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步行街防火设计

时间:2021-11-06 11:24:31 资料 我要投稿

商业步行街防火设计

商业步行街防火设计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对城市生活质量和环境要求更趋多样化层次化,为了改善城市购物环境,拉动经济发展,城市商业步行街已经成为我国城市建设的一大热点。步行街建设的形式多样,包括传统步行街的改造和现代化商业步行街建设,还包括购物中心和室内步行街的建设等。在这股商业步行街建设热中,防火分区划分、安全疏散设计、防排烟设计等方面暴露出诸多问题,如:如何划分商业步行街连通空间的防火分区、有顶的商业步行街商铺的疏散门到达室外地点的步行距离如何控制,室内商业步行街疏散楼梯在首层如何设置直通室外出口,商业步行街自然排烟口面积如何确定,净空高度大于12米是否能够采用自然排烟等。国内有关防火设计规范对商业步行街设计尚无的具体规定,如何避免商业步行街防火设计的盲目性,正确地处理和解决防火设计过程中出现的种种难点,确保商业步行街设计的安全性,已经成为当前步行街防火设计的关键,不仅是理论研究的课题,也是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笔者分析大型商业步行街防火设计出现的难点,研究应采取的防火措施,与同行商榷。

一、商业步行街防火设计的难点

现代的商业步行街以有顶棚的商业步行街为主,其主要特征为:商业建筑通过有顶棚的步行街连接组成一个步行街商业建筑形式,是供人们进行购物、饮食、娱乐、美容、休息、休闲等而设置的场所。有顶棚的商业步行街两侧的商铺有进入街道的人口,顾客可以通过该街道在商铺之间流动。步行街两侧商业建筑形式多样,既有鳞次栉比的小空间摊位,也有空大的超市等主力店,既有闭合的主体,也有开放或半开放的交往和景观空间。因交通功能,步行街还可以设置外廊、天桥和梯道等。有的商业步行街不仅有顶棚,步行街出入口等处设置门窗,形成完全封闭的有室内商业步行街的商业综合体,其防火设计难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有顶的商业步行街空间如果视为室内受限的空间形态,按照现行消防设计规范建筑物围成的围合空间应符合有关中庭的规定,建筑防火分区面积应按上、下层连通的面积叠加计算。如果利用防火卷帘或实体墙进行防火分区划分,这无疑会极大地破坏建筑设计的效果,但是如果不分隔将导致商业街建筑防火分区面积过大,超过规范要求。

2、步行街人员到达室外安全地点的疏散距离往往超过了规范规定的安全疏散距离30m。

3、两侧商业建筑的部分安全疏散出口设置在步行街内,在首层无法直接对室外,必须借助商业步行街疏散。

二、商业步行街防火设计的研究

1、相关标准条文

国内消防设计规范对有顶的商业步行街防火设计还没有具体的条文。JGJ48-88《商店建筑设计规范》(以下简称《商店规范》及重庆、江苏地方标准中有一些相关的条文,具体规定如下:

(1)《商店规范》第2.2.3条,步行商业街的宽度,根据不同情况,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是改、扩建两边建筑与道路成为步行商业街的红线宽度不宜小于10m;二是新建步行商业街可按街内有无设施和人行流量确定其宽度,并应留出不小于5m的宽度供消防车通行。

(2)《商店规范》第2.2.4、2.2.5条步行商业街长度不宜大于500m并在每间距不大于160m处,宜设横穿该街区的消防车道;步行商业街上空如设有顶盖时,净高不宜小于

5.50m,其构造应符合防火规范的规定,并采用安全的采光材料。

(3)《商店规范》第4.1.6条,大中型商业建筑中有屋盖的通廊或中庭(共享空间)及其两边建筑,各成防火分区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是当两边建筑高度小于24m则通廊或中庭的最狭处宽度不应小于6m,当建筑高度大于24m则该处宽度不应小于13m;二是通廊或中庭的屋盖应采用非燃烧体和防碎的透光材料,在两边建筑物支承处应为防火构造;三是通廊或中庭的自然通风要求应符合第3.1.10条的规定。当为封闭中庭时应设自动排烟装置;四是通廊或中庭的消防设施应符合防火规范的规定。

2、商业步行街防火设计的看法

(1)区分商业步行街形式,防火设计要求分别对待

传统的商业步行街建筑形式和现代有顶的商业步行街,甚至是室内封闭的商业步行街建筑形式不同,火灾危险性也存在差异,防火设计要求应该区别对待。对于有顶的商业步行街既不可以完全按照室内建筑中庭的防火设计要求,也不可以完全按照室外空间要求。上述相关标准条文适用于不同的商业步行街形式。一是《商店规范》第2.2.3~5条,适用于传统的街道式,没有盖顶的商业步行街。二是江苏省地方标准,适用于有顶的商业步行街,但街道的出入口面敞开,属于半敞开的空间,面向步行街一侧宜为小型商业店铺。三是商业步行街两侧建筑围合区域中设置有屋盖的通廊或中庭(共享空间),其两边建筑各成防火分区时,需要满足《商店规范》第4.1.6条的规定,但是不应适用于周围完全封闭的'通廊或中庭(共享空间)。四是当步行街建筑的围合区域完全封闭,形成室内商业步行街时,应当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有关中庭的规定。

(2)尽量加宽步行街宽度,控制火灾荷载,形成防火隔离带,利于安全疏散

为阻止步行街两侧店铺或步行街内发生的火灾沿着步行街蔓延,确保人员疏散时步行街不垮塌,对步行街的宽度、高度、横通道、材料的燃烧性能及构件的耐火极限做严格的规定十分必要的。加宽的步行街可以提高空间的可识别性,可以成为畅通的安全疏散通道。商业步行街两侧建筑各成防火分区时,建筑之间最狭处宽度不小于国家规范规定的间距的要求,且不小于8米。步行街无固定的火灾荷载,不用于人员通行以外的其他用途,使步行街能够真正起到防火隔离带的作用,使得步行街成为疏散的准安全区域,这样步行街两侧店铺通至步行街内的出口可作为安全出口设计,但步行街由于不是疏散最终的安全地带,所以该店铺的安全出口到步行街露天出口之间的步行距离不能太长,要控制在60m以内。

经营使用中,步行街各种形式的商业促销活动和临时摊位,大大增加了火灾荷载,步行街的安全净距离也能以保证。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如果步行街两侧商铺是开敞的摊

位,有可燃物堆放,步行街宽度应增加,应满足四级耐火等级建筑的防火间距要求;二是设置外廊、天桥等的步行街,当两边建筑高度小于24m则外廊或天桥之间的最狭处宽度不应小于6m,当建筑高度大于24m则该处宽度不应小于13m;三是步行街两侧建筑防火间距应按防火安全净距离确定,有外廊时,防火间距应从其外廊部分外缘算起。四是步行街外廊及天桥,空间宽度不宜过大,避免为临时摊位等的设置提供条件,五是装修时,可以在面向步行街的商铺门前设置“警戒线”,限制商业活动的区域和商品的摆放。六是商业建筑及步行街道内不要经营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面向步行街一侧不得设置明火作业的饮食摊点等。

三、结论

商业步行街防火设计是亟待研究解决的难题,为了确保商业步行街设计的安全性,只有明确区分商业步行街的类型,才能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控制火灾荷载,提高防排烟设施的实际效果,尽量加宽步行街宽度,形成防火隔离带,设置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消防应急广播系统,才能使步行街成为疏散的准安全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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