使用灯炮取暖或进行烧香、拜佛等迷信活动。

  第十六条要遵守工棚防火“十要、十不要”管理规定。木材加工场的刨花、木糠要及时清理,木材要堆放整齐,留出消防通道,不准乱堆乱放;修理棚要注意防火,棉纱杂物不准乱丢,地上油污及时处理;定期清理宿舍周围的易燃杂物。

  消防器材检查维护管理制度 篇9

  一、消防设施器材维护实行定期维护保养制度,具体由保卫部具体组织实施,各部门发现消防设施器材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保卫部报告,维修不及时或管理不当将追究部门或柜组负责人的责任。

  二、消防设施器材日常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各部门、柜组对本辖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情况负责,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

  三、与具有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能力的单位签订维修保养合同,每月进行一次维修保养,出具维修保养报告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功能检验,确保其正常使用。

  四、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探测器投入使用2年后进行清洗,以后每3年清洗一次。

  五、灭火器至少每十二个月委托维修单位对所有灭火器进行一次功能性检查。凡使用过和失效不能使用的灭火器,必须委托维修单位进行检查,更换已损件和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必须落实灭火器报废制度,超过使用期限的灭火器予以强制报废,重新选配新灭火器。建立灭火器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六、每两年对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全面进行检查,修补缺损和防腐处理;每年对水源的供水能力进行一次测定;每季度对报警阀进行一次放水试验,对管道控制阀进行一次检修;每两个月利用末端试水装置对水流指示器进行试验;每月对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及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水位和压力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消防水泵每月启动运转一次并模拟自动控制启动运转一次;内燃机驱动消防水泵每周运转一次;电磁阀每月检查一次并作启动实验;每月对全部喷头进行一次外观检查;室外消火栓、室内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每月进行一次检查。以上检查要记入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

  七、不准随便动用火灾区域报警器、手动报警按钮、消防插孔电话、自动喷水灭火报警阀、防火卷帘手动开关等,发现损坏要及时报告。

  消防器材检查维护管理制度 篇10

  1、根据消防器材、设施的安全特殊性,有安委办、负责选型、配发、登记和统一管理,公司安排统一采购。

  2、消防器材、由各部门、车间负责人领取并成为管理责任人、责任人应根据实情对消防器材、设施实行细化管理,具体落实到每个员工,要经常检查,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不留安全消防死角。

  3、消防器材和设施的日常管理

  3.1部门配备的灭火器材及设施(水枪、水带),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型号、规格、数量、金额、位置进行编号挂卡(每个灭火器打号,另挂管理卡片),分类入册,区域负责人要把每个灭火器和消防栓落实到班组成员,将要固定位置,专人负责(按编号挂卡落实到具体人),做到“四包”,即包在位、包齐全、包完好、包清洁。人员落实后(含以后的人员变动)及时报安委后办公室。

  3.2各生产班组、工作区域上班前后要检查灭火器材、设施的“四包”情况,并制表填写检查记录,建档存放,形成制度,“四包情况”的交接是班与班工作交接的重要内容之一。

  3.3各部门负责人要经常教育所属员工知道自己岗位的放火责任,清楚防火任务,懂得遵守操作过程的极度重要性,能熟练使用各种消防器材和设施。

  3.4消防器材和设施非火警不得动用,因火警动用后,要在48小时内及时报安委会办公室并书面报告火警的全部情况以及消防器材的使用情况,以便领导做出相应的安全整改决策。

  3.5确属特殊情况需动用消防水带和消防水,申请部门必须向安委会办公室写出书面申请,生产期间动用消防水必须经生产部经理同意,由消防管理人员查看现场,提出具体要求后,方可动用,否则按违章动用处理。

  3.6消防栓和灭火器的周围,不准堆放杂物。

  3.7班组要设立兼职安全员,消防器材及设施不止在班组位置上的`,班长要协助兼职安全员管理好,发现灭火器压力偏低、药剂失效、泡沫结块等异常现象,要及时书面报告安全管理部门(写清灭火器编号),克服麻痹思想,确保灭火器材的“三性”(使用性、可靠性、安全性)完好。

  3.8各部位配置的消防器材和设施,要严格按编号、位置进行管理,禁止乱拿、乱放,严防认为损坏和丢弃(车间内的壁式消防栓和管理区域内地式消防栓,水泵结合器等水井阀落实到责任人后,报安委会备案)。

  3.9安全管理部门对消防器材及设施,要不定期进行检查,规范管理,作好登记,建立档案,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重的要速报安委会进行处理和整改,对配备的消防器材及设施,做到位置清楚、数量、性能心中有数,每月向安委会办公室书面汇报消防器材及设备的综合情况。

  3.10要确保消防设施安全过冬,各部门根据生产管理区域的划分,负责区域内的消防栓、水泵结合器、消防水罐、泵房及管线等冬季防冻工作,安全管理部门要督促、检查。

  3.11各种报警器、火灾探测器禁止乱动,调校由专人负责。

  3.12消防器材用放于明显处,提取方便,并保持完好状态。

  3.13报警按钮禁止随意乱动,慌报火情的予以严肃处理。

  3.14厂区、车间内的消防设施、报警装置,每个员工都有义务负责维护保养,在紧急情况下使用。

  3.15公司内的消防通道未经同意,禁止占用(包括挖沟、收放物料、设备、杂物等)。如必须占用时,须先征得安委办同意并采取临时措施后,方可占用。

  3.16接受公安消防部门对消防器材及设施的配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3.17安委会每年组织员工进行一至两次的消防器材及设施的培训和演练。

  3.18安全管理部门对违反消防器材及设施规定的人员,有权规范、纠正和制止,对严重违规者有权提出经济和行政处罚意见。

  3.19消防器材及设施管理维护的好坏纳入公司年终考核,是考评部门和个人进行评比的重要依据之一,每月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考核。

  4消防器材及设施的购置更换,检测维修

  4.1各部门、车间根据消防要求欲购置及使用年限到期后需更换的消防器材和设施,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实施,需购置灭火器的部门、车间填报《消防器材增置、换药、检修申请单》报安委会审批。

  4.2各部门、车间对使用报废或损坏的灭火器材、设施,于事发24小时内报安全管理部门认定、核实(损坏的要写出书面报告),经批准后,购置和更换。

  4.3需对灭火器试压、换药、充装等检测、维修和保养的,由安全管理部门联系采购部门与指定厂家联系实施。

  4.4流动值勤的保安、安全消防员,要认真检查规范消防器材的定位、数量、有无损坏、性能状况等,每班要将灭火器材的情况登记清楚,发现问题及时向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4.5对配设、发放在各部、车间各部位的消防器材及设施,安全管理部门每月进行检查汇总,统计消耗(损坏)情况报公司处理,把安全消防工作落到实处。

  5灭火器的选择

  正确、合理地选择灭火器是成功扑救火灾的关键,应当根据不同类火灾选择不同类型的灭火器。

  5.1扑救A类(固体可燃物,如木料、棉、麻等)火灾应选用水型泡沫,磷酸铵盐干粉,卤代烷型灭火器。

  5.2扑救B类(可燃液体,如汽油、柴油、甲醇、乙醚等)火灾用使用干粉、泡沫、卤代烷、二氧化碳型灭火器。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化学泡沫灭火器不能灭B类极性溶剂火灾,醇、醛、酮、醚、酯等都属于极性溶剂,因为化学泡沫与有机溶剂接触,泡沫的水分会迅速被吸收,使泡沫很快消失,这样就不能起到灭火的作用。

  5.3扑救C类(可燃气体,如煤气、遗缺、甲烷等)火灾选用干粉、卤代烷、二氧化碳型灭火器。

  消防器材检查维护管理制度 篇11

  一、目的

  规范消防器材管理工作,确保消防器材性能完好,齐全好用。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辖区内各类消防器材的管理。

  三、职责

  1、安全消防部部长负责消防器材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2、消防主任具体负责消防器材的管理。

  四、程序要点

  1、登记入库

  (1)从采购领回的消防器材应先进行检验。检验器材的性能、规格、数量、使用日期、使用范围等是否符合公安部消防局的有关标准,验证数量和用途是否和申购单上的数据相吻合,凡不符合标准的一律退回采购。

  (2)对符合标准的消防器材进行人库登记。

  2、领用与归还

  (1)临时领用的消防器材须经消防主任登记确认后,方可领出,用完后及时归还。

  (2)平时用的训练器材由消防主任领出。训练完后统一送还仓库保管。

  (3)配置在消防控制中心的消防器材必须经当值监控员签字确认,并进行班次登记移交。

  (4)配置在各部门、公共场所、电房、保安岗位的消防器材,由消防中心主管和配置场所的负责人双方签字确认,并由配置场所的负责人监督其部门员工保管,消防中心定时检查。

  (5)工程部、环维部或其他部门需借用消防器材时,须经部长、经理同意,将破旧修复的器材借给对方使用,归还时应将器材洗净晾干,由消防主任签收后人库保管,消防员填写《消防器材借用登记表》。

  3、使用与维护

  (1)战斗服、头盔、战斗靴:

  ①战斗服、战斗靴和头盔只能用于训练和火场扑救;

  ②战斗服应刷洗干净,晾干后折叠放置于货架上;

  ③不能将头盔拽动或垫坐,帽壳破损时申购调换;

  ④战斗靴不能用作便靴;

  ⑤应将战斗服、战斗靴、头盔、安全带按照着装训练时准备器材的要领统一放置,便于快速接警出动时使用。

  (2)水带、水枪:

  ①水带(含接口)和水枪应合理配置于辖区楼层的消防栓(箱)内;

  ②水带、水枪只用于火场供水和平时训练;

  ③水带用后应保持清洁、整齐,清洗晾干后卷放在货架上或消防箱内;

  ④水带接口相互连接时,应灵活、松紧适度,保证其密封性,并连接可靠,加压时不能自行脱开;

  ⑤平时训练用水带(水枪)时,收卷水带应小心轻放,防止水带接口、水枪震动甩打破损;

  ⑥注意防潮、防震、防腐蚀、防霉和腐烂、破损、生锈,水带、水枪应置于通风干燥的地方。

  (3)消防斧及消防腰斧:

  ①消防斧和消防腰斧用于火场破折;

  ②消防斧应注意保养,防止生锈、潮湿,存放于货架上;

  ③消防腰斧有变形、裂缝或橡胶柄套损坏时,应停止使用。

  (4)消防电话、对讲机:

  ①消防电话只能用作火警报警,不能用于私人用途。电话应经常擦拭,防积尘。防污垢、防线路破损。办公室电话一般应控制说话时间不超过5分钟;

  ②对讲机按(保安警用器械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相关要点执行;

  ③工衣由消防管理中心班长统一保管和发放;

  (5)室外消防栓

  ①室外消防栓是连接市政供水的管网系统,应每月逐个出水试验;

  ②消除阀塞启闭杆端部周围的.杂物,将消防专用扳手套于杆头,检查是否合适,转动启闭杆,加注润滑油;

  ③用油纱头擦洗出水口螺纹上的锈渍,检查闷盖内胶垫圈是否完好;

  ④打开消防栓,检查供水情况,在放净锈水后再关闭,并观察有无漏水现象;

  ⑤外表油漆剥落及时修补;

  ⑥消除消防栓附近的障碍物,3米内不准堆放任何物品。

  (6)灭火器(“ABC”干粉来火器):

  ①高层和超高层楼均配备有手提式“ABC”干粉灭火器,电房、机房内均配备有推车式“ABC”干粉灭火器;

  ②灭火器应置于通风、干燥、清洁的地点,不受烈日的暴晒,不接触热源或剧烈振动。悬挂地点环境适宜温度为10℃-55℃;

  ③压力表指针是否在绿色区域(如在红色区域要检查原因,发现重量减轻10%,检查后要及时灌装);

  ④铅封是否完好(一经开放,须按规定再充装,并作密封试验,重新铅封)

  ⑤喷嘴和喷射管是否堵塞,腐蚀损坏,钢性连接式喷筒是否绕其轴线回转,并可任意停留,推车式灭火器的行车结构是否灵活,有无检验标志。

  ⑥喷筒是否畅通(如堵塞要及时疏通)

  4、器材保管

  (1)消防管理中心班长应做好消防器材的统一保管,在其主管的领导下建立消防器材台账。

  (2)保管要求:

  ①消防器材必须整齐存放于货架上,铭牌朝外,标识清楚;

  ②必须保持干净、整洁、无积尘;

  ③存放的器材必须在接警时能及时取用;

  ④所有器材一律不准挪作他用和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时,须经主管经理同意;

  ⑤各类器材应分类堆放,标识清楚,严格按器材说明书的内容放置;

  ⑥存放的环境温度适宜;

  ⑦配置在公共区域的消防器材由各班巡楼保安负责,并在交接班时移交清楚,出现丢失损坏由各班负责。

  5、维修保养

  (1)消防主任和机动消防员每天巡检时,发现破损、漏气、霉烂、腐蚀的消防器材应立即送到消防管理中心进行登记、维修和日常保养。

  (2)安全消防部部长根据每月消防器材检查保养情况,对消防器材进行报废、充气和更换。

  (3)一般维修由消防主任负责指导维修。

  (4)需外委维修(或公安消防部门有特殊规定)的送公安消防局或安装厂家进行维修。

  6、安全消防部部长监督填写各类维修保养记录,每次巡检、维修、保养均应有完整的记录,消防主任认真填写(消防器材保管记录表)和(消防器材配置统计表)并将各类表格归档保管,保存期3年。

  消防器材检查维护管理制度 篇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有关精神,消防器材是灭火工作中的主要工具,为了确保其在一旦发现火情时发挥应有的灭火效力真正起到保护公司财产少受损失的作用,为保障我公司消防器材保持完好,特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器材使用与管理:

  1、公司所有的消防器材责任人为专职安全员,各种消防器材要做到,不准将消防器材移作它用(即“一不准”),勤检查、勤清洁、勤维护(即“三勤”),定人保管、定位置、定期更换药物(即“三定”)。

  2、布置在各部门的消防器材和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带等,非消防用途作业不得动用。严禁随意动用灭火器开玩笑、玩耍,如有以上违反者,根据情节轻重,按照条例规定追究责任,予以处罚。

  3、如遇火险、火警或火灾,动用消防器材,事后必须归放原处,空灭火器应集中到公司保安室专职安全员办公处,不得随意乱放。

  4、如有关部门由于工作需要动用消防设备和灭火器应与专职安全员取得联系,必须经得专职安全员许可,方可使用。如擅自动用,按条例处罚,工作完毕后,物归原处,用空的灭火器送到保安室专职安全员办公处。

  5、消防器材为灭火所必需,因此,爱护、保养消防设是公司每个部门员工的职责。发现有损坏或擅自动用消防设施行为者,有权制止并报总经办专职安全员处理,制止者给予表扬奖励。

  6、各部门应保管好所属范围的消防设施完整和性能良好,任何人不得任意移动,周围不得任意堆放物品妨碍使用。

  二、消防器材的维护与保养:

  1、厂区内各置定点的消防器材均由总经办安委会专职安全员负责统一管理保养,做到定期定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对于各种灭火器,专职安全员每天检查一次,检查结果记入《日常安全巡查表》。

  3、布置在厂区内各定点的灭火器,凡在户外的,每当冬天来临前,必须认真做好防冻保暖工作。

  4、使用完的灭火器必须及时清洗、灌装常备不懈。

  5、厂区内的消防栓和其它灭火器材,专职安全员必须定期检查测试效果,确保正常。

  6、各部门、班组、办公室各位员工,发现消防器材有损坏、泄漏、丢失等问题时,均应自觉向专职安全员及时反映,使消防器材的`保养工作成为全厂员工的义务。

  7、灭火器使用后,应及时到有资质的维修公司检查,更换已损件,在有效期之前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并做好记录,以免灭火剂过期失效。

  8、消防设施若有损坏,应填写〈设备维修申请单〉,及时报修,应由消防部门指定的维修公司进行,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消防设施。维修后,应填写《消防设施维修记录》,注明维修原因、费用、措施、维修人等。

  9、消防设施不足时,安全主任应填写《设备申购单》,3万以下由总经理批准,3万以上由总经理审批、公司财管会批准,消防设施应到当地消防部门指定厂商购买。

  10、本制度从公布之日开始实行,实行中未尽事宜日后可进行修订。

  消防器材检查维护管理制度 篇13

  为了促进消防目标化管理,保护全校公共财产和师生员工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校所有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由校保卫处统一布局及全面监督管理。

  二、各类消防器材的管理实行责任到人。消防器材一经使用或被损坏,由责任人及时报告保卫处。

  三、校保卫处负责全校消防设施及器材的.维修保养及更换。并负责消防培训及防火宣传等工作。

  四、全校的室内室外消火栓是灭火时的供水系统,周围严禁堆放任何物品,以保证道路畅通。消防器材周围严禁堆放任何物资品,确保消防器材取用方便。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消防器材必须专物专用,不得将消防器材擅自挪作他用。

  六、损坏消防设施及器材或擅自挪作他用的,按有关规定处罚,造成严重后果者,报公安、消防机关按有关法规处理。

  消防器材检查维护管理制度 篇14

  消防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对小学生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尤为重要。为抓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加大学校消防知识宣传力度,预防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教育,针对学校的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和火灾逃生教育。让学生了解各种常见火灾类型,知道火警电话(119)和其他报警方式。教育学生懂得在公共场所不玩火,了解起火原因,能认识和使用一般的灭火器,初步掌握轻微火情的扑灭方法和逃生自救常识。

  2、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对消防器材进行定期检查保养,使之处于随时可用状态;对超过有效期的'消防器材及时进行重新加粉处理;

  3、对专用教室消防器材被老师随便移动位置的及时复位;要求清洁工每月对消防器材进行擦洗。

  4、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学校或其他公共场所。学校用于做实验的易燃易爆物品、药品,要专人分管,有专用地方存放,严格保管制度,及用及领,用后立即清理,全部归还,做到不漏不失。

  5、按照消防管理规定配备一定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管理,爱护消防设施设备,要经常检查学校水、电、气等设备。经常检修电路和各种电器,保证学校不因电路老化和用电器故障等引导火灾。

  6、严禁在学校空屋或其他房檐边堆放易燃柴草和物品,严禁在学校、实验室、微机室、厨房等地吸烟和乱扔烟头,预防火灾发生。

  7、学校要组织进行消防演练,了解不同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在火灾中能迅速组织学生逃生避险,不组织未成年学生参与救火。

  8、做到安全用电,员工下班后,应当切断工作场所的电源,严禁在学校内违章乱搭用电线路,注意提醒教职员工经常检修用电器和用电线路,预防因电线老化而导致火灾。

  9、学校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疏散指示标志的安装位置应在腰部以下。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10、学校结合“安全月活动”、“119消防活动日”和季节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消防器材检查维护管理制度 篇15

  1、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逐级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安全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落实检查制度。

  2、公司安全生办公室人员每月对公司进行防火检查、公司安全办公室每季度对整厂检查并复查追踪提出改善。

  3、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该填写记录、并按规定要求关人员在记录本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以书刊号面的形式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门应按通知要求及时整改隐患。

  5、燃易爆物危险品应放置库房内的.指定专用位置、配备必须的灭火器、易燃易爆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6、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公司规定处罚10—100元。

  消防器材检查维护管理制度 篇16

  1、 目的:

  1、1为保障公司安全,确保公司安全生产,为公司的经济效益保驾护航,突出“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做到灭火器材用时无碍,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

  3、 职责:

  3、1人事行政部保安队负责落实检查和保管。

  3、2人事行政部负责督导和指导。

  4、 程序细则:

  4、1消防器材人事行政部负责,每半年综合检查一次,每月点检一次,做到临警好用。

  4、2 本制度所指的消防器材具体为:各类灭火器、消防栓以及其他消防设施。

  4、3消防器材安置好以后,必须由各部门安全消防责任人负责,分段、分块落实到班组。

  4、4消防器材周围不得堆放杂物、货物,不得阻塞通道,消防器材随时保持清洁。

  4、5消防器材是灭火的专项物品,不得任意挪用。

  4、6消防栓箱内的.水带、接口、板头、喷枪等物品要每月检查一次,且随时处于备用状态。

  4、7消防器材箱、消防栓及其内的物品损坏、缺少,将按公司《奖惩条例》予以处罚。情节严重者按破坏消防设施论,送交派出所处理。

  4、8公司建筑物内凡存放有物品的地方,有人员活动的地方、公共场所、娱乐场所、楼层间、机房、电房、厨房、办公室等部位视情况配备轻便手提式灭火器材,由管辖部门负责维护保管及外表的清洁卫生,摆放消防器材的地方不得堆放杂物,改变消防器材摆放的位置时,要经人事行政部同意,有意损坏消防器材要罚款,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4、9过期损坏或因消防演习使用过的消防器材经人事行政部确认后,统一进行配备、装药,并按《废弃物管理程序》规定处理。

  4、10公司各类灭火器由人事行政部统一每年一次换药并送检消防部门。

  4、11消防手电筒、出口指示灯、事故应急照明灯保持完好。

  4、12采购消防器材时,应符合环保要求。

  4、13报废管理:

  从出厂日期算起,达到如下年限的必须报废:

  手提式化学泡沫灭火器―――5年;

  手提式酸碱灭火器―――5年;

  手提式清水灭火器―――6年;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8年;

  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年;

  手提式1211灭火器―――1年;

  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

  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8年;

  推车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1年;

  推车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2年;

  推车式1211灭火器―――1年;

  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

  另外,应报废的灭火器或贮气瓶,必须在筒身或瓶体上打孔,并且用不干胶贴上“报废”的明显标志,内容如下:“报废”二字,字体最小为25mmx25mm;报废年、月;维修单位名称;检验员签章。灭火器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维护检查。

  消防器材检查维护管理制度 篇17

  1目的

  为保障安全生产,规范消防器材管理,使消防管理工作有规可依,确保急时好用,做到防患于未燃,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消防器材的管理。

  3职责

  3.1行政部负责本公司消防器材的配置和管理,并负责消防器材的管理监督。

  3.2保安队长负责消防器材的检查和使用性能维护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并负责检查结果的报告及处理跟进。

  4消防设备管理制度

  4.1 消防设施设备按照划分的管理区域,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消防设施器材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4.2 每季度由行政部和电工组防水检查一次公司内的地上消火栓。

  4.3 消防水泵每半年由行政部和电工组手动或自动启动检查一次。

  4.4 公司的各种电气设备,每年联合进行一次检查。

  4.5 备用发电机,由工程部根据设备检查安排时间定期启动检查。

  4.6 各部位的轻便手提式10升、推车式65~100升的泡沫灭火器,每年由行政部监督更换药剂一次,其他器材损坏的要及时更换。

  4.7 公司建筑物内凡存放有物品的地方,有人员活动的地方、公共场所、娱乐场所、楼层间、机房、电房、气站、厨房、办公室等部位视情况配备轻便手提式灭火器材,由管辖部门负责

  维护保管及外表的清洁卫生,摆放消防器材的地方不得堆放杂物,改变消防器材摆放的位置时,要经消防中心同意,有意损坏消防器材要罚款,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5消防设施、安全标识管理规定

  5.1 按照消防规范要求,管理区域内配备各种消防设备、设施,标识安装在合适、醒目的位置上。

  5.2 各种标识不得随意挪为他用,责任部门应按月进行全面普查的规定认真落实,保证各种标识的完好性。

  5.3 标识名称及作用

  5.3.1 公共设施的标识

  5.3.1.1 楼层灯及楼层号码的标识,分别安装在各楼层电梯厅内,其作用是为人们提示你所在楼层。

  5.3.1.2 应急指示灯标识,分别安装在住宅楼各层通道及楼梯内,其作用是在火灾情况下可作应急照明使用,并提示人们所在安全疏散的方向。

  5.3.1.3 禁止吸烟标识,在管理区域内公共场所及各电梯箱内安装有禁止吸烟标识牌,其作用是提示人们在公共场所不许吸烟,做到文明办公防止火灾发生。

  5.3.1.4 消防器材标识,在各层指向灭火器的方向分别安装有指示牌,其作用是提示人们该方向设有灭火器材,一旦发生火灾及时使用。

  5.3.1.5 火警电话标识,在各层通道内分别安装有火警电话标牌,其作用提示大家时刻记住火警电话,火灾时及时报警。

  5.3.2 消防设备系统的标识

  5.3.2.1 消防供水管道的标识,在楼内的消防供水管,按规范要求全为红色,并在管道上有明确的编号,说明该管是消火栓系统或花洒系统供水的区域范围。

  5.3.2.2 消防栓的标识,在管理区域内所有消防栓的.门上都印有消火栓的字样,提示人们该处设有消火栓。

  5.4 消防机房的标识

  5.4.1 消防水泵的标识,在各水泵上注有水泵编号、功率等字样标识。

  5.4.2 消防水箱的标识,在供水箱上标有消防储水量限位标识。

  5.4.3 排送风机的标识,在管理区域内各消防风机上都标有,风机编号“P”、“S”,及功率等字样标识。

  5.4.4监控中心的标识,摆在监探中心的门口,挂有监控中心的标牌,在值班室内的控制台上,显示有供电各系统信号指示,控制操作按钮等具体的字样标识。

  5.5 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的标识包括

  5.5.1 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的标识。

  5.5.2 消防设备检查保养记录标识。

  5.5.3 消防设备试运行记录标识。

  5.5.4 消防设备故障维修的标识。

  5.5.5 监控中心有关消防的各种管理制度的标识。

  5.5.6 灭火作战方案及灭火指挥系统图的标识。

  5.5.7 消防管道及平面图的标识。

  6消防器材的管理

  6.1 消防设施器材按照划分的管理区域,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消防设施器材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6.2 行政部每年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两次定期检查、清理和登记造册存档。

  6.3 消防栓、箱体、玻璃、门锁、阀门、水带、水枪、手动报警器、小锤及其配件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6.4 消防水泵、阀门、管道、压力表、水喷淋自动灭火系统每月放水试验一次。

  7器材配置

  7.1.1行政部负责本厂消防器材的规划及配置。

  7.1.2消防器材配置应符合消防技术的相关规定,配置要适量、适用、合理。

  7.2登记入库

  7.2.1消防器材由保安队协助进行检验,检查包括:性能、规格、数量、使用有效期、使用范围等,确认是否符合公安消防局的有关规定,凡不符合标准的一律退回采购、更换。

  7.2.2经检验符合标准的消防器材由行政部办理入库手续

  7.3使用与维护

  7.3.1灭火器的使用:灭火器是一种可由人力移动的轻便灭火器具,他能在其内部压力作用下,将所充装的灭火剂喷出,用来扑灭火灾。

  7.3.1.1灭火器配置在各楼层的消防箱内,消防箱应设于显眼、通风、干燥、清洁的指定地点,不受烈日的暴晒,不接触热源或剧烈震动

  7.3.1.2灭火器应保持干净、整洁、无积尘;铭牌朝外,标识清楚。

  7.3.1.3灭火器的存放必须在接警时能及时取用。

  7.3.1.4灭火器只允许在火警发生时和训练需要时使用,平时一律不准挪作他用和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时,须经行政部主管同意。

  7.3.1.5训练用灭火器材由保安队长负责领出。训练完毕统一送还,如已使用,应更换或及时充装灭火喷剂后,物归原处。

  7.3.1.6因工作需要临时借用的灭火器材经公司安全负责人同意,登记确认后方可领出,用完后及时归还。

  7.3.2灭火器的维护

  7.3.2.1灭火器在每次使用后,必须送到已取得维修许可证的维修单位(以下简称维修单位)检查,更换已损件,并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7.3.2.2每月定期进行一次使用性能的检查。

  7.3.2.3灭火器检查项目包括以下项目:

  (1)压力表指针是否在绿色-区域(如在红色-区域要检查原因,发现重量减轻10%,检查后要及时灌装)。

  (2)铅封是否完好(一经开放,须按规定再充装,并作密封试验,重新铅封)

  (3)喷嘴和喷射管是否堵塞,腐蚀损坏;推式灭火器的行车是否灵活。

  (4)喷筒是否畅通(如堵塞要及时疏通)

  (5)外观检查发现有4.3.3.1条所列情况的必须作废品处理。

  7.3.2.4检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进行维修:

  (1)灭火器的橡胶有变形、老化或断裂的。

  (2)压力表外表面有变形、损伤等缺陷,压力值的显示不正常或模糊不清。

  (3)喷嘴有变形、开裂、损伤等缺陷的。

  (4)灭火器的压把、阀体等金属件有严重损伤、变形、锈蚀等影响使用的缺陷,顶针有肉眼可见的缺陷。

  (5)密封片、密封垫等发现有老化泄露现象。

  (6)灭火器的出气管有弯折、堵塞、损伤和裂纹等缺陷。

  7.3.2.5经过维修的灭火器,其充装的灭火剂应符合有关灭火剂的标准要求。

  7.3.2.6经过维修后的灭火器,必须贴上维修标识铭牌:

  (1)维修标识铭牌应有如下内容:维修单位的名称、维修许可证的编号、筒体水压试验压力值Mpa、维修年月。

  (2)每次维修的铭牌不允许相互覆盖

  (3)储气瓶永久性的维修铭牌(不允许打钢字)上,应标明储气瓶的充装系数、驱动气体充装量,同时还应有维修单位名称和充气的年、月。

  7.3.2.7灭火器外表清洁时严禁使用有机溶液剂洗条

  7.3.3灭火器的报废

  7.3.3.1灭火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报废。

  (1)筒体严重锈蚀(漆皮大面积脱落,锈蚀面积大于或等于筒体总面积的三分之一者)或连接部位、筒底严重锈蚀的。

  (2)内扣式器头没有(或未安装)卸气螺钉和固定螺钉的。

  (3)筒体严重变形的。

  (4)结构不合理的(如筒体平底的;储气瓶外置,进气瓶从筒身上进入筒体内部的干粉灭火器)

  (5)没有生产厂家名称和出厂年月的(含贴花脱落,或虽有贴花,但已看不清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的)

  6)未取得生产许可证厂家生产的。

  (7)公安部或各省(市、区)公安消防部门命令禁止销售和维修的。

  (8)灭火器的报废年限从灭火器出厂日期算起,达到如下年限的,必须报废;

  A手提式化学泡沫灭火器——5年

  b手提式酸碱灭火器——5年

  c手提式清水灭火器——6年

  d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储气瓶式)——8年

  e手提式储式干粉灭火器——10年

  f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

  g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年

  h推车式干粉灭火器(储气瓶式)——10年

  i推车式储压式干粉灭火器——12年

  j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

  7.3.3.2报废的灭火器或储气瓶,必须在筒身上或瓶体上打孔,并且用不干胶贴上(报废)的明显标志,并报维修单位处理。

  7.3.4消火栓的使用:

  消火栓是一种固定灭火供水设备。它包括消火栓和消火栓箱。消火栓和消火栓箱通常设于楼梯间、走廊和室内的墙壁上。箱内有水带、水枪并与消火栓出口连接,消火栓则与消防给水管线连接。发生火灾时,按开启方向转动手轮,水枪即喷射出水流。

  7.3.4.1消火栓在使用过后,要把水带洗净晾干,按盘卷或折叠方式放入箱内,再把水枪卡在枪卡内,关好箱门。

  74.3.4.2水带、水枪只用于火场供水和平时训练。

  7.3.4.3水带接口相互连接时,应灵活、松紧适度,保证其密封性,加压时不能自行脱开。

  7.3.4.4平时训练领用的水带(水枪),收卷后要轻放,严禁将水带的接口,水枪在地上甩打造成破损。

  7.3.5消火栓的维护

  7.3.5.1每月一次定期检查消火栓是否完好,有无生锈、漏水现象。

  7..3.5.2检查接口垫圈是否完整无缺;卷盘、水枪、水带是否损坏,阀门、卷盘转动是否灵活,发现问题应及时检修或更换。

  7.3.5.3每月一次进行消火栓放水检查,以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及时打开放水。

  7.3.5.4水带、水枪应置于通风干燥的地方,注意防潮、防震、防霉、防腐、防破损。

  7.3.6水带的报废

  7.3.6.1水带破损、烂洞(不能修补,影响水压)、硬化必须报废。

  7.4消防器材的管理

  7.4.1配置的消防器材必须建立台帐,设专人监管。

  7.4.2日常维护和保养,坚持(谁使用、谁负责、谁受益)的管理原则。

  7.4.3保安队长每月定期组织和安排保安员对各个区域的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和维护工作,保安员在检查过程中,必须将发现有问题的消防器材登记后集中放置于指定区域,由保安队长审查后汇总报告相关的各区域消防安全责任人,并负责维修结果的跟进、记录。

  7.4.4行政部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公司存放的灭火器的维护保养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7.5违反处理

  7.5.1所有的消防器材及设施应挂有检查标识牌,标识牌上清晰注明检查日期、检查人。

  7.5.2消防器材及设施的存放区域内不得放置任何物品,否则,一旦发现追究当事人责任,并严肃处理,给予通报批评:不能追究到个人的,对该消防器材及设施存放的部门负责人严肃处理,并通报批评。

  7.5.3所有的消防器材及设施只限于消防专用,禁止占用、不得挪作他用或移动位置、或故意损坏等,否则,一旦发现追究当事人责任,将严肃处理,并通报批评;不能追究到个人的,对该消防器材及设施存放的部门负责人严肃处理,并通报批评。

  消防器材检查维护管理制度 篇18

  (一)消防器材及设施主要包括:各种灭火器、消防桶、消防锹、消火栓、水枪、火灾自动报警器及灭火系统、消防装备、阻燃防火材料及其它消防产品。只限消防专用,禁止占用、挪作他用或移动位置、损坏等。

  (二)消防器材及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坚持“谁使用、谁受益、谁负责”的'管理原则。

  (三)各单位消防器材及设施必须纳入生产设备管理中,配置的灭火器一律实行挂责任牌制度,实行定位放置,定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的“三定”管理。

  (四)对本单位消防器材及设施,应设立消防器材及设施配置台帐和消防器材领用台帐。各类消防器材领发一律由兼职防火员(安全员)负责。

  (五)各单位必须在冬季对水溶性灭火器及室外消火栓采取防冻保暖措施,每年要对室外消火栓进行一次油漆和转动润滑工作。

  (六)各单位新增防火部位需配消防器材,必须提出书面报告,经厂领导同意后,由消防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消防规定予以配置。

  消防器材检查维护管理制度 篇19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消防设施的管理,维护保养好消防设施,以便在关键时刻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系统各类固定、半固定和移动式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水泵房、泡沫泵站、装置和罐区的各类固定式消防设施和各种小型移动式消防器材等。

  消防车辆的管理另行规定。

  第三条 各单位要加强对各类消防设施的管理,建立、健全并落实各级管理责任制和维护保养责任制,确保消防设施完好。

  第四条 工艺操作、装置检修人员等有关人员对本岗位、本装置或罐区的消防设施要做到会维护保养、会使用,冬季要作好消防设施的防冬保温工作。

  第五条 消防设施的管理要纳入安全管理和设备管理工作中,设专人负责,建立消防设施台帐,定期对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试验、称重、药剂更换补充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 消防水泵房的管理。

  1.消防供水泵房是消防水的保证中心,必须加强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严禁将泵房改作它用或在泵房内乱放杂物,泵房的管理要纳入设备创完好管理活动中。

  2.水泵和柴油发电机要保持完好,做到零部件齐全,机泵运行时不振动、不泄漏,出力能满足设计要求。平时要严格按照备用机泵的管理要求,定期进行盘车和机泵润滑,认真进行维护保养,并且每周试验1次。

  3.建立24小时值班制,做到设专人值班,有专人负责,严格交接班制度,以于出现的故障要立即处理不过夜,时刻保持战备状态。

  第七条 泡沫泵站的管理。

  1.泡沫泵站是重要的消防设施之一,必须加强管理,泵房严禁改作它用或乱放杂物,保持定整洁,保持周围道路畅通。

  2.泡沫泵要保持完好,做到零部件齐全。每周至少运行一次,机泵运行时不振动、不泄漏,出力能满足设计要求。平时要严格按照备用机泵的管理要求,定期盘车和润滑,认真进行维护保养。

  3.泡沫泵运行后要立即进行水清洗,防止机泵锈蚀。要做好泡沫管线和泡沫贮罐的防腐处理,损坏的阀门和失效的'泡沫要及时检修、更换。

  4.灭火系统每年要进行一次消防试验,确保完好。

  第八条 装置、罐区内固定消防设施的管理。

  1.要加强装置、罐区内固定消防设施的管理,按期进行试验:消防喷淋系统每半年试验一次;泡沫产生系统每年试验一次,做到不堵,不漏,消防水炮、消火栓要经常试验,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2.加强装置内固定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经常检查,定期做防腐处理。对消防系统上的阀门、喷嘴等要经常检查、清理,损坏的要及时更换,确保零部件齐全,灵活好用。

  第九条 小型移动式消防器材的管理。

  1.小型移动式消防器材是扑救初期火灾的必备工具,必须加强管理,不得随便挪用。

  2.小型移动式消防器材要按消防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配备,要有固定的摆放位置,设立消防器材棚(箱),并设专人维护保养。

  3.按照各种移动式消防器材的使用要求,按期更换药剂,并做好铅封。在器材上要标明更换日期,以便进行检查。

  第十条 各企业要根据本规定的要求,制定出本单位的实施细则。

  消防器材检查维护管理制度 篇20

  一、为了切实做好消防器材的管理工作,根据防火灭火工作的需要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制度。

  二、消防器材是指用于预防和扑火救灾事故的专用工具和设施,它包括:各类灭火器、消防水带、水枪、消防栓、消防水泵、消防水池、消防标志。

  三、公司各部门、车间消防器材的'配置、购置、维修工作由公司办公室负责,提出计划,落实经费,统一安排购置维修。

  四、公司各部门、站处要负责所辖区范围内消防器材和设施的日常管理,并要建立消防器材的维护档案,对消防器材的设置地点、配备型号、数量、维修时间等必须登记清楚。

  五、做到消防器材定期保养,避免日晒雨淋,保持清洁无锈,灵敏有效,并把日常维护工作落实到人,实行挂牌管理,到维修时间及时上报公司办公室。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挪用消防器材和设施,不能以任何借口随意改变消防器材的设置地点,违者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予以处罚,并对私自挪用中损坏的消防器材和设施按价赔偿。

  七、各部门、站处由于管理不善造成消防器材丢失和损坏的,负责限期补配,并写出书面检查,报公司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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