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

时间:2022-12-23 08:51:14 松涛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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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精选8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饭店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饭店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精选8篇)

  饭店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食品(含食用农产品)安全管理,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实现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强化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与风险控制,保障公众消费知情权,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权益,根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食品安全追溯是指通过食品生产经营者采集记录的食品生产经营从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生产经营企业、生产加工过程、产品销售终端各环节的信息,实现食品从原辅料到消费者全链条质量状况可查询。食用农产品安全追溯是指通过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采集记录的食用农产品生产、收购、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信息,实现食用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全链条质量状况可查询。

  第三条凡在本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及从事食用农产品生产、收购、储存、运输等相关活动的生产者和经营者,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包括从事农产品、食品生产经营的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屠宰厂(场)、批发经营企业、批发市场、兼营批发业务的储运配送企业、标准化菜市场、连锁超市、中型以上食品店、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学校食堂、大型以上餐饮服务单位及连锁餐饮企业等。

  第四条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坚持政府引导与企业主导相结合,市场运作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全省统筹与属地管理相结合,形式多样与互联互通相结合,政府监管与社会共治相结合的原则,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第二章责任分工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负责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追溯工作,落实实施食品安全追溯的管理机构、人员,将食品安全追溯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食品安全追溯协调机制,建设食品、食用农产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扶持食品安全追溯示范区和重点企业,配置追溯设施设备和查询终端。

  第六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工作的组织推进、综合协调,具体承担下列职责:

  (一)负责推进食品生产经营服务环节信息追溯平台的建设与运行;

  (二)对食品生产经营服务环节和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和生产加工后的信息追溯,实施监督管理与行政执法;

  (三)会同相关部门拟订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相关技术标准。

  第七条农业行政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安全信息追溯工作的组织推进、综合协调,具体承担下列职责:

  (一)负责推进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初级加工、畜禽屠宰、生鲜乳等收购和储运环节信息追溯平台的建设与运行;

  (二)对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初级加工、畜禽屠宰、生鲜乳等收购和储运等环节的信息追溯,实施监督管理与行政执法。

  第八条其他相关部门的职责。

  商务行政部门负责开展肉菜等产品安全信息追溯工作的组织推进、综合协调。

  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负责根据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需要,配合提供进口追溯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的相关信息。

  发展改革、财政、经济信息化、卫生计生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工作。

  第九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依法建立完整的索证索票制度、原辅料采购或进厂查验制度、食品生产加工控制制度、产品检验验证制度,收集记录相关信息,构建本企业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生产经营的食品可追溯。

  第十条食用农产品生产、收购、储存、运输等生产经营者应当做好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生产过程控制、产品质量检测等工作,确保食用农产品安全。建立食用农产品生产、收购、储存、运输档案,记录相关信息,构建本企业食用农产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生产经营的食用农产品可追溯。

  第十一条食品、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健全追溯管理制度,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鼓励食品、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采用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结合食品、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质量检验特点,采集、留存食品、食用农产品安全信息,建立信息化追溯系统。

  第三章食用农产品的追溯管理

  第十二条食用农产品安全追溯工作按照突出重点、分步推进的原则,实行索证索票追溯,逐步推行电子追溯。优先将生猪和无公害、绿色、有机、地理标志食用农产品纳入追溯范围,实现食用农产品生产和进入市场、加工企业前的收购、储存、运输等环节的可追溯。

  第十三条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安全追溯实行种养殖档案制度和产地准出制度。

  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家庭种养殖户应当建立食用农产品生产档案,如实记录农业投入品的名称、采购地点、采购数量、产品批准文号、用法、用量、使用和停用日期、休药期、间隔期、使用人等;动物疫病、植物病虫草害发生和防治情况;动物屠宰、捕捞日期;植物收获日期等,保证食用农产品安全可追溯。

  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应当配置食用农产品安全快速检测设备,对生产的食用农产品进行自检,出具检测证明。不具备检测条件的,应委托具有检测能力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出具食用农产品检测证明。

  第十四条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生产的农产品,应当由所在地的县级农业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机构在查验生产档案记录后,凭检测合格证明或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证书等质量证明材料,出具产地准出证明,产地准出证明随货同行,与进入批发、零售市场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实施的市场准入制度对接。

  第十五条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包装和附加标识标志,通过标识标志查询码进行追溯。动物及其产品凭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及耳标标识,进行追溯。

  第十六条食用农产品收购、储存、运输环节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实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

  第十七条收购、储存和运输食用农产品时,必须向供货方索取产地准出证明,凭产地准出证明和其它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收购、储存和运输。对索取的原件或者复印件票证要建立档案,并接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食用农产品收购、储存、运输企业和经营者,要建立进销货台账,进货台账要如实记录产品名称、数量、来源、供货商姓名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销售台账如实记录批发的产品名称、数量、流向等内容,以备追溯。

  第十九条食用农产品收购、储存、运输企业和经营者,在收购、储存和运输过程中,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着色剂、消毒剂等物质,保持初级农产品的原始性状。

  第二十条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实际,对实行产地准出证明管理的食用农产品进行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定期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巡查。

  第二十一条从事食用农产品生产、收购、储存、运输的生产者和经营者,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质量安全管理人员,承担食用农产品追溯工作,真实全面记录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的农事操作和质量控制情况及产品销售对象,记录应保存2年(含)以上。

  第四章食品的追溯管理

  第二十二条食品安全追溯工作按照风险分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实行索证索票追溯,逐步推行电子追溯。优先完成保健食品、乳制品、白酒、食用植物油、粮食及其制品质量安全追溯,逐步推广到其他普通食品,实现食品从原辅料采购、加工、储存、运输、销售全环节可追溯。

  第二十三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原辅料采购记录制度,明确原辅料采购程序、标准和要求,并将相关信息纳入追溯体系:

  (一)采购食用农产品时,应当完善索证索票制度,向供应商索取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农产品产地准出证明、农产品合格证明、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合格证明、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进口食用农产品出入境检验检疫证明;

  (二)采购非农产品原辅料时,应查验供应商资质证明、地址、联系方式以及原辅料许可证明(纳入许可管理的产品)、规格、生产日期(批号)、保质期、合格证明。

  第二十四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生产过程控制记录制度,记录原辅材料贮存、领料投料、关键控制点控制、产品包装入库及贮存、出厂检验、产品销售流向以及各环节责任人等食品安全信息,鼓励建立电子信息记录台账,保证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可追溯。

  第二十五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出厂销售追溯制度,记录出厂销售的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批号)、检验合格证号、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第二十六条食品生产企业应设置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室),配备必要的检验检测设备,对采购的原辅料和产(成)品进行检验,并留存样品;对检验检测要求特殊的产品和检验项目,可以委托具有检测能力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出具检验合格证明。

  第二十七条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方营业执照、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或其他合格证明。食品经营者应当落实进货验收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采购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等信息,保留相关凭证,建立进货台账;食品批发商和商场超市必须建立电子进销货台账;食品批发商在销售食品时必须出具“一票通”。

  第二十八条大型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商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应按本办法有关要求,向上游供应商索取食用农产品进入流通环节应提供的追溯信息,实现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制度对接;应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中心(室),对进入本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进行快速检测,并保存相关检验记录。

  第二十九条食品批发商、商场超市、连锁经营餐饮服务单位采购食品及原料,应当查验并索取有效的供货方资质证明、产品合格证明及购货凭证,如实记录供货方名称及联系方式、产品名称、生产批号、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建立进货台账。中型以上餐馆、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及学校食堂在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采购食品原料和食品时,可以将“一票通”作为进货凭证保存,并建立进货电子台账。

  第三十条实行集中统一配送方式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可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检验报告或产品合格证明,进行食品进货查验并记录查验信息,建立电子进货台账和查验记录,保证每个分支机构可查询。

  第三十一条现场制售食品的生产经营者,采购食品及原辅料时应当索取相关证明材料,建立原辅料进货台账和生产加工记录(包括食品名称、用料成分、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生产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

  第三十二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追溯义务,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三十三条食品、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的食品、食用农产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应当与食品药品监管、农业、商务部门负责建设的监管信息系统进行对接。

  第三十四条鼓励有条件的生产经营者、行业协会、第三方机构开发并推广使用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追溯信息系统,建立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信息追溯平台。

  第三十五条食品、食用农产品生产、流通以及餐饮服务等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推动行业信息追溯平台和信用体系建设,开展相关宣传、培训工作,引导生产经营者自觉履行信息追溯义务。

  第三十六条消费者有权通过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专用查询设备等,查询追溯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的来源信息。

  食品、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向其提供追溯农产品和食品的来源信息。

  鼓励食品、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在生产经营场所或者企业网站上主动向消费者公示追溯食品、食用农产品的供货者名称与资质证明材料、检验检测结果等信息,接受消费者监督。

  消费者发现食品生产经营者有违反本办法规定行为的,可以通过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或食品安全投诉电话,进行投诉举报。食品药品监管、农业、商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及时核实处理,并将结果告知投诉举报人。

  第三十七条食品药品监管、农业、商务等部门应当将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纳入年度监督管理计划,通过定期核查、监督抽查等方式,加强对生产经营者履行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义务的监督检查,并将有关情况纳入其信用档案。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九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食品生产经营者,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纳入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并严格实施退出机制和行业禁入。

  第四十条本办法所称的中型以上食品店,是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200平方米(含)以上的食品商店。

  本办法所称的大型以上餐饮服务单位,是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500平方米(含)以上,或者就餐座位数在250座(含)以上的餐饮服务单位。

  本办法所称的标准化菜市场,是指符合当地有关菜市场设置和管理规范,专业从事食品和食用农产品零售经营为主的固定场所。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

  饭店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 篇2

  第一条、为加强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规定,按照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南充市境内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

  第三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生产管理的全过程记录,使之可追溯。

  第四条、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是指企业在食品原辅材料进货查验、食品添加剂使用、生产过程关键控制点(如:投料记录、温湿度记录、消毒杀菌记录等)、出厂检验、销售等关键环节,设立若干个质量安全监控点,以文件记录,结合条码、二维码和电子标签等新技术手段,以产品批号为切入点,实现对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的全程可记录、可监控、可查询和可追溯。

  第五条、食品生产企业是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制度的责任主体,企业应根据规模大小确定其管理部门或管理人员,负责食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的.建立和组织实施,自查食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运行情况,确保食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六条、食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内容主要包括:食品、食品添加剂等食品原辅材料、包装材料采购进货查验管理,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生产过程关键控制点等生产过程控制管理、出厂检验记录管理、不合格品记录管理、产品流向管理、原料和产品储存运输管理以及不合格食品召回管理等制度。

  第七条、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应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过程记录三个层面建立起从原料采购到出厂销售的全过程体系架构,环环相扣,有机衔接,确保可追溯。

  第八条、企业应当以产品批号为切入点,逐批建立食品质量安全追溯记录档案并统一归档管理,没有保质期限的,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产品有效期长于两年的,应保存至有效期满六个月以上。

  第九条、鼓励企业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信息,建立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以条码、二维码和电子标签等先进技术为手段,实现食品生产电子信息化追溯。

  第十条、本制度由南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饭店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 篇3

  1、目的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食品法规等,以食品质量安全可追溯性确定食品的类别及安全状态制定必要的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

  2、范围

  生产食品所需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食品的索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及查验或验收记录情况;生产全程记录及卫生切情况、销售、使用、服务质量的全过程,若顾客另有规定时,按顾客的规定处理。

  3、职责

  3.1供销科门负责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食品供方评价及购销计划;

  3.2质检科负责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食品的查验,负责产品质量检验工作等,同时配合销售科产品质量安全召回工作,标识与追溯的归口管理;

  3.3生产科负责对物资进货与贮存的标识;

  3.4各生产环节人员负责实施生产过程辖区内产品的标识与追溯;

  3.5出厂包装人员负责对成品的标识与追溯;

  3.6供销科销售人员负责对客户所有信息进行记录,做好不合格产品召回工作。

  4、定义

  4.1标识:利用标签、颜色等方式让操作人员清楚了解产品的规格以及检验状态。

  4.2产品标识:是识别产品特定特性或状态的标志或标记,包括生产产品和运作过程中的采购产品、中间产品、最终产品和到交付客户使用的产品。

  4.3产品的状态标识:在产品实现以及生产和服务运作过程中,为了区别不同状态的产品,对产品的测量状态(待检、合格、不合格、待判定)及加工状态(已加工、待加工)所作的标识。

  4.4不合格产品,只要产品质量不符合安全、卫生标准,存在着不合理的危险性,或者产品不具备基本使用性能。

  4.5召回,对不合格产品,按照召回的相关法律程序进行召回、处理,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

  5、工作程序

  5.1产品标识及产品的状态标识。

  5.1.1内容:产品属性(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食品):品名、规格型号、编号、生产日期、保质期、数量、出库保管员等;检验和测试状态:待验、合格、不合格等,检验测试人员、检验测试日期、批次等;食品加工过程状态:原材料、外购品、在制品、半成品、成品等。

  5.1.2标识的方式:可采用挂牌、贴签、分区域等方式,并配合表格记录。

  5.1.3公司可追溯的标识分为三个环节进行,原材料的标识统一称为“原材料批号”;过程加工的标识统一称为“生产批号”;成品标识统一称为“出厂批次号”。

  5.2采购品的标识

  5.2.1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食品等外购产品到公司后,采购人员或需采购部门相关人员根据供方的送货单进行清点收货,进行初步验货;

  5.2.2验货根据各部门对产品具体的标准要求和方法实施检验和试验;验货后检验合格的入库在指定区域存放,分区域存放无法达到识别要求是,配合进行产品标识,标识内容包括:批次号、物料编号、物料名称、入库数量、入库日期、生产厂家等。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做好退货或者交换良品的工作准备,必要时进行“不合格”标识,分区域存放、处理;

  5.2.3仓管人员根据检验结果对产品进行入库处理。

  5.3生产过程中的标识

  5.3.1生产过程半成品标识:按《生产作业指导书》和《产品检验指导书》要求进行生产人员代号标识及相关生产质量控制表格的填写;生产中相关配件上均表明生产人员编号(用黑色记号笔写在相应位臵),严格遵守生产规程要求,如果下道工序人员发现产品没有编号及时返回。

  5.3.2产品生产时填写的相关表格必要时输入电脑,做成产品出厂原始记录,便于查询。

  5.3.3各个工序的检验和测试状态及加工状态,可通过放臵于不同区域反映出来,必要时配合进行产品标识。对于经检验为返工/返修的产品,直接返回上道工序,或放入返工/返修区表明情况。对于经检验为不合格的废品,放臵于不合格区。

  5.3.4生产完工的.产品送至测试区,测试后须返工的产品放入指定区域写明情况,返工之后的产品,重新检验。

  5.3.5当计量检测设备失准导致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或流出厂时,发现部门必须立即通知生产部相关人员,转回上道工序或按发货批次进行追回、检验和返工/返修。

  5.3.6生产部门生产过程中,各种标识资料必须随产品一起交接,确保追溯时的准确性。

  5.4成品标识

  5.4.1成品的'产品标识是规格型号、编号、加工日期、数量等。

  5.4.2最终检验、测试不合格的成品,应放臵于有不合格标识的区域;

  5.4.3包装人员在装箱以后在箱外进行标识(含顾客名、品名、规格、数量等),顾客要求的特定产品要照定单要求执行。

  5.4.4产品出厂时封装好相关资料,并将产品出厂时间填写到原始记录表中。

  5.5标识的保护

  5.5.1产品标识应清晰牢固,不因产品流转中诸因素(如搬运、移臵、管理不善或雨淋等)的影响而损坏或消失,保持其可追溯性。

  5.5.2在产品实现和生产运作过程中,产品在未出厂前,各有关部门必须对所用的各种标识认真保护,严禁涂抹、撒毁,保证标识整洁、醒目、完好地保持原有状态,防止误用产品或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

  5.5.3各有关部门按规定做好标识,无状态标识的产品不得使用、转序或出厂;发现标识不清或无状态标识的产品立即向标识的责任部门报告,产品暂停流转,直到重新正确标识后方能流转。

  6、产品的可追溯

  6.1公司产品(服务)的追溯要求可以追溯到生产历史,根据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客户名称、生产日期以及各工序的相关作业人员和工序质量、检验记录、入库有关记录等。

  6.2当顾客要求或公司产品出现批量不合格时,销售部应当会同技术部、生产部等有关人员查阅产品各种记录进行分析和处理。

  6.3对让步接收、紧急放行、特别处理产品,流转部门进行书面记录、标识中注明如“让步接收”等字样,以便进行追溯性验证。

  6.4用户使用产品时,根据用户安装位臵,填写指导安装记录(本公司人员参与情况下),产品安装时间。

  饭店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公司行政人事管理,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以提升企业形象,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所指行政人事管理包括公文管理、档案管理、保密原则、印鉴管理、办公及劳保用品管理、行为规范管理、人事管理、安全保卫管理、后勤保障管理、奖惩制度等。

  三、本制度适用合肥八大碗餐饮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公文管理

  一、公文管理是指收文、文件制作与发文管理。

  二、公文的签收。

  1(凡外来公文文件,均由行政人事部认真查收签字。

  2(对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必须由行政人事部及时附[文件处理借阅单"后,报送有关领导签批、审阅。有重要文件需要向下属部门传达时,行政人事部应及时、迅速送到。

  3(行政人事部根据批件人指示,将文件送到承办部门或个人,并对承办部门承办的事项负责催办。

  三、参加上级相关召开会议带回的文件材料应及时交送行政人事部按收交程序处理,不得个人保存。

  四、公文制发程序。主办部门承办人拟稿,负责人审核,行政人事部部长核稿,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发,行政人事部负责登记、编号、打印、封发。文件中涉及到多个部门时,由主办部门与有关部门协商、会签,会签稿以部门负责人签字为准。

  五、行政人事部有权根据国家政策及公司规定对文稿进行修改。内容不实,格式不符的文稿可以退回拟稿部门。

  六、上级下发的文件应注明机密等级、急缓程度、发放范围。

  第三章、档案管理

  一、归档范围,公司所有公文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二、档案管理由专人负责,保留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

  1(总经理、副总经理、行政人事部部长借阅可通过档案管理人员办理借阅手续,直接提档。

  2(公司其他人员需借阅档案时,要经行政人事部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3(任何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

  4(若按规定需要销毁时,由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在专人监督下销毁。

  第四章、印信管理

  一、公司各种印鉴(除财务外)、介绍信均由行政管理部实行登记审批制,专人负责保管。

  二、日常业务用印,须经行政人事部部长审批,非常务合同、协议等有关重要文件用印需总经理签字、署名后方可盖章,并留有原件存档。如违反此规定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责。

  三、外出办事需带公章时,应由总经理签字批准,行政人事部备案后方可带出,但至少有两人携带并监督使用。并在规定期限内归还,否则,出现一切事故后果自负。

  四、公司印信应严格保管,如有失职、差错、丢失或违章使用,一经发现需追查有关人员责任。

  五、公司原则上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开具时,必须经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开出,未使用的回来后必须交回。

  第五章、会议管理

  一、公司会议主要由办公会议、部门会议、总结会议组成。

  一、每月上,中,下旬为公司例会中的最高级会议,就一定时期工作事项做出研究和决策。会议由总经理主持,参加人为公司总经理、店长、门店经理、后堂主管、各部门经理等。(可根据实际情况召开一至两次)

  二、公司办公例会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组织。行政人事部应于会前一天将会议的主要内容书面通知参会的全体人员,并在会后24小时之内整理、发布。

  1(会议纪要的形成与签发:

  ?公司办公例会会议纪要、决议,由行政人事部整理成文。

  ?行政人事部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在限定时间内完成纪要和决议的整理工作。会议纪要和决议形成后,参会的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签字确认。

  三、条会议纪律

  1(与会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会,应提前向会议召集人请假。

  2(与会人员不得中途退席,特殊情况经主持人同意方可离开。

  3(与会人员在会议期间,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来回走动。

  4(迟到、中途离席者应轻声入、出座位,尽量不干扰会议进行。

  5(与会人员应坐姿端正,禁止吸烟,禁止交头接耳开小会。

  6(会议期间与会人员要认真听取会议内容并做好记录,要关闭手机(或将手机处于振动状态);会议期间不会客。

  7(与会人员应保持会场整洁,不准随地吐痰,扔纸屑,会议结束后将座椅整理好。最后离开会场者负责关灯、锁门。

  8(与会人员不可无故打断他人的发言,不可对发言者吹毛求疵。

  第六章、保密制度

  一、公司机密涉及企业及员工的根本利益,全体员工都有保密义务,特别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要注意不能泄漏。

  二、公司机密包括下列事项:

  1(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方向、经营规划、开发项目及经营决策。

  2(公司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3(公司的财务预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4(公司技术开发资料及计算机内的所有资料。

  三、严禁将公司任何文件进行抄录、复制、传递出公司(包括利用网络传输)。

  四、因工作需要查看超出自身权限的文件或资料,必须得到行政人事部的批准。

  五、属于公司机密产品研制过程中的原始载体,其保存和销毁必须由公司总经理委派不同工种的两人共同执行。

  六、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机密事项必须获得总经理批准。

  七、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的机密已泄露,应立即报告公司上层领导并及时处理。严禁和人交往中,泄露公司机密,严禁在公共场所讨论公司机密。

  八、违反上述规定要追究部门领导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公司保留诉讼法律的权利。

  第七章、办公及劳保用品的管理

  一、办公及劳保用品的购发

  1(公司所需办公用品由行政人事部统一购置,各部门按实际需要领用。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任何人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所有员工对办公用品必须爱护,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

  2(行政人事部指定专人制定每月办公用品计划及预算,经主管领导审批后负责将办公用品购回。有计划地分发给各部门并办理好出库手续及记录。

  3(除正常配给的办公用品外,若还需用其它用品时,须经行政人事部批准由部门主管领导签字方可领回。

  4(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建立账本,并办好出、入库手续。出库物品一定要由领取人签字,特殊用品需由其部门主管签字后方可办理出库。

  二、公文打印、复印及传真管理

  1(企业公文的打印文件由行政人事部负责。

  2(各部门需打字的公文或其它材料,须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交行政人事部审阅并签批后方可安排打字。

  3(各部门所打字的公文或相关文件必须一式二份,并交档案室一份留底存档。

  4(各部门严禁打印、复印工作以外的任何文件。

  5(需到档案室接收传真、复印材料的部门或人员要认真填写接收传真登记。

  第八章、安全保卫管理

  一、安全保卫

  1(为了保证公司有一个安全、良好、有序的经营环境,根据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各级单位要重视防火、防盗和生产安全。

  2(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要坚决贯彻[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指示,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做到有备无患,万无一失。"

  3(各部门要把安全保卫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布置。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公司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安全。

  4(公司留守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可行使公司领导的职权。处理临时发生的事件及决定采取的应急措施。

  5(值班人员应指挥、携同、监督保安人员进行巡视、巡查。

  6(负责预防火灾、盗窃及其它危机事项。

  7(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擅自离职或酗酒,视情节严重给予罚款50至100元。

  二、安全防火

  1(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防患于未然。

  2(公司所有员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和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3(在上班期间,各部门的负责人要对本公司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

  4(公司全体员工要了解公司各种消防设施的情况,掌握灭火器的安全使用方法。

  5(公司员工需应掌握火灾时扑救工作的知识和技能及自救知识和技能。

  6(办公室和经营场所设置的消防栓,消防工具等消防设施,不得改为它用,应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是否有效和完好无损。

  7(办公室和经营场地等要按照消防规范要求,配备各种灭火筒,并按规定定期更换灭火物。

  8(易燃、易爆物品要按消防规范要求完善有效,并派专人保管,不得乱放,混放。

  9(时行明火作业,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并经安全保卫责任人检查合格后方可作业。

  10(防火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堆放物品堵塞防火通道;严禁违反安全规范乱搭临时设施和建筑物。

  11(全体员工不论是在工作区或非工作区,一律不许乱接电源。不准在办公室使用电炉、电线、电器残旧不符合规范的,应及时更换。

  12(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

  三、安全保卫管理

  1(卷柜、办公桌不得放密级以上文件、资料和现款、贵重物品。

  2(出纳人员必须按规定存放现金,不得超出限额。

  四、公司招聘的员工,要进行必要的审查;重要岗位员工和管理人员,必须取得居住地公安部门的同意。

  第九章、行为规范管理

  一、员工行为规范

  1(员工上班必须佩带工作卡。

  2(保持办公环境整洁。员工每天应提前5分钟到岗,并做好清洁和整理工作。每天抽出时间整理办公桌和抽屉,保持办公环境的舒适和整洁。

  3(工作环境有序。在办公区内,禁止大声喧哗,在工作时间内严禁串岗,严禁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宜,禁止上网聊天、玩游戏,严禁浏览与业务无关的书籍、杂志、报纸。工作期间不准化妆、吃零食,严禁随地吐痰、丢纸屑、杂物、烟头等。

  4(中午禁止饮酒。如因工作需要应提前请示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5(严禁员工在工作时间打私人电话或接听电话时以聊天寒暄方式影响工作及影响信息的畅通。

  第十章、人事管理

  一、聘用

  1(招聘: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员工时,由部门主管向行政人事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然后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办理招聘事宜。任何部门无权聘用员工及临时工作人员,凡未经请示用人者,一经发现集团立即辞退并追究部门领导责任。

  2(应聘:(1)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并提交学历、简历、各类职称书等应聘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行政人事部在收齐应聘者材料后,会同用人部门管理者对应聘者资格进行书面材料初审。

  (3)书面材料初审合格者通知面试或当场面试。

  3(面试:(1)面试一般由行政人事部与用人部门领导等人员进行,主管以上人员要由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进行复试。

  (2)面试内容:

  a(审核应聘者是否具备素质及资格。

  b(对应聘者是否具备正式录用资格以及综合素质进行评审。

  (3)面试结果审核:面试结束后,由行政人事部对面试结果进行汇总,合格者将拟录用者的材料,并报行政人事经理或总经理批准。

  4(录用:(1)录用名单确定后,对面试不合格者,由行政人事部将其应聘表存入储备人员档案中。

  (2)公司聘用人员在面试通过后,除特殊情形核准免予试用外,应一律先经试用,员工试用期间以1个月至3个月为限,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者,应无条件接受延长试用期或解雇,不得提出异议。

  5(转正:新员工试用期结束后,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部门主管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交行政人事部,待评定后,报总经理批准并签署意见。在转正评定中不合格员工,将延长试用期或被劝辞职。

  二、离职包括辞职、辞退、内部调动三种。

  1(辞职,员工提出辞职,需提前15天向部门主管提出书面申请,待接交工作认可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部门经理级提出辞职应提前30天提出书面申请,未按规定提前申请的员工不予办理离职手续。

  2(辞退、经部门主管考核,认为确实无法胜任本岗位者,由部门主管向行政人事部提出[辞退报告",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调任其它部门或办理辞退手续。

  3、内部调动:员工因工作需要,发生升迁、平调或降职而离开岗位者,在接到行政人事部下发的时,认真办理交接工作。待一切工作办理结束后,方可离职。

  4(所有离职人员,薪资发放均按公司实际发薪日结算;因内部调动而发生变化的员工,标准将按的起薪日计算;未按公司规定自动离职人员,公司将不予计发当月工资。

  三、考勤制度

  1(企业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签到方式。凡企业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签到,任何人不许代理他人或让他人代理打卡/签到,违反此规定者均按打卡/签到管理规定执行。行政人事部凭信息打卡/签到作为考勤的基本依据。

  2(所有员工须到公司打卡/签到后,方能外出办理业务。特殊情况不能打卡/签到时,必须由部门经理签字许可后,及时提交行政人事部。否则,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3(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时至11:30分,下午12:30分至17:00。因季节变化如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行政人事部另行通知。

  4(工作时间开始五分钟以后到岗者,计为迟到。提前十分钟下班者按早退处理。无故提前十分钟(含十分钟)以上下班者按旷工处理。

  5(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扣发当月绩效考核。

  6(员工旷工一日者,处以双倍当日工资罚款,从当月工资中扣除。无故连续旷工二日或全月累计旷工三日者,予以辞退,不发工资。

  四、休假的规定

  1(正常情况下员工每月休息四天,由部门经理安排串休(特殊情况除外)。

  2(婚假:员工本人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结婚凭结婚证可休婚假七天。

  3(丧假:员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经批准可休假三天。

  4(产假:员工本人在公司工作满一年,正常产假可休假六十天,特殊情况报请行政人事部另行批复。

  5(其它法定假日公司将根据国家规定执行。

  四、请假规定

  1(员工外出办事或请假应提前填写请假条,由部门经理签字后,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如遇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未事先请假者,应利用电话及时向部门主管报告,并于当日由部门主管或其代理人按公司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亦视同旷工处理。

  2(员工请假一天,由部门经理批准。员工请假二天以内(含二天)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报行政人事部批准。员工请假三天以上,报总经理批准。

  3(请假批准后,请假存根由部门主管自行保留,请假单一律送行政人事部保存。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并将请假单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4(除例行假日及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婚假、丧假外,其余一律按实际出勤计发。

  第十一章、培训

  此章将在培训体系完成后颁布

  第十二章、后勤保障管理

  一、门店管理

  1(门店后堂工作人员要做好个人的卫生工作,做到勤洗手,勤洗工作服,工作时要穿戴工作衣帽。炊事人员要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无健康证者,禁止上岗。

  2(门店后堂人员要在规定的开餐时间内保证员工就餐,员工不得提前去食堂就餐。

  3(门店后堂工作人员要以热情、礼貌地接待员工就餐,做到少打、勤打,不浪费。

  4(严格各项卫生制度,节约水、电,节约成本,做到营养合理,饭熟菜香、味美可口、不多做,不少做。

  5(做到餐具干净、无污渍,对环境及餐具按时消毒。

  6(计划采购。严禁采购腐烂变质的食物,做到少采购、勤采购。 7(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规程,防止事故发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厨房;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二、员工宿舍管理

  一)、员工申请住宿条件

  1(以在本公司工作,但本人所居住的辖区非本市的正式聘用员工。

  二)、凡有以下情况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

  2(有不良嗜好者。

  3(已办理完理职手续的人员,必须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

  三)、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1(所有住宿人员要严格按照宿舍管理规定执行,并认真服从宿舍管理员的管理。

  2(爱护房间设施,保持好宿舍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乱丢东西、保持整洁美观;不准往窗外丢杂物;垃圾用塑料袋装好并及时清除。

  3(员工所分配的钥匙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4(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如想调换房间需经行政人事部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

  5(注意安全,不准私自安装电器和拉接电源线,不准使用明火炉具(用电炉具)及超负荷用电。

  6(电视或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

  7(需要留宿的外来人员需提前到行政人事部办理入住手续方可入住,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宿舍管理员有权禁止入住宿舍。

  8(住宿员工在晚23:00前必须返回,23:00寝室必须熄灯。

  9(要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发生。

  10(宿舍内卫生由各自住宿人员轮流清洁整理。

  11(员工不得于宿舍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第四十六条如违返上述规定,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处罚条例详见第十四章奖惩制度)。

  第十三章、奖惩制度

  一、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下列四种:

  1(嘉奖:每次加发当月三天基本工资,同当月工资一并发放。

  2(记功:每次加发当月十天基本工资,同当月工资一并发放。

  3(记大功:每次加发一个月基本工资,同当月工资一并发入。

  二、有下列事迹者,得予嘉奖:

  1(连续六个月绩效考核为优的员工。

  2(连续三个月未休假者。

  三、有下列事迹者,得予记功:

  1(对于工作流程、管理制度,提出具体建议方案,经采行确具成效者。

  2(年终考核中节约费用开支或对废料利用成绩显著的部门或个人。

  3(遇有事故或灾变,勇于负责,并措置得宜,免于损失,或减少损失者。

  4(发现有损害公司利益举报而被查实者。

  5(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变,奋不顾身,极力抢救因而减少重大损失者。

  6(年终考核,全年完成销售任务的销售员。

  四、有下列事迹之一者,行记大功或颁发奖金:

  1(年终考核十二个月绩效考核均为优秀者。

  2(研究发明,对公司确有重大贡献,并使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

  3(年终考核,被评为优秀的部门。

  4(一年内记功三次者。

  五、员工处罚分下列五种

  1(记过:减发当月十天基本工资,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2(记大过:减发当月全部工资。

  2(开除:予以解雇。

  4(追究刑事责任。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查属实者或有具体事者,处以警告

  1(在工作时间谈天、嬉戏、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报杂志或从事规定以外的工作者。

  2(在工作时间内撤离工作岗位者。

  3(因过失导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规定者。

  5(初次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者。

  6(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

  7(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执行职务者。

  8(出入公司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公司而拒绝保安或管制人员查询检查者。

  9(受指定受训人员无故不参加行政人事部组织培训者。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查实属实者或有具体事实者,得予以记过:

  1(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者。

  2(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法利益者。

  3(在工作时间,躺卧睡觉者。

  4(于公司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者。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查实属实者或有具体事实者,得予记大过:

  1(泄漏生产或公司机密者。

  2(遗失经管的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者。

  3(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受重大损失者。

  4(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经劝导仍不听从者。

  5(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达三日者。

  7(初次代人打卡/签到或托人打卡/签到者或伪造出勤记录者。

  8(恶言吵骂同事或怂恿相骂或打骂者。

  九、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查实属实者或有具体事实者,得予解雇除名:

  1(工作服务态度恶劣,损害消费者或客户利益者。

  2(故意损耗公司物品或故意泄漏技术上、营业上的秘密,致公司蒙受损害者。

  3(无正当理由,或一个月累计旷工达二日者,及年度内无故旷工积满三日者。

  4(第二次代人打卡或托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

  5(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公司秩序者。

  6(年度内积满二次大过者。

  十、有下列情事之一经查实属实者或有具体事实者,追究刑事责任。

  1、盗窃公司财务达200元(含)以上者。

  2、因对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员工的奖惩应由部门主管填报,并由行政人事部调查核定。

  第十四章、附则

  一、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或随着公司的发展有些条款需要增加或删减的,行政人事部将会补发相应的制度及规定。

  二、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人事部。

  三、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饭店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 篇5

  一、餐厅日常工作制度

  1、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2、按规定着装,保持良好形象。

  3、工作中不准嬉笑打闹,不准聊天、干私活、吃零食、看电视、打手机。

  4、不准与顾客发生纠纷。

  5、工作中做到“三轻”(动作轻、说话轻、走路轻)、“4勤”(眼勤、嘴勤、手勤、腿勤)。

  6、工作中按规定用餐,不准吃、拿出售的成品。

  7、休事假或公休要提前请假,按服务区《考勤和请销假制度》执行。

  8、爱护设施、设备,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9、落实例会制度,对工作进行讲评。

  二、餐具卫生管理制度

  1、餐具经消毒后必须存放在保洁柜内。

  2、员工不准私自使用餐厅各种餐具。

  3、保洁柜内不得存放个人餐具和物品。

  4、餐具要干净、卫生,无手印、水迹、菜渍、灰尘。

  5、经常检查餐具的完好状况,对残损餐具要及时更换。

  三、餐厅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1、服务人员必须有本人健康证明,持证上岗。

  2、按规定着装,工作服必须干净,无污渍。

  3、工作时不许戴首饰和各种饰品。

  4、工作前按要求洗手,始终保持手部清洁。

  5、不准在食品区或客人面前打喷嚏、抠鼻子等。

  6、上班前不准吃异味食品,不准喝含酒精饮料。

  四、餐厅设施设备保养制度

  1、餐厅的设施、设备按规定要求定期进行保养。

  2、保温台每班要及时加水,避免干烧情况发生。

  3、定时清洗空调虑网。

  4、调整保温台温度要轻扭开关,避免用力太猛,造成损坏。

  5、保温台换水要先关电源,后放水,再清除污垢。

  6、对设施、设备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餐厅主管。

  五、后厨日常工作制度

  1、检查工具、用具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

  2、按岗位要求规范操作,保证质量。

  3、爱护公物,不吃、拿后厨食物及原料。

  4、值班期间保管好后厨物品,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后厨。

  5、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制度,确保后厨的.设施、设备食品原料的安全。

  6、遵守工作纪律,有事提前1天请假。

  7、落实例会制度,对工作进行讲评。

  饭店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 篇6

  宾馆、饭店场所:

  1、消防安全责任人:

  (1)掌握本单位消防安全情况,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批准本单位年度消防计划和消防安全制度;

  (2)为本单位消防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3)组建志愿消防队,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2、消防安全管理人:

  每月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内设部门每周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内容为:

  (1)新建、改建、扩建及装修工程是否依法申报;

  (2)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

  (3)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4)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的设置及完好情况;

  (5)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演练及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6)消防控制室(值班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

  (7)防火巡查、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8)水泵房、配电室、风机房、电梯机房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9)厨房、灶间烟道清洗情况;

  (10)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情况;

  (11)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2、消防安保人员:

  单位消防安保人员每日进行防火巡查;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至少每2小时一次,餐饮等场所营业结束时应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不安全因素。

  防火巡查包括下列内容:

  (1)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3)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等情况;

  (4)重点部位员工在岗在位情况;

  (5)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器材及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

  (6)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4、服务员:

  服务员在清扫卫生、开夜床、查房和清台时应进行岗位防火检查,包括下列内容:

  (1)有无遗留火种,是否切断电源;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3)顾客有无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

  (4)消火栓、灭火器、逃生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

  5、厨房工作人员:

  厨房工作人员在班前、班后应进行岗位防火检查,包括下列内容:

  (1)燃油燃气管道、阀门有无破损、泄漏;

  (2)班后燃油、燃气阀门是否关闭;

  (3)灶台、油烟罩和烟道清理是否及时;

  (4)班后是否切断电源,火源是否妥善处理;

  (5)消火栓、灭火器、灭火毯、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

  饭店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 篇7

  一、一般过失

  1、仪容仪表不合格,工衣不整洁。(5分)

  2、当班时间擅自离岗位,无故串岗,闲逛、闲聊、做私人事务。(5-10分)

  3、当班时接私人电话时间不能超3分钟,玩手机。(5分)

  4、不执行上级安排的工作或安排时讨价还价或极力争辩。(10分)

  5、当班时间吃零食、吸烟、饮酒、下班时间不按时关闭电源的。(10分)

  6、未经批准擅自调换班次或休息,双方调班调休导致班次上错或工作上的`失误。(20分)

  7、拿取、偷吃客人遗留或酒店实物、饮料。(20分)

  8、拾到宾客物品不上交汇款单为己有。(50分)

  9、对客人不礼貌与客人争辩。(10分)

  二、考勤制度

  1、迟到半小时以内每分钟扣一元,半小时至一小时按照半天事假计算。

  2、一小时至两小时按照一天事假计算,两小时以上按照旷工处理。

  3、病假一天扣当天(必须有医院出示的病情证明单),事假一天扣两天(提前一天请假者一天扣一天,不包括当天)提前请假者将书面请假单交与部门领导准许,旷工一天扣三天。

  4、迟到而故意不打卡,叫他人代打卡或代他人打卡,下班不打卡者扣。(15分)

  三、严重过失

  凡有以下过失之一者,将处于无薪解雇:

  1、辱骂、恐吓、威胁同事与客人激烈争吵。

  2、偷窃公司或他人财物。

  3、利用职权营私舞弊、牟取私权、假公济私。

  4、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

  5、组织及煸动罢工、斗殴、聚众闹事。

  6、一个月内,连续旷工五天。

  7、员工辞职必须再有三十天工作时间。

  8、春节前二个月不得提出辞职,否则作无薪解雇处理。

  饭店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 篇8

  一、参加人员

  由总经理主持会议,餐饮总监、行政总厨、餐饮部楼面经理、桑拿部经理、客房部经理、财务部经理、大堂经理、纪检部经理、销售部经理、演艺吧经理或领班(每周一、三、五)、行政主厨、工程部经理、保安部经理、洗衣部经理、管家部主管、西餐厅主管。

  二、例会时间

  周一至周五每日下午1:00—结束,会议时间约1小时。会议地点:六楼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1、主要检查部属的工作的落实情况。

  2、餐饮总监报告昨日及当日客源情况,大型宴会情况及VIP客人情况。

  3、客房部经理报告昨日客房入住率及平均房价,当日入住率,VIP客人情况。

  4、其它经营部门经理汇报业务问题及其处理过程和结果。

  5、大堂经理报告昨日及当日定餐情况及客际关系问题。检查各部门情况及处理结果。

  6、总值班经理报告夜间各部门经营情况及突发事件情况的处理结果。

  7、质检部经理报告昨日及当日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结果。

  8、各部门提出需要协调配合的问题。

  9、总经理汇总情况,通报重要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明确各部门应采取的措施(各部门若无异议,当天必须贯彻执行,第二天例会汇报执行结果。对于有异议的问题,在不影响业务经营活动的前提下,留待会后解决)。

  四、会议记录

  由总经办文员记录、整理、打印并下发各部门,作为具体实施、检查的依据。并在次日早将会议落实情况汇报总经理。

  五、会议要求

  1、各部门经理的会上报告要简明扼要。

  2、需要其他部门协调、配合的问题要明确、具体。

  3、有异议的问题组织专题讨论。

  六、会议目的

  1、沟通各个部门之间情况。

  2、为总经理的日常管理决策提供依据,使其决策结果公开,便于各部门执行。

  3、保证各部门各项经营活动的协调发展。

  七、会议纪律

  1、参加会议人员必须身着工装,装束整齐。

  2、不准吸烟。

  3、手机、BP机关到静音状态,接听要离开会场。

  4、开会时不准交头接耳。

  5、周一例会全体领班级以上人员必须准时参加例会,不能参加者需提前2小时以上向办公室请假。演艺吧经理周一、五参加例会,领班周三参加例会。

  6、所有开会人员必须准时参加,经理迟到一次罚款50元,无故缺席罚款100元。主管及领班迟到一次罚款30元,无故缺席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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