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读后感

时间:2024-08-09 05:27:04 读后感作文 我要投稿

个人读后感(15篇)

  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大家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不能光会读哦,写一篇读后感吧。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感头疼,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个人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个人读后感(15篇)

个人读后感1

  -------散文《匆匆》读后感 日记《匆匆》是朱自清写的一篇抒情散文,描述了时光像水一样流逝之快,小时候不知道为什么“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当自己还是孩子的时候,对时间没有什么概念,只知道玩耍,随着自己的慢慢长大,才逐渐体会到“时光如水岁月如梭”的真正含义。日子过得太快了,我已不再是那个蹦蹦跳跳无忧无虑的小女孩了,来不及驻足欣赏周围的风景,来不及规划自己的人生,岁月却已悄然把我推向了成熟。现在自己对学习、工作、生活感到“只有招架之功,已没还手之力”,突然感觉到时间的“匆匆,太匆匆”,自己已经不知不觉走过了生命中的28个年头,肩上已经有了一个担子,自己已经拥有了一份责任。从早晨一起床,匆匆地刷牙洗脸,匆匆地吃饭上班,匆匆地工作,匆匆地下班,然后又是吃饭再上班,下班后又是匆匆地做饭吃饭,每天就像机器一样地运转着,到周末终于可以停下来放松一下时,时间却在我呼呼大睡的时候悄悄溜走。当我没有按时完成任务的时候,总会想为什么自己这么忙,为什么自己没有时间,为什么别人的效率会那么高?

  《匆匆》一文中有这样一句话,“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绿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是的,时间就是这么特别,随时随地从你身旁溜走,却再也不会回来。如果没有抓紧时间,把光阴虚度了,那么,过去的时间就再也找不回来,谁也回不到过去重新走过人生。既然时间不等人,会无情的流走,我们就应该好好利用时间,提高自己的效率。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更多的任务。随着年龄的`增长,时间对我们的价值也愈来愈高。每当逢年过节的时候,总有时不我待、韶华不为少年留的感慨。看着爸妈两鬓越来越多的白发,总想多陪陪他们。每当快到一项任务的截止时间时,总想把时间掰成两份来用,每次都是紧紧张张的完成任务。当我们拥有充分的时间时,往往不知如何利用而任意挥霍,真正需求的时候,却已经所余不多了。这就需要时常珍惜时间,不浪费一分一秒,分清轻重缓急的同时,干净利落的完成每项任务。时间如同金钱,愈是懂得利用的人,愈感觉到它的价值;愈是贫穷的人,愈感觉它的可贵。时间对每个人来说都是平等的,珍惜时间的人就会得到无穷无尽的财富。朋友们,让我们珍惜时间,认真过好每一天吧!利用好自己的时间,经营好自己的人生!

个人读后感2

  对于这本书的背景和由来我就不多说了,我并没有比在看这篇文字的你更了解什么。 首先吸引我的是这个故事的主题,围绕着一个“麻烦”所展开的主人公的一系列自我冲突。一直以来我都对这类矛盾主题的文字所吸引。这当然也是根据我个人的体验而产生的,所以写下这些东西可能也会和别的文章有点区别。 鸟 “无法避免” “无法避免”地结了婚,酗了酒,醒来后人生犹如战后一样,一片荒芜。 “无法避免”地做了爸爸,还是一个畸形儿的爸爸。 孩子畸形是对鸟的羞辱和重负,同时也是一种解脱,让鸟看到了逃离的可能性,所以鸟就在这样的感情中一直纠结着,煎熬着。 另一个鸟,火见子。 读后回忆整篇小说,感觉火见子就是鸟的另一个自己。

  一个在平行世界里留给“另一种选择/可能性”的自己。火见子是从丈夫去世后就完美地对现实世界进行筛选然后再生活,精心地守护者自己的人。鸟也表示过希望火见子是自己妻子的这类想法。他们彼此间的吸引也是因为他们的相似性,他们一起能够更好的安慰彼此,能够更好的逃离…… 另一个鸟,菊比古 中学时代跟着鸟屁股后面的一个GAY,在他们的一次行动中软弱的菊比古想要放弃结果被鸟抛弃了的朋友。菊比古也可以说是一个在平行世界面前做出了另一个选择的鸟。鸟的妻子把孩字——那个鸟打算放弃的孩子取名叫菊比古(这肯定不是偶然啦)。

  行文到97%的时候也是因为跟菊比古的重逢,被菊比古的话唤醒了那个酗酒后沉睡的自己,鸟终于做出了选择。 文章里还多次出现了笑,各种不同的笑。这一点也挺让我感到有兴致的。甚至觉得笑才人是最丰富的表情,有什么是笑无法表达的感情吗?你确定还有比笑更适合这个感情的表情吗? 这样不知恬耻守护的'究竟是怎样的自己? 鸟是在这样的自问中做出的选择。 这个问题也同时深深地打在了我的心上,可以说我对这篇小说的所有期待在看到这句话的时候就满足了。在我不断的逃避生活、逃避爱情、逃避婚姻,对自己渐行渐远的梦想和越来越说不出口的执着里,我从没有意识到问自己这样的一个问题。只是无法自拔(无法避免?)地沉浸在一种毫无希望的希望中,同时过着一种半隔绝的幻想生活。 我有了答案,但更加认清楚自己的软弱并不能让人变得勇敢。 如果我是鸟,那么我肯定会和火见子去了非洲,最后再次上演那一幕……

个人读后感3

  断断续续半年了,《一个人的朝圣》还没有看完,不知道脸上摆出个什么表情合适呢?新的一年应该不会出现这种情况了,2018年确实很特殊,其实发生了很多事,让我的精神有点跟不上。所以在工作稳定之后有些懈怠了,整天就是什么都不好好干,就想着放假偷懒,不过也给自己设下了deadline,半年休息,休息过后,生活回归正轨。昨天就是最后期限了,把所有的事情收个尾,收拾好自己的心情,利落转身跟2018年say拜拜。感慨完之后,继续进行读书感悟。

  其实在读到后半段的时候,我突然有些不明白这个书要表达的到底是什么了,有些摸不着头脑。前期哈罗德是自己孤身一人,在与自己相处的时候,他反思了自己过去的生活,心里也想明白了很多事情。我原本以为他会一直这样走下去,就像一种自我救赎一样,在旅途中慢慢看清生活的本质,让自己的心更加坚定,可是,剧情却没有这样发展。他的事迹被报道出来,有了一批自以为很酷的人加入了他所谓的朝圣道路,他的`妻子莫琳也在邻居的帮助下,追上了在路上的哈罗德。到这儿我就开始迷惑了,一个人的朝圣重点难道不是在一个人吗?,现在这些同伴的意义是什么呢?至少我现在是没明白,可能要继续读下去才能有新的感悟吧。

  这也是名著迷人的地方,只有反复品读,琢磨,才能每次都有新发现吧。可是我最大的缺点也在这儿,不走回头路,看过的书不会看第二遍,去过的景点基本也不会重复,连上学时的同桌都不能重复第二次 所以我做事总是浅尝辄止。我现在的生活之所以还算顺遂,应该得益于初中的博览群书,初中进入青春期之后,就变成了寡言少语的小哑巴了,每次寒暑假在家都是看书,各种名著,小说 ,甚至连成语大全也看了一遍,在此后的生活中,至少是语文学习上没有吃过亏。这些年,尤其是这两年,不愿意静下心去读书了,愿意看一些快食类的资讯,文章,性子也有些浮躁了。

  当然要做出改变,过程会很艰辛,可是现在的样子,不是我当初许愿要长成的模样,我一直都希望自己变成一个端庄大度,淡定从容的人,就我目前的了解,只有读书能办到。

个人读后感4

  一个人,神圣而孤独。当一个人有了目标而为之去奋斗时,他不仅仅是一段人生的经历,更是对灵魂的一种洗礼!初次听说这本书时,是在网上的一个推荐上看到的,出于对题目的好奇,我买下了这本书,打开之后便一发不可收拾,这真是一本可以伴人到天明的一本书,主人公是哈罗德·弗莱,一个在酿酒厂打工了四十年的六十岁老人!即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也没有开!一天他收到了身患癌症的老友奎妮的信,在震惊和悲痛的情况下,他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过程中,越走越远,最后横跨了整个英格兰!他只有一个信念,他只要走着,朋友就不会死!

  合上这本书,我的脑海中近乎是对那个信仰的`感慨,就像书中所说,生活离平淡无奇有多遥远,又可以在多短的一瞬间不复从前。哈罗德的人生几乎完全是平淡的,和妻子不好不坏的相处,过着不好不坏的日子,可就是这样的生活,使他竟然在一瞬间做出了一个伟大的决定,一个充满绝对勇气的决定!这个决定甚至看起来很可笑,人往往就是这样,一旦有人做你没有做过的事情,你便急忙的否认其价值和意义!哈罗德的这条路,不单单只是走在路上,还有对过去的人生的一种反思和寻找,沿途也收获了爱与责任!在一步接一步的行走中,日子就这样过去,也就是在这一步一步的行走中,有了自己的坚持和信仰!悲伤最好的状态不是凝固,而是融化!好友的癌症给了哈罗德巨大的冲击,他本可以按照平常该做的一样仅仅只是回一封回信,但是在人生的方向指引下,他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那仿佛就是一个又一个的方向标,让他看到了,平凡的人也可以做不平凡的事!有些毫无道理的事情,趁着人生还正好,真是应该好好冒险一把,否则人生又有什么盼头呢!这本书中,我还看到了那些失散多年的友谊!

  书中的哈罗德也叹息到他躲避了这段友情这么多年,现实中,我们有太多的时间用来分别,却有很少的时间用来重逢,面对那一份份的友情,有时候不是时间的问题,而是我们自己让这份感情从指缝中溜走!生命从不因为中断而逗留,我们往往只停留在表面的言语交流!而言语之下往往是不可逾越的!人是一定要有信念的,他就像光一样射入了生命中,纵然前方山高路远,纵然已然物是人非,怀揣着那一份信念,便必定活成一支队伍一般!

个人读后感5

  读完了《两个人的梦想秀》,我真感叹马一左与马一右这两兄弟的友谊至深。有马一右的地方不会少马一左,有马一左的地方绝对有马一右,形影不离。他们俩发生的故事奇妙而有趣,让人读着不自觉的捧腹大笑。

  写这本书的作者叫商晓娜,是一个经常披着大外套出门晒太阳的人,喜欢拆礼物,喜欢看小朋友来的信,喜欢吃巧克力,喜欢坐在阁楼里写好玩的故事。她目前最大的'兴趣就是保留一颗纯真而美好的童心,与天底下所有的小朋友成为好朋友。

  他们原本是一对双胞胎兄弟,可是有一天,马一右忽然冒出了一个奇怪的念头,他非要兄弟俩是绝佳拍档呢!这对拍档,可真名副其实。他们都喜欢赖床,都想快点长大,都担心小乔老师让他们写难死人的作文,都喜欢听表扬的话。他们还有一个巨大的梦:有一天冰激凌可以免费供应,就是一天吃掉一万个也没人来管他们!这对拍档想法一致,一起做过很多有趣的事情,真应得上“绝佳”二字呢!所谓“兄弟齐心,其力断金”,他们在一起做的事情几乎没什么大差错。

  《两个人的梦想秀》里有很多情节,在这些有趣的小故事中,我们也能从中看出拍档组合的默契。从“背书大王”中热心帮助胡子原,可以看出他们乐于助人;从“假如不小心捡到一个信封”可以看出他们拾金不昧,品质优秀;从“两个人的梦想秀”可以看出他们可以为自己的梦想付出一切,坚持不懈并最终成功;从“发现了她的美好”可以看出他们愿意接纳别人,与其做朋友;从“书包哪里去”可以看出他们热爱学习!综上所述,书中拍档的各种优点正式我们所要学习的。现在的小学生几乎很难做到像马一左、马一右那样,所以作者写这本书是想让我们从中学习、感悟做人的根本,也有启迪人生的的道理。

  说实话,《两个人的梦想秀》真的让许多原本不爱写作文的人爱上了写作,让我们知感恩、知珍惜身边的美好事物。因为书中的可爱哥俩打动了不少人,有许多小读者纷纷写信寄给作者,希望再出版更多的系列,作者已真正进入了读者心中,成为了知心朋友。

  嘿!你想不想与商晓娜姐姐做朋友?那就快来读她的书吧!

个人读后感6

  “有灯点燃文学的梦想,指引热爱文学的人们前行的道路。用爱撒下文学的种子,滋润童年的心灵岁月”。这就是《两个人的电影》的主题歌,写的多好啊。爱是一首悠扬动听的歌,有爱就有力量、就有信心、就能走向成功。

  《两个人的电影》的作者是那左泓。你们想知道这部电影的简介吗?让我来告诉你们吧!这部电影主要写了一个少年和一位女孩朦胧的爱情是他们人生中最美好的一切。这个故事虽然有一些残酷和凄凉,让人有些不敢触碰,可是,心中却充满温暖。

  你们还想知道作者的简介吗?听我一一说道:左泓原名为王左泓,他毕业于北京大学中文系,是国家一级作家,是黑龙江的作家协会的副主席。还得到过许许多多的金童奖。

  你们知道什么是播种者的喜悦呢?是到处都有着青春之痕!这部电影能让你们知道。这部电影有12个精彩的故事,一个个故事都有着不一样的道理。

  看了这部电影让我懂得两个人的友谊和他们那朦胧的爱情散发了无限的艺术气息,因为他们俩个认认真真的写了属于自己的剧本,电影中的女主人公安琪写了属于自己的剧本《走过秋天》,剧本写了一个小女孩芳芳离家出走,经历了许许多多的曲折后回到了父母的.怀抱。安琪知所以选了这个题材,是因为这个故事很感动,让她一边写一边流着感动的泪水……剧中的男主人公吴淘淘是他们学校dv小组最有才华的男孩子,安琪的《走过秋天》就是准备让吴淘淘来拍摄的。

  课间的时间安琪和吴淘淘聊起了一部好多年前的电影《天堂电影》,虽然这是一部老片子,却是他们俩的最爱。安琪一下觉得吴淘淘是天下最懂电影的男孩子,吴淘淘也觉得安琪是天下最懂电影的女孩子。后来,他们两终于慢慢的发出了朦胧的爱情。

  同学们,《两个人的电影》精彩吗?同学们,你们一定要懂得“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句名言的含义。还是赶快去看看这部《两个人的电影》中的精彩的故事吧。

  俄罗斯作家说过:“每一个十字架下,都是一部长篇小说”。我想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成长经历,每个人都因成长而不断地丰富着,看书对大家来说有这么难吗?原本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看书没有这么难。

个人读后感7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一本书就像是和一位高尚的人谈话”当然,也有一本书让我记忆深刻,回味无穷,好像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了一样,永不抹去。这本书就是手斧男孩第三部之《一个人的冬天》,作者是盖瑞·伯森。主人公是布莱恩。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布莱恩来到了北方过着寒风刺骨的冬天。没有食物,没有御寒的衣服,没有保暖的房屋……大雪封门,湖面结冰,动物冬眠,鱼儿被冻在结实的冰下……再也不能像夏季的日子里那样打鱼了,手斧男孩——布莱椠将何以为生呢?

  身上还是夏季那套短打,透气的网球鞋破了,牛仔裤惨不忍睹了,那件T恤支离破碎了。至于风衣,更是被扯成了一片片的细条另作他途了……几乎是衣不蔽体,这又该如何是好?

  那个在夏天用树枝搭建起来的小木屋,又如何抵御凛冽的寒风、呼啸的白雪呢?

  在这一集里,令我印象深刻的有三个片段:

  一是,布莱恩饥饿无比,在这白雪皑皑的冬天里他找不到任何食物,就在这时,一声狼的吼声,打破了周边的宁静,布莱恩随着叫声找到了狼群,因为饥饿难耐,他凭着自己的求生经验,不得不去与狼分食。

  二是,清晨,第一缕阳光透过密密麻麻的树叶洒在布莱恩的`身上。就在这时,一声清脆的鸣叫惊醒了睡意朦胧的布莱恩,他立马拿起刚刚制作好的长矛,冲出营地一看,原来是一只驼鹿在旷地上奔跑,布莱恩立马追了上去,将手中的长矛用力扔了出去,在空中划出一道美丽的弧线,最终落在了驼鹿的身上。驼鹿应声倒地成了布莱恩的猎物

  三是,正当布莱恩想去捕猎一头大灰熊时,另一头更强壮的大熊从后方袭击了布莱恩,将他扑倒在地,布莱恩不得动弹,这时,布莱恩收养的小宠物挺身而出大吼一声,用锋利的爪子不断地去抓那头强壮的灰熊,最终灰熊被抓的鼻青脸肿,跑掉了。

  这本书能教会我们如何在寒风呼啸、冰天雪地的冬天生存下来。它能给我们带来无穷的力量和无限的智慧。

  这是我读过的最好的一本书!也是印象最深、最精彩的一本书!

个人读后感8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位八十三岁老人爱迪的故事。爱迪是一个游乐场维修部的工人,他为了从一部坠落的游乐车下面救出一个小女孩,不幸丧生。“所有的结尾亦是开端,只是我们不知道而已。”故事就是从爱迪死后来到天堂开始说起。

  他在天堂会遇见五个人,让他理解生命里发生的一切,让他的生命得到诠释。

  爱迪遇见蓝皮人。蓝皮人告诉了他与爱迪之间的联系。年幼的爱迪为了捡球而跑到马路上,蓝皮人为了避让发生车祸身亡,死亡把蓝皮人带走了,却留下了爱迪,在被带走和被留下的短短距离中,生命改变了。这一切的一切,其中自有某种平衡。一个凋谢了,另一个正在成长。出生和入死,皆是一个整体的平衡。

  爱迪遇见上尉。在战争中爱迪失去了他的一条腿,而上尉为了探清路线被地雷砸死,他们都做出了牺牲。但是爱迪对自己作出的.牺牲感到愤怒,对自己死去的东西耿耿于怀。上尉让爱迪明白了:自我牺牲其实是生命的一部分。它不需要惋惜,而是值得追求的东西。

  爱迪遇见老妇鲁比。鲁比的丈夫与爱迪的父亲住在同一个病房。起初,父亲对爱迪的伤害是忽略。而后,爱迪就是在挨耳光、受鞭打和遭棍打中度过他的童年。最后,他们都不再说话,一直保持沉默。

  鲁比让爱迪学会宽恕,释怀对父亲的怨恨,不在计较,让一切都过去,从而得到宁静。

  爱迪遇见妻子玛格丽特。玛格丽特的死,让爱迪觉得自己过着没有爱的生活,脑癌使他失去了四十七岁的妻子,失去他曾经爱过的唯一的女人。玛格丽特告诉他,生命一定会终结,但爱却不会。失去的爱依然是爱,只是形式不同而已。

  爱迪遇见小女孩塔拉。爱迪和他的战友们被捕后重新获得自由,愤怒中他们把敌人的谷仓烧毁。不料,塔拉正躲在谷仓的竹棚里,被活活烧死。在天堂中得知一切的爱迪号啕大哭,他难过,觉得自己一生一事无成。塔拉让爱迪领悟到,正是爱迪平凡的工作,使游乐车能够正常运行,避免了事故,保证了孩子们的安全。

  在天堂里遇见的这五个人,逐一地向爱迪讲述和解释了他生活中似乎与他毫无相关的故事和联系,揭示出一个道理:所有的生命都是相互关联的,就像河底的卵石,一个牵连一个。爱迪终于领悟到,他在人世间自认为毫无意义的生活,其实正是他生命的价值所在。

个人读后感9

  “说到辛酸处,荒。唐愈可悲。由来同一梦,休笑世人痴。”随着宝玉了却尘缘,红楼一梦终于归结。也许是由于阅历过浅,在这一部绵长细腻的经典面前,我竟有些哑言,如同涓涓细流无意间初入大海,《红楼梦》那高不可攀的艺术性与思想性,即便是在世界文学作品中,也理应。

  若是把《红楼梦》单纯地当作爱情悲剧来读,未免低估了其中的内涵。宝黛的爱情悲剧,固然反映了封建时代的专制和那时有情人难成眷属的无奈、痛苦,我们可以将其理解为曹雪芹对封建制度的抨击。而贾府上上下下所有的人物,是否都可以代表封建时代某些典型的人物?贾府的兴衰史,是否又可来影射中国整个封建社会的兴盛与衰亡?当然,这都是一些宏观的角度。就个人而言,贾府的命运是否也就是曹雪芹及其家族的命运?他思想的先进,又未尝不是隐含着对功名未就的抱怨?

  这些的确是读过《红楼梦》之后应有的共识,但从那些华美传神的文字背后,我读出的则大多是曹雪芹对后人的谆谆教诲。

  每每读到贾府丰裕的家产,诸如黄金几千两,白银几千两,绸缎多少匹,总会隐隐担心,如此富贵的家族到底能不能成功地延续下去,毕竟“富不过三代”的定律似乎很少被打破。果不其然,贾府中鲜见勤奋的身影,大多是笙歌不断,鼓乐不休,结果难逃败落凋敝的`命运。这不免为我们敲响了警钟:由简入奢易,由奢入简难。另一个生动的例子,就是曾经活跃于历史风烟中的那一群五陵少年。他们多是皇亲国戚的后代,大富大贵,衣食无忧,不必考虑学业,不必操劳生计,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让他们变得百无聊赖。为了打发难以消磨的时光,他们互相攀比,互相炫富,为非作歹,花天酒地,结果如何?终被世人遗弃,被历史遗忘。

  字里行间,他仿佛在对我们说,一切繁华都是红楼一梦,何苦为儿女情长苦苦纠缠,何苦为人情世故操劳奔波,何苦为琐屑小事争执不休,何苦为追求金钱呕心沥血,何苦徒增无尽烦恼。心安即是归处。

  虽然《红楼梦》只是一部文学作品,但它真是把“人”写绝了:人的美好,人的智慧,人的劣性,人的悲哀。读这样的作品,我们便懂得了自己,懂得了我们的家庭。向曹雪芹先生致敬,正因有了他,荣辱兴衰、人性冷暖尽收眼底。向那些努力修行品德的志士致敬,英雄造时势,唯愿不再是个传说。

个人读后感10

  假期里,我读了《一个人的村庄》这本书,感受颇深。我读这本书时,一直被作者的独树一帜打动着。

  刘亮程,新疆沙湾县人,他以他那孤独的性格,描绘出了他一个人和牲畜、草木以及各种小昆虫共同生活的村庄。你从他的文字中看不到战火硝烟,看不到歌舞繁花,看到的只有牛马、草木和一切有生机的事物。一个人走在村庄的小路上,没有一丝烦恼和顾忌。

  在作者笔下的动植物是与众不同的。驴在别人眼中是“工作机器”,是不起眼的,但是作者在文章中却把它当成了朋友。在作者笔下的每一种事物都变得那么和蔼可亲,那么讨人喜欢!甚至于作者在文章中曾经描述过的一个大树根,就那么原封不动地进入了我的视野,印进了我的脑海。

  渐渐地我发现,原来作者描绘的村庄居然是那么的美。早上,太阳先照到村东头,后来又照到村西头,这一定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他笔下的村庄,是有血有肉的,似乎赋予了生命。作者的文字叙述所带来的美感甚至远远超越了现实。

  再来说说自然,作者对于自然地描写有些“野性”。那些文字似乎是作者安静的孤独产生的,带着些“野”味。

  作者是一个十分孤独的'人,他文章的字里行间时时处处都流露出了他的孤独,在如今这些城市化和工业化的时代,作者却仍沉浸在黄沙梁的岁月里,停止不前。

  作者却也是个非常懂得生活的人。正所谓“树挪死,人挪活。”文中写道,作者凭借自己的双手,盖了一间新房子,并在黄沙梁修建了一条公路。当他离开黄沙梁时,他却把房子毁了。也许他是不想让别人占用他的所有,也或者是他不想让人不劳而获,总之,他将房子毁了。这也就是作者的独特所在。

  读完这本书,我感觉作者著书的最大独特之处体现在:作者仅用了小手笔描写了村里的人,却用了大篇幅去描写了家畜、草木等事物和自己的生活。这里可以看出,牲畜、草木等事物以及村庄里的一切在作者心目中地位是非常高的,也因此可以看出,作者对村庄里的一切都充满了感情。

  如果让我去当农民,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拒绝。因为我知道,在乡下,生活环境是很恶劣的。农民们工作起来一干就是十几个小时,夏天烈日炎炎,冬天寒风刺骨,而且还是极为劳累的农活。那里没有空调,没有风扇,没有暖气。但是作者却选择在黄沙梁生活。我所缺乏的,就是对生活无限热爱的心!

  海子曾说过:“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我以后要简单的生活,创造简简单单的快乐!

个人读后感11

  小说作品《童年河》是由当代作家赵丽宏描写自己少年时代的小说。整篇文章文笔亲切,在读这篇小说时,感觉时光仿佛随着那一行行的文字倒流了半个世纪,展现着乡下孩子雪弟纯真,美好的童年,同时,也以一个孩子的视角重现了当时动荡不堪的社会。

  在小说中,雪弟从小就和乡下的亲婆住在一起,性格单纯,不明事理。从跟随父亲来到了城里,认识了邻居牛加亮和米峰,几人玩玩闹闹,使我们体会到了其中的友谊;到在学校里结识了女孩唐彩彩,对彩彩将随父母“被遣送回乡”所引起的忧伤和对事态不解的困扰,使我们真切的看到了一个初涉人世的孩童;再到亲婆的`去世,雪弟初次尝到失去亲人的痛苦,这段时光里,我们能够看到一块璞玉是如何被一点一点打磨,雪弟是如何一步一步走向成熟。

  书名为什么要叫童年河?这是我初读时的问题,如今也早已明了。河记载了雪弟的童年,这条童年河的主人无疑就是雪弟,他的童年都由河而陪伴,河畔上发生的故事,也都由这条河来见证。取名“童年河”自然贴切无比。

  雪弟的童年总有一条河的陪伴,而我们呢?我们是否也有这样一条童年河?我认为,答案是肯定的。虽然我们的童年无法真的有条河来陪伴,但你儿时的记忆,就构成了如今的童年河。童年中,或许每一件小事都能让你记忆犹新;或许你能记住的寥寥无几,但那必定让你记忆深刻。

  这本书中,有很多的地方值得我们关注,但是最难能可贵的,是雪弟对待周围人的态度,和对周围人的细心观察。他对周围的所有人都付出了自己的真心,尽可能的帮助身边的每一个人,就像:看到亲婆因为小猫“芦花”的去世而偷偷难过时,将“芦花”画在纸上挂在亲婆的床头;知道牛加亮没钱去“大世界”而又不好意思说时,主动向父亲提出带他一起去;看到因为吊桥地断裂导致许多儿童落水时,主动跳下水去救人……等等。这都是在如今比较少见的举动,所以,我们也要试着去发现身边人的困难,尽力帮助。

  “童年就像一条小河,从你生命的河床里流过……”让我们带着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静静的观察它的美好。

个人读后感12

  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书中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的感情纠葛,每每因自己的怯懦,不敢多言,言亦不由衷,甚至一步步陷入工于心计的孙柔嘉的婚姻陷井之中,最后自食婚姻苦果。这座感情围城,曾经令方鸿渐向往,之后又无奈于城中的无聊。而在三闾大学着实是一座事业的围城,这里面充斥着尔虞我诈、明争暗斗,时刻让人感到压抑,令本性善良却怯懦的方鸿渐不堪忍受,但当他离开那里,面对的却是一个集父母的封建思想,家庭的责任,事业的衰败,多层混杂的'社会大围城之中,让他更加觉得无所适从,似乎所有的一切都被一只无情的大手掌控着。本就无材的方鸿渐也只会牢牢地屈服于这只手,逆来顺受的承受朋友的施舍,义无反顾得踏入爱情陷阱,事业低谷。整本书中,除了他对唐小姐的追求尚显出些他试图征服命运的思想外,其余的,指示方鸿渐徒劳的思想斗争和软弱的行为罢了。所以也就有了如此悲凉的结局。

  终于将围城的故事读完了。我很少会完完整整地将一本书读完,但围城确是个例外,感怀与自己成长路上“围城”的困惑,想从中获得解答一样,我希望自己快快读完它;而这部妙语连珠的书也使得读者读之并不乏味。

  我羡慕钱钟书的“痴人痴福”,还有就是他的好记性和从小养成

  的读书的好习惯,以及他对生活的乐观豁达,自己找乐子。

  学者之为学者并非偶然。

  对围城这本书,我也在边读边寻找这些虚构人物身上的真实人物的影子。那些人物是那么贴切和生动,栩栩如生,让我觉得似乎某个角色就是我的某个身边的熟人。其实我想凡人总是可以从这些小人物的身上发现自己的影子。

  围城中的比喻运用得让我叹服,甚至可以有让人回味的余地,它不是某几句话写得精恰,而是整段话,或者就是你一口气读完的这本书。我觉得赵辛楣这个人物最讨我的好,我很喜欢这个人物——知世事却不世故,精明、智慧又不算计,处世灵活却够不上圆滑(当然仅仅是我自己个人的观点)。而围城电视剧中他的扮演者是英达。所以就更平添了我对这个人物的几分关切和喜爱。

  人海茫茫,两个人有缘在一个围城里并不容易,既然结婚了,就要相互理解,互相体谅,经营好这份爱,经营好一个家庭.大家都要相互谦让,才不致让对方有逃出去的念头,试问哪些逃出婚姻围城的人,你们都更好的找到幸福了吗?你们回想往日的恩爱的时候就没有后悔过吗?

个人读后感13

  在人生刻度上有多少个十年,屈指可数。而在绵延不绝的历史长河里,十年只是沧海一栗。在我们远去而逐渐模糊的岁月里有一代人经历了荒唐动荡的十年。这十年,足以让壮志筹筹的青年陷入绝境,让新婚夫妻生死茫茫,让不谙世事的少女走投无路。对这一群人来说,这十年是一场旷古未闻的浩劫。

  这本小说是冯骥才先生公开发表的纪实报道,在书中仅收录部分内容。通过这二十个人的故事我们清楚的认识那个时代。那时,一个人的命运往往也是千万个人的命运;那个时代,人性的恶被利用,人性的优点推波助澜,人性中最高贵的成分被公开践踏。亲生经历者的伤痕是无法被治愈的,我们唯一能做到的就是记住他们。如果我们这一代人能够警醒,必不会重复上一代人的苦难。

  这本书里我认为最荒谬的故事是失踪的少女。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年代,能让一个少女像抓住救命稻草一样选择让陌生人决定自己的命运,在我们看不到的地方又有多少这样潦草的前途未卜呢?同样令人遗憾和惋惜的是那个时代的高级工程师和科研人员,放在当下的今天,他们的光依然会照亮整个世界。在被蒙昧笼罩的时代,我也看到了爱情的忠贞。拾纸救夫的妻子、六十三号的两个女人、崇拜的代价、一对夫妻的十年……即使在最阴暗的时代,爱情也是熠熠生辉,如果没有这些感情,怎么知道历史是如此沉重。

  看完之后,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息,它带给我的震撼,不仅仅是他们遭遇到的非人承受肉体折磨,更是精神上的毁灭打击。我似乎看见爱与恨在自私与虚伪中颠倒,那些善良幸福的'人被折磨致死。他们孤苦的灵魂应该得到慰藉与安息。如果忏悔可以使人摆脱魔鬼,但是残酷的人生和社会却教会我们永远不要单纯。这是什么样的代价呢?那场人间相互戕害而失去相互信任之后,真的有毫无保留的信任吗?只不过是忘了,你必不会相信那样的时代真实存在。然而我想的并不是要唤醒仇恨,这些应该被记住而不是被隐藏,应该被理解而不是被销毁,应该被善待而不是仇视。

  历史从未走远,它举目可见,那些无辜的人已然成为牺牲品,我们不应该忘记,也不应该成为文革的牺牲品。

个人读后感14

  对教师而言,陶行知的文字生长在中国人的思想传统和教育现实之上,对现在的教育,仍然有着亲和力,它既是一种珍贵的教育思想又是一种教育思想源头性的资源。

  在《学做一个人》中,陶行知先生说:做一个整个的人,有三种要素:

  (一)要有健康的身体,要做一个十八岁的青年,别做一个十八岁的老翁。每天忙完工作,不仅没有满足感,心有些烦。身体也是累的可以。年纪轻轻却感觉没有了动力。这就是我没有合理安排时间,结果是吃力不讨好。

  (二)要有独立的思想,要能虚心,要思想透彻,有判断是非的能力。有了健康的身体,我们还要有积极的精神。工作中如果你有一颗虚心学习的心,却没有是非判断的能力,只会人云亦云,那么你往往只能是碌碌无为,更多的是白花力气。

  (三)要有独立的职业。我们的职业是教师,在拥有一个健康的身体,积极向上的学习、做事的态度后,再为教育事业“生利”。

  陶行知认为要做一个整个的人,他必须要有健康的身体,要有独立的思想,还要有独立的职业。身体好了,我们才可以在物质的环境里站个稳固;思想透彻,才能有判断是非的能力;有了独立的职业,自然能得到社会的报酬。

  反观自己,身体基本强健,工作还算稳定,唯独思想还不够透彻,缺少了些判断是非的能力。那么,我是不是一个整个的人呢?

  在这个物质经济突飞猛进的时代,很多人包括我自己都开始注重起了身体的健康问题。学校定期为我们教师安排体检,让我们感到了学校管理的人性化。思想是个主观的话题,各有各的观点。我所能做到的,只是能遵守社会公德,不违背自己的`良心。身为子女,孝敬长辈;身为学生的师长,传道授业解惑。

  陶公教导我们,滴自己的汗,吃自己的饭。自己的事,自己干。靠人,靠天,靠祖先,都不算好汉。

  想想现在的教育,我们的孩子几乎成了一部学习的机器,只会看书,写字,生活能力很低,好像劳动不是自己的事。我在想,开学后我所要重视的第一件大事就是让我的学生自立,学会劳动。自己学着做饭,学着洗衣服,学着做家务,学着种菜。另外,我要重视对孩子进行感恩教育,让学生知道感谢家人,感谢老师和同学,感受现在的幸福生活,做一个身体上和精神上都幸福的人,做一个完整的人。

个人读后感15

  轻轻抖落书面上的尘,翻开“西游”,扑面而来的是一股神话的清香。它是一坛美酒,即使多次品茗,也像当初一样喜爱,且领略到更多道理。

  

  唐僧虽是师父,却缺乏鉴别能力。他善良仁慈,但不能明辨是非,总是在落入陷阱之后,才能放下疑心,相信忠言;他满怀理想,却手无缚鸡之力,当困难发生的时侯,总是束手无策,只能坐待救援。在我看来,唐僧不是圣僧,而是凡人。

  

  猪八戒淳朴憨厚,但也好吃懒做,重视物质享受。他作为佛家弟子,却好色、重食、贪睡、爱财。他好进谗言,因为常被悟空取笑,就对唐僧挑拨悟空的不是。但他对师父忠心耿耿,最后悬崖勒马,总算是为西天取经立下汗马功劳。

  

  沙僧忠厚老实,不像悟空那样叛逆,也不像八戒那样好吃懒做。他一心跟着唐僧,谨守佛门戒律,保护师傅求取真经。他虽没有那么好的本领,但武艺高强,不畏强敌。在取经路上,他任劳任怨,取得真经后被封为“金身罗汉”。

  

  孙悟空天资聪敏,学得一身高强的法术,天不怕,地不怕,敢一闹海龙王,二闹地狱府,三闹天宫,可见他叛逆的个性。充沛的生命力,大无畏的精神和乐观的.个性,使得他不怕吃苦,勇于面对挑战。

  他嫉恶如仇,敢爱敢恨。在观音禅院住宿时,他发现老和尚想放火烧了禅房,起了怒意。他借来辟火罩,在众僧放火时,吹起风烧了观音禅院。他只服从于内心,活出了自己的姿态。

  尽管如此,他仍有顽皮的猴性。他故意叫八戒去巡山探路,自己则变作小虫,暗中监视爱偷懒的八戒。他就像是一个小孩,一个天真的小孩,在属于自己的时间里不计后果地玩闹。

  纵观全书,我不禁想到了自己。我们像极了唐僧,总是被他人的闲言碎语左右了思想,误会了善意;我们像极了八戒,做事常常不能坚持到底,对于比自己强的人嫉妒万分;我们又像极了沙僧,对自己认为对的事情固执己见,执着追求……但是,我们什么时候才可以想孙悟空那样,活出自己,无拘束地追逐自己的本心?

  取经路上,悟空经常在地上画圈,这是心给人定的界限。但人的身体总是会被欲望牵着走,离开内心设定的界限,遇上种种心魔。在生活中,心总是引领着人不断前进,祛除心魔,修得正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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