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采购管理制度(精选9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规范采购管理制度(精选9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规范采购管理制度 篇1
一、 经费的审批报销
学校的一切经费支出,由校长把关,总务主任负责实施,全体师生员工应遵守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支持财会人员履行职责。校长负责处理学校经费开支中的重大问题。
1、学校实行“一支笔”审核财务开支的制度,凡学校的一切经费支出都由校长签予以报销。
2、凡上级有关部门通知校领导,教职工参加的.会议,外出听课,学术讨论会,参观考察,函授学习等的开支,必须经校长同意,在通知单上批文,附在报销单据上,经总务部门审核,校长签,按财务管理规定及时报销。
3、学校同意购买的教学用品、办公用品、卫生用品、实验仪器及药品的报销,原则上应持有国家统一正式票,由购物人,财物保管员验收人签,总务主任签,校长审核签,及时报销。手续不齐全者出纳和会计应予以拒报,否则,当事人和财会人员以作差错事故处理。
4、财会人员发现在经费使用中,不符合有关财务制度,或违反财经纪律的,应履行职责,向主任和校长汇报,及时处理,否则,作失职论处。
5、学校的基建项目校长全权负责把关,预、结算签后予以支出。
二、财物(校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公物采购、审批、管理做到计划购置,妥善保管,合理使用,责任明确,据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加强学校财产管理,是保证教育工作顺利进行的物质条件,本着勤俭办学的原则,全校师生员工必须人人爱惜学校财物,人人参与财物管理,上下一心,形成共识,切实加强财物的常规管理。
1、学校财产、物资的管理和使用,贯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管用结合,合理调配,物尽其用”的原则,实行管理人员责任制。
2、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按行政管理体制,实现行政负责人和使用管理人员双重责任制。根据校产分布情况,按使用单位和存放地点,落实到处、室、班、组、人,谁用谁管,有奖有罚。
3、新购置的固定资产,必须符合审核、采购、验收、报销手续,经会计和财物管理员按发票登记后,方可使用。
4、建立和健全固定资产帐、册制度,做到帐册记录齐全、帐物相符,物价一致。
5、总务处每学期对校产全面清查一次。
6、各科室校产清册一式三份,总务处和有关处室财务管理员各执一张贴在本办公室内。办公物品的使用情况作为评比先进办公室的一项指标,办公室内公物的遗失或损坏,各科室负责人应予及时查处。
7、固定资产的减少,包括调出及报废、损、丢失、变价等都必须经过部门负责人,校产管理员的鉴定,填报“申报单”报校长室审批,总务处备案。
8、班级课桌凳,卫生用具,教学用品,电器,设备等公物由班主任落实到人保管使用。
规范采购管理制度 篇2
为加强对单位采购活动的内部控制和管理,防范采购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岗位责任
1、办公室采购人员负责按照采购预算实施采购活动,包括确定采购方式、询价议价、拟定采购合同、完善采购文件。
2、办公室仓库保管人员负责所购货物的验收与入库,并完善相关记录。
3、单位聘请法律顾问负责对采购合同协议的审核。
4、单位聘请项目监管部门负责对货物、工程验收的审核。
5、分管副主任负责审核采购价格、验收入库和监督完善采购文件。
6、主任负责对采购合同、付款的审批。
7、财务科负责审核确定采购方式、发票真伪、支付货款。
二、活动流程
1、各科室根据实际所需填写“申购单”,经科室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定期报办公室。
2、办公室将各科室申购单汇总后,每月统一提出申购计划,先报分管领导审核,然后经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交由采购人员实施采购。大宗物品须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实施采购。
3、单项2千元(含)以上或批量2万元(含)以上的大宗物品、1万元(含)以上的维修工程,必须通过政府采购途径购买;单项2千元以下或批量2万元以下的小额零星物品、 1万元以下的维修工程,可以自行购买,并索要正式、合格发票。
对小额零星采购,按照“比质比价、货比三家”的询价原则,确保公开透明,降低采购成本。
4、对大宗物品,办公室负责与供货单位拟订采购合同,然后由法律顾问审核,报主任审批后存档备案。
5、对到货物品,由办公室仓库保管人员进行验收入库,出具验收证明。对重大采购项目或维修工程要成立验收小组。对验收不合格的物品要及时上报处理。
6、办公室采购人员将应付款项目报财务科审核,并经逐级审批同意后由财务科执行付款结算。
三、其他相关控制措施
1、单位应当确保办理采购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并根据具体情况对办理采购业务的人员定期进行岗位轮换,防范采购人员利用职权和工作便利收受商业贿赂、损害单位利益。
2、加强采购业务的记录控制。由档案室负责妥善保管采购业务的相关文件,包括:采购预算与计划、各类批复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投诉处理决定等,完整记录和反映采购业务的.全过程。
3、对于大宗设备、物资或重大服务采购业务需求,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成立由单位内部资产、财会、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人员组成的采购工作小组,形成各部门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机制,
加强对采购业务各个环节的控制。
4、加强涉密采购项目安全保密管理。涉密采购项目,应当在政工科的监督指导下,严格履行安全保密审查程序,并与相关供应商或采购中介机构签订保密协议或者在合同中设定保密条款。
规范采购管理制度 篇3
为进一步加强区本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建立和规范政府采购运行机制,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结合我区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实际,制定了《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本制度政府采购是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度规定的方式和程序,使用财政性资金(预算内资金、政府性基金和预算外资金)和与之配套的单位自筹资金,省政府公布的采购目录内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制度。
第二条 第三条 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分为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单位分散采购。
第四条 区政府采购办是负责我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能。其主要职能是:依法制定政府采购有关规章制度;审核政府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拟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报区政府批准;管理政府采购网络和发布政府采购信息;批准政府采购方式;负责政府采购监督检查;考核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业绩;开展政府采购宣传与培训;处理供应商的投诉事宜。
第五条 招标投标公司是集中采购机构,其主要职责:接受采购人委托,组织实施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项目采购;执行政府采购法律规章制度;管理政府采购档案、提供有关信息报表;负责对其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接受委托代理其他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
第二章 政府采购预算
第六条 采购人在编制下一财政年度预算时,应当将该财政年度的政府采购项目及资金列出,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随同年度预算报区采购办汇总,按预算管理权限和程序批准后执行。
第七条 政府采购预算一经批复,原则上不作调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和追加预算的,应报区政府采购办批准。
第八条 采购人应根据批准的政府采购预算并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按月编制政府采购计划,经区政府采购办审核,并确认采购资金到位后方可组织采购。
第九条 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政府采购预算执行。不得采购无预算、无计划的采购项目。
第三章 政府采购方式及程序
第十条 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但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操作难度大的采购项目,经依法批准可自行采购或委托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
第十一条 政府采购采用以下方式:
一公开招标;
二邀请招标;
三竞争性谈判;
四单一来源采购;
五询价;
六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第四章 备案和审批
第十二条 政府采购备案和批准管理是指区政府采购办对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及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以文件形式报送备案、批准的事项,依法予以备案或批准的管理行为。区政府采购办为政府采购工作的管理机构,具体办理政府采购备案和批准事宜。
第十三条 审批事项应当经区政府采购办依法批准后才能组织实施,下列事项应当报区政府采购办批准:
一因特殊情况对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采购项目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由组织采购的机构提出申请报送区政府采购办批准; 二因特殊情况需要采购非本国货物、工程或服务的,由采购单位提出申请报送区政府采购办批准;
三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协议供货采购、定点采购,其实施方案、招标文件、操作文件、中标结果、协议内容需要变更的;
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制定的操作规程;
五政府采购预算或项目的调整变更;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需要审批的事项。
第十四条 备案和批准事项由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或其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依照有关规定向区政府采购办报送。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 区政府采购办对政府采购活动实行经常性监督检查制度,依法对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其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行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 区政府采购办对区直单位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的编制和执行情况;
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的执行情况;
三政府采购备案或审批事项的落实情况;
四政府采购信息在省、市、区采购办指定媒体上的发布情况; 五政府采购有关法规、制度和政策的执行情况;
六内部政府采购制度建设情况;
七政府采购合同的订立、履行、验收和资金支付情况;
八对供应商询问和质疑的处理情况;
九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度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七条 区政府采购办应当加强对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内容是:
一集中采购机构执行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情况,有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三集中采购机构建立和健全内部管理监督制度情况;
四集中采购机构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情况;
五基础工作情况;
六采购价格、资金节约率情况;
七集中采购机构的服务质量情况;
八集中采购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廉洁自律情况。
第十八条 供应商应当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区政府采购办应当对中标供应商履约实施监督管理,对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的中标供应商进行监督检查,对未认真履行采购合同的,应取消其供货资格。
第十九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采购的单位,可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条 区政府采购办应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20号令)要求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询问、质疑和投诉进行处理与答复。
第二十一条 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实施监察,应当参与数额巨大或重大采购项目活动的监督。
第二十二条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政府采购各当事人有关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
第七章 其 他
第二十三条 政府采购信息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19号令)在财政部和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必须公告的政府采购信息包括: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招标公告、中标公告、成交结果;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区政府采购办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考核结果等。
第二十四条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确定应当按照财政部、监察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规定,从市、区本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谈判和询价工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谈判和询价工作。
第二十五条 货物和服务项目实行招标方式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执行;实行竞争性谈判、询价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应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执行。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进行招标投标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对部分需求量大、规格标准相对统一、品牌较多且市场竞争充足的政府采购项目可实行协议供货或定点采购及区域联动操作方式。 实行协议供货或定点采购的项目、实施范围、执行要求和监督检查等内容由区采购办会同有关部门具体作出规定,集中采购机构统一组织实施方案。
第二十七条 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政府采购项目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应当妥善保存,不得伪造、隐匿和擅自销毁。采购文件的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
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准、评标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规范采购管理制度 篇4
一、办公室物品主要指用于后勤服务与管理等方面的物品,包括办公设备、日常用品、接待物品和后勤服务工具等。
二、办公室物品的采购,按照先批准后购买的原则,由各科室将拟购物品清单报文书科登记,由文书科报办公室领导审批同意后统一购买。一次性办公室物品采取金额在20xx元以内的,报办公室分管财务副主任审批;一次性办公室物品采购金额在20xx元以上(含20xx元)的,报办公室主任审批。
三、经审批,由文书科负责采购。一次性办公室物品采购金额在200元—20xx元的由两人共同购买;一次性办公室物品采购金额在20xx元以上的由三人共同购买。
四、所购物品实行入库报领制度。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由文书科指派专人分别对物品入库和领用进行登记,领用人员需注明领用日期、用途、数量等内容。每季度应对物品购买和领用情况进行汇总,报办公室主任和分管财务副主任,并在主任办公会上通报。
五、办公室购买的各种物品只能用于办公室工作和服务,不得私自使用或送、借他人使用。
六、各科室因工作需要,需使用公用物品的.,必须履行领、借手续。一次性办公用品的领用直接向文书科领取,并由领用人签字确认;领、借贵重办公设备、接待物品和其他办公用品,必须经办公室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同意,并由领用人签字确认。领用物品未使用完或借用物品用毕应及时退还文书科,并作好物品退还登记。
七、因个人原因,造成领、借用物品丢失、损害的,由领用人照价赔偿。因保管人员管理不善,致使物品损毁、被盗、遗失的,由保管人员照价赔偿。
八、文书科要按照“日清、月结”的要求,及时清点办公室公用物品,做好登记,每月向办公室分管财务副主任、主任报告使用情况。
规范采购管理制度 篇5
一、公司所有办公用品的采购工作
统一由办公室负责采购,其他任何部门不得擅自采购。自行采购办公用品的不予报销其采购资金。
二、办公用品的分类
本制度所规定的办公用品分为一般办公用品和特殊办公用品两类。一般办公用品指单位价格100元以下的日常办公消耗性用品,如笔、本、纸、碳粉等;特殊办公用品指单位价格在100元以上但不超过500元的一次性办公用品以及单位价格在500元以上的非消耗性用品。
三、办公用品的.采购
1、一般办公用品的采购在每月月末由办公室依据库存及办公用量情况提出采购计划,报办公室主任批准后,集中购置;特殊办公用品的采购,由所需部门填制《办公用品申购单》(需部门经理签字),报办公室主任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购买。
2、采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采购审批计划进行采买,不得随意增加采购品种和数量,凡未列入采购计划或未经领导审批的物品,任何人不得擅自购买。否则,财务不予报销。办公用品采购要严把采购物品质量,做到秉公办事,货比三家,择优选买,不从中谋取私利,并做一《办公用品报价对比分析表》报总经理审批。
3、认真办理出入库登记手续,未办理入库手续的用品,不准直接使用。
四、办公用品的领取
1、一般办公用品可根据工作需要,由使用部门工作人员直接到办公室文秘室签字领取。
2、特殊办公用品需由使用部门填写《办公用品请领单》,经本部门经理签字转办公室主任批准后,至办公室文秘室办理领用手续。
五、办公用品的管理
1、要认真做好新购物品入库前的检查、验收工作,要建立办公用品管理台帐,做到入库有手续、发放有登记。
2、各表单至办公室文秘室领取。
六、报销规定及程序
1、报销时,发票必须附有申购单,否则不予报销;
2、未经办公室确认,自行采购办公用品的不予报销其采购资金;
3、所有报销单必须由办公室主任签字方可,否则,财务不予报销。
4、经办人办公室主任复核会计审核财务经理审批董事长出纳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办公室,自董事长签字之日起实施。请各部门及员工严格遵守并执行,谢谢工作支持与合作!
规范采购管理制度 篇6
为更有效的制止铺张、浪费现象,切实管理好办公经费,依据相关法规、政策,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采购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要由民主推荐,成立采购管理小组,至少三人以上。
二、对常规性及较大宗的单位办公用品的`采购,年初要有具体详细的计划,并报单位领导办公会审批。
三、对单笔购置5000元,批量购置10000元的固定资产,要上报局机关审批。
四、采购单价在500元(含500元)以下的(来源:)低值易耗品和日常办公用品,以及在500元以内的日常开支由办公室负责人审批决定;购置单价在500元以上的大宗款物品或500元以上的支出项目由办公室负责人报请局分管领导审批。
五、办公室对所采购的办公用品及其他物品应进行入库清点、造册登记,对价值在200元以上的大宗办公用品及其他物品应建立相应台账,对其领用人、保管人、使用人都一一登记。领取时要经办公室负责人审批通过,履行必要的领借手续,一旦丢失或人为损坏应照价赔偿。
六、采购小组在外出采购时,不得一人独自行动,须3人以上集体行动。
七、采购小组在外出采购时,对所购物品需经市场调查,做到心中有数。严把质量关,力争使所购物品物美价廉。
八、采购小组在采购后,对采购发票要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把关,发票内容要实事求是,所购物品品名、规格、数量、单价、价款、经办人等内容应齐全。
九、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规范采购管理制度 篇7
一、为加强办公室固定资产及办公用品的管理,控制用品规格及节约经费开支,所有办公设备、设施及用品实行统一限量规范购买。
二、根据办公用品库存情况及以往消耗水平,确实购买数量,进行定期购买。既要保证正常储备,又要防止积压。办公用品库存不多或有特殊需求的情况下,按照成本最小原则,报学校采购部门批准后可单独购买。
三、购置
1.购置财产根据批准的年度预算执行,年初无预算而临时急需的财产,应作追加预算报学校审批后方可购买。
2.属专控商品必须办理控办审批手续后方可购置。
3.办公室负责财产购置工作,购置固定资产原则上应有两人以上,购买时要货比三家,保证质量。
4.购置财产必须由保管人员验收,并根据发票填写“入库单”一式二联,第一联由保管员留存入库账,第二联及发票送会计报销登账。
四、办公用品购置后由专人进行分类存放,填写物品清单,并进行定期整理,妥善保管。
五、分类管理
1.固定资产:凡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为固定资产。对单价虽不足500元,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财产,应按固定资产管理。对非购置、自制、接受捐赠和调拨的财产,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列为固定资产。
2.低值易耗品:单价在固定资产起点以下、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或单价在固定资产起点以上、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下的'作为低值易耗品管理。
六、各办公室根据需要领取办公用品。领取办公用品时须在《物品领取登记簿》上填写物品名称、数量、时间及领取人姓名,特殊物品领取须写明用途。
七、按固定资产管理的办公用品报废时,要做好登记,并在学校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办理相应手续。
八、纪念品、礼品等交际应酬用的物品,领取时要经书记授权批准。
九、使用原则
1.全体工作人员要本着节约的原则使用办公用品,杜绝浪费现象。
2.要爱护公共财产,对应管理不善或失职而造成的财产丢失和损坏,应负赔偿责任。
3.财产内部调拨、赠送、变卖、报废、报损等必须履行严格报批手续。由财产管理部门书面申报,填制有关表格,经审核按规定报领导审批后方可处理。
4.年终要进行盘点工作。对财务盈亏情况作相应记录,报批领导审批后进行处理。
十、所有财产均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和管理,任何人不得随意侵占、挪用公共财产。
规范采购管理制度 篇8
1、制定采购计划
(1)餐饮企业厨房部门及经营部门每天经营结束根据每天物资的消耗率,对原材料进行预算并提交申请。预算必须是符合经营需要,合理存在的,必须适应经营需要。采购计划申请必须由领导部门进行审批方可实施。若供应商供货则直接由各部门人负责人
(2)计划外采购或临时增加的项目,并制定计划或报告财务部经理审核;
2、审批采购计划:,如果本次采购价格波动较大,物品属于第一次购买的情况,必须提出申购原因,对价格进行估计,待有关部门核实审批后才可进行采购。
(1)财务部将各部门的采购计划和报告汇总,并进行审核;
(2)财务部根据酒店本年的营业实绩、物资的消耗和损耗率、第二年的营业指标及营业预测做采购物资的预算;
(3)将汇总的采购计划和预算报总经理审批;
(4)经批准的采购计划交财务总监监督实施,对计划外未经批准的采购要求,财务部有权拒绝付款。
3、物资采购:
(1)采购员根据核准的采购计划,按照物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适时进行采购,以保证及时供应。
(2)大宗用品或长期需用的物资,根据核准的计划可向有关的工厂、酒店、商店签订长期的供货协议,以保证物品的质量、数量、规格、品种和供货要求。
(3)餐饮部用的食品、餐料、油味料、酒、饮品等等,由行政总厨、大厨或宴会部下单采购部,采购人员要按计划或下单进行采购,以保证供应。
(4)计划外和临时少量急需品,经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有关部门经理批准后可进行采购,以保证需用。
4、物资验收入库:
(1)无论是直拨还是入库的采购物资都必须经仓管员验收;
(2)仓管员验收是根据订货的样板,按质按量对发票验收。验收完后要在发票上签名或发给验收单,然后需直拨的`按手续直拨,需入库的按规定入库。
5、报销及付款
(1)付款:
①采购员采购的大宗物资的付款要经财务总监审核,经确认批准后方可付款;
②支票结帐一般由出纳根据采购员提供的准确数字或单据填制支票采购人员不得使用支票。
③按酒店财务制度,付款1000元以上者要使用支票或委托银行付款结款,1000元以下者可支付现款。
(2)报销:
①采购员报销必须凭验收员签字的发票连同验收单(入库单),经出纳审核是否经批准或在计划预算内,核准后方可给予报销。
②采购员若向个体户购买商品,可通过税务部门开票,因急需而卖方又无发票者,应由卖方写出售货证明并签名盖章,有采购员两人以上的证明,及验收员的验收证明,经部门经理或财务总监批准后方可给予报销。
采购部业务操作制度
1、按使用部门的要求和采购申请表,多方询价、选择,填写价格、质量及供方的调查表;
2、向主管呈报调查表,汇报询价情况,经审核后确定最佳采购方案;
3、在主管的安排下,按采购部主任确定的采购方案着手采购;
4、按酒店及本部门制定的工作程序,完成现货采购和期货采购;
5、货物验收时出现的各种问题,应即时查清原因,并向主管汇报;
6、货物验收后,将货物送仓库验收、入库,办理相关的入库手续。
7、将到货的品种、数量和付款情况报告给有关部门,同时附上采购申请单或经销合同;
8、将货物采购申请单、发票、入库单或采购合同一并交财务部校对审核,并办理报销或结算手续。
规范采购管理制度 篇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物资管理,规范物资采购程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公司各部室
第三条 办公室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的起草工作。
第二章 计划
第四条任何物品采购前必须由使用部门申报采购计划,部门采购计划须有部门领导签字,经主管领导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五条 物品采购计划每月申报一次,于每月3日前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报办公室,对计划外物品办公室有权拒绝采购或办理办入仓手续(经总经理批准的急件除外)。
第三章 询价
第六条 各部门报采购计划前须进行初步询价,并随采购计划一并报办公室。
第七条 单价100元以下,批量300元以下的材料由使用部门和办公室询价;单价100元以上,批量300元以上的材料报集团材料部询价。日常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由使用部门和办公室询价。
第八条 每种物品询价不少于三家并填写询价表,询价表内容应包括品名、品牌、单价、规格、供应商名称、供应商电话等。
第四章 采购
第九条 公司所有物品均由办公室依据按规定程序审批的'采购计划统一办理采购。
第十条 采购物品时须由办公室采购人员和使用部门指定人员同时进行,违者每次罚款50元。特殊情况下单独采购需经公司领导批准。
第十一条 采购必须遵照"货比三家"、"择优择廉"的原则,严禁采购质次价高的物品。如有发现每次罚款100元。
第十二条 所有采购的物品均需开具税务发票。5000元以上物品采购前须签订购销合同,并由总经理批准。不签订购销合同每次罚款50元。
第五章 入仓
第十三条 所有采购的物品均需按规定办理入仓手续并填写入仓单,无入仓单的,财务不办理报销手续。
第十四条 办理入仓时,仓管员应对物品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等进行审验,并与审批单、发票进行核对。物、单、票不符者不予入仓,如仓管员没发现账物不符而被督导室检查发现,对仓管员处以50元罚款。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相关规定如与本制度冲突,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总经理或办公室会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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