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危险犯犯罪中止的时间性条件

时间:2023-04-29 16:46:42 哲学宗教论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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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危险犯犯罪中止的时间性条件

危险犯的犯罪中止是指在直接故意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停止其犯罪行为,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危害结果发生的一种危险犯的犯罪形态,其时间条件是"在犯罪过程中".对于"犯罪过程"有广义和狭义的理解,对于危险犯而言,其中止形态分为三种类型,即: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实行阶段的犯罪中止;完成实行行为、法定危险状态尚未发生阶段的犯罪中止.不同类型的危险犯犯罪中止的时空范围不同,即时间性条件不同,应区别对待.必须区分两个界限:即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界限,犯罪中止与犯罪既遂的界限,从而准确地把握危险犯犯罪中止的时间性条件,正确地定罪量刑,充分发挥刑罚预防犯罪的社会作用.

论危险犯犯罪中止的时间性条件

作 者: 戴林久   作者单位: 淮南凤台一中,安徽,凤台,232100  刊 名: 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英文刊名: JOURNAL OF ANHUI AGRICULTUR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年,卷(期): 2003 12(2)  分类号: B82-051  关键词: 危险犯   犯罪过程   犯罪中止   危险犯的犯罪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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