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管理办

时间:2024-05-29 14:44:59 管理办法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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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工会管理办法

工会管理办法1

  为管好、用好用活公司的工会经费,做到“用得合理,职工满意”,更好地为职工服务,为工会建设服务,按照重庆市电力公司工会对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工会会计制度改革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工会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原则

  1、坚持经费独立管理的原则。独立建立银行帐号,实行单位核算。根据审定的预算,工会经费开支,由工会主席"一枝笔"审批。

  2、坚持遵纪守法原则。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规定和开支范围、标准,认真执行工会财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3、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工会经费重点用于维护职工权益、开展职工教育和职工群众活动方面。

  4、坚持“预算管理“的原则。一切费用均应纳入预算,并按重庆市电力公司工会要求,认真编报和执行。

  5、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要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办实事,节约开支,依靠职工用好工会经费,提高工会经费的使用效益。

  6、坚持“民主管理”的原则。定期公布工会帐目,接受会员监督和经费委员会审查及重庆市电力公司工会考核。

  7、坚持“为职工服务”的原则。工会经费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开支;不得支付社会摊派或变相摊派的费用;不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担保和抵押。

  二、工会经费开支范围

  1、会员活动费。主要用会费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及会员特殊困难补助的费用。如会员活动日郊游活动、联欢会、参观、电影、舞会、游园以及其他集体活动的费用等。

  2、职工活动费。主要用于职工开展教育、文娱、体育、宣传活动以及其他活动等方面的开支。

  职工教育费。主要用于工会举办的职工教育、业余文化、技术、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学、消耗用品;职工教育所需资料、教师酬金;优秀教师、学员(包括自学)奖励;工会为职工举办政治、科技、业务、再就业等各种知识培训等。

  文体活动方面。主要用于工会举办职工业余文艺活动、节日联欢、文艺创作、美术、书法、摄影、展览;文体活动所需设备、器材、用品购置与维修;文体汇演、比赛奖励;以及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补助费、误餐费、夜餐费等。

  宣传活动方面。主要用于工会组织政治、时事、政策、科技讲座、报告会的酬金;工会组织技术交流、职工读书活动以及举办展览、黑板报等所消耗的用品;重大节日工会组织活动的宣传费;工会举办图书室、阅览室、读报组所需图书、报刊以及工会宣传的消耗用品费等。

  其他活动方面。除上述支出以外,用于工会开展的其他活动费用。如:职工集体福利补助等。

  3、工会业务费。主要用于履行工会职能、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和开展业务工作等方面的费用。如: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学习政治、业务所需费用;培训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所需教材、参考资料和讲课酬金;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的奖励;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费用;建家活动费用;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开展的法律咨询服务、劳动争议协调等各项工作活动的费用;慰问困难职工的费用;工会办公、差旅、维修等方面的费用。

  4、事业支出。主要用于工会管理的为职工服务的文化、体育、教育、生活服务等附属事业的相关费用以及对所属单位必要的补助支出。

  5、其他支出。主要用于以上支出以外的,由工会组织的活动费用。

  6、上解经费支出。按规定比例上解重庆市电力公司工会的经费。

  工会在保证正常工作活动且经费结余的前提下,可用部分结余经费或实物开办为职工服务的"三产"或作为投资经营。但必须进行可行性经济分析论证,经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同意,工会委员会讨论决定后编列预算,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履行必要的法律手续,确保投资项目的保值增值。

  工会应根据实际需要和经费可能以及本规定的开支原则、范围、编列预算,掌握使用。基层分会如果经费确有不足,影响工会工作正常开展时,可按《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和规定,商请行政给予补助。

  三、国家规定由行政承担的费用开支

  根据《工会法》、全总、财政部及国家的有关规定,下列费用应由行政列支:

  1、基层分会办公用房、文艺、体育、教育和服务等活动场地设施、设备及其维修、水、电、取暖等费用。

  2、基层分会专职人员的工资、奖金、医疗、补贴、劳动保护费用及其他福利待遇。

  3、基层分会专职人员的离退休费及退职生活费。

  4、基层分会兼职干部短期学习工资及差旅费。

  5、工会组织的劳动竞赛、技术交流、技术革新活动所需的奖励费用。

  6、公司光荣榜制作的设备材料费

  7、公司部门、厂队室、班组订阅的报刊费。

  8、公司行政主办由工会进行管理的宣传设备等费用。

  9、由行政方面或委托工会布置的庆祝"五一"节、“国庆节”及其他重大节日所需的宣传活动费。

  10、行政方面委托工会举办的劳模、积极分子及先进生产(工作)者等方面的会议费和奖励费。

  11、基层分会为搞好劳动保护工作所需的费用以及劳动保护宣传教育费。

  12、公司工会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所需的各项费用。

  13、由工会管理的困难职工补助费。

  14、公司的职工教育费。

  15、工会组织劳模、先进生产(工作)者休养活动的往返差旅费、宿费、伙食补助。

  16、工会组织职工疗(休)养活动的费用。

  四、附则

  1、本管理办法由公司工会委员会负责解释。

  2、本管理办法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工会委员会修改或补充。

  3、本管理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工会管理办法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工会财务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工会会计制度》等有关法规和集团公司及炼化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会经费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科学合理编制预算,真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加强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工会经费是指按照规定拨交的经费、会员会费及其它补助、收入。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企业工会经费的使用与管理。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工会主席是工会财务行为的责任人,对工会的财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六条 工会经费管理遵循的原则:

  (一)遵纪守法原则。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

  (二)经费独立原则.按照规定应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三)预算管理原则。工会经费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四)依法收缴原则。依法收缴工会经费,并按规定留成上缴。

  (五)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原则。工会经费的年度预算应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年度工会工作计划的要求编制和支出。

  (六)服务职工原则。工会经费的使用应突出重点,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七)勤俭节约原则。工会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八)民主管理原则.要依靠职工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接受会员监督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第七条 工会财务人员由企业财务部门派出,工会设专职或兼职的会计和出纳。工会会计是工会核算、反映、监督工会预算执行和经济活动的专业会计.会计、出纳不能由一人担任,遵循钱、账、物分开管理原则。

  第八条 会计人员必须持有财政部门统一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岗,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技能. 第九条

  成立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监督工会经 费的使用情况,定期公布账目,接受会员监督和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查。

  第十条 工会经费的使用和开支,实行工会主席审批原则。

  第十一条 工会的一切经济活动受企业相关管理制度的约束。

  第三章 预算管理

  第十二条 预算是指工会根据发展规划和目标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工会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所有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第十三条 工会要实行预算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包括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决算、分析和考核等制度。

  第十四条 工会所有支出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对临时增加的、突发性的事项可先实施,随后再完善预算流程,确保所有支出都能通过预算管理执行。

  第十五条 工会要加强预算支出的管理,经批复的工会预算是控制工会日常业务、经济活动的依据和衡量其合理性的标准。

  第十六条 工会要严格执行批复的预算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不得以领代报,不得擅自改变预算资金用途.并将预算进行分解,落实到具体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

  第四章 收入管理

  第十七条 工会经费的收入范围。

  (一)拨交经费收入:企业财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有关规定每月按全部职工(含各类补贴、津贴、奖金、加班加点工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以及本单位支付的各类临时用工的劳务费)的2%,提取并足额向本级工会拨交的工会经费;

  (二) 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三) 单位行政的补助收入;

  (四) 地方政府,集团公司及炼化公司的专项补助收入;

  (五)其他收入

  第十八条 禁止不按比例收取、计提工会经费,每月计提工会经费,应按照规定开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企业财务部门按规定结转。

  第十九条 工会财务人员将收到的会员会费及时存入工会的账户,同时做好会计账簿的记录工作. 第二十条 工会因开展大型职工活动、承办劳动竞赛等活动经费不足时,可以向上级工会组织或企业行政申请给予补助,但应经企业有关会议研究决定。工会承担的不属于工会经费列支的活动项目除外。

  第五章 支出管理

  第二十一条 工会经费支出范围。工会经费支出包括: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补助下级支出、资本性支出、职工集体福利支出以及其它支出。

  (一)职工活动支出:指工会为会员及其它职工开展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发生的支出。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职工教育支出:用于工会组织开展的职工教育、业余文化、技术、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学消耗用品;劳动竞赛所需的教材、教学消耗用品;职工教育所需资料、教师酬金;优秀学员(包括自学)奖励;为职工举办政治、法律、科技、业务、再就业等各种知识培训等。

  2、文体活动支出:包括工会组织举办的职工业余文艺活动、节日联欢、文艺创作、美术、书法、摄影、展览等各类活动;文体活动所需设备、器材、用品购置与维修费;文艺汇演、体育比赛及奖励;各类活动中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补助费、夜餐费等;组织会员观看电影,开展春游、秋游(一年不超过两次,并严格控制在省内,做到当日往返)等集体活动。

  3、宣传活动支出:包括工会组织政治、时事、政策、科技讲座、报告会的酬金;工会组织技术交流、职工读书活动以及举办展览、黑板报等所消耗的用品;工会组织的重大节日活动的宣传费;工会举办图书馆、阅览室、所需图书、报刊以及资料费等.

  4、其它活动支出:工会开展的如计划生育等其它活动支出.

  (二)维权支出: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争议、开展职工劳动保护、向职工提供法律服务、对困难职工帮扶、向职工送温暖等维护职工权益活动中发生的支出。

  (三)业务支出:指工会培训工会干部、加强自身建设及开展业务工作发生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对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培训所需教材资料和讲课酬金等;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奖励;组织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协作活动费用;召开工会工作会议、委员会、经审会及工会专业工作会议的会议费;工会开展工会组织建设、考核表彰、建职工之家活动、大型专题调研等专项业务支出;经审经费、工会办公、差旅费等其他专项业务的支出;不属于以上开支的其它业务支出。

  (四)补助下级支出:工会按有关规定给下级工会的回拨经费补助、对下级工会指定项目的补助、对下级工会的困难职工帮扶补助、开展送温暖活动的补助、拨付下级工会用于慰问在自然灾害中经济财产遭受损失、生活遇到困难的职工和家庭的补助。

  (五)资本性支出:工会从事建设工程、设备及工具购置、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购建而发生的实际支出.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施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购建等资本性支出。在行政承担资本性支出经费不足,且工会有经费结余的情况下,工会经费可以用于必要的资本性支出。

  (六)职工集体福利支出:主要用于工会组织的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会员个人和家庭发生困难情况的补助,以及会员本人过生日的慰问等

  (七)其它支出:以上支出项目以外的各项支出。如捐赠支出、资产盘盈亏等。

  第二十二条 工会经费的50%经由炼化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上交集团公司工会账户,10%上交炼化公司工会,40%留存用于工会活动支出。

  第二十三条 工会按期上解工会经费时,由经办人员申报费用预算并填写付款通知单,付款通知单首先由工会负责人审核、工会主席审批,经工会会计审核签字确认,然后依次由财务部门负责人、总会计师审批,出纳依据审签手续齐全的单据进行付款。

  第二十四条 不属于工会经费的支出.

  (一)基层工会兼职干部短期学习的工资及差旅费。

  (二)工会组织的劳动竞赛、技术交流、技术革新活动所需的奖励费用.

  (三)光荣榜制作的设备材料费。

  (四)车间、科室、班组订阅的报刊费。

  (五)由工会布置的庆祝“五一”节、“国庆"节及其它重大节日所需的宣传活动费。

  (六)受委托由工会举办的劳模、积极分子及先进生产工作者等方面的会议费和奖励费.

  (七)基层单位行政组织的职工教育培训.

  (八)工会组织劳模、先进生产工作者休养活动的往返差旅费、住宿费、伙食补助等。

  (九)工会组织职工疗(休)养活动、体检及受委托组织的其它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第二十五条 严禁将工会经费用于服务职工群众和开展工会活动以外的开支.

  (一)严禁用工会经费购买购物卡、代金券等,搞请客送礼等活动。

  (二)严禁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

  (三)严禁用工会经费支付高消费性的娱乐健身活动。

  (四)严禁利用工会账户,违规设立“小金库”。严禁坐收坐支,严禁公款私存,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

  (五)严禁将工会账户并入其它账户,使工会经费开支失去控制。

  (六)严禁截留、挪用工会经费.

  (七)严禁用工会经费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

  (八)严禁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第二十六条 为支持各基层工会委员会(工会小组)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工会会费按照60%比例返还。基层工会应有一名委员负责返还会费的收支记录和报账。

  第二十七条 工会发生一般支出,由工会研究决定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计划的申报工作。进行结算时,由经办人员按要求填写付款通知单或费用报销单,经工会负责人审核、工会主席审批后,附相关附件,依次由财务部门负责人、总会计师和企业长审批,财务部门依据审签手续齐全的单据进行账务处理。

  第二十八条 工会发生资本性支出及其他重要支出时,除上述程序外,还必须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方可实施。

  第六章 工会财务会计管理

  第二十九条 工会财务库存现金限额是1000元,财务人员收付现金后,要做到日清月结.月末,由会计监督盘点现金,核对无误后,编制现金盘点表后存档。

  第三十条 工会财务人员应每月定期与银行对账,同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保证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后存档。另外,每月也应和企业财务核对往来账,确保无误。

  第三十一条 工会财务人员每月月末编制会计报表,报工会及相关领导,同时上报炼化公司财务部门。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二条 工会经费、财产和上级拨给工会使用的不动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

  第三十三条 加强工会经费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工会负责对下属基层工会的收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肃财经纪律,提高经费使用效率。

  第三十四条 加强工会经费审查审计监督。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要认真按照经费审查相关规定要求,做好工会经费收支审查审计监督工作,确保工会经费依法依规合理使用。

  第八章 附 则

  监督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与。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工会管理办法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职工文体工作要紧紧围绕企业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工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开展科学、文明、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丰富多彩,富教于乐。

  第二条工作重点要放到基层,文体部要认真指导,组建各种运动队和协会,通过活动增强广大职工的体魄,增强企业的.凝聚力,使职工以旺盛的精力和热情做好本职工作。

  第二章群众文化,职工文体工作具体内容

  第三条抓好工会活动阵地,发挥俱乐部活动阵地作用,使更多的人受到教育和启迪。

  第四条成立公司艺术团,坚持业余志愿的原则开展各项活动。以文艺节目形式注重塑造“大无缝人”典型形象,扩大激励鼓舞作用。反映职工的精神面貌和新人新事。

  第五条运用文化活动阵地举办“赞公司,树主人翁风采”美术、书法、篆刻等展览活动。

  第六条结合市总工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积极组织基层工会开展健康有益的文艺活动,举办声乐、器乐、舞蹈、健美操、交谊舞等培训班,培养基层工会文艺骨干力量,定期举行公司文艺汇演,在各项文艺活动中不断发现培养各类文艺人才,为活跃职工文化生活服好务。

  第七条加入中国冶金体协组织,并成立公司体协组织,各二级单位成立体协分会。

  第八条成立公司足球队及各种体育代表队,棋类、龙舟代表队,田径代表队。公司职工体育运动队是职工业余体育群众团体,在文体部直接领导下开展各项活动,代表公司参加全国冶金体协、市体育比赛。为公司争夺荣誉。

  第九条贯彻落实职工体育工作目标考核记分评比办法,半年予评,一年一总评,并向市推荐市级先进,抓好典型以点带面,树立样板,总结经验,表彰先进。

  第十条举办体育专项裁判员培训班,并考核合格后定级发证章、证书。

  第十一条公司工会及二级单位工会要搞好企业文化职工文体工作的建档,建卡、造表、造册工作,建立健全各项文体工作的规章制度,使工作达到规范化,制度化。

  第三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办法解释属集团公司工会。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一九九五年二月发布的“公司群众文化,职工文艺,体育工作的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工会管理办法4

  为了满足广大职工对知识及精神文明的不断增长要求,管理好工会图书馆,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图书馆管理

  (一)图书馆管理人员要熟悉馆藏图书,保管好图书,要及时准确排列录入新书,不得出现重号,并熟悉图书分类方法,同版本书不得出现异号,如有差错要及时改正。

  (二)每天需整理架上书及报纸、期刊,桌椅摆放要整齐,要保持图书馆阅览室干净卫生,桌椅清洁无灰尘。

  (三)要为读者提供优质服务,积极辅导读者阅读,管好阅读室秩序,制止读者吵闹,保持安静,要求读者遵守规章制度。

  (四)报纸期刊要及时上架,闭馆前须关灯、断电、关闭风扇、空调、门窗。

  (五)馆内业务工作计算机是图书馆的业务工作设施,不得作为它用,图书资料要定期备份数据,以防信息丢失。

  (六)图书馆是重点防火部门,禁止吸烟,禁止一切明火,禁止使用电炉、电烙铁等电器,严禁带入易燃易爆及其危险品。

  图书管理人员需会使用防火器材,节假日前夕要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不留安全隐患。

  第二条读者须知

  (七)室内禁止吸烟、吃东西,不准随地吐痰和扔纸屑。

  (八)读者借阅图书在计算机上查阅图书信息应按操作规程操作,不得随意删除、卸载硬盘上的文件,违者罚款并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九)请保持室内清洁安静,请勿大声喧哗,进入阅览室应关闭手机或将手机打到振动,请讲究文明,谢绝穿背心、拖鞋者进入阅览室。

  (十)请爱护阅览室其他一切设施,书刊报纸及座椅应轻拿轻放。

  (十一)阅览室的书刊不得随意携出室外,否则按窃书处理。

  (十二)请爱护图书,严禁涂抹折损。

  第三条借阅证的发放及管理

  (十三)渭华集团所有职工均可凭本人工会会员证到图书馆阅览室办理图书借阅证,办理图书借阅证须缴纳押金50元。

  (十四)图书借阅证应妥善保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代借或涂改,否则本馆有权收回。借阅证遗失后,应及时到馆说明情况,办理挂失手续,办理新证须缴纳一元新证工本费。如读者办理新证后,原证找回应立即将旧证交回本馆,补证费不退。如发现新旧证同时使用,一经发现罚款10元。

工会管理办法5

  1、目的

  为加强对公司工会经费的使用与管理,明确工会经费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审批程序和批准权限,管好、用好工会经费,使工会财务工作适应工会工作全面开展,更好地面向基层,为员工群众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工会成员(实习、试用职工除外)。

  3、工会经费的来源

  3.1公司拔交经费:公司按照国家工会有关规定额度,按照全部职工上月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经费,其中40%上缴上级工会,60%留存公司工会使用,每月将经费直接划转入公司工会银行帐户。

  3.2工会会员交纳的会费:结合工会法及公司职工工会情况,工会会员(职工)按照规定每月缴交会费统一为10元/人(实习、试用期员工除外),此款项将直接从工会会员每月的工资中扣除。

  4、工会经费的使用与管理

  4.1工会开设银行帐户,由工会财务统一建立工会帐务和管理,包括工会经费现金管理、工会日常报销帐务。

  4.2工会经费使用需要经过一定的审批程序和符合规定范围内才能使用。、

  5、职责

  5.1员工提报申请或由工会干事统一办理;

  5.2人力资源部审核确认是否在职员工,且其申报事宜是否符合发放规定;、5.3工会财务审批与作业;

  5.4工会主席审批,超出工会经费使用范畴的,报请总经理审批。

  6、经费使用范围

  6.1结婚、生育礼金、6.2住院慰问金、6.3丧亡慰问金

  6.4员工活动经费:工会组织会员开展各种集体活动,丰富员工精神文化生活,如文体活动。

  6.5员工困难补助费

  6.6工会其他开支:报刊、书籍、工会会员培训教育活动费用,工会活动和工会会员关怀所产生的交通费。

  7、经费标准

  不在此表中的其它如活动经费、困难补助等,标准由工会主席召集工会主要负责人,在经费范围内给予标准的.核定,并由工会干事负责按流程审批。

  备注:直系亲属包括员工的配偶、父母及子女。

  8、申请流程

  8.1结婚礼金及生病、丧亡慰问金由员工本人或其它同仁知会工会干事,工会干事获悉相关事件后,统一办理礼金或慰问金申领手续。

  8.2工会干事按上述各类礼金、慰问金及其它经费的标准,填写相应的《工会经费申请审批表》,提交工会主席、公司人力部及工会财务进行审批。、8.3工会经费审批通过后,由工会干事负责向出纳领取相应的慰问金或礼金。如需购买礼品、慰问品的,事后向工会财务人员提供相应的票据充帐。

  8.4对于每次的经费使用情况,由工会干事负责在《工会经费使用登记表》中进行明细的登记及备案。

  8.5申请补助须在事实发日起3个月内提出,逾期视同放弃。

  9、超过工作经费限额的款项,需按公司以下流程单独申请:

  由工会干事提出申请,提交工会财务审核后,提交工会主席、人力部、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审批。

  10、其他未尽事宜依上级工会规定或公司工会另行规定。

  11、附工会经费申请审批表

  经费申请审批单

工会管理办法6

  一、宗旨与目的

  传播爱心,弘扬美德,在客服中心形成互助的良好团队氛围;培养客服人感恩的精神情操及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扶危济困,切实为有需要的员工提供及时有效的帮助。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任职xxxx公司客户服务中心、且已成为工会会员的公司员工,或由客服中心工会代管的所有工会会员。

  三、基金来源

  1、工会经费:省中心工会下拨的用于困难帮扶的专项工会经费,

  2、员工捐款:针对特殊时期、事项,由工会牵头组织的员工自助捐款。

  四、基金管理

  1、本基金统一由省客服中心工会设专人、专户管理;设置“爱心”基金科目及各中心工会分会明细科目,对基金的具体来源、金额、支出、用途等事项进行登记;

  2、每年工会经费拨备的基金额度根据当年客服中心工委会及工会主席审批确定的`人均标准及客服中心人员编制数计算得出,并按人数分配到各中心工会分会的专户上;

  3、 “爱心”基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允许提取任何劳务费用或挪作他用;各中心年度结存额可结转至下一年度累计使用。

  4、“爱心”基金的使用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客服中心工会根据使用员工的具体情况进行资格审核,重新调整。

  5、“爱心”基金的使用实行透明化管理,省客服中心工会定期通过发文形式对基金使用、结余等情况进行公布。

  6、如遇特殊情况:基金不足等,可由各中心工会分会提出申请追加基金额度。

  五、启用或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启用或者申请“爱心”基金:

  1、面对在全国、全省范围内影响较大、灾情较严重的地震、旱灾、洪灾、火灾、雪灾、滑坡等重大自然灾害,及交通、矿难等重大事故,客服中心工会视中心员工受影响程度启用;

  2、因员工本人严重疾病造成的经济困难:如恶性肿瘤、血液病(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等,员工可自行申请或由中心内其他员工代为提出申请;

  3、员工本人因特大交通事故致残,暂时或部分丧失工作能力;员工可自行申请或由中心内其他员工代为提出申请;

  4、无法抗拒的天灾人祸及意外致员工本人或其家庭成员生活水平窘困,员工可自行申请或由中心内其他员工代为提出申请;

  六、基金启用或申请标准

  1、重大灾难及事故应急保障过程中产生的基金发放标准不设上限,由省客服中心工会结合灾情及基金结余情况进行使用;

  2、因员工本人严重疾病造成的经济困难,每年申请不超过2次,全年不超过xx元;

  3、 特大交通事故致残,暂时或部分丧失工作能力,员工工每年申请不超过2次,全年不超过xx元;

  4、 无法抗拒的天灾人祸及意外致家庭成员生活水平窘困,员工每年申请不超过2次,全年不超过xx元。

  七、启用或申请程序

  (一)、省客服中心工会启用“爱心”基金,需由客服中心工会主席审批通过方可实施;

  (二)、员工申请“爱心”基金,按以下程序进行:

  1、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连同疾病证明、医疗费用清单和相关材料提交所在工会小组组长审核;

  2、工会小组长审核通过,签上意见后上报区域中心工会分会初审;

  3、工会分会初审后,召开区域中心“爱心”基金员工审核小组会议对申请人综合情况(困难情况、材料情况、申请额度等)进行审核;审核后提交工会分会主席审批;

  4、区域中心工会分会主席审核通过后上报客服中心工委会审批;经客服中心工委会半数以上人员通过方可批准发放。

  5、基金专管人下发“爱心”基金并进行账务登记。

  (三)、区域中心“爱心”基金员工审核小组职责及运作模式

  1、成员组成:由本中心工会分会副主席、工会干事及每个专业室推荐的一名员工组成。各室推荐的同一名员工不能连续参加两次审核工作。

  2、日常运作:在区域中心工会分会收到员工“爱心”基金申请后,临时组织成立员工审核小组,小组成员只需完成当次申请的审核工作并签名确认。如日后需调查了解,成员也应积极配合完成。

  3、主要职责:对员工的日常实际情况(含工作、生活情况)进行反馈;对员工困难情况、申报材料情况进行审核;对基金申请额度进行审核;对参与审核所掌握的员工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八、“爱心”基金追加申请程序

  1、由各中心工会分会提出申请(以公文形式);

  2、经客服中心工委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并提请工会主席审批通过后,方可追加。

  九、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十、本办法由xxxx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工委会解释。

工会管理办法7

  一、财务管理

  (一)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工会财务管理体制,我市工会的财务实行二级管理,市工会为一级管理机构,县(市)工会为二级管理机构。市工会负责管辖所属各县(市)局工会。

  (二)根据市局制订的市县财务集中管理和会计核算一体化办法,各县(市)局工会经费统一集中市局财务部门按职工工资总额2%计提,并于季末月前全额拨交市工会。

  (三)市工会收到财务部门划拨的经费后,应向财务部门出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作为企业列支成本依据。

  (四)市工会按财务部门划拨经费总额的35%于季后次月20日前上缴省工会,并按规定比例向下属基层工会下拨经费,下属基层工会按规定比例上缴地方总工会。

  (五)基层工会按照会员本人每月工资收入的0.5%计算收取的会员会费,全部留本级工会使用。

  (六)坚持经费独立管理原则,独立建立银行帐户,库存现金应按照银行核定的现金限额留存。

  (七)从事工会会计、出纳工作的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资格证,严格执行钱帐分管原则,会计、出纳不得由一人兼任。每月月末出纳须与会计、银行核对现金和银行存款结余,如发现余额不符,应立即查明原因。

  (八)各项暂收、暂付款应及时催收结算。

  (九)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认真贯彻工会财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不得开设两个以上银行帐户,不准设小金库。

  (十)认真执行工会经费预、决算制度,及时编报工会预、决算报表。

  (十一)各级工会使用工会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须配备兼职人员负责工会固定资产的管理。对固定资产要分类建卡登记,每年查对实物一次,保证工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十二)工会经费开支执行主管财务的工会主席审批,涉及重大项目的开支要坚持工会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要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提高工会经费的使用效益。

  (十三)工会经费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的开支;不得支付社会摊派或变相摊派的费用;不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担保和抵押。

  (十四)工会经费的使用情况应向本级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报告,接受会员的监督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十五)工会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退职时,均应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办理移交手续,移交人列明移交清单,移交事项清楚,由移交人和接办人双方确认,由主管领导监交。移交人经工会领导审批后,始得离退职。

  (十六)工会领导人必须以身作则,模范地遵守财经纪律,加强对财务人员的检查监督。工会领导人对工会经费的使用和各项财产的完整负完全责任。工会领导人离任时应按规定进行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审计。

  (十七)加强各级工会财务电算化、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工会财务信息化管理水平。

  (十八)工会财务人员须严格按规定正确使用《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不得利用收据为企业虚增计提工会经费成本。

  (十九)《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统一由市工会向省工会领取;凭用完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存根向省工会申领新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

  (二十)必须妥善保管《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如发生遗失,应立即向上级工会报告。

  (二十一)妥善保管工会财务档案,保存期限参照企业财务管理办法。

  二、工会经费开支范围

  (一)会员活动费。用于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及会员特殊困难补助的费用。如会员活动日、郊游活动、联欢会、参观、电影、舞会、游园以及其他集体活动的费用等。

  (二)职工活动费。用于开展职工教育、文娱、体育、宣传活动以及其他活动等方面的开支。

  职工教育方面。用于工会举办的职工教育、业余文化、技术、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学、消耗用品;职工教育所需资料、老师酬金;优秀教师、学员(包括自学)奖励;工会为职工举办政治、科技、业务、再就业等各项知识培训等。

  文体活动方面。用于工会举办职工业余文艺活动、节日联欢、文艺创作、美术、书法、摄影、展览;文体活动所需设备、器材、用品购置费与维修;文体汇演、比赛奖励;以及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补助费、误餐费、夜餐费等。

  宣传活动方面。用于工会组织政治、时事、政策、科技讲座、报告会的酬金;工会组织技术交流、职工读书活动以及举办展览、黑板报等所消耗的用品;重大节日工会组织活动的宣传费;工会举办图书馆、阅览室、读报组所需图书、报刊以及工会宣传需要的消耗用品费等。

  其他活动费方面。除上述支出以外,用于工会开展的其他活动的费用。如:职工集体福利事业补助等。

  (三)工会业务费。用于履行工会职能、加强自身建设和开展业务工作等方面的费用。如: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学习政治、业务所需费用;培训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所需教材、参考资料和讲课酬金;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的奖励;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费用;建家活动费用;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开展的法律咨询服务、劳动争议协调等各项工作活动的费用;慰问困难职工的费用;基层工会办公、差旅、维修等方面的费用。

  (四)工会行政费。县级以上工会用于行政管理开支的费用。包括:办公、通信、差旅、接待、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的购置与维修等费用。

  (五)事业支出。用于工会管理的为职工服务的文化、体育、教育、生活服务等附属事业的相关费用以及对所属事业单位必要的补助支出。

  (六)其他支出。用于以上支出以外的.,由工会组织的活动费用。

  (七)上解经费支出。按规定比例上解上级工会的经费。

  基层工会应根据实际需要和经费可能以及本规定的开支原则、范围,编列预算,掌握使用。基层工会如果经费确有不足,影响工会工作正常开展时,可按《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商请行政给予补助。

  三、国家规定由行政承担的费用开支

  根据《工会法》、全总、财政部及国家的有关规定,下列费用应由行政列支:

  (一)基层工会办公用房、文艺、体育、教育和服务等活动场地设施、设备及其维修、水、电、取暖等费用。

  (二)基层工会专职人员的工资、奖金、医疗、补贴、劳动保护费用及社会养老保险等其他福利待遇。

  (三)基层工会兼职干部短期学习期间工资及差旅费。

  (四)工会组织的劳动竞赛、技术交流、技术革新活动所需的奖励费用。

  (五)企业光荣榜制作的设备材料费。

  (六)企业车间、科室、班组订阅的报刊费。

  (七)由行政方面或委托工会布置的庆祝“五一”节、国庆节及其他重大节日所需的宣传活动费。

  (八)行政方面委托工会举办的劳模、积极分子及先进生产(工作)者等方面的会议费和奖励费。

  (九)基层工会为搞好劳动保护工作所需的费用以及劳动保护宣传教育费。

  (十)企业、事业单位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所需的各项费用。

  (十一)由工会管理的企业职工困难补助费。

  (十二)基层单位行政办学的职工教育费。

  (十三)工会组织劳模、先进生产(工作)者休养活动的往返差旅费、宿费、伙食补助。

  (十四)工会组织职工疗(休)养活动的费用。

  四、会计报表的审编上报

  (一)各级工会要按规定定期编制会计报表,定期向本级工会领导和上级工会报告本级工会财务会计状况。各基层工会按规定时限上报市工会,由市工会负责汇总上报省工会。

  (二)工会会计报表包括经费收支预算表、资产负债表、经费收支决算表、往来款项明细表、报表分析说明书、经费收支汇总表。

  (三)报表分析说明书应分析说明工会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工会在筹集、分配、使用、管理经费过程中的成绩和问题,分析影响预算执行的原因,经费收支变动趋势,提出改进措施、意见和建议。

  (四)各县(市)工会每年1月25日前将相关报表上报市工会,市工会连同本级工会的报表一并汇总后,于2月20日前上报省工会。

  (五)会计报表要做到数字正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会计报表必须经工会主管财务的领导审阅签章并加盖公章后上报。

  五、财务检查

  基层工会的财务检查以自查为主,市工会负责对所属县(市)局工会财务进行检查,每年检查的单位不少于50%,按照《市基层工会财务会计工作考核评分办法》的内容和要求进行检查及评分,并写出财务检查报告上报省工会。

  基层工会每年不少于一次向本级经费审查委员会汇报经费收支情况,自觉接受审查,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纠正。

  此《办法》从发文之日起实施。

工会管理办法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会工作,切实发挥各级工会组织在团结组织职工、维护职工权益、促进公司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工会法》、《劳动法》、《中国工会章程》、《企业工会工作条例》、《中电投集团公司工会工作条例》和上级工会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办法适用于公司经营管理,本办法对所属各单位由要求的,各单位遵照执行。

  第三条公司工会委员会(简称公司工会)及其所属各级工会组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坚持“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企业工会工作原则,全面履行工会的各项职能,发挥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团结和动员职工为实现公司“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做贡献。

  第二章、公会管理职责

  第四条、公司工会及其所属各级工会组织是中华全国总工会的基层组织,是企业工会会员和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

  第五条、组织职工依法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和其他形式,参加企业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决议的执行。

  第六条、帮助和指导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定额、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与企业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和各专项集体合同,并监督集体合同和各专项集体合同的履行。

  第七条、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攻关、技术协作、发明创造、岗位练兵、技术比赛等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

  第八条、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提高职工综合素质,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组织培养、评选、表彰劳动模范,负责做好劳动模范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条、协助和督促企业做好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和保险福利等方面的工作,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参与劳动安全卫生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企业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做好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做好职工互助保险基金、送温暖救助基金和职工特重病救助基金的管理工作,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第十条、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加强组织建设,健全民主生活,做好会员会籍管理工作,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资产。

  第十一条、坚持群众化、民主化,实行会务公开,凡涉及会员群众利益的`重要事项,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工作计划、重大活动、经费收支等情况接受会员监督。

  第十二条、按照会员和职工群众的意愿,依靠会员和职工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工会活动。

  第十三条、工会召开会议或者组织职工活动,需要占用生产时间的,应当事先征得企业的同意,工会非专职委员占用生产或工作时间参加会议或者从事工会工作,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工资照发,其他待遇不受影响。

  第十四条、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建立会员评议建家工作制度,增强工会凝聚力,提高工会工作水平,、推动企业关爱职工,引导职工热爱企业,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第三章、公会权利义务

  第十五条、公司工会及其所属各级工会组织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依法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协调企业劳动关系,推动建设和谐企业,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工会管理办法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保障职工合法权益,调动和发挥职工积极性、创造性,增强企业凝聚力,推动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依据《公司法》、《工会法》、《工会章程》和《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条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基层各单位工会工作的开展,作为检查、指导考核全公司工会工作的依据。

  第二章 工会组织建设

  第三条 公司工会在公司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代表广大职工的利益,认真履行建设、维护、教育和参与各项职能,同时接受上级工会的领导、监督和检查,并对分公司和项目工会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考核工作。

  第四条 分公司和直属项目工会工作委员会(简称工委)、分公司所属工会委员会(简称工会)是分公司工会派出机构,随着分公司和项目部的设立而组建。分公司和项目工委对参建单位工会履行指导、帮助、协调职能,并对本单位使用外部劳务公司工会实行托管。

  第五条 分公司、项目工委(工会)一般由5—7人组成,工委(工会)委员会由项目党工委组织进行xxx选举后报派出单位工会批准;工委主任(工会主席)一般由分公司、项目部党工委负责人兼任。工委(工会)应指派人员负责具体工作。

  第六条 凡有会员25人以上的分公司、项目部,应当建立工会委员会;不足25人的,可以设立工委主任或工会主席,人员较少的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

  第七条 凡有10名以上女职工的分公司和项目部,应当建立女职工委员会,在同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不足10名的应设女职工委员。

  第三章 xxx管理

  第八条 公司和分公司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管理制度,认真落实职工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公司和分公司的重大事项须经职代会审议,职代会评议企业领导干部要形成制度。

  第九条 各级工会参与企业决策和管理形成制度。积极反映职工群众对企业管理、发展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公司制企业的董事会和监事会中,有工会组织职工xxx选举产生的一定数量的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并通过制度保证职工代表有效地行使职权,切实发挥作用。

  第十条 公司建立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建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节组织,形成协调企业劳动关系问题的'有效机制。

  第十一条 项目要建立xxx管理大会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参会人员为项目部机关全体职工、施工队党政领导及技术人员和工班长等。xxx管理大会重点解决施工组织方案、项目总目标、阶段性目标及施工过程中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管理经验和存在问题等,同时xxx管理大会要让职工了解掌握项目的总体进度、质量、安全、业主评价及成本核算等情况,充分听取职工的意见,调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落实职工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第十二条 职工代表大会和xxx管理大会程序要规范,资料要齐全,同时要坚持评议领导干部制度,完善推荐后备领导干部程序。

  第十三条 落实企务公开制度,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技术、组织机密的事项均应公开,包括项目实施性组织方案、施工队的选择、物资设备招标采购、成本控制、工资奖金、质量安全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等都要以xxx议事会、情况通报会、企务公开栏、内部刊物等为载体,及时真实地向职工公开,确保职工的知情权和xxx监督权。

  第十四条 企务公开要有组织、有制度、有内容、有形式、有台帐,内容全面具体,真实可信。

  第四章 权益维护

  第十五条 公司研究决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六条 公司研究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并邀请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列席有关会议。

  第十七条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在维护国家和企业总体利益的同时,要更好地代表职工并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 帮助、指导职工与企业签订并执行劳动合同,自觉履行并督促行政贯彻落实企业集体合同。遇有下列侵犯职工劳动权益情形,工会应当代表职工进行维权,并与行政达成一致意见予以改正:

  (1)克扣职工工资和拖欠职工工资超过3个月的;

  (2)不按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种社会保险费的;

  (3)不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

  (4)随意延长劳动时间的;

  (5)侵犯女职工特殊利益的;

  (6)其他严重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

  第十九条 参与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参加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及女职工特殊利益的问题和行为进行调查,有关部门和人员应当予以协助和配合。

  第二十条 突出维护职能,协调各方面的关系,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按时收缴职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第二十一条 按职工工资总额1%提取“三不让”承诺专项资金,把送温暖和“三不让”工作落到实处。

  第五章 建家建线

  第二十二条 坚持依靠职工群众办企业的思想,真正按照职工的意愿开展活动,努力推进工会工作群众化、***化、社会化,形成上下联动、合力运作、内外协调、富有活力的工作机制,突出重点,体现特点,创造亮点,保障职工利益得到最大实现。

  第二十三条 加强《工会法》和工会知识宣传教育,加强对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的培训,加强工会工作的分类指导,注重培养和推广典型,及时总结工会工作经验,以点带面,为开展工会工作和发挥作用畅通渠道,创造条件。

  第二十四条 公司成立建家建线领导小组,公司党政主管任组长,三总师和工会主席任副组长,公司机关各部室部长或负责人任组员,建家建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会工作部。

  第二十五条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建家建线工作制度,成立建家建线领导小组。坚持“依法治会,突出维护,改进创新”的工作思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完善工作内容、评价体系、维权机制和依靠职工办企业的***管理制度,在协调劳动关系和维护职工政治、经济、文化权益等方面有所作为。

  第二十六条 各单位要切实抓好“三线”建设。根据项目周期、投资、队伍规模和所处地理环境等情况,进行合理规划和配置,组织开展有利于职工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满足职工物质文化生活的基本需求。

  第二十七条 公司工会今后对新上场项目拨付建家建线资金的原则是:结合公司工会经费年度收入情况,确定新上场项目按合同额的0。1‰比例拨付建家建线经费。各单位要建立建家建线经费使用台帐。公司工会每年要通过职工代表巡视方式进行检查和指导。公司建家建线领导小组要对公司所属各单位建家建线资金进行审核和指导。

  第二十八条 建家建线资金使用范围:建家建线资金专项投入职工“三线建设”,具体使用方向是职工宿舍生活用品购置、职工文体活动器械及用品购置、职工业余文化设备及用品购置、职工澡堂建设、职工食堂建设。不得用于其他渠道。拨付建家建线专项资金之前,各单位必须报公司工会本单位建家建线情况及购置计划,待批复后下拨专项资金。

  第六章 劳动竞赛

  第二十九条 引导和教育职工“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学习型职工”,不断提高职工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第三十条 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劳动竞赛、技术革新、读书自学、建功立业、合理化建议、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等活动,确保完成公司生产经营各项经济技术指标。

  第三十一条 劳动竞赛工作要有组织机构,有竞赛目标、实施方案、评比标准、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和保证措施。

  第三十二条 利用各种会议和多种宣传形式进行教育和思想发动。施工现场要有竞赛公布栏、板报、标语、口号、彩门等,营造浓厚的竞赛气氛。

  第三十三条 要有定期和阶段性检查总结评比,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表彰优胜单位和先进个人。同时要做好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工会管理办法10

  一、探视、慰问对象

  下列情况,工会应予以探视、慰问

  (一)本系统在职和离退休干部因病住院、病故的;

  (二)本系统在职和离退休干部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子女)病故的;

  (三)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本人因病住院病故的。

  二、探视、慰问的标准

  (一)本系统在职和离退休干部职工生病住院在3天以上的,工会派人探视,慰问金200元、鲜花一束。(一般一个年度内安排慰问一次,特殊情况,如再次住院属重大疾病、重大手术的可增加一次探视,慰问金300元、鲜花一束)。

  (二)干部职工病故的,工会派人吊唁,花圈一个,并给其家属慰问金800元。

  (三)干部职工直系亲属病故的,工会派人吊唁,花圈一个,并送慰问金500元。

  (四)慰问金从县局工会帐户支付,实行报批制。

  三、探视、慰问的'范围

  (一)xxx县国税局工作人员、离退休老干部及其直系亲属。

  (二)干部职工直系亲属在本县范围内的,工会派员到其亲属家庭所在地慰问;不在本县范围内的,慰问金交干部职工本人,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四、本办法自xxxx年1月1日起执行。

  五、本办法由县局负责解释

工会管理办法11

  港条中学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为管好、用好用活的工会经费,做到“用得合理,职工满意”,更好地为职工服务,为工会建设服务,按照重庆市电力工会对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工会会计制度改革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会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原则

  1、坚持经费独立管理的原则。独立建立银行帐号,实行单位核算。根据审定的预算,工会经费开支,由工会主席"一枝笔"审批。

  2、坚持遵纪守法原则。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规定和开支范围、标准,认真执行工会财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3、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工会经费重点用于维护职工权益、开展职工教育和职工群众活动方面。

  4、坚持“预算管理“的原则。一切费用均应纳入预算,并按重庆市电力工会要求,认真编报和执行。

  5、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要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办实事,节约开支,依靠职工用好工会经费,提高工会经费的使用效益。

  6、坚持“民主管理”的原则。定期公布工会帐目,接受会员监督和经费委员会审查教育局工会考核。

  7、坚持“为职工服务”的原则。工会经费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开支;不得支付社会摊派或变相摊派的费用;不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担保和抵押。

  二、工会经费开支范围

  1、会员活动费。主要用会费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及会员特殊困难补助的费用。如会员活动日郊游活动、联欢会、参观、电影、舞会、游园以及其他集体活动的费用等。

  2、职工活动费。主要用于职工开展教育、文娱、体育、宣传活动以及其他活动等方面的开支。

  职工教育费。主要用于工会举办的职工教育、业余文化、技术、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学、消耗用品;职工教育所需资料、教师酬金;优秀教师、学员(包括自学)奖励;工会为职工举办政治、科技、业务、再就业等各种知识培训等。

  文体活动方面。主要用于工会举办职工业余文艺活动、节日联欢、文艺创作、美术、书法、摄影、展览;文体活动所需设备、器材、用品购置与维修;文体汇演、比赛奖励;以及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补助费、误餐费、夜餐费等。

  宣传活动方面。主要用于工会组织政治、时事、政策、科技讲座、报告会的酬金;工会组织技术交流、职工读书活动以及举办展览、黑板报等所消耗的用品;重大节日工会组织活动的宣传费;工会举办图书室、阅览室、读报组所需图书、报刊以及工会宣传的消耗用品费等。

  其他活动方面。除上述支出以外,用于工会开展的其他活动费用。如:职工集体福利补助等。

  3、工会业务费。主要用于履行工会职能、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和开展业务工作等方面的费用。如: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学习政治、业务所需费用;培训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所需教材、参考资料和讲课酬金;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的奖励;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费用;建家活动费用;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开展的法律咨询服务、劳动争议协调等各项工作活动的费用;慰问困难职工的费用;工会办公、差旅、维修等方面的费用。

  4、事业支出。主要用于工会管理的为职工服务的文化、体育、教育、生活服务等附属事业的相关费用以及对所属单位必要的补助支出。

  5、其他支出。主要用于以上支出以外的,由工会组织的活动费用。

  6、上解经费支出。按规定比例上解重庆市电力工会的经费。

  工会在保证正常工作活动且经费结余的前提下,可用部分结余经费或实物开办为职工服务的"三产"或作为投资经营。但必须进行可行性经济分析论证,经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同意,工会委员会讨论决定后编列预算,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履行必要的法律手续,确保投资项目的保值增值。

  工会应根据实际需要和经费可能以及本规定的开支原则、范围、编列预算,掌握使用。基层分会如果经费确有不足,影响工会工作正常开展时,可按《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和规定,商请行政给予补助。

  三、国家规定由行政承担的费用开支

  根据《工会法》、全总、财政部及国家的有关规定,下列费用应由行政列支:

  1、办公用房、文艺、体育、教育和服务等活动场地设施、设备及其维修、水、电、取暖等费用。

  2、专职人员的工资、奖金、医疗、补贴、劳动保护费用及其他福利待遇。

  3、专职人员的离退休费及退职生活费。

  4、兼职干部短期学习工资及差旅费。

  5、工会组织的劳动竞赛、技术交流、技术革新活动所需的奖励费用。

  6、工会光荣榜制作的设备材料费

  7、工会部门、厂队室、班组订阅的报刊费。

  8、工会行政主办由工会进行管理的宣传设备等费用。

  9、由行政方面或委托工会布置的庆祝"五一"节、“国庆节”及其他重大节日所需的宣传活动费。

  10、行政方面委托工会举办的劳模、积极分子及先进教育工作者等方面的会议费和奖励费。

  11、基层分会为搞好劳动保护工作所需的费用以及劳动保护宣传教育费。

  12、工会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所需的各项费用。

  13、由工会管理的困难职工补助费。

  14、的职工教育费。

  15、工会组织劳模、先进生产(工作)者休养活动的往返差旅费、宿费、伙食补助。

  16、工会组织职工疗(休)养活动的费用。

  四、附则

  1、本管理办法由港条初中工会委员会负责解释。

  2、本管理办法如有未尽事宜,由港条初中工会委员会修改或补充。

  3、本管理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工会管理办法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认真履行工会的“四项”职能,建立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提高员工队伍素质、促进企业发展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xx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辖业务机构(以下统一称“公司”)。

  第三条、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是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四条、工会是以《宪法》为活动准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劳动法》、《中国工会章程》和《企业工会工作条例》的规定建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五条、工会的`基本职责是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公司应支持工会依法行使职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侵害。

  第二章、工会组织

  第七条、公司依法建立工会,并受上级工会组织监督和领导。本司工会组织设兼职工会主席、工会委员会(含组织委员会、宣传文体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案审查委员会、财务委员会等)、经费审查委员。

  第九条、工会主席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所产生人需要上报上级工会组织批准,经得同意,予以任职。

  第十条、工会委员、经费审查委员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第十一条、各分、支机构成立下级工会或工会小组,接受公司工会领导和管理,选举一名专职工会主席及一名专(兼)职工会干事,负责与省公司工会组织沟通联系。

  第十二条、工会主席和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任期未满,不得随意调离或撤换,确需调整其工作,应事先征得同级工会委员会同意和书面征得上一级工会同意,并按程序免去其职务。

  第三章、工会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认真贯彻、执行《工会法》,对上级工会和党委讨论研究有关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认真组织实施,积极配合党委开展工作。

  第十四条、围绕、“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协同公司开展员工思想政治教育、法制道德建设、专业技术培训等活动,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员工综合素质,提升公司形象。

  第十五条、依法维护员工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增强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积极参与公司管理。

  第十六条、协助和督促相关部门办好员工的集体福利事业,开展同事间互助互济活动,为员工排忧解难;积极听取、反映员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员工的工作生活,帮助员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员工服务。

  第十七条、认真做好“五必访”和“四互助”。职工结婚、生育、生病住院、死亡、遭受灾害时必访,及时慰问;组织职工思想互助、工作互助、技术互助、生活互助。

  第十八条、开展有益于员工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坚持业余自愿、灵活多样、勤俭节约、讲求实效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充实活动内容,提高活动质量。、第十九条、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针对女职工的特殊问题,做好保护工作。

  第二十条、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好工会财产。

  第二十一条、加强工会干部自身建设,坚持工会工作群众化、民主化。、第二十二条、搞好工会小组活动,对会员进行工会基本知识教育。

  第四章、工会经费管理

  第二十三条、公司工会经费来源

  (一)、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企业依法拨缴的经费。

  (三)、其他收入。

  第二十四条、公司工会会费管理制度

  1、凡本公司工会会员,应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生活,积极主动交纳工会会费。会员会费按本人基本工资的0.2%交纳,奖金、各种津贴、补贴等不计在内。

  2、工会会费每月交纳一次,从本人当月发放工资中扣取。

  3、工会会员升级加薪后,应从加薪之日起补交会费。

  4、工会会费收取应及时列出清单和入账,会费使用情况应按年度公布,并向会员代表大会提出报告,接受审议。

  第二十五条、工会经费预算制度

  预算是经一定程序核定的工会经费年度收支计划,是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重要手段,是工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预算的编制要以“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为原则。工会应于每年12月15日前编制下年的经费预算。

  (一)、预算收入包括:

  1.会费收入;

  2.拨交经费收入;

  3.其他收入等。

  (二)、预算支出包括:

  1.会员活动费;

  2.员工活动费;

  3.工会业务费;

  4.工会慰问费;

  5.其他支出等。

  会员活动费:用于会费支付的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的各项费用。

  员工活动费:用于开展员工教育、文体、宣传及其他活动等费用。

  工会业务费:用于履行工会职能、加强自身建设和开展业务工作等方面的费用,包括拔付各工会小组的费用。

  工会慰问费:主要用于职工结婚、生育、生病住院、死亡、遭受灾害的慰问费用。

  其他支出:用于以上支出以外的,由工会组织的活动费用。

  第二十六条、工会经费的使用和报销制度

  1、工会经费的使用坚持集中管理原则。使用工会经费者,必须经工会主席审批,方可使用。在报销单上要有经手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工会主席、公司行政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报销。

工会管理办法13

  为合理、高效、规范的用好工会经费,依据《工会经费预算管理办法》和《××市×××××中心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本年度的经费使用方案。

  一、职工活动支出:依照20xx年度工会活动计划的需要支出,各项费用预算如下表。(标准制定,资金总额以自己单位情况量入为出。)

  二、职工集体福利支出:按我单位职工集体福利标准执行。

  三、业务支出:无计划,费用发生时,实报实销。(这项支出主要是为工会委员参加培训、学习或者会议产生的费用)

  四、维权支出:无计划,费用发生时,实报实销。(国情,又是事业单位,安排这项支出,那肯定是脑袋锈掉了。)

  五、其他:无计划,费用发生时,实报实销。

  前两类计划支出总额为34918元,各项费用的支出严格按照本预算各项目限额开支,因价格变动超出预算限额的.,由职工会员自行出资,因低于预算限额结余的不再挪作他用,也不在项目之间调解使用。后三类支出无计划,统筹安排20xx元资金,费用发生后实报实销。

工会管理办法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总部工会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以及职工代表大会的管理,充分发挥各级工会组织在企业中的模范带头作用,调动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工会组织的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总部工会组织。

  第二章工会组织

  第三条总部工会委员会按照“三级管理”的模式建立各级工会组织机构。总部工会委员会为兴事发总部工会组织,下属的各分工会及工会小组属于总部工会委员会管理,各分工会围绕总部工会开展工作,工会小组在分工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一节总部工会委员会

  第四条总部总部工会委员会由13名委员组成,由职工代表选举产生。并推选总部工会主席1人,工会委员12人。

  总部工会委员会下设三个职能委员会,分别是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第五条工会主席负责总部工会的全面工作。其他工会委员负责对外工作衔接,协调,对内除完善软件资料外,主要是指导开展分工会工作,调查了解并协调解决职工工作中的困难疾苦问题以及组织工会活动开展。

  第六条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负责按照工会财务制度,审查经费的提留、开支、建账、余额等。对不符合工会财务制度的任何事项,申报整改;同时配合工会日常工作。

  经审委员会设2名委员。

  第七条女职工委员会主任负责女职工思想教育工作,了解女职工的工作疾苦,家庭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切实做好女职工劳动保护,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组织女职工参加企业有益的活动,调动女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企业的发展和壮大,同时配合工会日常工作。

  女职工委员会设2名委员。

  第八条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负责劳动纠纷调解工作,收集职工劳动争议意见和建议,并组织调解和处理,提出整改事项,检查落实情况,同时抓好职工维权工作和配合工会的日常工作。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设4名委员。

  第二节分工会委员会

  第九条总部工会委员会下设10个分工会:

  (一)总部总部分工会;

  第十条分工会主席由各分工会选举产生,主要职责是组织和指导分工会委员和工会小组开展工作,组织职工技能竞赛,做好职工维权工作和企业文化、企业制度的宣传和文娱体育活动的开展工作,配合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了解职工思想动态,收集职工意见和建议,办好职工福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第十一条根据分工会的具体情况,下设工会小组。工会小组以车间或部门为单位,重点涉及基层员工。

  第三章工会的组织原则

  第十二条民主集中制原则为工会的组织原则;

  第十三条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

  第十四条工会领导机关,经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第十五条总部工会委员会具备民法典规定的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第四章工会的报告制度

  第十六条总部工会委员会接受上级总工会领导,完成上级工会安排的工作,传达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学习,贯彻落实。

  第十七条各分工会和工会小组主要负责职工意见和建议的收集并向总部工会汇报。程序为:工会小组→分工会→总部工会。

  第十八条总部工会委员会收到各分工会汇报材料后,组织总部工会委员或请示总部领导研究制定解决措施,由总部工会与分工会及工会小组配合进行处理,工会会员也可单独向总部工会汇报情况。

  第五章工会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工会在享有一定权利的同时,必须承担一定的义务,工会的权利和义务是相对的,工会在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能时,对用人单位来说是权利,对职工来说是工会应尽的义务。

  第二十条工会具有代表权、维护权、参与权、监督权,因此各级工会干部要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同时维护企业经营发展的基础上行使四大权利和职能。

  第二十一条工会委员会对工会经费的收缴、使用、进行管理。

  第二十二条工会财务的建立:工会经费由各公司建立明细账独立核算;总部工会建立总账和现金日记账,每月底与各公司进行核对,保证账账相符。另根据兴事发总部的具体情况,工会开立专户。

  第六章工会经费来源

  第二十三条按照《工会法》规定,工会会员每月应向工会组织交纳本人每月工资收入的0.5%的会费,但是本企业为了简化财务人员工作量,按照每人每月向工会组织交纳2元的会费,此笔会费转入工会专户进行管理。

  第二十四条工会经费的上缴和留用:按《工会法》规定企业拨缴的2%工会经费中以40%上交区总工会,60%留本工会使用。经费开支、使用范围按《工会章程》的规定范围使用,费用开支签批程序采取:至下而上的申报程序,经批准后开支。申报程序为:经办人在OA系统填制经济类工作申报→公司总经理审核→1000元以下总部工会主席审批→1000-20xx元以下由总部总经理审批→20xx元及以上由董事长批准(采购慰问品控制在现金200元内)。费用报销程序为:经办人填制费用报销单(慰问金需2人以上签字)、采购发票、工作申报单→公司总经理审核→总部工会主席审批→董事长助理(财务)批准→资金结算部(财务部)付款。经费的管理由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核,财务上应按规定建立工会的银行账户。

  第二十五条工会经费的主要用途。

  (一)会员活动方面:组织全员活动开展郊游、参观、联欢、电影、舞会、游园,会员特殊困难补助。

  (二)职工活动方面:用于开展职工教育、文娱、体育、宣传活动以及其它活动。

  (三)工会业务方面:用于履行工会职能、自身建设和开展业务工作。

  (四)工会干部的工资及务工补助、差旅费、工会办公费。

  (五)工伤职工及非因公职工住院期的慰问费。

  (六)困难职工救助,特困职工的资金捐助(指突发事件)。

  (七)劳动竞赛、技能比武费用(含奖金)。

  (八)其它支出:用于以上支出以外的由工会组织的费用。

  第七章各级工会干部的待遇及误工支付

  第二十六条补贴对象:工会小组长,分工会委员,分工会主席,总部工会委员,补贴标准:工会小组长50元/月,分工会委员60元/月,总部工会委员80元/月,各分工会主席100元/月(若身兼数职的按最高标准计算职位补贴)。

  第二十七条工会委员的误工补贴:管理人员、固定工资人员因工会工作所误的工时不再给误工补贴。生产一线的计件制工人因工会工作所误的工时,按100元/天的标准记付工资(包括职工代表)。

  第八章厂务公开管理

  第二十八条计件数公开

  各车间应选派思想素质好、心态端正,作风正派,有一定统计知识的人专门记录本部门、车间的`计件数,要求项目齐全,记录准确,个人签字认可。当天计件数必须第二天上午10点前以表格形式进行公布,若有职工发现自己的计件数有错时,必须在当天内核对清楚。

  第二十九条临工公开

  各车间的临工必须是与本工序工作无关,与整个部门的工作有关的事,才能开具临工,内部调剂部门工作。临工单必须写明工作内容并由所在工序负责人确认。临工的标准不得高于公司规定的标准。部门任何领导不得随意抬高标准和不得虚开临工。所有临工由部门计件员设统计表,半个月统计一次并上墙公布。

  第三十条奖励和扣款公开

  此奖励指总部工会给员工的奖励。受奖人员必须有具体的奖励事迹,如积极参与工会活动的组织、策划、开展等,领导不得照顾情绪或徇私舞弊而虚发奖金;扣款必须事实清楚有依有据,并给被扣款人书面通知。由部门负责人半个月统计一次并上墙公布。

  第三十一条公司发给部门的奖励补助、工价补差等公开

  凡属此类奖励补助、工价补差都是有针对性的。部门在分配过程中,必公正分配。不能全部吃大锅饭,并将分配结果先在班前会上公布,然后再公开上墙公布,严禁私分和贪污。

  第三十二条劳保用品、岗位津贴公开

  各部门按各公司规定的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及领导临时签批的标准统一领取,统一发放,不得随意扣留员工劳保。岗位津贴也是如此。任何部门领导不得虚报人员或隐瞒已离厂人员领取劳保、岗位津贴。特别是对于没有从事应领津贴工种的人员,不得发放津贴。并将每月领劳保、岗位津贴的申报表上墙公布。

  第三十三条工资分配公开

  计件制工资属所有计件工资加其它项目工资减各类扣减,财务实际转入个人帐户的工资,在每月28日前公布上墙。

  第三十四条工价调整公开

  各生产车间因产品更新、技术改造等原因,经常会出现工价调整现象,在调整前,首先要考虑合理性以及工艺难易度,并按程序报批。以最终权限领导批准的单价公布于众,并将本车间所有工序工价上墙公布。

  第三十五条离厂员工的计件数以及交验不合格产品被扣减的计件数公开

  所有计件制部门,凡出现在工资结算前离厂的员工,他们的计件数由各部门统计员单独记录,包括不合格产品扣减数。每月28日前向职工公布。禁止设假户头或记入其它员工户头套领工资。

  第三十六条员工出勤公开

  各计件单位的员工每天上、下午上班时必须设专人考勤,每月28日前向全体员工公布并张贴上墙。职工的出勤与当天的计件数相匹配,不得弄虚作假。

  第三十七条集体活动的经费来源、开支公开

  举行集体活动,应当经本车间(部门)总人数10%的职工代表讨论决定。并明确资金来源、活动方式、经费支出总额。然后再申报至分管领导和总经理,按程序办理。在办理过程中,只限于本部门干部职工和相关上级领导2-3人。活动结束后将整个费用开支情况凭票向职工算帐公布。对活动中剩余物资不得私自分配,必须折价处理,抵减总开支,并以书面形式向公司领导汇报。

  第三十八条其他公开

  年度经营目标,干部任前公示,干部廉洁承诺等经总部同意可公开的项目。

  第三十九条各单位员工要认真监督本车间、本部门“厂务公开”的执行情况。对公开的资料中发现有不正确的地方要及时向部门领导反映,及时纠正。对未公开或未纠正的内容,每一位员工都有权利向本公司总经理、总部公司领导、总部工会主席、董事长反映。各级领导接到员工反映后应尽快组织调查核实,对违纪现象严肃处理。

  第四十条总部工会、各公司行政人事部门要不定期组织到各单位进行检查、督促,保证各项民主管理规定落实到位。

  第九章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四十一条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总部员工参与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总部员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行使民主权力,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各级干部的工作作风进行监督,对有关员工切身利益的各项制度进行讨论和修订,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等。

  第四十二条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职责和任务

  (一)听取总部行政负责人的工作报告,审议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企业的长远规划,重大的生产经营决策,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二)讨论通过关系到职工切身利益的经济责任制度、劳动分配制度、奖惩条例、劳动保护措施、人事管理制度等重要规章制度。

  (三)评议和监督各级行政领导干部。对他们在工作业绩,敬业精神,廉洁自律,正直无私等方面进行评议和监督,必要时也可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

  (四)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开展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攻关活动,开展岗位练兵和技能培训活动,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

  (五)起到总部行政联系职工的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客观反映职工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各种形式抵制和打击歪风邪气,宣传总部的各项制度和政策,培育具有鲜明特色的企业文化。

  第四十三条职工代表的条件和产生

  (一)职工代表的条件:

  1、思想素质好,有一定的文化素养,在总部工作时间达半年以上,工作主动,大公无私,积极向上。

  2、思维能力强,能为企业长远发展献计献策。

  3、坚持原则、伸张正义、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4、立足本职工作,爱岗敬业、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5、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敢于为职工维权说话,排忧解难。

  6、遵守劳动纪律,维护各项管理制度,善于反映职工意见。

  (二)职工代表的产生

  职工代表的名额约为各公司在岗员工的6~10%,职工代表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首先由各生产小组按比例提名推选候选人,再由各单位组织全体员工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得票超过半数以上,在代表名额以内的员工当选为职工代表。公司董事长和集相关领导作为会议列席人员。

  (三)职工代表的任期为五年。

  第四十四条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步骤

  (一)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年。每五年至少召开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遇有重大事项,经行政负责人、工会主席或三分之一以上的职工代表提议,可以提前召开大会或召开临时职工代表大会。

  (二)每次大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会议。进行选举和做出决议,必须经全体代表的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三)未当选为代表的中层干部可以作为列席代表参加会议,但不具有选举权和表决权。

  (四)职工代表大会分为预备会议和正式会议。首先由工会主席主持召开预备会议,通过会议的议程和大会主席团。然后由大会主席团主持正式会议,完成会议的各项议程。

  (五)大会期间组织各职工代表组征集提案,组织对大会拟通过的文件进行讨论,然后召开主席团会议,听取各职工代表小组的讨论意见,经过研究后,在职工代表大会上对一些普遍性的问题给予说明和解答。

  第四十五条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日常工作

  由总部工会承担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职责,由总部工会负责组织职工代表大会后的日常工作,主要如下:

  (一)维护职工的利益,督促各单位建立员工工资分配结果公开张榜公布制度,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并监督各单位严格执行。提高员工工资分配的透明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监督和审议总部和各单位各种奖励、扣罚的公正性、合理性,做到奖罚分明,以帮助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发现问题由职工代表小组书面向工会委员会反映,经调查核实后予以调整和纠正。

  第十章工会工作及操作程序

  第四十六条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企业各类文件制度的宣传,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由总部工会根据当期情况提出重点学习的内容通知到各分工会,各分工会协调本公司行政组织宣讲实施。

  第四十七条了解职工在工作中的困难和疾苦,协调劳动关系,总部工会采取两种途径:一是总部工会不定期到各单位或车间了解职工的工作困难,生活疾苦,思想动态,与各分工会或行政、人事部门及有关领导协调解决。二是各分工会和工会小组主动收集,了解本单位或其他单位的上述情况,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分工会汇报,各分工会向总部工会汇报,也可直接汇报给总部工会,总部工会接到汇报后三天内必须开始调查和解决。

  第四十八条劳动纠纷或劳动争议:各分公司出现的劳动纠纷和劳动争议,首先由争议人所在单位行政、人事、工会等部门组成劳动争议协调小组,进行协商解决,对重大争议或纠纷可请示总部工会参加。

  第四十九条工伤职工住院或非因工职工生病住院期间慰问,慰问方式以礼品为主(包括花篮、水果、营养品)标准统一为200元以内。慰问程序是:各分工会有需要慰问的职工,由住院职工所在部门负责人书面申报到分工会,由分工会主席签字后,报总部工会主席批准后方可进行慰问。参加慰问人员由各单位组织,也可通知总部工会参加。参加慰问人数至少是2人。

  第五十条职工的父母、配偶、子女直系亲属死亡的慰问,慰问方式为发放怃恤金600元。慰问程序是:各分工会有需要慰问的职工,由职工所在部门负责人书面申报到分工会,由分工会主席签字后,报总部工会主席批准后方可进行慰问。副总经理及以上的职工直系亲属死亡由总部工会主席出面组织慰问,其他情况由分工会主席出面组织慰问(特殊情况由总部工会进行安排)。详见附件《怃恤金申报单》。

  第五十一条对困难家庭职工的捐助分为以下几种

  (一)受伤过程没有进入工伤范围,由伤者自负医疗费的根据情况酌情考虑捐助。办理捐助的程序:由受伤者书面申请到分工会主席和所在单位总经理,报总部工会主席签批意见,再由总部总经理批准。

  (二)非因工职工生病住院,被医生确诊为重症的可以考虑捐助。办理捐助的程序:由困难职工申请,经所在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报分工会;再由分工会主席和总经理签批意见,报总部工会主席签批意见并确定范围,再报总部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后,返回分工会办理;捐助方式是倡议全员捐助。

  (三)职工突发事件的抢救和安慰:兴事发总部内所有员工出现了人身意外事故(车祸、跌打损伤,突发性疾病、火灾、水灾及其它意外)工会有责任亲临现场进行遇难者的抢救和遇难家属的安慰,若其中有需要协调和解决的要配合协调和解决。

  第五十二条职工技能竞赛活动,定为一年进行一次。各分工会,根据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分工会按照活动小组安排的程序做准备工作(包括场地、材料、参赛人员和辅助人员等)正式竞赛时总部工会派人参加。详见《技能竞赛管理办法》

  第五十三条体育和文娱活动

  体育和文娱活动一般在春节、五一、中秋、国庆、元旦等节日期间进行,也可临时开展活动。活动开展一般由总部工会与各行政部、人力资源部等部门联合组织,也可根据活动内容由工会单独组织。各分工会和各公司行政部、人力资源部等都是活动的直接主办单位,在总部对口单位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五十四条贫困职工困难补助与金秋助学补贴,原则上是每年进行一次。贫困职工困难补助定为每年春节前,金秋助学定为每年8—9月份。办理程序为:总部工会或人力资源部分别根据总部董事长或总部总经理安排发出通知。各分公司对口部门再根据通知精神具体安排和落实,由职工申请或部门推荐,基层工会讨论决定。最后将情况以表格形式上报总部工会,总部工会再组织相关工会干部讨论审核并公示,最后将结果报总部总经理和董事长签批。

  第五十五条收集职工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一般定为每年一次,也可临时反映意见和建议。详见《合理化建议管理办法》

  第五十六条其它工作开展按照组织原则至下而上申报,至上而下传达和安排。

  第十一章附则

  第五十七条违反本办法条款的,按照总部奖惩条例进行处罚。

  第五十八条本办法由总部工会负责解释,从下发之日起施行。

工会管理办法15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总关于“工会要以第一责任人身份做好特困职工的工作,不使一户特困职工因生活过不去而发生以外”的工作要求,实现送温暖活动的社会化、制度化和经常化,适合XX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援助机构。

  成立XX总工会特困职工援助中心,隶属XX总工会XX部。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由XX总工会工作人员担任。

  二、援助原则。

  1、互助互济,拾遗补缺的原则。群众的事情群众办,为生活过不下去职工构筑一道补充保障线,是对国家基本保障制度的一种补充。

  2、援助不援懒的.原则。对有劳动能力,但好逸恶劳者,不与救助。

  3、时效性原则。随时申报,随时审查核实,一次性给予援助。

  4、公开透明的原则。本《办法》将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并设立热线救助电话。各基层单位工会审核上报的生活过不去特困职工名单必须张榜公布,接受监督。

  三、援助对象。

  因丧偶.大病、伤残以及发生重大自然灾害造成生活特别困难,又无任何生活来源或生活来源不足以维持基本生存的职工家庭。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属援助对象范围:

  1、超计划生育的。

  2、违反法纪的。

  3、已经进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四、报批程序。

  1、个人申请。需获紧急救助的职工,必须个人书面提出申请,在得到所在单位工会同意后,填写《XX生活过不下去职工紧急援助申报表》。

  2、单位调查核实。所在单位工会必须派员上门走访并到当地居委会了解情况,调查核实后基层工会和工会负责人签字盖章并逐级上报。

  3、XX总工会申核并发给一次性援助证,凭证到XX总工会特困职工生活援助中心领取救济金、援助物资。

  五、援助方式。

  1、提供维持其基本生活必要的资金和物资帮助。

  2、帮助解决生活出路。

  3、组织送温暖服务。

  六、资金来源。

  1、职工个人捐款。

  2、企业和社会捐赠。

  3、XX总工会自筹。

  4、上级工会补助。

  5、政府拨款。

  6、其它收入。

  本办法自通知之日起生效,具体操作由XX总工会业务一室负责,援助热线电话分别为:

  白天电话XXX。夜间电话XXXX。

  XX总工会特困职工援助办法由XX总工会自行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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