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级学生《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
读完一本书以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不能光会读哦,写一篇读后感吧。那么如何写读后感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五年级学生《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五年级学生《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1
看似正义中蕴含的阴谋,看似悲惨中蕴含的解脱。夏洛克·福尔摩斯是全书中代表在人们内心中的正义人物,他经历了六十五个案件,结束了至少五十人的痛苦呻吟,总是在犯人沉思的时刻,“正义”的他为犯错的他们带来最后一缕阳光。
在每个案件中,福尔摩斯就像是一位公正的裁判,精准而果断,一生中失败的次数不超过五次。福尔摩斯在书中活出了大多数人想要成为的样子:有可以在危险时刻飞速运转的大脑,有灵活而带有计划感的身手,也有属于自己的助手华生和命运共同体艾琳。他总能一眼把别人看透,因此,“被神话的人物”就成为了读者对福尔摩斯的定义,我并不这么认为,他不急于发展自己的事业,而是先贮存知识再为他人服务,这是他的资本。
要有一本好小说,必须有衬托主角的配角,就像福尔摩斯身边的军医约翰·J·华生。他与福尔摩斯有着多层关系:是租友、战友、朋友、知己。在福尔摩斯受到威胁时,他会奋不顾身地冲出去,为他而负伤,他说:“我愿意为他负伤。”这代表着战友的兄弟情、知己的如亲人之情。
为什么福尔摩斯和华生可以走到一起,因为他们见过太多反抗、挣扎着的犯人。这些犯人或多或少都有着自己内心深处不可忍受的痛苦。每个人的心中都有着自己最脆弱的弱点,之所以有犯人这个称呼的存在,是因为他们内心深处最柔软的地方被别人刺穿,也许这些犯人不是法律上所谓的“犯人”,而是精神上真正的审判者,这也许就是福尔摩斯不是侦探而是侦探顾问的原因。
从每个人小时候看动画片起,我们就喜欢控诉一个恶人或帮派的罪行,同时赞美所谓正义一方的侠义行为以及他们的牺牲。但是在生命的漫长中我们看不到虚拟世界中的短暂,也许我们脑海中正义的一方永远在撒谎,福尔摩斯只是一个特例,也许在犯下罪行的犯人最后的呻吟中,才是生命中最真实的声音。我们不能自动定义,因为每个人,都是一个罪犯,只是罪行的大小不同而已。
杨牧先生曾写过一首诗,《有人问我世界上是否有公理》,梁文道讲:“如果有人这样问我,我只能答道:‘应该存在’。”“公理与平等”不是谁都可以定义的,如果必须找到“公理”与“平等”之间的定义,即使我们拥有夏洛克·福尔摩斯的精准,也不可能拥有绝对正确的审判。
正义与邪恶,对与错,爱与恨,生与死,都取决于一个人心中的理性,但理性并不等于世间的定义,那是世界的不公正审判。就如,夏洛克·福尔摩斯……
五年级学生《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2
我喜欢这样的一本书,一本充满奥妙的书,一本充满悬疑和意料之外的剧情的书。
“我们把他视为对我们消灭邪恶和纠正错误的渴望的一种完美表达。他是个超凡之人,给我们这个乏味的世界带来新奇的刺激,给我们偏颇的心灵带来冷静和理智的思考。他是我们失败者的成功榜样,是我们自我禁锢中的勇敢脱生者。”--“福尔摩斯学”研究专家威廉·巴西古德柯南道尔没有用很华丽的手法来描写福尔摩斯的样子,他是如何破案的,他只是轻轻一笔带过,可就是这一笔带过,却把福尔摩斯的完美的观察力,聪明的头脑活灵活现的表现了出来。柯南在写文章的时候,有大量的心理活动、神态变化、对话、动作细节描写,使读者看得津津有味,不会感到枯燥无味。在心理活动方面,作者把自己的一切想法都全部写出来,不做一点保留,让人情不自禁地跟着作者一块儿推测判断;而神态变化的描写则引人入胜,那一个人的表情仿佛就在你眼前上演一样;动作细节非常细致,每一个人的每一个动作都被作者捕捉到了,没有一个遗漏。他不用华丽的修饰词,只用这些小小的细节,来让自己笔上的人物变活。
当我读完后,福尔摩斯--这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活在了我的心中。我一直在想是不是每一个有着高智慧的人都像福尔摩斯一样口衔烟斗,披着风衣呢?其实福尔摩斯这个形象已经深刻的被人们所记住了,一个充满智慧的形象。福尔摩斯不仅形象经典,他的聪明才智,学识也是无人可敌的,他对每一个知识都会有一点懂,但不会很精通的,比如政治学,植物学,地质学,解剖学等等都是会有一些,因为他是侦探只要懂个一些就行了,他最精通的好像是化学知识,在《血色的研究》中可以发现。他不仅仅是学识,娱乐也会,他喜欢拉提琴,他认为拉提琴可以解压,让自己的压力放松,因此他也喜欢听一场音乐会,最终投入其中。
柯南道尔用他的笔写下了一个又一个经典的案件,也写下了一个又一个完美的破案手法在小说的任何一个案件中,几乎每一件案子的发生都是不可思议,在案件的发展中,又有许多变化,令人目不暇接。但是随着福尔摩斯的分析,这个故事就慢慢地清晰。所有的事都在情理之中,却又在意料之外。每一条线索都来地自然,流畅,我根本无法找出丝毫破绽。
有人说福尔摩斯确实存在过,也有人说福尔摩斯只是有柯南道尔所写的经典侦探,我不知谁说的是正确的,但我肯定,福尔摩斯这个聪明机智,有着完美头脑的人会一直活在我的心中,会好久好久,不知何时才会消失。即使消失了,他的经典语录--我们必须深入生活,只有如此才能获得新奇的效果和非同寻常的配合,而这本身比任何想象都有刺激性,还有许多会在我的耳边回荡。作文
五年级学生《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3
清早,我和妈妈本来想坐伦敦的双层公交车去牛津街转道去格林威治天文台,但路过贝克街时,却远远地发现街上挤挤挨挨地站着一排在等待的人群。
这里是贝克街,有那么多人,那一定是福尔摩斯博物馆。我也用起了福尔摩斯的推理大法。我们临时决定先下车再说。凑近一看,果然是传说中的贝克街221B。
贝克街221B,是大名鼎鼎的神探夏洛克?福尔摩斯和他的助手华生在伦敦的住处,也是他的工作室。这个地址只在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中出现,真实街道上是没有的。在贝克街地铁站前,还树立着福尔摩斯叨着烟斗的塑像。世界上为名人、伟人设立纪念馆、博物馆的,多如牛毛,但为一个书中的人物建造博物馆却不多见,而像现在这样在真实的贝克街建造一个小说中出现的地址,用百年一遇来形容一点也不夸张。
柯南道尔创造出的神探——福尔摩斯,为什么这么受人爱戴呢?因为他判案如神,无往不利。在我看来,福尔摩斯一次次断案成功的金钥匙,就是对细节的掌控与他强大的推理能力。
在《血字的研究》中,福尔摩斯第一次遇到华生时,单凭握手就知道华生的身份——在阿富汗呆过的军医。华生很吃惊,因为他并没有向福尔摩斯透露自己的身份。当时福尔摩斯笑了笑,将自己的判案方法娓娓道来:“具有医务工作者的风度,但却是一副军人气概。那么,显见他是个军医。他是刚从热带回来,因为他脸色黝黑,但是,从他手腕的皮肤黑白分明看来,这并不是他原来的肤色。他面容憔悴,这就清楚地说明他是久病初愈而又历尽了艰苦。他左臂受过伤,现在动作还有些僵硬不便。试问,一个英国的军医在热带地方历尽艰苦,并且臂部负过伤,这能在什么地方呢?自然只有在阿富汗了。”华生打心底里佩服福尔摩斯,每次当他把自己的推理过程讲出来时,都会让人茅塞顿开。
福尔摩斯总能对细节洞若烛火。他只要看一眼来人,就能判断对方遇到了什么事。第二次又通过华生的拖鞋知道华生最近感冒了,因为华生的拖鞋前有烧焦的痕迹,说明他在火炉边烤过火,而一个正常人是不会让自己在火炉边待到鞋烤焦的,只有发烧感冒的人才会想办法让自己变热一点。
当然,虽然说管中窥豹,从细节可以推测全局,但是如果没有深厚的知识作为支撑,也是没有用的。就比如上面福尔摩斯与华生初次见面的情景,如果福尔摩斯不能将阿富汗气候、军人行为、医生习惯等相关知识进行灵活运用,他还是不会知道华生是何方神圣的。
看来要想像福尔摩斯一样断案时神通广大,不仅有善于发现细节的火眼金睛、拥有强大逻辑推理能力的大脑,还得有丰富的知识做坚强的后盾啊。
五年级学生《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4
读福尔摩斯的想法来自于自小爱看的《名侦探柯南》,柯南的勇敢,聪慧,更兼剧情的紧张刺激,经常吸引着我往下看。但动漫毕竟是动漫,好看却不真实,这便让我与福尔摩斯结下了深深的缘分。
初看福尔摩斯,我经常被其中的故事所吸引,《四签名》《血字的研究》《跳舞的小人》……其中往往是一个故事引出另一个故事,读到最后总会让我迷惘,坏人往往并不一定是作恶多端的坏人,而好人也并不如表面上看到的那么的光鲜亮丽。
第一部《血字的研究》讲了作者这名医生第一次认识了福尔摩斯先生,正与他对话,突然收到了葛莱森的一封来信:有人在劳瑞斯顿花园被杀了,他没有片刻迟疑,立即赶到劳瑞斯顿花园,经过仔细的检查,得知死者名叫伊瑙克·J·蓝依拿,还有一个朋友叫史约塞,又发现空屋里一堵墙上有血字“RACHE”(拉锲),使众人疑惑不解。第二天凌晨6:00,雷斯垂德又发现史约塞旅馆被杀了。案情越来越复杂了。但福尔摩斯处之泰然,终于查出马车夫霍伯就是杀死蓝依拿和史约塞的真正凶手。
读了这个故事,我深有感触,福尔摩斯真是一位伟大的名侦探呀!他善于观察,又会思考,遇到困难从不像一般人那样大惊小怪的。到案发现场用放大镜和卷尺一丝不苟的观察着,认真得思考着,再仔细观察墙上的血字和马路上那坑坑洼洼的路,就推断出这是一件谋杀案,凶手是一个中年男人,高6英尺多,照身材来说,脚小了一些,穿着一双粗皮头靴子,抽印度雪茄烟,他是和死者一起乘马车过来的,红脸,右手指甲很长,死者又是被毒死的,所以,既没有搏斗的痕迹也没有被窍的痕迹或致命伤。读到这儿,我不由“哇”了一声,我太佩服福尔摩斯了!就一具尸体和几滴血,他就能看出这么多!如果我在场,我肯定走上去和他握个手,请他签个名。当他又得知史约塞也被杀了,心头的疑云更大了,但他冷静地去面对,找出了真正的凶手,并把凶手车夫慢慢地引到面前,假装叫他搬箱子`扣皮带,并乘机将凶手抓住与凶手进行了一场激烈搏斗,将凶手擒住。读到这儿,我不禁对福尔摩斯这种英勇无畏的精神所打动,我想,如果我们一家子都站在这种搏斗的场面上,我敢打赌,没一个人能够上前去帮忙捉凶手,只会呆呆地站在这儿看,可见,福尔摩斯是多么地勇敢呀!
朋友,也许曾经的你也和我一样是个不爱观察、不爱实践也不爱发现的人,可那没关系。只要我们透过福尔摩斯的精神品质,度过岁月的每一天,那么你我将会变成一个细心观察,善于发现,勇于实践的栋梁之才!相信我,你的明天一定会更加精彩!
五年级学生《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5
当妈妈买回《福尔摩斯探案集》时,其实我早已被吸引过去。这个暑假,我终于可以安心地看完这套侦探小说了。
我非常喜欢福尔摩斯,他是个优秀的侦探,拥有的渊博的知识和丰富的破案经验。每次遇到无法解开的谜团悬案时,他总会出现。他可以从一块手表、一顶礼帽中,判断出主人的生活习性,靠地上的泥土就能知道凶手的年龄、长相……成功破案,这些在我们看来太不可思议了。
我印象最深的就是《血字的研究》这一篇,一个美国绅士在一个空无一人的屋子里死去,身边有一大滩血迹,但身上却没发现任何伤痕。墙壁上用鲜血赫然写着“RACHE”。大家都认为死者是想告诉大家凶手的名字——雷切尔(Rachel),只是来不及写完剩下的"L"。可福尔摩斯通过仔细观察了路面上的车辙印、草地上的脚印和屋外的环境后,联想到死者的德国名字后,经过细致的调查和缜密的推理后,推敲出"Rachel"的德语含义——"复仇",最终凭借众多细小的线索锁定马车夫就是凶手。在福尔摩斯的脑海中,有一张无形的网,能把任何看上去微不足道的信息最后都成串联在一起,而且相互佐证。我真是十分佩服他。
其实,福尔摩斯也有解决不了问题的时候。但是看完这套探案集后,我发现他每次遇到问题的时候,他都会细心观察,冷静分析,从不同的角度来反复考虑,有时甚至彻夜不眠地收集证据来解开悬案。这也是我喜欢福尔摩斯的原因。
在平时的学习中,我虽然没有悬案谜团需要侦破,但是遇到难题需要攻克时,我也应该像他一样——多观察,多思考。我之前做奥数逻辑题时,常常发现了2个隐藏的“弯”,3个“弯”就暗暗窃喜,信心满满地自认为这下考虑周全了。可其实并不然,我常常是单个因素考虑了,并没有全部串联在一起,所以到最后就会前后矛盾,功亏一篑。
看过了这套探案集后,我觉得我要向我的偶像学习,以后可不能再马马虎虎答题,自认为都做出来了,其实只考虑了表面意思,没有找到隐含的深意。细心观察,能获得更多解题线索,要冷静分析,才会找出真正的解题方法。我也要让我的脑袋中有一张无形的网,来串联出最准确的破解方法。福尔摩斯身上的闪光点,值得我们每个人认真学习。
五年级学生《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6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创作的侦探小说。小说结构严密,情节起伏跌宕,丝丝入扣,引人入胜,让人充分领略到主人公福尔摩斯的理性智慧、细致观察以及强大的推理潜力,同时也展现了这一历史时段色彩斑斓的社会画卷和人生百态。
这部小说之所以会令人爱不释手,我认为福尔摩斯缜密的逻辑思维潜力功不可没。福尔摩斯利用一切机会研究关于侦探方面的科学与经验,这使他能够熟练地掌握思维的正确道路,拥有无比缜密的逻辑思维。探案时,他总是各个细小环节都不放过,地上车轮印的深浅、死者唇上的气味、窗台上的小药丸……这些微不足道的细节都足以引起福尔摩斯的兴趣,而这些在旁人看来不值一提的小细节正是破案的关键。等到福尔摩斯用他缜密的思维将细心观察得来的线索串连起来的时候,那些看似毫无头绪的案子便一目了然。就像一根丝线串起一颗颗精致的珠子,便成了一条精美的项链。《吸血鬼》一案中,弗格森亲昵地拥抱婴儿时,杰克表现出强烈的嫉妒和冷酷的仇恨,福尔摩斯把这一表情与窗户旁的毒箭联系起来,于是推断出杰克便是伤害婴儿的凶手,也因此将可怜而又无辜的弗格森太太从被人误解的深渊中解救出来。还有,在《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福尔摩斯透过斯特顿小姐对她哥哥的百依百顺,以及墙上的画像等一系列线索,察觉到这对所谓的兄妹其实是夫妻关系。在查看沼泽地的地形之后,巧妙地利用亨利爵士作诱饵,让斯特顿现出了原形,并掌握了他的罪证,最终成功地破获了这一神秘恐怖的谋财害命案件。那么多的细节摊在读者的面前,错综复杂,让读者目不暇接,简直到了让人忘记呼吸的地步,就连他的搭档华生在破案之后还是百思不得其解福尔摩斯的“怪异”行动。
由此可见,培养细致的观察力和缜密的逻辑思维潜力是有多么的重要。那么,我们就应怎样培养自己的观察力和思维潜力呢?其实,最简单的方法就是要从生活中的小事做起。上课时要集中注意力,认真听讲,不要漏掉任何一个知识点,然后快速转动大脑,用缜密的思维把这些“珠子”串成一个整体,这样所学的东西就不容易忘记了。做作业时,千万不能囫囵吞枣,学到的东西还没弄懂就下笔,必须要认真收集题目中的有用信息,细细斟酌,然后就能够一气呵成,这样既能够提高效率,又能够提高准确率。再拿日常生活来说,每一天都要有计划,不能做完一件事,不明白下面该做什么,而坐在那里发呆,虚度光阴。一寸光阴一寸金,人生如此短暂,哪儿容得每一天耽误很多时间?人的一生,务必要井然有序,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否则善恶不分,受骗上当,到头来甚至不明白自己一辈子干了什么!
因此,在人生的道路上,让我们用理性的光芒照亮前方!
五年级学生《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7
他6英尺高,身体异常瘦削;细长的鹰钩鼻上方嵌着一对蓝色的眼睛,显得十分机警,果断;嘴里吸着香烟,手里拄着拐杖;下颚方正而突出,显示出他是一个十分有毅力的人。在化学、解剖学、法律和惊险等方面,他的学识异常渊博。他就是福尔摩斯,他是一个特别的人。我十分喜欢与他有关他的书籍。
近些日子,我迷上了《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文章相当精彩。我最喜欢看劳瑞斯顿花园的惨案那件事。主要讲了在花园街3号有具男尸,身上无伤痕,福尔摩斯断定是被毒死的。警察栾斯回忆着当晚发生的事。于是在那拾到的一枚戒指引起了福尔摩斯的注意,他打起了失物招领,他认为领戒指的人是凶手,谁知竟是一位老人,福尔摩斯开始跟踪坐在马车里的老人,到达目的地时,人已没有了踪影。福尔摩斯后来凭借自己的智慧抓住了凶手侯波,他说了一段十分感人的经历。
我对福尔摩斯有着不同的感受。那些扑朔迷离的案件、不可思议的案件,在福尔摩斯调查起来,简直易如反掌。当他第一次调查陷入僵局时,他让流浪儿们去帮他打听消息,后来让马夫侯波上楼与他一起搬箱子,这时逮住了他。他那招“回溯推理”法让我惊叹不已,福尔摩斯可以根据一些痕迹以及特征来推测出答案。往往一些脚印、一个词语都会使他研究起来。他调查案子时,十分细心、谨慎。他对死者从不放过他身上的蛛丝马迹。另外,福尔摩斯也十分顽固,案子没有水落石出,他就难以入睡。
文章告诉我们探案这件事一定要细心才能完成,倘若鲁莽行事,时间再多,你也不会知道凶手是谁。
文中福尔摩斯说过一句话“不要把那些无用的知识塞满自己的头脑”。这句话使我想起邻居家的小孩,他一直呆在家里,天天看电视,学习一塌糊涂。当别人家带着小孩去他家玩时,男孩的妈妈与其他人闲谈起来:“我们的小孩学习太差了,天天看电视,你让他学习总是不愿意,但是只要一谈到电视剧的事,他立刻精神百倍,你看呢,又去看电视了!我可以大胆的说‘他的脑子里只有一小部分用在学习上。’唉”那个男孩转吧没用的东西装在自己的脑子里,而学习却一屑不顾。
我同时也因福尔摩斯联想到中国古代探案家包拯这个人,他从小就聪明,勤学好问。从小就耳濡目染,学会了许多断案知识,尤其在焚庙杀僧一案中,他根据现场的蛛丝马迹,剥茧抽丝,排查出嫌疑人后,又假扮阎王,审清事实真相,协助知县缉拿凶手,为民除害。他长大以后更是断案入神,神机妙算。
总之一句话,我们无论做什么事情,只要善于思考与发现,事情再难也会迎刃而解!
五年级学生《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8
他,是一个影响世界几代读者的神秘侦探;他,是一个家喻户晓威名赫赫的传奇英雄;他,是个荧屏前长热不衰备受青睐的经典;他,是个现实世界中人人向往的不朽传说……他,就是举世闻名的夏洛克·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是一个具有极高的侦探天赋的侦探。面对复杂离奇、扑朔迷离、毫无头绪的案情,他仿佛对一切了如指掌,只需一些推理便不仅展现了案情的经过、凶手、动机、内幕和真相,而且更完美的体现了福尔摩斯令人惊才艳艳的侦探天赋。他沉着、冷静、不屈服、不退缩、不畏困难,把每一个环节都串联起来,通过他超出常人般的分析、推理、实验,最终使案情水落石出。
举一个例子来说,又一件凶杀案,毫无头绪,凶手十分狡猾,几乎没有给警方留下什么线索,警方请福尔摩斯出面。福尔摩斯充分利用他的侦探天赋,通过乱七八糟的车轮印明白了凶手是和被害人一起坐马车来的,并且马车是由一批有着三个旧铁蹄及一个前脚新铁蹄的马拉的;通过凶手跨步的大小得知了凶手是个壮年人,身高超过六英尺;通过脚印知道了凶手穿的是方头鞋;通过地上的烟灰知道了凶手抽特里奇那波黎(印度南部的一个城市)雪茄;通过凶手在墙上写的血字中轻微的刮痕可以看出凶手的指甲颇长。从这些线索中足以看出福尔摩斯的推理和分析技能有多么高超。
再拿一个小例子来说,一个华生哥哥(福尔摩斯的朋友)的手表,从表盒里至少有四个号码中,福尔摩斯推断出华生的哥哥缺钱花;通过表盒上的刮痕,福尔摩斯推断出华生的哥哥非常不整洁而且不负责任;通过内盘上的钥匙孔旁边无数的刮痕,福尔摩斯推断出华生的哥哥是个醉汉。这两个例子都充分地体现了福尔摩斯超出常人的侦探技能,十分高超。
而他推断出的这些细节,并没有什么难点,只是依靠一些平常的推理,细致的'观察、分辨,和一些知识,就能推断出来。任何一个知识充足的人,只要细心观察,也能推断出来。但是,能做到这些的人,却寥寥无几。所以,细致的观察是多么的重要啊!
与此同时,福尔摩斯的人格魅力就像他的探索能力一样。他以一贯优雅的贵族风采让我们着迷,而有时,他在说话的时候,还带着孩子似的纯真的粗鲁,这可爱的一面不仅没有损坏他的形象,反而让我们觉得他更加真实可亲。
当然,最让人感动的还是福尔摩斯和朋友华生的真实友情。他们的感情深挚无比——像兄弟、像战友、像亲人;他们一起拨开迷雾、一起探秘寻踪、一起经历——这是世界上最让人感佩的友谊,任凭时空消逝,而他们却可以带给你永远的温暖和感动……
这本书令我印象深刻,它将使我受益无穷。
五年级学生《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9
《福尔摩斯探案》由英国作家阿瑟·柯南道尔所著,本书收录了《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和《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三篇。小说以华生医生的自述的形式,展现了福尔摩斯在处理各个悬疑案件时缜密的逻辑推理,其故事跌宕起伏、情节引人入胜。
阅读这本书,我除了看到小说中描写的不合理的政教、婚姻制度造成的悲剧,抨击人的财富欲望造成的罪恶与虚无,以及人们对财富的贪欲和费尽心机图谋占有的阴险毒辣等社会学的意义,我更关注的是福尔摩斯这个人物所表现出来的思维能力和对于工作的无限热忱。在这点上,与我们的新闻工作倒有些相似之处。
福尔摩斯常常说,以事实为根据,永远是我们思考问题的出发点。新闻工作者也是如此,事实永远都是第一位的,抛弃事实及真相新闻将失去生命。新闻工作者是观察今天的人,同时也将是历史的记录者,尊重事实、探寻真相是他们的责任和义务。但是今天不少的新闻从业人员为了名利而编写虚假新闻,或是昧着良心说话,给国家、社会和人民带来了巨大损失。也许一条不真实的具有轰动效应的新闻给媒体带来了一时的关注度,但是之后赔上的确是整个媒体的公信力。
新闻不同于破案,但是两者却有相近的做法——不同寻常的细节绝对没有使破案变得更困难,它们的实际效果是使破案变得更容易,在所有真相呈现之前,新闻都是有价值的,所以在采集新闻的时候不能光图快,那些细枝末节很值得我们关注,因为很多小事件可能反映出大问题。当你将细节告知受众的时候你的报道是十分具有说服力的。
其次,我觉得福尔摩斯有句话值得我们共勉——阳光照着各色人等,可是我敢打赌,像你我肩负如此使命奔波的人,恐怕绝无仅有。我们的一点雄心、一点奋斗,在大自然的伟力面前是多么渺小呀!拥有一份自己热衷的事业是很幸福的事,福尔摩斯作为一名侦探就对破案有着非同寻常的热情,他也沉醉在他的事业之中。他很多时候是帮助警察或者官方侦探破除谜团,他以专家的资格审查材料,提出权威意见,但他从来不与他们争功劳,他认为在专门的领域里发挥了专门的能力,他从中就找到了乐趣,这就是给他的最高报酬。在物质生活充斥的今天,想要达到这种境界的少之又少,尤其在新闻工作领域。我们没有把追寻真相、还原世界当做事业来做,它只是我们的工作,一个赚钱的工具。所以很多人只图完成任务,报道流于表面,更没有勇气和信心去发现深层次的东西。这样的我们真的很渺小,也真的很可悲。有时候我们需要停下来思考一下,我们真的热爱吗?如果不是,请你离开!因为每一份事业都是由热爱它的人用心来构筑的,别人的心血不应该被践踏,而你也不是最快乐的自己。多一些雄心,多一些奋斗吧,为自己,为梦想!
五年级学生《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10
假期间,我阅读了一本由英国最著名的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创作的《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可精彩了。他的魅力,只有在你阅读时才能完完全全地体现。读后我也十分佩服福尔摩斯。
这本书最让人赞不绝口的是:它精妙绝伦,无微不至的细节描写,让我记忆最深刻的就是第一部中的第一次描写福尔摩斯的工作环境:化验室是一个高大的屋子,里面杂乱的放着一些椅子,还有几张又矮又大的桌子,上面放着许多蒸瓶、试管和一些闪动着蓝色焰火的本生灯。这么一写,我就仿佛身临其境,就好像,我也参与了这次案件的沉思。
经典的推理和扣人心弦的过程。那一个个悬念迭起的谜题不断撞击着我读书时激动的心灵。在《巴斯克维尔庄园的猎犬》中你会发现没有一个人像是凶手;而在《四签名》中你一开始会以为凶手会有四人,直到故事结束,你才恍然大悟,罪犯原来只有一个。福尔摩斯和华生带领我们解开了一个又一个谜团,就如成语接龙一样,在谜底没有揭开之前你绝对不可能有十足的把握判断凶手是谁。随着“成语”的接口不断接上,我的心也不停地绷紧,吸引着继续读下去,接下去的一个又一个精彩故事,让我们一直把眼睛瞪得大大的。
读完这书,我也从福尔摩斯身上学到了细心,小心和谨慎。也让我的观察力有了大大的提升,我喜欢这本书。
五年级学生《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11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创作的侦探小说。小说结构严密,情节起伏跌宕,丝丝入扣,引人入胜,让人充分领略到主人公福尔摩斯的理性智慧、细致观察以及强大的推理能力,同时也展现了这一历史时段色彩斑斓的社会画卷和人生百态。
这部小说之所以会令人爱不释手,我认为福尔摩斯缜密的逻辑思维能力功不可没。福尔摩斯利用一切机会研究关于侦探方面的科学与经验,这使他能够熟练地掌握思维的正确道路,拥有无比缜密的逻辑思维。
探案时,他总是各个细小环节都不放过,地上车轮印的深浅、死者唇上的气味、窗台上的小药丸……这些微不足道的细节都足以引起福尔摩斯的兴趣,而这些在旁人看来不值一提的小细节正是破案的关键。等到福尔摩斯用他缜密的思维将细心观察得来的线索串连起来的时候,那些看似毫无头绪的案子便一目了然。
就像一根丝线串起一颗颗精致的珠子,便成了一条精美的项链。《吸血鬼》一案中,弗格森亲昵地拥抱婴儿时,杰克表现出强烈的嫉妒和冷酷的仇恨,福尔摩斯把这一表情与窗户旁的毒箭联系起来,于是推断出杰克便是伤害婴儿的凶手,也因此将可怜而又无辜的弗格森太太从被人误解的深渊中解救出来。还有,在《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福尔摩斯通过斯特顿小姐对她哥哥的百依百顺,以及墙上的画像等一系列线索,察觉到这对所谓的兄妹其实是夫妻关系。
在查看沼泽地的地形之后,巧妙地利用亨利爵士作诱饵,让斯特顿现出了原形,并掌握了他的罪证,最终成功地破获了这一神秘恐怖的谋财害命案件。那么多的细节摊在读者的面前,错综复杂,让读者目不暇接,简直到了让人忘记呼吸的地步,就连他的搭档华生在破案之后还是百思不得其解福尔摩斯的“怪异”行动。
由此可见,培养细致的观察力和缜密的逻辑思维能力是有多么的重要。那么,我们应该怎样培养自己的观察力和思维能力呢?其实,最简单的方法就是要从生活中的小事做起。上课时要集中注意力,认真听讲,不要漏掉任何一个知识点,然后快速转动大脑,用缜密的思维把这些“珠子”串成一个整体,这样所学的东西就不容易忘记了。
做作业时,千万不能囫囵吞枣,学到的东西还没弄懂就下笔,一定要认真收集题目中的有用信息,细细斟酌,然后就可以一气呵成,这样既可以提高效率,又可以提高准确率。再拿日常生活来说,每天都要有计划,不能做完一件事,不知道下面该做什么,而坐在那里发呆,虚度光阴。一寸光阴一寸金,人生如此短暂,哪儿容得每天耽误很多时间?人的一生,必须要井然有序,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否则善恶不分,受骗上当,到头来甚至不明白自己一辈子干了什么!
因此,在人生的道路上,让我们用理性的光芒照亮前方!
五年级学生《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12
在寒假中,我读了3本书,其中有一本书我最喜欢,它就是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他的全名叫做——阿瑟·柯南·道尔(1859~1930),生于英国苏格兰爱丁堡,英国杰出的侦探小说家、剧作家,世界最畅销书的作家之一。柯南·道尔青少年时代在教会学校上学,后来在爱丁堡大学学医学,获得爱丁堡医学博士学位。行医十余年,收入仅能维持生活。后传写侦探小说。
下面我再来介绍一下这本事的主人公——福尔摩斯。他身材瘦削、高大健步、鹰钩鼻子、头戴猎帽、肩披风衣、口衔烟斗,他冷静理智、机智勇敢、博学多闻、细致耐心。神秘的外表,足智多谋的头脑,很神秘。他有追求公平,济弱扶贫但尊重侠力的侠义精神,简直让他成了正义的化身。所以很多读者都被这本书给迷住了。(包括我在内哦~)
接下来我向大家来介绍一下这部神秘又惊险的内容吧!这本书的主角是福尔摩斯,他是当地的一位侦探家。他还有一位好朋友,也是他的助手——华生。华生曾经是一位阿富汗的战士,现在因收入不多,身体也受到了打击,所以和福尔摩斯合租到了一起。他们在一起打败了很多离奇的案子。福尔摩斯还很爱观察,他的眼睛简直就像一双可以把人看透的眼睛。在《吸血鬼》一文中,福尔摩斯注意到弗格森的大儿子对父亲怀中的婴儿流露出强烈的妒忌和仇恨。而非常轻松笃定地破解了谜案。在《斑点带子案》一文中,继父饲养的狒狒和豹子及收容的吉卜赛人吸引了多数人的注意,但福尔摩斯没有被这些扰乱思维,而是特别注意到了墙壁生的透气孔,一句解开了阴谋。这本书告诉诉我们:可见我们对待事情一定要严谨细心,不能想当然。
福尔摩斯有一句名言:“所谓事件,只要有不可解之处,就很容易解决。看起来无特征的犯罪才真棘手。”多么耐人寻味啊!细想之下,的确如此,不可解之处正是案件的线索,沿着案件的线索搜寻下去总会找到真相,而平凡无特征的罪犯却让人找不到追踪的线索。同样的道理,我们在解答一道题时,越是遇到了难点,就离我们消灭知识中的薄弱点不远了,所以这时更应集中精力坚持下去。
我们读侦探小说,不能仅仅满足自己的好奇心,要能从中找到生活的哲理,而且还会让我们的观察力增大!我很喜欢这本书,如果你和我一样好奇就去文中找找吧!
五年级学生《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13
歇洛克·福尔摩斯,这位名扬天下、威震四方的侦探在今天是人人皆知。我十分欣赏他那过人的智慧和令人赞不绝口的推理能力,并且精通刀剑和日本式摔跤,研究化学异常精深,又是一流的药剂师,他勇敢正直,极力地铲除莫里亚蒂教授一派的组织——不愧是当代杰出的护法卫士!
我已经看完《福尔摩斯探案集》中所有的案件,这些案件不仅奇特又令人百思不得其解,惊险悬疑。有的像令人生畏的“三党”——对反对黑人选民的人进行恐吓和灭口;有的像疑点重重的“红发联盟”——利用红发人不在的时间探寻银行地下的金库,并企图占为己有;有的像黑暗笼罩着的“黑暗组织”——莫里亚蒂带头组织起来的坚固的犯罪城堡。福尔摩斯先生凭借着他的机智勇敢,逐个击破官方警察认为是“没有头绪的案件”,官方警察中的佼佼者有时简直难以相信福尔摩斯勘察现场推出的结论,例如“犯人是左撇子,抽印度雪茄,右腿有点瘸”之类的,书中语言描写细腻,语言传神,像能被歇洛克福尔摩斯所赞赏的“那位女人”——艾琳艾德勒,她看穿了福尔摩斯的计谋,但是依然不能自己,暴露了福尔摩斯想要的答案。
书中情节复杂多样,又不失真实性,是世界推理小说的瑰宝!他所能让我们每个人都领悟到的是善与恶,一切犯罪都是在摧残社会,伤害人民,难道金钱是人生最重要的吗?难道官高是人生最必不可少的吗?如果把人生身外之物看得淡些,就不会再妄想着财产、薪水、时髦、华丽,就不再因为爱恨离愁而冲昏头脑,变得鲁莽、慌张、不知所措。冲动是犯罪最可怕的地方,只有冷静、从容地看待生活,一切就充满希望,渗透出无限的喜悦和幸福。
另外,看完《福尔摩斯探案集》后,我开始学习如何观察生活的细节,这是福尔摩斯最拿手的。在书的开头,福尔摩斯与华生见面就知道他从阿富汗回来过。生活中,很多细节都往往揭示着你的身份,比如说,一个会说英语的外国人来到中国的一家餐厅,明明餐厅建在2楼,而外国人却说在1楼,这就表明他是英国人,而不是美国人或是其他国家的人。这是因为英国人说1楼为“gund flr”,2楼为“first flr”而美国人说2楼为“secnd flr”这就容易导致他把二楼的餐厅说成在一楼。这就是推理,如果我们都怀着一颗发现之心细心的浏览身边的景物,你就会变得越来越聪明,思维也越来越广泛,思考也越来越缜密。
《福尔摩斯探案集》确是一本好书,他教给我们人生的哲理,避开那些不良的行为,保持清醒的明辨是非,学会观察生活,学会变得聪明又富有道德,有利于我们走向成功,书写美好人生!
五年级学生《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14
“全部生活就像一条巨大的链条,不论什么时候我们只要见到一环,就可以推断出整个链条的性质。”这是谁说的话?原来就是鼎鼎大名的福尔摩斯。使福尔摩斯独享“世界第一侦探”的美誉,并使侦探小说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的人,正是该书的作者——英国的柯南道尔。
这个暑假,我沉浸侦探故事的世界里。这套《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共有四册,全部讲述了一些探案的故事和过程。柯南道尔以其细腻的文字生动形象地描述了一位思维敏捷、谨慎、有正义感的大侦探——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是一位家喻户晓的人物,他工作起来非常认真,观察细致,一旦发现一点点关于案件的线索,他都不会放过——哪怕是地上的一层尘土。在每一件案件中,总能听见他井井有条地说明问题,他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和案件有关,富有深意。那些看似不起眼的线索,却成为了福尔摩斯破案的好助手。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都非常仔细,因为一字之差就会让案件陷入不一样的局面,一不小心,就会遗漏掉一些重要的信息。
书中非常有趣地描述了福尔摩斯平时生活的情景,尤其他热爱研究一些化学产品,在许多领域都有接触,并且拥有非常实用的知识。他的助手华生也和他成了莫逆之交,每次都共度难关、共同破案。
在生活学习中我们也应该做到认真研究,扩大知识面,这是我们学习中所不可缺少的。他的沉着冷静也是我们要学习的一种态度,遇到事情不要慌张,要学会运用所学到的知识层层分析,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平时我们在学习中,如果能通不断的学习提升自己的能力,一定会有新的发现。比如语文这一门课程,假如我们能大量地阅读一些课外书,不但能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我们的阅读能力和写作能力也会大大提升。记得有一次我在写一篇关于“美”的作文的时候,脑海中突然迸出了一句我很爱看的一部小说中的话:“花容月貌不是美,只有善良的心和有教养的举止才是美。”我觉得这句话非常适合这篇文章,于是我毫不犹豫地引用了上去,为这篇作文增光添彩。不仅是小说,我们平时大量阅读的诗词也可以灵活运用,让我们的知识面更为丰富。“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说的正是这样的道理。
福尔摩斯的一言一行深入我的心灵,他的魅力只有在你阅读时才能真正体会到。
五年级学生《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15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欧美侦探小说的早期经典之作,它以跌宕起伏的情节,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以及福尔摩斯这个家喻户晓的侦探形象,打动着我的心。《福尔摩斯探案集》是由英国人阿瑟·柯南道尔所着。1886年4月,他完成了他的第一部中篇小说《血字的研究》,主人公福尔摩斯亮相。作者笔下的大侦探是一个瘦高的中年男子,极具穿透力的眼下是一个鹰钩鼻子,叼着烟斗,经常带着雨伞穿梭在伦敦大街上。小说情节离奇,古怪悬疑。小说以复仇为主要情节,并添加了浪漫主义色彩,文学意味浓厚。接着,作者有发表了他的第二部中篇小说《四签名》,小说揭露了人心的贪婪和险恶。
夏洛克·福尔摩斯,现在已成为世界通用的名侦探最佳代名词。福尔摩斯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极强;而且,他的剑术、拳术和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当高超。
平常他悠闲地在贝克街221号B的公寓里,抽着烟斗等待委托人上门或者做化学实验。一旦接到案子,他立刻会变成一只追逐猎物的猎犬,开始锁定目标,将整个事件抽丝剥茧、层层过滤,直到最后真相大白。华生医生是他的多年的室友,办案时的得力助手,他的传记作家以及他一生的好朋友。福尔摩斯的相貌和外表,乍见之下就足以引人注意。他有六英尺高,身体异常消瘦,因此显得格外颀长;细长的鹰钩鼻子使他的相貌显得格外机警、果断;下颚方正而突出,说明他是个非常有毅力的人。经常拿着烟斗与手杖,喜欢把情节弄得戏剧化,外出时经常戴黑色礼帽。福尔摩斯的思考为众人所知,他那严谨的推理,丰富的想象力,把世界迷倒。侦探小说有很多,优秀作品也不少,无论是江户川乱步的小五郎;或是莫里·恩卢布朗塑造的那兼神探和怪盗于一身的亚森·罗宾;还是阿加沙·克里斯蒂作品中那冷静沉着的波洛……都是小说界的精品,但他们身边却缺少了得力的助手和知心的朋友,使得读者无法深层次地了解主人公的心灵世界,让英雄们都变成了“孤胆奇侠”,而福尔摩斯则不同。由于拥有约翰·H·华生这一值得信任的朋友,我们可以通过他的阐述来走进主人公的内心。
记得书中曾经有过这样一段:华生中枪后,福尔摩斯的眼中闪出了泪花,平时一向沉稳的他居然冲着凶手咆哮道:“要是华生有什么三长两短的话,我决不会放过你的!”此时,作者展现在读者面前的是一个有血有肉、关心好友的福尔摩斯,而并非是一个纯粹的推理机器。我很敬佩福尔摩斯,我要学习他那些好的地方。比如,他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我觉得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有助于我们青少年养成注重观察,思维缜密的好习惯。这一点值得我好好向福尔摩斯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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