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作文1000字

时间:2024-09-11 03:04:10 1000字作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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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学作文1000字锦集七篇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作文吧,根据写作命题的特点,作文可以分为命题作文和非命题作文。还是对作文一筹莫展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小学作文1000字7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关于小学作文1000字锦集七篇

小学作文1000字 篇1

  我的妈妈是一位工程师,中等个头,中等身材,黑珍珠似得眼睛,高高的鼻梁,嘴角总挂着一丝笑意。提到她,没有人不夸她手巧的。

  先说饭菜吧!妈妈有很多拿手好菜,还个个都起了名字呢!比如说:蘑菇炸得酥脆,和烤山芋放在一起,名叫“蘑菇烤山芋”;煮好的紫菜汤上面漂着雪白的鱼丸和碧绿的菠菜,这道菜叫“鱼丸菜菜汤”;萝卜丝上缀着一朵紫色的蝴蝶花,旁边还放着几只红红的大苹果,叫“花萝卜从苹果”(其实是按照“花木兰从军”这个词改造的')……妈妈当然也有最拿手的好菜,是糖醋排骨。啊!在我的脑海中,有这样一次记忆:那次,妈妈做了糖醋排骨,全家人都抢着吃。最后吃光后,我这个“小馋猫”还舔盘子呢!妈妈每天都做不同的饭菜,春天的汤,妈妈会做大米小米混合在一起的汤,被妈妈称为“大小姐的汤”;夏天的汤,是绿豆汤,被妈妈称为“绿荷叶”;秋天的汤,是大米汤,叫“白珍珠”;冬天的汤,是小米汤,叫做“黄金”。

  妈妈扎的小辫子,同学们都用羡慕的眼光看着我。妈妈有时候会给我往两边扎两个圈,这种发型叫“奇多圈”,有时候把所有的头发都甩到左边或右边,扎成长辫子。这样叫“柔情少女”有时候妈妈会把辫子举到很高的地方,梳长的辫子。这样叫“勇敢战士”;还有……总之,妈妈为我梳的辫子,总是各种各样的,样子很奇异。

  妈妈做了衣服之后,还能“变废为宝”。上次,妈妈为我做了一条白裙子,上面绣着我们的国花——牡丹。美丽的牡丹花旁边还有两朵小小的玫瑰花,而且这三朵花都镶着金边儿。我特别喜欢这条裙子,于是就马上穿上了。穿上裙子以后,我就高兴的在花园里跳来跳去。小鸟都为我歌唱,蝴蝶都停在我头上,就连乌鸦看见了我都远远躲开(为的是不给我带来厄运)。我开心极了,在花园里跳着优美的舞蹈。我边跳边唱“采蘑菇的小姑娘,背着一个大竹筐,清早光着小脚丫……”刚唱到第三句,我忽然觉得膝盖一阵刺痛。我低头一看,原来是一只玫瑰花的刺划破了裙子,又划伤了我的腿。我也不知道是因为膝盖痛而哭泣,还是因为裙子破了而哭泣,反正我哇哇大哭起来。妈妈闻声赶来,他看到我的膝盖流了血,就拿出随身携带的创可贴,给我粘上。妈妈用卫生纸给我擦干净流出的血,问我:“女儿,还痛不痛啊?没事没事,明天就会好的。昂,别哭了宝贝儿。”我甸起裙子破的那一处,抽抽噎噎地说:“裙子,裙子破了。呜呜呜呜呜呜呜呜……”我又大哭起来。妈妈看着破的那一处,想了想,说:“女儿,你先换一件衣服,把这件衣服脱下来。妈妈给你改改。”听了这话,我就马上止住哭声,“噔噔噔”跑到房间里,脱下了裙子,换上了我的白色运动衣。

  我把裙子交给妈妈,妈妈把群子拿到屋里,用针缝起来。我想:“缝起来多难看呀!妈妈怎么会……”,想着想着,妈妈就把我的裙子递了过来,说:“可以穿了。”我瞧了瞧,发现妈妈把破洞补成了一只蓝色小鸟。看着这条裙子,我不禁在心里赞叹道:“厉害呀!没见过如此手巧的人!”我穿上裙子,开心地去玩了。

  瞧,我的巧手妈妈正在编中国结呢!

小学作文1000字 篇2

  明天,会有很多的明星来绵阳南河体育中心举办一场别开生面的演唱会,其中有我最最喜欢的周杰伦!做梦都在想见他,于是前几天我表现得特别好,央求爸爸妈妈把我也带去。

  晚上八点,我们把车停在离南河体育中心还有两公里远的停车场,然后走路过去。一路人有好多人都在往体育馆走,沿路都有卖望远镜和荧光棒的,把有些暗的街道照得透亮,大家上人来人往,好不热闹!当我们走近体育馆门口时,哇!黑压压的人群吓了我一跳,就像过春节一样,那么多人。我们抓紧时间入场,我个子比较小,拉着爸爸的手往里走,我感觉自己几乎没动,后面的人自动就把我挤进去了。找到我们的座位以后,我环顾了四周,容纳上万人的体育中心座无虚席,中间搭了一个特别漂亮的舞台,球场中央也坐了很多人。

  八时左右,音乐响起,只见两个主持人走上舞台在报幕,一会儿就走上了一位女歌手,唱的什么歌我没听过,但我后面的两个大姐姐在大声地跟着一起唱,很兴奋的样子,第一位歌手唱完以后场上响起了掌声,我也跟着鼓掌,妈妈说不管别人唱得怎么样都要肯定别人的劳动成果,不然她会伤心的。然后是SHE上台,那三个可爱的女孩子一上台就把气氛搞得很热烈,很多人都挥舞起了荧光棒,还有很多的人跟着他们一起唱,当她们唱到“你是电你是光,你是唯一的神话,我只爱你,you are my superstar…..”时,我也跟着轻轻地唱了起来。唱得最久的是那个叫崔健的歌星,大约唱了一个小时,我后面的几个小志愿者已经睡着了,妈妈说他唱的是摇滚,只是可能很多人不太喜欢,所以气氛不算热烈,但是通过望远镜,我看到他已经唱得汗流颊背了,挺辛苦的吧,崔健唱到最后时,很多台下的人都在大声地呼唤“JAY”的.名字,我知道很多人都和我一样喜欢周杰伦,在叫着他的名字,我也翘首以盼,不知道平常在电视里酷酷的他生活中是什么样子,只听见一片尖叫,我望着那个方向,哇!好激动,周杰伦来了,我连忙把望远镜拿起来看,只见他穿着一件粉红的T恤,脖子上挂着项链,唱着那首非常好听的《青花瓷》走上台,全场的人都跟着他在唱,尤其是我后面的两个大姐姐都疯狂了,大声地尖叫着周杰伦的名字,跟着他唱歌,我一直拿着望远镜目不转睛地看着他,看着他耍双截棍耍得那么漂亮,我都羡慕死了,周杰伦下台的时候,我的心也跟着他下去了。周杰伦虽然走了,但我会一直听着他的歌,记着他的人,想对他说:“I LOVE YOU”。

  演唱会结束了,我依依不舍地离开了,看着他们在台上的表演,我想起妈妈说的话:台上十分钟,台下十年功。他们也一定经历了很久的刻苦努力,才会有今天的成绩吧。真希望有那么一天,自己也能走上那个舞台。我暗暗下定决心:从现在起,我要给自己定好目标,然后努力去实现自己的目标,世界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加油!加油!

小学作文1000字 篇3

  天,如此的蓝,空气中酝酿着潮湿的花香,温暖的阳光穿梭其中,缓缓地舒徜,漫延,然后从密密层层的枝叶间丝丝缕缕地透射下来,地上印满了铜钱般大小的粼粼光斑。花儿的芬芳,弥漫在夏日的阳光中,充盈着那抹坚强的背影……·思绪无端缥缈,渐渐陷入了往事……

  那日的天,也是如此,清明澄澈,缀着朵朵云彩,似一面明镜,映照出了我难以抑制的喜悦——远处的山,被朦胧的云雾所环绕,仿佛身着一席白色的轻纱,又宛若一个妙龄的女子正穿着洁白的羽衣和着清风共舞,俨然是那碧水河畔那多情的仙女,恍惚间若离若即。近点,近点,再近点!很快地,我与父母便站在了山脚下,我轻轻地掬起山脚下的一捧清泉,任其顺着指间的.纹路逃脱,清凉透彻,我的心仿佛也畅游在这清泉中,内心的喜悦再也无法控制了,爬山!爬山!山顶的景色一定更加旖旎迷人!然而——当我仰起头,天哪!!!我不由得惊呼。山如刀削般拔地而起,危峰兀立,高不可测,云雾缭绕,似宽阔的天梯斜挂下来,山径蜿蜒。那岩石,摇摇欲坠,仿佛在下一秒钟就会跌落下来,令人望而生畏。我不禁直冒冷汗,两股战战,几欲先走。要不……要不……找个借口先溜吧!万一,万一一不小心从山下摔下来,那可是粉身碎骨,尸骨无存!!!我的脸上早已写满了惶恐,泪水在我眼里打转,还是走吧!走吧……

  “山顶上可有美丽的风景哦,别告诉我,你怕啦?”父亲仿佛看出了我的心思,带着一种挑衅的味道,坏坏的笑着对我说。

  “哼,我会怕?开玩笑!”我一说完,便又懊悔起来。Oh,mygod!这是“激将法”!

  老爸看着我的脸上布满了阴云,火气越来越大,发出一声“邪恶的奸笑”:“好了好了,我们家女儿最棒了,走吧。”他轻轻地拍拍我的肩。我笑了,望着父亲。父亲也笑了,望着我。

  “我们比赛,看谁先到!”一说完,我便甩下老爸,脚下生风,像一只兔子般向前蹿,隐隐听见父亲在调侃:“这个‘小狐狸精’!”

  我像一只健壮的小鹿,飞快地向前跑去,四周的景色都化成了一片虚影,正飞快地向后跑。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渐渐感到力不从心,呼哧呼哧的喘着粗气,滚烫的汗水从我的额头上滚落,浸湿了我的衬衣,然后如雨水一般滑落,打湿了我身边的土地。我的腿脚仿佛也不听使唤了,感到酸软无力。啊!好累啊!我的身子再也不受我的控制了,地面与我的距离越来越近。啊!零距离接触!我的膝盖!疼,好疼啊……乍一看,殷红的血,沾染上了一层泥沙。泪水模糊了我的双眼,顺着我的面颊而下,汗与泪融合在了一起,无法分辨。我望着山顶,那蜿蜒曲折的路,仿佛永远也走不完……别登了,还是下山吧……

  “山顶上可有美丽的风景哦……我们家女儿最棒了,走吧……”突然,父亲的话在我耳畔回响。侧头一看,一片翠绿映入我的眼帘,是小草!登山的人那么多,却总是没有人理会它,更多的是被人践踏,可它,却仍苍劲有力的生长着!再一望山顶,蓝天。阳光。清风。我默默地告诉自己:“要坚强,坚强!”于是,我强忍着疼痛,站了起来。风在我耳边呼啸,阳光愈来愈明亮,花草的清香愈来愈浓郁。感受着沿途的美丽,我加快了脚步……我到了!到了!看哪!绿柳柔枝轻扬,静静的花儿莞尔一笑,连绵的群山斜卧西边,在如镜的水面下映下了美丽的倩影。极目远眺,仿佛是一幅巨大的水墨画,令人惊叹!令人迷醉!

  鸟儿清脆的鸣叫声将我的思绪拉回到现实。回忆往事——登山,这是值得收藏的光阴,它,让我明白,在通往山顶的路上,难免会有艰难,要学会坚强,到达山顶,迎接我们的一定是最靓丽的风景!

小学作文1000字 篇4

  瞧!这个小女孩,一米三左右的个子,头发系成一束漂亮的"马尾"高翘脑后,一双眼睛虽然不大却充满神采,显得很机灵。唯一美中不足的嘛,是嘴里那排洁白的小士兵,有一两个长得有些调皮。 呵呵,这就是我! 我叫城,名字很特别,对吗?不错,我姓"城",普天之下只有我一个人独占此姓,是我老爸专门为我创造的;至于""呀,也比较特殊,电脑字库里不太好找,《现代汉语辞典》的解释是"古代传说中的一种神珠"。特殊的姓,特殊的名,自然就寄托老爸对我特殊的希望。记得在我很小的时候,爸爸就拿古代一位杰出女诗人的名句来激励我,这位女诗人叫李清照,她的名句是"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为鬼雄"呀,那是百年之后的事情做人杰"嘛,现在也还不敢当。不过不甘人后还是应该的'。还好,从小到大,本小姐基本上没给关心我的人丢脸。 幼儿园的时候,每年"六一"儿童节我都要把"红花幼儿"的大红奖状捧回家。

  五周岁那年,我还参加由共青团吕梁地委、妇联吕梁地区办事处和石州电视台联合举办的"离石城区少儿电视风采大赛",面对年龄比我大一点的"哥哥姐姐"什么的,我也没感到怎么害怕,一不留神还得个三等奖,把一台电子游戏机抱回家来。嘿嘿,让老爸老妈高兴得呀,一晚上合不拢嘴! 20xx年秋天,我来到离石市第一小学,开始我的"小学生涯"。我牢记老爸"品德好、学习好、身体好"的教导,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勤奋学习,不久就光荣地加入少先队。

  我入学早,比同年级的同学小一岁,可我坚信"有志不在年高",决心在学习上与大家一比高低。上学后第一次统考,成绩处在班里中等偏上水平,但名次毕竟靠后些。我不服输,沉住气,刻苦钻研,奋起直追,呵呵,第二次考试一举冲入全班前几名。从此,我就一直在班里名列前茅,在全校也算是"榜上有名"。 我爱读书,但不死读书、读死书。利用节假日,我不仅参加英语兴趣小组的学习,还先后进行系统的舞蹈训练、电子琴学习,前不久我又开始学打乒乓球。广泛的爱好,加上开朗、活泼、幽默的性格,使我得到同学们的喜欢。 我也喜欢和小朋友们玩耍做游戏。在和大家玩得累的时候,我又常常给大家讲个小笑话和小故事什么的,让大家开心。当然我最喜欢的还是看书,一看书就什么都忘,用爸爸的话说就是"达到忘我的境界"。书里的世界很精彩哟,是书本让我懂的许多许多,也是书本让我想懂得更多更多。我还喜欢写作,因为它可以丰富我的生活,让我把心里话告诉别人。 呵,也许您要说:你把自己说成一朵花,就一点缺点也没有?

  惭愧,惭愧,人是吃五谷杂粮的,最不缺少的就是缺点。我最大的缺点是四个字--粗心大意。咳,就因为这四个字,让本姑娘在考试的时候"屡受损失"! 好,这就是我!我有优点,也有缺点。优点嘛,我当然会发扬光大;缺点嘛,我自然也会努力克服。我的口号也是: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小学作文1000字 篇5

  我家有一对儿可爱的牡丹鹦鹉,它们又叫做金红桃牡丹鹦鹉,“金”指的是它们身上的羽毛金黄金黄的,“红桃”是指它们脸上的羽毛是桃红色的。它们两个长的非常相像,就像一对双胞胎。它们的尾巴短短的,圆鼓鼓的肚子下面,长着两只灵活的小脚,脚指尖上,有着又尖又长的脚指甲。它们的身子柔软极了,很轻易就能把脖子伸到身子后面,如果和我一起去练习舞蹈,一定是很优秀的学生。

  鹦鹉有一对儿圆溜溜的眼睛,看上去像是黑色,但仔细一看却是暗红色,像红宝石一样明亮。

  鹦鹉的嘴巴弯弯的,像可爱的月牙儿一样,但是却不能摸,因为它锋利如钩子。有好几次,看它们那么可爱,很想摸摸它们,就忍不住把手伸进笼子里,它那锋利的小嘴巴,都把我的手指咬出印儿了,好疼啊!如果你见到了它们,可千万别把手伸到笼子里哦!它一定会把你的手指当成食物看待,毫不客气地咬上一口。

  鹦鹉喜欢吃小米和带壳儿的谷粒,还有瓜子和苹果,有时候还吃蔬菜。它们吃食物的时候,总是咯噔咯噔直响,一边吃一边撒,一点儿也不节约粮食,经常引来一些小麻雀来啄米,地上的小蚂蚁也高兴的一天到晚乐滋滋的,每天都有运不完的粮食。

  一大盒食物两三天就吃完了,真像两只贪吃的小猪。如果给它们放进去一片清洗过的菜叶,它们却不忙着吃,而是先在上面痛痛快快的洗个澡,把肚皮和脖子使劲儿在菜叶上蹭来蹭去,直到把一身漂亮的羽毛弄得湿乎乎的,难看死了,可是它们却满不在乎,洗完了就去啃菜叶。

  鹦鹉的弯嘴巴,几乎一整天都在工作。啃啃这儿,咬咬那儿,它们已经咬烂了两个木窝,真淘气!我和妈妈查了查资料,原来,它们的嘴巴是不断成长的,就像老鼠的牙齿,人的指甲一样,要经常磨,把它磨到一个合适的长度,要不然一只小小的鹦鹉,长着像匹诺曹那个长鼻子一样的长嘴巴,还怎么吃东西呢?

  鹦鹉很喜欢唱歌,只要一听见鸟儿的.歌声,嘴巴就忍不住,欢快的唱起来,它们的歌声又清脆又响亮。它们还喜欢仰望着蓝天,四处张望,好像在呼唤、寻找它们亲密的伙伴。有时候我放学回来,它们就会目不转睛的看着我唧唧喳喳地叫个不停,好像在问我:“漂亮的小姑娘,你去哪里啦,怎么这么久没见到你呀?”我就连书包都顾不得放下,站到笼子旁边,看着它们,告诉它们:“我去上学了,我可不想像你们那样,整天吃喝玩乐,不学习。你们看,这是我的书包,里面装着许多书,我从书里学到了许许多多有趣的知识。”它们好像听懂了似的,歪着头,安安静静的看着我。

  妈妈告诉我,我每次放学回家,它们一听到我叫妈妈的声音,就会着急地在笼子里转来转去,看看门,再看看妈妈,好像在对妈妈说:“快开门呀!小姑娘回来啦!”妈妈说:“你看它们多像你的两个妹妹呀?”我也更加喜欢它们了。

  我和妈妈又给它们起了一个新名字叫石小鹦,我很喜欢这么叫它们,不知道两只鹦鹉喜欢不喜欢。

小学作文1000字 篇6

  “啊~~”我打了个喷嚏,“咦?这里是那里啊?啊!好香!”我站起来,看了看周围。哇噻!这里的房子是巧克力做的!我望了望自己的肚子:咕~~哦,饿了,我得找些东西吃。我实在忍不住,咬了一口房子。 “对不起!你违犯了我国的破坏公物的152条规定:如破坏我国的建筑物,则法你吃20个泡泡糖,使你的牙齿粘粘的,看你还破坏!”突然蹦出了个棒棒糖那样的机器人。 “泡泡糖?啊?是一个个吃,还是一起吃下去?” “这么小当然一起吃咯!”说着,机器人拿出了一颗指甲般大的跑跑糖。“不过一个个吃也可以,但要多吃5颗。” 呵!我只听说过罚款,没听说过罚吃泡泡糖的,真新鲜!于是我就一口答应了。我把20颗泡泡糖一起放到嘴里,还好只需要嚼1分钟,要不我可惨了! 这到底是哪里啊?这里好大,而且什么都是零食做的。可这里的“糖果人”似乎都不喜欢吃零食,只是什么都是零食做的罢了。 我在街上逛了半小时,用我的“糖果”别针换了好多那里用的钱。我买了点吃的。哈哈~~这些吃的都是美味,比我家那里的东西好吃多了!而且还好便宜哦!我还买了些那里的衣服。哦!那里的衣服不知道被谁施展了魔法,我一穿上就变成了大美女!我这件衣服是曙片做的,又香又美。 咦?那里蓝色的桶有这么多好吃的,怎么没有人去吃呢?奇怪!哎呀,旁边又没有说不能吃,我去吃吧!反正我逛了差不多一天了,又饿了。我连忙走上去,大吃大喝起来。 “对不起!小姐……” “哦,对不起!我又被罚吃东西了吗?我肚子饱了,这桶里的东西我都吃一半了!”我以为又要罚我,所以找借口。 “啊?大半桶拉?真是谢谢!谢谢你帮我们吃掉垃圾!我们国王要见你,要奖赏你他最珍贵的'东西——有999种味道的小豆。你只要心里想吃什么,想在心里,然后舔一下那颗豆就可以了。”两位士兵说。 “啊?垃圾?噢,不!不过为什么不是1000种味道呢?还有,这里到底是什么国家啊?”我好奇的说。 “是的,是垃圾。原来是有1000种味道的,可是国王不喜欢泡泡糖,所以删除了这种味道。什么?你连这里是什么国家都不知道啊?这里是零食王国!快点去国王那里吧,要不他急了可不好。” “啊?零食国王?555~~好拉,我去见你们的国王。不过你要送我们回家!我家在地球中国!” “不是吧,这里离有500051238546万里呢!到那里去很危险,你不要妄想了!快走!”卫兵们说。 “好,走!”我又伤心又好奇。伤心的是回不到地球了,好奇的是那颗豆是什么样子的,和王宫、国王是什么样子的。 我们坐着饼干车,车大概走了0.5小时,停了。 “好,国王就在里面,我们进去吧!” “好的。” 我们刚刚要进入王宫…… “晓慧,起床了!快点,六点半了!还要上学呢!”耶,怎么回事?是妈妈的声音。 我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看见妈妈的轮廓。哦!是妈妈!我要回地球了!不对!我把眼睛全部睁开。啊?是梦。一切都是幻想。哦,我的妈妈,你怎么这个时候叫我?我就要看到有1000种味道的豆子了,不,是999种。 唉,怎么这个梦是这样的结局啊?“¢々£......”我心里嘟囔着……

小学作文1000字 篇7

  在生活中,很多时候,我们就如那小小的茧儿,经常会陷于种生存的窒息状态,或是处于绝望的境地。能够破茧成蝶,就会重回新生的欢愉和快慰。 ——题记

  刚转入这个学校不久,因为从小都和外婆起居住,说的都是方言,所以很少加入其他同学之间的小话题。下课的铃声使班中沸腾起来。大伙都各自和朋友聊了起来,旁边的几个同学的话题吸引了我。“我喜欢英语,字体优美而且很容易写,而且我喜欢说英语。我认为英语是世界上最美的语言。” “我觉得德语比英语好......” “我认为法语才是世界上最美的语言。” “我试图加入他们的对话,用拗口的普通话夹杂着方言问道:”那中国文字呢?我们的母语呢?为啥侬们都讲别的国家语言好......” “你说我国母语,写起来点都不方便,有时还 有很多繁体字人都不认识。” “就是就是,而且有的字特别难读,不认识还 要查字典,不喜欢母语。”我有些愤怒,因为在我心中母语是世界上最美的语言,具有独特魅力,我生气地说:“我会证明给侬们看,母语是好的,比侬们那啥语言好多了。”随之而来的是阵哄堂大笑,“哈哈哈哈......就你,连普通话还 没说标准,再练几年吧,你想怎么证明啊?” “呵呵,你想证明什么?证明你‘普通话’有多标准。不过下个星期有个演讲比赛,如果你能用流利的普通话,用你所谓的最美语言给我们演讲遍,怎么样?"我有些许犹豫但是心中那股信念无法被动摇:“我......我答应你。”

  回到家,我有些后悔,不知道该如何是好?我连普通话都不会说,用什么去证明,但是我已经夸下海口。心中烦恼的思绪让我的眼角泛起了泪花,我站在月光下的身影被表姐发现了,她走了出来,用关切的话语问道:“咋了?有什么烦心事?” 我把事情的'来龙去脉都告诉了她,他说:“很好啊,去证明。你有听过德摩斯梯尼的故事么?小的时候声音微弱,口吃严重。每当看到别人滔滔不绝地演讲时,就希望自己也能成为雄辩家,他自信能够成功。为了使声音变得洪亮有力,他站在海边,大声喊叫;为了增大肺活量,他跑步登山;为了使舌头灵活,他口含小石子练习朗读;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他站在镜子面前,反复练习。终于成功。你现在正如他为了自己的梦想,你不能退缩要勇敢的面对。” “对,我定要证明给他们看,我爱母语,她是最美的。”

  每天早上我都会不停的练习,不停地朗读,遍又遍即使练到嗓子破音,都有股誓死不放弃的信念促使这我继续努力。每天不论早晚总会听到朗读声,终于我成功的证明了自己的话。他们个个表示歉意,说自己忽略了母语的美。

  为了梦想,为了母语。我的梦,中国梦。是的,只要心怀梦想和梦想起奔跑。大到国家,小到个人,何尝不是如此呢?前方的道路必然坎坷,但又有何畏惧?

  对于我们生命个体而言,有时心灵也会结上种“茧”。如果我们能用心去咬破自己构造的外壳,尽管这过程会很痛苦,但对于生命的重生,它又实在是种必须。所以破茧而出,是人生的种境界。——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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