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时间:2023-04-15 07:56:14 读后感范文 我要投稿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汇编15篇)

  读完一本书以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读后感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汇编15篇)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1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500字读了这篇莫泊桑写的短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我感受深刻。

  在这篇小说中,在听说叔叔于勒有了钱,我们全家都盼望他早日回来,可以给我们带来幸福和奢华的生活。

  可在一次旅行中,当“我们”全家乘船旅游时见到了他,他并没发财,而是又老又穷苦的在船上当一个卖牡蛎水手时,“母亲”和“父亲”却像看见瘟神一样尽量躲开他,为什么呢?我想时因为他没钱的'样子,还又老又穷,怕他缠这我们,换个角度想想,难道于勒真的没认出自己的哥哥和侄子吗?答案肯定是否定的,他认出来了,可他知道自己以前犯下许多错,不好意思和他们相认。

  再想想,为什么于勒没有会自己的家乡呢?答案从船长口中得知:“据说他再哈佛尔还有亲属,不过他不愿意回到他们身边,因为他欠了他们钱......”这样说来,他最起码也知道了要自力更生,而“我的母亲”却看他现在没钱,怕他回来吃我们,这说明了“我的母亲”是个见钱眼开的市井妇女,而“我的父亲”也和“母亲”一样的“见利忘义”,他们认定“我的叔叔”这辈子没出息了。

  如果我是他们,我就会和他相认,毕竟血浓于水的亲情是永不磨灭的。

  我们身边也有人做了错事,但不知道去弥补,就像我班的施健安,他把我妈妈给我新买的铅笔盒弄坏了,说赔,可到现在也没赔给我,真希望他也看看《我的叔叔于勒》这篇文章。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2

  这是一篇揭露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赤裸裸的金钱关系,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和腐朽,对资本主义制度进行了有力的揭露与鞭挞的文章。

  本文主要讲的是于勒由于把自己应得的那部分遗产吃得一干二净之后,还大大占用了哥哥应得的那一部分之后,成了坏蛋、流氓、无赖。正因为如此,他被打发到了美洲。而后,于勒的哥哥菲利普一家接到消息—于勒在美洲已有所作为。这时的`于勒在菲利普家变成了有有良心、善良的人,他的地位得到了提升。于勒写来的书信也成了福音书。可由于在旅行的过程中,菲利普夫妇看到了贫穷的于勒时变暴怒了。开始咒骂于勒,怕于勒回来拖累他们,于勒在他们心中的地位又一落千丈!为了躲避于勒,菲利普一家再回去时便坐了另一条船。

  看了这篇文章之后,让我感受到了文中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与腐朽。菲利普夫妇的前后变化让我联想到当今社会,在现在的社会中,也有这样的人。比如:某公司职位较低的人便向职位较高的人百般的讨好、贿赂,可当这些人因为某些原因而降职后,他们却对这些人不理不睬。诸如此类的例子还有很多很多。

  我们现在的社会需要大家团结一致,才能更好的发展,而不是对自己有利就讨好,无利就抛弃。我们应该一视同仁。让我们大家一起努力吧!让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团结一致、互相帮助、互相关爱的社会吧!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3

  寒假里,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叫《我的叔叔于勒》,它的作者是莫泊桑。读完后,我有许多深刻的感受。

  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一家人生活很苦,但父亲知道他的一个兄弟—于勒在美国致富了,而且“我”的二姐也要结婚了。在二姐结婚前,“我”的全家去一个岛上旅行。在去小岛的船上,有一个卖牡蛎的人。许多人都买了,父亲带着姊姊去吃牡蛎。父亲走向他的摊前,无意中发现他是于勒。父亲向船长打听情况,进一步证实了那个卖牡蛎的人就是自己的亲弟弟—于勒。因为他的头发乱糟糟的,身上脏兮兮的。他还很贫穷、一无所有、处境落魄,父母亲怕他连累自己,所以父母亲和姊姊们都避的远远的,不愿意理他。

  我觉得,文章中的那个卖牡蛎的人虽然衣着不得体,但是他做的.牡蛎却非常美味。我觉得虽然他可能很穷,但是他愿意把牡蛎做的很美味,还物美价廉。

  但是,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像于勒叔叔一样,很贫穷,很苦。但是地位稍稍优越一点的人,稍稍有钱的人却看不起他们。为什么?因为他们嫌穷人脏,穷人没钱,就唾弃他们。人是需要帮助的,为什么那些瞧不起穷人的人不好好想一想:你们就没有过过穷苦的日子?

  我们应该努力工作,改善我们的生活。

  我们更不应该瞧不起那些穷人,应该无私的、不求回报的帮助他们,只有这样,世界才会变成一个友好的世界。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4

  寒假里,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叫《我的叔叔于勒》,它的作者是莫泊桑。读完后,我有许多深刻的感受。

  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一家人生活很苦,但父亲知道他的一个兄弟—于勒在美国致富了,而且“我”的二姐也要结婚了。在二姐结婚前,“我”的全家去一个岛上旅行。在去小岛的船上,有一个卖牡蛎的人。许多人都买了,父亲带着姊姊去吃牡蛎。父亲走向他的摊前,无意中发现他是于勒。父亲向船长打听状况,进一步证实了那个卖牡蛎的人就是自我的.亲弟弟—于勒。正因他的头发乱糟糟的,身上脏兮兮的。他还很贫穷、一无所有、处境落魄,父母亲怕他连累自我,因此父母亲和姊姊们都避的远远的,不愿意理他。

  我觉得,文章中的那个卖牡蛎的人虽然衣着不得体,但是他做的牡蛎却十分美味。我觉得虽然他可能很穷,但是他愿意把牡蛎做的很美味,还物美价廉。

  但是,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像于勒叔叔一样,很贫穷,很苦。但是地位稍稍优越一点的人,稍稍有钱的人却看不起他们。为什么?正因他们嫌穷人脏,穷人没钱,就唾弃他们。人是需要帮忙的,为什么那些瞧不起穷人的人不好好想一想:你们就没有过过穷苦的日子?

  咱们就应发奋工作,改善咱们的生活。

  咱们更不就应瞧不起那些穷人,就应无私的、不求回报的帮忙他们,只有这样,世界才会变成一个友好的世界。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5

  《我的叔叔于勒》讲述的是一对贫穷的夫妇以为弟弟于勒成了一位富翁,但随后得知这只是谎言,于是夫妇二人更加痛恨并鄙视于勒,甚至不愿与他相认。

  这篇文章以孩子的角度描写在物质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冷漠关系。刻画了当时整个资本主义社会里,人们普遍的价值观:对亲情的淡漠,对金钱的`渴望。这样的价值观也使金钱主宰了人的心灵和生活。货币既然能使互相对立的人亲密无间,同样也能使非常亲近的人分道扬镳、反目成仇。菲利普为什么不肯和弟弟相认?就是因为金钱的作用。这样残酷的情景,是当时整个社会的悲哀。

  但更令人悲哀的是,在当今社会中,像菲利普夫妇这样心中只有金钱的人依然存在,而且绝不在少数。这是一种精神的缺失,道德的缺失,更是心灵上的缺失。我们更该关注我们的内心世界,毕竟金钱不是万能的。著名作家龙应台就曾说过:“钱可以买到房屋,但买不到家;钱可以买到珠宝,但买不到美丽;钱可以买到药物;但买不到健康;钱可以买到纸笔,但买不到文思;钱可以买到书籍,但买不到智慧——”所以,金钱不是最重要的,拥有亲情、友情才是最重要的,也才是最幸福的。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6

  《我的叔叔于勒》是法国短篇小说巨匠伊·德·莫泊桑的代表作之一。这篇小说讲了“我”的一家人过着十分窘迫的生活。每天,家人们都眺望着过往的轮船,想:要是于勒在上面多好啊!于勒是“我”的叔叔,在南美洲做生意,前不久他给家人来信告诉他们,他在南美洲发了大财,马上要回家。人们都热切盼望着他的归来,直到有一天,一家人一起去一个岛上游玩,在船上,他们发现了于勒。不过,他并没有发财,而是一个老流浪汉,一个在轮船上卖牡蛎的穷光蛋。大家立刻由希望转变成失望,继而仓惶逃跑,唯恐于勒认出他们,因为他们害怕于勒过来缠上他们,向他们要钱。这家人因为生活的艰难而淡化了亲情。“我”的父亲为了钱,宁愿把他的亲弟弟丢到海船上,让他独自一人过着漂泊不定、颠沛流离的流浪生活。这一家人,就是被金钱割断手足之情的那些人。

  莫泊桑的这一篇小说,就是揭露了资产阶级拜金主义的丑恶风尚。在那个金钱至上的`社会里,人们为了钱,不惜去做伤天害理的事情。他们为了钱,放弃了亲情、友情、人情,这些无价的东西,换来的只是一把金子。但是没了这些人之常情,又怎么叫活着呢?钱乃身外之物,我们不能让钱取代亲情,因为亲情是无价的。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7

  上周,我读了《莫泊桑精品小说精选》,对《我的叔叔于勒》颇有感受,下面是我对此的一些理解与感悟,读《我的叔叔于勒》有感550字。

  《我的叔叔于勒》全文讽刺了那些当时见钱开眼,把金钱看得高过一切的人们,就如作者的爸爸和妈妈,在一开始于勒花掉了家中所有的积蓄时,他们愤怒至极,个个咬牙切齿,把于勒赶出家门,但于勒在外面谋生却意外致富时,他们呢?个个都争着说于勒是他们的亲人,把于勒那份发财致富的信当作了“福星”,都梦想着靠他的财富盖一幢别墅;他们用那封信来劝架,在苦恼时用这个福信来安慰自己;他们因此每周日都打扮得很体面去海边,目的是看到于勒的回来……但当他们知道于勒破产了,变得一无所有了,成了个落魄的穷光蛋了,谁还去理睬他?谁还去照顾他?谁还去思念他?没有人了,个个都是他为空气,为混蛋,读后感《读《我的`叔叔于勒》有感550字》。就如他母亲所说的那样:“我一向怀疑这个扒儿手做不成一点好事,并且有一天他又会落在我们脊梁上来的!一个姓达勿朗诗的,怎能够指望在他的身上盼望一点什么!……” “你发痴了,拿十个铜子儿给那个人,那个叫花子!……” 其实真正的白痴是母亲,她完全没有经受住金钱的考验,在于勒乱花钱时将他逐出家门,在于勒致富时又整天盼望着他回来,在他破产时又开始对其置之不理了,一切变化都随着金钱的变化而变化……

  这就是《我的叔叔于勒》那篇讽刺了当代人民风俗的美文。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8

  有钱就是亲弟弟,没钱就是臭流氓!这是我读《我的叔叔于勒》后对菲利普夫妇的认识。原来钱是可以改变一个人在别人心目中的看法的。

  于勒原本是一个不务正业的人,因为放纵,把自己应得的遗产浪费光了,而且还占用了菲利普应得的一部分,于是全家就把它送上了去美洲的船,让他去异国他乡“开拓”自己的事业,说得难听一点,就是把他抛弃了,任其流浪到异国他乡,任其自生自灭,以免影响到自己。

  没想到的是,于勒居然赚了一大笔钱,而且还愿意给菲利普一些,这时这个原本的“流氓”立即变成了有良心的人,好人,成了全家的希望。

  可没想到的是,于勒的发迹成了过眼云烟,很快沦落成为一个在游船上卖牡蛎的流浪汉,当这一切被菲利普夫妇知道后,这个“有良心的人”又成了“流氓”。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不也有这样的俗语么?“有钱能使鬼推磨”,难道钱的力量真的有这么大么?难道钱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品性么?我想,这是不会的吧。片面的以金钱来衡量人的价值,社会将走向歧途,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淡漠,不正是这一歧途的反映么?

  钱,不是万能的。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9

  看完法国作家莫泊桑写的短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眼前总是会浮现出小约瑟夫那可怜的叔叔于勒的形象。我不仅对这位老人的遭遇无限同情,而且对金钱高于一切的社会感到悲哀。

  故事发生在10多年前,有个名叫于勒的法国青年,他离开自己的祖国,远渡重洋,希望大发横财,带着很多的金钱回到故乡。结果,他什么财也没有发到,成了一个穷水手。约瑟夫全家原以为他发了大财,天天盼着他回来,好让自己享受荣华富贵。可是有一天,他们全家在一条游船上偶然碰见了于勒,竟然发现于勒已经成了一个又穷又老的水手。全家人又吃惊又失望,享受荣华富贵就成了一个泡影。约瑟夫的爸爸妈妈,也就是于勒的`哥哥和嫂嫂,为了不丢面子,就不肯和于勒相认,更不愿意帮助于勒。

  我想,一个美好的社会应该人人友好相处,而不是只看到金钱。约瑟夫的爸爸妈妈以为于勒发了财,就天天盼着他回来,但看到他变成一个穷人时,就那样的嫌弃他,前后的变化多大啊!这说明在他们心里只有金钱而没有亲情。这是多么的悲哀啊!

  我又想,在我们今天的生活里,有没有像于勒一家发生的情况呢?我曾经在电视里看过有的人家为了争夺财产,兄弟姐妹之间都成了仇人。甚至还有人为了金钱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我劝他们读一读这篇小说,接受一点教育。要知道亲情胜于金钱啊!

  希望在我们的生活中,能少一点于勒那样的悲剧。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10

  读了这篇泊桑写的短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我感受深刻。

  在这篇小说中,在听说叔叔于勒有了钱,我们全家都盼望他早日回来,能够给我们带来幸福和奢华的生活。

  可在一次旅行中,当“我们”全家乘船旅游时见到了他,他并没发财,而是又老又穷苦的在船上当一个卖牡蛎水手时,“母亲”和“父亲”却像看见瘟神一样尽量躲开他,为什么呢?我想时因为他没钱的样貌,还又老又穷,怕他缠这我们,换个角度想想,难道于勒真的没认出自我的哥哥和侄子吗?答案肯定是否定的,他认出来了,可他明白自我以前犯下许多错,不好意思和他们相认。

  再想想,为什么于勒没有会自我的家乡呢?答案从船长口中得知:“据说他再哈佛尔还有亲属,可是他不愿意回到他们身边,因为他欠了他们钱……”这样说来,他最起码也明白了要自力更生,而“我的母亲”却看他此刻没钱,怕他回来吃我们,这说明了“我的母亲”是个见钱眼开的市井妇女,而“我的父亲”也和“母亲”一样的`“见利忘义”,他们认定“我的叔叔”这辈子没出息了。

  如果我是他们,我就会和他相认,毕竟血浓于水的亲情是永不磨灭的。

  我们身边也有人做了错事,但不明白去弥补,就像我班的施健安,他把我妈妈给我新买的铅笔盒弄坏了,说赔,可到此刻也没赔给我,真期望他也看看《我的叔叔于勒》这篇文章。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11

  《我的叔叔于勒》主要说的是:他本是一个“花花公子”,后被送到美洲去,后来他发财了,我们便盼望他回家,可是却在游船上遇上,他落魄了,全家人不理睬。

  这篇小说虽看似平常,但却充分说明了当时人们之间赤裸裸的金钱关系。小说情节波澜起伏,张驰有致,让人回味无穷。

  小说人物刻画生动,语言虽然朴实,却句句充满了嘲讽。“浪子回头”本来应该实一件好事,可却在本文中显得如此“恐怖”。俗话说:“浪子回头,金不换。”可是文中却真切大的写出了人类因金钱而不认亲触目惊心的惨相。但作者却“我”的一双青清纯的眼睛;真实的摄入了19世纪法国社会的世态人情,读来让认感到真切生动而又悲凉。

  作者结尾很令人寻味,他不仅写出了小说的'结局,也简介批评了当时的世态。小说虽通俗易懂,作者以这小小故事,揭露当时世态,让我敬佩,也由此让我感到如果这个故事发生在中国,也许就会是另一种结局。

  其实我觉得钱并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只是一家人快快乐乐的生活罢了,钱没了可以挣,如果家人没了,就再也不会有了。可是我们却总是一直固执的认为只有挣够了钱才能使家人幸福,可什么时候才算是挣够了呢?要知到欲望是永远不止境的,也许只有在失去时,我们才会有一丝察觉,也许有人会深感惭愧,有人会立即醒悟,也许有人会毫不在意……要知到金钱、权利只不过是过眼云烟,也许这些现在是你的,可是可能下一秒就是别人的了,亲爱的朋友们,醒来吧!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12

  读了这篇莫泊桑写的文章《我的叔叔于勒》,感慨良多。

  在这篇文章中,“我的叔叔”于勒有了钱,我们全家人都盼望他早日归来,能够给“我们”带来幸福、奢华的生活。

  可是这次旅行,当“我们”在船上看见了他,他并没有发什么财,而是又老又穷苦的卖牡蛎的老水手时。“父亲”和“母亲”却像遇到瘟神一样,尽量躲着他。原因是什么?因为他没有钱。

  换个角度想想。难道于勒真的没有认出自我的侄子么?难道真的没有认出买自我牡蛎的是自我的哥哥么?答案是否定的.,他肯定认出了。因为他明白自我以前犯下许多错,不好意思和他相认。

  再想想,为什么于勒没有回自我的家乡呢?答案能够从船长口里得知:“据说他在哈佛尔还有亲属,可是他不愿意回到他们的身边,因为他欠了他们的钱……”这样说来,于勒已经从以前的“流氓”变成此刻明白钱来之不易历尽沧桑的“卖牡蛎的老人”了,他最起码也明白了要自力更生。而克拉丽丝却看他此刻没钱,怕他回来吃他们的。这说明了“我的母亲”是见钱眼开的市井妇人。而“我的父亲”菲利普也和母亲一样“见利忘义”,他们认定“我的叔叔”这辈子没有出息。

  如果我是克拉丽丝,我也会和弟弟相认,因为人犯错误是难免的,若能改邪归正也是一种宝贵的财富,我们应当原谅他;如果我是菲利普,不管我的弟弟再穷,再流氓也好,我也会和他相认的,毕竟血浓于水的亲情是永不磨灭的。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13

  《我的叔叔于勒》是莫泊桑的优秀短篇小说。在这篇文章中,曾经是一个无赖、流氓、祸害的“我的叔叔”于勒,终于给我家寄了一封信,说他在外赚了大钱,准备来看望我们。所以,我们全家人都盼望他早日归来,因为这样可以给“我们”带来幸福的生活。

  但是在二姐结婚时的这次旅行,“我们”在船上看见了他,他并没有发什么财,而是一个卖牡蛎的老水手。“父亲和母亲”却像遇到“白无常、黑无常”似的,尽量躲着他,不让他认出“我们”。“我们”回来时坐了另一条船,预防他再见到“我们”。

  为什么于勒没有回到“我”家呢?答案可以从船长口里得知:“据说他在哈佛尔还有亲属,不过他不愿意回到他们的身边,因为他欠了他们的钱……”这样说来,于勒叔叔已经从以前的.“流氓”变成现在知道钱来之不易的“卖牡蛎的老水手”了,他最起码也知道了要自力更生。而菲利普却看他现在没钱,怕他回来吃菲利普他们家的。这说明了“我的父母亲”是见钱眼开的小公民。“我的母亲”却六亲不认,“母亲”认定于勒这辈子没有出息。

  如果我是菲利普,我一定会和弟弟相认,因为人犯错误是难免的,能浪子回头也是一种宝贵的精神财富,我们应该原谅他;如果我是菲利普,不管我的弟弟再穷,不管我的弟弟再流氓,我也会和他相认的。因为,无论什么时候,血总是浓于水的!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14

  开始读《我的叔叔于勒》这篇文章时,是在一张试卷上,那是只选一半的文章,读来读去,有点不了解在说什么,之后看到完整的文章后,噢!了解啦。

  读后了解于勒是一个败家子,是全家的恐怖,以往是个花花公子,把家里的钱用光了,还占用“我”父亲的那一半。之后学信来说自我发财了,要到别国旅游。可能很久不会写信来了,于是于勒变成了全家人的期望,再之后全家人要去旅游,在一艘船上看到于勒,衣服褴褛,那是只满是皱纹的水手的手,那是一张又老又穷苦的脸,满脸愁容,狼狈不堪。之后,父母都不敢认他,又怕他连累我们。

  我悟到了,在当时的社会里无论是亲人还是陌生人之间都会有层隔膜。于勒以往是个令人唾弃的人、可之后又成了全家的期望。父母就为他的`归来有上千种计划,很期望他回来很想他。可是,他们并不明白,于勒已经破产了是个穷光蛋了。

  如果他们明白的话,就不会在想你回来了,事实果然如此。当他们明白于勒是个穷水手时,都没有去认他。还在身后咒骂,连"我"给十个铜子的钱给乞丐都不应当给他。谁都喜欢往上爬,能跟有势力的人在一齐。菲利浦夫妇在那里很明显的表现了菲利浦夫妇他们是怎样的一种人:追求钱财,不喜欢别人拖累他们的人。

  就像现代社会,还是会有人追求名利,金钱,地位。这种事是很常见的,在全世界各地,都会上演同样的故事。莫泊桑只是用他的笔来陈述一个上演从古至今的古事,这是件常见而又平凡的事了。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15

  《长腿叔叔》,是从小苹果老师那里借来的读物,还未完成阅读任务,因为太忙碌的原因。人的时间总是有限的。

  谈谈这本书吧,这个书名乍一听来像是儿童读物,可是当我看了一部分之后,对它有了不同的认识。它或许不仅是我们成长路程中需要阅读的读物,更让我们在其中懂得什么才是幸福,又要如何对待幸福……

  未看完也可以简单叙述一下故事的主要内容吧,那说明我有预习。

  一位孤儿院长大的女孩茱蒂,被一个曾被她不经意在墙上瞥见,被车灯拉长身影的神秘人物送去上大学。至此她开始了全新的学习和生活。茱蒂每月会寄一份信给那位神秘人,但当她渐渐明白了自己的信永远不会有回音时,她对长腿叔叔开始了一丝青春的抱怨与不以为然,在孤儿院时内心叛逆的种子又蠢蠢欲动了。直到邂逅谈吐不凡的杰夫,她才再度将长腿叔叔当成倾诉对象。从单纯封闭的环境来到缤纷多彩的世界,茱蒂一直骄傲自己从来不曾觅食。正当她考虑和姐夫表达爱的告白时,长腿叔叔终于露面了,而且竟然是——杰夫。

  虽然简·韦伯斯特用了简单的书信来作为这本书的'写作形式,但茱蒂的每句话都充满了少女微妙敏感的心情和情绪。

  越是简单的故事其实它的内涵越是贴近生活,越是让人们牢记。《长腿叔叔》就是这样类型的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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