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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敏性休克症状和处理原则
过敏性休克症状和处理原则
1、 临床表现:出现以周围循环衰竭为主要特征的症候群,发病呈急性经过,一般在输入抗原(致敏原)后数分钟至1小时内发病,出现胸闷、气急、面色潮红、皮肤发痒,全身出现皮疹,甚之由于喉头水肿、支气管痉挛而导致呼吸困难、缺氧、紫绀,面色苍白,四肢冰冷,脉搏细而弱,血压下降,呈昏迷状。
2、 治疗
(1)使病人平卧、头部放低、保持安静、注意保暖。
(2)立即皮下注射1:1 000肾上腺素,小儿为0.01ml/kg/次,最大量0.33(1/3支)ml。如体重不明,用量为:2岁以下0.0625ml(1/16支);2~5岁0.125ml(1/8支);5~11岁0.25ml(1/4支);11岁以上0.33ml(1/3~1/2支)(注意:如受种者有心脏病史,应请专科医生会诊处理)。
(3)用肾上腺素15~30分钟后,血压仍不回升者宜用地塞米松,成人10mg,儿童5mg或每次0.1~0.3mg/kg稀释于10%葡萄糖水10ml后静注,并补充血溶量;儿童可用阿托品每次0.03mg/kg,或654-2每次0.3~1mg/kg稀释于5~10ml 10%葡萄糖水或生理盐水中静注,必要时每隔15~30分钟后重复应用,至病情稳定。为阻止组胺释放,可给予氢化可的松成人每300~500mg,儿童每4~8mg/kg,稀释于5%~10%葡萄糖液静滴。如经上述处理仍不缓解时,成人可加用去甲肾上腺素1.0mg加于5%葡萄糖盐水200~300ml作静脉滴注(要严格注意不能注入血管外,以免引起局部组织坏死)。根据病情调整药物浓度及滴入速度,使血压维持在收缩压12~13kPa(90~100mmHg)。待血压稳定后可逐浙减量,于10小时左右停药。儿童用量酌减。
(4)发生呼吸衰竭,有条件时予插管给氧,或肌内注射洛贝林(山梗菜碱)30mg或尼可刹米250mg,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作胸外心脏按压,心跳停止立即心室内注射异丙
肾上腺素1
过敏性休克症状和处理原则 .0mg,儿童<1岁0.25mg,1~4岁0.5mg,5~8岁0.75mg,≥9岁同成人。喉头水肿阻碍呼吸应吸氧,并作气管插管。(5)烦躁不安者可肌注镇静剂,如苯巴比妥,小儿5~8mg/kg,每次最大量不超过0.1g。
(6)基层单位作上述处理后,待病情稍有好转立即转院以便进一步处理,或至少留观12小时,以防晚期过敏反应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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