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人日记》读书笔记600字

时间:2023-05-07 12:19:49 日记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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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人日记》读书笔记600字(精选12篇)

  有趣的一天又要结束了,相信你会领悟到不少东西,需要进行好好的总结并且记录在日记里了。你所见过的日记应该是什么样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狂人日记》读书笔记600字(精选12篇),欢迎大家分享。

《狂人日记》读书笔记600字(精选12篇)

  《狂人日记》读书笔记600字1

  《狂人日记》熔铸了鲁迅几十年研究中国病态社会的心得,其内容是博大精深的,又是高度浓缩的。它第一次提出了封建“仁义道德吃人”的一段独白:“我翻开历史一看,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每页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

  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天,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纸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小说通过狂人的幻觉刻画了在“仁义道德”掩盖下到处可见“白厉厉的牙齿”,刻画了吃人社会的特征:那些“唇边抹着人油”的食人者,几千年来以“狮子的凶心,兔子的怯弱,狐狸的狡猾”排着“大小无数次的人肉筵宴”,并巧立名目,编造着吃人的道理,以“仁义道德”掩盖着几千年的吃

  人史。这段独白,具有高度的`艺术概括性和浓郁的政论色彩,它是理解《狂人日记》及其后许多小说的思想钥匙。这正是研究中国历史所得出的一针见血的结论。鲁迅认为:中国正史“涂饰太厚,废话太多,所以很不容易察出底细来。正如通过密叶投射在霉苔上面的月光,只看见点点的碎影。

  但如看野史和杂记,可更容易了然了……”(鲁迅《华盖集·忽然想到之四》)他清醒的认识到了用“仁义道德”遮掩起来的中国历史的真面目,加深了对封建制度及其意识形态的憎恨。把中国几千年剥削社会的历史,深刻地归结为“吃人”的历史,这个论断在五四时期起了振聋发聩的作用。

  在“仁义道德吃人”这一主调下,《狂人日记》重点揭露了封建家族观吃人的罪恶。其后的小说,则在“仁义道德吃人”这一思想的各个层面深入开掘和具象化。

  《狂人日记》读书笔记600字2

  看中国历史,在翻来覆去地翻涨,可结果是在字里行间看到的就是“吃人”二字。历史,简单地来翻译是什么-“仁义道德”,可所谓的仁义道德背后掩藏是什么?吃人!

  “我是吃人的人的兄弟”,是啊,吃我们的人很可能就是我们至亲。

  “我自己被人吃了,可仍然是吃人的人的兄弟!”“我”虽然被吃掉了,但我们之间的至亲关系还在,无法改变!

  纵观历史,我们整个一套仁义道德的理念,在叙述着它对人的肉体、精神以及思想的吞噬。有了这样的吞噬,一代一代传下来,一代一代地被毁灭,一代一代被吃掉。

  在“吃人”的大背景下,我们自己也想去“吃人”,想去影响别人,想去压制别人。但是回过头来,又怕被别人吃了:而每个人都有点这种想保护自己的心思。于是,在狂人的眼中,中国人有狮子的凶心,兔子的怯懦和狐狸式的狡猾:狮子有野心吃掉他地盘上的猎物;兔子只能可怜巴巴地等待被吃掉;而狐狸在疑心疑虑地观望着...

  在狂人的眼中,如果人与人把去欺负,压迫与改变别人的.这层心思放掉,安心地去吃饭睡觉,那将会很美好。可整个历史都在吃人,方明白“我”早已在其中混迹多年!狂人狂吗?狂人其实不狂,他看懂了中国的历史,中国的任意社会之间的关系,因为他懂得太多了,所以他被排除在外!

  后来狂人变正常了,正常了之后就去当官了。当官之后后干什么呢?吃人!也就是用他学到的一套仁义道德理论-包括狮子的凶心,兔子的怯懦和狐狸的狡猾,去影响更多的人。于是,当狂人变成了正常人之后,也就变成了吃人的人!在这种辩证关系中,鲁迅先生发出了那句振聋发聩的呐喊-“救救孩子!”

  我们不要吃人,我们也不要被吃!

  《狂人日记》读书笔记600字3

  《狂人日记》是鲁迅先生创作的第一个短篇白话日记体小说,后收入《呐喊》集,编入《鲁迅全集》。本文描写了一个患有迫害恐惧症的狂人的心理独白,他出生在一个十分保守封建的家庭。

  狂人离家多年,他已多年没有见到大哥了。他回到他的镇上时,他发现村裡的人。都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他,连赵家的狗也多看了他一眼。虽然这对我们来言没什么大不了的,但对有迫害恐惧症的`狂人而言,那却是一种无形的威胁。回到家后,大哥发现他脸色苍白,又不想吃饭,便叫了一位医生给他看病,狂人认为他大哥找医生来是为了检查他的肉肥不肥,好不好吃。那医生说了静静地养病就好了。“静静地养”这几个字吓到了狂人,他认为大哥是想把他养肥了后才吃。过一天的早晨,他把他大哥叫到院子裡,质问他有没有吃人,大哥却说易牙蒸了自己的儿子给桀吃,去年城裡杀了犯人,还有一个生痨病的人,用馒头蘸血舐——吃人不是件稀奇事。狂人突然他明白妹妹五岁时的死,是因为被大哥吃了,才知道这裡是一个吃人的地方。

  这本书透彻的揭露了旧社会的黑暗,“吃人”表示了当时清政府的腐败和堕落。看这本书时真令我毛骨悚然,尤其是当狂人意识到自己可能吃了自己的妹妹时。但这本书让我知道在那个黑暗的社会,人吃人这个可怕的现像是真的存在的,在那个时代,人们竟会为了填饱肚子而残害同伴,连自己的安全都保障不了!

  最后一句“救救孩子”,或许不止是拯救孩子的肉体,而是孩子的心灵吧。让他们摆脱这种可怕又黑暗的旧社会的封建迷信。鲁迅先生的书真有深意。

  《狂人日记》读书笔记600字4

  人实际上是一个敢于向传统挑战的已经觉醒的知识分子形象,一个敢于向现实的世俗社会挑战的清醒的反封建的民主主义者的象征形象。将狂人这个具有恐惧、多疑、知觉障碍和逻辑思维不健全等特征的“迫害妄想型”精神病患者,描写得栩栩如生,但作品的主旨却并不是要表现他所受到的精神迫害,更不是一篇精神病人的纪实作品,而是要借狂人之口来揭示封建礼教吃人的本质。狂人的形象具有“狂”与“不狂”的两重性。狂人的“狂”,一方面在于他所具有的精神病人的`特征,一方面也在于他对传统和世俗的反抗;而狂人的“不狂”,则在于他“超前”的思想认识,说出了当时人们不敢说或根本还没有想到的话。如同历史上凡是反抗传统、反抗社会现存秩序的人都无一例外地被视为“疯子”一样,狂人的思维和语言常常是离经叛道的,但他的观察和结论却是丰富和深刻的。

  作品虽然是一篇狂人的日记,却始终围绕着中国几千年历史中不断发生的吃人现象展开,其用意就是告诉大家,在写满“仁义道德”的历史中,其实满本都只写着两个字:“吃人”!这是鲁迅对封建道德下的定义,也是他多年来思考的结果。作品通过主人公狂人的眼睛,观察了他身边的人:“他们——也有给知县打过枷的,也有给绅士掌过嘴的,也有给衙役占了他妻子的,也有老子娘被债主逼死的”,然而,他们不但没有起来反抗吃人的人,反倒也要跟着吃人。狂人为此而困惑,作者为此而愤怒:“是历来如此惯了,不以为非呢?还是丧了良心,明知故犯呢?”在狂人或作者看来,这些人如果不改,最后终会被吃掉的,而未来的希望只能寄托在那些“或者还有”的“没有吃过人的孩子”身上,因此,他发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声。

  《狂人日记》读书笔记600字5

  《狂人日记》是中国现代文学第一篇真正的现代白话小说。令人惊异的是,这部中国现代小说具有开山意义的作品,已经显示出极其成熟的特色,使后来的许多研究者为之倾倒,究其原因,除了鲁迅深厚的文学素养外,我们也无法不叹服于先生的天才。 下面,我将对《狂人日记》进行个人化的解读,其中自然有偏颇之处,然而作为一位读者,我想也可以有放肆一下的权力。

  单单就以他的文学作品而论,也要说上老半天。我看过他的狂人日记。鲁迅他运用了日记和精神病人内心的独白方式把他想所表达的内容发挥地淋漓尽致。那时候的人们生活在水生火热之中,而鲁迅为了我们中华民族的存亡,在这生死悠关的时刻,他抛弃了学医的梦想,抛弃了封建社会的思想主义,踏上了革命的道路,朝着文学殿堂为他展开的大门前进,用手中的笔跟敌人做战斗,用手中的.笔挽救中华民族的灵魂,让人们知道祖国的荣辱兴衰。鲁迅他是一个作家,也同时是一个伟大的革命家。他用他手中的笔描绘着属于他自己的蓝天,他就在这片蓝天中尽情地展翅高飞,写作则是最适合他的“翅膀”。

  《狂人日记》的独创性主要表现在大胆采用写实与象征相调和的方法。象征和理想的紧密交融,象征又做到含蓄和明朗的和谐统一,也是的突出特点。小说充满深切的哲理意味,使心理刻画具有凝重深沉的格词。对鲁迅自身的灵魂袒露和潜意识的表白,也是值得人们深深品味的一个特点。采用日记体,各个章节互相区别又互相联系,形成一个完美无缺的整体。从艺术风格的角度而言,树立了时代性和民族性相统一的楷模。

  《狂人日记》读书笔记600字6

  《狂人日记》鲁迅先生创作的第一部短篇白话文日记体小说,同时也是中国文学史上的第一 部现代白话文小说。

  首先来简要介绍一下这篇小说吧:“我”一旧同学昆仲在生病时写了日记,刚好我又回乡探亲,得到这一旧同学的日记,由此引出下文。昆仲因为在多年前踹了故先生的陈年流水簿子,于是被乡里人视为异端,都觉得他是一个疯狂的人,整天把他当成鸡鸭一样关在房间里,并且他怀疑他哥哥们密谋要杀他吃他肉。害怕的昆仲去劝说他哥哥不要吃他,说在一群吃人的人中迟早也会互相吃尽,让他不要吃人了。但是他哥哥让他不要胡思乱想,安心养病,还请来了一个郎中为他看病,但是这个医生他认为是刽手,和外面吃人的乡是一伙的。在他的日记中他还怀疑自己死去的'妹妹是被他哥哥煮了吃掉的,最后他也吃到了人肉,发出了“救救孩子”的呐喊。

  本篇小说塑造了一个反封建战士——“狂人”的形象。作者通过狂人的叙述,揭露了中国社会几千年的反映,实际上就是一部吃人的历史:披着“仁义道德”外衣的封建家庭制度和封建礼教,其本质就是吃人。同时,作者发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声,呼吁人民觉悟起来,推翻封建制度。本篇以鲜明的反封建思想和强烈是艺术感染力,在思想界、文化届引起了巨大反响,从而为整个中国的新文学运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他在艺术手法上放特色,在新文化运动中产生了广泛影响。实主义手法描绘狂人的多疑症、妄想症,都符合迫害狂的病态特征,且象征手法写了狂人一语双关的表态。《狂人日记》使用现代文,语言杂乱而敏锐,既符合精神病人的特点,又道出了被压迫者的心声。

  《狂人日记》读书笔记600字7

  我是极其推崇鲁迅的,很大程度上,我的个人性格形成其实和鲁迅有着密不可分的关联。在我的启蒙时期读的书全然都是鲁迅的,当然,环境的因数还是很大的一份。

  但是我当初都是拿鲁迅的书来下饭的,吃饭的时候,还是不要看书的好。我现如今终究是没有了那一份快乐。陡然而生的,是一种惆怅,一种自我难以排解的,无法忘却的惆怅。难道要我转身斥责鲁迅写出了这等东西吗?定然不是,我终究还是我,鲁迅终究还是鲁迅。

  《狂人日记》是他的第一部白话文小说,同时在中国的.文学史上都是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我看过多次,多次看过。此时的我,当真是难以真切的交谈出自己的那种感触。

  狂人真的是狂了吗?自然不是的,但是他不狂吗?不狂又何以说这些胡话。其实,很大程度上鲁迅就是扮演了这种狂人的角色。狂人清醒地很,鲁迅也清醒的很。但他们都是极其孤独着,从一开始的那个黑屋子理论,到后来难以遏制的呐喊。

  鲁迅走过了一段比较长的路程,不单单是自己的心路,其实也是和中国文化的发展历程。当然,我们还是需要不断的从抽象中具象出来其中的一些深层次的文化内核。

  狂人的形象产生的根源其实还是在于一种文化的内在升华,同时在其中被大家所理解的还是极其深刻的种种压制。

  我们不用再深究在那种情况下狂人究竟是一种怎样的认知,或许是可以用到现实之中,映照。一个人的思维如果是落后于或者超前于这个时代,其实都是会觉察到痛苦的。

  当然,痛苦是一方面,另外一方面其实就是会被这个时代当做是狂人。但,时间往往会证明一切。

  《狂人日记》读书笔记600字8

  昨日读了《狂人日记》,今早又看见养蚕幼虫的纸盒里头,几只幼虫啃着桑叶,尾巴上还拖着没蜕完的皮。

  连蚕都知道皮小了就得蜕去,人难道不知道人为的规则如果阻碍了社会的发展,就要扔掉,换新的?

  狂人周围的人,都是被当时人为的规则锁死了的人。有些人,觉得这人为的规则是对的;还有些人,明知道这人为的规则已经过时,却依旧使劲把着不肯放手。这些人,都紧紧的抓着这根早已枯萎的,无力的稻草,仿佛这样他们就能过得好了;狂人是明智的人,一开shi一定也抓这根旧稻草,不过一阵风吹过,这旧稻草便摇摇晃晃随时要倒下的时候,狂人就放弃了它,找了根结实的新稻草,伸手要去抓。

  但是,那些死死的抓着旧稻草的人,不同意狂人要去抓新稻草的举动。他们不肯抓新的稻草。的确,要再抓一根新稻草,需要改变自己的一些旧习惯。改变习惯很难,这从蚕蜕皮时硬是没法把旧皮从尾巴上甩掉就能看的出来—在旧皮里头待着就是蚕蜕皮时早已养成的`习惯。

  但是,旧稻草已经摇摇欲坠了。这些人非得抓着旧稻草摔到地上才肯抓新稻草吗?自己的习惯不想改,最后还是要改。不然,还能抓着旧稻草坐在地上发誓死也不抓新稻草?这样,还不如在旧稻草被风吹的摇摇欲坠时就放弃它,抓住新稻草。

  所以,在人为的规则过时的时候,如果不想摔到地上,就只有一条道:再抓一根新稻草(或者,你也可以选择硬抓着旧稻草不放,最后摔到地上疼的是谁,都知道)。

  蚕把尾巴上的旧皮弄掉了。纸盒放在窗台上,刚好有一缕阳光洒在纸盒里头。桑叶被照得油亮。蜕完旧皮的蚕舒适的躺在阳光中。看来,它们的新皮比旧皮舒服多了。

  《狂人日记》读书笔记600字9

  鲁迅的话题讲地话,恐怕三天三夜也说不完。因为鲁迅是如此的独特、如此的博大。

  单单就以他的文学作品而论,也要说上老半天。我看过他的狂人日记。鲁迅他运用了日记和精神病人内心的独白方式把他想所表达的资料发挥地淋漓尽致。那时候的人们生活在水生火热之中,而鲁迅为了我们中华民族的存亡,在这生死悠关的时刻,他抛弃了学医的梦想,抛弃了封建社会的思想主义,踏上了革命的道路,朝着文学殿堂为他展开的大门前进,用手中的笔跟敌人做战斗,用手中的笔挽救中华民族的灵魂,让人们明白祖国的荣辱兴衰。鲁迅他是一个作家,也同时是一个伟大的革命家。他用他手中的笔描绘着属于他自我的蓝天,他就在这片蓝天中尽情地展翅高飞,写作则是最适合他的“翅膀”。

  而他为了能够飞的更高更远,就拼命地让自我的翅膀变得更加完美,更加无懈可摧。也正是因为这样,才让世人能够大饱眼福,欣赏到更多更好的作品。

  除了《阿Q正传》,《狂人日记》就是鲁迅最出名的小说了。这片短短的小说在今日被定为向旧社会、旧礼教挑战的'“战书”。与此同时,也成为了我们每一个中国人的必修课、必读物。《狂人日记》“吃人普遍”这个“事实”在后边屡屡出现,构成这篇文章的主题。赵贵翁、街上的人、打孩子的女人、两个医生、狼子村的佃户,甚至自我的亲哥哥、亲娘也都吃人。最终,连“我”也未必没有吃过人。整篇文章连接紧密、层层深入是一篇十分具有吸引力的文章。

  我想鲁迅先生已经找到了一片更加宽广的天空。

  《狂人日记》读书笔记600字10

  “从来如此便对吗?”《狂人日记》中,那个害了疯病的狂人抓着个人便问,“这,对么?”“我不一样你讲这道理,总之,你不该说的,你说便是你错。”那人脸色铁青,一时语塞。

  土地还是地主家的,衙门换个了名字,堂而皇之的又开张了,里面的老爷们仍就是“青面獠牙的黑鬼”,革命之后,社会似乎是大不一样了可又好像从来也没变过。鲁迅有些绝望了,但他毕竟不是《茶馆》里那位崔久峰先生,他仍想着要在黑暗中斗争,绝不放弃。他明白他无力改变现状,所以他将满腹狂言以日记形式全盘倾出。

  “从来如此,便对吗?”他翻开中国古代两千年的封建历史大书,在仁义道德的皮囊里,原先是“吃人”的心。“大哥说易牙食子,母亲不反对,孩子恶狠狠的盯着我…”狂人是病了,但正因为这病,他看尽了人性的阴暗面。这正是鲁迅绝望的'呐喊。他心中愤慨却无处可宣泄,癫狂之言的背后是默默哭泣的痛苦。

  “救救孩子!”狂人在日记的最终写下这一句声嘶力竭的呐喊,这四个大字,是他绝望中唯一的期望,他明白他再无力改变几千年的封建传承对人性的侵蚀,仅有着眼未来,去想象,去相信明日世界的光明与完美。可他一人又能如何?所以他向所有牢笼里的先觉者呐喊,救救孩子,远离“吃人”的世界。他把对现实的绝望化作了对未来的期望。

  鲁迅是伟大的,因为他在茫茫黑暗里找到了期望的火把,他不仅仅照亮了自我心中的迷茫,更呐喊出民族的期望,他的癫狂痴语刺痛人心,在黑暗中点亮了光明的前方。

  狂人过后,难见狂人。鲁迅之后,可还有鲁迅?

  《狂人日记》读书笔记600字11

  鲁迅的第一篇白话文《狂人日记》令我印象深刻。里面的“狂人”在此刻人看来就是”疯子“,但我细细品味,却有了自身的见解。

  书中狂人说:“我三十年未见过明月,......赵家的狗恶狠狠地看我几眼,似乎立刻就要吃了我了......”当然这都是假的,一个人怎样可能三十年没见过月亮呢?狗怎样会见谁吃谁呢?所以,这都是“狂人”疯癫的想象。如果真把这当做想象的话,那就真的是在看疯子的日记。

  在我看来狂人口中的吃人是在批判封建礼教制度的毒害下,人们心理扭曲,却还要对下一代灌输封建理念,将下一代埋葬在这吃人的封建礼教之中。而在这样几乎人人都被封建礼教“吃掉”的社会中,被封建礼教毒害得太深的人们又要把未被污染的人们拉进“吃人”的圈子。民众的愚昧更是在对孝子应割肉煮了请生病的爷娘吃上体现出来。能够说实际上主人公发狂的阶段是他短暂的从封建礼教中醒悟过来的时期。然而很可惜,主人公的'醒悟之语,在当时只被人误解为是发疯是所说的疯言疯语。事实上,在世人取笑狂人时,他心里正苦涩的吟着“世人笑我太痴狂,我笑世人看不清。”

  也许是预料到自我在短暂的醒悟后,最终还是要被吃人的封建礼教所吞没,于是他在自我被吞没前的最终一篇日记中发出了“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的呼唤。作者借狂人的日记,借其狂的状态呼唤着被封建礼教所毒害的人们的人性的回归。那些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正是还未被封建礼教毒害的赤子。他们是这个国家和民族的未来。

  在这样现实与想象相交融的日记里,鲁迅先生表达了自我对中国历史的深刻理解和独特发现。这样的理解我或许达不到,我仅能借助先生的视角去看那我所不熟悉的历史。

  《狂人日记》读书笔记600字12

  前几天,我阅读了《狂人日记》这篇文章。这篇文章,掀开了白话小说运动的序幕。

  《狂人日记》这篇文章形式上文白兼有。正文采用白话,序是文言形式。在当时确实掀起惊涛骇浪,有裂云穿石的效果。

  《狂人日记》的一、二部分归结起来就一个“怕”字。“狂人”“怕”的缘由,无非是赵家的狗“看我两眼”、“赵贵翁的眼色便怪”、街头的'人在议论、小孩子在议论——“狂人”就多情地将这些活动都解释为“似乎怕我,似乎想害我”的信条在脑海中不断暗示自我。别人最平常可是的动作在他看来便是针对自我的。

  这篇文章好是好,但我相信,这是经过作者(鲁迅)长年累月的积累而成的。所以,我认为关键的问题在于积累,勤奋。古人有云:“十年寒窗,九盏熬油”“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就是这个道理。这是告诉人们,不论做什么事情,“一步登天”是办不到的!!!所以,自主的去积累,是写好作文的重要条件。

  须知,在寻求知识的过程中,不可能尽是整块面包,而要我们“一粒一粒米”慢慢积累。成果,不时地皮上的积水,它是藏于厚土和岩石之下的清泉。它需要孜孜不倦的努力。

  积累是一件由少到多的,从无到有的渐进工作,得从一点一滴做起,日积月累,才能办到,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合抱之木,始于毫末”。

  光积累还不行,还必须付出辛勤的劳动,对一个勤奋者来说,成果是成正比例的他洒下的汗水多大,便会有多大的成果。大家熟知的明代大文学家张博小时勤学苦练,每篇文章他都要手抄七遍读懂背熟,所以他把自我读书的房子叫做《七录斋》,因抄文章,受伤磨起了老茧。

  所以,我期望大家照我说的尽量去做,成为一个优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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