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的管理制度

时间:2024-04-09 11:10:57 宜欢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关于食堂的管理制度(精选12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食堂的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食堂的管理制度(精选12篇)

  食堂的管理制度 1

  一、负责食堂的全面管理工作,准确掌握食堂工作人员和炊事人员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食堂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二、教育炊事人员坚持原则、大公无私、先人后己,对师生一视同仁,要耐心和气、热情周到,尽可能给予方便。

  三、搞好主副食调配,增加花色品种,提高饭菜质量,搞好成本核算,做到饭菜份量足、价格合理,经济实惠,花样多,品种多,质量好。

  四、搞好食堂的伙食卫生、安全保卫工作。

  五、认真做好食堂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

  六、经常听取员工对食堂的'工作意见和要求,不断改进服务态度,提高饭菜质量。

  食堂的管理制度 2

  一、分设肉类(包括水产品)和蔬菜原料洗涤池,并且有明显标志。

  二、加工肉类(包括水产品)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必须与加工蔬菜的操作台、用具、容器分开使用,并且有明显标识,防止交叉污染。

  三、盛装过肉类(包括水产品)的容器,不得盛装蔬菜和加工好的`食品,用后必须及时消毒、清洗后,才能盛装蔬菜和加工好的食品。

  四、加工过肉类(包括水产品)的操作台和砧板及容器,必须及时消毒、清洗晾干。

  五、加工过蔬菜的操作台和砧板及容器,要及时清洗、晾干。

  六、保持粗加工区的清洁卫生,保持上下水畅通,及时清扫地面残留的废弃物等垃圾。

  七、采买回来和未加工完的蔬菜不能直接放置于地上,要放在摊晾架上,使其通风透气,防止霉烂变质。

  食堂的管理制度 3

  一、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主可经营,食品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身体,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凡有传染病者,坚决予以辞退。

  二、进入食堂的各种原料,全部实行定点采购。采购食品时,必须向食品经营者索取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和食品检验合格证复印件,有的`食品要有QS标志(质量安全认证),以确保食品质量。

  三、学校领导要经常检查饭菜质量,抓好卫生制度落实,保证学生就餐。严禁闲杂、生人进入食堂。

  四、餐后要全面清洁打扫,经常保持室内外地板、墙壁、天花板、灶台、案板、饭台、厨柜、餐具、容器清洁,用具摆放有序,防尘、防蝇、防鼠设施齐全,食堂内无鼠、无蝇,食堂周围无垃圾,无污染、无杂物。

  五、定时做好餐具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污染;餐具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食品实行“五隔离”,即主食与副食、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与杂食,食品与鼠药、农药隔离,不得混放;生、熟食刀案及冷荤配餐用具必须分开专用,并有明显标志。

  六、学校每月都要对食堂管理、环境卫生、个人卫生、后勤服务等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督导检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

  七、为确保师生食品卫生安全,必须建立食品留验试尝制度。

  1、每餐坚持饭菜留样,并在留样容器盒上标明菜名、日期、时间等。

  2、饭菜留样应留足数量(不少于100克),储存于专用冰箱,温度保持在2-8摄氏度左右。

  3、每天坚持饭菜试尝,由管理人员指定专人分别进行试尝,并按《食品留样试尝情况登记表》进行逐项登记。

  4、饭菜留样必须坚持48小时。

  5、学校分管领导不定期进行抽查并按食堂当天菜谱记载情况,逐一对照检查,若发现食堂没有坚持饭菜试尝留样,应按学校安全责任目标管理和食堂卫生责任追究制度,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八、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的教育,经常进行营养、卫生、职业道德和法治纪律教育,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的政治、业务水平,树立爱岗敬业精神。

  食堂的管理制度 4

  一、餐厅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1、工作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

  2、采购员每日采购食品必须保证新鲜,在保质期内;厨师整个烹食过程必须认真清洗干净并按时、按质、按量供给。

  3、厨师要做到生、熟食分开摆放,熟食尽量不要隔夜食用。

  4、厨房内的所有用具及锅碗瓢盆每日使用完毕后需清洗并消毒。

  5、采购员每日填写《食品采购清单本》,并于每周五交财务部主管张宁处办理签字手续。

  6、厨师于每个星期六交下个星期的。

  7、每天的.就餐人数,由财务部薛娜娜当日早上九点半之前餐厅。

  8、下班前要锁好柜子,关闭门窗,检查火种是否熄灭,关闭煤气、电源。

  二、餐厅用餐人员管理制度

  1、员工严格按餐厅就餐时间进餐:午餐:12:00—13:00。费用12元/顿,公司补助4元,员工每人8元。

  2、餐费实行签到制,就餐员工每日进行签到,每周五由财务室薛娜娜核算后统一缴费。

  3、员工打饭/菜须排队,吃多少打多少,力行节约原则,杜绝浪费。

  4、用餐完毕须各自整理桌面,将食物残渣倒至指定垃圾桶,并将餐具放到指定的位置,不能随意乱放。

  5、餐厅内禁止吸烟。

  三、食堂卫生要求:所有处于食堂区域的卫生清洁

  1、食堂内要摆放整齐,及时垃圾,严禁随地乱摆放东西,保证通道畅通。

  2、食堂内必须做到门窗明亮,墙面无污渍、无蜘蛛网、无蚊蝇、无烟尘。

  3、食堂内部地面、餐桌台面、工作台面应干净,无杂物、无积水、无污垢,炊具干净、整洁,无污点。

  4、每周五进行大扫除,确保厨房环境卫生。

  食堂的管理制度 5

  1、炊事人员上岗前,必须持有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健康证,否则不准上岗。

  2、严格遵守岗位职责,服从领导、坚守岗位保证就餐时间、有事请假。

  3、搞好食堂和餐厅卫生,做到玻璃明亮、地面洁净。

  4、对食堂及餐厅经常消毒,保证厨房做到“三无”。

  5、对食堂饮用水必须半年一检,并有书面检查报告备案。

  6、严格控制食品及饮食卫生,不采购未经检疫合格的`各种肉类和禽类,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7、做好食堂的主副食调剂,努力改善和提高伙食质量标准争取达到就餐者满意。

  8、认真听取伙委会意见,不断改进服务提高质量。

  9、严禁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防止传染病事件发生。

  10、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着装整洁,不留长指甲。

  11、做好食堂的各项安全工作(如防火防盗等),做到人走“三关”,即关煤气、关电、关水。

  12、定期检查电源线、开关等电气设施是否有损坏现象。

  13、正确使用防暑降温费用,保证暑期清凉饮料按标准供应。

  14、负责中毒、传染病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15、使用经过检验合格、安全可靠的液化气瓶,做到定期检查,防止煤气中毒。

  食堂的管理制度 6

  为了加强食堂食品安全卫生规范化管理,加强食品安全督查,保证我校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和师生生命安全。现制定我校食堂索证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食品及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应从正规渠道采购,做到来源清楚。

  二、采购食品及原料时须向供货方索取有效的(在有效期内)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等材料备查,卫生许可证上审批项目中应有准予经营所售产品的类别或名称,对于无此类证件的菜农应记录下其所在地、名字、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等。并做好每日每样食品的'采购记录,便于溯源

  三、采购时要注意食品或原料的生产日期及卫生指标,严禁购买腐烂变质、霉变、生虫、混有异物、含有毒有害物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原料等对人体有害食品、未经检验的肉类制品、已超过保质期限或无标签的三无食品及其它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四、采购散装食品时保证其运输包装清洁完整,包装材料应符合卫生要求。

  五、运输食品的车辆、工具、容器应专用,做到清洁卫生、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六、采购食品入库前应检查验收,对不合格的食品应及时退回处理、向上级报告并登记备案,并向卫生行政部门举报;做到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食品(原料)不入库。

  七、不采购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或无该类产品审批项目的生产者生产的食品及无检验合格证明、无标识和标签内容不完整的食品。

  八、学校伙食团团长必须做好相关台账。

  食堂的管理制度 7

  食堂是员工就餐的公共场所,把食堂办成安全卫生、文明温馨、员工欢迎、领导放心的职工之家,是我们的共同愿望。为此,特制定以下制度:

  1、明确并坚持确保安全与卫生、以服务员工为主、注重饭菜新鲜和营养结构,合理收费的指导思想。

  2、选用质地新鲜、品质可靠的`主副食品、荤素菜及各种辅料、调料,杜绝过时、变质的一切原辅料和调料,禁止烧熟蔬菜隔夜再卖。

  3、做好各种主副食品、蔬菜和各种辅料、调料的入库验收,品种、数量、价格、金额和有关情况记录齐全清晰,手续完备。

  4、丰富花色品种,建立备选菜谱,实行轮流搭配,每餐不少于四荤四素,每月有特色品种。

  5、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工作时间要按规定穿工作服、戴工作帽,营业时带口罩,所有穿戴要保持干净整洁,工作场所、公共场所不吸烟。

  6、工作场所、员工就餐场所、仓库文明洁净,主副食品分开,生熟分开,厨具、餐具实行一洗二过三消毒。

  7、熟悉水电汽流程,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能正确使用各种厨卫、电器、消防、设施。

  8、提倡微笑服务,对员工提出的要求要尽量满足,暂时做不到有困难的,也要耐心解释,态度要好,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员工发生争吵。

  9、重视改进和提高,认真听取员工意见,沟通情况,尤其要定期认真听取膳管会意见并认真改进。参与良性互动,调动各种积极因素,共同建好我们的职工之家。

  食堂的管理制度 8

  (一)严格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服从组织安排,遇事要请(销)假,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二)树立全心全意为员工服务的思想,讲究职业道德;文明服务,态度和蔼,主动热情,礼貌待人,热爱本职,认真负责;做到饭熟菜香,味美可口,饭菜定量,食品足称,平等待人;

  (三)遵守财经纪律;炊事人员按规定做好员工就餐登记手续;任何人在食堂就餐须按规定做好登记;不得擅自向外出售已进库的物品;

  (四)坚持实物验收制度,搞好成本核算;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每月盘点一次,每月上旬定期公布帐目,接受员工的`监督;

  (五)爱护公物;食堂的一切设备、餐具有登记,有帐目,不贪小便宜,对放置在公共场所内的任何物件(公家或个人),不得随便搬运或拿作它用;对无故损坏各类设备、餐具者,要照价赔偿;

  (六)做好炊事人员的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换、勤洗工作服,工作时要穿戴工作衣帽;炊事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无健康合格证者,不准在食堂工作;

  (七)计划采购,严禁采购腐烂、变质食物,防止食物中毒;

  (八)按时开膳;每天制定一次食谱、早、午、晚餐品种要多式样,提高烹调技术,改善员工伙食;对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就餐和临时客餐,可事前有预约和通知;

  (九)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模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严禁随带无关人员进入厨房和保管室;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食堂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种类电源开关、设备等;管理员要经常督促、检查,做好防盗工作;

  (十)加强管理,团结协作,严格执行各类规章制度,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食堂的管理制度 9

  1、负责烹调加工的厨师要认真学习《食品卫生法》和相关卫生知识,提高其法制意识和食品卫生安全意识。

  2、厨师要加强业务学习,熟悉各种烹调技艺,提高业务能力。

  3、厨师要根据不同食物的特性,采取合理的烹调方式,尽量不破坏食物的营养价值。

  4、烹调的菜肴尽量做到色、香、味等感官性状俱佳,增进用餐者食欲。

  5、学校食堂严禁加工凉菜、凉面、野生菌和皮蛋。四季豆、土豆等蔬菜的干煸,需经高温煮熟烧透后才能食用。烘、烧、炒要掌握火候,且数量不宜过多,要翻铲均匀,使其熟熟透。

  6、操作人员在加工时要严格按卫生要求操作,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加工食品时不能对着饭菜咳嗽、打喷嚏,不能用手抠鼻屎、耳垢,上厕所后要洗手。

  7、食品调味时要严格按烹调卫生要求进行,切忌用手指直接沾汤品尝,不能用汤勺、锅铲盛汤汁放入口中品尝。

  8、制作好的成品菜要直接用清洁、卫生消过毒的容器盛装,不能用抹布或围裙擦试容器。

  9、成品菜不能直接放在地上,防止异物带入容器对食品造成第二次污染。

  10、抹布、锅盖、防蝇罩等要保持清洁,分类使用。

  11、充分发挥“三防”设施的`功能和作用。

  12、操作台上的调味品要分类摆放,并及时加盖。

  13、未经食堂管理人员允许,从业人员不能随意换岗、不得随意增减厨师。

  14、煮熟的饭菜要及时进入配菜间。

  食堂的管理制度 10

  为加强乡机关食堂的规范化管理,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食堂工作人员职责范围

  1、机关食堂工作人员必需热心食堂工作,做好全体机关工作人员的早、晚餐和客餐(会议和接待)。负责食堂的卫生清扫和餐具消毒,做到炊、餐具清洁,保持食堂内外干净整齐。

  2、食堂工作人员做到服务热忱,举止文明,工作时必需着装整齐。

  二、管理方法

  1、乡机关食堂实行包干制,自负盈亏(不能以盈利为目的)。全部用餐食材由食堂购买和保管,每月乡财政所预支肯定资金(仅用于会议和接待),不足时先垫支,次月初凭有关凭证到财政所统一结账。机关食堂所需燃料和重要(大型)器具,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乡党政办负责选购添置。

  2、机关工作人员就餐时间为早上8:30—9:00,下午4:30—5:00。工作人员就餐由炊事员实行记餐的方法进行登记。标准为4元/餐,个人支付2元/餐。另外2元/餐费用,在次月初凭机关工作人员签字单和党政办审核后到财政所结账。

  3、食堂工作人员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搞好食堂伙食,做到荤素搭协作理、饭菜味香色美,既不超伙食标准,又使大家满足。星期六、星期天要保证值班人员就餐。菜品保证4菜1汤(至少有一样荤菜)。每天登记就餐人员,每月算好就餐人员的餐数,收好餐费。

  4、享受客餐待遇的只限来乡办事的村干部、乡级各部门工作人员及来乡办事的上级工作人员和外来客商。炊事员在平常要做好客人用餐记录,次月初凭客餐登记表经党政办审核后到财政所结账。标准为4元/餐。

  5、一般来客或会议,原则上均在食堂就餐。由各分管领导对来客(会议)就餐进行支配,党政办公室确定详细标准后,交食堂组织实施。一般标准为:召开基层干部会议每桌100元,上级部门领导来乡就餐每桌150元;其他一些大型会议或重要接待经主要领导同意后另行调整用餐标准;用餐为面条的.,按6元/人的标准支配,详细人数由乡党政办统计并告知食堂。开会(接待)完毕后,由食堂工作人员填写会议(款待)用餐凭证,经党政办审核,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批后到财政所报销

  6、机关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乱拿食堂碗、碟等物品,确需借用时,必需向食堂工作人员出示借据,并按时归还。同时,食堂工作人员不得对外出借(租)器具。

  7、严格遵守作息制度,凡未到用餐时间一律不准用餐,每发觉一例,对食堂工作人员每人罚款50元(特别状况除外)。

  8、食堂工作人员必需坚守岗位,闲余时间不得随意离开,如遇紧急事情,请假后方可离开(原则上不得超过3天),并支配好顶替人员。

  9、机关食堂由乡党政办公室管理,食堂工作人员要听从党政办公室的领导和支配。

  食堂的管理制度 11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餐饮服务活动,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理解社会监督,承担主体职责。

  二、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餐饮服务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职责到人,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三、食堂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饮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取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景。

  五、食堂安全管理员每一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景,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善,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六、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员检查指导,每一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从业人员违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为。

  七、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环节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善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八、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指出仍未改善的,按本单位有关规定处理。

  九、各种检查结果记录归档备查。

  食堂的管理制度 12

  为了进一步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更好地服务于全校师生员工,确保就餐师生的身心健康,注重饮食营养,使经营户自觉执行食堂管理制度,依据《食品卫生法》和《江苏省食品卫生管理条例》,经学校研究决定,将食品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量化、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经营户供应给学生的饭菜要保证清洁卫生、价廉味美。成本核算时要本着微利的原则,不准牟取暴利(高与市场同类食品价格的10%),一经查实,该经营户立即停业整顿并罚款500元。

  第二条、经营户加工不当或使用不合格的原料,造成就餐者食物中毒或发生责任事故的,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及相关人员的医疗补助等费用由经营户自己承担,并罚款1000元,情节严重的移交卫生监督部门处理。

  第三条、经营户要服从学校的管理,检查时若发现问题并且不服从管理人员管理,知错不改的,罚款200-500元。

  第四条、经营户必须在学校规定的范围内经营,不允许超出经营范围,如果违反此项规定,罚款200-500元。

  第五条、经营户所经营的食品种类要经过学校核准,必须经过学校同意后方可经营,否则罚款200-500元。

  第六条、经营户出售腐变及超过保质期有异味食品,2个以上就餐者在同一户就餐出现相同的腹痛、腹泻症状的,以上情况出现任意一项,罚款500元。

  第七条、经营户负责人必须每日监督整个经营过程或指定专人监督负责,检查时若发现无人监督罚款200元。要经常教育所属工作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如果发生打架斗殴给学校和社会带来不良影响的,查明原因后辞退当事人。对窗口双方负责人各罚款500元。

  第八条、各经营户应每天晚上倒掉剩菜剩饭,检查时不得有隔日的剩菜剩饭,如果检查时发现作废弃处理,并罚款500元。如果出售剩菜剩饭,罚款1000元。

  第九条、就餐者使用过的餐具、盛菜容器要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餐具消毒工作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检查时如发现碗、筷子等必须消毒的餐具未消毒现象,首次罚款500元,第二次罚款1000元,第三次停业整顿。

  第十条、各经营户出售的食品中如发现苍蝇罚款500元;蚊子和虫子罚款200元;头发等异物罚款100元。

  第十一条、经营户蒸煮烹饪时,不开启油烟机的,将作为事故处理,并罚款200元,1年内如有同类事情发生,将加大处罚金额,逐次递增50元罚款。

  第十二条、主食(包括大米、面粉、豆类等)必须由学校集体采购或由各经营户到学校定点门市购买经学校认可的主食原料,经营户不得私自购买,违反此规定的罚款200元并没收私自购买的主食。

  第十三条、猪肉及猪的附属产品必须到学校定点的摊位购买(牛肉、羊肉、鸡肉等荤类食品由学校认可),经销售人员在购销货证上签名,注明猪肉及猪附属产品的品种、数量。验收员每日必须按照卫生监督部门的要求验收并签单。经营户不得私自购买或弄虚作假,检查时如发现违反此规定的,除没收所购食品外并罚款200元。

  第十四条、豆制品必须到学校认可的摊位购买,违反规定的罚款100元。

  第十五条、供应给学生的糕点,面食制品必须由经营户自己制作,不准到市场上购买成品,检查时不符合规定的,没收所购食品并罚款100元。

  第十六条、经营户不得在市场上购买肉制品的成品或半成品,如确实需要的必须经食堂管理员同意,到学校定点的摊位购买。违反规定的除没所购食品处罚款200元。

  第十七条、经营户使用的食用油必须到学校定点的.单位购买,索取有关销售凭证和产品检验证,不得在市场上购买动物性油脂。如需用熟猪油必须到学校指定的摊位购买猪油或肥膘自己提炼,违反者罚款200元。

  第十八条、经营户采购的蔬菜必须新鲜、无公害,食叶蔬菜要索取销售凭证,如果违反罚款100元。水产品要鲜活、禽肉必须新鲜无腐烂变质,检查时发现有此现象的罚款200元。

  第十九条、经营户购买的调味品、食品添加剂、包装食品等,外包装上必须标有品名、产地、地址、生产日期、批号、规格、配方及主要成份、保质期限、联系电话、使用方法等。检查时发现外包装没有标识或标识不全的,视为不符合卫生质量标准的产品就地销毁并罚款200元。

  第二十条、主副食品的加工制作必须按“生进熟出”的操作程序进行。菜板、菜刀要荤素、生熟分开,洗菜间应分荤素池、污物池。检查时不符合规定的罚款50元。

  第二十一条、食品加工应严格按规定的操作程序,在切配加工时,盛菜容器要生熟分开,严禁混放、合用交叉污染,检查时不符合规定的罚款50元。

  第二十二条、经营户的垃圾必须实行袋装化(专用塑料袋),并送到指定地点存放,违反规定的一次罚款50元。

  第二十三条、学校配发的厨具柜必须保持整洁、卫生,厨门应随开随关上,防止蚊蝇进入,检查时不符合要求的罚款30元。

  第二十四条、操作间应保持干净、无灰尘、无蚊蝇,地面无积水、油污,墙壁无污物,放置调料的容器要清洁卫生,下水道无积物,防鼠网完整无缺口,检查时不符合标准的一次罚款30元。

  第二十五条、售饭间达到地面无杂物,桌面、保温台保持干净,要经常清洗,玻璃要光洁透明,厨窗台上除了价格牌外不能放任何物品。违反者罚款30元。

  第二十六条、放主副食品的仓库必须保持干净、干燥、无蚊蝇、无杂物。大米、面粉、蔬菜等要离地离墙20公分分架存放。检查时不符合规定的罚款30元。

  第二十七条、各经营户的盛菜容器必须离地摆放,违反一次罚款30元。

  第二十八条、根据季节做好保温工作。如有将保温售饭台里的保温用具用来盛装生的饭菜或提前将食物盛在碗、餐盘中待售,罚款200元。用塑料袋盛包子、面点、保温待卖的,发现一次罚款20元。

  第二十九条、经营户下班前必须将操作间打扫干净,垃圾桶要达到无杂物、无异味,检查时不符合标准的一次罚款30元。

  第三十条、冰箱要保持干净并经常清理消毒,存放食品生熟分开,冷藏的食品必须封口,不符合要求的罚款30元。

  第三十一条、经营户工作人员必须穿着整洁干净的工作衣帽进入餐厅,女同志的头发应束盘到帽内,上班时间不得佩戴手饰。出售饭菜时必须二次更衣,带口罩。上厕所必须脱下工作服。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上岗证,新来人员必须及时体检,试用期不得超过一周。检查时违反上述规定的罚款50元。

  第三十二条、各经营户的包干责任区应保持干净、无杂物、无灰尘,走道的窗户、纱窗要随开随关。按要求定时开启灭蝇灯、紫外线消毒灯,检查时不符合规定的罚款50元。

  第三十三条、食堂工作人员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应勤理发、勤洗手、勤剪指甲,工作服保持干净、整洁。卫生间必须每日指定专人打扫,不得堆放杂物,便池不得有尿垢,不得有异味,检查时不符合要求的罚款30元。

  第三十四条、各经营户工作人员的车辆要按规定的地点停放,不准乱停乱放,违反者罚款20元。

  第三十五条、未经学校同意,经营户不得私自改变各功能间的操作流程,如果违反此规定,罚款100元,不得私自乱接电线,如发现用电问题应及时向管理员反映,由专职电工负责检查维修。各户自己拉线或违反用电操作规程的罚款50元,因此引发事故的责任自负。

  第三十六条、经营户使用液化气时应注意安全,要经常检查阀门、橡胶管是否完好无损。液化气距灶头要在150公分以上,检查时如不符合要求的立即改正并罚款50元,煤气倒置燃烧的一次罚款200元。

  第三十七条、食堂内的消防器材、灭蚊蝇器、灶具等公用物资由各经营户自己负责管理,如果人为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第三十八条、各经营户使用售饭系统时,不准现金交易,火源要远离卡机,出现以上情况的罚款50元。

  第三十九条、经营户负责本餐厅的安全工作,非本餐厅工作人员一律不允许进入餐厅,违者罚款50元。

  第四十条、各经营户负责人要根据学校制定的管理制度,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科学分工,合理安排,并将各个岗位的责任人报总务处备案。

  第四十一条、经营户违反在本细则中未明确说明的食品卫生及学校的相关规定罚款200-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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