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燃材料盘点规定 -管理资料

管理资料 时间:2019-01-01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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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目的

    原燃材料是企业生产的流动资产,原燃材料的盘查是生产计划、过程监督、以及对生产成本确定的基础工作,也是对企业管理和成本核算提供保证的依据,

原燃材料盘点规定

。为提高企业运营效率,提高资金的周转率,降低各项消耗,并为企业对标管理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结合水泥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水泥参股的所有企业及托管企业。

    三:资产盘查

    1、盘查方式

    1) 公司内部盘查:以生产部为主,生产车间参与;

    2) 公司外部盘查:以**水泥经营部为主,公司财务部、生产部、生产车间参与。

    2、盘查周期

    1) 内部盘查:一旬一次;原则上每旬的第一天,特殊情况可以提前或延期,但前后不超过1天;

    2) 外部盘查:主要以监督检查确认为主,每月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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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燃材料盘点规定》(http://meiwen.anslib.com)。原则上每月的最后1天盘点,特殊情况下可以提前或延迟,但是前后不超过3天。

    3、盘查准备

    1) 盘点前的生产部门应该为盘点做准备,把各单位进厂原燃材料的品种、产地、数量、统计清楚;

    2) 各种物资类别、品种、规格、型号码放整齐,表明数量;

    4、盘查过程

    1) 在现场通过实地测量、丈量、计算按照一定的密度和计算公式得出现场实有数量;

    2) 为使数量更加准确,减少人为误差,测量时应采取多点测量法;

    3) 当月的盘点结果可以在密度允许范围内进行调整,避免大的盘亏数量,但是不得超出允许密度值。

    5、 密度规定

    1) 原则上密度按照统一数据计算,详细密度见:附表1。

    2) 各企业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可以变化,但是变化幅度不得超过10%。

    6、 数量确认

    1) 经过多方汇总后需进行签字确认,所有参加部门须有代表签字。

    2) 物资盘点后一旦签字确认,不得进行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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