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谊的作文

时间:2024-03-01 09:50:36 友谊作文 我要投稿

友谊的作文

  无论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根据体裁的不同可以分为记叙文、说明文、应用文、议论文。那要怎么写好作文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友谊的作文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友谊的作文

友谊的作文 篇1

  鲁迅在《社戏》的结尾中曾写道: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戏了。

  从句中的'“实在”和“不再”,我深深地体会到了鲁迅先生对人生的感慨,对那时往事的追念和缅怀。我更加体会到了鲁迅先生对世间许多事情的突变发出了由衷的、深深的感叹。

  是啊!我们也是这样啊!

  以前,每当我写完家庭作业的时候,爸爸与妈妈总会走过来开心地拥着我,并对我说:“宝贝儿,累了吧!累了就去学校操场玩一会儿吧!”

  每当这时,我就会开心地应一声“好”!说完便欢呼雀跃地跳出家门,寻找儿时的伙伴一起在学校的操场上快乐地奔跑、玩耍。

  要不就是在写完作业后玩一会儿电脑,看一会儿电视。再出去逗逗邻居家的小狗,与小狗玩耍、相伴。

  有些时候,我也会看一会儿书,安静一下,做一个优雅的小女子。

  但是,美梦并不长,在“公元二零一三年”时,父母给我报了补习班,说我成绩处在中下阶段了,于是,我便失去了儿时最为重要的玩伴儿,虽然现在还是同班同学,但来往却不怎么多了。她也变得沉默少言了。就这样,我们之间似乎出现了不可跨过的鸿沟,令我望而生畏……

  我想,在我补习的三年里,自己失去的,比得到的多了太多吧!

  如果,我没有上补习班,那我还会失去吗?答案不得而知。因为我们已经回不去了。

  怪不得,从那时到现在,总是有一种感觉告诉我,我似乎少了一些什么。现在的我,是多么想念那位我最亲爱的玩伴啊!是多么想念那时我们所度过的时光啊!好想回到那时、那刻。

友谊的作文 篇2

  这是我上初中的第二年,和第一年一样,平平淡淡、无人问津,直到九月十三号至十七号的一次活动,我收获了久违的友谊。

  这次的活动是我们每个人所期望已久的活动————去坊子实践学校。这一次和小学去的有所不同,初二去待五天,小学待三天;初二有卡通石膏、航模课等,而小学没有。我们班的同学们都准备了好多东西,像什么脸盆、面包、酸奶等等,好多好多,当然,我带的东西不算多,一些日常用品和换洗衣服。九月十三号,我们欢天喜地的.出发了。

  坐着空五师的空调客车,同学们一路上欢声笑语,而我,只是默默的望着窗外,看着雨轻轻地打在玻璃上。不一会儿,我们到了实践学校,到刚刚分好的班里去开班会,随后,老师公布了宿舍的分配情况。我和代珊珊、殷迅、巫宇琨、刘雪婷等八个人一个宿舍,代珊珊是我们的舍长。第一天的晚上,我们很晚才睡觉。

  第二天,刘雪婷竟然让我和她一起去买东西,要知道,她不喜欢我和她在一起。我很惊讶,所以没有拒绝,而且我也买了不少东西。由于我没有手机、没带言情小说,中午午休和晚上我很无聊,于是我就使劲的吃东西。结果,第三天早晨,我就开始拉肚子了,我没有告诉任何人。后来,滕丽瀛的特殊情况来了以后,我才告诉了代珊珊,她问我还好受吗,能不能坚持下来,我很感动,我告诉她自己还能坚持下来,并希望他不要告诉别人,它默认了。

  在这让我难忘的坊子实践活动中,我和我的社长以及舍友的友谊进一步加深,使我在初二下学期的开始,就充满了欢乐,班长樊华杰和代珊珊成为了我的好朋友,她们总是能和我说说她们的心里话和烦恼,这让我感到很欣慰。而我作为她们的倾诉者、聆听者,很愿意和她们分享。

  那一次的实践活动中,我收获了久违的友谊。

友谊的作文 篇3

  我和张少军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今天,学校里开运动会,我选择的是赛跑,到场地一看,没想到我的对手是张少军。我心想,就算是朋友,我也不会手下留情的。

  只听到裁判员一发令,我犹如离弦的箭一般冲了出去,我一看,他和我同步,我只加了一点力,就超过了他,我得意地想着,我赢定了,于是我便以最快的速度向前冲去,再有二十米就到终点了,我心想:这次冠军肯定是我的了。可是突然我的肚子却在不该痛的时候痛了,这次痛的非同小可,我蹲在地上痛的大叫起来,我想要站起来继续坚持到终点,可是肚子是不由人的,根本站不起来,我心想:这次冠军不是我的了,我又给班级抹了黑了。这时,张少军已经追上了我,可是他只跑了几步,站了几秒钟,就又向我这个方向跑来,我感到不解和惊奇,只见他向我伸出手来,说:“抓住我的手”,我莫名奇妙的`抓住了他的手,只见他抓着我的手向终点走去,我心想:他明明可以自己先跑向终点,而他却要和我一块跑向终点。我后悔当时不应该骄傲,比赛过后,他对我说“比赛不重要,重要的是友谊。

  是啊,比赛不重要,重要的是友谊。

友谊的作文 篇4

  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

  当我第一次从别人的口中听到这一句诗时,却是在秦王朝的燕京郡。这些活泼可爱的小孩子,他们谁都不知道现在的燕京却是昔日燕国的帝都;他们更不知道,写下这句诗的人,只是一个流浪街头的醉汉,一个彻底的乞丐!

  这些小孩,包括那些受到“焚书坑儒”的文人都应该感到遗憾吧!但更加遗憾的是,他们永远都无法了解这个醉汉心中的痛楚,无法探知到他心中的另一个世界。

  一个消融在夕阳中的时代!

  我永远都忘不了二十五年前的那一天。那一天,哥哥什么地方也没去,而是呆在家里陪着我,陪着我度过了十五岁的生日。哥哥真的好爱我,他把我举得高高的,笑着问我想要什么生日礼物。而当时的我却只是呆呆的望着布满疤痕的哥哥,眼泪如泉涌般滴在了他的脸上……

  其实,我真的什么都不想要,我只要哥哥能够永远的陪在离儿身边,保护我,给我勇气做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儿。父母的影子都已在离儿的脑中渐渐风化了,每当体弱多病的离儿生病时,都是哥哥背着我半夜通街找郎中的。当时的哥哥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一样,四周静得如死水般:寒冷、刺骨。但趴在哥哥的背上,却始终是那么的幸福、温暖……

  但是,哥哥是从不在家住的,因为他接受了燕太子的任务,肩负起了燕国的兴衰成亡。他每天都会接受最严格的训练,只有在我生病时,他才会出现在我面前。我有时真自我自己能一病不起,这样就可以天天见到哥哥了。

  但这无疑是小孩子的幻想罢了,我也曾问过很多次哥哥,他为什么要接受太子殿下的任务呢?是什么支撑着哥哥,让他能忍心抛下我?哥哥将我放了下来,帮我擦掉泪水什么也没说,只是对着我微微的笑了笑。

  过了一会儿,家里来人了。但这次明显不同的'是,太子殿下亲自到来了。哥哥和太子殿下进屋字谈了起来,良久,太子告辞了,只留下一幅地图和——一把浸过毒的匕首。

  我知道我一直害怕的事情还是到来了,那把金光闪闪的匕首如千万道灼目的日光,刺得我张不开眼睛,只是无声的流着泪:

  荆离不要哥哥离开!哥哥将双手放在我的细肩上,盯着我的眼睛对我说:离儿,人总是要学会坚强,千万不要埋怨哥哥,不要哭,要勇敢的活下去。

  离儿,不哭……这晚,我好久才睡着,我紧紧的抱着哥哥的手臂。但是,这最终不过是徒劳罢了。

  随着一声凄凉的马嘶,夜的宁静渐渐被撕破了。我“蹭”的从床上立了起来,外面的天空早已泛起老鱼肚白,火烧云将整个燕京都烧得一片血红。哥哥走了,消融在一片血红当中,只留下一封家书:

  离儿,永远都不要哭泣,也不要怪哥哥抛下你。我之所以这样做,全是因为哥哥好爱你。哥哥绝不允许秦国的一兵一卒踏进燕京半步,我会用我的生命来阻挡秦王侵略的魔爪,因为,在这美丽的燕京城内,有我这一生最亲最爱的人,我不会让他受到一丝伤害……

  我扔下了被泪水浸湿的信纸,哭着跑出了屋子,跪向哥哥远去的方向,用虔诚的爱省视着天空:红红的火烧云中,出现了哥哥旖旎的笑容……

  三年后,秦国的大军开进了燕京,从我的身上踏了过去。这时的我,已成为了一个掩埋着一个时代的酒鬼,十足的乞丐!

  是哥哥让体弱多病的离儿活了下来,他虽然没了哥哥,但他还有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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