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公司财务制度

时间:2023-04-27 19:30:06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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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公司财务制度范本

第一章 总则

投资公司财务制度范本

第一条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财务管理和监督职能,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和《公司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各控股公司,控股公司是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应根据相关法规和财务制度,自行制订本制度没涉及的管理办法,对于本制度已有的管理办法,各控股公司应严格执行。

第三条 本公司财务管理由财务结算中心负责。其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公司本部及各控股公司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依法合理筹集资金;参与经营投资决算;有效利用企业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第四条 建立和健全公司内部资金控制制度。保护企业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可靠和有效运用,提高资金利用率,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第五条 本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是:经济责任制与现代企业管理相结合,相互制约与分工合作相结合:

1、权力分隔。每一项经济业务的处理程序,不能由一个部门或一个人包办,以防止差错和弊端。

2、合理分管。实行账物分管、钱账分管、印鉴分管等。

3、审批稽核。任何经济业务的处理都要有明确的授权与审批,同时要经过财务部门的审核与稽核。

4、责任明确。各部门和人员职责分明,任何差错的发生都能明确到个人责任。

5、凭证控制。建立和健全凭证制度及严格传递程序,直到会计资料归档。

6、例行核对。对每一项经济业务和会计记录,都要进行例行核对,以保证账证、账账、账表、账物、账款核对一致。

第二章 资金管理

第六条 公司资金管理的原则是合理使用,减少占压,降低风险,加速周转,提高效益。

第七条 公司财务实行预算管理。对有关财务计划的制订、审批、实施、检查和分析进行全面管理,保证财务工作有序、稳定地进行。

1、公司各部门要在财务结算中心的指导下,编好月份、季度、年度收支预算。月份预算提前一周,季度预算提前半个月,年度预算提前一个月报送财务结算中心。控股公司报财务部,然后由财务部进行汇总,按规定时间送报董事长或各位董事,并报财务结算中心备案。

2、财务部门将公司各部门的财务收支预算汇总,加上公司现金和转账部分,即为全公司的财务收支预算,其中,年度(含半年)预算须经董事会批准,月度、季度预算由总经理批准执行。

3、凡是预算外的财务支出,属于固定资产的或超过5万元以上的,须单列项目报董事会批准,其他的由总经理批准后即可办理,报总公司备案。

第八条 各部门(含控股公司)开支实行审核报销

1、各部门必须填写请购预算。并提出足够理由,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送交财务结算中心或财务部。财务部门根据各部门的预算进行审批,审批后分类送到分管的副总经理审核,最后经总经理批准。

2、对预算外请购单的审批,除办理以上审批手续外,控股公司财务部应报总公司备案。

3、各部门(含控股公司)凡是没有按以上审批手续办理的,市场部不得采购,财务部拒绝付款。

4、用款部门在购置物品验收或付费等业务手续办妥后,应及时将所取得的合法发票单据(在发票反面要注明用途,有经办人,验收人,主管签字)附在原“请购单”存根联后面,到财务部门办理单项报销审核批准手续。

5、凡各部门经办人员所取得的发票单据在月末之前及时报销,不得跨月,不得挂帐。

第九条 按签批金额权限审核付款

1、各部门经办人员填写好请购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财务部初审,送交分管付总审核,最后由总经理审批。

2、专项用途资金支出,在确定的金额内,由分管付总或总经理审核批准;

3、 因经营需要代收代付款项,由财务部门审核批准但必须坚持先收,后付,不改变原款形式用途的原则。

第十条 建立会计和出纳职责分工制度

财务部门设置出纳员岗位,负责办理货币资金(现金,银行存款)的收支业务,会计不得兼任出纳,出纳不得兼任其他需要动用资金的业务工作,除登记现金,银行日记账外,不得保管凭证和其他账目。

第十一条 控制现金的使用范围

按照国家现金管理规定,库存现金只能用于工资性支出,个人劳保支出,差旅费,零星开支,备用金及银行结算金额起点以下的小额款项。其他特殊情况使用现金需要经总经理和财务部门批准 。

第十二条 严格付款审批和支票的签发

所有付款均按审批金额权限并有两人以上有关人员办理。付款支票必须经过两人或两人以上的签章方为有效。财务和支票专用章,必须分别掌管,不准开出“空头支票”“空白支票”,开出支票要进行登记。

第十三条 收付款项要通过会计填制记账凭证

所有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支,都必须通过经办会计审核原始凭证无误后,填制收付款凭证,然后由出纳检查所属原始凭证是否完整后方可办理收付款,并在收付款凭证及所附原始凭证上加盖“收讫”或“付讫”戳记。

第十四条 遵守核定的现金库存限额和银行结算纪律

按日常2-3天开支的现金需要核定现金库存限额,不得超过,不得以白条抵库存。企业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一般应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不准出借银行账户和套取现金。

第十五条 及时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和结账

现金日记账按币种设置,银行日记账要按账号分别设置,每日要结出余额。库存现金的账面余额要由出纳同实际库存现金每日核对相符。银行存款账面余额要与对账单核对,调节相符。

第三章 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第十六条低值易耗品是指金额在2000以下、50元以上,使用年

限较短,不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各种用具、物品以及在经营中使用的包装物、工具用具,办公用具,机物料用品等为低值易耗品。

第十七条 低值易耗品在购买之前应按规定填写请购单,经使用部门

经理签字,综合管理部审核,总经理批准,方能选购。

第十八条 为了加强对在用低值易耗品的管理,综合管理部应按使用部门设置低值易耗品台账。财务部门登记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报废核算情况。

第十九条 使用部门向仓库领用低值易耗品,应填制一式三份的领用凭证,一份留存仓库,作为登记“库存低值易耗品卡片”的依据;一份交给使用部门作为实物管理的依据;一份交给会计部门作为记账的依据。除此以外,各单位应建立“低值易耗品卡片”由有关部门保管、以控制各使用部门的在用低值易耗品。

第二十条 要建立以旧换新的制度,及时按照制度的规定办理,并进行会计处理。要按各使用单位、部门设置在用低值耗品明细账(包括数量和金额),定期与实物核对,并与财会部门的账面余额进行核对。在用低值易耗品以及使用部门退回仓库的低值易耗品,应加强实物管理,并在备查簿进行登记。

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低值易耗品报废时,应由负责使用部门及时填制低值易耗品报废单,填明报废低值易耗品的数量、原价和按照规定对入库残料的作价。由于员工丢失损坏,照章应由员工赔偿。所有离开公司的人员,应办理低值易耗品的退库手续,同时,管理人员应加强对低值易耗品的实物管理。

第二十二条 盘盈的低值易耗品,应当相应冲减有关成本、费用;盘亏或毁损的存货,在扣除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后,计入有关成本、费用账户。存货的盘盈盘亏应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后,按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第二十三条 低值易耗品应当定期盘点,每半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点情况如与账面记录不符,应查明原因,经报批手续后及时进行会计处理,一般在年终结账前处理完毕。

第二十四条各控股公司除了低值易耗品执行本规定,对公司的存货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报总公司备案。

第四章 费用的管理

第二十五条公司对各项费用实行预算管理,各项费用开支均应编制预算计划,费用在预算计划内,可根据第二章第八条规定办理。

第二十六条 费用开支的审批规定

一、公司办公经费等各项费用都应列入公司全年预算计划,各部门根据全年工作规划编制当年预算计划,经公司平衡批准后,按月限额使用。

1、公司各项董事会费用由公司综合管理部归口管理。

2、公司采购办公用品及其他物品,各学会、协会的会费,职工福利费,职工医药费报销,电话费,小车各项维护保养费用等均由综合管理部门根据规定归口管理。

3、职工工资及各项福利费用、教育培训费由综合管理部门按规定归口管理。

4、财产保险、固定资产折旧、资产评估、会计报表审计等费用由财务部归口管理。

5、业务活动经费由综合管理部门管理,财务部门审核,总经理掌握使用。

6、各项广告、策划、咨询、环保费等由总经理掌握使用。

7、外埠差旅费、各项会议费均应事先由各归口部门向公司领导提出申请,批准后再实施。市内出差费用由各部室领导审核,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报销。

二、审批、报销权限

上述各项各类费用发生额在1000元以下的由各归口部门经理签字,财务部门审核(控股公司须经派出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报销。超过1000元的均由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报销。

第二十七条各项管理费用的规定

一、差旅费用

差旅费开支应纳入公司年度成本、费用计划,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按章办事。公司各部门必须按计划在预算范围内开支,超预算开支按规定审批。差旅费应严格执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出差时间。一般员工出差,由部门经理批准;部门经理出差由总经理批准,各控股公司的总经理出差,应事先报告总公司总经理。出差人员在出差前应填写“员工出差申请单”,由各部门经理、财务主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预支差旅借款。出差人员返回后必须在一周内将所借款项结清,差旅费的报销审批程序为:由出差人员据实填写差旅报销单,先由本部门经理签字,再由财务部门审核签字(控股公司须经副总经理审核),最后由总经理签字后到出纳处报销。

说明:1、必须在标准范围内据实报销

2、各控股公司在不高于此标准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标准。

二、业务招待费

1、公司因工作和业务需要开支的所有招待费用,由综合管理部实行统一管理。各部门工作人员因公在外就餐的票据需经综合管理部审核登记、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2、接待费用必须严格控制,在合理、必要的前提下,本着“事前申请、节约得体”的原则,逐笔、逐项按规定报批手续开支。

3、招待费用的审批办法按第四章第二十五条规定办理。

4、每月或每季度由综合管理部和财务部有关人员将接待费用统计、分析后报公司主管领导。

5、在正常的生产经营业务交往活动中,一般不得赠送礼品。如确因特殊情况需赠送纪念品的,需请示公司领导批准。

6、日常接待用品如茶、饮料等,应按季度提出计划,经综合管理部审查批准后,由相关部门采购。

7、凡未办理批准手续开支的费用,一般不得报销;确因特殊情况,事后到综合管理部说明情况补办有关手续,由经办人、接待主管、综合管理部经理证明,公司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

8、凡宴请费用超标准者,须经公司领导特批,方可报销。

9、各部门应按接待标准,严格控制接待费用支出,综合管理部、财务部应严格把关。对违反规定,一律按违反财经纪律和纪检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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