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时间:2023-05-01 04:09:49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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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某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1、目的:

建立规范、完整的离职管理制度,保证公司工作顺利开展和信息资料资产的安全。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离职手续的办理。

3、职责:

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离职人员离职手续,公司其他各部门负责协助办理。董事长负责审批公司员工的离职情况。

4、离职程序

4.1 实习期员工辞职手续办理制度

4.1.1 实习期员工和劳务用工人员必须提前十天向部门领导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待部门负责人、分

管领导分别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离职申请表》。辞职员工为中层副职以上职务或财务等重要岗位人员的,需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申请。

4.1.2 离职员工将《员工离职申请表》逐级报请,经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人力资源部会同其部

门负责人进行约谈,并通知辞职员工部门负责人安排工作交接。

4.1.3 离职员工按《离职员工交接手续表》内容依次办理,人力资源部负责通知总经办为其办理工

作服、办公用品、档案资料、手机等公司物品的收回工作和餐费结算工作;通知财务部结清借款或罚单。以上内容交接完毕经交接双方和部门负责人、监交人各方签署意见后,交接工作方视为完成。

4.1.4 总经办统计其本月考勤,提出离职员工工资结算意见,报上级领导批示。

4.1.5 人力资源部将获批的辞职申请书、《员工离职申请表》、《离职谈话记录》、工资结算说明、

《离职员工交接手续表》汇总整理,以呈批的形式逐级上报经董事长批示。

4.1.6 将董事长批示的呈批报送财务部和人力资源部,作为制定工资和发放工资的依据。人力资源

部将所有资料存档。

4.2 正式员工离职手续办理制度:

4.2.1 正式员工离职需提前一个月向部门领导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和《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待部

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离职申请表》。

4.2.2 由离职员工将辞职申请书、《员工离职申请表》等逐级报请,经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

人力资源部会同其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并通知辞职员工部门负责人安排工作交接。

4.2.3 离职员工按《离职员工交接手续表》内容依次交接,人力资源部负责通知总经办为其办理

工作服、工作证、办公用品、档案资料、手机等公司物品的收回工作和餐费结算工作;通知财务部结清借款或罚单。以上内容交接完毕经交接双方和部门负责人、监交人各方签署意见后,交接工作方视为完成。

4.2.4 工资中如涉及保险,人力资源部会同财务部办理保险清算,多退少补,出具保险结算说明,

并经财务负责人签字认可。

4.2.5 总经办统计其本月考勤,提出离职员工工资结算意见,报上级领导批示。如未到绩效工资

发放时间,不再结算绩效工资。

4.2.6 减除离职员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办理合同终止手续,返还其养老保险本。

4.2.7 人力资源部将获批的辞职申请书、《员工离职申请表》、《离职谈话记录》、工资结算说明、

保险结算说明、《离职员工交接手续表》、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养老和医疗保险减少表、汇总整理,以呈批的形式逐级上报经董事长批示。

4.2.8 将董事长批示的呈批报送财务部和人力资源部,作为制定工资和发放工资的依据。人力资源

部将所有资料存档。

4.3 公司辞退、开除员工离职的办理制度

4.3.1 出现符合法律规范、合同约定情形,公司以书面形式下达辞退、开除解除劳动关系的决定。

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办理员工离职手续办理。 4.3.2 工作交接和结算参照前述款项执行。

4.4 特殊人员离职制度

4.4.1 财务人员离职程序:无论财务人员是否为正式员工,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申请,且严

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公司财务制度中的要求离职,并为在职期间出现的财务问题承担相应责任和负有协助调查的义务。

4.4.2 驾驶员离职程序:除按照上述要求办理离职外,总经办需协助调查该员工在工作期间的出

车记录、维修记录和违章记录,如有罚款和因本人驾驶原因出现的维修,需补齐罚款和维修费用后方可离职。

4.5离职管理

4.5.1 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离职、不辞而别、未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或未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致使公司无法办理或迟延办理相关离职手续的,由员工本人承担经济、法律责任。

4.5.2 员工在未发放奖金前离职的,自动失去各种奖金评定资格,离职后不再发放任何奖金。 4.5.3 离职谈话

4.5.3.1 员工申请辞职的,行政部应与辞职人进行面谈,了解其辞职原因。 4.5.3.2 辞职员工如不能亲临公司会谈,应通过电话交谈。

4.5.3.3 离职谈话清单,经员工和谈话人共同签字,存入公司员工档案。 4.5.4 有下列情况时,审批人有权不予以批准或推迟批准 4.5.4.1员工辞职申请时有账务未清或阶段性工作开展未完成。

4.5.4.2 根据劳动需要,特殊时间段(公司生产任务紧张)不办理离职手续。

4.5.4.3员工辞职不能越级审批,必须严格遵循规定程序逐级审批至最高核决。未按程序逐级审批

或擅自越级审批的,任何部门均有要不予以签批办理辞职手续。

4.6复职

4.6.1凡因违纪而被开除、公司要求终止劳动关系者,公司一律不予再次录用。 4.6.2正常离职者在离职三个月后可向公司申请复职。

5、附则

5.1 本制度从XXX年X月X日起执行。 5.2 本制度由总经办解释和补充。

6、附件:

6.1《离职谈话记录》

6.2《员工离职手续交接单》 6.3《员工离职申请表》

附件一:离职谈话记录

离职谈话记录

附件二:《员工离职手续交接单》

员工离职手续交接单

__年__月__日

附件三《员工离职申请表》

员工离职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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