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的作文

时间:2023-08-20 08:11:14 初中作文 我要投稿

初中的作文精华[4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大家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是经过人的思想考虑和语言组织,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作文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初中的作文4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初中的作文精华[4篇]

初中的作文 篇1

  我从小就有一个愿望,我的愿望是当个服装设计师。这个愿望很难实现,但我一定会努力的,祝我成功。

  有一天,我和我的好朋友小兰一起玩过家家。我有三个娃娃,它们分别是大姐、二姐、小妹,我看它们只有一件衣服,一件衣服实在是太少了,如果它们去参加宴会还需要换晚礼服,只有一件是不够换啊,怎么办呢?我看到旁边有几块没有用的布料。我心想:“我可以现给它们做呀。”我和小兰开始分工。我是给它们设计这种各样的服装,小兰是缝衣服的,还负责给它们试穿。我也给它们设计头型,我还把我的戒指给它们当项链,给它们打扮得花枝招展的,贵气逼人。我把衣服设计好了,小兰开始用布料缝衣服了,我给它们设计包包,每个包都必须与众不同,不可以有重样的。包包设计好了,我给它们放在手上,过了一会,小兰完成任务了,我们俩给娃娃都穿上衣服了,真是太漂亮了,简直是仙女下凡啊!

  这一个娃娃好几套衣服呢,有休闲类的,时尚类的,正式服装类的,首饰也很多,比如什么项链啦,耳钉啦,发夹啦等。

  它们要是真人的话,它们真是太幸福了,无忧无虑,无悲无喜,不痛不痒的多好啊。我真羡慕它们。

  我和小兰给它们配音,我们玩的可好了,我们俩很高兴,有过了一会,她回家了,我赶紧把我们玩的东西收拾干净,我在自己设计自己做,我看看能比小兰做好不,我找出几块干净,颜色好看的布料,给它们做衣服。我一下把布剪歪了,不知怎么办才好,我灵机一动,想出好办法,我把剪下的一角的中间给剪了一个圆,那个圆是套脖子的',往下做一个连衣裙,这就做好一件了。我又做了几件,做的累我就不做了,它们有这么多的衣服已经足够了,不用在做了。

  这一天我真高兴,可以做这么多的衣服,我就是从这一天开始想当服装设计师的,我觉得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好,理想以及愿望,只要好好努力就会梦想成真的。

  只要有努力不懈的意志,就会达成愿望。

初中的作文 篇2

  春花无数,毕竟何如秋实。秋之韵味,难以琢磨。

  诗人王勃年少有为,可英年早逝。心怀壮志,学富五车,抬笔挥洒出“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将滕王阁秋的天与水与物展现得淋漓尽致。当时的他应当是被落日和秋的完美融合迷住了吧!在王勃眼中,秋是沉静的。

  古第一オ女ーー李清照,晚年是不幸的,丈夫在朝廷的动荡中离世,偌大的京城竟没有李清照的容身之处。“莫道不消魂,卷西风,人比黄花瘦"这是李清照在秋天这样一个万物凋零,寂凉萧瑟之时,发出的痛苦感慨。在李清照眼中,秋是凄凉单薄的。

  杜牧之“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用简单的词藻勾勒出绝佳的意境,可谓是大诗人的标配了。他的诗一向俊爽且潇洒风流,当时的他面对遍地的红叶定是心生喜悦,流连忘返。感慨至极之时便做下干古名句。在杜枚的眼中,秋是不可多得的美景。

  八月秋高风怒号,卷我屋上三重茅。这里的秋显得有些凶猛和不近人意,当时的杜甫官职被贬,仕途失意,他看来,秋带来的是寒冷和痛苦,由于秋风引出惨境。在杜甫眼中,秋是惆怅悲凉的.。

  山水田园派诗人王维,一向以乐观洒脱,热爱山水著称,“空山新雨后,天气晚来秋”。表达的正是他的一种生活态度。于情画之中表达了诗人高尚境界和对人生理想的追求。在王维眼中,秋是洁浄纯朴的。

  有人说,秋是纯净的,天高,云濙,风轻,果香。有人说,秋是厚重的,叶落,雁离,风瑟,花零。若真要说出个所以然来,无非是内心所感了。

初中的作文 篇3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题记

  所说成功如蛟龙腾跃,那么兴趣便是它赖以生存的水,必不可少!

  莎士比亚曾说过:“学问必须合乎自己的兴趣,方可得意。”由此可见,兴趣对于学习,对于某领域成功,是必不可少。

  兴趣对于我来说,真的是一种甜蜜的牵引。

  记得刚上初一的我,对于地理和生物的新科目接触总是感觉怪怪的。

  我翻开地理书时,我被里面的山川河流吸引了。

  初生的朝阳照耀着大山,随着旭日发出的第一缕曙光冲破了黑暗;光线还绕着山脚;同样光也照亮了看着图片的我。仿佛我真的.在站在山前;仿佛我真的沐浴着阳光;仿佛我真的身临其境。目光向图下看,我真的想感叹一句:真美啊,泰山!

  我再向下看去,我看到了它!

  在我心目中,它是多么美好啊!它波涛涌滚滚,浩浩荡荡,犹如一条巨龙卧在中原大地上,正应那句:“黄河之水天上来”。黄河,你是多么美好。我仿佛看到了惊涛骇浪的黄河,你在咆哮着,奔涌着,跳动着,永不知疲倦。

  我沉浸在这美好的画面中,现在回想起,自己都还得砸吧着嘴,回味无穷啊!

  也正是因为我对祖国大好河山的喜爱,正是因为有了这兴趣,我才会对地理老师十分热爱,即使其他人那么讨厌他,给他起外号(至于什么外号嘛?呵呵,我就不说了。)即使其他同学极其讨厌地理,但我就是十分热爱,正因有了这个兴趣,我在地里方面才能傲视群雄。

  常言道:“金无足赤,人无完人”“物极必反”。我的“反”便是生物这门学科。当我拿到生物这门学科的书时,我便感觉我不会学好它的,因为我觉得它太无聊了,索然无“趣”啊!

  果真不出我所料,生物分儿那惨不忍睹啊!每当我和妈妈去拿成绩单时,生物老师都得唠叨几句。而给我印象最深的便是那句“你看看班级前几名生物都九十分以上,但一到你这儿就断了,唉!”老师无力的叹息,我只能低着头,仿佛一副乖乖认错,息听尊便的样子。但我心里想着什么他们怎么也不会知道“老师你饶了我吧,这分我看就可以了,人家是生物上的学霸,我也没办法啊!生物老师,求放过!否则我回家又得上一次每年都必需的生物“教导课”了。”当时最可怕的是,老师也是我们班级的副班主任,吓死我了!

  兴趣是一种甜蜜的牵引!

  若说成功如猛虎称霸,那么兴趣便是他从小依赖的父母,必不可失!

  兴趣,是成功的基础——后记

初中的作文 篇4

  每个人都有读书的最佳黄金时期。除了求学阶段,我的读书黄金期是在孩子幼年的时候。每个孩子都喜欢听父母讲故事,因为要给孩子讲故事,买儿童读物成了爸妈的头大的事。

  我听的'第一个故事是妈妈给我讲的《卖火柴的小女孩》。刚听过,我从母亲的声音中听出小女孩的哀的心情和痛苦的生活。

  我渐渐地迷上了曹文轩的小说经典,如:《草房子》、《山羊不吃天堂草》,小说里唯美的感伤情愫曾深深吸引过我。老师让我们少看一些他的作品,但我知道《草房子》一定是他人生中见到的第一颗珍珠。

  买过两年王艳娥的《林肯的故事》王艳娥的小说充满一股力量,人物类的小说更为我青睐。我还喜欢他的很多人物传记。

  岁月匆匆,如指间流沙。那些读过的书新朋友来了,老朋友一样散发着熟悉的气息。

  渐渐的我学会了拼音,开始看了注意版的《小猪唏哩咕噜》。就这样我走上阅读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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