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中止的成立条件

时间:2023-04-29 11:44:33 资料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犯罪中止的成立条件

1.时间条件: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包括犯罪预备阶段、实行阶段。

(1)犯罪既遂以后,返还原物、赔偿损失,只能算犯罪后的悔罪表现,不能成立犯罪中止。

(2)如果在犯罪过程中遭遇客观障碍,明显地告一段落归于未遂的,一般认定是未遂。即使事后行为人积极采取措施救助被害人的,也不成立犯罪中止。

2.主观条件:中止的自动性。——"能"达目的而“不欲”“能”与“不能”应以行为人的认识为标准。虽然存在客观障碍,但行为人没有认识到,而自愿中止犯罪的,成立犯罪中止;行为人认识到了客观障碍,但同时认为该客观障碍并不足以阻止其继续犯罪,而是由于其他原因放弃犯罪的,也应认定为是成立犯罪中止。(例如,a.甲为了杀乙而向乙的食物中投放毒药,见乙神态痛苦而反悔,将乙送往医院抢救脱险。即使甲投放的毒药没有达到致死量,不送往医院也不会死亡,甲也成立犯罪中止。b.丙在实施抢劫行为时听到警车声便逃走的,成立抢劫未遂。即使并非警车而是救护车,丙也不是犯罪中止。)

导致自动停止的原因一般是:

(1)真诚悔悟,良心发现

【犯罪中止的成立条件】相关文章:

论危险犯犯罪中止的时间性条件04-29

论道德约束与犯罪中止04-29

论施为句和表述句成立的适应性条件04-28

犯罪经典句子10-20

生态犯罪04-29

中止执行申请书08-04

无犯罪记录证明02-07

其实这样已经犯罪04-30

英汉对照:犯罪术语05-04

无犯罪证明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