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种粮补贴政策调研报告

时间:2019-01-21 14:21:59 报告范文 我要投稿

完善种粮补贴政策调研报告范文

  __县作为传统农业大县,__镇也不例外也属于种粮大镇。粮食生产是农民的重要经济来源,种粮补贴政策执行得如何不仅影响本镇经济发展,也事关社会稳定。笔者近日通过财政所组织基层村干部、涉农单位负责人召开的座谈会,以及深入村组走访农户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就完善种粮补贴政策提出一些探讨和建议。

完善种粮补贴政策调研报告范文

  __镇地域面积 127 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 7.26 万亩,水面面积2.3万亩,农业人口4.7万人,全镇原计税面积6.9万亩,2014年全镇共发放种粮补贴 1077.8万元,按农业人口计算人均为 229.3元,按计税面积计算亩均156.2元。

  1、维护了农村稳定,促进了“三农”发展。种粮政策的实施推动了粮食产量的提高,2003年未实行种粮补贴前__镇粮食产量为 48892吨,实行种粮补贴11年后的2014年粮食产量达到了81662吨,这都是国家惠农政策补贴带来的成果。

  2、增加了农民收入,减轻了农民负担。在取消农业税前,种粮农户每年每亩要缴“两税一费”330多元,农民负担较重。自从国家实施种粮政策,特别是提高农资综合补贴后,农民没有因为生产资料价格的增长而增加种粮成本。2014年农民人均收入达 18664元,比2003年人均4706元年增加了13958元,这就是国家种粮补贴政策带来的贡献,这项政策得到了广大农民拥护和称赞。

  3、农田不再抛荒,保证了粮食安全。国家取消农业税实行种粮补贴政策后,原来将农田抛荒的农户,纷纷回家找村干部要责任田,没有人再抛荒,水稻实行直补后种植水稻的面积在不断增加,原来种植其他作物的农户也改为种植水稻,农民种植水稻的积极提高,这对稳定水稻产量提供了保证。

  4、实行专户管理,确保专款用。按照国家种粮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实行封闭运行,2006年是全面实行财政涉农补贴重要一年,这一年各项涉农补贴就通过农民“一折通”直接打卡发放到农户手中,从根本上杜绝了乡镇两级挤占、挪用、截留、抵扣粮食补贴资金问题的发生。

  1、种粮补贴占农民收入比例小,效益不明显。种粮补贴是国家对生产粮食效益比较低和生产资料价格上涨的一种经济补偿手段,虽然能直接增加农民收入但比例太低,就从农资补贴来看,目前化肥、农药、柴油、农膜等生产资料的价格和机械作业费成本不断上涨,补贴资金远远弥补不了,农民普遍反映:“国家的优惠补贴都让生产资料和农机服务费涨价给占了,甚至还倒贴”,同时种粮的经济效益和种植经济作物效益相比差距太大,以稻麦两季为例,水稻按每亩1200斤,小麦按每亩800斤产量计算,净收入也就1200元,而种植经济作物或提水养殖纯收入可达4000元左右,这样的悬殊使种粮补贴对提高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不能起到决定性作用。

  2、种粮补贴面积与实际面积有差距。一是种粮补贴面积未覆盖全社会种植面积。在农村税费改革中,一些村为了减轻农民负担,使税负更加公平、合理,将一些低产田等自然条件差的土地没用纳入计税面积,致使种植这些田的农户面积不在补贴面积范围内,自然就享受不到种粮补贴政策,还有就是十边地开荒、五老地改造、土地整改等都不在上报的面积中。如__村、廷柏村、仁里村都有。二是种粮面积和实际种植面积不符。水稻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发放时间提前,造成种粮面积和实际种植面积不符,省要求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在每年的三月份之前要发放到种粮农民手中,这个时间农民是不是种植水稻,种多少还没有决定,村级只能根据上年承包面积上报补贴面积,从而造成种粮面积和实际种植面积不符。

  3、到底谁享受种粮补贴成了新的问题。一是土地流转导致实际种粮户享受不到国家补贴,近年来各地农村土地流转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不少土地均向种粮大户集中,在土地流转中关于谁享受种粮补贴就成了新问题,由于农村土地流转手续不健全,私下流转较多,都是民间口头协议,没有具体明确种粮补贴资金的归宿问题,从而造成种田的不能享受补贴,被流转人不种田享受补贴违背了上级“谁种植,谁享受”的原则。二是长期在外务工的农户回家要种粮补贴。有了惠农补贴后特别是农资综合补贴不断加大,原来放弃责任田和给别人代种田的农户纷纷回来找干部要种粮补贴,如果不给就找职能部门,甚至上访找政府,增加了社会不安定因素。

  4、耕地面积不及时核减,照样享受补贴。一是耕地被征用后仍然享受种粮补贴。近年来由于经济发展,招商引资力度加大,企业、公路征用耕地在不断增加,不少农田已改变了性质,这些面积未能核减,原承包户还在享受种粮补贴。二是原是种粮户现在改种植经济作物或提水养殖,还有就是搞高效农业,有的村未及时核减上报,使没有种粮的农户仍然在拿种粮补贴。

  5、种粮补贴和规费上缴是一对矛盾体。种粮补贴是国家直接给种粮农民的经济补贴,而规费是依照相关规定和村规民约而向农民收取的费用,这两者的对象都是农民。一方面国家种粮补贴要求直接发放给农民,绝对不允许代扣任何规费;另一方面省规定收缴的农业水费,村规民约规定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都要向农民收取。一是收与取要做2次工作,且取的难度远远大于给的难度,基层村干部不理解。二是收缴无法直接抵扣,部分农户误会国家在给钱,基层在收钱,农民不理解。因此发放种粮补贴与收缴规费是一对矛盾体,容易造成干群关系紧张。所以有的村在落实补贴面积时,采取变通的办法按一定的比例提取面积,将该面积放到容易收回的农户“一折通”中,从中代扣代收规费这已经是不明的事实了。

  1、完善国家种粮补贴政策。目前的种粮补贴种类多,补贴标准不同,种粮补贴发放时间不一致,发放要求不一样,时间紧、要求高、工作量大,可发放对象基本相同。为此建议对现行的种粮补贴发放项目进行重新评估,整合种粮补贴种类,简化合并种粮补贴类别,该取消的取消,该增加的增加,使计算依据相同的'补贴合并成一种通俗易懂的补贴项目,做到种粮补贴一个口子下、一个部门管、一次性发放,减少基层财政、镇、村的工作量,也便于农户能看懂,便于对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检查和监督。

  2、改变种粮补贴面积的核定方法。种粮补贴面积以新一轮土地承包确权面积为依据,由农户自己申报,镇村组织核实,并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上级农业部门认可确认。对确认后的面积实行动态管理,凡被征用、划拔面各及时调减,对复垦改造的面积及时调增,不是种植粮食作物的面积坚决不予确认。种粮面积是发放补贴的依据,必须要对实际种粮面积加强管理,真正让种粮户享受国家种粮补贴,杜绝冒领,套领国家种粮补贴资金的行为,确保补贴资金安全,政府纪检部门要对种粮面积核实全过程进行监督,对弄虚作假的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3、明确种粮补贴发放对象。坚持“谁种植,谁享受”补贴,不耕种者不享受补贴的原则,也可按流转合同确定补贴对象。

  4、调整种粮补贴发放时间。为杜绝冒领,套领国家种粮补贴资金,减轻基层干部

  工作量,建议对现行种粮补贴资金发放时间进行适当调整。将一年三次发放改为一年一次发放,粮食直补资金发放改在当年的下半年或下一年的年初,补贴资金仍然由财政部门以“一折通”的形式直接打卡发放到每一个农户。

  5、加强种粮补贴发放工作领导。目前的水稻直补、农资综合归县农村工作部管,各项良种补贴归县农业部门管,补贴资金由财政部门管。建议县、镇都要成立由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工作小组,统一领导种粮补贴工作。应分清责任,明确职责,农业部门负责种粮面积核查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补贴资金管理工作,银行部门负责打卡发放工作,纪检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工作,只有分工明确,各负其责,才能真正把种粮补贴发放工作做实、做好。

【完善种粮补贴政策调研报告范文】相关文章:

1.社保补贴政策新调整

2.社保补贴政策最新调整

3.社保补贴政策的新调整

4.西安4050社保补贴政策

5.深圳高温补贴政策

6.鞍山社保补贴政策调整

7.北京高温补贴政策

8.上海高温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