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主扇房检修管理制度

时间:2022-12-23 00:17:41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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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主扇房检修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在现实社会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煤矿主扇房检修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煤矿主扇房检修管理制度(通用10篇)

  煤矿主扇房检修管理制度 篇1

  岗位职责:

  1、采矿相关日常管理;参加省部级及以下资源储量备案评审工作;

  2、负责下属企业的生产采矿生产的.计划技术指导、实施监督与检查工作;

  3、子公司转阶段报告评审工作,探转采矿权申请工作指导、督促和检查;

  4、进行生产技术培训、技术研讨与参观访问学习等工作;

  5、监督生产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任职要求:

  1、本科以上,采矿工程、地质勘查、选矿等相关专业;

  2、熟悉矿山开采、管理流程;侧重于井下、地下开采;

  3、熟悉国家行业标准;熟悉采矿专业技术方法;在采矿方面有较高的造诣;

  4、能够熟练掌握常用办公软件、Mapgis和Autocad、3Dmine等专业软件。

  煤矿主扇房检修管理制度 篇2

  一、施工概况:

  由于主副水仓淤泥较多,造成水仓容积变小,水流不畅,不能满足正常安全生产需要,为保证矿井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搞好20xx年雨季的防水工作,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经矿研究决定,需对主副水仓进行清理,为保证整个施工过程安全顺利进行,特报此措施。

  二、施工技术要求:

  (一)、施工程序:

  先将主副水仓通道处用编制袋装煤泥施工一道挡水栏,利用主水仓进行抽水,同时安设潜水泵,清理副水仓。待副水仓清理完毕后,然后进入主水仓进行清理。在清理水仓时用绞车放下矿车,人工用铁锨向矿车内装渣

  (二)、施工前准备:

  1、由于水仓没有被淤泥堵死,通风不存在问题,现场负压通风,因此,不考虑安装局扇风机。

  2、检查副井提升绞车及水仓入口处提升绞车的各种保护装置是否齐全可靠,能否正常运行。

  3、在清理水仓前,要备有7.5kw的水泵不少于5台,并配套管路。

  4、准备好施工工具,便于施工用。

  5、在施工地点安设通讯电话一部,并保证使用正常,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和调度室联系处理。

  6、清仓装车时,所装运的煤泥每车只能装到矿车2/3,避免在主斜井提升时,煤泥洒到巷道内。

  三、安全措施:

  1、施工人员必须先学习本措施签字后才能进入工作场所施工。

  2、工作人员进入施工地点以前,必须由跟班班队长现场指挥,跟班干部要随身佩戴便携式瓦检仪,便于队气体的检测。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认安全无问题,(www.qiquha.com)其它人员方可进入施工地点,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处理,处理好后方可继续施工。

  3、重点检查作业范围内氧气含量,氧气低于《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必须禁止作业。

  4、每班作业前由跟班班队长详细检查工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要求,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工具。

  5、因水仓坡度较陡,且有淤泥,底板较滑,所有人员上下水仓时必须注意头上脚下,以防滑倒,必须走专用的`台阶。

  6、清理淤泥时,矿车下方(下山方向)严禁有人,并在矿车下方(下山方向)支设两棵戗柱顶牢矿车,同时绞车绝不能松,在矿车底部安设可靠的挡车装置。

  7、人工用铁锨向矿车内装渣时,矿车内的渣不许超高。

  8、上提或下松车辆时,必须有可靠的信号联系,不得用口令传递信号,待人员全部躲到附近安全地点后,方可发出开车信号。

  9、清理出的煤渣及水煤如何处理要得到矿领导的同意。

  10、必须配备专职瓦斯检员检测施工地点瓦斯、二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气体的浓度。

  11、矿井主要通风机若出现停风,清仓人员必须立即撤离至井底车场并听候矿调度通知。

  12、在排水时,先安排专人把吸水小井的淤煤清理干净,以确保能把主水仓水抽完。

  13、机电运输科要安排班班抽水。

  14、副井运输必须严格遵守提升运输管理规定防止跑车伤人。

  15、清仓期间,所有入井作业人员必须由主井上下。

  四、使用绞车安全注意事项:

  1、绞车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严禁无证开绞车。

  2、绞车控制按扭,信号按扭安装在操作盘上,操作盘应固定于司机易操作的合适位置,声光信号装置必须设在便于司机望的位置。开绞车前司机要检查声光信号,要齐全有效,严格按照信号进行操作,严禁用非正规信号联系。

  3、小绞车固定,必须保证“四柱一锚”,小绞车钢丝绳尽量与轨道方向一致或呈较小角度,以防钢丝绳跑偏、咬绳。

  4、钢丝绳不得弯折、打结、断丝、断股不得超过规定位置,滚筒绳端固定可靠、排列整齐,放绳不得放完,必须保证留有不低于3圈;钢丝绳需要接绳时,编绳交叉接绳长度不得低于15倍的钢丝绳绳径,并且不得低于300mm.

  5、绞车下放车辆时,严禁放飞车。

  6、绞车因意外情况中途停车时,司机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绞车司机不得兼作把钩工等工作。

  7、把钩人员必须固定并到机电运输科和安全科备案。

  8、运输线,挡车杠要齐全有效,矿车过后要及时将档车杠放进道芯。

  9、绞车钩头必须使用绳皮,主钩头不少5个绳卡,保险绳不少3个绳卡。主副绳仅用同一型号钢丝绳,钩头使用鸡型环钩头。

  10、严格的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

  11、矿车必须存放在档车杠前,不能存在档车杠前的必须用道木打成十字交叉掩好,并且绞车司机不准离开岗位。

  12、摘挂矿车时一律要停车,人员要站在人行道侧,两脚站在道外,严禁在矿车未停稳或在轨道中摘挂钩。

  13、信号规定:一声停、二声拉、三声放、四声慢拉、五声慢放、乱点叫对方过来。

  14、副斜井运输期间,必须严格坚持“三固定、四保险”,“四保险”设施要求灵敏可靠,每班要设专人检查、维护。

  15、副斜井的上口、下口必须设信号工,并安装信号,信号工必须躲到硐室内。

  16、副斜井上下两口必须安装电话,以便联系。

  17、机电运输科每班应有专人负责监督,检查副斜井运输的安全工作。

  18、斜井提升必须使用经加焊处理的连车环连车,严禁使用钢丝绳环代替。

  19、严禁登钩、扒车、跟车,严禁超挂车,副斜井挂车不得超过三辆。

  五、避灾路线:

  水仓→井底车场→主井→地面

  未尽事项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副井行人、运输安全技术措施》规定执行。

  煤矿主扇房检修管理制度 篇3

  一、对于主扇除正常检修外还要掌握其运行情况。即设备的声音、需动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二、根据设备的性能及有关技术参数对设备定期保养如加油、防腐、更换零件、调整测试等使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三、操作人员要经常巡回检查深入实际做好记录以便组织及制定季检、月检、年检计划为中修和大修打好基础。

  四、主扇除正常的日检外还要根据日检情况安排大、中、小修理周期一笕表。

  五、设备的.使用不得超过使用期限按照制度必须进行认真、细致的进行设备周期性检修。

  六、操作人员对自己所操作的设备必须每班做一次清洁卫生保持设备干净、整洁。

  煤矿主扇房检修管理制度 篇4

  我矿的水文地质条件属简单──中等型,即第四纪全履盖的地下水补给不良、排泄不畅的半封闭单斜水文地质构造。为进一步加强我矿的安全基础工作,突出抓好我矿的水害预防管理,根据矿发《十项安全专业管理规定》的通知里的要求和《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特对我矿水患的防治作如下规定:

  一、水患的.预防:

  我矿的水患类型有:老塘水、煤层露头冲击层水、钻孔水、顶底板砂岩水。

  二、水患的分析:

  矿技术科分管水文地质的同志,每月的月初要定期对我矿现在生产布局中的巷道进行一次全面的系统的水害分析,并把分析结果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并通知有关单位做好相应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三、处理措施:

  1、各工作面之间要留足区段煤柱,防止采空区局部积水发生透水事故。

  2、加强上风巷的质量管理,防止抽冒。

  3、第一水平最上一个工作面,要按设计标高施工,工作面回采时不得超上限回采、超高回采或放顶煤回采,以防止煤层露头冲击层水下泻造成事故。

  4、三水平做好顶板水的预防工作。首采工作面回采时,或掘进接近大断层时都要加强防水。

  5、在巷道掘进和工作面回采通过钻孔和接近钻孔时,必须打超前钻进行探放水处理,严防发生出水事故。

  6、掘进工作面必须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当工作面出现挂汗、空气变冷、挂红、发生雾气、水叫、顶板松软破碎、压力加大、淋水逐渐增大等现象时,都可能出现掉突水事故,发现此情况必须立即撤人,并汇报调度室,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7、-390和-600中央水仓及大巷水沟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清淤,水泵管路必须完好,确保出现水害时能及时排水。

  8、各变电所水泵房防水密闭门必须完好可靠,保证水突发生时排水安全。

  9、汛期矿要成立防汛抢险突击队,各采掘区队的区长任抢险队的队长。

  10、汛前供应科仓库内要备足、备齐防汛所需的材料物资,确保汛期抢险工作的顺利进行。

  11、汛前应对工业广场及地面所有的排水沟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确保雨季排水畅通和雨季井口的安全。

  12、技术科要按公司要求,做好年、季、月水害预报工作,做到安全优质管理。

  四、发生水灾时的撤退路线及救灾要求:

  1、当发生水灾时,首先应按水患避灾路线撤出受水威胁的人员,并报告调度室,按救灾程序组织抢救。

  2、-600水平发生水害时,立即将付下山供水管-390阀门打开,并关闭水阀,将对下的供水管改为排水管。

  3、-390水平以上掉水时,要在主付下山、a区-390石门绕道及回风上山上口阻水,不经批准不准往下放水。

  4、保护排水设备不被淹没,当威胁泵房安全时,要及时关闭泵房水闸门,在受水威胁的下部人员撤出后,经批准可将水引入下部巷道。

  5、三水平-800泵房,变电所完工后要及时安装排水设备,确保及时排水。

  6、东翼二八采区生产前,临时排水设施必须到位,下部排水基地完工后立即安设正式排水设备。

  煤矿主扇房检修管理制度 篇5

  1、电机车司机离开操作位置时没有切断电动机或没有将控制手把取下、扳紧车闸,罚电机车司机30元。

  2、无电机车司机合格证操作电机车的,对责任者罚款50元。

  3、电机车的灯、铃、闸、连接器以及撒砂装置必须经常检查维修,任何一项不正常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均罚责任者20元/次。

  4、列车在过道岔、拐弯道、出硐口、调车场及地面工业广场运行时不减速、不鸣笛者,罚机车司机20元。

  5、列车在行驶时没有前照明或后尾红灯的罚司机或押车工20-50元。

  6、机车与矿车及矿车与矿车之间的联结,使用非专用插销和三环扣联结的,罚押运工30元,司机20元。

  7、矿车联结处缺碰头或锁口及矿车严重变形不及时修复的,罚款10元/个。

  8、违章爬、蹬、跳车的每次罚款50-200元/人

  9、机车违章捎带非本机车人员的,对机车司机、押车工和乘车者各罚50元。

  10、机车司机和押车工不听从运输调度指挥,擅自改变行车路线,罚司机、押车工各100元,造成事故的从重处罚直至开除。

  11、使用期限较长的小绞车没有打固定基础或四压两戗柱不牢固,绞车无护板,罚使用单位负责人100元。

  12、非绞车司机操作绞车或绞车司机信号不明开动绞车的,罚责任者50元,无提升信号装置罚责任单位100元。

  13、挂钩工没有认真使用正规插销或插销不到位,不挂保险绳或直接用保险绳代替钩头提放车以及挂车数超出措施规定的,不管造成事故与否,罚挂钩工100-200元,情节严重者开出工作籍。

  14、挂钩工在操作时使用锁口圈变形,没有碰头的矿车、不合格的三环和插销,罚责任者50元/个。

  15、主提升井筒或斜巷变坡点、甩车道的地辊天轮不齐全、不运转的,罚责任单位50元/个。

  16、装车超高、超宽的,罚责任单位20元/车。

  17、提升绞车的各类保护装置不完备、不可靠者,严禁开车使用,并罚责任单位50元。

  18、绞车使用中或矿车在半道而司机擅自脱离岗位的`,罚绞车司机5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另行追查处理。

  19、小绞车钢丝绳断丝或磨损超过规定或钢丝绳严重扭曲变形以及垛绳处连接固定不符合规定的,罚责任单位50元。

  20、绞车滚筒上最后剩余的钢丝绳缠绕数不符合规定的,罚责任单位负责人50元,罚操作绞车者30元。

  21、绞车司机在开车前没有事先检查绞车零部件齐全完好情况的,罚司机20元。

  煤矿主扇房检修管理制度 篇6

  1、高压电缆由机电科统一管理使用。由电缆管理组验收入库(新进电缆及回收电缆),回收的电缆若有损坏时,给予修补。

  2、电缆管理组对全矿灯信号,电力电缆统一管理,供应科不准向区队发放16平方毫米以上电缆,要统一压号。

  3、电缆管理组人员要对电缆使用情况作到心中有数(即帐、卡、物对照)。

  4、使用单位需要电缆时,应提前两天写出申请(注明使用地点,电缆规格,使用长度)经电管组批准,给予发放。需要入井的电缆,电缆组负责开,“入井证”。

  5、电缆管理组监督各使用单位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管好、用好电缆。作到敷设合理,悬挂整齐,严禁拖地。

  6、使用单位的电缆若有丢失损坏,有领用人单位负责人填写丢失、损失报告书,电缆组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处罚规定给予罚款处理。

  7、停用的.电缆,使用单位必须及时回收交电缆组消帐,若经电缆组查出应限期交回。

  8、各种电缆出库一律由电缆组统一领登帐,按需要借用。

  煤矿主扇房检修管理制度 篇7

  在矿井建设、生产过程中,由于采掘工作面扩散条件有限,采掘作业产生的粉尘对人造成极大的危害。细微的粉尘颗粒吸入人体对人会造成一定的伤害,重者会产生尘肺病,在高温高压的条件下会产生爆炸,排入大气中对环境会造成一定的污染。粉尘的防治工作要从源头抓起,对易产生危害的粉尘进行有针对性、有计划、有措施进行长期不间断的防范治理。

  一、煤矿粉尘的概念

  煤矿粉尘是指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类矿物微粒的总称。

  二、煤矿粉尘产生的主要来源

  煤矿粉尘来源于煤矿的生产建设过程中,几乎每个环节都会产生粉尘。从机械切割煤、岩体或爆破松动煤、岩体→装煤、岩→运输→倒煤、矸整个过程都会产生粉尘,煤矿粉尘的主要来源有以下几个方面:

  1、凿岩机钻眼过程中产生的粉尘。

  2、爆破落岩、落煤过程中产生的粉尘。

  3、爬岩机装岩过程、溜槽溜煤、皮带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

  4、运输提升过程中产生的扬尘。

  5、回柱放顶及放顶煤过程中产生的粉尘。

  6、矸石山、煤仓在自然条件中产生的粉尘。

  三、煤矿粉尘的分类

  粉尘按其成分可划分为岩尘、煤尘等多种无机粉尘外,可按以下几种不同方法进行分类。

  1、按矿尘粒径划分

  ①粗尘。粉尘粒径大于40μm,相当于一般筛分的最小颗粒,在空气中极易沉降。

  ②细尘。粒径为10μm -40μm,肉眼可见,在静止空气中作加速沉降。

  ③微尘。粒径为0.25μm -10μm,用光学显微镜可以观察到,在空气中作等速沉降。

  ④超微尘。粒径小于0.25μm,要用电子显微镜才可以观察到,在空气中作扩散运动。

  2、按矿尘的状态划分

  ①浮游粉尘。悬浮于矿井空气中的粉尘。

  ②沉积粉尘。从矿井空气中沉降下来的粉尘。

  浮尘与落尘在不同的环境下可以相互转化,浮尘在空气中飞扬的时间与尘粒的大小、重量、形式等有关,还与空气的湿度、风速等大气参数有关。

  3、按粉尘的粒径范围划分

  ①全尘(总粉尘)。各种粒径的矿尘之和。

  ②呼吸性粉尘。主要指粒径在51μm以下的微细尘粒,它能通过人体上呼吸道进入肺区导致肺病,对人体危害甚大。

  4、按粉尘有无爆炸划分

  ①爆炸性粉尘。在煤矿常指煤尘,煤尘有无爆炸性需经爆炸试验才能鉴定,煤中可燃物挥发分含量越高,煤尘爆炸性越强。

  ②非爆炸性粉尘。指经高温、高压、电离等不产生燃烧、爆炸反应的粉尘。

  ③惰性粉尘。指能抑制燃烧、爆炸隔绝氧气,降低可燃物温度的粉尘(如:干粉)。

  四、煤矿粉尘的危害

  煤矿粉尘的危害是多方面的,不但对作业场所的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造成威胁,且污浊井下回风还会对空气造成污染影响附近居民的生活。危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导致尘肺病。悬浮于空气中的矿尘能刺激人的眼睛,被吸入呼吸道无法排出的能使人产生各种病变,特别是颗粒度小于5μm的矿尘,长期吸入人体会造成肺部组织纤维化病变,使肺部失去弹性,使人减弱或失去呼吸功能。

  2、造成空气污染。矸石山、煤仓等在大自然风的作用下扬起的粉尘,会造成附近居民的空气污染。

  3、煤尘具有爆炸和燃烧性。煤尘在一定条件下能发生燃烧和爆炸,给矿井带来灾难性后果,甚至使整个矿井遭受毁灭性的破坏。但煤尘爆炸必须有先决条件①煤尘本身具有爆炸性②煤尘的浓度达至爆炸界限③有足够能量的点火源④氧气浓度不低于18%。以上4个条件缺一不可,除条件一人为无法控制外其余三个条件都可人为控制。因此煤尘的燃烧和爆炸只要有好的管理,隐患及时排除燃烧和爆炸都不可能发生。

  五、煤矿粉尘的防治措施

  煤矿粉尘虽不能除尽,但通过人为控制后会降低对人体的危害及大气的污染。现有的防尘技术还不全面,通过几代人的努力煤矿粉尘防治技术取得了很大的成绩,科技在进步随着进间的推移,防尘技术将越来越完善。煤矿现有的防尘技术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源头控制

  1、煤层注水。在煤层开采前利用钻孔将压力水注入即将回采的'煤层中湿润煤层,增加煤体内部水分,降低煤体在开采过程中产生的浮尘。注水钻孔可分为平行于工作面的长孔注水及垂直于工作面的短孔注水,注水后用水泥浆封堵孔口。此法为开采煤尘的主要降尘措施。

  2、湿式打眼。在工作面使用风钻或煤电钻打眼时,必须连接压力水通过钻杆中心孔在整个打眼过程中源源不断注入钻孔中,降低钻眼过程中产生的煤尘、岩尘。

  3、水泡泥。采掘工作面装药完成后炮眼使用装满水的水炮泥封孔,放炮后水受高温、高压雾化达到降低爆破过程中产生的粉尘。

  4、喷雾洒水。在采掘工作面回风口巷道周壁安装一至二道特殊能将压力水雾化的喷雾装置,并保证设施齐全、灵敏、可靠,能雾化整个通风断面,雾化后的细小水滴散布在空气中与飘浮在空气中的尘粒碰撞,尘粒湿润后下沉。达到净化空气的目的。

  5、装煤(岩)洒水降尘。煤体爆破落煤后,使用雾化喷头将水洒向煤体表面层层湿润,注意洒水量达至湿润程度即可;岩体爆破后向岩体表面洒水使矸石湿透,在爬矸机尾部装设防尘喷雾装置。从而降低装载、转运途中粉尘产生的系数。

  6、冲洗井巷壁帮。定期对井巷壁帮进行冲洗,把附着在壁帮的浮尘清洗干净,避免浮尘干燥后在不合理的风速下再次扬起。另外也净化井巷壁帮,保持井巷清洁。

  7、煤仓及矸石山的防尘措施。按通过环境评价的设计的煤仓、矸石堆放场地进行施工建设,煤炭的筛选过程保证煤尘在封闭的容器内进行,矸石山堆放场地尽量行选择在背风且对河流不造成污染的地带。

  (二)切断传播途径

  1、进风口布置。进风口必须布置在粉尘、有害和高温气体不能侵入的地方,尽量不要设在开阔地带。井口段定期洒水降尘,避免大风扬起的尘土吸入井下。

  2、合理控制风速。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通风章节表2“井巷中的允许风流速度”的最低、最高风速之规定,每班对井下进、回风流、硐室、工作面等地点的风速进行核定,确保风速在允许范围内。

  3、设置水幕墙。在区段回风巷、总回风巷设置中雾水幕墙,净化回风流。确保污风不对大气造成污染。

  (三)个体防护

  1、个体防护的主要用具为防尘口罩,我国现有生产的防尘口罩主要有两类:一类是不带换气阀的简易口罩,另一类是带换气阀的防尘口罩。井下作业人员入井作业必须带防尘口罩,简易口罩需经常更换,带换气阀的防尘口罩下班后要及时清洗并及时更换棉垫。

  2、井下作业人员虽然有种种防尘措施,但由于长期接触粉尘难免会吸入部分粉尘,长期的积累会造成肺部组织纤维化病变,因此井下作业人员需每半年体检一次,在身体情况不允许的条件下及时更换工种并及时治疗。

  3、井下作业人员在条件允许的条件下,应尽量站在进风侧。

  (四)运用新技术

  近几年来我国在粉尘防治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步,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不断推出,但与现场需求还有差距,下步的研究方向:

  1、如地面的空气净化器设计成煤矿安全型、防爆型后,是否能应用开井下,是否能有较好的效果。

  2、大力研究高科技除尘技术如:超声波除尘、电离水除尘、微生物除尘、声波除尘技术等。

  3、利用现有的水切割技术,现有的水切割技术已可切割厚度大于40cm厚的钢板。若技术得到推广应用我想切割岩体、煤体易如反掌,这样不但开采过程能降低粉尘的产生且水切割后的煤岩体湿润运输过程中也不易产生扬尘。

  六、总结

  煤矿粉尘影响矿井安全生产,威胁职工身体健康,是煤矿五大灾害之一。在矿井建设、生产过程的各个环节都产生大量的粉尘,有效控制粉尘,降低粉尘浓度,改善井下作业环境、杜绝煤尘爆炸事故的发生,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抓好矿井综合防尘治理工作,对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建设,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创造一个优良环境具有重大意义。

  煤矿主扇房检修管理制度 篇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有效防范和杜绝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规范安全管理和操作行为,确保集团公司安全发展,根据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煤矿安全红线分为“安全管理红线”和“安全操作红线”,凡触碰安全管理红线者给予降职或撤职处分,触碰安全操作红线者给予开除留用或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第三条 集团公司、二级公司、矿(洗煤厂)对执行本制度负主体责任。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涉煤控股单位。

  第二章 安全管理红线

  第五条 凡违反安全管理红线规定的责任者,给予以下处分。

  1、安排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操作人员上岗作业,给予分管矿领导降职处分。

  2、未严格按规定执行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给予降职处分。

  3、矿井无证照、证照不齐或证照失效仍生产或建设;存在超层越界或开采防隔水煤柱。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予矿长撤职处分,给予生产矿长降职处分。

  4、矿井风量不足;违反规定串联通风;未按设计形成通风系统,未实现分区通风;采区巷道一段进风、一段回风。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予通风助理撤职处分,给予总工程师降职处分。

  5、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未按规定安装“双风机双电源”或不能自动切换;未设置“三专两闭锁”。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予机电矿长撤职处分。

  6、未进行瓦斯等级及突出危险性鉴定;应进行瓦斯抽采的矿井在采掘区域内瓦斯抽采不达标(以检验报告为依据);在突出煤层进行采掘活动而综合防突措施效果不达标(以检验报告为依据);采掘工作面未按规定安装监控系统(或监控系统失效)或者瓦斯超限断电值设置大于《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予通风助理撤职处分,给予总工程师降职处分。

  7、未采取措施查明采掘区域矿井水文地质情况及井田范围内采空区、老窑积水等情况而组织生产或建设,分别给予矿长、总工程师撤职处分。

  8、未制定采掘探放水设计或未真实开展探放水作业,给予总工程师撤职处分。

  9、使用淘汰的煤矿机电设备、工艺或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电气设备违规入井,给予机电矿长降职处分。

  10、煤矿建设项目私自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给予矿长撤职处分。

  11、凡不执行上级下达的停工停产指令或未经验收而私自复工复产,给予矿长撤职处分。

  12、对违反安全红线规定监察不力、追责不到位,给予安全矿长降职处分。

  第三章 安全操作红线

  第六条 凡违反安全操作红线规定的责任者,给予以下处分。

  1、凡酒后或携带烟火、易燃易爆物品入井,或在井下吸烟,给予责任者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2、凡扒、蹬、跳矿车或乘坐斜井物料车,或乘坐皮带、溜子,给予责任者开除留用处分。

  3、井下、井口附近20米范围内、地面煤仓上下口、地面瓦斯抽放泵站不按专项措施进行电氧焊等动火作业,给予责任者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4、严重违章爆破作业或私藏火工品、私带火工品上井,给予责任者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5、故意移动或遮挡瓦斯传感器;在瓦斯检查中瓦斯检查员漏检、假检或擅离职守。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予责任者开除留用处分。

  6、凡破坏通讯、通风、监测监控及瓦斯抽采设施设备或私自打开密闭、私自进入盲巷,给予责任者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7、矿井或作业地点受到水害威胁或出现停风后不及时撤离或拒不撤离;瓦斯超限后不采取措施继续作业。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予责任者开除留用处分。

  8、掘进工作面未按探放水设计进行超前探放水或超出允许掘进距离而进行掘进,给予责任者开除留用处分。

  9、大型设备、特种设备在保护装置失效或甩掉保护装置情况下继续使用;在用电气设备存在失爆;违反规定强行带电检修或挪移电气设备;不执行停送电规定设备故障未排除强行送电。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予责任者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10、违反规程、措施规定不使用超前支护空顶作业;擅自改变支护材料、支护参数降低支护强度;遇地质构造或巷道开口、贯通等特殊情况时未按规程措施加强支护。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予责任者开除留用处分。

  11、无特种作业资质从事特种作业、强令无特种作业资质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给予责任者开除留用处分。

  12、发现其他严重危害安全的行为将给予责任者开除留用或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第四章 执行程序

  第七条 煤矿安全红线规定经集团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按程序发布执行。

  第八条 集团公司各级各类安全检查,必须严格对照安全红线规定进行检查。

  第九条 凡发现违反安全红线规定,检查人员必须现场认定并作出责任追究处理意见。

  第十条 对认定的'责任追究,由人事(力)部门具体落实,安监部门督查。

  第五章 其他规定

  第十一条 违反安全红线规定的情形纳入安全绩效考核范畴。

  第十二条 出现多人多次违反安全红线规定,集团公司对二级公司及矿(厂)主要领导进行安全诫勉谈话。

  第十三条 安监部门每月对违反安全红线规定的情况进行公开通报,接受广大职工监督。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安全管理红线”中的处分对象“矿长”包含煤矿的董事长、总经理。

  第十五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晋能集团有限公司。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煤矿主扇房检修管理制度 篇9

  为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防止和杜绝水害事故,加强水文资料的搜集、观测、彻底治理水害隐患,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特编制本制度。

  一、水害隐患排查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设在地测科,设办公室主任、副主任,负责防治水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二、水害治理制度

  1、每月1-5日,对全矿水害隐患进行一次排查。地面工业广场、井下所有出水点及排水设备,排水管路、水仓、水沟及雨季防洪设施等。影响生产的水害、探放水方案及措施规定、实施过程、探放水结果。排水设备及排水管路完好情况出水地点处理情况及处理结果,水仓容积及水沟畅通情况。

  2、由治理小组根据水患情况进行分工安排项目和重点环节,各地点派专人负责,针对重点问题进行排查。

  3、防治水隐患排查时,必须按上级检查的标准去逐项检查。排查结束后及时将隐患排查记录以书面形式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提出处理意见经矿总工程师批复后,以书面的形式下发施工队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由领导小组派专人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验收。

  4、防治水隐患排查执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制。由于检查不认真影响矿井安全生产酿成事故,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隐患排查的安排和资料的管理工作,要建立完整的记录,要求内容齐全,规范,整改后对复查情况做好完整的记录。

  6、所有从业人员必须高度重视防治水工作,按《防治水隐患排查》方案进行做好隐患排查工作,确保排水设备完好,系统畅通。

  7、地测部门要做好水患的预测预报工作,对井下各个出水点进行定期观测,随时分析水患危害程度,对影响生产的.区域要制定方案,及时处理。

  8、对排查的问题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进行整改,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落实的,将对相关责任人按规定进行处罚。

  9、全矿各级领导干部必须高度重视防治水隐患排查工作,确保矿井防治水工作安全、有效、无水害事故发生。

  煤矿主扇房检修管理制度 篇10

  1、 准时参加车间班前会,领悟会议精神;

  2、 会议结束后,车间干活人员7:50前到达工作地点,下午1:00到达车间,如迟到按一次5分,下井人员8:20前下井;

  3、 无故不参加班前会不允许上班;

  4、 任务安排后,时间过半、工作任务跟随过半,任务定好延点不计分;

  5、 工作中由于个人无责任心造成翻工罚款的,由责任人承担翻工费用和罚款,并工前会检查;

  6、 车间内对所检修设备要做到精、细、严全面到位,保证所检修设备台台完好;

  7、 在工作中对所带领工具要登记留帐,丢失的工具由本人承担购买(包括电气焊把、倒链、氧气瓶、乙炔瓶等);

  8、 工作中不得无故脱岗,有事请假只允许半小时,时间过长的.按每小时4分计算;

  9、 如特殊情况有早班连中班的,根据工作量打分,然后再另加3分。有中夜班需加班人员正常打分外,另加3分;

  10、 休班人员严格按休班计划,如有事者请提前与合适休班人员调换(自行解决),月底与月初不允许连休;

  11、 任务完成后,及时打扫机床卫生;

  12、 工作结束后要仔细检查一遍无误后,收拾材料工具,打扫现场环境卫生下班;

  13、 下午车间内4:30打扫卫生,5:00按时下班;

  14、 下班后,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向有关人员汇报,如不汇报按未完成任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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