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思维的五大特点
2014-08-15 09:26 来源:浙江日报 ?我有话说
作者:中央政法委员会秘书长汪永清
中央政法委员会秘书长汪永清指出,法治思维具有五个特点:
法治思维是规则思维。规则具有确定性、可预期、可执行等特点,是人们对事物理性期待的体现。规则思维的逻辑起点是:既定的规则告诉人们哪些可为(权利)、哪些不可为(义务),以及如何行为(程序);人们的行为后果是可预期的。对政法机关来说,维护社会稳定,首先要严守规则,维护规则的稳定,否则就会破坏人们的预期,理性就变成感性、心安就变成恐惧、有序就变成无序。
法治思维是权利义务思维。权利和义务是法律关系的关键要素,是判断是非对错的标准。法治思维的实质就是从权利和义务角度观察、分析、处理问题,通过权利和义务的运行,实现法的指引、评价、预测、教育、惩罚功能。
法治思维是程序性思维。程序的基本含义:一是任何人不能做自己的`法官;二是同等情况同等对待、同等关注;三是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监督中行使;四是执法司法者不能从当事人那里牟利,否则会出现偏私。程序的本质是一种形式合理性、可实践的理性。借助程序这个“形式性操作杠杆”,就把利益的博弈和价值衡量转化为在法治规程上表达的诉求,人情、关系、偏见、恣意才会被消除,相应纠纷和问题最后都会在法治轨道上得以解决。
法治思维是权衡思维。法治作为定纷止争的实践理性,突出特征在于对各种价值和正当利益的合理平衡,因而法治思维必然体现着权衡利弊、瞻前顾后、兼顾各方的思维特征。它所要求的是,看问题、作决策,要依法处理好当前和长远、局部和全局、个别和一般的关系,尽可能把事情考虑得更周全,把方案设计得更缜密,把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法治思维是建设性思维。建设性思维以建设社会、修复被损害的社会关系为目的。从人类社会发展史看,法治作为治国理政方式,从来都是建设性而不是破坏性的。法治思维以建设性思路确定制度,修复社会关系,解决社会问题。
[责任编辑:李贝]
2
猜你喜欢
秉持法治理念践行群众路线 _党建理论
吴啸:在法治实践中形成法治信仰 _党建专家
执法者首先要有法治思维 _廉政报道
以法治思维改善党对政法工作领导(1)_要闻
王松苗:反腐越坚决,改革越顺利 _党建专家
【法治思维的五大特点】相关文章:
儿童思维的5个特点05-02
公路工程中的法治思维论文06-17
法治理念和法律思维论纲01-20
创意思维的特点及创意意识的强化07-10
论战略思维的产生和特点07-07
中考真题五大特点01-15
述职报告写作的五大特点02-10
浅论物理学科的思维特点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