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客运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时间:2023-04-27 04:02:11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道路客运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道路客运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道路客运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道路客运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一、目的

  为使本部门工作管理到位,确保公路的安全、畅通,规范清障工作秩序,达到清障快、收费准、服务好的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道路业务部门全体员工

  三、作息安排

  清障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值班表安排工作。因工作实际情况需要调整时由部门负责人另行通知。

  四、员工工作守则

  1.部门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遇特殊情况时,需提前告知部门负责人做好工作安排。

  2.清障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酒后驾车(发现后开除处理)。

  3.清障工作一般为2人一组,由驾驶员和清障辅助人员组成。清障人员应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

  4.清障人员接到通知后,应迅速赶赴现场,在可联系的情况下,告知客户到达时间。按操作流程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清障工作。

  5.清障人员应按规定着装,穿反光背心,戴白手套,携带有关证件、票据、安全帽等。检查车况、示警灯是否良好,标志牌、清障工具是否齐全、有效。

  6.清障出车要如实填写《清障工作记录本》,无私自出车现象。

  7.清障要严格按标准收费,任何人无权减免收费标准。清障前,应向车主说明收费标准。严禁营私舞弊,敲诈勒索客户。

  8.清障工作完毕后,撤除有关标志,迅速离开现场。

  9.清障人员要做好交接班工作。部门内工作人员应根据清障人员上下班严格考勤,收集整理清障记录、出车单、相关票据等。

  10.同时有多起清障通知,需要清障援助的,应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调配车辆开展清障工作。

  11.对装载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或重大疑难清障时,应迅速报告领导协调处理,在有关部门排除危险源后方可进行。

  12.接到清障任务后,如需要吊车配合工作,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协调联系吊车,互相配合完成清障工作。

  13.遇重大、复杂事故现场,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配合交警,听从指挥,通力合作,快速安全的.清楚路障,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五、清障车操作规范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接到清障任务后,清障人员迅速启动车辆,检查仪表指示显示是否正常,正常后方能开动车辆。

  3.到达清障作业现场,清障工作人员必须穿反光背心和戴安全帽。清障辅助人员及时注意周围人员及车辆情况,协助驾驶员做好清障工作。清障车开启示警灯,故障车应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或者示宽灯;在作业区后方设置警告标志隔离作业区。距离为:在路肩的排障作业不得小于150米,并用反光警示标志隔离作业区,确保清障作业安全。

  占用行车道的清障作业,清障作业现场的控制,参照高速公路养护维修交通标志设置规范进行管理,在清障作业现场来车的方向摆设警示、导向、减速标志,提醒过往车辆减速通过。在距作业现场200米处,摆设警示、导向、减速标志和反光锥筒,隔离作业现场,防止发生二次事故,确保排障作业安全。

  在雨、雪、雾天、夜间、坡道、弯道等情况下相应增大警标志的设置距离。

  4.清障车空载时行驶速度应根据道路限速标志确保行车安全下行驶;牵引车在牵引行驶过程中,最高速不得超过60km/h并根据被牵引车辆及道路情况调整速度。

  5.排障车向被牵引车倒车时,要有专人指挥;根据被牵引车的车型、车辆损坏情况合理选择托具和托牵方法。

  6.无法采取托牵作业的要用托具将被牵引车托紧,并固定好,防止在行驶过程中脱落。

  7.使用液压系统作业时,先踏下离合器踏板,开启取力开关,然后缓抬离合器;用绞盘牵引、起吊作业时,必须将自车支起后才能作业,在起吊过程中,作业区域、吊臂下、吊钩和被吊物下严禁任何人站立、工作及通过。

  8.采取吊拖作业时注意不能将吊臂升得过高,行驶中通过桥梁、带电线路等空中障碍物时,必须下车观察,必要时一人在车下指挥,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能通过。

  9.牵引和被牵引车之间的连接必须牢固、可靠,两车都必须开启警示灯和示宽灯,被牵引车除司机外不得载人;在牵引过程中要随时观察清障车和被牵引车的动态,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车检查排除。

  10.牵引作业时,每次只能牵引一辆车。

  11.严禁清障车超负荷作业或用于与该车功能无关的其他作业。

  12.清障工作人员应将故障车辆拖至规定的停放地点。

  13.清障作业后,将各种作业工具清洁、摆放好,做好车辆的检查、维护及补充。如实填写好各项记录。

  六、车辆管理制度

  1.清障施救车辆属于特种车辆,专管专用。原则上只能用于清障施救、正常巡逻。有特殊情况用车,需报请领导审批。

  2.清障施救车应由公司指定清障驾驶员驾驶。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指定位置,并确保安全。

  3.车辆交接前应主动检查车况,保持外观整洁。

  4.车辆不得停放公共娱乐场所。

  5.驾驶员每天上班出车前必须进行常规检查,做好车辆每日保养工作,确保清障车经常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确保行驶安全。检查内容如下:

  (1)燃油、润滑液、冷却水、电池液是否正常,制动器(含手制动)、离合器是否正常;

  (2)方向盘、转向器、传动轴及转向横直拉杆连接是否牢固有效;

  (3)轮胎(含备胎)气压是否正常,轮胎螺丝是否牢固;喇叭、灯光、雨刮器、示警灯、音响是否正常;

  (4)车窗、门锁是否正常,是否带有灭火器和随车工具,作业所需各种配件是否齐全有效;

  (5)各种仪表、示警灯是否正常,发动机声音有无异响;

  (6)车外观是否整洁,有无脱漆碰损痕迹,车内是否整齐干净。

  6.日常清障施救工作,不得违章行车,必须确保行车安全。发现车辆出现问题,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

  7.需要进行例保及中、大修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部门负责人拟报修计划,协调联系专管部门,待批准后方可修理。

  七、值日规定

  部门实行卫生轮流值日制。当天值日人员在下班之前负责清洁办公室卫生间工作。办公室、值班室无人值守时应检查、关闭所有电器、门窗后再离开。

  道路客运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

  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安全生产管理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4、驾驶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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