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奖金的管理制度

时间:2021-06-07 20:39:56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绩效奖金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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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奖金的管理制度

  绩效奖金的管理制度1

  第一条目的

  本公司所制定之奖金除评核从业人员之间的尽职程度,服务及贡献程度等给予其评定外,对于员工福利及奖金提成制度,亦详加规定之。

  第二条适用范围

  凡任职满14日以上之正式任用员工皆适用之;但部分奖金支付办法,亦可适用于兼职人员。

  第三条奖金结构

  本规则所制定之奖金,包括下列十三项:

  (一)模范员工奖。

  (二)礼貌奖。

  (三)最受欢迎奖。

  (四)工作绩效奖金。

  (五)考勤奖金。

  (六)激励奖金。

  (七)介绍奖金。

  (八)全勤奖金。

  (九)-奖学金。

  (十)礼金及慰问金。

  (十一)小费。

  (十二)年节奖金。

  (十三)年终奖。

  第四条模范员工奖

  每月由各门市主管人员依工作敬业态度及考核成绩中,挑选一至两名工作表现优异之从业人员(含兼职人员)呈人事科评核后,于每月月初在例会中表扬并颁发500元礼券一张,以激励员工士气。

  第五条礼貌奖

  为加强顾客对本公司有良好的印象并培养同仁间之默契,增加各部门之配合度,原则上每月由各门市主管人员挑选最具礼貌之从业人员一名,除每月月初在例会中表扬外,颁发500元礼券一张以兹鼓励。

  第六条最受欢迎奖

  为使同事间能够相处融洽并让顾客感受到本公司服务亲切的态度,每月由各门市全体同仁间推选一名最受欢迎人员,除在每月月初例会中表扬及颁发500元礼券一张外,并于各门市公布栏内颁布,同时可让顾客分享其喜悦。

  第七条工作绩效奖金

  由各部门主管人员视当月份各人勤务的表现(包括工作效率、服务态度、敬业精神、出勤率、贡献度等多项评核)所进行之考核外,并依据考核成绩核发工作绩效奖金。

  第八条考勤奖金

  公司依据全年度员工勤务表现及贡献程度后,并按下列规定发放标准支付之:

  (一)勤务满一年以上者,其年度考绩成绩平均80分以上者,则支付半个月的本薪作为当期绩效奖金。

  (二)勤务满半年以上者,其考绩成绩在85分以上者,则依勤务月数乘以半个月的本薪比率作为当期绩效奖金。

  (三)勤务未满半年者,原则上不予以发放。但表现优异者,可经由各部门主管人员呈人事科评核后,酌量奖励之。

  第九条激励奖金

  为激励各部门人员缔造经营佳绩,并争取自我加薪及自创福利机会,可依照下列规定评核:

  各部门平均三年内营业总额/365日(一年)x1.10=月业绩目标(基础目标)

  (一)每周内连续二日(不含旺季及法定节假日)超过基础目标,则于次周发放激励奖金:

  经理(副理)1,000元礼券一张

  管理职人员500元礼券二张

  基层勤务人员500元礼券一张

  (二)连续两周内突破基础目标时,则在第二周奖金加倍发放。

  第十条介绍奖金

  公司所属各部门人员介绍他人到本公司服务并经人事科面试考核后任用,满六个月以上且无违反公司规定者,则给予介绍人员奖金3,000元,但未满六个月即离职者,则不予以发放。核发的奖金应于被介绍人员满六个月后,与薪资合并发放。

  第十一条全勤奖金

  员工在规定勤务时间内按时上下班且未有舞弊者,可按下列规定予以奖励之:

  (一)全月无请假、迟到、早退、私自外出时,则每月发放全勤奖金1,000元以兹鼓励。但以正式任用人员为限。

  (二)兼职人员(含计时、计件人员)执行勤务时间,累计达176小时以上,无请假、迟到、早退、私自外出时,则给予全勤奖金500元以兹鼓励。

  (三)会计年度期间(从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正式任用人员及兼职人员,全年度皆为全勤者,于农历过年后第一天上班团拜时,当场予以表扬并发放3,000元奖金以兹鼓励。

  (四)新进人员自任职日起至会计年度终了为止,任职满6个月以上无缺勤记录且考绩成绩在85分以上者,亦具第3项之资格,可给予其奖励。

  第十二条奖学金

  为鼓励在职人员发挥所长,利用勤务时间外作自我充实进修,进而带动全体同仁间提高各人之专业素养所制定之奖金而言。其规定如下:

  (一)会计年度期间之季考绩,连续达85分以上者,可以申请奖学金资格。

  (二)申请人应于每年3月1.5日至9月15日前十日内,提出书面申请(包括申请书、在学证明、缴费收据等),并经人事科评定通过后,予以支付。

  (三)奖学金之发放标准如下:

  (四)奖学金适用范围,以公司正式任用人员,服务年资满一年以上者为限。

  第十三条礼金及慰问金

  公司经营方式以大家庭为不变原则,对于员工之婚丧喜庆及伤残住院时,可按员工服务年资,从福利基金中提拨相等之金额作为慰问祝福。

  (一)结婚礼金

  依申请人之职位年资基准额的100%计算之。

  (二)住院慰问金

  1.因业务上之伤残疾病而住院者,除其部门主管人员,应当即代为办理劳保手续外,并支付该员工年资基准额锝70%作为慰问金,另30%则以购买慰问品。

  2,非业务上之伤残疾病而住院者,除支付该员工年资基准的30%作为慰问金,另20%则购买慰问品。

  (三)丧亡慰问金

  1.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及子女)、配偶之丧亡者,则依该员工年资基准额的100%发放之。

  2.本人丧亡者,除由各部门直属主管代为申·请劳保死亡支付外,因公殉职者,则依该员年资基准额的300%抚恤之;非因公殉职者,则依年资基准额的100%抚恤之。

  (四)生产慰问金

  任职满一年以上之已婚妇女(不含兼职员工),除依劳动法]之规定给予留职停薪及代为申请劳保医疗支付外,并依年资基准额的30%作为慰问金,另20%则购买慰问品。

  第十四条小费

  小费之计算期间从当月月初起当月底为止,并与当月薪资一并发放。小费之发放标准如下:

  当月各门市小费总额/各门市总人数=小费平均金额

  (一)正式任用人员及兼职人员(定期契约人员),可依上列公式计算所得之金额按全额支付之。

  (二)假日计时人员之小费,则依上列公式计算所得金额的二分之一支付。

  (三)当月勤务日数超过15日但未满30日之正式任用人员,则以支付平均基准额的三分之一为基准;兼职人员勤务日数超过15日-30日末满时,则支付平均基准额的四分之一。

  (四)新进员工勤务时间未满一个月或当月申请离职之从业人员,原则上不予支付。

  第十五条年节奖金

  公司为加强员工向心力并犒赏员工平日之辛劳,于端午节及中秋节分别给与酌量奖金以兹鼓励。其支付规定如下:

  (一)满一年以上之正式任用人员,则支付全额奖金;兼职人员(不含计时、计件人员)服务满一年以上者,则支付半额奖金。

  (二)满六个月以上之正式任用人员,则依实际勤务月份÷12X奖金额,即为该期间年节奖金;兼职人员则不予以计算。

  (三)未满六个月以上之从业人员,则不予以计算。

  (四)支付金额,则由公司视该人营业成绩,另行制定之。

  第十六条年终奖金

  公司视当年度经营状况及各人对公司贡献程度、出勤率、考绩成绩等多项评核后,依其成绩比例发放;其规定如下:

  (一)服务满一年以上之正式任用人员,则支付基本薪资一个月份作为年终奖金;兼职人员则采取半额支付。

  (二)服务满半年以上者,则按实际勤务月数比率核算;兼职人员则不予以支付。

  (三)服务未满半年以上者,则不予以发放。

  第十七条内部创业制度

  凡任职在副理职位以上之高阶主管人员,始具内部创业资格,并可在公司所开发之新营业地点内自由投资,但投资持股比例则须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第十八条修订

  各部门对于本规则有任何疑义产生时,则由各部门主管汇整后,呈报人事科代为释疑义;尚若有修订之必要时,则应由人事科提列改善建议方案后,呈报董事会评核之。

  第十九条施行

  本制度自xx年xx月xx日起实施。

  绩效奖金的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激励员工工作积极性,科学控制人工成本,维护公司与员工双方的合法利益,在薪酬总体方案的指导下,结合年终考核结果及上年度人工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入职转正员工适用本办法。执行《绩效考核方案》的员工也可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公司人事部负责绩效奖金的管理考核工作;财务部负责年度生产利润的测算并按规定时间提交核算报告;生产部依据本办法按时完成生产指标。

  第四条年度绩效奖金支付的原则以考核成绩为依据,顾全各方利益,以调动全体员工工作积极性为主要目标,本着工作表现为主均衡、协调、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二章范围

  月度采购计划包含根据各部门奖金额度和员工的绩效考核情况,管理奖金的分配,包括确定部门奖金分配方案、编制部门奖金分配表等工作(注:将根据未来的薪酬福利计划作相应调整)

  第三章年度绩效奖金发放

  第五条年度绩效奖金是超额完成全年生产任务,为公司赢得额外利润而产生的报酬。

  第六条每年年初,由公司财务部核算出公司全年的年净利润,拿出净利润的30%-50%%作为员工年终奖的支出预算。

  第七条第年年初,销售部预测全年订单数量,由生产部根据销售部提供的数据制定生产量预测。

  第八条年度绩效奖金的发放条件

  (一)公司各部门的年终奖发放前提是,公司全年超额完成生产、销售任务。办公室人员年终奖金发放占总奖金的65%;公司有权根据当年生产、销售情况对比例作出相应调整。

  (二)执行《两班绩效考核方案》的一线员工按年度完成的生产

  指标分别计提。生产一线员工绩效奖金占总奖金额的'35%左右

  年度绩效奖金的支付方式:现金,银行卡;

  公司各办公室人员年终统一发放;

  执行《两班绩效考核方案》的员工根据月度生产量核定绩效奖金,但年度总奖金不能超过公司总奖金额的35%。

  第四章绩效奖金的支付管理

  第九条公司办公室人员奖金分配按岗位职级,以个人工资为计算

  基数实行系数分配管理;(具体方案见表2)生产一线员工执行《两班绩效考核方案》。

  第十条员工于当年12月31日(含)以前转正者,均予享受年终奖金,其计算式自入职之日起为计算日期。

  第十一条每月15号以前(不含)入司员工,当月按1个月计算,15号以后(含)入司员工,当月不计。

  第十二条临时工、未转正者及奖金发放前离职的员工不享受年终奖。

  第十三条凡转正后在职者,享受年终奖金,其奖金的计算方法为:员工当年12月份基本工资(不含各种补助)/12*员工在职月数。

  第十四条员工缺勤应扣奖金(含事假、病假及迟到、早退;不含法定产假、婚假、丧假等)。

  (一)请假3天内(含)不扣奖金;

  (二)请假4-10天(含10天)内,扣除奖金总额的1/12;

  (三)请假11-20天(含20天)内,扣除奖金总额的1/6;

  (四)请假21-30天(含30天)内,扣除奖金总额的1/3;

  (五)请假超过30天,无年终奖;

  (六)迟到、早退10-15次(含15次),扣除奖金总额的1/12;

  (七)迟到、早退16-25次(含25次),扣除奖金总额的1/6;

  (八)迟到、早退26-35次(含35次),扣除奖金总额的1/3;

  (九)迟到、早退超过35次,无年终奖;

  第十五条符合以下情形的参与年终奖金分配

  (一)无过失单、无重大差错;

  (二)在正常工作时间内能完成工作,全年加班在20小时以内的;

  (三)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参与年终奖金分配

  (一)本人辞职或被辞退的;

  (二)发生差错或重大过失的;

  (三)发生刑事犯罪或违法行为被处罚的;

  (四)旷工超过一日(含一日);

  (五)其他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形。

  第十七条年终奖的计算周期为每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十八条年终奖的发放日期为次年的4-5月份。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xx年1月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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