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读后感

时间:2023-05-01 23:35:58 读后感 我要投稿

《飘》读后感15篇

  读完一本经典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后感了。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飘》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飘》读后感15篇

《飘》读后感1

  “Tomorrowisanothrday‘’不错,这就话正是出自《飘》这部书,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正如书中的人物,每一个都值得回味。

  像思嘉这个人,让我看了是又爱又恨又同情。爱他的勇敢,坚强,执着,他不为失去爱的人而一蹶不振,,而放弃他,只是更加努力得去追寻他,相信自己一定有办法征服;不为自己出身贵族,而对土地置之不理,她可以放下以前所说的一切教育和优质感,去下地干起粗活来;不为他人的想法而放弃事业,他可以挺着大肚子,盯着陌生人异样的眼光,干自己想要的事业。

  恨他的自私无视他人,以自我为中心。他只为自己爱的艾希礼,而无视白瑞德对他的爱;他只想得到自己想要的,而去抢别人的老公,虽然最后没有得到;他只为自己的一点怀疑之心,而去偷看艾希礼写给媚兰的信。

  同情他悲惨的婚姻,她嫁了三次。第一次为了赌气,很快,她老公因为害了肺炎,又染上麻疹,毫无光彩的离开了人间;第二次为了钱,起拯救保卫家族的那片红土地,但不久她老公又被枪弹击穿了头去世了;第三次它虽然是为了乐趣而结婚,但当她爱上白瑞德时,他已绝望了,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了。这告诉我们人要:学会明辨是非,不要让幸福从自己的指间溜走。

  在这本书中,媚兰也是我非常敬佩的人物,佩服她的外柔内刚,佩服她的默默无闻,佩服她的善解人意。他一直在艾希礼背后默默支持,守候他,就算北老进城,有将近分娩,她依然镇定自若。当他听到别人说艾希礼和思嘉抱在一起时,即使他亲眼看到,也执意相信他们,维护思嘉的自尊心。当她。思嘉和其他人没有吃穿时,虽然身体虚弱。但也和思嘉一起下地干活。当他看到思嘉杀了北老时,没有一点慌张,而是和思嘉一起搜刮北老的钱财埋藏尸体。

  还有一位主人公叫白瑞德,我喜欢他勇敢,对爱的执着。它可以几十年深爱这思嘉,可以为了她冒死去偷马,冒死保护她。但当思嘉醒悟时,他的爱早已消失了,就像他说的“即使是最最牢固的'爱,也会有消失的时候”

  他的爱国情怀也不亚于对思嘉的爱,到最后关头,即使他知道这场仗必死无疑,但还是入军了。

  我喜欢这部书,正因为它的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文字优美,人物生动逼真,饱含作者对美国南北战争的思想情绪。

  《飘》——一部历久不衰的历史传奇!

《飘》读后感2

  这个寒假我开始阅读一些和成长有关的书,比如《小妇人》、《约翰·克里斯朵夫》和《飘》。就人物形象而言,《飘》中的斯嘉丽给我留下了最深刻的印象,这一人物形象是我以往所读过的书籍中所没见过的。

  这本小说是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写的。斯嘉丽的一生可以说是一部女性的成长史。她从一个天真的富家小姐,历经了战争和生活变故等磨砺,最后蜕变为一个精明自立的人。在这个过程中她炼就了一颗强大的`内心,从来不畏流言蜚语,非常清楚自己想要的东西。

  她并不完美,而且恰恰相反,她身上积聚了很多的缺点,是我以往看的那些书中所经常批判的缺点:自私、精明、强势。但是她仍然让我喜欢,因为,她总是能在绝境中点燃“希望”的火焰,从不花时间去后悔和哀伤,永远向前看,所以,小说的结尾有一句名言——“明天又是另外一天”,就是斯嘉丽这种性格的真实表现。

  我喜欢这个人物形象还因为她活得很真实。这种真实表现在她很离经叛道,我行我素。她对南方上流社会的那些条条框框极其反感。有一次在舞会上,她刚刚死去了丈夫,是不能跳舞的,但她很想跳,于是她就很尽情地跳了。而且还一针见血地讽刺上流社会淑女们的虚伪:“我最讨厌那些明明跳上两天两夜的舞蹈都不会感觉到疲惫,却偏偏跳一支华尔兹就要晕倒的小姐。”她的真实还表现在她面对急剧变化的生活和命运,从来不幻想和叹息,她紧握土地发誓绝不让自己再挨饿,她真的做到了。在那一刻,我真得被打动了!她改变了原来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方式,依靠自己坚强的意志和乐观的精神来化解重重困难和危机。这些带来的感动又化解了我对她自私等所带来的恶感,这个人物形象真是太有张力了!

  有时侯你喜欢的那个书中的人物,可能正好就是你想成为又很难的那种吧。斯嘉丽的适应能力很强,当她被迫承担起生活的压力时,她毫无怨言,毅然做起了自己的生意,甚至做得比男人经营得还出色。她的深情并是柔情,而是责任和担当,比如,她始终没有离开她并不喜欢的媚兰,因为她答应卫希理要照顾她。她虽然抢了妹妹的未婚夫,让人觉得她好像很自私,但当她把对爸爸的承诺变成现实——保住家园时,你又会觉得她那么深情,对这片生她养她的南方土地,对她的爸爸!

  总之,斯嘉丽是一个很复杂的人物形象,但我在她的生命历程中领会了一种很可贵的东西——我也要像斯嘉丽那样顽强,也要拥有她那草一般的品质,总能顺应自然,并一次又一次地站起来!

《飘》读后感3

  《飘》是美国南北战争时期,为南方没落庄园势力谱写了的一曲挽歌。故事中的郝思嘉美丽聪慧、高傲自私。

  她就像个长不大的小女孩。一心疯狂地迷恋着艾希礼,即使艾希礼已与她的好友玫兰结婚,她也没有放弃;她总觉得周围的男人都该围着她转,不管任何地方,只要有她在,都该以她为焦点;她为了得到她想要的东西,可以不惜把纯洁的爱情与婚姻当做交易品;她三次为了不同目的很随便地嫁给她根本就不爱的人,其中还包括她妹妹的未婚夫。这样一个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思嘉真的很让人悲哀,以至于最后,当她发现她深爱的人其实是她的第三任老公瑞德——一个很多方面都能和她产生共鸣的人因一直付出得不到而希望决心离开她时,很多读者都认为她罪有应得,终于因她的任性自私而得到了她应有的惩罚。

  可是,他们却忽略了思嘉身上很多人都没有的闪光点。毕竟这不是本讽刺小说,思嘉能当上女主角,肯定有她的过人之处。首先,她的单纯、执着就让我非常欣赏。在我眼里,她是一个一直都在尊崇自己内心去生活去追求的小姑娘。在经历了母亲病故,父亲变疯,可谓家破人亡的这些磨难后,为了保住脚下的土地,维持一家人的生计,她小小的肩膀得承受了多少的痛啊!在我眼里,她的任性,她的高傲,她的不成熟在这些优点面前,都显得是那么的微不足道了。就如同她一直傻傻地爱着艾希礼而不能理解艾希礼一样。如此直率的她怎能理解到瑞德对她那冷嘲热讽的爱情,她又怎能有火眼金睛洞穿瑞德满不在乎外表下那颗对温情、对爱情极度渴望的心呢?

  总之,他们的爱情结局让我很遗憾。不过,我还是依旧对他们的以后抱有很大希望的。“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是作者写在故事最后的一句话。我想,这可能也是对广大读者的一种提示吧。我相信,不达目的绝不罢休的她一定会让瑞德重新回到她身边的。“失败,放弃”这样的.字眼从未在勇敢坚强的郝思嘉身上出现过。这一路走来,她经历多少的艰难与苦痛,为了在她心目中最重要的两样东西——塔拉与希礼,她曾一次又一次地在绝境中挺起不屈的脊梁。这次,对于瑞德的离开,她也一定可以的。况且,想要忘记一个人本就不是件容易的事,虽然瑞德走的时候说他已经疲乏了,他的心已经冷了。不过,你们说,一个曾深深嵌入你灵魂的人怎可能说忘记就忘记了?

  最后,感谢《飘》,我喜欢里面的每一个人物,他们教会了我许多我没有的东西,譬如执着,勇敢,宽容,理解,珍惜,信仰,这些在变化世界中永远都不会变的美好品质。

《飘》读后感4

亲爱的思嘉·奥哈拉:

  你过得好吗?回到塔拉后的的你好吗?爱拉、韦德和小博好吗?嬷嬷呢?彼得大叔的身体有没有很健康?巴特勒船长有没有回来?艾希礼有没有走出他心中的阴霾?

  思嘉。我是羡慕你的,羡慕你美丽的容颜,我喜欢你那一双碧绿的眼睛,那清凉的绿,将你心中的一切显露出来,从那一抹绿中,将你心中的想法,一览无遗。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我脑中至今还有着你那十七码纤细的腰肢,穿着黑色饰边碧绿的鞋子,身上穿的是绿色方格丝纹绸,装饰着荷叶边的那件绿舞衣,短短的可爱的脖子,纤细白嫩的双手,和小巧玲珑的双足。思嘉,你的美可以让十几个小伙子围在你身边。可是,思嘉,你有没有想过,这都是你暂时拥有的。

  思嘉,我羡慕你那坦率的性格,你可以直言不讳的表示出你一切的想法,你不喜欢南方人做作的优雅,你也不喜欢那些俗气的礼节,更不喜欢邻居的另类目光。这正是你的可爱之处率真,大气,亦张扬。

  思嘉,我亦羡慕你对爱情的坚定,你对艾希礼的热爱,远超乎我的想象,直到爱情变成了信仰,你却仍固执的认为那是爱情,我无法评论你对艾希礼的爱情是对是错,爱情像一把利刃,可以将巴特勒船长的火热的心伤的千疮百孔,可以使你诅咒媚兰早日死去,可以是你一直讨厌那么伟大的女性。可是,思嘉,你付出了这么多,你不知道的是,爱情是可以被时间磨灭掉的。

  思嘉,我羡慕你的骄傲,也许是从杰拉尔德那里继承的,也许是爱尔兰人的血液里生来就有的,骄傲使你在战争的困境下,仍可以用天鹅绒的窗帘做一条裙子,打扮得庄重而美丽向瑞德借钱,这种骄傲是专属你的骄傲。

  可是,思嘉,你变了,战争之后的`你,变了。

  你变得贪婪,你花尽一切心思挣钱,不论来源是否正当,不论邻居如何看你,不论亲戚如何羞愧,想尽一切办法,捞到更多的钱,在一种文明崩溃的时候也像它兴起的时候一样,有大量的金钱可以捞,于是,你在这文明崩溃的时候,捞到了大量的金钱,而你并不知足。思嘉,你忘了艾伦母亲是如何教导你做一个上层女人的吗?你却抛弃了宗教的信仰,当人没有了信仰,那将变得很可怕,就像瑞德失去邦妮之后,变得心灰意冷了,变成了行尸走肉。

  亲爱的思嘉,信就写到这里了,我从你十六岁,看着你一步步蜕变,到二十八岁的等待与成长。

  思嘉,我相信你会在等待中一点点,一点点的找回你的良知。希望瑞德回来后,能看到的是他当初爱的那个思嘉。

《飘》读后感5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有恃无恐”。陈奕迅的这首《红玫瑰》,唱出了多少人的心声。又有多少人在这首歌中看到了自己抑或别人的影子。而我仿佛看到了那位乱世中的佳人惨淡的一笑。

  “她那对沉甸甸的耳坠子吊在长长的金链上,从整整齐齐网着的鬈发中垂下来,在褐色眼睛近旁摆荡着,这对眼睛像冬天树叶中波光皎洁的`湖水,两片褐色的叶子从宁静的湖水中闪映出来”,她就是这样一个美丽的女子。作为一个南方庄园主的女儿,她无忧无虑、活泼开朗,父亲的溺爱,让她养成了高傲、叛逆、倔强和贪慕虚荣的性格。她就是《飘》中的女主——斯嘉丽。她美丽,但她更擅于利用自己的美丽,使用一些小伎俩,因此身边不乏追求者。那时的她只热衷于舞会,穿引人注目的漂亮衣服,穿梭于众男子之间,成为各舞会的中心,看着那些男人在她的美丽下沉沦,她心中满是自得。她随意地游走、欲拒还迎,看着那些股掌之间的男人为他争斗、为他拜倒,她也只是有恃无恐。

  而她得不到的永远只是艾希礼。艾希礼是一个绅士,温文尔雅,文质彬彬,一身书生气息,他善良,这些都深深地吸引了斯嘉丽。被众多男子环绕的斯嘉丽也自信地以为艾希礼是爱她的,是属于她的。所以当她得知艾希礼马上要和梅兰妮结婚时,当她得知艾希礼不属于自己时,她前所未有的焦虑与不安。得不到的艾希礼不停地骚动着斯嘉丽的心。她一边宽慰自己艾希礼是喜欢自己的,并会为了自己悔婚,一边又盛装打扮舞会以吸引男子的眼球。而最后艾希礼并未如艾斯嘉所想般与她私奔,斯嘉丽也为了气他闪电结婚——与梅兰妮哥哥查尔斯。

  婚后的斯嘉丽并没有放下艾希礼,但随着南北战争的发生以及生活的动荡。斯嘉丽渐渐发觉自己对艾希礼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喜欢。当艾希礼从战场上活着回来,他衣衫褴褛、形容憔悴,原有的高贵气质已消失殆尽;当塔拉庄园受难,艾希礼却软弱无能;当艾希礼受斯嘉丽之托管理一个木材厂,但经营得很糟糕。斯嘉丽才不能不承认那么多年来。其实爱的只是自己所想的那个完美的艾希礼,那么多年的执着只因当初的得不到。

  有时候我们都是为了得不到的东西而苦苦挣扎与执着,而忽略了这件东西是不是心中多想、心中所得。如同斯嘉丽到最后才明白自己真正爱的是瑞德,之前的执着与沉迷,只是因为得不到。生活中总会有很多得不到的时候,不时不妨放下而远观之,兴许有新的境遇。有时候,得不到,就不要,多多关注身边的人与事,擦亮自己的心灵,会有别样的发现。

《飘》读后感6

  读一本好书,可以影响一个人;与什么样的人在一起同行,可以影响你的一生。在家休养的这段时间里,我从书架上拿出了《飘》这本书,细细品尝,重温英文世界里边所描述的故事情节。故事中的女主人公个性鲜明,她勇敢坚强,乐观向上,对生活顽强抗争,从不屈服。

  书中,她是一个拥有天使脸庞,魔鬼身材的美丽女子,做事雷厉风行;而最令人深刻的是她对爱情的向往和执着。在美国动荡的那个年代,她出于对现实的无奈,分别嫁给了两个自己不喜欢的男人。在她的爱情观中,爱情与婚姻是可以分离的;而在中国,一切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都是耍流氓,这也许是东西方文化差异的现象吧。

  在我们看来许多老外都是很开放的,因为他们随随便便就进行了最后扑倒的过程;但在他们眼里,我们的恋爱行为却是开放的。他们认为,婚姻是一件神圣而严肃的事情,会和恋爱区别开;当他们看到一些年轻人在坠入爱河而不加思考的结婚生子,他们对此会感到惊讶。而随着世界不断向前发展,整个世界正在变成一个全球村,这些文化差异正在逐步地缩减。

  对于女主人公思佳丽的爱情观,放到现在社会的角度,会是一个理性的观念。在21世纪的现代社会,女人要有属于自己的事业,要有敢拼的思想,闯出属于自己的小天地;这样的我们,在婚姻当中不致于处于被动的地位,换句话说,我们才可以以平等的身份共同过日子。即使拥有迷人的`外表,魔鬼的身材,我们也不应当沉迷其中而忘记给自己添加附加值。书中的女主人公叛逆的一面,给予我们当代女性无限启发。

  在对待爱情上,我们可以执着,我们可以勇敢地去爱;即便我们遇到了挫折,受过伤害,也应当对它充满期待。在思佳丽的爱情世界里没有什么为之已晚,当她彻底地失去艾希礼,失去女儿,丈夫也离开了她之后,她意识到自己爱的人原来是瑞德,她于是抛开心灵上的创伤和悔恨,相信只要努力和坚持,一定能挽回瑞德的心。

  现实生活中,我们可以没有轰轰烈烈地爱情,但是要有一颗积极向上的心去面对一切。恋爱的离开或者苦恋未果,这说明是有缘无分;静待,会有更精彩的在等待着你去揭开面纱。等待的过程,也可以很美好。我们常说,一个人的精彩。我们可以发展自己的业余爱好,投入自己的特长,好好工作,好好生活,待你优秀了,变自信了,你的魅力便无处不在。

  在品读《飘》的日子里,一次次坚强形象的描绘,让我的内心不断地变强变大;美而不骄纵,有头脑,敢想敢做,我想着正是我所向往的。

《飘》读后感7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本好书影响人的一生。《飘》是一本好书,仅“南北战争”这个特殊的题材,就已经使《飘》拥有了过人的魅力。

  战争会改变一切,不是吗?

  战争开始的时候,思嘉对这并不感兴趣。在她的世界里,只有永远参加不完的野宴和舞会,只有追求者们不断的奉承。在她的体内流着父亲勇敢的爱尔兰人血液和母亲高贵的法兰西纯正血统。她以一个辽阔的农场陶乐为家,有上百的黑奴供她差遣,这就是思嘉,一个骄傲而又与众不同的大小姐。这美好的一切,在战争后。发生了巨大的改变。母亲患病而死,父亲从此沉默,农场近乎荒芜,甚至连温饱都成了问题。一切的重担都落在了十九岁的思嘉肩上。在一无所有的情况下,她要养活一家九口人。这对于一个原先高床软枕、锦衣玉食的`大小姐来说,是多么大的落差啊!

  要是换做别人,恐怕无论如何都不法接受;比如说思嘉的妹妹苏伦,比如说思嘉暗恋的对象阿希礼。当困境来临时,他们都选择了逃避,选择了怨天尤人。相反的,对于思嘉,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舍弃以前的思想,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就是她的母亲。她的母亲是一位温柔的典型贵夫人,却又是非常能干的女人,母亲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我觉得思嘉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地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思嘉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她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想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

  生活就好像一座大山,山路不可能完全平坦。当从颠峰跌落时,也许会跌的头破血流,会跌的绝望,会跌的失去生存的勇气。但如果你要生存下去,你就必须要爬起来,迎合这巨大的改变。

《飘》读后感8

  《飘》是玛格丽特-米切尔的作品,它是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的长篇小说。由它改编而成的电影《乱世佳人》也成为了经典中的经典。很久以前就想看这本书了,一直到这个暑假才把上集看完,也就是看到主人公思嘉在艰难地重建农场。尽管如此,但我已经觉得《飘》是本好书。是的,又是南北战争这个特殊的背景,已经使《飘》拥有了过人的魅力。

  但是,最令我感慨良多的不是媚兰的善良与坚忍,也不是瑞得对思嘉无私的奉献,而是思嘉面对逆境的时候,对传统,对自己沿袭甚久的道德的勇敢挑战。

  战争开始的时候,思嘉对这并不感兴趣,她是县里男人们中的明星,她的世界里只有参加不完的晚会,野宴,以及与男人们不停的调情。她是父亲的掌上明珠,她体内混合着勇敢的.爱尔兰人血液。她以一个辽阔的塔拉农场为家,有上百的男人奴隶供她差遣。这就是思嘉,一个骄傲而与别人不同的大小姐。

  可是,一场战争毁灭了一切。那些漂亮的小伙子死了,迷人的农庄被烧了。没有漂亮的舞裙和首饰了,她尊敬的母亲患病死了,开朗的父亲也因此变得沉默了,塔拉农场的男人们几乎跑光了,甚至连温饱都成问题了。一切重担都落在了思嘉19岁的肩膀上。总对于一位原本活在钻石之中的大小姐是多大的落差啊?

  生活就好像一座大山,山路不可能完全平坦。当从颠峰下落是,很多人会跃得头破血流,会跃得绝望了,会跃到失去生存的勇气。毕竟一个大老板沦落为捡破烂的,是需要多大的心灵负荷才能够接受啊!可是,转变也意味着机遇,能够迎合转变的人,才能够在残酷的社会中生存下来。还记得在深圳特区刚刚建立的时候,有很多勇敢的人放弃内地的稳定职业,到南涞。他们根本不知道,在这个新兴的城市,能够找到什么。可是,正是这些敢于吃螃蟹的人,建设了特区也捞到了自己的第一桶金。而那些迟到的人,只能够看着人家首先占领市场了。可是,谁又想到,那些先到深圳的人,在离开自己原本熟悉的环境时,要付出多大的勇气呢!

  思嘉也像那些人一样,为生活的转变付出了巨大的勇气。相对于她,她的妹妹苏伦就只懂得在战后一味怀念那个过去的时代。而思嘉却决心创造一个时代。

  《飘》的确是一部好书,即使跨越了那么长的时间,也适于这个社会形式。而对转变而改变自己的,甚至改变自己价值的勇气,是哪个时代都需要的。而思嘉给我们做了一个很好的榜样。

《飘》读后感9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著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著,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

  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著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著,他能那么深地爱著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

  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飘》读后感10

  很想问大家第一次看<飘>是几岁??我是十四岁,也就是初二,飘 读后感:一次完美的邂逅。有比我还小时看的吗?很喜欢,不,是狂热的爱!!!在书店从早站到晚,不吃饭,最后我妈来找我,正坐地上入迷呢。。。我看书很投入,心情随剧情起伏,或哭或笑,跟个精神病似的。。。。但心里美啊,享受。。。。我这人喜欢一东西原因只有一个:和我有相似或共鸣点。没办法,可能是自恋吧。。。男女主角我都爱,但还是更喜欢瑞德。喜欢他的所有,花痴的说,最爱他的颜!色。。。我的性格跟主人公很像,已经说不出最喜欢他俩哪儿,因为自己亦是如此,若非说一点,我觉得是旺盛的生命力和无限的激情。

  〈飘〉陪我走过了七个年头,看了无数遍,包括续集和电影。它已经是我生命的一部分,很忠实的朋友。我爱你,再见 。

  当年看《飘》,总不明白瑞德为何转身离去。明明是等了那么久的人,当她终于回眸,却轮到自己说再见。

  直到有一天,我以和爱情擦肩的姿态陷入暗恋的怪圈。我用理性划起了一个很好的界限,却用感性倾听了他和另一个女孩的爱情辛酸。从来就不是他的错,他甚至没有发现我超越友谊界限后的伪装。是我,不由自主地想要让他感到快乐。于是,一次又一次的谈话,中心永远是他,我试图用这种卑微地方式,帮助他走出难关。

  一年过去了。混乱忙碌中我终于连结上了曾经的.命运轨线。终于要离开这座熟悉的陌生城市,继续追寻梦想。而他居然,在离别时刻,对我伸出了双手。

  一年时间足以让一个人习惯,习惯另一个人对自己的好,也习惯以理性态度对待应有的一切。我终于发现,自己原来真的已经习惯普通朋友的状态了。为了保持这一切,我劝服过自己千千万万遍。在千千万万遍中,已经麻木的心如果褪去层层伪装,再也没有能力在这同一个人面前正常跳动。它已经不堪一击,脆弱地承受不住来自你所谓恋人角色的任何伤害。

  所以,再见。

  我曾经爱你,甚至现在依然爱。但我已没有精力和你在一起。我无法回到从前,这一次,真的不得不将你伤害。

  世界上有两种人:圣人和凡人。圣人不管遇到怎样的艰难险阻,永不改变自己的信念,依然从容地守住一切。我不是圣人,事实上,在生活中我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人。我只是红尘滚滚中的凡人,我会爱也会疲惫,我无法跳出命运的大圈。即使注定被抛弃,也只能用自己的方式前行。

  所以,对不起,被我伤害的人。同时我也原谅你,曾经伤害我的人。

  我们都是如此无辜。每个人必须面对自己的孤独,好在总有各种各样的理由支撑着我们走过漫漫长路。那就让我们继续这条路,以自己乐意的方式走向向往的明天——走不到也没关系,因为这条路本身

《飘》读后感11

  懵懂之时,把人生交给了父母,任由他们牵着走;青春期时,把人生交给了叛逆,躲着父母走;再后来,稍微成长了些,愿意与他们边走边聊。

  褪去了昨日的稚嫩,今天,更愿意将心灵捧出,跟随别人去体会精彩却不敢有的别样人生。

  她,斯佳丽,米切尔夫人的最爱,也让众多男子拜倒于她的石榴裙下。我默默地关注着她的一举手一投足。于她,我刚开始是羡慕,羡慕她天生丽质难自弃,羡慕她轻而易举大小姐,羡慕她母疼父爱可娇气,羡慕那完美的一切……然后是厌恶,厌恶她不守妇道、风流自大,厌恶她仪仗美貌戏耍姐妹,厌恶她赌气牺牲幸福使查理弗兰克相继受骗,厌恶她轻蔑欺负善良的梅西小姐。再后来,我开始同情她,战争无情地夺走了她的一切,父母的相继离世,两任丈夫的意外牺牲,她不得不担负起一切,与命运抗争……慢慢地,我不由自主地喜欢上了她。那种为生存下来而与生俱来的随时而变,不愿恪守陈规,设法摆脱生活恶咒的勇气那种为了家园和家人生活而勇于担起本该男人的担子,也许为了私心照顾分娩的梅丽的壮举,无论他们怎么想,我还是想为她点赞,那种倔强,那种坚强,又怎能不是我一直苦苦追寻的。

  我们不能否认的是她的成长。每个人在生活中总是要变,在这变与不变之间,重要的是成长。十六岁的自私自大可以原谅,我们十几岁时也有份轻狂,又怎能要求她多份沉稳。时光是最好的人生导师,它在无声无息之中会教会我们很多,当然也会打破我们过多完美浪漫的泡沫,正如斯佳丽,最终真正了解了自己刻画描绘的心中男神阿什礼,觉悟了,找到了自己的真爱瑞特·巴特勒,不过已失去了太多,希望有情人经磨难终成眷属。她也勇敢地担当起母亲的'角色从对韦德的不管不问到关心她所爱的教育,嫉妒他对梅丽比自己亲近,她确实成长了,我们需要成长。

  《飘》中的人物,形象鲜明,颇多感触。每个人都需要信仰与精神支柱。杰卡尔德的支柱是埃伦,阿什礼的支柱是梅丽。支柱倒下了,他们也崩溃了。而斯佳丽与瑞特的不羁性格,也是他们在不同社会时期生存下去的利器,人生有多种活法,主角还是配角,好与坏只是他人的评价,只要快乐,只要无伤大雅,怎样的人生自己抉择,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

  知道自己要什么,找到自己的信仰或支柱勇敢地走下去,同样是一生。不同的是活法,三思而行。《飘》展现于我又一个精彩人生。

《飘》读后感12

  六年的小学生活,让我读过了许许多多的书籍,但对我影响最深的却是世界文学经典名著——《飘》。

  《飘》是由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所著。此书主要讲述了:生活在南方的少女思嘉.奥哈拉面对艾希礼的情场失意与著名的南北战争中受到的不幸遭遇而性格大变,从原先叛逆的少女走向了独立。

  《飘》的女主人公思嘉,是此书中最有特色的女性形象。她并不善良,反而自私自利,冷酷贪婪。她十分明白金钱的重要性,明白只要有金钱,连低下的穷白人都会升入高等社会。但同时,她又遗传了她父亲那精明的头脑,能够在战乱时期去自主创业和奋斗,成长为一个成熟的女人。比起文中善良的年轻女性梅兰,思嘉更显得沉着冷静,她可以在孤身一人的情况下开枪射杀敌人,这种胆量也是寻常人没有的。在整部书中,思嘉的爱情对我而言,也是很有看点的。思嘉在文章之初,是对男性有着巨大魅力的女人,她游走于许多男人之间,使他们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但只有她自己知道,她喜欢的是艾希礼。她对艾希礼的'求婚不成,一急之下便与艾希礼妻子的哥哥查尔斯结婚。她在查尔斯死于麻疹后,为了钱财又找了第二任丈夫,并一直周旋在白瑞德、艾希礼之间。但当艾希礼真正属于她的时候,她才意识到自己真正喜欢和爱的是白瑞德。但最终,白瑞德厌烦这种爱情游戏,选择了离开,思嘉这时才明白了珍惜。如果思嘉在白瑞德没有离开的时候,可以放弃这段和艾希礼没有结果的爱情和白瑞德在一起好好的生活,也许结局就不会这样。只有等到了失去才去追逐,又有什么意义呢?思嘉当初痴心梦想地追逐着艾希礼,将幸福抛掉,去追求那种永远也不会令她快乐的东西和一个永不了解的男人。就如同一个孩子哭喊着要星星、月亮,可当她有了这一切的时候,她要拿星星、月亮干什么用呢?因为她对两个男人全都不了解,所以全都失去了。艾希礼本人好似一个“糖衣炸弹”,外表光鲜漂亮,内里却不愿接受现实。而如果她了解白瑞德,是无论如何不会让一个如此优秀的人失掉的。但思嘉永远抱着不服输的心理,她总会想:不论如何,明天又将是新的一天了。

  在《飘》这本世界经典名著里,我可以学习到许多道理,如:在遭遇不幸的时候要勇于同命运进行不屈不挠的抗争,自强不息、努力奋斗……

  让我们一起来阅读吧!因为书籍是我们一生的良师益友,当我迷茫时,他会给我人生的启迪;书籍也是黑夜里的指路明灯,当我迷路时,他会指引我走向光明的未来;书籍还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可以引领我们奔向知识的海洋……

《飘》读后感13

  初读《飘》,觉得作者不知道在讲些什么,只知故事是从一场宴会开始。后来,再次读了一遍,或许是成长了,便读出了整个故事的曲折、复杂。

  纵观全文,我觉得,最喜欢的人物还是思嘉丽,尽管她任性狡黠、残忍贪婪,但同时在她身上表现出的还有她的娇艳美丽、精明能干。她不像当时的妇女们,她们那么拘谨,又是那么迂腐,而思嘉不同,她是只活泼又不受束缚的鸟儿,在那样一个昏暗的社会自由自在翱翔。当她错误地给艾希礼套上自己精心编制的“礼服”时,她的爱便错了;当她不明白自己的情感,消耗尽瑞德的爱时,她又再次错了。好在,思嘉很坚强,当她两次犯错时,她想起父亲的话:“世上唯有土地与明天同在。”她正面自己的情感,不再迷茫、犹豫,她相信明天,明天她就能把握住爱。主人公思嘉丽便是那么一个有些孩子气,却又坚强,拥有希望的人。

  就像艾希礼所说,媚兰是那样脆弱胆小,而思嘉丽却是那么勇敢。虽然思嘉在爱情上失败了,但是她的.生活,她的努力,显而易见得成功。当艾希礼把媚兰托付给思嘉丽时,尽管心里很不满,但她还是遵守自己的诺言,细心地照顾媚兰。

  在战争期间,人人都过得很困难,思嘉丽却靠着自己的努力养活了媚兰还有自己的一家人,虽然很多是靠欺骗弗兰克得来的。或许,有人认为她真是狡猾,手段卑劣,但我却不能认同,思嘉丽这样做,完全是为了救所有的人,她不能让父亲的家业毁于一旦。思嘉是那么努力,她执着、勇敢地保护着所有人。

  与媚兰相比,思嘉丽真算不上一个良家妇女,但就是这样一个人才更显得真实,更令人感同身受。媚兰太完美,完美到不可能,所以她只能算是一种美好形象的代表而已,这便是我喜欢思嘉丽的理由,她才是一个正真活着的、有血有肉的人。

  于媚兰,思嘉丽刚开始的情感只有嫉妒与厌恶,但最终媚兰的宽大胸怀让她明白了她是喜欢和依赖着媚兰的,毕竟,媚兰一直在背后默默地帮助她。思嘉丽其实也拥有一颗宽容天下的心,战争期间,她以宽容容下了媚兰。正是这样一颗宽容的心,保护了媚兰,也让思嘉看清了自己。

  《飘》的篇章是华丽的,它塑造了思嘉丽这样一个有着自己灵魂,又丰富多彩的人物。让我从思嘉丽身上认识了她的坚强、任信、努力、执着、勇敢与宽容。全文也因此人物,增添了不少的意趣。

《飘》读后感14

  站在女性的角度上,我无疑是欣赏瑞德.巴特勒的。这便要对玛格丽特.米歇尔献上一份敬意,在她出色的文笔下,瑞德这个用文字构筑的血肉之躯,给了我很大的震撼。以至于整个故事我的情感都随着这个人物大起大落。拜读完《飘》之后,对于瑞德,我也延伸出了一些其它的看法。

  越是跟随瑞德走到结局,心里越有种空洞真实的痛感,细细碎碎的不知缘由。我一边任由放任情绪下坠,一边审视沉淀在字行以外的其他东西。终于,我的脑海里蹦出两个干瘪的词语,“真实”和“风度”。虽然两个词语不足以将我汹涌的情感表述一二,但足以给这胀痛的大脑开一个宣泄的出口。

  “矛盾”大概是最能概括瑞德的`词语。他善于体面的追求女人,偏偏在面前思嘉放低身段。他虽自私粗鲁,却对媚兰这个他认为伟大的女性以礼相待。在现实这个冷酷的词语面前,瑞德表现出了更加冷漠的态度。外界对他辱骂有之,斥责有之,他却依旧孤傲的活着,活的比谁都好。

  就像是一个天平,一边是善的极端,一边是恶的极端。他站在中间的平衡点上,用无所谓的态度向世人表态:我不愿意经受的事情便不会去经受。我恍然:我之所以不讨厌他对事物毫不掩饰的轻蔑,是因为这原本就无可厚非。他强大又不堪一击,将人性的复杂演绎的淋漓尽致。或许矛盾,但足够真实,但能够坦然表现出来,才不失为可爱之处。

  “风度”是我欣赏他的又一方面。

  他钟情于思嘉,怀着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爱所能达到的最高程度在爱她。他耐心地对待她的任性,他也明白他爱的女人有多残酷有多贪心。即使一直被辜负,也从未计较过这场感情里的得失。

  直到他对她的爱消磨殆尽,感情和精力都枯竭的时候,思嘉才回心转意。很讽刺,也很令人心疼。但《飘》给我们了一个干脆利落的结局,不爱了,便潇洒放手。即使这一路走来他承担了所有的痛苦和遗憾,所有的付出也未曾得到回报。但他愿意给自己一个解脱,爱的时候不顾一切,不爱了便全部抽离。是风度,也是这段感情的最好结局。

  没错,一个男人,可以平凡,可以一无所有,但不可以毫无风度。这不是一种假装的姿态或者是哄骗女人的手段。而是发自内心的对女性的尊重、对责任的承担。

  瑞德做到了,用一个有血有肉的角色,包揽了我对他所有的期许。

  我想,我也会在以后的生活里,试着学会瑞德教我的生活态度:坦然活着,努力去爱。对现在,亦对未来。

《飘》读后感15

  在一个偶然的下午,正在逛书店的我看到了一本书:《儿子,天堂飘满蒲公英》,我很好奇的拿下来翻了翻,看了这本书的简介,我便被这本书吸引了。于是我买下它,认真的读了起来。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做孙笑天的白血病病人,从他出生到他18岁的生活经历,而这本书却不是他本人写的,是他的爸爸,以孙笑天的口吻来阐述了孙笑天的一生。写到动情处时,读者不禁潸然落泪,被书中的情节所感动……

  孙笑天在他13岁时,被检查出患有白血病,于是,孙笑天一家人和病魔展开了长达6、7年的抗争。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场上,孙笑天表现的无所畏惧,毅然接受了常人可能无法坚持的治疗过程。而且孙笑天在治疗的过程中,还不忘学习新知识,丝毫没有落下学校的课程。不仅这样,孙小天休学3年,以全系第一的成绩考入了大学,还跨越了高中段,简直是“跑进大学的”,最终被北华大学工学院信息科学系唆录取,创造了一个奇迹。

  但是,病魔不肯放过这个坚强而又完美的孩子,在大学期间,孙笑天白血病又复发了,无奈下,孙小天只好退学去接受治疗,但是这一次,孙笑天却没有了前两次的好运,病魔似乎变得强大了起来,尽管全中国人都在帮助这个坚强的大学生,甚至王雪纯都在全力的帮助这个令她动容的孩子,只要小天有什么要求,王阿姨一定会全力的'满足他,只要小天有信心,就有机会战胜病魔,成为一个正常的、健康的孩子。不仅是王雪纯阿姨,还有白岩松先生,亲自和小天交流、讨论,还鼓励小天写书,写自己的独到见解,去帮助那些和自己一样的孩子们。于是在白岩松的鼓励下,小天开始了写书,但他不是拿笔写,在那个年代,电脑还不是很普及,更何况笔记本电脑了,但就算是这样,一群热心的朋友们,还是从种种困难中,满足了孙小天的愿望。

  说起孙笑天,这个完美的孩子在病魔中却做出了一件件让现在的我们感到汗颜的事:他开过电脑培训班:他卖过车,而且这孩子的内心缜密程度不亚于一个商业老总。他想的处处周到,几乎把每一面都想到了,才会开始进行自己的工作。就是因为这样,他才会把他干过的工作做的完美无缺。可以说,如果孙笑天没有被白血病所缠绕,那他成长起来,肯定是中国人的骄傲!

  《儿子,天堂飘满蒲公英》是一本震撼心灵的书籍,读过它后,肯定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我推荐大家去读一下这本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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