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会会员管理办法

时间:2024-10-06 14:44:47 晶敏 管理办法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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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会会员管理办法(通用15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商会会员管理办法,欢迎阅读与收藏。

  商会会员管理办法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xxx商会(以下简称本商会)会员管理,强化商会

  组织建设,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社会团体管理条例》和《内蒙古河北商会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商会实行会员制管理。会员制的目标是:及时宣传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会员搭建凝聚乡情、共同发展的平台,建立规范科学的会员组织网络和高效快捷的信息传递系统,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提高商会的服务质量和水平,促进蒙冀两地经济建设繁荣发展。

  第三条 本商会秘书处负责会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 会 员

  第四条 凡拥护本商会章程,执行本商会决议,自愿履行会员义务的

  河北籍企业及个人,均可申请加入本商会。

  第五条 本商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个人会员。

  (一)单位会员:具有一定生产、经营规模和良好业绩,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个人会员:在所从事的行业及领域内具有一定成就和影响力的企业家、个体工商户或个人。

  第六条 单位会员入会程序:

  (一) 申请单位向商会提出申请;

  (二) 填写《内蒙古河北商会单位会员入会申请表》;

  (三) 企业提供当地工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企业 简介;

  (四)单位会员入会须通过常务副会长以上会议审核通过后可入会。

  (五)按规定交纳会费后颁发会员证书。

  第七条 个人会员入会程序:

  (一) 个人向商会提出申请;

  (二) 填写《xxx商会会员管理办法入会申请表》;

  (三) 提供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一寸或二寸)二张;

  (四)副会长以下人员入会须经分管组织与队伍建设的常务副

  会长审核批准后可以入会;副会长及以上人员入会,须 通过常务副会长以上会议审核通过,进行为期七日的公 示后方可会;

  (五)获得入会资格并交纳会费后颁发会员证书。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批准入会:

  (一) 被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未终了的个人;

  (二)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三) 处于破产整顿期间的企业;

  (四) 在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

  (五) 严重违反本商会章程,损害商会声誉,被商会除名未逾三年的;

  (六) 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 会员的权利:

  (一) 有本商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对本商会工作有提出建议、批评及监督的'权利;

  (三) 有获得行业指导和信息服务的权利;

  (四) 有参加本商会组织的培训考察、交流等活动的权利;

  (五) 有参加商会举办的贸易洽谈会、博览会、展示会、展销会、研讨会等活动的权利;

  (六) 有在由商会主办的各种活动、刊物及网站上发布信息、 刊登广告、参加展示的权利;

  (七)有申请退会的权利。

  第十条 会员的义务:

  (一)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

  (二) 遵守本商会章程、会员公约和有关管理规定,执行本商会决议;

  (三) 积极促进本商会的发展,维护本商会声誉;

  (四) 积极参与和协助本商会组织各项活动,积极向商会反 映情况,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

  (五) 按时注册,交纳会费;

  (六) 完成本商会交办的其他事宜。

  第三章 会 费

  第十一条 本商会财务部负责会员会费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会员年度会费标准:

  (一)会员: 元/届;

  (二) 执委: 元/届;

  (三)副会长: 元/届;

  (四)常务副会长: 元/届;

  (五)执行会长: 元/届;

  (五)会长: 元/届;

  (六)以单位名义入会,会费为: 元/届。

  第十三条 会费使用实行严格监督管理,本着“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的原则,会费主要用于:

  (一) 为会员提供各项服务、组织会员培训等开支;

  (二) 本商会办公经费开支;

  (三) 举办各种活动的补贴性开支;

  (四) 召开会员大会或年度工作汇报等会议的开支;

  (五)出版内部刊物、文件、建立网站;

  (六)会员和商务活动的接待;

  (七)开展商会的宣传推广活动及部分公益性事业开支;

  (八) 其它符合规定的支出。

  第十四条 会费的交纳办法:

  (一) 新会员应于批准入会之日交纳一届会费。

  (二) 已入会会员应于会员资格到期前交纳当年度会费。

  (三) 会费缴入本商会财务部。

  第十五条 会员资格

  按规定时间交纳年度会费的会员即享有一年期的会员资格。会员资格自会费交纳之日起,至翌年满一年为止;

  第十六条 会员退会或被除名时,不再退还其交纳的会费、资助和捐赠。

  第十七条 本商会的会费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并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及国家指定部门的监督。

  第四章 会 员 管 理

  第十八条 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均须按规定期限交纳年度会费。按照规定暂免交纳的除外。

  第十九条 凡违反以下任何一条的会员,本商会有权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警告、批评、直至终止会员资格的处分。

  (一) 未经本商会批准,擅自以本商会的名义组织各种活动,如有关展览、举办技术培训和信息咨询活动以及出版刊物等;

  (二) 擅自以本商会的名义从事与经营、商务有关的活动的;

  (三) 擅自以本商会的名义与境外组织联络,并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 不按时交纳会费的;

  (五) 违反本商会章程、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

  (六) 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刑事或相应处罚的;

  (七) 被当地工商行政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

  (八) 有损于行业形象,并造成恶劣影响的;

  (九) 无正当理由一年内不参加本商会活动的。

  第五章 退 会

  第二十条 会员要求退会,需以书面申请报告本商会秘书处,经审核后,报请分管领导或常务副会长以上会议批准。退会申请批准后,会员资格即被取消,本协会将正式书面通知申请退会者。

  第二十一条 未按时交纳年度会费,且逾期达三个月者或拒交年度会费者,视为自动退会。

  第二十二条 会员退会一经确认,即取消会员资格和享受的一切权利。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商会各盟市分会按照属地原则,自行负责当地会员及 会费的管理,各分会可参照本办法并结合当地实际,自行制订相关管理制度或规定。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本商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商会会员管理办法 2

  会员管理制度

  1、热爱商会,拥护本商会的章程,自觉遵守《商会章程》和相关规定;

  2、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一)会员主动申请退会

  1、根据商会章程关于会员权利义务的有关规定,会员入会自愿,退会自由。会员因个人和单位等其它原因主动提出退会的,应当向商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向商会秘书处办理好各项有关事项的交接后退出商会。

  (二)会员因下列行为退会

  1、会员未提出申请自动退会的;

  2、不按规定缴纳会费被劝退商会的;

  3、因严重违反商会规章制度,给商会造成严重后果和损失被劝退商会;

  4、有违法犯罪行为,被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被劝退商会;

  5、其它不良行为已不适应继续在商会任职退会的';

  6、会员有以上1、2项行为导致被劝退商会的,再次申请入会的,须经秘书处进行严格审查考核,并报理事会讨论,由会长决定是否同意入会;会员有以上3、4、5项行为导致被劝退商会的,5年内不得再申请加入商会组织。

  三、商会会员的奖励处罚

  (一)会员的奖励

  1、优秀会员单位。一年评选一次,商会年会时表彰。评选对象:理事单位,副会长单位,常务副会长单位,会长单位,年度表现特别优异的普通会员单位等。

  (二)商会会员的处罚细则

  1、通报批评

  会员有违反商会各项规章制度,不经商会批准,以商会的名义实施宣传传播、洽谈商务、项目合作、举办活动等各种行为的,给商会造成一定影响和损失的行为,经会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给予商会通报批评。以书面文件通知到每一个会员。

  2、记过

  会员有严重违反商会各项规章制度,未经商会批准,以商会的名义开展商务活动、项目合作、商务洽谈、文化交流、信息传播等开展各类商务活动的行为,给商会造成较为严重的社会影响和严重后果,并造成损失的。经理事会研究通过,给予记过处分,并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会员资格降级处理。

  3、取消会员资格

  会员有严重违反商会各项规章制度,未经商会批准,以商会名义开展各类有损商会形象,给商会造成严重后果和损失的不良行为,视其情节轻重,经商会理事会研究通过,取消其会员资格。情节特别严重和造成严重损失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置,追究其刑事责任。

  商会会员管理办法 3

  为规范商会管理工作程序,确保商会健康稳步发展,经商会理事会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管理规章制度:为保证商会工作健康、高效、有序地开展,特作如下规定;

  一、商会会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商会的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商会对有下列行为的会员,解除其会员身份,同时解除其在商会各级组织中的一切职务: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分的;

  2、参加不法组织,拒不悔改的;

  3、因企业信誉差、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严重败坏东北籍人声誉的;

  4、拉山头、结派,对商会团结造成严重影响的;

  5、用造谣、污蔑等手段败坏商会声誉的;

  6、侵占、挪用商会财产资金的;

  7、其它对商会建设有不利影响的。

  二、商会各级组织成员,要热忱参与商会工作,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自觉遵守商会的章程、规章、制度和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的组织原则。商会对有下列行为的各级组员,解除其一切商会职务:

  1、常务会长办公会、会长办公会、理事会的组员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不参加会议的;

  2、拒不执行商会各级组织决定的;

  3、不接受商会工作任务的;

  4、在商会各级组织会议后,散布与会议精神相对立的言论,造成不良后果的;

  5、其它对商会建设有不利影响的。

  三、商会聘用的专职工作人员要热爱商会,严格遵守商会的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地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商会对有下列行为的专职工作人员予以解聘:

  1、不胜任本职工作要求的;

  2、因失职给商会造成较、经济损失的';

  3、因不遵守纪律、法规和公民道德规范,给商会造成不良影响的;

  4、污、挪用商会资金或侵占商会财务的;

  5、不服从领导指挥的;

  6、严重违劳动纪律的;

  7、泄露商会机密的;

  8、以商会名义为个人谋取私利的;

  9、对商会团结起消极作用的;

  10、其它对商会建设有不利影响的。

  四、商会实行会长值班制度,每月由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轮流值班。其职责是,指导秘书长处理日常工作,检查督促商会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参加有关会议。每月5日交班会长和接班会长到商会办公室进行交接班。

  商会会员管理办法 4

  会员登记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商会会员入会资格审查,提高会员信息的可靠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全面性,特制定此制度;

  2、所有入会单位,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并盖章、签字确认报送商会,经商会会议研究、审查后同意,方可进入领导批准环节,经批准的会员即为本商会注册正式会员;

  3、正式会员身份确认后,必须进行建档备案;

  4、会员登记时用《会员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商会备案,一份返回会员单位,以证实其会员的有效身份;

  5、会员申请完成后要填写《会员登记表》,其信息必须真实,并进行统一集中的记入《会员单位登记表》里,进行统一造册管理,以方便对会员在册数量和行业分布、在职人数、注册资本金及会员单位名称的简要信息的了解;

  6、申请加入会员的资格初审时要认真、客观、细心,以控制不符合要求的会员入会,影响商会声誉和形象;

  7、会员登记信息三年一更新,以便商会能够了解到会员更新的信息;

  8、商会工作人员要对会员登记信息进行保密,不得泄露会员单位的商业机密;

  9、商会对会员单位实行“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退会的会员登记信息另建档管理一年;

  会员身份识别制度

  一、为了加强商会会员身份识别与监督管理,特制定此制度;

  二、《商会会员身份识别制度》是商会对会员身份识别并进行管理的制度,只适应用于本届商会全体会员;

  三、商会对申请会员单位的相关企业审查后,批准其为本商会会员,任期三年并发放《会员证》以便对其会员身份进行识别;

  四、《商会会员证》使用须知:

  1、《商会会员证》简称《会员证》;

  2、本商会《会员证》只作为商会会员身份证明,不作它用;

  3、商会任何会员不得用《会员证》身份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商会声誉的活动;

  4、在商会举行会议或年度大会时,必须佩带《会员证》入场,以证明其会员身份;

  5、如果会员未按《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和《柳州市江苏商会章程》的规定履行会员义务或损害商会声誉将取消其会员会籍;

  6、《会员证》的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过后,必须根据其是否继续为商会会员,若为商会会员,就换发新的《会员证》;

  7、《会员证》的外观设计版权及解释权归柳州市江苏商会;

  8、商会会员身份识别制度从柳州市江苏商会正式成立开始实行;

  9、投诉电话:

  五、《会员证》要作发放登记,并进行防伪码建案管理(《柳州市江苏商会会员单位编码规则》),防止伪证影响商会声誉;

  六、《会员证》需补办的必须进行补办登记;

  七、退会或取消会籍的会员不再办理《会员证》,并建立退会或取消会籍档案;

  八、本制度从公布即时起有效,如换版另行公布。

  会员准入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商会的管理,提高商会会员单位的整体素质水平,增强商会在政府与非公有制经济的桥梁与沟通作用,特制定此制度;

  2、本制度所称会员准入是指社会上经营企业自愿申请加入商会,并被审核、批准,允许加入本商会的规章制度;

  3、申请会员单位主体资格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与相关的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公司、一人有限公司;

  4、会员申请单位必须在三年内无不良的社会影响或未被工商行政及税务主管部门吊销过证照的;

  5、申请单位必须为所填内容负责任或承诺真实性、合法性;

  6、申请单位提出申请后,经商会审批,领导批准后,即为本商会正式会员,同时要为其建立档案,提供相关承诺服务;

  7、商会对任何会员均实行“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某单位和个人加入商会;

  8、本制度归口管理部门为商会办公室;

  9、本制度从柳州市江苏商会成立之日起公布并执行。

  文件收发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商会的文件收、发与外来文件的有效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文件的定义:文件分为广义与狭义文件两部分,狭义文件指商会收到和发出的红头文件及函;广义文件除了狭义文件部分,还包括商会内部会议记要,会员大会记要,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商会章程及年度工作报告、调查报告、统计报告、重要事件备忘录、商会预算执行方案、草案、预算决算方案、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等;

  3、本制度所说的文件管理制度是指广义的文件收发管理的规章制度;

  4、商会的文件收发归口管理单位为综合办,并指定专人管理;

  5、对外发出或收到外部的各类文件均要进行文件收发登记,并将信息记录到《文件收发登记表》中,按要求记清发文单位,文件号、时间、收文单位、时间、文件内容摘要等内容,字迹要清楚,具有文件的可追溯性;

  6、《文件收发登记表》的格式由综合办统一制定,并进行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动格式;

  7、任何单位或个人要查询文件的信息和内容必须经主管领导批注后,方可进行查询,否则泄露商会的机密将承担责任;

  8、本制度由综合办制定并发布,并于柳州市江苏商会之日开始执行。

  档案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商会会员信息的可追溯性,真实性、可靠性,提高档案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商会会员的档案由秘书办公室管理,要指定专员负责,并做好《注册档案情况和查阅记录》;

  3、“商会档案”分为《会员单位申请表》、《会员单位登记表》、《法人营业执照》和《法人代码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组成,不得缺少;

  4、会员单位资料建档时,必须由主管负责审核上述资料的真伪,不得随意建案或缺乏资料;

  5、商会会员的档案信息如有单位查询时专员必须报请上级领导同意方可查询,否则泄露会员单位商业机密出现的责任将由失职专管人员承担直接责任,领导承担领导责任;

  6、商会会员信息通过每年会员单位上报的《商会会员单位统计表》中的详细信息进行更新;

  7、上述第三条《会员单位申请表》《会员单位登记表》及《商会会员单位注册档案情况和查询记录》必须由商会统一监制,并负责解释,商会内或会员单位的任何人不得编制与上述表格格式要求不一样的表格,否则一律不予以承认;

  8、新的档案资料目录和表格格式需要换版的,原版继续有效;

  9、本制度归口管理部门为综合办,从柳州市江苏商会之日开始执行。

  会长岗位职责

  一、全面负责制定商会的宗旨、方针、目标;

  二、负责制定理事单位、会员单位的评定规则;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参与有关重要活动;

  四、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五、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主持商会重大会议或决议并监督实施;

  六、经常广泛参与社会各种活动,与工商联及各工商界、政府、事业单位及其它商会等保持密切关系;

  七、审核商会年度预算计划和批准预算方案;

  八、审核、批准商会参与的重大社会活动与捐款;

  九、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十、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有关法人社团组织会长的责任与权限。

  秘书长岗位职责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广泛参与社会活动,增进商会与政府、事业单位、各工商界、工商联及各类商会的沟通与关系;

  四、协助会长制定商会的宗旨、方针、目标及战略规划;

  五、提升其作为会员单位与工商联或政府沟通与联系的桥梁作用。

  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1、负责商会后勤事务的管理,并协调商会各部门的有效运行;

  2、协助会长或秘书长做好商会总规划,为商会领导提供有效的意见或建议;

  3、完成会长或秘书长交给的各项工作与任务;

  4、制定商会各项规章制度,以规范商会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5、负责商会文件收发,人事档案管理,相关会员档案管理;

  6、负责商会邮件分发,电话接听、纪录及顾客接待;

  7、负责协调商会与外部单位(政府、企业、事业单位)的关系;

  8、规划、指导、协调部门内人员的工作,使部门工作高效运行;

  9、对员工及其他相关部门进行行政监督,并考核其的工作质量及数量;

  10、根据商会实际情况引入适合可行的管理模式,使商会实现总体战略目标;

  11、负责商会人力资源的规划,并进行人员招聘、面试、培训、考核;

  12、做好商会VI的相关工作,并为其提供持续改进方法。

  财务专管员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商会日常财务的管理工作,包括出纳的相关工作:

  1.1 做好商会现金、票据及银行存款的`保管出纳和记录;

  1.2 建立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审核现金收付单据;

  1.3 积极配合商会开户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1.4 配合各部门办理电汇、信汇等有关手续;

  1.5 发票的开具及保管;

  1.6 协助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工作;

  1.7 办理商会有关捐赠和税款申报及缴纳;

  1.8 编制有关税务报表及统计报表;

  1.9 办理与税务有关的其它事务;

  2、协助综合办制定财务方面的相关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并监督执行;

  3、负责商会资金调配、成本核算、会计核算和分析工作;

  4、负责资金、资产的管理工作;

  5、预测、监控可能会对商会造成经济损失的重大社会及公益活动;

  6、协助会长或秘书长做好商会与外部的沟通与协调工作;

  7、完成上级交给的其它日常事务性工作。

  文秘岗位职责

  一、协助办公室主任做好商会后勤事务,包括:文件处理、接听并记录电话、接待来访顾客或潜在顾客、维护保养电脑、打印、复印等办公设备;

  二、协助上级主管做好人力资源规划、需求预测,人事档案、文档管理;

  三、管理商会内部相关的文件;

  四、分析管理体系实际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或改进原有的管理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及管理模式,使商会管理体系处于高效运行中;

  五、传达、贯彻、执行商会的管理制度并进行监督;

  六、会务安排并做好会议纪录;

  七、改进管理手段、优化工作流程、简化汇报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八、完成上级领导下达的其它工作任务。

  综合联络员岗位职责

  1、协助商会领导做好联络方面的工作,并执行联络计划;

  2、负责商会会员的沟通与联络,并建立会员综合信息目录或档案;

  3、负责建立商会与会员良好的关系与信誉体系;

  4、处理商会与会员发生的危机与潜在的危机;

  5、改进商会信誉保障体系,并参与制定商会社会活动、新闻及广告传播计划;

  6、负责有关市场沟通、联络、公关活动的策划与监督实施;

  7、经常向领导反馈有关联络活动结果,并对市场策略提供意见或建议;

  8、提供会员关系及渠道开拓的联络与公关支持;

  9、进行联络与公关信息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10、完成商会交给的其它工作。

  商会会员管理办法 5

  为加强对协会会员的管理,根据协会《章程》规定,特制定协会会员管理制度。

  一、凡承认本会章程,履行会员权利和义务,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且诚信度较好的企均可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成为本会会员。

  二、会员入会的程序是:提交入会申请表;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会长办公会议审查通过;秘书处发给会员证。

  三、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在协会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优先参加协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三)优先享受协会提供的各种服务;

  (四)对协会工作进行批评、建议和监督;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四、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

  (二)关心协会建设,维护协会声誉;

  (三)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为协会活动提供方便;

  (四)完成协会委托交办的工作;

  (五)按规定向协会交纳会费;

  (六)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五、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协会秘书处,并交回会员证。凡不履行会员义务,或者有严重违反本章程和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经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可取消其会员资格。

  六、本制度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并由常务理事会负责解释。

  商会会员管理办法 6

  为加强本会的组织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制度

  会议分为:常务会长办公会、会长办公会、理事会、会员会、和学习交流会。

  (一)常务会长办公会

  常务会长办公会,由会长、常务副会长组成,秘书长、副秘书长列席会议,不定期召开。其职权:

  1、根据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理事会的决议精神,结合商会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工作目标、工作标准,限定工作任务完成的时限;

  2、审议批准秘书处提出的工作计划以及重要商会活动规划方案;

  3、定期听取秘书处的工作汇报;

  4、决定召开会长办公会、理事会,提出会议议程草案;

  5、根据秘书处提出的建议,决定商会专职工作人员的编制、聘用、解聘;

  6、增补理事;

  7、决定预算外开支费用在5万元以下(含5万元)的各种商会活动;

  8、其它需要常务会长办公会决定的重事宜。

  (二)会长办公会

  由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组成,秘书长、副秘书长列席。原则上每两个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临时召开。其职权:

  1、审议通过准备提交理事会的会议文件草案和准备提交届中会员会审议的会议文件草案;

  2、审议通过准备提交理事会的商会年度经费开支和重活动经费开支预算和决算报告;

  3、讨论决定商会各项规章制度的草案;

  4、提出增补副会长的人选名单,提交理事会表决通过;

  5、讨论决定预算外开支费用在5万元以上(不含5万元)的各种商会活动;

  6、决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

  7、听取秘书处的`工作汇报;

  8、常务会长办公会决定提交会长办公会讨论决定的其它事宜。

  (三)理事会

  由全体理事组成,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其职权:

  1、执行会员会决议;

  2、或罢免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

  3、审议通过商会年度经费开支和重活动经费开支预算和决算报告;

  4、筹备召开会员会;

  5、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6、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7、决定其它重事项。

  (四)会员会职权

  会员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其职权:

  1、审议通过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状况报告;

  2、产生理事会;

  3、会员会召开时间由理事会根据情况确定。

  2、食堂规章制度管理制度

  一、留样由专人负责,建立食物留样记录。

  二、留取当餐供应所有菜肴,每份留样不少于200克,有标签标明菜名,留样时间,置放规定位置,保存48小时。

  三、配备专用留样冷藏柜。温度设置为0~10℃。

  四、食品留样盛器采用带盖容器,每次留样前应进行清洗、消毒。

  五、留样置放、相互间有一定距离,不叠放,避免留样食品相互间受感染。

  六、对违规行为,追究责任,按有关规定处理。

  卫生培训

  一、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的时间与健康检查的时间同期进行,并且每年复训一次,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二、除了卫生部门有组织的培训以外,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季节特点不定期地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

  三、卫生知识培训必须作为长期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做到经常性培训与重点培训相结合,从而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卫生意识。

  商会会员管理办法 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商会的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江西商会。

  第二条:本商会的性质:宁夏回族自治区江西商会为全自治区性、非营利性、联合性的社团组织。由江西籍在宁各行业、不同所有制企业、公司(含商业、工业、餐饮业、服务业等)自愿加入组成。

  第三条:本商会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着力以构建在宁江西商企之家为已任,团结在宁商企人士,纵横联合,互通信息,合法维权,为会员打造信息平台、维权机构、政企桥梁及发展枢纽。共同为宁夏及江西的经济建设作贡献。

  第四条:本商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招商局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的领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商会依法注册的住所为本商会办公室地址。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商会的业务范围

  (一)加强本商会的团结互助,发挥群体优势,服务本会促进共同发展;

  (二)教育和倡导本商会会员遵纪守法,维护本商会会员的正当合法权益;

  (三)加强江西与宁夏的联系,及时了解国家及政府部门的政策、信息;

  (四)提高本商会企业及企业家的经营管理素质,协助会员单位策划经济发展项目;

  (五)协调会员单位联合开发具有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项目;

  (六)不定期组织学术会议或座谈会,互通经济信息;

  (七)积极开展会员间及商会与外界商企界的联谊活动,增进友谊与合作;

  (八)积极参与云南经济建设,努力做好招商引资工作;

  (九)力争每年编辑整理一部商会及会员工作成果集,积极宣传会员企业及企业家;

  (十)研究交流发展企业文化建设,提升商会和会员企业的影响力;

  (十一)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本商会的会员为单位会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商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本商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商会的意愿;

  (三)在本商会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属在宁江西籍(原籍、现籍)商企人士和企业且热心商会建设。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查批准;

  (三)由本商会秘书处颁发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商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商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商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商会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商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商会的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商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商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每年度会费应于每年十月份内缴纳。新会员应于经批准入会后一个月内缴纳(普通会员转为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常务副会长的,应于转后一个月内缴纳)。逾期不缴纳的,由秘书处予以催告,自催告发出日起一周内仍不缴纳的,视为自动退会或终止相应资格。

  第十三条:会员严重违反本章程或拒绝履行会员义务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后可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本商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第十六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3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过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商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

  (七)决定秘书长、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任免;

  (八)领导本商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聘任名誉会长;

  (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的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第二十一条:本商会设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会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

  第二十二条: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决议由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

  第二十四条:本商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商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的影响;

  (三)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岁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本商会会长、常务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本商会会长、常务副会长、秘书长任期3年,换届时可连选连任,本商会历任会长(届满),终身担任本商会相应名誉职务。

  第二十七条:本商会会长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本商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商会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本商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商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四)组织研究决定商会重要决策及发展项目经贸等实施及秘书长提议需决定的机构及人事任免;

  (五)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第二十九条:商会秘书长由会长提名后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聘任,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开展商会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及落实执行商会的有关决定;

  (二)协调商会内部各方关系,增强商会内部团结,巩固其凝聚力、向心力;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并对其机构进行日常管理、组织协调开展工作;

  (四)决定办事机构、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布置组织策划安排商会的各种会议;

  (六)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条:本商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收入;

  (四)利息;

  (五)政府资助;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会费标准:

  (一)会长单位10万元/年;

  (二)常务副会长单位3万元/年;

  (三)副会长单位1万元/年;

  (四)常务理事单位3000元/年;

  (五)理事会单位1000元/年;

  (六)会员单位500元/年;

  第三十二条:本商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三条:本商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本商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任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代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本商会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人士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六条:本商会换届或变更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和业务主管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招商局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本商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本商会资产不为任何单位、个人进行经济担保、抵押使用。

  第三十八条:本商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条:本商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条:本商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财产处理

  第四十一条:本商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离、合并等原因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二条:本商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三条:本商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理清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第四十四条:本商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止。

  第四十五条:本商会终止后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商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商会会员管理办法 8

  一、为维护广大会员和商会的利益,加强财务建设,合理使用商会经费,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将以《徐州市工商联行业(异地)商会工作文件汇编》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坚决做到依法管理。

  三、为加强商会的财务管理,将在会员代表大会的领导下,设立“财务监督审查小组”,全面负责商会的各项财务监督管理,定时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并严格实行每月一通报和每季度一审核的办法。“财务监督审查小组”由一名副会长、一名专业委员会会长、一名常务理事、一名理事和一名会员共5人组成。

  四、商会的经济收入、支出均设立明细帐,分别由两名财务会计管理(财务科目由会计根据实际设定)。现金会计由办公室文员兼任,主管会计由分管副会长推荐。

  五、商会财务管理实行“一支笔”制度,即各项费用的支出均需会长审查,签字后方可报销入帐。

  六、单据报销需凭发票、收据,发票、收据均需盖有公章,并有二名经办人签字,说明用途,注明日期,严禁白条入帐。所报销的.发票应在消费后一周内报销入账,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会长说明情况,否则,责任自负。

  七、凡开支在三千元(含三千元)以内的,由会长签字;凡开支超过3000元以上的,事前需经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任何个人无权独自决定;违者不予报销。

  八、日常支款应先及时向会长汇报并同意,凭会长签名借据或电话,现金会计才可支款。

  九、财务管理实行公开、透明、各项费用支出本着节约的原则,专款专用,每月会长办公会通报一次,每年底张榜公布,接受广大会员的监督审查。

  十、本制度于20xx年xx月xx日起开始执行。

  商会会员管理办法 9

  一、会长例会制度

  (一)会长例会通常每季度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第一个月,如有需要可临时召开。

  (二)会长例会出席对象:正、副会长及正、副秘书长。

  (三)会长例会主要内容:

  1、学习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

  2、通报前阶段工作情况,提出后阶段主要工作设想。

  3、研究商会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协调会员生产中遇到的.困难。

  二、执委会议制度

  (一)执委会议一般一年不少于二次。

  (二)执委会参加对象:全体执委委员,特殊情况可邀请其他人员召开扩大会议。

  (三)执委会主要内容

  1、学习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通报全镇私营经济发展情况。

  2、讨论决定商会重大事项和审议通过商会一年工作报告及讨论决定商会下一年工作设想。

  三、会员(代表)大会制度

  (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换届),遇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期(也可按划分小组,不定期地开展一些有益活动,以利推动商会工作开展)。

  (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责

  1、讨论决定基层组织的重大事项。

  2、听取和审议执行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选举执行委员会。

  3、决定其他有关重要事项。

  商会会员管理办法 10

  为加强协会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提高协会工作效率和透明度,增强协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使协会的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根据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以下协会会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凡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应向协会秘书处索取入会申请表,认真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交秘书处。

  第二条会员资格审查由协会秘书处负责,经审查符合条件后报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第三条资格审查的内容:申请单位应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承认协会《章程》。

  第四条申请入会被批准后,由协会秘书处颁发会员证书。

  第五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在协会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权享受协会组织的教学交流、展示、研讨等系列活动;

  (三)优先享受协会提供的各种服务;例如:大型舞蹈教师培训、全国各大舞蹈专业院校联谊会、协会年终优秀个人及团体评选大会、代表国际舞蹈家协会代表团赴国外参加艺术展演及文化交流等。

  (四)有权对协会工作进行批评、建议和监督;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六条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

  (二)关心协会建设,维护协会声誉,保持“国际舞蹈家协会会员”良好的社会形象,按照协会相关制度规定规范推广、开展协会工作。

  商会会员管理办法 11

  一、主持商会全面工作;

  二、负责召开和主持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

  三、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四、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五、负责调查研究、参政议政工作,做好非公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

  六、负责加强对会员的团结、教育、引导、服务工作;

  七、负责指导组织网络的.建设和完善;

  八、负责指导为会员开展的各项经济服务工作;

  九、负责商会财务、人事工作;

  十、负责商会年度、季度工作安排;

  十一、负责贯彻落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商会会员管理办法 12

  商会的会议制度是商会科学化、民主化管理的重要步骤,是商会有活力、有组织的体现,特定如下会议制度:

  一.会长办公会议每个月至少召开一次,理事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员大会每届三年,会员大会如——庆典、联欢等视情况而定。

  二.参会人员按照通知准时参会,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开会时注意会议纪律,无关人员不得参加。

  三.会议具体内容、程序、时间、地点由秘书处在会议前7天左右通知相关与会人员。

  四.因事、因病不能参加会议,会长办公会议必须向会长请假;理事会议必须向执行常务副会长请假;会员代表大会必须向秘书长请假。的确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以委派代表参加;受委派的代表须切实负起责任。

  五.不论何种原因未请假而缺席会议的,商会秘书处应及时与本人取得联系,给予提醒,并转达会议对其所作的.批评。

  六.对于会议研究的事项,实行民主集中制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七.无故连续三次缺席会议,不履行会议决议和义务,经提醒后也不作情况说明的,视为自动退会、退职。

  八.会议指定专人做好会议服务和会议记录,原则上由秘书处负责安排。

  商会会员管理办法 13

  根据《河北省交通运输协会章程》规定,为加强会员的发展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省交运协的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二条申请加入省交运协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章程;

  (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三)在本会的业务领域内有一定的影响;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为单位会员:

  1、经民政部门登记的地区性交通运输行业的协会;

  2、省内国有、集体、民营交通运输企业,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交通运输企业和中外合资交通运输企业(不受地区、所有制、和隶属关系限制);

  3、全省性交通系统有关协会、学会、研究会等社会团体。

  (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为个人会员:

  1、在交通运输企业管理实践或理论方面有重要贡献的个人;

  2、理事会理事均为个人会员;

  3、会员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均为个人会员。

  第三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申请入会的单位、个人会员均要向本会秘书处提交入会申请;

  (二)入会申请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后,方可成为本会会员;

  (三)由秘书处发给会员证。

  第四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活动的权利;

  (三)获得本会服务和资料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五条会员应履行的`义务:

  (一)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六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秘书处,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七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商会会员管理办法 14

  为保证商会工作的正常进行,合理使用商会的资金,提高商会资金的使用效率和透明度,根据《龙岩市新罗区上海商会章程》,依据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的原则,结合本商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商会收入和会费标准

  1、商会收入(经费)主要来自会员交纳的会费、银行利息收入、政府资助、赞助费、经商会常务理事会批准的低风险投资收入等。

  2、会费标准:会长:30000元/年;副会长(常务):20000元/年;副会长:10000元/年;理事:3000元/年;会员:500元/年;会费标准的修改须经商会常务理事会讨论并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二、会费收入管理(暂行)

  1、以秘书处成员的名字在银行建立一个个人账户,作为商会收支的专用账户。个人账户卡片交由商会专职秘书保管,实行卡片和密码分人分开管理。网上银行实行USB移动证书或登陆密码和付款密码分人分开管理。

  2、商会会员交纳会费,可以以电汇的方式汇入商会的专用账户,会员汇款后将电汇凭证交到商会秘书处,财务人员在核实会费到帐后,给交款人开具财务收据,电汇凭证留商会财务做帐;

  3、现款或网上银行转帐交纳会费的,财务人员在确认收到会员的会费后,开具财务收据,一联给交款人,一联留存做帐。收到会员交纳的现款后,财务人员必须在二天内将现金存入商会专用账户内,否则视为挪用商会资金。

  三、商会资金使用原则

  1、商会经费主要用于商会活动和商会日常办公费用,以及按照本会章程开展的各项活动等支出。严禁个人和企业将商会会费以任何形式占有(借贷、炒股、转让)或挪用,不得向任何单位出借本会资金。经费可用来进行低风险的投资,投资金额和投资方向由常务理事会决定。

  2、商会经费的使用一定要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合理规范。与企业相关的接待沟通,原则上由相关企业承担接待费。

  3、商会资产为会员共有财产,依照国家和社团主管机关有关规定及本会章程进行管理,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4、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接受商会常务理事会的日常检查、监督、审计。

  四、经费使用范围

  1、日常办公费,包括办公用品费、文印费、书报费、邮电费、电话费、出版会刊及印刷费、各种咨询费、律师费、服务费、广告费、房租费、水电费等开支;

  2、会务费及商会活动费,包括会员大会、(常务)理事会、商会举办各种会议以及讲座、经验交流会等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3、商会秘书的工资、保险、补贴、福利费及个人通讯费等(具体金额的确定和调整由秘书长提出建议方案,报常务理事会审定后执行)。

  4、差旅费;

  5、社会捐献、赞助等慈善事业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6、接待费包括领导和来宾的“迎来送往”的接待、礼品等支出;

  7、商会为会员服务的各项活动和各项工作的支出,与商会有关的其他正常开支。

  五、费用预算

  1、正常办公费用:每年做出一次预算。包括日常办公费、商会秘书的工资福利费用、接待费等。

  2、活动专项费用:每年做出一次计划并分别做出专项预算。包括各种会议、讲座、经验交流会等的会务费、接待费及其它各种活动费用等。

  3、重大开支(1万元以上)费用:须事先编制预算。包括固定资产购置的耐用品、非计划性的`大型活动(组团业务考察等)、社会捐资和赞助等较大支出。

  4、以上预算须提交常务理事会审定。

  六、费用报销审批流程

  (一)例行开支及单项开支金额在500元以下(含500元)的审批程序:商会秘书制作“报销凭证”→副秘书长审核→秘书长批准→财务付款并记帐。

  (二)例行开支及单项开支金额在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含1万元)的审批程序:商会秘书制作“报销凭证”→秘书长审核→会长(或常务副会长)批准→财务付款并记帐。

  (三)例行开支及单项开支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审批程序:秘书处编制预算→常务理事会批准预算→商会秘书制作“报销凭证”→秘书长审核→会长(或常务副会长)批准→财务付款并记帐。

  七、费用报销管理规定

  1、原则上当月费用当月报销,不得跨月份报销。

  2、对所有报销内容,相关人员必须就其真实性、合理性及必要性进行审核。

  3、各项费用支出须有合法原始凭证,并在正式票据上注明用途。必须凭合法的票据入帐,凡与本会成本、费用、资产有关的支出,均应索取合法票据。

  4、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财会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全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

  5、开支后的每一笔报销单据,其经办人、审核人、批准人均应在报销单据上签字,不符合规定的会计应拒绝做帐,出纳应拒绝付款。

  八、财务人员的职责

  1、尽职尽责,秉公办事,廉洁自律,忠于职守。认真细致,及时准确,帐目要做到一笔一结,一月一报,年终做出财务报表。

  2、监督检查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及财产管理,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及帐表、单据。建立财务档案,妥善保管各种财务资料,不得遗失。

  3、会计应确保帐目的真实性。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对记载欠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4、商会配备会计和出纳人员各一名,分工负责。会计人员负责会计核算、编制会计报表;出纳人员负责登记会费等各种收入和其他款项的收缴,经费支出,办理银行存款和现金收付,检查票据,报告财务收支情况。

  5、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为确保现金的安全,备用金不超过1000元。

  九、财务公开和监督

  1、财务管理实行公开、透明、规范的原则。

  2、每季度须进行财务审计一次,由常务理事会委派一名常务理事和指定一名外部监督员(非会员)进行联合审计。一年四次,第四季度和年终审计合在一起。

  3、经审计后的每季财务状况,在的网站上公布,接受会员监督;召开常务理事会时,由秘书长汇报最新的财务收支情况,接受常务理事会的监督。

  4、每年度商会的年终财务报告应报会员大会审议通过并张榜公布,接受广大会员的监督审查。

  十、其它

  1、本制度自商会成立大会之日起生效。

  2、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本商会秘书处。

  商会会员管理办法 15

  入会条件:

  凡在江门五邑地区投资兴办的xx籍自然人或法人,持有江门工商等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拥护本会章程,提出入会申请,能主动热心为本会奉献,经过批准,均可成为本商会会员。

  入会程序:

  (1)填写《江门市xx商会入会申请表》,附三张1寸彩色照片及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证照复印件交会员部。

  (2)理事会审批。

  (3)按规定缴纳会费,(收费后开具收据)

  (4)颁发会员证(理事和理事以上的加颁发职务名誉牌)

  会员的权利

  1、享有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

  3、享有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4、享有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5、优先享有本会援助的权利。

  会员的义务

  1. 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的决议。

  2. 维护本会声誉和合法权益。

  3. 积极参加本会活动,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4. 按规定缴纳会费。

  5. 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信息。

  会员缴费标准:

  1.会长会议职责

  一.会长会议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由会长会议负责办理本会的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会长会议参会人员是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副秘书长。

  二.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四.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提出理事会需要讨论的各项方案和工作计划。

  六.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七.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八.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九.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十.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一.拟定本会终止、清算的方案。

  十二.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十三.会长会议须有2/3以上副会长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需经到会副会长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会长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以通讯形式召开。

  理事会职责

  一.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理事组成理事会,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特殊情况的可以通讯形式召开。

  二.执行会长会议决议。

  三.制定理事会的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并组织实施。

  四.审批秘书长提出的商会办事机构。

  五.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理事。

  六.决定重要事务。

  七.理事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成员出席方能召开,理事会的决议由出席理事成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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